难道无聊不是一种快乐么?

五 31 2010

此文为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上周一的供稿。有两点我需要注明一下:

其一、这篇文章可以视为是腾讯的创新的续篇。在那篇东西里,关于人的心理舒适和实际效用,有网友和我讨论过,观点是认为心理舒适也是一种效用。我想,这篇东西,算是一个解释吧。

其二,文中提到的ipad,我估计有人会和我争论,这才不是苹果的商业核心所在。我想我这点知识还是有的,苹果,或者说,i系列究竟靠什么赚钱,我并不是不知道。刚刚码完一篇新的东西给网易科技,就提到了苹果的商业核心是什么。但app store有个前提,那就是i系列产品的第一次消费者买单被成功引发。如果这个环节不成立,哪里来什么狗屁app store。而这一引发的原因,我文中提出了一个原因。至于是不是这个原因,可以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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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了个下午,去了趟世博会,有一点感受是极其强烈的,就一个字:累。游人如织,摩肩接踵,寻常馆前排个两小时,热门馆前则可高达四至五个小时。晚上十点回来的路上,碰到个住在同一小区的老太太,她居然早上八点就到了世博,一天下来不过看了五六个馆,倒是大半时间花在了排队之上——让我不得不嗟叹不已。

花四个小时挤在人群中,换来一个小时东张西望一下,除了记忆大概就没有什么了。这类行为看来很无聊,因为缺少效率。以工业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很注重效率的:要把稀缺的资源(包括时间)投入到能够最大化效用的活动中去。不然,就是一种“不经济”。

但你的确不能把这种感性消费斥为“癫狂”,因为旅游行当自古有之。旅游经济的根本在于“体验”。“理性”的人问,除了大饱眼福之外你还得到什么?其实,买的就是这四个字。工业时代的经济学很少涉及到这个部分,道理很简单:大饱眼福式的体验属于人们的心理范畴且各人标准不一,难以进行量化计算,缺少量化基石就算不出所谓效用。但另外一方面则是,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消费体验已经无所不在。

在互联网上,大致有两种应用会得到追捧:其一、帮助人们节省时间(或者金钱等资源),比如免费的门户新闻中心,比如搜索引擎;其二、帮助人们消费时间(俗称kill time,或者金钱等资源),比如QQ帝国,比如魔兽世界。前者,符合传统经济学的框架,因为机会成本是可以测算的,那些服务由于帮助人们节省资源便被赞誉为“促进效率的创新”。但后者,却被称为无聊经济,被很多自诩理性的人嗤之以鼻,并认为毫无“意义”。你说你花了那么多银子,买个金钻黄钻的,或者练成500级江湖高手,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所获得的快乐究竟该拿什么来计量。如果用财富或者金钱来计量的话,那些网络上与虚荣心有关的体验的确是够无聊的。但有一点很明确,金钱也好财富也好,它本身并不是快乐,它是用来购买快乐的一种工具——更何况,工具不是无时不刻都灵验的。我们极端点说,网游迷和工作狂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某种体验罢了。

相信任何人都有和我以及我的一些朋友们如下的经历:在现实生活中东摸西摸,无所事事,我以为,这是普通人每天生活的一个必备部分。网络上的确存在很多服务让你打发时间,而这种无聊经济,在我看来,并不值得从道义上一概驳斥为“失范”。用一个小时的时间,看一本书,获得一些知识,那是一种快乐。但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在网上和从未见过的人海阔天空胡乱扯淡一个小时,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人类尽可能地压榨每一秒钟做所谓有效率的事才是最大的意义,我以为这种观点,第一不符合人性而不具备操作性,第二这种要求本身就毫无意义。

iPad其实就是一个挺无聊的玩意儿,它当然不是个智能手机,因为它没有通话功能,说它是电脑吧,用起来不如笔记本那么有效率;说它是电子阅读器吧,电池续航能力又不如kindle强;但是它到底满足什么?这几千块钱买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东西,人们究竟想获得什么效用呢?

我以前对苹果的东西一向不太以为然,因为我这个用惯windows系统的人觉得它太没效率:ipod联接电脑还要装个什么itune程序,视频格式它非得用什么quicktime。故而我一直有这么个观点,很多买了苹果的东西的人,用起来后悔不已,只是不太好意思说罢了,因为它太没效率了,用着很不爽。

近来我越来越明白了,动机很简单:手里拿着苹果的玩意儿,自我感觉良好。这个动机作为消费理由,其实已经够了。增加效率的服务可以视为“爽”,而增加体验的服务则可认为“酷”。而爽,属于工业时代的意义,酷,则属于信息时代的意义。虽然相对于爽,酷更不可测量,但无疑,它委实存在,且扎根在人性最根本的地方: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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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屏融合

五 29 2010

刊发于最新一期的《21世纪经济报道》。黄晨霞编辑和我在网上交流此文时,给了我很多启发和帮助。后来,她将标题改为《三屏融合:一统终端还是百花齐放》,我认为很契合这篇文章。而我这个标题,呵呵,她以为学术腔调太浓了。不过,我的确想就“融合”这个词去写篇正儿八经的学术论文,在媒介融合这个话题中,3C融合、三网融合、三屏融合,的确值得厘清一下。

周四学校来了几个国际学术大腕,晚上有一个讲座,我问了一个问题“Is New Media a serious academic concept or not”。在学术上,如果一旦说××是一个concept,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涉及到操作化定义以及维度分析。这几位大腕在公开的讲座上其实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他们更多的是在谈“term”的问题。不过,在讲座之后,其中一位,John Pavlik,和我做了更细致的交流。在他看来,new media是一个学术化定义,有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传播模式上的,一个维度,便是“媒介融合”。

在媒体的类型上,我以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propaganda media和interactive media,前者重宣传,主体是单向传播,谋求的是persuation(说服),后者重交流,主体是双向传播,谋求的是conversation(对话)。Pavlik则分为passive media和active media,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媒介融合”这个话题,还是我这个专栏一年前起手的两篇关于“后媒体时代”的框架(这里,和这里。),我以为,无论是宣传媒体也好被动媒体也好,在上(或者外),互动媒体也好主动媒体也好,在下(或者内),媒介融合走的就是这么个充满着内在矛盾的融合之路。

三网融合和三屏融合也是这么个看上去挺矛盾东西。三网融合的另外一个名词是“三网合一”,也就是打通广电、电信和互联网,统一成为一张大网。而三屏融合则不是。三屏融合是指终端的融合,但并非一统。这个道理有点像公路的制式得统一起来(车同轨),但公路上跑的车,应该是各式各样的。于是,我自己琢磨着的一个大胆的想法是,既然我没有听说过公路是需要收费的(其实中国高速公路收费机制理论上是临时性的,且并不太符合所谓国际惯例),那么,信息高速公路,同样也不应该收费。公民,应该有“上网权”——人权的权。

扯远了,以下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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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网融合所遇到的一些操作性障碍,业内开始有人提出三屏融合。所谓三屏融合,就是指电视、电脑、手机三块屏幕的融合。看上去这三块屏对应的乃是三个网:广电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这和最标准的三网融合的三网略有些区别),似乎未尝不是三网融合推进中的一个阶段性步骤。

关于三屏融合有两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三块屏(也就是终端)的互联互通。比如拿手机也可以进入广电网络顺畅地收看电视节目。按照这个看法,三屏融合反而不是三网融合的推进中的一个步骤了,恰恰相反的是,屏的融合应该在网的融合之后发生。如果网络不能打通的话,各种终端各行其是,何谓融合?(拿手机看电视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的确不是三网融合范畴中的)。我和同好交流时说,如果这个看法能成立的话,三屏融合和三网融合是一回事,没有必要再造个概念出来。

另外一种看法则常见于一些设备制造商。它更多的指的是终端的一统。这种看法之所以常见于产业界,是因为产业界已经不能再坐等三网融合的“神仙打架”。他们迫切希望能够搁置未来互联互通的网络的管辖归属问题,直接先进入商业操作。产业界这么考虑问题是有原因的,如果某种终端卖得够好,能够成为人们几乎唯一使用的终端,那么,网络融合的问题就不再在是他们商业推进的前置问题。因为终端够强大反过来便可以和上游运营商讨价还价从而影响乃至倒逼到三网融合的一些悬而未决的操作性难题。现在的问题是,终端,是否有可能被统一?

我过去一度对这个趋势抱有乐观态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有些不以为然。我们就拿电视、电脑和手机这三块屏来看,其实讨论的聚焦点都在一个应用上:看东西。是的,我们的确可以拿电视或者电脑或者手机来看一段视频,但很显然,除了电视以外,另外两个数字化设备的功用并不仅仅是“看”,更确切地说,“看”并非电脑或手机主要的功能。

我在过去的文章中说过,操作电脑是一个私人行为,而收看电视则更类似于一种家庭行为。我很难想象一个用户在电脑上和其他人聊天时,希望家人一起参与,除了一些很特殊的情况:比如父母和远在国外的留学孩子聊天。而至于手机,它的主要功能在于移动应用,包括通话、短信乃至LBS(地理位置服务)。交互应用是手机的强项,而无论是听音乐还是看电子书,手机只是一个打发无聊或者当下必须解决某事宜的临时性解决方案而已——在你可以收看电视的情况下,你用手机看大片?

逛了一趟世博,狠下心来排了个长队参观了日本馆。日本馆内对于未来家庭的屏幕墙的技术让人叹为观止。不过,我以为,即使到了屏幕墙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大众应用之时,电视就升级换代了,但电脑不会被淘汰。因为电脑承载着太多私密或隐私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事实上,在家庭中为家人一起分享却是不切实际的。一部《手机》已经道尽了现代人那种微妙的家庭内部关系,更何况那么大个屏幕墙?

对于三网融合而言,它要求的是信息的无障碍流动。而且,与终端谋求一统正相反的是,三网融合在打通了各种网络之后,它对终端的态度其实“百花齐放”的,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数字化终端,都可以接入到那张大网中去获取各种富媒体信息:你可以用电视以及电脑去联入互联网,从无边无际的信息库中获取你觉得需要获取的东西。当然,你非得用硕大的电视屏幕墙和一个网友谈恋爱,三网融合也不会反对。

但终端的统一,就是终端媒介的统一。如果读者们稍稍了解一点麦克卢汉关于“媒介即讯息”的说法的话,那么,我可以这么认为,讯息难道要被统一?

然而,人类的历史告诉我们,其实很少有什么具体的被应用很久的媒介会被彻底淘汰,因为媒介是人的感官的延伸(同样出自于麦克卢汉的观点),即便是电子阅读器已经到了人手一台的地步,实体书籍也不会消失。毕竟,阅读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籍的那种感官知觉,和摆弄很酷很炫的kindle的感官知觉,其实是很不同的。

也许,生物进化会让我们的感官逐步被统一起来。但这种属于科幻式的极其遥远的未来场景,不是今天这个时代所需要讨论和努力的具体问题。在我看来,三网融合的症结无法被搁置而只能直面解决,因为终端互联互通式真正的三屏融合,需要以它为前提。而终端一统,商业上则必然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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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还是电子阅读器?

五 26 2010

刊发于最新一期《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版本有删节,比如,最后两段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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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读器,有很多媒体或论者喜欢写成“电子书”,一开始我没有在意,但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两个名词不能混做一用。在我看来,电子阅读器是一个硬件设备,而电子书,则属于软件:PDF、DOC、TXT等格式的电子文档。

MP3音乐播放器打出生时,就被称为播放器,从来没有人会把它叫成“电子音乐”。事实上,任何一个但凡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电子音乐指代的是MP3、WMA、APE等格式的文件(也有可能指的是用电子做出的音乐,总之,是指代内容)。即使到了播放器可以联网下载音乐的时候,都不会有人用“电子音乐”来称呼它。而用来看东西的电子阅读器,为什么要写成“电子书”呢?

一个原因大概是三个字比五个字好写,这属于懒惰,也没什么好值得多加警惕。但我隐隐觉得,江湖大佬行业巨头们喜欢用电子书的原因绝不是懒惰。我没有证据说他们心怀某种策略,但我的确想指出,把两个词混成一用的结果是什么。

在任何一个国家,内容都是要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监管的,这也是常识,一来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二来出于版权保护的原因。不顾一切地自由创造和传播内容,不符合任何一个社会的规则。我们国家对于内容出版有着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版权保护也十分注意,这是客观事实。

但硬件制造则是另外一回事。硬件制造不涉及什么意识形态,如果硬件本身含有专利技术,制造者购买后再行制造,也不涉及什么内容版权纠纷。造一个播放器就是造一个播放器,可以这么说,和内容管理的相关部门,比如版署,那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比如,电脑可以用来打游戏,游戏归版署以及文化部管理,但电脑制造,关他们什么事?

行业巨头们非要把内容(电子书)和硬件(播放器)混在一起,就树立了行业壁垒。众所周知,版权交易不是一个便宜货。单独打造一款电子阅读器的成本,和把内容混在一起做的电子阅读器的成本,那是有云泥之别的。

本来,商业上的竞争,仗着自己财大气粗,将本钱小的竞争者驱逐出去,也无可厚非。但几个大佬在搞新品发布会的时候,屡屡拉着版署官员,就有些醉翁之意了。根据南都本月11日的报道,版署官员说了这么一句话:“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研究制定针对预装数字内容的电子阅读器生产以及提供数字内容下载的准入机制。”——还是相当谨慎地给需要归他们管理的电子阅读器加了个定语:都是涉及内容的。

这位局级官员,在同一个场合,还奉劝山寨厂商最好不要介入(见京华时报11日的报道)。这句话颇可玩味。

什么是山寨?本无明确定义。山寨一词起源于当年的手机制造。深圳有大量的手机组装厂商,使用相对廉价的MTK平台,在手机制造需要牌照的年月里,这些严格意义上不合法的制造商便被称为了“山寨”,也就是不是正规军的意思。既然是游击队,相对来说本钱就很小,也没有什么庞大的研发部门和制造部门,走的都是模仿他人外观的道路。但有客观数据可以看到,中国手机的大众意义上的快速普及,和山寨手机崛起,几乎是同一个时候。

这位官员的两句话,无论是很正儿八经地“要搞准入制度”,还是也许仅仅是个人表态的“奉劝”(但按中国国情,一个局级干部在公开场合下的表态很难说是个人意见,也不可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官方态度,介乎之间罢),版署要介入“电子书”的管理是相当明显的。我判断,在未来不长的时间里,这个行业的确会出现类似“指导意见”或“部门规章”之类的中国式法律,实行牌照核发制度。而根据过往各类牌照的核发惯例,注册资金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门槛。个人推断,极有可能是千万级别的,换句话说,小本钱的,就不要进来玩了。

然而,这样的做法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只要人家造出来的阅读器专利技术没有纠纷,本钱小点,志向只是赚个快钱的,又有什么的理由让他们不要介入呢?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来就要行开放之道。电子阅读器市场一不涉及国家命脉,二不是什么国家机密,自然就是一个开放市场,一哄而上,其实根本没什么关系,反而会促进这个市场的繁荣,提升国民阅读率。

即便就是搞准入,如果一个厂商做出来的电子阅读器含有不正规的内容,比如盗了人家的版,自有相关法律法规在等着去制裁它。既然有了这些法规放在那里,我就不是很明白了,为什么还要搞准入呢?把市场门槛垒得高高的,只许大鳄搏杀,不许小鱼扑腾,又算哪门子市场经济呢?

如果非要搞准入,那么,这个可以用来看PDF文档的东东,只好有两个名词了。含内容的,称之为电子书,不含内容就销售的,称之为电子阅读器。如果连搞个纯硬件阅读器,都要版署之类的内容管理部门来发准入凭证,咳,我就不晓得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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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大家帮个忙

五 25 2010

我目前在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供职,学院正在筹建一个“全媒体中心”,所谓全媒体,规划上就是一个报纸、一个网站、一个电视台、一个广播电台和一个策略传播中心。到底这种媒体矩阵算不算叫全媒体,各有各的看法,但在这里就不讨论了。这个全媒体中心其实一个是大学生实践基地,也就是说,基本上成员都是大学生组成的,自己管理,自己运作,略略配了几个指导老师发表点意见,以及在媒体内容上把把关做做辅导而已。中心的目标是希望让我们学院的学生能够毕业后迅速融入社会,掌握一些操作化的实践技能。

目前,中心的LOGO未定,我院设计专业的同学各自出力,做了如下20个候选LOGO。我这个人没有任何设计眼光,只是听有人说还不够专业。这我倒以为无妨,本来就是学生作品。正如我前面所言,全媒体中心的首选任务是实践基地,而不是打造出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化平台。

这里恳请路过飘过的诸位,给这20个LOGO投个票。大抵都是有些瑕疵的,但短中取长,选取你认为最好的1个到3个。对于学生,我觉得,鼓励远比批评重要,我这里作揖多谢啦!

注:似乎rss供稿里以下投票嵌入页面无法出现,麻烦诸位上我博客页面投票吧。

UPDATE:我这里有个错误,这些LOGO不是设计专业同学设计的,是传播专业同学设计的。两周前有同仁和我说过,我居然忘记了。咳,拜互联网所赐,我的记性是越来越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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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媒体

五 24 2010

网易《数字与人》专栏上周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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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个社会的造词能力是越来越强了,新词出现的频率史无前例得在加快。有些新词,一望便知,比如“囧”这个词(字),虽然有考据者反复说这个字的本意不是如此,但看上去是颇有些尴尬的形象,算是给老词赋予新意。而有些词,则背后代表着一个社会事件,比如“正龙拍虎”,不明白那个事的,的确完全不了解这是什么意思。

另外一个社会现实是知识分得越来越细,在今天,没有人敢说自己诸子百家无所不晓,天上地下博古通今。知识分得越来越细的结果就是,大量专业词汇出现。在一篇很普通的文章里,出现几个专业名词不是什么怪事。为了更好地理解文章,人们的确有必要去知道这些专业词汇到底指代什么。

在大多数传统媒体里,很难对专业词汇或新词做比较详尽的解读。唯一能做到的,是书籍。这也正是我们经常看到的书本中的所谓注释。在报刊杂志,在电视广播,专业词汇的解读只能匆匆带过。但互联网的链接属性,给这种解读带来了莫大的方便。

比如在一篇常识性的金融文章里,作者提到了“布雷顿森林体系”。报刊杂志可能会在最后给出一段小小的解释,电视能做个小字幕,广播则不可能——不是泛泛而谈,就是无能为力,但对于网页来说,只需要给这七个字加上一条链接:指向这个词的解释页面,而这个页面里的内容,可以极其详尽。

呵呵,是,这个解释页面,非常像维基或百科的形式。于是,国内有家做百科的网络公司,不遗余力地在鼓吹所谓:词媒体,并坚信,基于词媒体带来的web广告模式是未来可期的商业逻辑。

词媒体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就阅读而言,词媒体会更好地帮助读者去解读文章,帮助读者去增进知识。词媒体所指向的维基式页面,也会由于“人人都可以编辑”而让内容变得更为翔实和丰富。而对于写作者来说,也没有必要煞费苦心地在文中去解释这些词的含义,一来避免显得冗长,二来不破坏文章结构。词媒体的确符合互联网的内容组织形式:网状的跳跃式的结构。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词媒体的实际操作性,还有很大的问题。

前面我提到在文中部署对专业词汇的链接,这其实一个“自动链接”的操作手法。因为你很难想象,在比较大规模的网站中,完全依靠编辑去手工部署链接。自动链接的运作机制是这样的:系统需要扫描一遍整篇文章,再和数据库中已有的专业词汇库比对,如果有,则赋予链接,没有,则跳过继续扫描下去。

这个机制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相当消耗资源。如果你的专业词汇库不过千把词,那是一个很快的比对过程,但如果是十万乃至数十万之巨的专业词汇库呢?更进一步的,这里同样有一个“分词”问题——系统需要判断在“销售和服务”这个字段中,无需添加“和服”的自动链接——以及一个优先级的问题:在“复旦新闻学院”这个字段中,究竟将自动链接赋予新闻学还是复旦新闻学院。

在水平性质的门户网站中,使用同一套专业词汇库是不现实的。但在它的某个频道,或者说,在一些专业垂直网站中,使用一套契合的专业词汇库还略有操作性。不过,对于百科式的词媒体内容服务商而言,它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如果词汇够多,合作者的系统负载就比较大;如果词汇不多,合作者就没必要合作,自己建一个不是什么难事。

比较可行的做法是提供API接口,让合作者自行定义关键词词汇表,并利用这个API接口,将这些词汇链接指向到百科页面上。这样,对于合作者而言,词汇库的大小以及带来的负载问题,完全由它自己决定。有实力的,可以搞得大点,没有实力的,借助点缓存技术、伪静态页面技术,就稍许搞得小点。不过,在我看来,百科网站起步期间最好的合作对象还是垂直网站,而不是水平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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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语:究竟是入侵还是帮助?

五 20 2010

这篇东西是应《兴学》报之邀,为该报写的一篇小评论。我这里想先扯几句关于这份报纸的事。

学院里筹建了一个“全媒体中心”,在规划上,有一家报纸、一个电视台、一个广播电台和一个网站,俨然就是一个“全媒体传媒集团”的味道。不过,其实是一个大学生实习基地,基本上所有的成员都是学生,只是配备了几个老师做个类似指导员的角色而已。

首先出炉的是两周一期的报纸,报名《兴学》,取当年学校创始人盛宣怀“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之语——说句实在话,我这个人虽然认同精英的客观存在,但我对那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英担当意识是不太以为然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为人处世之道,既然恪守不强加价值观于他人,我这种类似“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杨朱哲学也就没必要非要大家一起遵守了。

我不是这个报纸的指导老师,不过选题会我是参加的。既然参加了,就唠叨过几句。我以为,学生办报,少做思考,特别忌讳宏大叙事。说句客观的,都没怎么接触社会,思考出来的东西未免太象牙塔。学生办报的重点是采访而不是写评论。能够把采访对象表达的东西呈现好了,基本功就练扎实了。我说过一句话“报纸要思考 上帝就发笑”——此话,在我看来,在时下的很多社会报纸,同样适用。连事实都没搞清楚,就在那里做精英状思考,颇有些滑稽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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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在很多学院派的语言学家和符号学家看来,语言会影响人的思维。比如说,在一些翻译水平一般的译作中,我们都或多或少能找到这本译作的母语痕迹。道理很简单,英语(或其它外语)和汉语,它们的结构是完全不一样的。原作者经常会使用到从句结构,一个段落就是长长的一句话并不罕见。但在汉语中,这大概就是一种特殊的文体了:郭敬明体。

警惕外来语言对本国语言的入侵,也不能说就是“杞人忧天”,因为语言的确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语言,这个民族就会渐渐消失不见。拜始皇帝书同文所赐,面积极其广大、方言极其众多的中国,数千年来分久必合。借由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我们始终会被潜移默化地认识到:我们是一个祖先的。

但是,语言只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文化强弱的决定者,一个在其它方面,比如经济、政治上正处于上升势头的文化,并不担忧外来语的介入。因为语言或文字,本就不是永久不变的东西。外来语对本土语言的帮助,也屡见不鲜。在现代英文中,大量的词汇其实来自于法文、拉丁文诸如此类的外语,而事实上,最正宗的英文,都和一些乡间民居所使用的东西有关。没办法,英国人不是生来就是这么贵族这么绅士的,当亚瑟王还在带着一帮野人力图统一英格兰的时候,欧洲大陆在日薄西山的罗马帝国治下,已经相当成熟了。

语言其实就是一种约定俗成。当本土语言中都某种事物暂时没有称谓的时候,借用外来语是相当正常而且普遍的,并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外来语就被吸收成为了本土语言中的一部分。这谈不上外来语的入侵,正相反,可以视为本土文化的一种包容以及包容之上的更新。

央视屏蔽外语及英文缩写这档子事,我个人愿意相信它的良好动机:为全国人民树立一个样板并宣告我们很警惕外来语入侵。但动机归动机,事情做出来以后,只能看到一个文化的心虚之处:几个英文字母就搞得心烦意乱,生怕伟大的中华文化就被同化了。

央视为国家代言的意识很强,这一点路人皆知。看来它十分担心在为国家代言的时候,说出几个英文字母来有损国家形象。有时候我不得不为他们的敏感感到可笑和可叹,一方面在大唱大国的崛起,一方面又对自己的文化毫无信心。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把NBA叫成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可以为中国输出大国价值观提供帮助,同样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把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叫成NBA,会对这个大国带来多少脸面上的无光。在这样一种规矩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大国气度,倒是让我很同情未来的央视各频道主持人的工作,比如科技新闻播报:

近日,由国际商用机器出品,一款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面世,它可以存储联合图像专家小组式图片上亿张,并可直接播放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三音乐,还可与数字多功能光盘播放器即插即用。

真的很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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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的烦恼

五 19 2010

刊发于今年第五期《新营销》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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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最近应该有点烦,一场夭折的“优惠券秒杀”活动把它拖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危机之中。网上对它的质疑声很多,但截止到我写这篇文章之时,差不多一周过去了,肯德基依然保持沉默。

肯德基发放优惠券由来已久,利用优惠券扩大生意总额也是很常规的促销手段。在网上,肯德基提供优惠券下载,但后来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它又随后宣布,第二批第三批的优惠券属于“有人假冒”,故而肯德基一概不予认可,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这次秒杀活动的被中止。但网上舆论并没有接受这种说法,拷问之声还是到处可见。

这场危机的处理,肯德基是有些失分的,至少没有及时去向公众澄清它所谓的事实真相。但这种失分有些低级错误,不是这篇文章想讨论的对象。我从这个危机中,感觉到了另外一种东西,那就是肯德基的定位,非常之模糊。

很多年前,它的对手麦当劳就已经开始布局转型:目标消费者从小孩向年轻人。这个转型是相当漫长的,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营销策划,从广告到公关,从产品到店堂,麦当劳努力地在改变着自己。但肯德基始终有那么点以不变应万变的意思,还是坚持当初的小孩+社区的定位不动摇。关于这个推测,我在肯德基公关部门的朋友也证实了这一点。

家庭味是肯德基很推崇的营销着力点:一家老小在肯德基全家桶前其乐融融是它的经典广告画面。但跑到淘宝上去“秒杀”优惠券,始终让人感觉到这是麦当劳的手法,而不是注重家庭味的肯德基该做的。这场活动的策划,无论是否产生了后来的危机,都可以说明两点:要么就是肯德基对自身定位的开始摇摆,要么就是活动策划者压根没吃透肯德基这个品牌的内涵精神。

品牌形象一旦定位下来,所有涉及到公关意义的营销活动都必须是为它服务的,如此才保证每一笔推广费用都或多或少起到一些作用。比如这个优惠券活动,往小区里的家庭邮政信箱里派发,挂在自己官网上作为一个常备项目供人下载,都是纯为了提高销量而做的促销活动,那是没有问题的。但众所周知的是,秒杀这种方式,某种程度上已经带有“品牌推广”的目的,事关公关层面,就必须要考虑是否契合品牌定位了。

上海世博会临近,出于一些城市形象的要求,大量的流动早餐摊位被清理,于是各个快餐厅都意识到是一次抢夺市场的机会。肯德基推出学生早餐活动,我的这位做公关的朋友和我闲聊起这个活动的具体策划。而我的意见则是,如果仅仅是在世博会期间将销量做上去,那就尽可以在门店里做一些推广活动,或者进入小区也未尝不可。但如果要做媒体层面的大规模公关宣传是有问题的。通常情况下的学生早上上课途中所食用的早餐和家庭定位的距离不是说一丝没有,但无疑,委实远了一点。

肯德基在全球,基本上都在尾随麦当劳,唯独在中国大陆地区,生生地将快餐老大麦当劳压倒。这其实和它较早进入大陆地区不无关系。二十年余年来,肯德基一直采用的是稳健的操作手法,但在时代变迁的面前,它或许真到了要好好思考自己的品牌战略问题了。

顺便说一句,在这场秒杀活动中,网友们蜂拥而至。有评论揣测说肯德基觉得来的人实在太多让利太大故而临时终止了这项活动云云。这类属于阴谋论的猜测并无多大意义,但从侧面反应出,肯德基还是有相当多的年轻消费群体。面对这个品牌使用上极易喜新厌旧的群体,肯德基二十年来可以说是不变也可以说是传统的品牌形象,是不是该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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