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即放弃:读《选择的悖论》

选择的悖论作为一名大学老师,经常会和即将毕业的学生讨论一下未来的就业问题,尤其是时下这个阶段。大致上我发现有两种人会很苦恼。第一种很正常,到了4月份还没有任何可以确定的着落,第二种则很有趣,手拿着颇多的offers(有公司offer,也有研究生申请通过的offer),一样很是苦恼。

可供选择的东西太多,就会陷入一种“患得患失”的状态,说到底,还是生怕错过了机会,因为一旦选择了A,就意味着和B无缘,存在这种可能在未来回过头来看,B才是更好的选择,但时过境迁世上从无后悔药。

施瓦茨,一位来自社会心理学的教授,写下了这本《选择的悖论》。在大量的案例描写基础上,本书是从这几个模块分头阐述的:1、很多迷惑性的商业伎俩让我们无法有明智的选择;2、看似拥有的自主权其实同时也增加了负担;3、承接第二点,这种负担让我们只能拥有一个选择却有N个放弃;4、承接第三点,N个放弃有可能会催生N个后悔;5、同样承接第三点,即便这个选择事实上是明智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们适应了这种选择的后果时,新鲜感一过,依然会去后悔那N个放弃;6、继续承接第三点,选择之后的比较有这个可能让我们还是要后悔N个放弃;7、多次后悔于N次放弃后,我们连那一个选择都懒得选择了,彻底的放弃,归咎于自己。这是一个心理分析的套路,最终作者给出了十一个其实很难做到的所谓“明智选择”——在我看来,人真能做到那一步,要不就是圣人,要不就压根不是人。比如说,作者建议“控制过高的期望”,这不符合得陇望蜀的人性;再比如说,“学会避免社会比较”,这太难了,社交中的很大一个部分就是不断进行比较。至于“把精力放在最重要的选择上”,看似有理,但实则:太多人在太多事情上要过很久才能意识到究竟是不是“最重要的”。

人们今天选择如此之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拜商业社会所赐。从工业社会走向商业社会,产生了供给这个部分的爆炸式丰裕——这是凡伯伦的看法。工业社会基本秉持的是福特主义,流水线式生产的一个结果是:消费物品都是一样的,福特主义最标志性的产物就是T型车。商业社会秉持的则是后福特主义,讲究所谓个性化,即便要生产T型车,都是要提供多种颜色可选不是。

我总觉得,这一点和人类这个物种最潜在的意识有关。丰裕社会其实不过几百年,但人类社会存在了有数百万年。在漫长的历史中,人类一直身处的是“短缺”的时代。过年吃饺子的一个传统就彰显了这一点:平日里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好吃,过年就放开一把。悠长的短缺历史恐怕在人类心底深处打上了一个坚实的烙印:多才是好的,多就是好的。

商业社会发展到后来,大量的选择就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要了,更多意义上的,是商家企图提供“一揽子”、“一站式”服务从而把消费者牢牢地圈在自己的领地中。也许他们的本意是为了减少消费者的东奔西走,但客观上,的确造成了大众们的困扰。

多即是好,几乎体现在所有领域里。我所从事的互联网行业,也充斥着这种思维:网站的首页越做越长,内容堆砌得越来越多,产品功能越来越庞杂,以至于你今天如果做一种互联网服务或产品只有一个功能,都不好意思说这是一个“产品”。

之所以我觉着作者给出的十一条建议很难说是靠谱的原因在于:大量供给是不可能消除的。马克思认为很多供给是重复建设,白白浪费各种资源,故而他想出了“计划经济”这一解决方案。计划经济在消灭选择上做得相当不错,这个不错的结果但凡今天经历过改革开放之前年代的人都深有体会。选择意味着竞争,只有没有竞争的社会,才不会有选择。

于是,我们依然将生活在选择大于实际需求的商业驱动的消费社会中,有些人可能会免于困扰,但实际上大部分人,依然将淹没其中。这本书可能会让你明白一些选择背后的奥妙,但恕我直言,知道是一回事,犹豫不犹豫和做不做是另外一回事,选择的悖论,依然将无处不在。

—— 人物杂志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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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的媒体 一流的媒体人 之续章

一流的媒体人 一流的媒体这篇文章中,我提到了一位帝都圆明园职校的研究僧如何坚定不移地投入到新闻业中,而在这篇续章中,我将提到一位魔都东北职校的研究僧。

说这位研究僧有没有新闻理想?这事看人过去经历就明白了:“从学校广播台、学校报纸,到SMG、东方早报、新华社、TVB、复旦商业知识”一路实习过来,有没有理想姑且不论,有这方面的情怀和情结,应该是确然的。后来我介绍这位研究僧去某杂志实习(这个实习是直指就业去的),因为和圆明园职校那位研究僧有同样的“没皮没脸”特质,深得杂志主编喜欢,意图要重点培养之。

本来已经做好了去就业成为一名财经记者的准备,不料峰回路转,另外一家媒体希望对此同学做一次面试。面试之前,人还和我说,就是去转转,没打算要去——估计是早些时候提出要实习结果未果伤了心了,哈哈。面试之后,发来微信说:我决定要去。

这家媒体开出的岗位,并非记者——我猜,如果还是记者,这位研究僧并不会重新考虑。这个岗位有那么点像“产品经理”:规划设计开发能装包括新闻在内的内容的产品,当然,刚毕业的学生,应该是“参与规划设计开发”,故而属于产品经理助理之类。

这位研究僧和我很熟,因此在第一家杂志里实习的时候也做了几个关于互联网产品的题,采访、思考、写作、刊发。也许是实习经历足够丰富,一篇文章刊发出来后并没有很兴奋地要告知他人,倒是我自己看到,还写了几个邮件去批评之:这里没抓到重点,那里没写到位,这儿写的是互联网常识没啥必要,那儿纯属你臆测而且臆测得不对,诸如此类。

采访也好思考也罢,在研究僧同学自己看来,更像一个旁观者,是的,写新闻的确有很强的旁观味道,要写好新闻也得足够有旁观的精神,但人不再想旁观了。“我不想再成为一个旁观者了,不再是一个只能在外围观察的记录者,而是真正去加入到这场媒介革命的参与者。”——人在回复主编挽留邮件的时候这样写道。

这场媒介革命究竟是什么呢?研究僧没有写出来,恐怕也写不出来(倒是用了一句:已经从内容生产的层面蔓延到经营能力的层面,不过以我对人的了解,倒不是在说采编经营混营。东北职校再怎么说它不好,这点教育还是有的)。每一个稍许敏感一点的媒体人都知道媒介在变,而且是巨变,但过程却是慢刀割肉,小火炖鸡,温水煮青蛙,巨变归巨变,着实不怎么惊天动地的突兀。

媒体人原来在媒体做什么?生产内容是最重要的工作,记者是原创内容,编辑则修整内容以利更易阅读。采访也好开选题会也好都是为了生产内容。不过,在今天,光是生产内容,怕是不够了。

首先是内容本身的“撰写”需要一些改变,有些信息用长篇大论的方式并不见得讨好,反倒是可以考虑用其它方式,比如信息图,更高级一点,动态信息图、数据新闻、地图新闻。这些可视化的改变是对内容“撰写”上的一次革新。不过,做这种东西,成本比写篇文章高,而且缺少复制性。如果有一种工具,你把数据扔进去,关键的几个点描绘好,就能自动生成信息图乃至动态信息图,那该有多好!—— 重要的是,编辑稍加培训即可上手,这点很关键。

这个就是产品经理们该做的事了,比如研发一个…唔…姑且称之为“动态信息图生成器”?记者编辑们过去用word来写东西,word可是微软出的写作工具。现在,能不能找到一个第三方的内容生产工具?算了,还是自己先搞一个,有利于从诸多媒体竞争中脱颖而出。

再比如说,做一个APP——这事现在很时髦,大部分媒体都在做。有些观点认为,这事不用太多投入,用微信公众账号就好(比如左志坚就这么看)。我的看法是,看什么媒体。如果这个媒体依然还在用文字偶尔几张图片,没有问题,公号就能解决。如果这个媒体想胡里花哨一点,比如嵌一个动态信息图,怕是今天的公号不能满足。什么,等公号改进?这事不靠谱,自己的命运岂能掌握在别人手上?

很多杂志现在在用通用模板做app,比如天智通达的。恕我直言,这个意义不大。推荐一个app大家看看,彭博商业周刊中文版的,这是一种打破了杂志样式的杂志app,比通用模板强多了——通用模板这种东西,嗯,所谓自媒体人,用用不妨。

一个一流的或者怀揣一流梦想的媒体,微信公号当然要用,这事就像你微博要开一样的正常,但必须有自己的管道阵地。微信公号最近抽了风,动不动就是两个小时的时滞,这对媒体来说,有突发新闻时,如何能够承受。

我对媒体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我以为,这个世道是渠道的世道,微信公号是一种渠道,诸如网易搜狐新闻客户端也是一种渠道。桌面时代,媒体们仰门户搜索鼻息而活,活法甚至到了没有尊严的地步。移动时代,或许有那么一丝机会,让一流的媒体独立地有尊严地活着。这是一种不屈的抗争,虽然胜算渺茫,但不至于到了“零”的地步。

商业的核心在于“复杂的事情简单化,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复制是商业的不二法门。纯内容生产很难复制,但不意味着媒体就没有可以着力其它地方去产生一种复制。无论是我拍脑袋想的“动态信息图生成器”,而是一个制作精良的APP,都有着“复制”的意味在里头。精耕细作的内容,加上可用于复制的工具,媒体之道,说亡太早。

总有一些力量不甘于成为渠道的附庸,总有一些人依然要抬起原创内容者高傲的头颅,在这点意义上,东北职校这位新传研究僧,与圆明园职校那位新传研究僧一道,同存有一份坚守。这份坚守,未必当事人主观上有多理想多大志,但客观上,价值如金。

昨天我和钛媒体赵何娟说,任何一个企业,做多大我都不会用“伟大”二字,无论谷歌苹果微软,还是腾讯百度阿里。但我倒是以为,这份小小的坚守,虽然坚守者不愿意用伟大二字,我愿意用。

最后说一句,我眼中这两位未来的“一流媒体人”,目前将在同一个“一流的媒体”中汇合。

新闻法这个事

继续说说央视315先。

昨儿晚上,我花了点时间,把这档晚会全部看完了。我痛恨那些打着名医的招牌实则谋财害命的勾当,故而在看那一段时十分解气。我自己也有车,小命总是要紧的,故而看说汽车安全那段时也津津有味,不过我只会开车,里面的构造是不太了然的,基本上315在说什么,我也就信什么,几无个人判断力。

好了,说到互联网了,这好歹算是我的专业领域,略知一二,没那么容易被勾着走了。网络广告公司那段,以为然,我大致知道它们是怎么操作的,315基本没说错,但说到网易邮箱,立刻就被我逮着了个破绽。按照这个节目的镜头来看,央视的人马应该是冒充客户之类去暗访偷拍,接待客户的一般都是外联人员,而不会是内部技术运营。外联员工一句“我们都可以看到你们邮件的”纯属忽悠给客户听的,他们怎么可能知道后台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央视硬是把这句话当个招牌一样地举了出来。联想到我在汽车安全那段完全听着央视的情境,我有理由相信很多不太知道互联网业界的人,在这一段上也只好跟着央视的调子跑。这里面的误伤可能性是很大的,至少我可以说,央视在说网易邮箱那一节上,证据相当不充分。

这和暗访有关。记者暗访这个事儿一向很有争议性,我个人的看法是:可以用,但一个报道不能100%靠暗访撑着。暗访有个问题在于,对方由于误认为你是某个角色(比如315里我相信很多被暗访的人以为来的是个潜在客户),话会说过头。客户嘛,我可不得给ta百分之一千的信心来下单?所以被暗访的人的话,是不能百分百相信的。

如果是误伤,后续会如何?被点名的企业需要花很大的人力财力来消除影响,但央视依然过它的好日子,不会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达芬奇一案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这事并没有太多的后文,央视并没有道歉或者赔款——你压根想都不用想。

—— 说回新闻法的分割线 ——

很多人都呼吁中国要尽快建立新闻法,这些人包括业界的,也包括学界的,还有包括既非传媒业界也非传媒学界的打酱油人士。说一句建立新闻法容易,后果你们想过没?

家父曾参与过新闻法起草(好像是第一稿,到底第几稿回头问来求证之),他今天个人的观点是不太主张中国要建新闻法,因为道理很简单:中国的媒体,其实是强势群体。

这话放微博上大概要被人喷,不过喷的人在喷的时候可能脑海中是一些市场化媒体,而不是央视人民日报这样的官媒。中国官媒牛逼到什么程度,说个小故事给各位听听。

我认识一个学新闻的研究生,跑人民日报去实习,有一次一位报社部主任要到县里去做采访(他们通常会用下去这个动词,而不是到,个中含义,自己领会),此学生跟团出行,当地县委书记亲自出迎陪同,安排最好的宾馆的入住,为什么?实在是怕。人民日报上的一篇负面(哪怕略有点负面的味道),仕途堪忧。

新闻法的核心是什么?说到底是保障媒介的权利,但架不住中国官媒是什么?权力的媒介。换句话说,你所试图保障的,是权力的媒介的权力(对不起,这里不能再用权利了)。这里的逻辑不弄明白,大呼要建立新闻法,是为妄谈。

我前面用到了“市场化媒体”这个词,其实这个词不是一个精确的定义。理论上讲,中国媒体都应该属于官媒,比如说南都周刊算官媒么?你追一下源头就知道,它真是个官的媒(或者说党的媒),但它经营路子吧,貌似不怎么官不怎么党,我们只好泛泛称之“市场化媒体”。

这就给新闻法立法带来一个操作性的问题:市场化媒体的确很苦逼,是弱势的,但官媒可一点不苦逼,而且强势的,哪怕就是在一定级别的官员面前,依然强势得很。怎么办?画一条线出来说要保护市场化媒体,遏制官媒?这就很扯淡了,这条线压根画不出来。

市场化媒体就是自负盈亏,官媒就是靠上头拨款?这话太想当然,今天官媒理论上也是自负盈亏的企业型组织,而不是事业型组织。人也有公司结构的,虽然总编主编都带着个局级处级之类的括号。

要保护权利,就要赋予责任,以及一旦违规造成侵害后需要付出代价。媒体当然是有责任的,误报误批得付出代价。但实际生活时,央视人民日报要是误报你了,你敢让它付出代价?你还想不想混了?

故而,新闻法出台势必的后果是:赋予官媒们合法侵害权而实际上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可能在细微的局部的地方,保护到了一些媒体和记者,但大的情况是,媒体暴力而且是官媒媒体暴力,将愈演愈烈。

根子上的问题是:媒体能不能自行操办?记者证这个玩意儿能不能废除?记者协会能不能回到真正意义上民间组织的面貌?这类问题的答案,我想你略略有点政治智慧,是很容易回答的。

—— 叙述本人利益的分割线 ——

这个要说一下。本人有一个师妹在网易邮箱混着,但本文撰写和她木有啥关系,她木有给我啥钱和资源。本人同样有一个师妹在央视混着,但本文撰写同样和她木有啥关系。本人曾于两三年前担任过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顾问,做了一年,期间也就开过一次会,会上就央视形象塑造问题说了几句话,拿了点会务费,也没做其它旁的事。今天不再是该部门顾问。

负分滚粗

我在20多年前看过一本小说,书名已经忘记了,这本小说主要讲一个美国脱口秀演员是如何从底层一路奋斗到全美明星式人物的,结局我依稀记得不是太好。这本小说让我第一次不那么真实地接触到了美国脱口秀演员(那个年代可没什么网络视频),但我想即便是小说,总有些具体生活的影子。

书中说到这位演员在酒吧一开始说些无关痛痒的段子,听众不是很起劲,依然各聊各的。他有点火了,于是拿台下听众开刷,大骂一通,结果他发现越骂效果越好,大伙越是笑声不断。他不太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有人听别人骂自己反而哈哈大笑。不过不要紧,道理不需要,只需要结果。他就一路这么干下去,越来越红。

后来我生逢网络时代,有幸看了一些美国脱口秀,果不其然。这里面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黄西的脱口秀。我第一次看到黄西的视频时,脑海中立刻升腾起我多年前看过的这本小说:哈哈,骂人可以讨人喜欢,真有其事啊。

中国社交网络也有。骂骂政府然后大众一片叫好,这事倒不奇怪,也经常有人干。奇怪的是有人自行送上来找骂,还乐呵呵的,这种诡异的事也变成了现实。童话大王算是前者,留几手则算后者。惭愧,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后者是个什么原理,讨钱的见了多了,讨骂的还真不太好理解。

不过,骂人没什么建设性,骂人本身没有什么具体利益。但骂人有个好处,如果你骂得漂亮,就会引起极多的围观,所谓“影响力”(准确的说,影响范围)也就建立起来了。影响力是可以换取利益的,比较直接的方式是变现,比较间接的方式是置换资源,然后再扩大影响力,最终当然还是变现。

最让人有些思索的骂人事件发生在一部虚构的片子中,黑镜第一季的第二集:Fifth Million Merits。黑人兄弟大骂了一通评委,结果评委们哈哈大笑,判其胜出,给予了一个专门用来骂人的节目。黑人兄弟骂的时候的确是本色演出,心目中的女神成了AV女郎,用的还是他的里程数,岂能不忿。充满激情的对体制一骂,最终被体制招安。解构式的反抗,成为整个社会结构中的一部分,那片碎玻璃(或者说碎的液晶板)本来是一把刺向狂欢娱乐的刀,最后成为狂欢娱乐中的一个道具,期间的黑色幽默,真是让人笑不出来。

但这部充满着控诉味的片子,也是娱乐生活的一部分。看过了,想过了,哈哈过了,明儿,咱们该干嘛干嘛。滚粗这个词也许不会再火了,但李毅吧依然会贡献出另外一种言语。童话大王的童话破碎了,但依然会有另外一种童话出世。

世道吧,就是这样循环演进的。

文本的解构与结构:读《恶搞》

恶搞因“红十字会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的郭美美,最近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了一段无论是文法还是词法都破绽百出的中式英语。这引发了网友的围观,好事者还把这段英语翻译成中文。没过多少时间,微博上掀起了各种翻译郭美美微博的狂潮,仅仅一个晚上,就冒出了包括诗经版、唐诗宋词版乃至元曲版的数十种翻译方法,郭美美那条微博被转发20万次以上。如果要说那天晚上是微博用户的一场小小的狂欢,我倒以为殊无夸张之处。

我昔日的一位同学对这个现象表示了不满。她这样写道:“我只是觉得,深深的难过。尤其当女人们也加入进来,一起调笑男人们对一个女性的语言性攻击,这‘被伤害感’蔓延到我身上来了。”——这段话里已经将女性置入,颇有一丝女权的色彩了。

但郭美美这条微博的事,其实和性别——在我看来——关系非常之弱。郭美美三个字其实代表着一份对红十字会的不满和疑云。红十字会官方微博至今还保持这样一个记录:被呸最多的微博(号称10万次)。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不满和疑云,并没有被消解掉。舆论场上所看到的似乎人们不再关注此事,并不意味着人们完全遗忘了这件事。稍有风吹草动,立刻就会翻卷出来。

这起小小的翻译事件,倒是和“恶搞”非常有关联,或者这么说,这是典型的恶搞。读一读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曾一果副教授的《恶搞:反叛与颠覆》,相信对这类恶搞会有更好的理解。

一个文本(包括文字、图片乃至视频)一旦存在于网络上,它就是一个开放性文本,因为网络赋予了大众书写的权利,从而使得恶搞和互联网几乎是同时诞生并一起成长的。开放性文本,在费斯克的笔下,就是所谓“生产者式文本”。曾一果这样写道:

(它)是一种自由、松散型的文本,受众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和介入到这些大众文本中去,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重新拼贴、组合,创造出无数新的大众文本,大众不断参与、介入,深入到这些文本内部,任意肢解文本,也可以将文本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生产出新的意义来。

当我们把这段文字投射到郭美美中式英语被恶搞翻译之上,就会发现是多么的契合和富有解释性。在互联网上,任何一段文本都有被解构恶搞的可能——试想一下小胖头像恶搞,连这么一张平常的照片都可以被恶搞成互联网上的知名事件——如果被恶搞对象本身足够知名、足够具有象征性,那么在短期内引发恶搞狂潮,真的是一点都不奇怪的。毕竟,中国到今天,已经拥有了愈5亿网民。

整体而言,中国网络人口的年龄层相对于整个中国人口是年轻的,30岁以下网民占据了一半。年轻人对恶搞之类的事的热衷丝毫不奇怪,于是在网络上随处皆可见到恶搞。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又为恶搞推波助澜。在互联网上,亚文化几乎成了主流文化,便是这样的原因。

问题在于,作为互联网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恶搞,我们该如何评价它的意义。在费斯克笔下不乏赞颂的大众文化中,同样有着“粗俗文化”、“消费文化”的阴暗面。而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阴暗面并非是虚妄的。

比如说,所谓网络营销策划,就带有为商业目的故意恶搞的痕迹,这一点,一些知名的网络营销策划人士也不否认,甚至出于招揽生意的目的冒认。微博上知名的“杜甫很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恶搞,但它带有炒作目的。新浪微博运营人员在一个网上自承是他们策划出来的事件,而策划这种事件的目的很清楚:保持微博的热度。

恶搞文化非常受年轻人的喜欢,而同时现代社会又是一个消费社会。曾氏说,“在今天的消费文化语境中,大部分恶搞文化不可避免地贴上了商业标签,是消费时代的一种商业文化”。这个判断不无道理。但再往下一步,这样的商业文化又是好是坏呢?曾教授很谨慎地并没有下这个判断。

我愿意大胆地往前一步。我注意到,今天大众的媒介素养事实上已经很高了,特别是一批拥有较多听众的意见领袖们,他们并不会很轻易地被一个营销策划所“欺骗”而参与到恶搞中。事实上,商业策划的恶搞案所需要的技巧越来越高,以至于新浪微博搞运营策划直至今日,也就是一个“杜甫很忙”值得一书。网众(这个概念来自于北师的何威老师,指的是社交网络节点上频繁活动的网络用户)喜欢恶搞,但未必会很轻易地就被卷入到商业目的的恶搞中。

一个例子是很好的注解,那就是恶搞过《无极》的胡戈。当年一部恶搞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席卷整个中文网络,胡戈由此也一夜成名。但是,当胡戈后续一些所谓恶搞片植入了商业元素后,这些片子就再也达不到《馒头》的知名高度。今天还有几个人能记得胡戈后来的那部《大杀器》呢?

恶搞文化的另外一个走向是粗俗化,越粗俗越容易吸引注意力,凤姐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但问题在于,对粗俗的围观并不等于人们会认同这个粗俗。有人在街上裸奔引起人们停留观看评头论足,并不等于人们都会去裸奔。从凤姐的后续境遇来看,主流价值观至今尚未接受这种粗俗。

大多数成功的恶搞,都是非策划性质的,也缺少有组织的预谋,这一点倒非常像法兰克福代表人物之一本雅明笔下的“灵光”,虽然他的名著的标题是《迎向灵光消逝的年代》。这些恶搞当然不能和本雅明的艺术相提并论,但它闪烁出来的人类的智慧,却足可媲美。而这种智慧,恰恰是对某些现实的“反叛与颠覆”。

最后要提及一下的是,《恶搞》这本书是一套丛书中的一本,这套丛书面向的领域都是新媒体上的亚文化。对互联网亚文化有兴趣的人,都或可觅来一观。

—— 刊发于《网络传播》杂志 ——

删除

del 谷歌的董事长施密特在3月22日出席美国国家新闻基金会颁奖晚宴时,表示互联网不是“乌托邦”。他列举了互联网的三大潜在威胁,分别是:黑客和罪犯、无删除按钮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互联网审查体系。但在我看来,这三大威胁,归根到底是一个威胁:我们无法控制我们想要的删除

有些信息,我们曾经暴露在网上,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不希望这种信息依然存在,但大大小小的转发、转载、截图,已经使得我们无法自主地去删除这些信息。我们的信用卡交易记录——唔,的确是我们产生的——但我们同样无法做主把它删去,于是黑客和网络罪犯就有机可乘。说到底,互联网犯罪不就是盗取信息么?而另外一方面,软件已经偷偷地接管了一些删除权,比如在未经我们许可的情况下,有些“我们的”信息,被删除了。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保存”这件事变得极为容易,从来没有一种媒介设备能够像电脑那样无微不至地进行保存各种信息。但问题在于,我们需要保存到这个份上么?

微软曾经出过一款软件,名为Microsoft Money,这其实是一个记账软件,它允许你把每天的收支情况都记录下来,并输出你的消费习惯。我用过这个软件,不得不惊讶于我的有些消费习惯其实我并不知道:我在出租车这件事上花费了那许多银子。唔,看来这个软件很好,很有助于理财。但一个小小的不便是,每一笔收支情况都需要我手动输入,久而久之,我也懒得再摆弄这个软件了。有趣的结果是:我并没有任何个人财务恶化的迹象。

当然,我不排除有些人的确有记账的习惯,但Microsoft Money好像并非是一款很知名的软件——至少,它和微软的名声是完全不相称的。这款软件卖得不好,某种程度上证明了人们对这类软件的需求并不那么渴望。技术总是尽可能得精确,但人类的生活,有时候模糊一点其实损失并不巨大,但精确并保存的结果是:一旦被不法利用,损失远远超过你的所得。

问题在于你是否可以控制删除。我第一次使用Money这个软件的时候,互联网还远不流行(至少在中国不流行),我也可以在软件中删除所有的记录,且毫不担心微软是不是偷偷地在传我的数据——可怜那个拨号上网的时代,电脑大部分是处在Offline的时刻。只要数据留在本地且我能控制,这种软件的坏处也很有限。但随着电脑联网的时间越来越多,云服务的越来越昌盛,今天微软再搞这种Money软件,我是无论如何不会试用的了,因为一旦数据上传,删除的权力,便不在我手。

“关系”,其实也是一种信息。一个数字法则被称为“顿巴数”,即著名的150法则。牛津大学的人类学家罗宾顿巴认为人能处理的关系不超过148对——姑且算成150个吧。人对关系的态度非常像熊掰玉米,今天加一个关系进来,就会对原有的关系慢慢疏远其中之一。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如果加上价值判断:这样好吗?就见仁见智了。

互联网界搞SNS(这里指的是广义的sns,即social network service)的,都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事。于是他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服务,来让你突破顿巴数的限制。早期的MSN还恪守着这个原则(你只能有150个连接),后来随着sns服务越来越红火,MSN便放弃了这个看似很教条很书呆子的规则。在各种SNS服务上,从IM聊天工具,到社交网站,超越150组关系的用户,多了去了。有一些和手机绑定的服务,比如移动飞信,还允许你在所谓好友的生日那天,自动地给这位朋友发一条祝福短信,以表示我对你是很关心的。这种关心,在我的视野里,不过是“技术虚伪主义”罢了。

一点点的技术虚伪倒也无妨,但人类对关系的处理,有些是自然淡忘,有些却是刻意抹去。比如前男友(或前女友),比如曾经的事业同伴却由于某种缘故而大吵一场分道扬镳。基本上,人们并不想恢复这种关系,但技术的确“保存”了你曾经的关系,并很自作聪明地,将它还原出来,这就是Q+的圈子。

Q圈推出的时候,微博上颇有一些用户惊呼“太强大了”,这四个字未必都是褒义词,而是带有一种恐惧的色彩。人脑已经“抹去”的信息,却让技术给你还原了出来。过往人们对腾讯的担心仅仅是聊天记录的泄露,3Q大战时上升到对电脑本机所有文件的扫描,而在Q圈这一刻,人们才发现,腾讯对人的关系,也同样十分乐意保存。所谓“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Q圈,才是真正意义上对人的监控。

这里我并不想指责腾讯太多,网络服务商对保存这件事是有瘾的,即便文头所提到的谷歌,虽然它的董事长也意识到了无删除按钮所带来的巨大危害。谷歌有一个名为“社交关系及内容”的网页,记载着你各种各样的关系,以及由于某些服务而生成的关系。它虽然没有像Q圈那样在G圈里立刻给你展示出来而产生震撼,但要说它没有记录,那可是天方夜谭了。

不信你在谷歌搜索框里试试?当你得到一个搜索结果页后,把自己的网断了,然后点击一个结果链接,注意一下地址栏吧,看看都发生了什么?呵呵,谷歌在记录你的这次点击——假定你点击的是一个情色页面,对不起,即便你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你有过这个动作,一段小小的程序,默默地记录了下来,且,你无法删除。

—— 《IT经理世界》当期专栏 ——

央视批百度批错了么?

国内IT舆论其实有一个不太好的倾向,就是如果国内数字公司和国外数字公司起纷争,就是国内的不好;如果官方媒体和数字媒体起纷争,那就是官方媒体不好。比如百度就是个例子。只要百度和谷歌有点什么矛盾,必定是百度的不是,而央视一批起百度来,那就是央视的不是了。这在我看来,纯属情绪说话。

这两日央视又开始狠批百度,说百度推广有大量不实广告信息,隔天又聚焦到百度贴吧上。我注意到,网上有一种说法是:央视你自己不照照自己,现在批百度,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么?(大意如此)。另外一种说法则是:央视推了一个搜索,所以要批一批百度,为自家搜索清道。这两种说法,我以为,都是很有问题的。

我基本上完整地看了央视批百度推广的那档节目,也学到了不少百度的新招术,比如这个凤巢到底和原先的百度竞价有何不同。从央视的举例来看,所谓广告排名看来主要还是和你出价有关,和网站重要度关系并不大。央视记者的暗访偷拍,也基本完整再现了百度营销人员为了接单是如何得不择手段以至于可以协同客户一起造假。央视自身有些什么毛病,不能作为帮助百度“脱罪”的借口。“你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敢和我争论?”是典型的诡辩。

百度的推广链接的确到了“泛滥”的地步。我有一个非IT圈的朋友,曾经和我提到他最近身体不适想搜索点信息看看,起手一两页全是各种所谓医院的信息。他很疑惑:这不是广告么?我当时还笑他:你自己不仔细看看,底下有“推广”字样的,就是广告,标注“百度快照”四个字,才是真正的搜索结果。他摇了摇头,说:凭什么我要知道这个?

百度上广告那么多,我个人是以为百度基本上是审核不过来的,但我绝对不曾想到,在明知客户出具的是假资质的情况下,百度营销人员还出招看看怎么规避百度内部的审核。这倒是说明两个问题:其一百度内部还是有审核,其二营销人员有足够的招术让这种审核形同虚设。

至于为自家搜索清场,基本上属于无凭无据的“阴谋论”,而且还很可笑。以百度今天7成份额的市场地位,大量用户的搜索惯性,央视这批上一批就可以让自家搜索冒头,委实有点高看CCTV的力量了。央视这一轮狠批,会让大众未来用百度时长个心眼,会对百度的广告收入产生冲击,但要迅速短期内提升自家搜索市场,几乎没这个可能。

作为一个覆盖率极高的电视媒体,就一些公众利益的话题,跑出来批一批另外一个商业媒体,其实没什么不可接受。百度自己有错,还不许别人指出么?

至于说这一招是CCTV为了获取百度的广告费,故意震慑,要求百度进贡,如果属实,也只能说CCTV的商业运作有问题,而不能说这期节目有问题。除非百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期节目所揭露出来的,都不是事实。

故而,我以为CCTV的节目大方向并没有错,象百度这种巨型数字公司,一般的媒体揭露根本无法撼动它。不过,细节上,还是有毛病的。

第一个毛病在于伪造法律文书,这是性质严重的法律问题。当百度营销人员要求冒充客户的央视记者出具一应证照时,记者回去仿造了几个。记者不是警察之类的执法人员,在没有得到特别许可的情况下就伪造文书,本身已经构成犯罪。你可以辩解说,除此之外,怎么能够发现营销人员配合造假呢?这自有公安之类的执法机关去调查,不是记者该做的事——而且,甚是有些钓鱼嫌疑。

第二个毛病在于对该营销人员的画面不做任何处理,这是可以讨论的伦理问题。媒体报道,主要是为了揭示真相,同时将可能形成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以为,不给百度营销人员打上马赛克是不妥的,标注姓名(不知是否真实姓名)更是不妥。

这两个毛病,可以折射出央视的某些高高在顶的心理状态,颇有些行事无忌的感觉。

最后说说这个暗访偷拍。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能被接受的,但涉及公共利益除外。英国报业投诉委员会在其《业务规则》的第十条就明令禁止,唯有为了公共利益必须报道而又并无其他方法可获得材料才可行。央视新闻评论部《新闻调查》栏目的工作手册(02年版)也提到:“对‘偷拍’我们慎之又慎,除非调查危害公共利益的重大隐情而又别无他法,且经制片人同意,否则我们决不采取任何涉嫌欺骗、侵权的拍摄方式。”

以百度今天的当量级,它的一些非法行径足以威胁公共利益,故而这个暗访偷拍,我个人以为,是可以接受的。

—— 中国新闻周刊网《虚拟@现实》专栏供稿 ——

“与时俱进”的引导

麦田(唔,就是我上一次blog力挺的那个麦田,也是网络圈子里我很佩服的一个人。事实上,我和他只是曾在某年冬天在清华的某个大楼外头一起抽过根烟才算面对面聊了一次天。还真是一支烟的功夫)曾经提出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兴邦模式”。有鉴于他的这条微博在新浪里已经由于他的“自杀”而找不到,我大致转述如下:

在很多年以前,一些负面事件,是尽可能的被遮盖。也就是“报喜不报忧”模式。后来,随着资讯的发达,这种模式已经过时。我个人注意到的一个转折点是非典。这证明压制负面信息已经不可能。麦田认为,整个宣传套路向“兴邦模式”模式转化,最典型的一个个案是汶川地震,是这个模式炉火纯青的运作的标志。换句话说,他们也在与时俱进。

我和父亲讨论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认为,兴邦模式早就有了,最好的例子是我们都学过的《六十一个阶级兄弟》。但我以为,这是一种主动的宣传,而不是被动的处理。或者还可以这么说,以前的兴邦模式手法更多的是有点“信手拈来”、“偶一为之”,现在则是有章法有程序有流水的作业。的确可以说:炉火纯青。

在本次动车事故中,兴邦模式遭遇了巨大的挑战,基本上可以说全线溃败。我个人对尽快通车的理解是:为兴邦模式做一个铺陈。在后续的报道中,可以用广大铁路人排除万难,迅速恢复通车,制造了一个奇迹,云云。但没想到的是,微博上巨大的质疑,将这条路生生的封杀。

“报喜不报忧”模式,属于挑战事实,已经雨打风吹花落去,不再有用。而“兴邦”模式,属于挑战公众智商,一次两次多难兴邦是有用的,多了,就效用下降了。从当前的资讯发达程度来看,兴邦模式很快就不能再适用了。

那么,接下来的如果还要“与时俱进”,该当如何?

我以为,接下来的模式应该是:移情模式。通俗点讲,就是转移视线。事实上,乐清事件已经可以看到一个端倪。钱村长之死其实不是该事件的重点,而整个公众视线却被转移到他究竟是被谋杀还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在关注这点时,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乐清的土地买卖,被忽略了。

最近发生的郭美美事件,随着郎咸平对郭美美的专访,这种移情发展到了高峰。我看到有大量的评论聚焦在郭家早年股市如何致富上,其实这都是细枝末节(事实上,那个测算郭太太是股神的分析,根本就是不了解那个时代的股票市场。听说过倒认购证致富的么?听说过透支打股票的么?)。郭美美本人和她的干爹有没有超过“父女”关系的关系,也是八卦娱乐。

郭美美事件的核心是什么?核心是红十字会有没有谋利行为。这件事本来郭美美就是个引子,不是本身事件的重心。郎咸平的这个专访,让郭美美和她的老妈成了事件重心,这就是移情。

挑战事实已经不可能,挑战公众智商不能每次都用,在我看来,未来的移情模式还会更多。移情模式的根本着力点在于“媚众”,迎合大众的情绪表达需求。这是我所看到的,新的与时俱进的引导方式。

故而,很多人在议论微博会不会关掉,特别是最近央视的一期节目导致让这些人紧张起来。在我看来,纯属杞人忧天。微博不可能被关,而且,对于移情的操作手法,大有裨益。还是那句话,微博根本不是一个严肃讨论深层次问题的地方,它只会对移情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故而,根本上,它是有利于这五十年来的“宣传模型”的。

总结一下:报喜不报忧 ——> 兴邦 ——> 移情。这是整个宣传模型的进路。

技术的异化:读《技术垄断》

技术垄断 异化这个词,是马克思的发明。事实上,我认为国内对马克思或神圣化或妖魔化,都是要不得的。我们应该还马克思一个伟大的社会学(当然还有哲学、经济学之类)学者的本来面目,而不是把他的话当成教义。

异化就是一个相当精到的学术词语,它所描述的是人们创造发明某物本来为了让人们自己更好地工作生活,结果该物却成了人的主宰。在很多领域,都有异化的影子,比如宗教,比如官僚体系,当然,也包括技术。媒介环境学大师尼尔波茨曼这本《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在我看来,就是在讲技术的异化。而在一片为新媒体新技术歌功颂德的文字中,我们的确需要这样的“盛世危言”。

《1984》是一本很有名的小说,奥威尔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老大哥无处不在的未来。而赫胥黎在以《美丽新世界》告诫我们,老大哥可能是不会存在的,但人们会“娱乐至死”(波茨曼另外一本书的书名就是这个),在狂欢中灭亡而不自知。波茨曼本人是倾向于赫胥黎的说法的,而我则以为,奥威尔的预言并不见得完全会落空。我们的未来,很有可能是奥威尔+赫胥黎式的。

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

我们今天已经生活在一个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时代中,到处都是“技术”。类似“只要能发明,就把它发明出来”乃是正确的这类笛卡尔主义四处可见。但波茨曼不这么看。在《技术垄断》中,他对我们整个社会的这根支柱提出了拷问:尼采说上帝已死,那么,技术是不是在上帝已死后,成为了一种新的信仰?而这种信仰,比起信仰上帝来,又有多危险?

事实上,当我们一旦听说某项事物是建立在高科技这三个字上,我们脸上和内心深处升起的敬畏,是不是和中世纪的人们听说这是以上帝之名之后一样的崇敬呢?面对高科技,我们会不会去问值得的吗?就象中世纪的主教告诉教徒们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之后,有几个人会问:真的吗?

对于技术这样东西,波茨曼始终保持着一种审慎——嗯,他称之为谦虚——的态度。他警告我们说:“技术竞争点燃的是全面的战争,新技术的影响不可能被控制在有限的人类活动的范围内。”因为站在媒介环境学的立场上,“将毛毛虫从它栖息的环境里清除掉,你得到的不是一个单纯减去毛毛虫的环境,而是一个新的环境:你重构了生存的条件。新技术不是什么东西的增减益损,它改变一切。”

为了说明技术改变和社会改变之间的有机关系,波茨曼引用了一位荷兰社会学家的发现。当一个非洲部落引入火柴后,整个部落的通奸行为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为这个部落的人们在进行房事前需要熄火,房事后需要重新生火而不得不向邻居去借一根已经烧着的木棍。于是性事成为了一个公开化的事件而导致通奸难以掩盖。而火柴的引入,一切,便都变了,因为人们不再需要跑隔壁邻居家借那根烧着的火棍了。

新技术的出现,所导致的结果,有时候会完全出乎发明人的意料。比如时钟这个技术。时钟的发明,本意是为了让教士更严格地去撞钟来服侍上帝。但是,商人们发现,时钟是赚钱的必备工具,因为“时间就是金钱”。时钟能够帮助他们知道时间,从而提高效率。波茨曼不无诙谐地写道:“在上帝和财神的这场终极对决中,钟表偏爱的是财神爷。”

信息技术的威胁

作者梳理了整个文明史,并提出三个阶段:工具使用文化阶段、技术统治文化阶段和技术垄断文化阶段。技术垄断文化阶段的标志是:装配线的出现(人成为机器的一部分)、猴子审判(判定真理的程序发生变化,注意,讨论的不是真理本身)以及科学管理(人听凭技艺和技术的摆布,人的价值在一定意义上低于机器时,社会就享受到最佳的服务)。在这个阶段中,我们拼命地发明创造,但为何发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退居其次。换句话说,就是“只要可以做,就值得做”。

技术垄断阶段的典型特征之一就是铺天盖地的信息。我记得Google Reader里过去曾在页面标题上有“1000+”的标识,这表明我所订阅的信息源已经有超过1000篇文章没看了。这让我产生焦虑,我会尽力地去消除这个1000+,以至于到了最后我的目的是去消除那个标识,而未必是阅读本身。今天的GR页面标题已经没有了,但在自己的分类背后还会出现我未读的数字:这个信息,是我日常会产生焦虑的原因之一。苹果的iPad里有一个app store的按钮,当iPad里的程序有新版本时,这个按钮上就会出现一个数字。我颇有几个朋友就是为了消灭这个数字而去更新,事实上,他们真需要获得新版本的程序么?

波兹曼这样评价道:“随着信息供应量增加,信息控制机制就受到很大压力。为了对付新的信息,就要增补控制机制。而控制机制本身就是技术,又反过来增加信息的供应量。”而“失去效用之后的信息就成了混乱之源,而不是秩序之源。”铺天盖地的信息本来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但最终变成了我们更加苦恼和困惑的根源。技术的异化,彰显无疑。

技术垄断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一切都可以计算。比如衡量一个人的智力,就要计算此人的智商;判断一个学生是否了解资本主义,就要看ta的论文是不是得到了A。一项政策是否得到拥护,就看看有多少百分比的支持率(“我们逐渐相信这样的说法:民意测验的结果就是人们的信念,仿佛我们的信念可以被打包装进‘我同意’和‘我不同意’的胶囊”)。计算让电脑应运而生,因为它擅长这个。我们曾经用电脑去计算,后来演变为电脑自行计算(比如语义处理分析)。电脑自行计算的结果是:“把人界定为信息处理器,把自然定义为信息处理的对象。”

于是,我们这样感慨:那些智商不高的家伙却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比如哥白尼),可见后天的努力有多重要。浑然没有意识到,智商这两个字,本身有多么得荒谬!

奥威尔的“老大哥”

数字技术带有如下特征:易复制易搜索易传输。而这些特征,并非完全是带有正面意义的。举一个曾经被美国法学者莱斯格提及过的例子。

在前数字时代,邮件基本上可视为私密。因为张三寄出一份信被李四收到后,这份信的内容只要他们愿意,的确可以做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便再无人知晓。拆开每一个公民的信件阅读并复制,这显然没有任何操作性可言。但到了电子邮件出现后,人们在享受通讯的便利之时,也意味着每份邮件不再具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私密等级了:邮件服务器上可能存在这份邮件的备份。而数字技术的易搜索(也就是易扫描)使得一份邮件在发送过程中,能够很轻而易举地被人截获并事先看过。公权力和私人领域之间,其实已经不再象过去那般泾渭分明。按照莱斯格的说法,警察侵入个人电脑搜查一番可以悄无声息间完成,这和过去警察闯入你家中翻箱倒柜,是完全不同的。

我倒并不认为有极权主义会在技术的帮助下死灰复燃,今人的民智会阻挡它。但商业公司却可能持有老大哥式的力量。戴维科顿曾写下《当公司统治世界》一书,而数字技术所带来的全产业链公司,已经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google可能比你更了解你自己。

曾经有人利用AOL的搜索引擎做过实验。他们分析一个IP连续一段日子的搜索记录,然后根据这些记录去推测这个IP背后的人所持有的社会属性乃至生活习惯。最后当他们拿去和真人比对时,出现了惊人的一致。Google今年出了一个广告片,片中不断地闪现着一个美国人的搜索记录,从“如何申请法国留学”,到“如何追上法国女孩”,再到“如何操办法国婚礼”,等等等等,google在吹嘘自己无所不能的同时,可不就提示我们这样一点:你在干什么,你想干什么,google全知道。

一个有老大哥的美丽新世界:Matrix

《Matrix》是一部系列科幻电影,上中下三本。但我从来没有把这个名为《Matrix》的三部曲看成是科幻片。很有些人认为这是一部哲学巨作,但我更倾向于把它看成是一种预言,而且,这种预言的可能性,不幸的是,还很大:人类为智能机器所统治且浑然不知。

这部机器会是谁?也许google,也许facebook。要知道,今天facebook上跑着几十万的应用,人们在facebook上已经不再需要跑到另外一个网站上就能使用到各种五花八门的服务。Facebook正在成为互联网本身。

我们当下所缺的,仅仅是VR(虚拟现实)技术的大规模普及。而这一技术并非遥不可及。席美尔在1900年出版的《货币哲学》中已经发现,物质运动与意识状态,经由生理-心理学家之手,得以联通。既然是道路是通的,那人们就一定会去走,且认为:这是对的。

这就是波茨曼痛加抨击的“唯科学主义”。技术的出现,本意是帮助我们去更好生活。然而,今天的技术发展,真的是这样么?

波茨曼引用埃及法老塔姆斯的话说:“我们的发明只不过是手段的改进,目的却未见改善”。而我则愿意这样写道:当手段上升为目的之时,一切意义,便将烟消云散。波德里亚谓之“后现代世界里不存在任何意义”,大概便根源于此吧。

—— 《网络传播》杂志供稿 ——

这篇东西是在我过去的一篇博客基础上重新扩充和润色而定

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

颇有些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也间或被采访过一两次,这里我愿意梳理一下,完整地表达一下我对这个现象动因的看法和思考。

在国内,经验感觉告诉我们,微博远远比SNS火,甚至有“开心网群体大面积迁向新浪微博”的说法。但反观国外,Facebook目前的估值是Twitter的8倍有余,用户数量也有6倍左右。按照国内对国外的模仿,出现微博比SNS火,看上去有点奇怪,值得琢磨一二。

第一个理由很浅显,属于商场竞争法则,就是“谁更有钱”。国内的SNS之翘楚不过人人开心,人人的今年一季度收入按照公开信息显示,不过2000万美元出头,而国内微博,虽然并无独立上市公司,但无论是新浪腾讯,还是搜狐网易,抑或百度和139说客,哪个不是单季度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主。特别是新浪腾讯搜狐,都是放出话来要死磕微博项目,在巨大的资本力量推动下,微博应用盖过SNS,也就不奇怪了。

但这里显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如果这个应用不讨国人喜欢,再多的钱恐怕也无济于事。在我看来,从文化上讲,微博,比SNS更契合中国人的心性。

微博虽然更倾向于一种媒介性质,但也有社交网络的基因,SNS自更不用说。而中国人的网上社交的特征之一是:线下关系线上化。一般人在社交网络上的与他人连接,很多都是现实社会中的熟人。这一点在大学生中特别明显——有太多的大学生用QQ和同屋那位就坐在ta身后的人网上聊天——而这就意味着,一旦生活圈子发生改变,原来惯用的SNS就会逐渐疏远。

以人人为例,它的主要用户群体是大学生。这些人在学校使用人人频频,但一旦毕业工作,生活圈子发生重大改变之后,便渐渐离开人人。人人这个网站也真是可怜,辛辛苦苦培育了一大堆用户接触了社交网络,待到这些用户开始自己赚钱之后,反而离平台而去。

有论者说,微博是一种“仰望文化”,也就是很多人关注的人是自己都承认自己需要仰望一下的。在微博中,学生群体的这种仰望式关注,并不会导致他们毕业后离开这个平台。可以这么说,相对于人人网而言,微博更接近真实社会。

而至于开心网,则是靠游戏快速上升起来的。一旦继偷菜抢车位那股热乎劲过去之后,白领们厌倦了开心,也是情理之中。故而与其说开心是一个社交网络,不如说是一个社交游戏。游戏这个东西,产品研发一旦跟不上,就会后继乏力。

但这点原因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在我看来,是微博符合中国人“他者文化”精义的。

按照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次结构》一书中的说法,中国人对自己的评价来源于他人的评价,行为规范也来源于他人的要求。比如一个中国人独自出国,可能会恪守一些所谓礼仪:不乱吐痰,不大声说话。但如果一群中国人出国,由于身边的人对这些行为见怪不怪不会太过苛责,该国人也会变得随意起来。同样一个人,就因为身边的人不同,行为处事会大相径庭。

微博和SNS,前者更能够让中国人感受到他者的存在。一般人对自己微博界面最关注的地方,未必是那一堆别人说的话,而是右上角“×条新评论、×个新粉丝、×条微博提到我”。这个小小的区间吸引了巨大的注意力(不过明星例外,想必拥有700万粉丝的姚晨要关注这三个数字,会晕过去的)。这三个数字都是他者对自己的某种评价——与其说中国人虚荣心重,不如说中国人更在意周遭他人的看法。从这点出发,一些用户去购买僵尸粉,以显示自己广受欢迎,也是有文化背景的。

而SNS这块相对很弱。人人网直到今年头上,才推出类似“@人”的功能。在人人页面上,我和张三讨论李四如何如何,即便想让李四知道都大费周折。李四自己也搜不到他人对TA的评价(微博搜自己用户名即可)。SNS网站走的是个人全方位展示的路径。但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中国人整体上是一个内敛的民族——这并不是说中国人不喜欢成名成家,而是中国人不喜欢通过高调宣传自己成名成家。

故而,从文化根源上讲,SNS并不符合国人的深层意识,这一脉,可能从商业角度出发能够存活,但很难有大发展,除非进行符合中国人文化的大幅改造。这也就是我过去一篇文章所提到的,门户时代搜索时代,国人尽可以拷贝国外的网站,但社交网络,几乎行不通。

(注:本文提到的SNS,取的是最狭义的概念,Social Network Sites,即类Facebook网站。而所提到的微博,则是中国化的微博,并非twitter。Twitter虽然是中国诸微博的效仿对象,但其实运作机理已经很不相同。)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本文没有涉及到垂直类SNS,相对来说,我更看好垂直社区,可以参见我过去一篇文章:基于知识链结构的社交网络

隐私:社交网络几乎无解的问题

Facebook都估值850亿美元了,Twitter也估值70亿美元了,社交网络吸引了无数商业资本来掘金,也推动了现实社会中无数的人踏入数字世界。使用社交网络的好处人所共见,但迄今为止,这个人类历史上可能吸金最多的网络服务,依然无法妥善解决隐私问题。

Facebook拒绝了google爬虫对它的索引,这个可能是基于商业竞争的考虑也带来了一定的隐私信息保护。在人人网上,你可以设置你的个人主页非好友不可见,似乎将所有的陌生人都挡在了门外。但隐私问题,远非一个开关那么简单。一个人的自我信息,并非是统统可见和统统不可见这两种状态的。

在药家鑫案子中,出现了一个所谓的“师妹”插曲,这位后来被学校否认并非本校学生的所谓师妹,在某个社交网站中,写下了力挺药家鑫的片言只语,一经传出,掀起舆论大哗,并直接上升到高等教育问题的性质。

类似的事情,在几个月前也发生过。复旦某个登山队在登山事故后,一位警察救援中不幸牺牲。几个队员在社交网络上交换看法,这些看上去有点“冷血”的看法被截图流传出,引发网上一堆的道德批判。

这两件事本身的价值判断并非我想讨论的重点,但这类事引发出来的一个话题就是:人们在社交网络上和自己的朋友的谈论,属于什么性质的言论?是公开言论呢,还是私密言论?

事实上,人们对自身隐私的处理,其实是很复杂的。人们的确存在完全可以公开化的个人信息,也存在完全不可公开化的信息,但更多的信息是:人们愿意让张三知道,而未必愿意让李四知道;或者是愿意让宿舍同屋的人知道,而不愿意让自己的父母知道。在旧有的传统媒体格局下,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河水不犯井水。由于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的障碍(比如你在北京的同屋同学和你在上海的父母之间,几乎不存在交集),人们私下某个圈子里所说的话,很难进入到其人所在的另外圈子,更遑论所谓的公共领域。而私下里说的话,背后带有很多的情境,也没有那么多道德高尚感,可一旦放到公众的聚光灯下,便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更进一步的是,在传统的人际交流中,人们主要通过口语进行。这是一个很难还原的传播信息,除非一方抱有特殊目的进行录音。但在网络上的人际交流,一个截图软件就可以将人际传播的信息复制下来。特别是在社交网络中,很多人际交流的情境其实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私密。传播者想当然地以为我只是说给某个特定对象听,但很可能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也有可能是旁观者),几秒钟之内,就给你“有图有真相”地传了出去,再往下,就有可能是给传播者带来无尽的烦恼。

社交网络的兴起,的确给公私两个原来还略显泾渭分明的领域间带来了一个含糊不清的地带,而且这个地带还不小。要求每一个人在社交网络上的表现都必须符合社会公认的伦理规范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如是只会培养出整整一代的虚伪者。但给用户在社交网络使用中大量设置开关(主要是一对多的交谈,一对一还容易解决):比如你准备和张三开始说话,设定为只可让李四可见,而和王五说话,又设定为只可让赵六可见,技术上是可操作的,但使用上是极其繁琐的。更重要的是,使用者不见得有这个意识需要保密。但如果这个意识被广泛接受和树立,这个社交网络,也变得十分之诡异:每个人是偷偷摸摸的。

于是,言论的自我审查变得越来越普及,原来只涉及到一批公众人物,比如明星名人,但随着微博兴起,公众人物的定义也变得十分含混。越来越多的V字认证用户——即使此人按过去标准无论如何不算什么公众人物——开始言论自我审查。一句漫不经心以为是和自己朋友私下里说说的话所引发的后果,套用个网络俗语,万万伤不起啊!

人们对自己私隐的开放程度,意识中是建立在某个特定对象或群体上的。但在网络上,就变得很难操作。而这种特定对象,不是什么建立一个朋友组、好友群就可以简单解决的,因为这个特定对象圈子随着每句话的变动而在变动。一直到今天,看不出有什么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乎在网络上,要么你谨言慎行,要么,就会看到一句不慎重的话所引来的口水大战层出不穷。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本文的写作灵感来自于复旦的一名烟酒僧Apiko,他在微博上和我聊到了药案的另外一个角度,在此表示感谢!

贺宛男:在中国赚钱,到美国消费

这是我老妈的文章,转贴于此

长期以来,我们养成了在境外赚钱境内消费的习惯。早期有侨汇券、外汇券,那些有海外关系的人也是最早富起来的一群;以后有亲属在外的则直接寄来外汇到华侨商店买进口货。去年末,有深圳居民到香港打酱油已经引起了极大轰动,然而,今年春节期间,笔者偕同家人到美国走了一圈,却由衷感叹,我们真应该在中国赚钱,到美国消费!

在美国,很多东西便宜得令人难以置信!笔者虽是女人,但早已过了疯狂购物的年龄,以往每每出去,买回来的东西当时看看不错,之后则束之高阁,因此这次下定决心不买、少买,旅行社安排一次在洛杉矶附近的奥特莱斯购物三小时,我还直嘀咕怕是导游想拿回扣,心想上海也有奥特莱斯啊,谁知二者根本不是一回事。例如,一只Coach包,淮海路上最便宜的也要买到3000多元,笔者买了一只,款式还蛮新的,加税价才120美元;一只CK(Calvin Klein)小包,国内约1000元,那边21美元;一件CK男皮装,国内少说3000-4000元,那边120美元;一杯哈根达斯冰淇淋1美金,一件挺漂亮的女夏装5.99美元,一条相当不错的牛仔裤12.99美元,化妆品、手表之类就更不用说了,笔者粗略算了一下,大概只有中国购买价的1/4到1/5。就算是Made in China,很多在China根本买不到(好东西都出口到国外去了),即使买到了价钱也贵得多。以至于像我这样最讨厌旅游购物的,也觉得这三小时物有所值,时间还不够用。

在美国买东西为什么这么便宜?关键还在税收。在中国,一件进口商品,先要征关税(税率最高可达100%以上),征了关税再以加税价为税基,统一征收17%的增值税,烟酒、化妆品以及大部分名牌商品还要征很高的消费税,此外还有流通环节各种明的、暗的费用,这一连串税费加在一起,价格怎不翻上几倍?至于出口商品,老外本来压价极低,把关又极严,出去的多是好东西,国家还有出口退税,在国内买100元的,退20元税,就只有80元了,例如,茅台酒国内已买到1100多元一瓶,国外折合人民币不过600-700元。

国税总局日前公布的“2010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就是最好的说明。去年,全国共完成税收收入73202亿元,增速为23%,其中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是大税种中增速最快的,增幅分别高达35.7%和36.6%。去年全年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487.46亿元,关税2027.45亿元,合计12515亿元,是除国内增值税(21092亿元),企业所得税(12843亿元)之外的第三大税种。而去年一般贸易进口额为7679.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0800亿元),5.08亿的进口商品要缴1.25亿的税,算下来税率达25%。另一方面,去年国家出口退税7327亿元,一进一出,我们中国人缴纳的1.25亿元进口税收,倒有一大半补贴给老外了。

做个美国人真是幸福,他们赚得多,买东西却那么便宜,怪不得他们不愿储蓄、宁愿透支也要血拼。血拼过头了怎么办?由全世界人民买单。现在美国50个州有10个州的州政府入不敷出,已濒临破产,包括世界闻名的加州、夏威夷州等,如夏威夷州只有120多万人口,缴上来的税收实在不足以维持本州青少年几近免费的教育费用,以及相当不错的福利待遇。入不敷出濒临破产怎么办?向联邦政府申请补助啊,记住,这可是补助,不要归还的(当然得有一定条件和约束),不是希腊那样向欧盟借款。联邦政府的补助款又从何而来?发国债啊,谁买?中国是第一个冤大头!这就是美国,富足的美国人正是借助包括中国在内的穷人的补助牛起来的。是的,以GDP总值计,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可人均不足4000美元,而人家老美人均已超过4万美元。最近有消息说,奥巴马向国会提交了总额3.7万亿美元的下一财年预算案,中国财长谢旭人说,2011年财政预算为88910亿元,加上9000亿元赤字,财政支出97910亿元(折合1.48万亿美元),人均收入不足美国1/10的中国,财政支出相当于美国的40%(1.48万亿/3.7万亿),还不包括各种预算外收入和预算外支出。中国老百姓的税负还不够重,所谓经济转型,结构调整,拉动内需又从何着手,由谁给力?

微博适合讨论什么?

有朋友曾问我,似乎看到我不太愿意和人在微博上讨论问题。这不太符合我喜欢和人扯淡的个性。但的确,除了一些寒暄、开玩笑以外,我和人——特别是不太相熟的人——在微博上正儿八经地讨论问题,不太多。

这和我对微博是否适合讨论的观点有关。我并不是说,微博不适合讨论,但我也不认为,微博很适合讨论。关键的问题在于:要讨论什么?

大体上,我把一般人进行讨论的问题分为三种。我的结论可以放在这里:前两种问题适合微博讨论,后一种,不适合,而且不是一般得不适合。

第一种属于简单事实问题。这里可以配备一句中国语境下的俗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雪亮就是雪亮在一个简单的事实上,比如曾经在微博上盛传的“金庸死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实问题,微博在这种问题上的表现极佳:它有惊人的纠错能力。故而,想要在微博上传一个与简单事实不符的谣言,是非常困难的。

在这种时候的讨论,群体的智商是很高的。虽然中国古代有所谓“指鹿为马”,但在民智较开的今天,你真的想指鹿为马,是相当困难的。

第二种属于所谓的Eureka式问题,中文可以翻译为“找到了!”式的问题,在很多时候,可以视为“脑筋急转弯”式的题目。同样,也可以配备一句中国俗语: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这类问题,在微博上也有很出色的表现。曾经有人出过一些类似的题目,在我的视野中,这些问题被找到正确答案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半天。

再一次,群体的智商又一次显示出了高明的地方。可以这么说,在上述两种类型的讨论中,群体智商,等于这群人中智商最高者。

最后一种,在我看来,其实相当不适合微博来讨论,一般这类问题属于理念性问题,它没有简单的事实,也不存在什么精妙的有正确答案的解决方案。这类问题还有个特征,它对参与者的个人理解以及世界观要求很高,换句话说,很多时候,很多所谓的理念讨论,在我的眼里,就是一场“鸡同鸭讲”。

讨论app store和android market谁更赚钱,是很容易讨论的,因为它极其客观的数字摆在哪里。但你要讨论哪种模式更有前途,那是理念问题,扯上个三天三夜都未必有结果。如果大家长篇大论写点文章来讨论这个,或许能给对方一些启发,即使未必能说服对方。但对于微博这种短小的文体,搞到最后,也就只剩下口号了。

微博还有一个很不好的特点,这和它的版式有关。在BBS里,我们会注意到,如果你想跟帖说点什么,这个输入框在一堆评论之下;但在微博里,输入框在评论之上。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很多参与讨论者并不看前面的诸多评论。主贴写者限于字数关系,本来就不可能把理念之类的东西写得很明白,如果再不看ta和其他人的讨论以及发挥,后继者匆匆忙忙地跟上一句,经常其实是在重复话题,主贴写者大概也只好再重复一遍了。

我并不是在说讨论的无必要性,讨论的目的有时候未必见得是要说服对方。但微博这种短小的体例并不是最好的载体。而作为一个职业博客写作者,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博客(或者BBS、SNS中的所谓日志)这类可以用来阐述一些稍微复杂一点问题的网络创作格式。微博作为一个单独网络服务形式的力量,在讨论协商领域中,是完全不够的。

故而,微博对我而言,更像是一个信息的引子,比如一些带链接的微博。微博的力量在于传播而不是仅仅那140个字。什么今天这个时代,140个字就足以说明问题之类的话语,本身,不过是一句口号罢了。

—— 网易科技《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

说点八股的事儿

八股,是一个被批判了很多年的词,到今天成为一种刻板、扼杀创新的代名词。但事实上,八股有八股的道理,而且八股其实并不是坏事。

所谓八股文,就是要求文章有一定的格式。八股文说到底是一种竞争性考试,如果没有一定的格式,评分就会很麻烦。张三大人觉得你的文章好,李四大人未必觉着好。如果张三大人名气比李四大人响,公认更加有功力,那也就罢了。但如果张李大人半斤八两怎么办?写文章和评判文章本来就是个很主观性的活,如果再没点规矩,那可就真没方圆了。

有人说八股格式味道太强,扼杀多少多少创新,这种言论其实很有问题。唐诗宋词,哪个不讲究格律?不照样传下来多少奇妙篇章。可见,至少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八股格式,并不见得会扼杀创新。

八股的问题不在于八股本身,而在于命题。在四书五经里寻章摘句,还有一大把需要的避讳,故而题目本身就是僵化的,自然做不出好文章来。批八股,在我看来,是批错了的。

今天学术界也有八股。正儿八经要写篇论文,得遵循一定的格式。而这个格式,我以为,是颇有道理的。

起手先要写“研究缘起”,也就是要写明白,你为何要搞这个研究。这就是研究的目的性。目的交代不清,整个研究就缺乏“合法性”,整一篇几万字的论文,你到底为了啥?你不能在上面大书:我就是为评职称吧!

然后是“文献回顾”,文献回顾又被称为“合法的抄书”,它的基本理念是这样的:你得找找前人的东西,看看人家关于你所感兴趣的研究对象是怎么说的。文献回顾是为了避免你搞了几万字的东西,结果早就有人说过了。这不符合搞研究要创新的目的。但是,任何研究,也不能凭空冒出来,你得站在巨人肩膀上,知识本身是有一个传承的。

等你文献回顾完了,你发现有那么几个问题,你回顾了半天,没有人提及。看来这是一块处女地,值得去捣鼓一下,这就是“研究问题”,罗列你的研究问题:你究竟想做什么研究?有了文献回顾在前头,你这个研究问题就比较有独创性了。

问题做好了以后,要做方法了。你是打算蒸呢还是炒呢?方法论很重要,对于学术而言,有时候结果倒没有方法来得重要:因为有可能你结果是蒙的。对于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方法。有个学生曾经问过我,什么时候用调研(survey),什么时候用访谈(interview),我说了一句:事实判断用调研,价值判断用访谈。不算严格的区分,但大致上是成立的。

前面这些其实全是“八股”,但都是必要的铺垫。没有这些东西,没头没脑地就开始写学术文章,是有问题的。浙大的李红涛老师在微博上这么说

今天上午帮一位研究生修改申请香港的research proposal。想起我们读博士的时候,被殴或者殴别人时常常抛出的三个问题:第一,你的研究问题是啥(what is your research question)?第二,有啥新东西(anything new)?第三,又咋着呢(so what)?

铺垫做好了,这三个问题就很容易回答。铺垫没做好,文章写得再灿烂也没用。因为这三个问题,是研究的本质问题。

不过,这么搞研究,的确很累。所以,我很少写学术论文,自知不能胡乱造次。但如果你真要搞点研究,一定的学术规范是必须的。八股也好,规范也好,本身自有其道理所在。不要写得让人批评了,要埋怨格式禁锢了自己。人要明白的一点是:别把自己当不世出的天才。

到底是谁傲慢?

a8bed2583470e8cf810a183e 我这人很少看电视(但谈不上从来不看),故而我其实是不知道李小萌何许人也的。查了查百度百科,才晓得原来是个主要工作于新闻领域的央视主持人。

左图是这位主持人今天的微博,点击后可看大图。抛开一些修饰的词,这件事大致就应该是这样的:

李小萌进了头等舱—>自己的位置被某男人的大衣占了(经网友指正,是被该男人占了,不是大衣)——>李小萌请空乘交涉未果——>李小萌未用语言直接交涉——>该男士问“想靠窗还是怎么着?”——>李小萌允许了该男士继续占用该座位——>最后发现此男为某省长。

这条微博的核心关键词是:喏喏、傲慢。空乘喏喏,看来确有其事,至少没帮我们的主持人去和省长交涉。但省长傲慢,恐怕是主持人一家之言。什么叫傲慢呢?究竟是这位男士真的傲慢?还是李小萌觉得他对她是傲慢的?

这个事儿很不好说,我们只好用常理去推。

中国的官儿(其实也包括国外的),小官傲慢是常见现象,但大官很多并不傲慢(至少面上功夫是可以的)。先不论他的能力如何,性格如何,但能克制通常都会克制。做到一定级别的官,也就意味着官场混了很多年,这点养气功夫还没有,还做什么高官?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些高官有傲慢之态,但一般都是对着已知对象。很大的一种可能是,机舱里的这位高官并不认识李大主持人,在不认识的情况下,我们的省长先生应该不会太过傲慢:你想啊,一个美女进了头等舱,我不得不留个心眼,万一她和谁谁谁有些关系呢?宦海还真得就深似海,这些官儿们,能不明白这个?

这个事儿在我看来是,我们的主持人自己有点挂不住,或者说小题大做了。对于陌生人,很多人并不会笑脸相迎,很冷淡地看你一眼,人之常情。这个事儿最大的point就是:身为省部级高官,居然没认出我们的CCTV大主持人来,而且还是一大美女主持人。

当别人冷眼相对时,李小萌就解读为“傲慢”,咳,我还真不知道,到底是谁更傲慢一些?

要是我再丫丫叉叉说开去的话,央视一级的主持人,嘿嘿……了解一点电视圈的人都知道,这个位置,该怎么坐上去。

赵氏孤儿 以及 让子弹飞

让子弹飞 《让子弹飞》很好看,看得极爽,基本上没有无聊的时候。

它是一部商业片的上乘之作:这话的意思就是,它很好看,但它没太多可以咀嚼的地方。

这部片子唯一可以琢磨琢磨的,就是在最后:九筒大哥骑着个马煽动群众去攻打黄家大院。一帮精赤着上身的“群众”先是拿了钱,后是拿了枪,但还是不出力。九筒大哥放了一夜的空枪,天明一刀砍下了一个无辜者戏子替身的脑袋,欺骗群众说革命已经成功,于是——革命,就真成功了!

这是一个有点意思的象征。不过,也就仅此而已。关于乌合之众、群氓、狂热分子之类的讨论太多太滥,已经完全引不起我的兴趣。

赵氏孤儿 现在来说说《赵氏孤儿》。

这部片子很不好看,我的硕士毕业报告写的是陈凯歌的《无极》,我当年看了不下二十遍的无极,故而,赵氏孤儿,我总隐约能感觉出《无极》的影子:陈凯歌又在说教了。

其实这部片子是可以咀嚼一番的。如果把历史上的赵氏孤儿看成一个已经结构了的文本的话,陈凯歌这次打算解构一下。一如当年的《馒头》重新演绎《无极》,哈哈!

过往那个所谓历史版本,宣传的是一种“忠义”的精神。赵盾一家是忠臣,屠岸贾是奸贼小人。后者怂恿了昏君,杀光了赵氏一门忠烈,独独漏了一个小儿。程婴公孙杵臼两门客,后者献出前者的儿子伪装成赵家后代,前者假装告密导致公孙及自己的儿子被杀。若干年后,贤君上台,会同大夫韩厥及赵氏孤儿(赵武),杀了小人屠岸贾,匡扶了正义。事后,程婴自尽于公孙墓前。

在这么个故事里,有个大前提需要指出:赵忠屠奸,程婴公孙的忠义,一来是对好人的忠,二来也是作为门客应该持有的义。前者为大忠,后者为大义,十分统一,十分和谐。故而这个故事能够流传数千年,不仅在庙堂,在民间,同样喜闻乐见。

陈凯歌偏偏要解构一下。在《赵氏孤儿》电影中,赵家是有些嚣张的,特别是赵盾的扮演者:鲍国安,这可是演曹操演得出神入化的。陈凯歌谁都不找,找了个善演曹操的来演赵盾,说他有那种暗喻赵盾和曹操没啥两样,不算过分吧?

屠岸贾杀了赵家,又杀了昏君(片中那个国君一看就是个昏庸的主),干吗不可以理解为伊尹霍光之辈呢?而且这个人不滥杀无辜,只杀政敌和政敌相关的人——真正大奸大恶之人,把两个孩童都杀了便是,何苦在那里琢磨到底哪个是赵氏孤儿。国君相国都杀了,多杀个小儿,晚上一样睡得着。

于是赵忠屠奸这个大前提有点晃晃悠悠了。接下来,程婴救赵氏孤儿,很明显有形势所迫之意。打一开始,程氏要救的是自己儿子而不是赵家的。我甚至可以认为,阴差阳错中,程氏献出了自己的儿子救下了赵家的。而至于韩厥,那是被砍了一刀破了相造成的。程韩二人,心心念念的是为自己复仇,从来没见过他们谈过什么为民众除害,为国家匡扶正义之类的言辞。可见小人物的伟大不是生来就伟大的,是被逼着伟大的——这很有些后现代主义的味道了,不宏大叙事,而是着力于刻画小人物的真实情感。

至于赵孤,就更有些纠结了。他有三个老爸,一个是对自己打小就很严格的养父(他以为是亲爹),一个是对自己慈爱有加的干爹(这个干爹在知道他是赵孤的时候还会回去救他),再有一个,就是从来没见过只不过血缘上有那么点关系的生父。陈凯歌在这部片子中最大的败笔就在于这个赵孤的转化。他怎么就拿起剑来要干掉昨儿还拼命要救的干爹屠岸贾呢?

网上有评论说,一开始赵氏孤儿的编剧高璇与任宝茹决定是这么写下去的:赵孤于情无法下手,于理不得不持剑而上,在最后一刻比拼时手软,程婴为护赵孤而死。这个脉络就很清晰了,可惜陈凯歌不用,非要让赵孤快意恩仇。陈氏在思想和商业上的摇摆,可见一斑。本想弄出个后现代主义大作,但可惜,说到底,陈凯歌还是《无极》那个毛病:不会讲故事。

什么是互联网?

蒙复旦张志安博士邀请,今儿前往新闻学院参加了一个主题为“微博元年:传播与社会”的讨论会。参与者名单可点击此处

在听他人讲演时,我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出了这样一条微博:

传统媒体的人的确不懂互联网 是真不懂

我这话并没有太过批判的意思。做传统媒体出身的人,正积极投身于互联网大潮中,但我以为,他们并没有太多的网感——我只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说这话的原因在于,我以为,搞传统媒体的人,有深深的“媒介”意识。我这里所谓的媒介,就是一种介质,一种工具。在他们眼里,互联网是很重要的宣传工具。故而与会者有一位杂志高层,颇有些遗憾地说:某某事件他们杂志社的一名记者明明拍到一张照片,却没有放到微博上去,风头被另外一个杂志抢去了。——这是非常典型的工具意识。

在学理上,关于互联网是不是第四媒介,已有所纷争。张允若老教授曾经考证过这种说法,并表示质疑。我还是想重复一句我重复了N遍且看似很平常的话:互联网,是一个社会。

与会有一位网络从业者,是网易的副总编,张锐先生。我知道他在05年之前还是传统媒体的人,不过浸淫互联网已经5年,我以为,他是有网感的。

在谈到微博这种网络形式的时候,他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大意,原话忘却):微博究竟是read的产品?还是write的产品?

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我大致可以明白,在张锐的意识中,他并不把微博看成一种很单纯的传播工具,或者说,某一个组织的传播工具。在他的眼里,微博可能是每一个人的传播工具,故而才会发出这样的问题:read?or write?

这就是搞互联网和搞传统媒体的人意识上的差别。也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但这点意识上的差别,会在不同的显性地方,显出巨大的差别。

互联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有很多答案。但其中一个答案,我个人以为,是权威消解的巨大平台。梅罗维茨论证电子媒介时代是权威消解的时代,他所关注的是电视。在他那本《消失的地域》里,基本没有涉及网络。我妄自向前推进一步:互联网更是消解权威的东西。反映到网络上,才会有“被代表”这种网络用语——最近央视芮成纲的事儿是个脚注。互联网,正在瓦解传统媒体固有的“精英主义”传统。

有一位与会者私下里发短信给我说:传播学本来就是精英主义的呀。这话不是很确切。我更愿意说:新闻学本身就是精英主义的。新闻学很多主张的默认前提都是:媒介是一个放大声音的号角。虽然在课堂上,魔弹论被认为是破产的理论,但我以为,很多新闻人其实潜意识里是认同魔弹论的。

网众的注意力的确在加速地集中化,但这个集中是在几个巨大的平台里。如果我们切开平台深入进去,就会发现,这种集中还吊诡地包裹着庞大的碎片。这些碎片,可能在某个特殊的时刻关注着同样一个人或一件事,但是,他们以为那是“权威”么?

时至今日,传统媒体的影响力犹在,一件事实,加上传统媒体的背书(比如来源:×××报)会让人感觉这个事实较BBS的帖子更为靠谱。但我们需要在这里顿一顿,那就是,传统媒体的观点(不是事实),还有多大的说服力呢?

真得很难讲。

与观点啦倾向啦立场啦之类有关的那部分宣传理论,正步入黄昏,这一点,无论是对左派,还是对右派,都成立。

接下来,我自己就相当困惑了。新闻学其实必然是精英主义的(平民新闻也是居高临下式地报道平民),而传播学正在向基于受众的研究范式转化。这两个立场完全不同的东西,如何在一个学院教育里统一起来?要知道,即便放眼全球大学,新闻传播都是合在一起的。

互联网上的恶趣味以及价值观

小月月这件事大概是10月以来从网上爆出来的最火的事件。我对小月月这件事有什么营销上的“阴谋”没有任何兴趣,但我倒是对这种互联网上的所谓“恶趣味”颇有琢磨一下的想法。

国庆长假里,我也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被称为“脱水版”的小月月故事,毋庸置疑的是,这是一个带有强烈恶趣味的故事。后来我又去了天涯、豆瓣之类的地方晃了晃,的确观者如云,拍砖无数。在这个恶趣味故事中,大量的评论留言,我不得不说,也是恶趣味的。

第一个可以思索的问题是,小月月故事为什么那么火?国庆长假对于很多喜欢泡网络社区的宅男宅女们是一个漫长的且没什么新闻的时光,这个故事的应时出现,可以说在天时上占尽被传播的优势。第二个原因,则在于这个故事的发布是一个连载性质的帖子,楼主发一段,围观者盖上十数楼(即评论),楼主再发一段,更多的围观者盖更多的楼,而且楼主还在间歇中不断地和盖楼者互动,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围观者持续围观以及将这个故事传播出去的可能。我和一个就这个话题采访我的媒体记者说,如果这个故事是一气写完发到网上的话,它的传播范围,应该不会有今天这么大。

诚然,这个故事本身的恶趣味是它火爆的最本质的原因,道德家们又开始忧心忡忡,再一次举起了“群体狂欢”的棒子,并以此为据,说明当下中国互联网普遍蔓延着恶趣味的气息。但我绝对不这么看。某种程度上,我认为这种事,再正常不过。

大抵上,除非你是圣人,你总有“恶趣味”的一面,在一个特定的事件中,你参与了,无非也就是暴露出你这一面。但如果要以此为“管”,窥出“你就是彻头彻脑的一个恶趣味的人”,那可真叫管中窥豹只见一斑了。小月月事件,假设有100万个参与者,它无非也就是反映出这100万人作为一个人的再正常不过的恶趣味的一面,但如果就此断言,这100万人是恶趣味的人,这种假设,未免失之于过分“胆大”。

互联网已经是一个社会——这句话的意思是,它其实已经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而不是对立甚至孤立于现实社会的什么虚拟社会。人们对于怪异事件的围观心态,自古有之,既然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那么投射于网络上,再正常不过。如果我们认同正常社会需要多元化的话,那么,我丝毫看不出,小月月这种事,对于整个社会的负面到底会在哪里。

网络红人凤姐,也是一种恶趣味,她的现身之处,必然引发大量的围观。但我很少看到有人会以凤姐的方式去工作生活,所谓凤姐粉丝众多,不如说看客居多。而至于有人愿意找凤姐举个牌子站在通信展上宣传宣传自己,顺便贬低一下竞争对手,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也愿看,三厢情愿,没什么本质上的危害。

如果你仔细去分析一下小月月热帖下的那些评论的话,其实对于传统价值观是否会被颠覆的问题,则大可以放心,很少有人认为小月月这种行为是正常的。有人以为,如果网络江湖奉行实名的话,这种事就不会有了——这点我倒同意。不过,正如需要一个人在马路上行走时顶着块牌子大书自己姓甚名谁一样,这样的网络江湖,无趣得紧,不要也罢。

事实上,我对于中国网民的价值观是相当有信心的。在一个名为糗事百科的站点上,有一个版块,专门让用户倾吐一些很怪异的事,围观者对于这些怪异的事可以点击一个笑脸表示赞同发贴者或点击一个哭脸来反对发贴者。仔细看那些笑脸和哭脸的比例,你就明白,即使在如此匿名的网络江湖中,传统价值观依然占据上风。中国互联网虽然恶趣味的事不少,但中国互联网不是一个恶趣味为主的网络,中国网民更不是一个唯恶趣味不欢的群体。

至于人们为什么对于小月月凤姐之类的事那么有兴趣,这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审丑带来的心理愉悦——这本来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但和本专栏关系已经不大了,就此略过。

———— 发表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专栏 ————

红楼梦是一部泡妞宝典

看了几集《新红楼梦》,我得为它说句好话,挺好看的。

网上对它的看法基本上贬大于褒,但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它不如老版《红楼梦》(至于什么带轮胎的照片,那是恶毒攻击,子虚乌有的事)。不过,我不知道今天有几个在1987年就看过《红楼梦》这个电视剧的,反正,我当年才14岁,根本谈不上对《红楼梦》这本书有多深的理解。不晓得时下以80后为主体的网众们,87年看了没看《红楼梦》?

我当年即使只有14岁(一个初中生),我也知道,当时的媒体舆论对《红楼梦》争议也很大,最大的争议在于老版的《红楼梦》基本上就是围绕宝玉黛玉展开的,是一部爱情片,而不是红楼梦。87版对高鹗的续写也基本弃之不用,重新杜撰了当时主创们对曹雪芹可能要做的后四十回的情节。而这一点,不无受当时的“政治因素”所影响。而由于事实上每个人对红楼的理解不一,这样的杜撰,未必就让每一个人都心服了去。

高中之后,我看过《红楼梦》原书很多遍,倒不是因为我喜欢文化艺术,而是我觉得《红楼梦》绝对是一部泡妞宝典。中国女性各种各样的性格心态,基本上你都能从红楼梦当中找到一个对照角色。想了解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么?我建议你看《红楼梦》。

不过,作为把它当泡妞宝典来看的副产品,我大致也能从《红楼梦》书中琢磨出一些所谓相对严肃的东西。我以为,曹雪芹要描写的其实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精神,换句话说,并不是大家认为好的我就认为好,大家推崇的价值观我就推崇。书中借宝玉之口,说过很多“叛逆”、“反主流”的话,我就不一一恭录了。这部书最大的意义不在于什么寻找爱情的真谛,不在于揭示一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家族没落,而在于在一个荡漾了数千年的集体主义意识观的文明中,曹雪芹写下了“个人主义”——而这一点,你必须把自己假想成一个养尊处优但又极度依赖家族的公子哥儿,才明白说出这些话来,需要有多大的勇气。

但87版《红楼梦》限于当时的时代,是不可能刻画出这股子劲儿的——事实上,一直到今天,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相比,都讨不了好去。87版几乎就是一部控诉封建家族对自由爱情迫害的片子,顺便也用了极其残忍的结局来描绘这个封建家族的覆灭。然而,我始终不认为这一定就是曹雪芹的本意。曹雪芹应该最关心的是个性的张扬和释放,以及在面对铁幕一般的社会主流意识时这种个性的绝望。至于其它,不过是枝节罢了。

如果有林黛玉和薛宝钗两个女朋友可以选,你选哪一个?林黛玉成天哭哭啼啼,醋劲又重,而且按照她那个疑似肺痨,估计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反正没见过药罐子美女),相比之下,宝钗就落落大方得多。宝钗成天劝宝玉读点经济学问,就像你今天的女朋友成天劝你多努力多奋斗多赚点钱买房子,有啥可以大惊小怪的——君不见那几个学生心灵导师成天鼓吹的,不就是这些玩意儿。这才叫积极的人生嘛!

于是,你便可以大体了解,贾宝玉这个人,有多么“非主流”了。成天吃人嘴巴上的口红,那是小事一桩,公子哥儿份内的事。但不努力不上进瞧不起大家公认需要崇拜的人(书中就是指文死谏武死战),该有如何得“荒唐”!从这个意义出发,我倒是以为,高鹗让贾宝玉高中然后再出家,更能显出那种“荒唐”。

但这种个人主义精神,电视剧能反映出来么?对不起,87版也好,新红楼也好,都没有,也不可能有,因为我们总是以为,集体主义才是好的。个人主义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是自由主义,是毛主席白纸黑字批判过的。我今晚表达了一番对家族聚会的厌倦,就被老妈狠狠说了一通。

故而,不要扯什么反映不反映原著精神的了,这压根就不是可能的事。两部红楼,都只是大众文化的娱乐品,虽然20年前,人们不懂得炒作为何物,20年后,商业主义盛行。但归根到底,都是拿出来当休闲的。

新红楼拍得还是很唯美的,至少场景布置,比老红楼强多了。至于角色象不像的,谁规定林黛玉一定要象陈晓旭啊?

最后再说一遍,所有纠结于找女朋友的男孩子,请记住:红楼梦绝对是一部泡妞宝典。

我所理解的记者的专业主义

其实,我从来没在任何一家传统媒体做过新闻(小时候瞎胡闹不算),不过,我觉得我还是有那么点资格来聊聊新闻记者这个事儿,理由如下:

1、我做过蛮多年网络媒体的编辑

2、从祖父老爸老妈,都是搞新闻的出身,耳闻目睹得也不少

3、最后学的是传播学,现在厮混在媒体与设计学院,和所谓新闻学,算是近亲

4、一个月要给不同的媒体写十数篇专栏,MSN上人数最多的一组是“media”(呵呵,不是IT,所以我的确是互联网圈子里打酱油的)

所谓“记者”,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记录的人”,社会上或有或无的一种看法是,能写文章就能做记者,这种看法相当要不得。如果一个记者觉得自己文笔出众是最佳的特色的话,我以为,这个记者,是很不合格的。

记者当然首先是一个码字的人,但这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记者是不是一种专业工种?颇可一议。虽然关于“新闻学”是不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以为,即使新闻学不是一种专业的学问,记者,也是一个专业的工种。

什么叫专业?

专业的第一条就是:抛弃你自己的感情。

律师是今天大家都承认的专业工种,但就在数十年前,人们还无法接受律师为很明显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辩护。说实话,“疑罪从无”原则,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并不存在,更遑论刑事案上的“必须排除所有合理疑点”(beyond reasonable doubt)。律师就是一种必须抛弃自身感情的工作,即使你再怎么认为当事人的确有罪,要么你不接,要接的话,就必须为当事人说话。

医生也是专业工种。一个被认定犯下滔天罪行的人,一个在社会上臭名昭著的人,一个公然挑战文明底线的人,只要有病进了医院,你就得为ta治病。即使明天ta必须死去,你今天,也得尽你所能,把ta救活了。因为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至于这个死和伤背后代表的人品,唔,你可以内心深处鄙视ta,但你不可以有一丝丝的马虎和懈怠。—— 相对于律师可以不接案子,医生更甚一步,医生没有资格拒绝病人。

这就叫“专业”。

记者也是一种“专业工种”。

凯文卡特

《饥饿的苏丹》,这是一张很有名的照片,获得94年普利策奖。有传言说拍摄者凯文卡特后来因为拍这张照片受到了大量的谴责而自杀——这是彻头彻脑的传言,因为凯文卡特拍完照片后赶走了秃鹰,他的自杀和他一位朋友的遇袭身亡以及他在财务上的问题有关。拍摄者可以放弃新闻报道的工作:不拍了。但如果他要拍,就必须直面冷酷的事实。

这就是记者。你可以象律师那样拒绝你作为一个人而无法完成的报道(先不论行政上的管理压力),但如果一旦接受并去执行,那么,你就不是任何一个群体的代言人,你只为事实代言

我说这句话的原因在于,我见过很多记者有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倾向,我一点也不质疑他们作为“人”的善良一面,但我的确相当质疑他们作为“记者”的专业一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高阶群体在矛盾中就一定是不对的。所谓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事实真相,和真理一样,是不讲强弱贫富的。

有一种观点是,高阶(强势)群体有足够的实力去在媒体上发出他们想要的声音,作为弱势者,在新闻报道上就必须倾斜一些。我很明白这种现实,但我无法接受这种观点,因为这可以说是一种“以暴制暴”,用不专业的手法去对待前一个不专业的手法。这样的结果是什么?最终,媒体作为一个整体,将失去公信力。

事实上,对于要做一些“矫枉过正”的事,不见得非要动用“新闻报道”这个武器。把媒体解读成“新闻媒体”是天大的误读,因为媒体不是只有新闻。媒体可以有立场有态度有倾向性——我不反对一份标榜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媒体——但你不能动用新闻报道的版面。你可以用评论、专栏、采访手记等等诸多其它形式来主观表达你的观点,但对于新闻报道,即使我们都知道无法做到绝对客观,但你必须为客观去尽可能的努力。

储安平和他的《观察》就有很明显的特征,这是一份基本上持痛批国民党政府立场的媒体,但它不是新闻媒体,因为它基本上不报道新闻。储安平这个我景仰万分的人,就他的工作来看,他是一个杰出的评论者,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记者,也谈不上什么新闻工作者。

网络媒体的兴起,其实对这一点是有冲击的。我虽然主要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但我相当怀念和欣赏传统媒体的编排方式。至少,新闻报道版面和评论版面是可以清楚地区隔的。但网络媒体,哪里还有这种专业的分法。所有的文章堆在一个频道或栏目下,不细读那些文字,你根本无法判断是一篇可以允许主观的评论,而是一篇必须客观的新闻报道。而近年来,夹叙夹议的手法特别流行——虽然我也很喜欢读一些长篇的类似报告文学的所谓新闻报道,但我对它的警觉性,从来不曾丧失过。

专业性的沦丧——无论你持有什么样的动机——是记者这个工种沦丧的开始。作为一个人,必须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作为一个记者,必须是一个专业的记者。除非,你和我一样,码的字都是评论。

故而,一直到今天,我都极其反对“公民记者”的提法

伟大的公共知识分子乔姆斯基曾经论述过今天影响新闻媒体客观性的五个过滤器:ownership institution、advertising as primary income、media content over-depend on powerful sources、flaks to discipline the media、anti-communism as a control mechanism (Chu后来添加了一项: anti-terror),我想,在新闻报道上,似乎应该再添加一项:记者本人的感情。

最后推荐一本书——相对于我这篇完全倾向于“价值中立”的主观博文——复旦张志安写的《记者如何专业——深度报道精英的职业意识与报道策略》,作者另外一本书《报道如何深入》我没有看过,但以《记者如何专业》和《潜入深海》的水准,想必也值得一看:

记者如何专业

注:这里我想再展开一下关于“专业”的问题。我不能充分解释什么叫专业,但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什么不是专业。其实大多数工种都谈不上“专业工种”,非专业工种有一个共同特征:在同一个文化圈(或国度)里无法无缝迁移工作平台。

律师在任何一个律师行都可以展开TA的工作,医生、程序员、记者、教师、神职人员,都是如此。是的,“管理者”不是专业工种。

读书:网民的狂欢

网民的狂欢 未来是湿的

事实上,这两本书几乎是对立的,按照“精神美德处于两个极端中的合适位置”的准则,互相对照着看是很有必要的。关于《未来是湿的》,我在去年写过书评,这里就只说《网民的狂欢》。

这本书主要是对UGC的批判,作者认为,大量业余者的涌入,使得互联网上充斥着不可信的信息。作者最重要的观点是:虽然每个人都有相同的言论权利,但每个人言论的重要度权重显然是不同的。爱因斯坦和隔壁张三就物理空间之类的言论,能一样么?

这个观点我是同意的。虽然我也浸淫在2.0中,但我对2.0的弊端还算有体会。我最近在筹划一个TMT类型(technology media telecommunication)的网站(学院实验项目),当和学生说起网站的规划时,我第一时间就否决了2.0类型。因为在我看来,2.0的内容良莠不齐,如果要打造一个专业的网站,起步是不能用2.0类型的。

爱因斯坦和张三的例子,有些极端。因为大部分人也会去支持爱因斯坦,从而使得他们言论的权重各自不同。不过,生活中的争论各方,并不见得每次都是爱因斯坦和张三的较量。有时候甚至是倒置的。比如爱因斯坦和孔乙己之间关于回字写法的较量。在这种情况下,爱因斯坦倒真成了业余者了,但以爱因斯坦一贯的名望,和孔乙己有那么点不入流的形象,网民的力量,极有可能会呈现这样的结果:孔乙己,你丫就一脑残。

不过,问题在这里,什么叫“专业”?什么叫“业余”?虽然这两本书的观点严重对立和冲突,但两本书的作者却都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给它们下出清晰的定义。

这个定义不好下。学历不能说明全部,工作经验也不能说明全部——当然,必要的学历和经验还是要的。如果一个学中文的也从来不混TMT领域的,恐怕很难说ta是TMT的专业人士。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即便学历和经验都符合要求,也未必就是真正的专业人士。这年头,伪专家多了去了。

业余者充斥舆论场(或者说互联网),那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但业余者真正的贡献和他们同时带来的垃圾(姑且说是垃圾吧),也同样是不可避免的事。这里面,在我看来,应该是一个动态的平衡。消灭所有的垃圾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说他们毫无贡献,也是不符合事实的。既然是一个动态的平衡,自然,也就是一个鱼龙混杂真假共存的世界。业余者对于文明的前进有推动的力量,自然也有向后拉的力量。如果在笛卡尔式科学主义的框架下,推力似乎比拉力更大一些。

面对这样一个世界,指望媒介和社会来帮助自己进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显得有些奢望了。在我看来,唯有加强自己,才是应对这个喧嚣不已的世界的法门。

还是和教育有关。高等教育的通选课,或者说平台课,是有些问题的。有些作为一个当今的社会人应该必备的素质教育,很缺失。时代在变化,这一块却数十年不变,主事者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平台课大部分都不是什么“有用”的课程,它不可能为一个人带来工作技艺上的直接提高,但它能深入一个人的灵魂,锻造一个人的眼光,作为一个搞人文社科的我来说,我以为这些课是必须的:

媒介素养。这门课历来被视为新闻传播学领域中的专业课,在传统媒体当道的时代,也没什么奇怪。但其实我们今天是活在一个媒介环境中,这门课居然不是高等教育的通识课程,实在太奇怪了。

起码的逻辑学。很多人没有逻辑,或者逻辑很混乱,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我看来,充要条件就应该象吃饭一样成为人的本能,可我见过太多的人搞不清楚这个。顺着逻辑学下去,诡辩也是应该带着批判的精神去学的。“你是什么东西,敢和爱因斯坦辩论?”,这就是彻头彻脑的诡辩。

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公平地讲一句,是哲学的一部分,也应该了解一下。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不是哲学的全部。丧失哲学基础的后果,就是人活着没有特定的立场,而只有飘忽的立场,在飘忽的立场下,话语,充斥着的,便是情绪,而非理智。

起码的方法论。经常有一些所谓的调研报告,在学过方法论的人的眼里,嗤之以鼻,但对于没有学过的人,则有着一定的魅惑作用。举例,比如一个城市调研,说发现有99%的人并不歧视残疾人,看来这个城市的公民素质很高。有必要去深究一下,这个调研的问题是怎么样的?如果问题是这样的:你歧视残疾人吗?是或者否或者不好说。这种调研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呢?

可能搞理工科的人,会有他们对于通识课的看法,认为有些课也是必须的。我倒是觉得,应该凑在一起,成为高等教育的必备课程。也只有通过合理的通识教育,才能去面对这个业余者当道的世界,投入这个业余者当道的世界,成为这个业余者当道的世界中的一部分。

关于说服:谁说 怎样说 说什么

谁说

在我过去的文章里,有一篇题为AIDS:数字时代的“艾滋病”的博文,我在最后这样写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变得越来越重视信息的说者是谁,而不是信息本身。

其实,在那篇文章里,这句话是我最重要的观点。不过限于那个专栏的性质,我并没有展开。倒是有位读者,在我人人的同步日志下这样留言:

所以信源的权威性是传统媒体不死的资本啊。

该读者读到了这一点,我几乎要引其为知音。

在拉斯韦尔的5W传播模式里,who(谁说),是一个重要的维度。同样一句话,不同的人说出来的效果完全不同。我魏武挥说人类要灭亡波澜不惊,但霍金前一阵子说人类要灭亡,便引发了广泛的注意,以及,相当的说服力。

信息时代的信息泛滥,使得我们不得不越来越去关注谁说。一个看上去比较权威的信源发出来的声音,会得到更多时间的注意。梅罗维茨论证了在电子媒介世界中,权威在逐步消解。但我以为,社会的发展永远不会是一条单向道。在权威消解的同时,是不是同样存在着这样一种反动:权威也在加强?

比如说,在最近那个国学天才的事件中,当人们看到“复旦教授们”都认为他是可以被破格录取但却由于招办的原因,这位天才没有去复旦时,不禁又开始拷问高考制度。我当时的看法依然不变:这种制度没什么需要拷问的,因为的确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但我和争辩者都没有看到一点,复旦教授们,这五个字起了多大的作用。是的,今天教授专家们在某些场域中口碑的确不佳,但在需要的时刻,一下子就变成了一种金字招牌。其实,我们都是相当荒谬的一群人。—— 所以,不要轻言,权威已被彻底消解。

江山代有新人出,今天权威易主我倒是相信会很快——这某种意义上,也是大师二字事实上不复存在的原因——但权威本身,我们并不可能单纯地把它消灭掉,道理就在于:信息实在太多了,我们太需要一些人为此背书。

怎样说

很多人都知道,一图胜千言。这句话的本意是,有很多东西很难用语言将它描述得完整,但图片却可以做到。不过,我注意到另外一种“一图胜千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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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图,是国外一个机构(Online Schools)对某种类型网站的数据分析。我没有展示完整,原图实在很大,一共有14个结论,我这里只截取前四个。

必须承认,把最终的结论凝聚为14点,已经变得“看上去”很有说服力,但长篇大论的传播速度绝对不会有这张图快。把这14点做成一张图,不仅传播速度增加,而且说服力也提升了一个档次。但如果仔细考虑一下,就很难说这里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

××内容,其实是相当难定义的。退一万步讲,即使得以一个定义,那么一个网站是全部都在提供这种内容算是××网站呢,还是只要提供了这种内容就算是××网站?在这点没有看到的情况下,说12%的网站都是××网站,未免有点耸人听闻。—— 也许有一个可能,网站一开始就警告说你得到18岁才能进入浏览,就被它当成××网站。如果是这样一个标准,12%就未免太少了,因为的确有些××网站是没有警告的。不要只想着美国网站,这张图说的全互联网。

第三点,老顾客?什么叫老顾客呢?注册用户计算是老顾客?还是每天到访一次?这也是含糊不清的地方。

好吧,我并不是想正儿八经地来琢磨××网站的统计报告,这张大图底下有几个出处,我也懒得去一一考证了。我只是想说,如果用图这种形式来说话,显然比文字来得更容易传播和更有说服力。这依然是信息爆炸的特征:我们需要快速被说服。

顺便说一下,在拉斯韦尔经典的5W模式中,怎样说(how)是没有被提及的。我认为,这是一个缺陷。

说什么

信息本身(what),当然还是重要的。被某条信息说服,一方面是因为某个人说的,一方面也是因为某种方式说的,还有一方面,就是信息本身看上去符合不符合“我的常识”。

常识这两个字,真的有点被滥用了。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我的常识”,而不是“我们的常识”。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经验去判断信息的可信度。“我的常识”是主观的,“我们的常识”才是客观的。一个人死活不相信一件事,又有什么办法呢?

轻易地拒绝某种信息,本质上,和轻易地接受某种信息是一模一样的:因为都不需要思考以及求证。故而,这个时代虽然是个人难以被说服的时代,但其实,又何尝不是一个个人急需被说服的时代。

AIDS:数字时代的“艾滋病”

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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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确很有可能患上了“AIDS”,不过,不是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 (艾滋病),而是Anti-Information Deficiency Syndrome(抗信息缺陷综合症)。

这个术语是尼尔波斯曼在他的《技术垄断》中提出来的,我以为,这大概属于当今社会“信息综合症”中的一种。理论上,人们懂得如何处理信息,选择、接受或者拒绝。信息量太少,我们会自己去寻找,信息量太大,我们会想办法屏蔽一些无用的信息。我们对“信息无法处理”似乎有一种免疫力,但其实数字社会中的信息爆炸已经突破了一个极限:很多人,开始丧失这份免疫力。

我怀疑自己有“信息综合症”的一个论据是,我对google reader里的数字标识产生了心理上的烦躁感。作为一个写了很久博客的人,我同时也看很多博客。我的GR里有大量的博客RSS源。如果我三天没有打开GR,我的某个类别的未读数一定会超过1000,GR就很“贴心”地在这个类别后标注“1000+”,而很奇怪的一点是:我居然和这个1000+较起真来。弄到最后,我不知道我是为了读那些博客而打开GR的呢,还是纯属为了消灭这个“1000+”。

我在微博上唠叨了一下,更有趣的现象是,得到网友的反馈表明,这种毛病好像不是我一个人才有的——当然,也有一些人很无所谓。作为一个RSS浏览器,GR这种本意是为了让一个人更有效地处理信息的工具却输出了一个让我进退失据的信息:1000+。.而我对这个信息,心理上几乎不能适应。

更诡异的是,我自己不是不知道我可能在GR里置放了太多的RSS源才造成了这种纠结,但就在昨天,我还添加了三个Blog源!心理上的出发点不过是:我觉得这三个博客很不错,深怕漏掉以后它们输出的信息。

另外一头,则不是信息太多,而是信息太少——看上去很荒谬,信息时代还信息少?,但其实,这恰恰是因为做信息的人知道,在这个信息到处泛滥的年代,为了博取眼球,不得不耸人听闻、断章取义。换句话说,怎么吸引眼球怎么来,至于信息供给是否足够,那是第二位的事。

比如,7月头上,摩根斯坦利发布了一个互联网趋势的报告,我在网上搜了搜,几乎所有的新闻都带了后面一句话:腾讯名列创新榜。这句话你不能说它是错的,的确,报告里是把腾讯置入了创新公司的名单。但问题在于,这份有53页之多的PPT文档,腾讯是很小的一个部分。我通读了全文,事实上,大摩的这份报告主要是在讲移动互联网是未来的趋势。但我们的信息处理者们为了吸引足够的眼球,把腾讯放在了标题上(因为前一阵子有好几本杂志都在做腾讯的专题文章,一时间这个公司创新不创新似乎成了互联网舆论场的焦点)。于是,大摩这份主要在讲互联网移动化趋势的报告,被解读成了主要在谈腾讯在创新的报告了。一堆无谓的口水又开始争斗起来——而这些斗口水的朋友们,压根就没想起要回过头去看看人报告到底是怎么说的。

在这个数字时代,两眼一睁,便是纷至沓来的信息。有些人因为信息过多而烦恼不已,有些人则由于信息缺失而失去正确的判断。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变得越来越重视信息的说者是谁,而不是信息本身——因为这看上去似乎更有效率。但其实,我们都是AIDS的患者。

扑朔迷离的郭德纲

郭德纲这个事儿,现在已经越来越让人看不明白了。我这里,并不想做出判断,我只是想罗列一些怀疑,读者诸君,见仁见智,各取所需好了。正如这个博客右上角的那句话:立场即真相。

央视大批判,这事儿不假,而且绝对得到上头授意,郭没那个能耐让央视向自己开炮。但问题是,央视也就不点名地批判一回。后面跟着姜昆的谈话,也是不点名。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全面封杀的信号;也可以理解为:对反三俗讲话的一个呼应。央视紧跟中央,历来是应有之意;

众多媒体跟进批判,其实更多的是某评论员撰文批判,我看过几个报纸的文章,你也不能完全说都是胡说八道,乱扣帽子。我们可以理解为:全面封杀开始了,媒体们在某些力量的关照下步调一致;也可以理解为:媒体本来就是干这个的,热点谁不追。只是央视批判在前,大部分媒体没必要碰虎须吧?

BBS里出现大骂郭德纲的帖子,有人证实,是五毛党所为。后来有一位资深人士在微博里说,其实这个证实的人就是五毛党自己。为什么?成功策划案子一桩嘛,对以后生意有好处。这个五毛大骂,我们可以理解为:五毛党被招安;也可以理解为:五毛党受郭氏力量所托大骂自己,然后再派一个ID跳出来指证这是五毛党,博取同情。有些玄乎?你看着玄乎,逻辑上是成立的。

上面三点,是舆论场的事。其实,舆论场在中国,根本没什么实质伤害。君不见现在禹晋永也没什么嘛。

接下来的,都是实质问题,直接事关郭德纲利益。

关于书籍碟片下架。其实也就北京四家书店。不是说现在书店亏损严重,因为当当卓越吗?当当卓越在北京都有庞大库房,真要封杀,还不快点找销售大户?不过,当当卓越至今还在卖,四个书店不卖货,算什么?我真怀疑平时他们卖得了几个货?有个支付宝的人今天在微博上统计说,郭德纲的东西卖得怎么怎么个好。嘿嘿,要知道马云可是刚被上头接见过的主。

关于德云社停演。《新京报》最近有报道说,据德云社内部人证实,是自己主动停演;另外还报道说,北京文化管理部门公开澄清吊销执照一事子虚乌有——这事很难说,因为做了再不承认也不奇怪。中国很多事情都是口头通知的。但问题在于,今天有人在北京地铁里看到郭德纲于谦合作十周年的演出广告,至少,谈不上停演那么严重。

关于博客关闭,德云社网站被挂木马。其实博客关闭的事,很多年以前,三表哥也干过,后来三表哥自己承认就是逗你玩。故而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博客关闭究竟谁下的手。德云社被挂马,同理。另外,德云社域名下有两个二级域名至今能正常访问,看来那个黑客点到即止,很有涵养。

关于电视台不再接受郭德纲出现,但有充足的事实表明,也就BTV干了这件事。其它电视台,似乎不太听招呼。但也说明不了什么,中国广电系统内部条块分割严重,前一阵子上海电视方面还顶风作案,置总局命令于不顾,私下和外地电信搞数字电视合作呐。

新浪微博搜索框里输入郭德纲,没有结果。的确有人工干预,新浪一定得到某种关照。

最后我们来看结果。

事实结果就是,郭德纲成功摆脱了徒弟打人师傅撑腰的不利状态,成为一个弱者,得到非媒体舆论的足够同情。

打压方和被打压方,现在缺少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干过什么,没干过什么。挺郭者可以振振有词,一幅不向强权低头的样子。疑郭者,就象我,你也不能说我一点道理没有。

我有这么一个推测,纯属个人推测:

郭德纲和BTV闹僵,BTV要修理修理他,BTV可以动用广电总局的一些力量予以配合,以反三俗名义也名正言顺。媒体们不知就里,立刻跟进,郭德纲那个大脑袋也不是吃素的,立刻混水摸鱼,顺势而为,民众于是大哗。最后闹得有点不象话,真正的有司出手干预,要立刻平息此事,于是微博里无法搜索郭德纲。

你可以说我阴谋论,但请注意,说上头如何如何,不是阴谋论么?这事,本来就扑朔迷离得很,也只好阴谋一把。我辈看客,看看算球,不要当真。

记住这件事事实上的最大赢家:郭德纲。

话说Google(五)

网易科技《数字与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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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说google要到月球上去树立一块广告牌。由于月球总是一面向着地球,故而这个广告牌如果足够大,那么地球上的人晚上一抬头就可以看到google的招牌。

这个事不晓得是流言还是的确事出有因,但反正google从来没干过。如果google真这么干了,那它的万丈雄心便暴露无疑。不过,google的确干了以及正在干另外一件万丈雄心的事,那就是“图书馆计划”。

人类的文明,特别是数字时代到来之前的文明,是靠典籍传承的。有了数字后,则可以视为“文档”。如果一个公司能将人类文明所有的文字都纳入它的数据库中,说它拥有了整个人类文明一点都不夸张。

创立google最原始的动机,是佩奇的一个想法。他当时期望能将互联网上所有的信息都下载到斯坦福大学的计算机中进行研究。这个动机后来慢慢演变,形成了google搜索引擎。2002年,佩奇曾经构想过把密西根大学的书籍进行数字化处理,但只是一个很粗糙的没有执行方案的idea。到了2004年,google已经非常强壮了,它的创始人的想法就不再是仅仅把网络上的信息或者是某几个图书馆的资料下载到某几台服务器(集群)里了,他们的想法变得更为狂野:将人类的全部文学作品数字化。这就是04年在法兰克福秋季书籍博览会上google发布的计划:全世界文学遗产著作数字化。这个计划被一个叫温顿科夫的人称为“自印刷术发明以来最大的文明革命”。这位有“互联网之父”之称的专家在05年得到google的聘用,头衔是:互联网的福音传教士。

这项计划的争议性非常大,在中国也遭到了一些人和组织的极力反对。但比较欧洲,特别是法国人的反对来说,中国的反对声音显得小得多。不过,中国人(以及美国人)的反对和欧洲人的反对的本质是不同的。在中美反对的声音中,主要是对自身版权利益受损的忧虑,但对欧洲人来说,则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不得不牵扯到漫长的西方文明史上去。众所周知,美国人的文明历史是相当短暂的,满打满算不到300年。但欧洲则是要用千年来做计量单位的。欧洲人对美国人那种文化上的骄傲感,就好象贵族对暴发户的骄傲感。按照欧洲人的看法,其一、世界文明遗产数字化怎么可以由美国人来主导;其二、这项工作怎么可以由一家公司来主导?

我对欧洲人的这种看法不是没有依据的,05年法国国家图书馆馆长开始批判google,并在他的不懈奔走下,欧洲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波兰、西班牙以及匈牙利等诸国表示了官方的抵制态度。随即,欧洲委员会打算全力支持一个欧洲数字化图书馆,用以对抗google的计划。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并不是很在意这种版权组织对google的挑战,事实上,我是cc协议的信奉者。我认为现行的版权保护制度在最大化地伤害思想智慧的传播。但我的确也不赞成世界文明遗产数字化工作由一个公司来完成。我历来对google的“do not be evil”持有和乔布斯一样的观点:It’s bullshit。道理很简单,即使我对佩奇和布林的人品持有百分之一万的信任,我有什么样的证据来信任数十年后他们的继任者同样持有这样的人品呢?毕竟,佩奇和布林总是要死的,但人类文明没有那么快就会灭亡。

我钦佩google对文明遗产展开数字化工作的想法,毕竟,即使今天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海洋,但它其实只拥有了2%人类的精神财产,有太多的图书馆馆藏信息是网络上找不到的。但google计划让我所不满的地方,并非是著作权的问题,而是它独立为之。你可以说google很有社会责任感,充满着对人类文明传承的担当精神,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它为什么不找更多的同盟者呢?或者,索性拿钱出来做一个公益性的基金,支持各国政府(或者组织)一起来做这件事呢?

故老相传,人类曾经有一次建设通天的巴别塔的努力,人类的合作精神让上帝大为惊恐,于是他让人类有了不同的方言而导致合作失败。Google只是在不断地说服大家接受它的想法,成为它整个计划的帮衬者(并非合作者),而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巴别塔的建立,本来就是全人类的事。

郭德纲这个笑话

我不是说郭德纲是个笑话,也不是说郭德纲这件事是个笑话,而是说围绕郭德纲这些天的事的社会舆情,压根就是个笑话。

说郭德纲圈地,是媒体爆出来的。很多人不信,郭德纲后来说那张照片不是他们家的,是别人的。并信誓旦旦说,我没圈过地。

说郭德纲弟子打人,也是媒体爆出来的。后来网路上疯传一个所谓完整视频。很多人看了以后,认为媒体有亏,郭德纲要挺。

说郭德纲三俗,又是媒体批出来的。这个俗不俗的,就属于价值判断,各人有各人看法,于是更多人不信了。

现在说郭德纲被“封杀”,还是媒体说出来的。于是大家都信了,好事者还要加个“全面”二字。于是我这个一向不看郭德纲的人,去当当卓越查了查,至少到此时此刻,郭德纲的片子也好,书也好,照卖不误。

一会儿不信媒体的,一会儿信媒体的,我实在不晓得,有些人,究竟在信什么?

说封杀的,其中有一家名为《法制晚报》的媒体。这家媒体甚至这么写道

随后记者在戏剧文学区内,发现一本郭德纲《话说北京》。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其下架放入退货筐内。并解释,可能是读者翻阅该书后,将其插错了地方,才使得其在昨天的清理中“漏网”。

说实话,对于这种细节,我是不太信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报纸我太熟悉了,当年我读研时候,有一个课程论文,就是探讨高露洁致癌事件,我当时翻阅了大量的资料。这个后来被证明为子虚乌有的事,源头就是法制晚报搞出来的。

那边厢,据说天津电视台还在播郭德纲的片子。看来,郭德纲这档子事,也就是帝都那1万6千平方公里的事,没到960万平方公里的事份上。舆情如此滔滔,岂非笑话一桩?

价值判断 vs. 事实判断

一 关于价值观输出

前面一篇博文我提到,我不想“输出价值观”,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不太喜欢把自己的价值观让别人去遵循——当然,你非得向我问点价值观方面的事,我也不介意说你听听。有朋友在网上问我,老魏你既然自诩不输出价值观,那你成天还扯淡个啥?

我想,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

其一,在有些文章里,我可能会谈到我的一些价值观,但我会很小心也很特别地去用诸如此类的词语来强调:“在我看来”、“我认为”等等。我在行文中,希望任何一个读到的人都注意到,这是我的价值观,我没有任何企图希望大家来遵守。——不过,有时候一些印成铅字的文章,编辑会因为版面问题删去这些似乎对全文无关紧要的词,但在我这个blog里,发布的都是原文。

其二,在大多数文章里,我做的都是事实判断的事,而不是价值判断。要知道,这两者的区别非常大,而很可悲的是,有些人搞不清楚这两者的区别。

二 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

一般说来,事实判断的结果是:真或假;而价值判断的结果是:对或错(也可能是好或坏)。事实判断的是事实,所谓事实,那就是对于所有人而言,都是一样的。而价值判断的是价值,所谓价值,极有可能,不同的人评价不一。

举例而言。

如果唐骏说他拿过加州理工学院的博士,方舟子说他没拿过,他们争论的就是个事实判断。结果很明确:假。故而唐骏拒绝承认他说过自己拿过加州理工学院的博士。

现在唐骏说他拿过西太平大学的博士,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此话为真。在我的视野范围里,也没人对此有异议。

现在方舟子说,西太平大学的博士学位含金量很低。这句话就比较搞了。因为这句话揉合着两种判断。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方法的问题。方舟子列了很多说法,来证明这个学位含金量很低。具体有什么方法,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如果我们承认这些方法都是正确的,那么的确含金量很低。但如果这些方法有些人不认为是正确的,那么,含金量很低这句话就为假。

故而,我们可以看到,这里先有一个价值判断:用什么样的方法验证,这些方法是对还是错?然后有一个事实判断,经过这些方法验证后的结果为真还为假?

类似的问题还有,唐骏是真成功还是假成功?

同样的,什么样的方法认为是成功?方舟子谈过他的成功观,这就属于价值判断。如果大家接受他的成功观,那么,再来讨论唐骏是成功还是不成功也不迟。如果彼此对于成功的认证方法不同且无法互相认同,那种辩论,纯属鸡同鸭讲。

由事实判断可以推事实判断,比如1+1=2可以推2+2=4。由事实判断也可以推价值判断,但这是“惊险的一跃”。比如一个人借了1次钱不还,你可以说他“曾经借钱不还”(事实判断),但你若要得出结论说此人“人品极差”(价值判断),这是很难说的事。(即便借100次钱不还,都很难说)

有诗云:周公恐惧流言后,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三 普世价值

价值的判断,要非常小心。因为大部分的价值观,是不普世的。

普世价值观很少,可以点击这里去了解一下。顺便说一句,即使是普世价值,司马南也专门写过一系列的文章去批判。这是价值判断的再判断,也是一种价值观。

但很多价值观,别说普世,就连我隔壁的邻居都和我看法不一。比如说,上面提到的“成功”二字。不同的人绝对有不同的解读。

比进行价值判断更需要小心的事就是:价值观输出。也就是希望他人把自己认为的价值观也认为是对的。比如方舟子有一次在微博上对宗教的看法,我就认为他在做价值判断的事,并且在输出价值观。

为什么要小心这件事呢?因为人类有很多灾祸,都是一小撮人利用他们握有的权力,希望——嗯,是强迫——所有人都遵从他们的价值观。

回到上文举的借钱的例子。这个家伙借了100次钱不还,你认定此人人品极差,这是可以的。你可以从此不再借钱给他乃至和他断绝来往,都成立。但你要让你身边的朋友也这么做,就大错特错了。你应该做的事仅仅是——在我看来,呵呵——告诉他们,此人借钱100次不还。

四 真

其实这个字很不好,很容易产生误解。英文里也一样:true。

真这个词两边都靠得上,你可以用于事实正确,也可以用于价值正确。有时候,真是真假的代名词,有时候,真是好坏的好。于是乎,我们会看到两个人为个“真”争了个头破血流,但殊不知,张三是在说真假,李四是在说好坏。牛头不对马嘴,徒费口舌而已。

在我看来,所谓真理越辩越明的这个真,指的是事实,而不是价值。价值这个玩意儿,越辩越一笔糊涂账。辩到最后,只能说对方是异教徒,如果手里有点武器,那就可以开打了。

宗教其实是一种价值观(或者一组价值观),所以有人说,宗教是不能讲道理的。这话的意思其实宗教是不能进行事实判断的。故而,智者治国,立下两条规矩:宗教自由(任何人都有权信奉自己的价值观),政教分离(但这种价值观不能成为所有国民的价值观)。

五 媒体的责任

所谓媒体要报道真相,这句话十分之夸大其词。能报道出事实就不错了,还真相呐。

但的确有很多媒体工作者在做这个事。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说过,立场即真相。这话说得透彻。的确,真相这两个字,和价值判断的距离,更近一些。

今天我们的媒体上,事实判断极少,价值判断却多得一塌糊涂。连狗日的都出来了,实在是,唉,无话可说。

其实,我主张的是,在事实判断上我们要严苛,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但在价值判断上我们要宽容,不要轻易给一个人下定论,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习惯,那是死了以后的事——盖棺定论。

并不是每个犯了罪的人都要被枪毙,法律还给他们一个悔改的机会,更何况那些不涉及刑事的事呢?

动机

先东拉西扯几句。

我似乎很久没有写blog了,最近的一篇是本月的9日写的关于方舟子唐骏的那档子事,再往前,则是3日写的关于agency。这个月,我就写了两篇博客。其它文章,都是我的媒体供稿,某种意义上说,是编辑拿着枪在背后逼出来的。

我也很久没打理我的blog了,有很多评论没有回复。我现在对于评论区唯一的操作就是把垃圾评论给删除掉。我也很久没有阅读blog了,gr里至少有三个目录夹有(+1000)的提示。似乎我离blog越来越远了。

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微博的关系,也许是每个月都要写上十篇固定的文字的关系——有时候我的确有些东西想写,但这么一点点灵感也供给给媒体了——这样似乎不太好,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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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前,这个国家历经过一次前所未有的人为灾难,到处都在批斗人。革命小将们写大字报的时候,很多场合下会来这么一句:面对×××的这些行径,我们不禁要问一个为什么?

不要小看这句话。这句话的要害之处就是思想是可以定罪的。上个月我去了趟福建,见到了一个气质很好的老者。言谈之下,才晓得他在那个年代是吃过官司的。当时定他罪名的依据就是:思想一贯反动、敌视革命群众、企图下海叛逃。三句话,句句都是标准的思想定罪,最后这位老者坐牢11年9个月,浩劫结束之后,被平反,获赔偿1600元人民币(嗯,的确是只有两个零)。

盘问人的动机,就可以引出如此严重的后果,今天司法哪怕再荒唐,也不会这么干了。但今天的确在社会上,还有很多人喜欢问一句“为什么”,并试图通过问句,来直接否定对面那位。换而言之,为什么一出,直指的就是你批评的合法性。

比如说,我今天在这个blog上,大肆揭某名人的短,并罗列证据一二三。反对者有三种(并不仅限于这三种)。第一种骂我一句脑残就消失不见,其实殊不知自己脑残得很;第二种有点本事了,一一驳斥我的证据,并举出反证,这一种我认为很可以接受。最恶毒的是第三种:靠,你魏某人干吗要揭人短啊,你是不是想炒作自己出名啊?

啊呸,就算我想出名,干你鸟事?

问人的动机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因为一个人肚子里的想法谁都不知道。我跑出来说我不是想炒作啊,或者说我就是想炒作啊,这种话其实没什么意义,因为谁都不知道我是真想炒作还是不想炒作——有时候一个人连自己怎么想的,都未必了如指掌。

很多笔墨官司大家都喜欢去探究这场官司打起来的各自背后的动机,却全然忘记了官司本身。我有时候觉得,大学应该开一门“诡辩学”的选修课程,大家好好学一学,什么叫诡辩。在我看来,很多人成天玩的就是不自觉的诡辩。

比如说,你丫也不撒泡尿瞧瞧自己这德性,敢说这种话?靠,老子长得和凤姐差不多就不能说这句话了?这规矩你妈定的?

再比如说,那个企业捐个钱什么的,不就是想让自己形象好点嘛,动机不纯。拜托,你管它动机纯不纯的,重点在于它捐了没啊?

所谓人是有批评权的,这话的意思就是批评是基本人权,本身就具有无可争辩的合法性。下一秒就挨枪子执行死刑的人,都有权批评高高在上的高官们这个不对那个不对。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天经地义的事。

问题的关键点在于:这个娘骂的对否?其它的,都不重要。

有一次易中天做个节目,那个主持人确实有点不够专业,关于动机之类的问题,大概有问了好几个。搞得易中天本来就挺大牌的,越发克制不住,他说了一句,问人动机的问题是最无聊的(大意如此,原话忘却)。

我深以为然。

话说google(二)

网易《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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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

Google其实是一家非常强调控制力的公司,哦,或者说,Google的两位创始人非常强调这个。

熟悉一点google的人都知道,google有一个商业技巧就是让用户尽快地离开它的网站。Google是这么解释的,如果用户能够尽快地跳离它的搜索结果页面,那么,就说明google的搜索做得非常符合用户的需要。不过,google可不愿意让它的员工们尽快离开它的公司。事实上,它希望为google服务的人在公司里待的时间越长越好。

Google在公司里所提供的各种福利是举世闻名的,比如免费的食物、开放的休闲吧、甚至托儿所、演唱会,等等令人艳羡不已的事物。但有一位google的实习生马克简却在他的博客上写了另外一种体验:“我意识到这些福利是为了让我们节约更多的时间,以便更长久地停留在工作岗位上…可以列举出来的服务数不胜数,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每项服务都在你的身边,以便使你不要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不同的人或许对这些福利有不同的看法,在相当多把工作看成就是生活的人——这种看法在IT圈里其实很普遍——来说,马克简未免有些得了便宜还要卖乖了。但在面对投资人的时候,佩奇和布林着实显示出了这两位天才的天才不仅仅是在对技术的把控上而已。

Google上市后,google三巨头一共握有37.6%的股份,其它高级管理者也在剩下的6成多股权中持有一些份额。这保证了google管理团队对公司运营管理上极大的自主权。这在中国股市中其实很常见,但在华尔街,这是一个异类。另外一位数字传奇英雄杨致远,对于雅虎的影响,大概就只剩下“酋长”的头衔了。

但这并不是最体现佩奇和布林控制欲望的,因为google上市前的确是一个相当赚钱且看上去未来还会更赚钱的公司,华尔街金融机构向google妥协不是没有原因的。但在google羽翼未丰的时候,google就已经敢叫板投资人,才是真正的彪悍无需解释。

99年,在一两轮天使投资之后,Google最初从专业投资商那里获得的投资数额是2500万美元,分别来自KPCB和红杉资本,各自占有大概10%的股份。这是一个异数,因为按照一般的惯例,年幼且其时根本没有任何商业计划的google只能选择其中一家。事实上,KPCB和红杉资本很少进行联合投资,更多的是,这两家同样声名显赫的投资商对同一个投资案例经常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但佩奇和布林绝不让步,他们要不惜一切地维护他们对公司的控制权,两个强有力的投资商的共同投资,会造成一个三足鼎立的局面,而他们则可以伺机避免来自外部力量的掌控。

出于对公司的控制欲望,佩奇和布林给投资商的答复却是:你们应该学会与人分享。这份坚持,其实已经几乎让google失去这次融资机会,而佩奇和布林也的确开始寻觅其它投资人。不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最终,99年的6月7日,佩奇和布林的这份可以被称为“坚持”也可以被称为“固执”的姿态得到了很好的回报:投资人妥协了。

很少有资料显示这两家成功且强势的投资商在入股google后他们几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并非蜜里调油。佩奇和布林显然很会玩三国博弈的把戏,但到了两个投资人在一个问题上达成惊人的一致的时候,他们就不得不顺从了。那就是google需要一个CEO。

施密特是2001年加入到google,在获得投资后的两年里,佩奇和布林使用了各种或软或硬的招数来对抗投资人的共同要求,因为一个外来CEO的加盟会形成他们对公司控制的威胁。不过施密特可能气场和他们很对路,也有可能在面试一个半小时里对他们屡次三番的冷嘲热讽表现出来的毫不在意的态度,才形成了如今的三巨头格局。

在很多对外并购投资上,也彰显出google喜欢强力控制的风范。在大部分案例中,google要不就是全资收购,要不就是大比例股权收购,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google才会用参股的形式,比如投资百度。而对于百度这个中国的竞争对手的投资,显然有着更意味深长的含义。

最后顺便说一句,马克简后来自发删除了过往的博客,两天后,他被解雇。因为,google崇尚神秘。

从方舟子炮打唐骏说开去

方舟子在微博上炮打唐骏学历作假,一开始传得其实不广,至少在其时次日我问了一些并非网虫的朋友,都不晓得这事。后来传统媒体开始介入,这事便迅速升温。这充分说明了,传统媒体在推波助澜上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什么是科学

方舟子搞打假搞了很多年了,基本上围绕在学术打假上,比如说他经常指出某人论文抄袭,某人学位有假,诸如此类——这些我从来没有认为有什么不对。但我对他针对中医气功包括还有外星人之类的一些言论大大不以为然。关键点在于,这位生化博士似乎有意无意地在误导人们对“科学”二字的看法——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其实是明白什么叫“科学”的。

科学只是一种研究方法,它的特点有三:可证伪、可重复、自身无矛盾。比如说,在气压为0的情况下,水到100度会沸腾,就是一种科学的表达方法。因为你无论重复多少遍,结果都是一样的。

但科学不是全部,科学的反义词不是“迷信”,我倒是倾向把“哲学”当成科学的反义词,或者艺术也行。社会科学其实是借用科学二字,因为社会科学里有很多理论是无法证伪无法重复的(比如批判学派的)。而哲学更甚。你说一个人仰望星空审视内心的时候,得出了一些人生哲理,如何证伪?如何重复?

所以,用科学是无法解释一切的。科学这两个字,打从五四推崇赛先生以来,已被过分神化。用科学去解释一切,本身就是一种迷信的态度。逻辑上已经自打了一个耳光:你如何证伪如何重复“用科学解释一切必然得到最客观的结果”?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用“科学”二字去解释的。

唐骏这档子事

在这件事上,我基本上完全支持方舟子这边,因为一个博士学位真假有无是可以用科学的方法去证伪去重复的。

唐骏的回应其实是有些弱的,他反复强调自己从来没有自称过是什么加州理工学院的博士,但白纸黑字,那些书可是这么印的。后来又跳出来中信出版社和蓝狮子扛责任,说完全是他们的责任,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即便唐骏没有造假,但他默许这个假的说法四处流行而不加以制止,私德是有亏的。

但时下一些网络言论让我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因为颇有些人认为方舟子是吃饱了撑的,或者纯属炒作自己。我是很欣赏易中天的一句话的:不要问人动机。哪怕就是方舟子出于炒作自己的目的,说出来的话属实就可以了。这一点上,方舟子和宋祖德完全是两回事。

归根到底,唐骏是一个成功人士。人们认为他靠着自己奋斗,搏到今天这个地位,文凭不文凭,有什么打紧?中国人那种来源于小农的功利主义在这点上发挥得淋漓尽致,英雄莫问出处嘛!

但问题在于,唐骏刚出道的时候,也不是就今天这么风光的。这一张博士文凭有没有为他这一路走来起到一个最起码的敲门垫脚的作用?我以为是有的。如果没有,又何必到处表明自己是个博士呢?

看客们以为,文凭算个屁,但恐怕在唐骏先生的心里,那可不是个屁。这就象英雄其实是很忌讳出处的一样,当年朱元璋为了过去曾当过和尚的历史不晓得砍过多少人的脑袋。

后来又跳出来一个什么地产公司的老板在那里力挺唐骏,结果被人查出来原来他也是那个什么西太平大学的博士生。嘿嘿,我告诉诸位一句,很多嘴巴上叫不看学历看能力的人,其实个个都是喜欢学历的主。

于是就有人归结到,这个社会不对。这个社会重学历的风气使得唐骏这么个能人也不得不去弄个文凭来。他们还举例说人家老外就不是,看,比尔盖茨大学都没毕业呢。但是,你大学没毕业进微软试试看?

这事怎么收场?

最大的可能是不了了之。

唐骏绝不可能道歉或者认错服个软。虽然唐骏不是学术圈的人,不靠学历吃饭,但到了今天,他要是认错,后面会有更大的危险,那就是盛大上市时候的招股说明书。

据说这个招股说明书上写着他是个美日双料博士。如果他一旦承认过去的确言辞不当,很有可能给盛大带来巨大的麻烦。在西方社会,道歉不是一句话的事,道歉不是一种态度,道歉直接连着后面的责任——通常以$为计量单位。

微软、盛大、新华都等等唐骏服务过的组织会不会出来说点什么?不可能。他们会保持沉默,哪怕最后唐骏难以收场他们都不会放半个屁。在这件事上,他们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绝对不愿意沾惹上去。

方唐二人会不会打官司?可能性也很小。这件事方是攻方,唐是守方。方舟子没什么必要去起诉唐,而唐去起诉方,他得掂量掂量判决的结果。因为他无法控告方诽谤他。

关于成功学

我只有一句话,在微博上写过,这里抄录下来:

在所有带有个学字的词里,成功学是一门最不堪祸害最广的所谓“学问”。

作弊 考试 以及 其它

既然一大堆学生准备毕业,那就同时意味着考试季即将到来。昨儿接到学校电话,作为班主任,要准备监考了。这是俺们学校的规矩,班上同学考试,班主任要陪考的。哈哈。

正好是前天,我在校内上看到一篇讲如何作弊的文章,洋洋洒洒数千字,其中甚至还提到什么坐在窗边可以利用光线让老师看不清自己在作弊的方法。很明显的一点就是,写作者没有监过考。站在讲台上,基本上可以用“一览无遗”来形容,没什么看不见的,只有想不想看见的。

另外一招够狠的方式就是在最后一排站着。考场里东张西望的同学是很多的,但很少有人敢频频转头向后望去的。这种做法有点“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味道,震慑力相当强。在一些要求极严的考试中,三个监考老师一般都是这样布局:两个走来走去,一个最后一排站着。

说到作弊这个事,我私下里以为,今天的中国大学生没有不作弊的。当然,这个包括帮助别人作弊的。我大学读书的时候,也经常作弊,有些课学得比较好,就帮助别人作弊。这其实是一个“群体压力”,自己不作弊或可为之,但不帮人作弊就有些“不尽情理”,在同学中间是要被排斥的。事实上,虽然这属于诚信的问题,但很少有人会真得把这个和诚信挂起钩来。

无论是我做学生的时候,还是今天做老师,我对大陆的教育制度是不太以为然的。06年我签下和学校的合同之时,我就给自己立下了一个三不主义:不点名,不考试,不挂科。这不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正相反的是,我自有我的道理。

先说点名这档子事。我很难相信点名是为了学生好的动机,在我看来,更多无非就是照顾老师自己的面子罢了:讲台上一站,底下就两三只小猫,情何以堪。这方面,我的一个姨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我当年大学时代的英语教师。在班上大多数人都过了六级之后,很少有人去上英文课。他照讲不误,从来不当回事。这种气度,我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就深深羡慕之。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其实是一种很职业化的行为,学生付钱,老师就在讲台上交货。结果这个买家不想要,人要充大方,你这个卖家就没必要死活拖买家来吧。我后来去香港读研的时候就绝不旷课,因为我计算过,一堂课差不多要千把块钱,于是就算要睡觉我也得去课堂里睡,不然太亏。

再说考试。我所谓的“不考试”就是指不闭卷考试,因为我一向认为开卷考试不算什么考试。要不是学校有规矩,我真希望是带回宿舍里自己考自己去。在互联网这个时代,读到大学这个份上,记忆力不是最重要的。闭卷考试考的就是个记忆力,你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其实将来一分钟百度的事,又何苦?

还是说到我读研,传播学基础理论这门课,老师就开卷到不能再开卷。他出了七八道题,并告诉我们,最后考试考其中的五题。这些题目全都是小论文式的题目,他允许我们事先自个儿做好,然后带到考场里,照抄便是。学校有规矩考试是必须的,但如何考法可以变通。说句心里话,我很感激这场考试:先是东找资料西找资料地写了七八篇小论文,然后考场里还拿着笔亲手抄一遍,这种对知识的巩固,远远超过在那里背诵。

其实,出开卷题目的考卷比出闭卷的难。闭卷题目考的就是个记忆,故而拿着教科书或参考书,找两段话,挖掉一点关键字眼,就是一道题了。但开卷考很难。比如说,出一道“议程设置”的题目,闭卷考无非就是简述议程设置的要点之类,但开卷考这么出显然有点傻冒。怎么让学生抄不到但又能帮助到ta做复习巩固,老师是要花很多心思的。

最后说这个不挂科。这其实是被逼出来的。我记得06年我知道可以进大学时,有一位人大的前辈来香港,在老爸的引见下见了一面。这位老前辈传授我几条做老师的经验心得,第一条就是:不要得罪学生。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今天中国高等教育体系里有所谓学生给老师打分的制度,你成天神捕,弄得自己教评分很低甚至不及格,是很惨的事。

第二层意思则更深远,老师其实是靠学生抬起来的,特别是所谓的名师。至圣先人孔子也是靠他学生抬出来的。老师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今天不挂你的科,就是给自己留个方便之门。这是一种人情世故,不得不为之罢了。

说到自己内心,我是蛮欣赏宽进严出的方式的。你想上大学?给钱就行,最多就是要求会考及格。但你想毕业?对不起,本校如期毕业的比率是50%。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挂科才有意义。但我们今天进来的门槛就是高高的,出去的的门槛却很低。你挂学生一门科,说到底不会影响ta的毕业,到了四年级,自会有人找你来放ta一码。道理很简单:就业率是现在各二级学院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毕业都不能毕业,谈何就业?

昨儿看到一则广告不像广告新闻不象新闻的信息,说某校搞EMBA将军班,严格挑选,基本都是大公司总裁们以及副局以上才能就读。问到这些未来的学生们,原来他们最看重学校带来的人脉平台——这是当小标题做的,加黑加粗印在报纸上。读到这么个东西,EMBA、EMBA,好歹你也是一个硕士教育,学生并非来求知,而是来求关系,堕落如斯,夫复何言?

互联网本就是个名利场

网易科技《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谢文在哀叹理想的远去,我也一样。只是我近来变得越来越虚无,因为我知道这是大势所趋,不可抵挡。人类的欲望,会让每一片被开发出来的世界充满商业气息,世道本来如此,哀叹又有什么用呢?

但我的哀叹和谢文的哀叹完全不同。谢文的焦点在一众站长们,而我的目光则在那些巨头上。正相反的是,我以为中小站长们的商业气息才是健康的,巨头们的攻城略地则充满着罪恶。其实,本文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赤裸裸地谈钱,不是俗事,但你本质是在谈钱却用理想啦智慧啦未来啦诸如此类的词藻来掩饰,才是真正的俗事。

Do not be evil——乔布斯说得没错,扯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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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互联网站长大会上,网络资深人士谢文不太客气地指责一众站长们。他声称在很多年前和张朝阳等今天的互联网大佬们见面的时候,从后者的眼睛中看到的是智慧。而在今天,从很多创业者们的眼睛中则看到了“欲望”,言下大有一些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意味。

虽然互联网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以至于有些人认为它可以被归为传统媒体了,但互联网对于中国,真正意义上进入社会层面也不过十来年。十来年前,中国网络市场一片混沌,所有人都不知道怎么赚钱,既然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没必要太纠结在这上面,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探索,一切这里发生的事物都是新鲜事,那么从早期的互联网创业者们眼中看到智慧是极其自然的事。

网络经济造就了多位数字富豪,榜样就在前头,跟进者一门心思扎到钱眼里,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也就是在短短十数年,拜风险投资所赐,这个行当——姑且称之为行当——的确到处都是钱。相对而言,网络创业门槛较低的现实,也让大把人在里面激烈搏杀,可以视为相对意义上的充分竞争。有钱而又充分竞争的市场的结果是什么?那就是商业逻辑在一路拼杀中逐步成熟。在这个结果诞生后,后来的跟随者们不太需要考虑怎么做,努力去做便是了。如是的结果,再加上榜样效应,眼中都是欲望,岂非很正常的结果?

互联网早就不是什么阳春白雪的东西,也不是海归高知们专属的战场。谢文的批评,实际上是一种对“黄金时代”时代的追忆,殊不知,今日的互联网,却已步入“青铜时代”。我有一次和一个朋友开玩笑说:建站做生意,和楼下那个卖香烟的铺子,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随着网络的越发普及——在中国,网民早已超过了10%的所谓创新扩散分隔线——使得互联网褪下了神秘的面纱。从一小撮精英俱乐部起步,互联网今天成了一个光怪陆离鱼龙混杂的东西,这就是社会。社会本就是个名利场,那么,互联网的本来面目也就如出一辙。

我倒不是说互联网就不能承载理想,如果它有一个谢文口中念念不忘的“开放”的特性的话,那么,张三去追逐理想,李四去追逐欲望,也无不可。中国的中小站长们,本就是为欲望而生。不能弄到钱,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没事搞个其实麻烦多多的站干什么?

如果建站和开门做个小店没什么太大差别的话,站长们和小业主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所谓智慧变成欲望,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么?智慧属于一种社会的拉力,欲望则是一种推力。所谓资本主义创造了人类文明有史以来所有财富的总和,但资本主义的核心不就是欲望?智慧和欲望并无高下之分,又何必加以指责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中国古人的智慧,数千年前就已洞若观火。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读的一本关于高中生的加拿大小说。书里有这样一个场景,几个学生正凑在一起商量怎么为一个活动募集点资金,正好另外一个学生路过。该生平日里和同学们来往极少,因为这位财商极高整天在金融市场里摸爬滚打的学生认为同学们成天蝇营狗苟搞各类活动都是俗不可耐的事。他好奇地问这帮人在讨论什么,后者说我们在讨论弄钱搞活动的事,你肯定认为我们又俗不可耐了,故而就不请你参加了。这个学生笑曰:钱,谈钱,绝对不是一件俗事。

69圣战

在网上看到“69圣战”,有些不明所以。在我印象中,69和某种姿势有关,圣战则是中东那边的玩意儿,怎么这两个能扯一起呢?后来去查了查,终于搞明白了把这个姿势和原教旨主义战争连在一起的东东,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了。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韩国演唱组“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于是有人号召大家对他们进行抵制和声讨,放在网上,就是类似“爆吧”、“黑站”之类的网络攻击行为。这事儿似乎闹得挺大,有不少人参与了进去。我在人人的该演唱组的公共主页上,看到队形整齐的造楼运动,倒也延绵极长。

凤凰名记者闾丘露薇在自己微博上这么说:

如果69圣战是商业炒作的一个手段,拿爱国主义当幌子,只能证明这个社会没有底线,跟风者没有脑子。如果是自发行爲,那末需要讨论,怎样才是“爱国”,怎样才能拿“爱国的名义”。

这条微博引来大批圣战者们的围观(攻),因为大家对我这位师姐的这个姿态颇为不满,认为“矫情”,故作清高,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我对这段话的兴趣倒是并不在69圣战上,也不是圣战者们的身上,而是闾丘所代表的某种思想上。

闾丘的话分两段。先看第一段,她认为如果是一场商业炒作,就说明社会没有底线。说这个事儿是商业炒作,也不是没影子,因为这个事的起源在于魔兽吧。贾君鹏的事大家都记忆犹新,故而有人就认为这个圣战其实是魔兽的一个商业行为。

其实这年头打着爱国旗号搞商业的事多了去,只不过做得有高低之分罢了。封杀王老吉是比较通俗的做法,而诸如拯救蒙牛拯救娃哈哈则由于带着一丝悲凉而似乎高雅起来。但在我看来,都是一丘之貉。商业是没有道德可言的,虽然乔布斯这个人有时候张狂得让人讨厌,但他那句“不作恶是扯淡”切中要害。故而用道德去批判商业,无异缘木求鱼。

主要是第二段,闾丘希望我们来思考思考什么是“爱国”。

69圣战很像一场愤青运动。在我看来,这个世界大致有两种愤青。第一种愤青属于不太喜欢动理性思考,走感性路线,情绪来了,有人一号召,立马跟进——咳,好像有点“起哄”的味道;第二种愤青不走感性路线,喜走理性路线。用他们的大脑思考来挖掘ta所认为的社会不尽如人意处,一样看上去“愤怒”的不得了。

而很诡异的是,前一种愤青和后一种愤青在大多数时候是对立的。这个世界的喧嚣和吵闹,有一大半是他们弄出来的。

然而,后一种愤青有一点是忽略的,就是他们在用他们自身的要求去要求其它人。举个例子说,刚毕业的学生决定去加盟一个创业组织而放弃了老爸老妈给ta搞定的一个公务员机会。在父母眼里,这个孩子忒不懂事,这年头工作稳定是第一位的嘛。但小孩子不这么想,ta觉得自己年纪轻轻,闯荡一番有何不可。我以为,父母认为工作稳定第一不是没道理,但荒唐就荒唐在他们在用自己的人生去规划孩子的人生。

人都有年轻的时候,都有血气方刚路见不平就想来个一声吼的时候。这是极其正常的事。网路上做前一种愤青的通常都是年轻人,做后一种愤青的其实都是愤中。后者在做苦口婆心状谆谆教导状的时候,恰恰就以为,他们是从少年凭空跳跃到中年的。

一个演唱组据说辱了华,一大票人跳起来开骂,在我眼里,根本就不是个事儿。我这位师姐这次帽子有点举得太高了。说句实在话,当年上海抗日游行声势何其浩大,我家旁边那座东樱花苑,至今还好好的。

我从来不以为大众是没脑子的,也许在五十年前可能成立。今天都什么时代了?在媒体极端发达,各种言论层出不穷的当下,大众绝对不是乌合之众。不错,我们的确看到有些似乎让人要担心的言论:灭了他们的族!——且慢,起哄围观这类事,我们难道从来没做过?——这种言论,说的人义正词严,听的人义愤填膺,不过三个月后,保证他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闹闹就闹闹呗,我一不支持,二不鼓励,三不参与,但却相当理解。如果说这是一出闹剧的话,我们有谁该担保自己过去从未参与过闹剧,今天又从未参与过其它形式的闹剧?

其实,人生本来就是一出闹剧。闹剧产生的根源便在于:一群人用他们的理解去要求另外一群人做同样的理解。

及:有人或许以为圣战者们对该演唱组的一些不当言辞侮辱了这个演唱组。那就民事诉讼好了。不过,民事诉讼的前提是不告不理。所以,这份心,还是让那几个韩国人去操吧。

波斯王子:时之刃

波斯王子 一部经典游戏改编的大片。玩波斯王子应该是我大学时代的事了(天,几乎20年前,人生有几个20年啊),而且是最早的一个版本。后来这个游戏的新版本我没玩过。这个游戏到底讲些什么,我已经不太记得(好像是王子救公主之类),我唯一记得的是这个游戏的一个变态之处:你必须非常精于跳跃。我对马里奥这类游戏非常不在行,故而这种考验跳跃技巧的游戏,并不是我的最爱。

所以,这个改编的大片,至少有一点还是符合游戏精髓的:跳跃。这位收养来的波斯王子一出场就是在房顶跳来跳去,几段高潮的打斗情结,也都是在“跳”这件事上做文章。至少对我来说,的确唤起了我很多年以前打波斯王子的记忆。

除了上述这个观点外,我还有三个体会:

其一、我深深地相信,导演是从美国打伊拉克这件事上获得了剧本的灵感。大家都是去找大规模杀伤武器的,结果都是没找着,而且打的都是以某种教义为名的独裁者。只不过一个是“怪叔叔”,一个是“小萝莉”罢了。美国人的电影有时候有点政治隐喻,这种“政治不正确”的东西,这里是拍不出来的;

其二、我一直很欣赏美国电影对配角的刻画,我认为很多美式大片里的主角其实没什么太多看头。比如在《2012》里,我就对那个大亨赞不绝口,在这部片子里,我以为那个“talk too much”的商人很有些意思。因为基本上,这就是普通人的真实写照:在大部分时候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在涉及到自己生死问题的时候,也是能做点令人动容的事的(但还是处于私利的考虑)。想起来美国人建国就是建立在商业权利可能被剥夺的基础上的,不是什么无比崇高的道德事业。指望大家以某种雷锋精神去改变社会,那是相当荒谬的。因为这不符合人的根本本性。

最后一点,属于我杞人忧天式的想法。我觉得结局是蛮纠结的。王子对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心知肚明,而公主却已毫不知情。于是我赫然想起那句据说已被证实不是名人的但其实却非常有道理的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难道无聊不是一种快乐么?

此文为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上周一的供稿。有两点我需要注明一下:

其一、这篇文章可以视为是腾讯的创新的续篇。在那篇东西里,关于人的心理舒适和实际效用,有网友和我讨论过,观点是认为心理舒适也是一种效用。我想,这篇东西,算是一个解释吧。

其二,文中提到的ipad,我估计有人会和我争论,这才不是苹果的商业核心所在。我想我这点知识还是有的,苹果,或者说,i系列究竟靠什么赚钱,我并不是不知道。刚刚码完一篇新的东西给网易科技,就提到了苹果的商业核心是什么。但app store有个前提,那就是i系列产品的第一次消费者买单被成功引发。如果这个环节不成立,哪里来什么狗屁app store。而这一引发的原因,我文中提出了一个原因。至于是不是这个原因,可以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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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了个下午,去了趟世博会,有一点感受是极其强烈的,就一个字:累。游人如织,摩肩接踵,寻常馆前排个两小时,热门馆前则可高达四至五个小时。晚上十点回来的路上,碰到个住在同一小区的老太太,她居然早上八点就到了世博,一天下来不过看了五六个馆,倒是大半时间花在了排队之上——让我不得不嗟叹不已。

花四个小时挤在人群中,换来一个小时东张西望一下,除了记忆大概就没有什么了。这类行为看来很无聊,因为缺少效率。以工业化为标志的现代社会,是很注重效率的:要把稀缺的资源(包括时间)投入到能够最大化效用的活动中去。不然,就是一种“不经济”。

但你的确不能把这种感性消费斥为“癫狂”,因为旅游行当自古有之。旅游经济的根本在于“体验”。“理性”的人问,除了大饱眼福之外你还得到什么?其实,买的就是这四个字。工业时代的经济学很少涉及到这个部分,道理很简单:大饱眼福式的体验属于人们的心理范畴且各人标准不一,难以进行量化计算,缺少量化基石就算不出所谓效用。但另外一方面则是,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消费体验已经无所不在。

在互联网上,大致有两种应用会得到追捧:其一、帮助人们节省时间(或者金钱等资源),比如免费的门户新闻中心,比如搜索引擎;其二、帮助人们消费时间(俗称kill time,或者金钱等资源),比如QQ帝国,比如魔兽世界。前者,符合传统经济学的框架,因为机会成本是可以测算的,那些服务由于帮助人们节省资源便被赞誉为“促进效率的创新”。但后者,却被称为无聊经济,被很多自诩理性的人嗤之以鼻,并认为毫无“意义”。你说你花了那么多银子,买个金钻黄钻的,或者练成500级江湖高手,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所获得的快乐究竟该拿什么来计量。如果用财富或者金钱来计量的话,那些网络上与虚荣心有关的体验的确是够无聊的。但有一点很明确,金钱也好财富也好,它本身并不是快乐,它是用来购买快乐的一种工具——更何况,工具不是无时不刻都灵验的。我们极端点说,网游迷和工作狂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某种体验罢了。

相信任何人都有和我以及我的一些朋友们如下的经历:在现实生活中东摸西摸,无所事事,我以为,这是普通人每天生活的一个必备部分。网络上的确存在很多服务让你打发时间,而这种无聊经济,在我看来,并不值得从道义上一概驳斥为“失范”。用一个小时的时间,看一本书,获得一些知识,那是一种快乐。但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在网上和从未见过的人海阔天空胡乱扯淡一个小时,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人类尽可能地压榨每一秒钟做所谓有效率的事才是最大的意义,我以为这种观点,第一不符合人性而不具备操作性,第二这种要求本身就毫无意义。

iPad其实就是一个挺无聊的玩意儿,它当然不是个智能手机,因为它没有通话功能,说它是电脑吧,用起来不如笔记本那么有效率;说它是电子阅读器吧,电池续航能力又不如kindle强;但是它到底满足什么?这几千块钱买这么一个什么都不是的东西,人们究竟想获得什么效用呢?

我以前对苹果的东西一向不太以为然,因为我这个用惯windows系统的人觉得它太没效率:ipod联接电脑还要装个什么itune程序,视频格式它非得用什么quicktime。故而我一直有这么个观点,很多买了苹果的东西的人,用起来后悔不已,只是不太好意思说罢了,因为它太没效率了,用着很不爽。

近来我越来越明白了,动机很简单:手里拿着苹果的玩意儿,自我感觉良好。这个动机作为消费理由,其实已经够了。增加效率的服务可以视为“爽”,而增加体验的服务则可认为“酷”。而爽,属于工业时代的意义,酷,则属于信息时代的意义。虽然相对于爽,酷更不可测量,但无疑,它委实存在,且扎根在人性最根本的地方:快乐。

外来语:究竟是入侵还是帮助?

这篇东西是应《兴学》报之邀,为该报写的一篇小评论。我这里想先扯几句关于这份报纸的事。

学院里筹建了一个“全媒体中心”,在规划上,有一家报纸、一个电视台、一个广播电台和一个网站,俨然就是一个“全媒体传媒集团”的味道。不过,其实是一个大学生实习基地,基本上所有的成员都是学生,只是配备了几个老师做个类似指导员的角色而已。

首先出炉的是两周一期的报纸,报名《兴学》,取当年学校创始人盛宣怀“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之语——说句实在话,我这个人虽然认同精英的客观存在,但我对那种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英担当意识是不太以为然的——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为人处世之道,既然恪守不强加价值观于他人,我这种类似“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的杨朱哲学也就没必要非要大家一起遵守了。

我不是这个报纸的指导老师,不过选题会我是参加的。既然参加了,就唠叨过几句。我以为,学生办报,少做思考,特别忌讳宏大叙事。说句客观的,都没怎么接触社会,思考出来的东西未免太象牙塔。学生办报的重点是采访而不是写评论。能够把采访对象表达的东西呈现好了,基本功就练扎实了。我说过一句话“报纸要思考 上帝就发笑”——此话,在我看来,在时下的很多社会报纸,同样适用。连事实都没搞清楚,就在那里做精英状思考,颇有些滑稽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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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在很多学院派的语言学家和符号学家看来,语言会影响人的思维。比如说,在一些翻译水平一般的译作中,我们都或多或少能找到这本译作的母语痕迹。道理很简单,英语(或其它外语)和汉语,它们的结构是完全不一样的。原作者经常会使用到从句结构,一个段落就是长长的一句话并不罕见。但在汉语中,这大概就是一种特殊的文体了:郭敬明体。

警惕外来语言对本国语言的入侵,也不能说就是“杞人忧天”,因为语言的确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语言,这个民族就会渐渐消失不见。拜始皇帝书同文所赐,面积极其广大、方言极其众多的中国,数千年来分久必合。借由一个一个的方块字,我们始终会被潜移默化地认识到:我们是一个祖先的。

但是,语言只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文化强弱的决定者,一个在其它方面,比如经济、政治上正处于上升势头的文化,并不担忧外来语的介入。因为语言或文字,本就不是永久不变的东西。外来语对本土语言的帮助,也屡见不鲜。在现代英文中,大量的词汇其实来自于法文、拉丁文诸如此类的外语,而事实上,最正宗的英文,都和一些乡间民居所使用的东西有关。没办法,英国人不是生来就是这么贵族这么绅士的,当亚瑟王还在带着一帮野人力图统一英格兰的时候,欧洲大陆在日薄西山的罗马帝国治下,已经相当成熟了。

语言其实就是一种约定俗成。当本土语言中都某种事物暂时没有称谓的时候,借用外来语是相当正常而且普遍的,并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外来语就被吸收成为了本土语言中的一部分。这谈不上外来语的入侵,正相反,可以视为本土文化的一种包容以及包容之上的更新。

央视屏蔽外语及英文缩写这档子事,我个人愿意相信它的良好动机:为全国人民树立一个样板并宣告我们很警惕外来语入侵。但动机归动机,事情做出来以后,只能看到一个文化的心虚之处:几个英文字母就搞得心烦意乱,生怕伟大的中华文化就被同化了。

央视为国家代言的意识很强,这一点路人皆知。看来它十分担心在为国家代言的时候,说出几个英文字母来有损国家形象。有时候我不得不为他们的敏感感到可笑和可叹,一方面在大唱大国的崛起,一方面又对自己的文化毫无信心。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把NBA叫成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可以为中国输出大国价值观提供帮助,同样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把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叫成NBA,会对这个大国带来多少脸面上的无光。在这样一种规矩中,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大国气度,倒是让我很同情未来的央视各频道主持人的工作,比如科技新闻播报:

近日,由国际商用机器出品,一款快闪电子式外存储装置面世,它可以存储联合图像专家小组式图片上亿张,并可直接播放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三音乐,还可与数字多功能光盘播放器即插即用。

真的很同情。

三国 魏晋 杂七杂八

最近在看新三国连续剧,博客下又有人和我讨论关于魏晋时代的看法,码字码得愁肠百结的时候,也打了会儿光荣的《三国志11》,故而来扯点三国的事儿。

关于电视剧

网上有很多人传一些新三国的穿越台词,比如某人说“曹操要篡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我没有看到这等搞笑的台词,估计是有人自行炮制的。

新三国我看到现在(三兄弟汝南重聚首),我认为是相当不错的,比老三国强(其实人们对老三国的怀念和对上海滩的怀念差不多。事实上老三国拖沓无比,看起来累得很)。当然,这个电视剧不是没有问题。我看到现在觉得最大的硬伤是赵云早早跟了刘备,倒不是说和《三国演义》原著不符——拍电视剧和原著不符是很正常的事——而是这种安排无法解释张飞醉酒被吕布偷袭失了徐州。因为按照一般逻辑,刘备被迫奉诏去打袁术,如果手上有赵云,一定是留赵云的,而不是什么“赵云勇武过人一定要做先锋大将”的理由。说到勇猛,张飞的攻击性比赵云高得多。

小毛病是有一些的,有些成语那个时代是不可能有的,再比如说冒出个“范进”来,但这都是疥癣小疾,不算什么。

到目前为止播出的剧集,导演是抓住三国演义精髓的。三国的精髓是什么?就是算计。老话讲“少不看水浒 老不看三国”,因为年纪轻看了水浒会想去动粗,年纪大有了社会历练看三国会想坏主意。三国就是诸个势力的合纵连横,你算计我我算计你,今天拼个你死我活,明天变成座上贵客。故而,我以前说过,三国不是武戏,而是文戏。

几个主要演员都演得不错,我个人是蛮喜欢陈建斌演的曹操的。有人说陈演得不够大气枭雄,像个小丑。但事实上曹操就是无赖出身,打小混古惑仔的。陈建斌是演出曹操身上的那种痞味的。不过,三国是曹操的一生,曹操到了后来一定会锋芒越来越内敛,陈氏是否能演出这种变化,尚不得而知。

我还相当喜欢许文广演的袁绍,他把这个多谋寡断的诸侯演得活灵活现。眉一挑,脖一歪,眼珠里就透着那股子无法决断的劲。实在是我看到新三国诸演员中演得最好的一个。

许攸也相当不错,虽然袁绍手下四大谋士审田郭逢,还轮不着他,但电视剧硬要把他做成第一谋士,也没什么。电视剧对他的定位是:有智谋见识、忠于袁绍,还有些嫉贤妒能——这个特点是演出来的。我只是好奇官渡中他投靠曹操这个转折怎么铺陈演绎:因为许攸送别刘备时候的那段话实在是把自己的背叛之路给堵死了。

一直以来,于荣光是有些埋没的,这个实力派演员老在二线混,我甚至看过一个片子他演个盗匪头子,被飞机活活压成两截,实在很是为他不平。这个关羽演得很不错。有人说他有些造作,嘿嘿,殊不知,关羽其实就是个蛮造作的人。而三国最造作的人是刘备,于和伟这个腔调没演出来,但那种寄人篱下的低眉顺眼不苟言笑,倒是有那么七分神韵。

演得最不好的,在我看来,是聂远的赵云。这个赵云总有些小白脸的感觉,刚毅沉稳不足。当然,一句“四兄弟”的台词是个败笔。刘关张三人在古城抱头痛哭的时候,这第四个兄弟没他什么事,看着有些心寒——哈哈。

几个女演员挑得不好,陈好这个万人迷看来不适合古装,没有倾城倾国的味道,至于大乔小乔,如果只是个过场人物,那也就算了,如果后面还有戏份,这两个女的,实在不足以让曹操“铜雀深深锁二乔”。倒是被勒死的董贵妃,无论是活着的时候端庄高贵,还是死的时候恐惧不甘,有味道的。

话说回来,新三国三大战役还没开打,诸葛司马还没出场,到底这个剧作能打多少分,尚是未知数。

关于三国志游戏

光荣的一系列三国志游戏经典到什么程度呢?经典到我认为很多人认定三国人物的长相就该光荣三国志中的脸谱长相。

我是从三国志3开始玩的,我至今记得我那时候是用键盘玩的,小键盘玩得烂熟,比如“4-2-1”组合。4就是探索人才,2就是登录他,1就是赏赐。很多人说三国志4是经典,但我一向以为,三国志5才是经典。三国志4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比如全地图,比如全面支持windows,比如跨入鼠标游戏时代,但从好玩的角度,三国5更好玩一些。

我没有问过什么人光荣三国对他们的影响,但我始终认为,国人对三国的概念很多地方是被光荣三国潜移默化的:特别是对70一代的人。这里比较可叹的是,一部滚滚长江东逝水,还要小日本来影响我们——国人做过《三国演义》这个游戏,好像是智冠的,但品质之差,实在不足称道。

光荣三国的配乐是非常不错的,很耐听,气势磅礴,游戏的AI也一代比一代做得强。到了后面几代,不玩加强版不作弊,老老实实地打下去,扮演弱势力要统一天下,是很有些难度的。

光荣三国游戏的不足是内政型人才基本是个废物。统率力高的才是宝贝。其实战争拼的就是国力民力,历数十一代游戏,这方面表现得都比较弱。

关于魏晋

三国时代,各路豪杰起兵谋图大业,果然是英雄辈出的年代,但相对的,东汉末年5000万人口,晋初只有600万。十户死绝有九,又如何能“尽付笑谈中”?——诗人词人的笔下,不是社会现实。

前一篇博文下,有网友和我讨论关于魏晋的事。在今人眼里,魏晋时代似乎是个值得向往的时代,但我以为,要分两个部分看。

魏晋时代和三国时代略有不同,三国天下大乱,只要有本事,是不问出身的——这一点曹操做得非常淋漓尽致。刘关张除了一个什么高祖后裔的帽子,基本上也的确是织履贩席之辈,沽酒屠狗之徒。但魏晋,特别是晋朝,是讲出身的:高门。不是高门,要混出头,几乎不可能。这就是最根本的不平等:血缘不平等。

魏晋也不是今人所想象的那么逍遥自在。名士们管不住自己嘴的,付出的代价是生命,比如嵇康。魏晋名士的癫狂,在我看来,就是遁世的一种做法。行为艺术越出格,名气就越大,名气大了只要不是和统治者做根本性对抗,一点小毛小病就比较容易得到宽恕。

魏晋时代绝对是战乱时代,三国终于280年,八王之乱始于291年,中间的和平不过11年!中原大地上连年兵祸,怎么会是小老百姓的乐土呢?西晋之后,就是五胡乱华,赫连勃勃筑统万城,那可是拿着人肉人血筑起来的!攻城略地之后的俘虏死刑,有油烹的,有整军活埋的,有拿烧红的锯子锯成一段段的,又如何是一个文明世界?

董卓说: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这是在当时都被认为是不仁的表现。但其实社会现实,就是那样的。这种时代,换成我,我是不肯去的。不晓得余秋雨大师愿不愿意去?

往宏观里说,魏晋时代对中华文明的影响,在我看来,是对佛教的吸收。东汉明帝时建白马寺,佛教进入东土。桓灵二帝时,多有佛教学者入汉,译事渐隆,法事渐兴。魏晋名士们非汤武薄周孔,但总要找个精神支柱——这帮人又特别需要精神支柱,佛教开始慢慢进入社会上层。中华文明今天的佛儒道“定于一”的大杂烩思想,魏晋功不可没。

魏晋还促成了民族融合,特别是五胡乱华时期,东晋士人们的避难,对开发和提升南部地区是有帮助的。——但凡此种种,都是大历史观的“吾为天下计”,寻常老百姓,怕是围观都不要去的为好。

火焰塔在《五胡录》中提到,东晋权臣制度,隐隐有“君主立宪”的味道——权臣不可父终子及,大事上出错要下台。火焰塔以为,如果不是刘裕将之终结,中华文明的走向恐怕是另外一条道。但就我看来,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东晋权臣们实力还不够,等到实力够了,比如刘裕,是决然要出手终结的。这是必定的因果,没有那种可能。

精英 精英主义

前几天关于韩寒的一次小小网络讨论,让我有了写这样一篇东西的念头。但陷在文山稿海中,一时没有厘清头绪。但写作的念头越来越强,因此即使当下仍未全部厘清,也要写出来,不然真是“不吐不快”了。

关于精英这两个字,和一个多年好友在msn很是唇枪舌剑过一阵子。我的主张是,一个受过多年教育,至少现下不用考虑明天睡哪里下一顿吃什么的人,就是精英。衣食无忧且能读能写,在这个国度,还非要说自己是草根,一则对不起多年养育你的父母,二则对不起多年自己的奋斗,三则嘛,就是虚伪得矫情,谦卑得骄傲。

就我个人而言,受了近二十年的教育,如今有房有车(还不贷款),有妻有子,执教于在国内还算一流的大学,如果我还不是精英,那精英二字,实在太过苛刻了。

如果要以整个社会为总体,精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且相对的社会属性,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社会阶层的表述。同样的,韩寒就是精英,这次参与讨论他的,从麦田到许知远,从和菜头到连岳,个个都是这个社会的精英。

精英的反义词可能是草根,也有可能是大众,但绝对不是江湖。精英对草根(或大众),江湖对庙堂,是两组没什么关系的词。令狐冲一手独孤九剑,打遍天下,自然是武林中的精英份子,但同样,他也是江湖中人。

江湖有精英,也有草根;庙堂亦然。

很多非要拿个草根的帽子戴自己头上的,要么就是太过谦虚,要么就是搞不明白,其实江湖和精英与否,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不过,精英和草根,还是一个相对的词汇。我前面说,以中国当下社会为总体,精英是什么什么。但如果总体缩小,比如说,在一堆博士生中,硕士就不再是精英了。

但我想,我们既然讨论的都是社会问题,自然要把整个中国民众都算在内作为总体才是。

精英这个标签,就我个人而言,是一个褒义标签,至少它证明了我过去的经历还是值得骄傲一下的。所谓“忘记历史就是背叛”,怎么叫不忘记历史呢?那就是该自豪的要自豪,该吸取教训的要吸取教训,不卑不亢。当然,你非得说“草根”才代表一种自豪感,我也不会强烈反对。每个人对词汇理解不一,无需多加争论。

但精英和精英主义,却不太相同。按照我和那位好友争论时所持的观点便是,精英大可不必持有精英主义,而且,要时时刻刻小心自己有精英主义。

我读书的时候,有一阵子对“法兰克福学派”非常有兴趣,读了一些这个学派的书,故而我承认我受法兰克福学派影响很深,并有些迷信哈贝马斯的理论。

法兰克福学派到了今天,已经不复往昔的辉煌。这是一个总体上来说对大众文化持批判态度的学派,比如阿多诺就认为爵士乐算个什么音乐。法兰克福的诸位先贤们,很多出身富裕,受过良好教育,但以搞运动发家的希特勒上台后,这个学派的很多学者都受到迫害(颇有些人出身犹太家庭)。个人经历使得他们对于大众运动非常警惕,也非常厌恶。

法兰克福学派的贡献是对商业文化和工业化生产的文化的批判,这一点至今仍然弥足珍贵。但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的敌视态度的立场,是不值得跟随的。用一句我国语境的话来说:他们敌视劳动人民。

法兰克福学派是非常标准的精英主义。

大众这个词,在中文语境中,是一个中性词,甚至我觉得还略略偏向褒义,但mass这个词,则是偏向贬义的词:一群面容模糊一盘散沙式群体的词。

没错,mass是有点乌合之众的味道,勒庞写过这本书,而且这本书在国内,有很多人看过。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让人沉醉,作者驾驭辞藻的功力极深,我第一次读的时候也深深叹服,有些话我至今记得。但我要说的是,警惕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其实整体是错的。在严谨的学术界里,也从来不把这本书当成正儿八经的大众心理学学术书籍来看待。

mass这个词和另外一个词propaganda几乎是同时进入学术语境的。希特勒上台后,整个自由世界非常恐慌,也非常想知道他是如何上台的。结果他们发现,希特勒的宣传工作做得铺天盖地。于是,他们推断,mass是一个没有脑子的散沙式的群体,一小撮怀有险恶用心并懂得策略的人利用propaganda就可以操控整个群体。传播学中的“魔弹论”假设就是这么来的:传媒就像有魔力的子弹,对于整个社会群体,一打一个中。

今天,我们已经完全抛弃了这个假设,但我们对大众是一群没有脑子的人,却有着根深蒂固的错误假设。而勒庞那本《乌合之众》最大的错误就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任何一种群众运动,都是有极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的。而运动领导人,与其说是领导了这场运动,不如说是顺势而为,推动了这场运动罢了。

持有精英主义立场的精英们,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把大众看成是芸芸众生。芸芸众生这个词好啊,一说到这个词,说的人立刻就会有一种站在天上俯视一片草地一样的感觉。

持有精英主义立场的精英们,还容易犯的毛病和“第三人效应”有关,这是一个传播学名词。很多人会认为,除ta以外的人,都会受到某事某事影响,独独ta不会,ta是清醒的。

精英们都有那么点骨子里的担当精神,总有点“学成文武艺 货卖帝王家”的抱负(今天帝王自然是没有了,但为社会效劳还是有的)。既然别人都醉了,自己是清醒的,那就有义务出来喊它一嗓子。我倒不是说ta自己是醉的——我承认精英们都比较容易清醒——但殊不知,别人未必就是醉了。

百年来的屈辱 生来敏感的知识分子的感受特别深 故而反思也特别多 特别容易掉进“舍我其谁”的一种担当精神

许倬云先生此语,可谓入木三分。

时代无论如何变化,精英总是有的,因为这是社会总体中的一个相对的阶层——可以这么说,有人的地方必有三六九等,精英草根。但时代的变化,使得权威越来越没有了。精英一旦持有精英主义,就很容易哪怕是不自觉地想去做个权威。却不料,电视出现的媒介时代已经消解了权威,更何况互联网时代乎?

故而,萧秋水有次夸我“悲天悯人”,我是万万不敢当的。我这人不太懂得谦虚,这不是一句谦虚的话。而是实情:我压根就不想悲什么天悯什么人。说得文绉绉一点,是“何预我邪”?说得糙一点,就是“关我屁事”?

于是,我那位多年好友说,你写出来的东西云山雾罩的,我看不懂啊。

我笑答:我本来就不是为你(或者任何一个读者)写的,你懂不懂,何预我邪?

春哥 著姐 社会性别

最近新窜升的网络红人非“著姐”莫属,这位真实姓名为“刘著”的快男成都赛区的选手,以“烟熏妆、蓝色丝袜和高跟鞋”的所谓伪娘形象示人,更令人惊讶的是,与前一阵子Lady Gaga所不同的是,他的声音都显然具有女性的特征:只听声音,认为是个女孩子在唱歌也完全可能。这引起了网络上一股追星的小小热潮,有些网友甚至开玩笑说要从春哥的阵营中改投到著姐这里。有理由相信,这位著姐如果进入什么八强十强的话,会成为更为知名的偶像级人物。

从唱歌比赛进入公众视线而变红的人不少,但春哥(李宇春)算是一枝独秀长期走红的为数不多的人物之一。中间后来又冒出个曾哥(曾轶可),但一来粉丝数和春哥不可同日而语,二来和春哥其实没什么共性。而今天这位著姐,倒是和春哥有异曲同工之妙:社会性别反叛生理性别。

人其实是有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之分的。生理性别没什么好讲,就是男或女的生理构造决定的,但社会性别相对来说复杂一点。社会性别其实是一种标签,基本上由人的社会化过程以及媒体影响所打造。长期以来,我们从父母那里,从课堂那里,从媒体那里,学习并随之坚持认为,“感性、温柔、母性、依赖”等等标签就是“女性”的代名词,甚至还蔓延到衣着打扮上。在过去的历史中,一度男性身着裙子,留着长发(这都似乎应该是女性的打扮),会被定义为“耍流氓”。春哥的哥字,就是代表着一种男性,而这种男性,和她的生理构造无关,而是社会性别下的种种标签。著姐其实也差不多(除了他那个声线上的确很象女性的这个部分)。

问题在于,社会性别和生理性别错位这一现象,为什么在不久的过去会为人侧目,而在今天,却引发热捧呢?有些道德君子将之视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一种象征,而于我,则大大不以为然。

事实上,有心人可能会发现,今天这个世界,男性气质女性气质(也就是社会性别)正在融合。数十年,这种融合已经充分证明一点,社会力量有超越生理构造不同的能力。不过,我们有必要明白,社会究竟出了什么变化,让这种能力出现了?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社会化过程是由家庭或者学校完成的。长辈们告诉我们,男孩要有男孩的样,女孩要有女孩的样。一旦出现偏差,惩罚便立刻降临,比如男孩罚站女孩罚抄。如果遵照执行,便可得到奖励:同样带有社会性别符合生理性别的玩具,男孩弄把枪女孩送个布娃娃。作为儿童,他们没有任何机会获得其它方面的信息:如果出现偏差是不是会有奖励?

电视的出现打破了这一束缚。电视是儿童们可以绕开成人直接观看外部世界的第一个工具。电视成为了孩童社会化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我们可以稍许武断一点说: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电视中,女孩发现,如果象电视里的那些女性做一些男性的事情,也是可以得到奖励的(比如女英雄)。超人和他的妹妹女超人,其实没什么不同。同样的,日韩剧中那些以前要称之为“小白脸”的俊俏男生,一个比一个生活幸福。孩童们逐步认识到,长辈们所要求的那些东西,和社会并不相称。“性别角色观念的变化可能与电子媒介广泛使用后男性与女性信息系统的融合有关”——这就是梅罗维茨在他的名著《消失的地域》中关于“群体身份变化的个案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结论。

不过,电视的使用,成人还是可以监督的。硕大的屏幕,使得孩童在观看电视时,成人稍许瞄上一眼就可以知道他们在看什么。但电脑的使用,却显得更为私密。互联网络也为孩童们打开了直接接触社会的大门,使得他们的社会化过程有了更多的社会性参与——而不是仅仅靠所谓的“权威”长辈。社会化网络更使得在现实社会中可能有些孤立的社会性别反倾向的人迅速找到“志同道合”者,并在不断的交流中强化自己的这个反倾向。

面对这样一种趋势,轻易地跳将起来要进行所谓的互联网净化运动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它根本不具操作性。童年的确在消逝,幼年步入成年的速度在加快。本来,3岁到14-5岁称之为“童年”就是人类的一个社会性发明,而不是生理性质的自然截断。特别是这种社会性别反叛,在我看来,更没有必要将之扼杀。

千年前的女皇武则天,被古人认为“牡鸡司晨”大大不吉,今人对女总统女首相却处之泰然。社会变迁滚滚向前,春哥著姐现象,我以为,同样无需大惊小怪,更无需痛心疾首。事实上,这和道德,一点关系都没有。

VERYCD BTCHINA

警博馆 我这人一不养狗,二不养猫,三不吃素,四也穿皮夹克,谈不上是什么动物保护主义者。但当我在围脖上看到这样一条信息时,我真得很出离愤怒。

谨慎起见,我查了查信息出处,结果从搜狐网上找到了这条新闻,看新闻是北京娱乐信报报道的。该新闻标题是:警博馆为制作逼真警犬标本 活体解剖退役功勋犬

这是一条怎样的功勋犬呢?据报道讲:

警犬菲生,1996年生,纯种德国牧羊犬,受训于北京市公安局警犬队,曾经参与侦破各类案件,出色完成任务34次,2001年退役。

就是这样一条功勋犬,凭什么要活体解剖树为标本?再退一步,即使不是功勋犬而只是一条普通犬,为了人类的观赏愉悦,活体解剖这四个字,是不是残忍到了过分?

我承认,古今中外,人类都有做类似木乃伊的癖好,并用木乃伊的形式来纪念这个生命。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用“活体解剖”的方式来制作木乃伊是为了纪念某个生命的:这更像是一种惩罚。哦,对,在《木乃伊》这个电影里,倒是有类似的场景,一场对谋反的彻底的惩罚。

这个社会,处处强调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已经完全变成了纸面上的东西并束之高阁。但凡一个物体,就先问问ta有没有被利用的地方。为了“考虑到标本完成后皮毛光鲜…因此,菲生被麻醉解剖。”在这些人眼里,这不就是一条狗嘛!

这样的事还居然发生在一个警察博物馆里,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首先要懂得价值理性,懂得生命的意义。一条功勋狗如果死去了,你拿去做个标本我不反对,但你活生生地把它变成观赏物,请问一句:你懂得不懂得生命的意义?再请问一句:面对这样一个为人类立下过汗马功劳的生命,你居然也下得了手?博物馆又是干什么的?那是纪念意义的地方。当生命的意义都被遑顾之时,你居然还敢自封博物馆?

如此对待一个生命,怎不是:VeryCD,B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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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一向坚持一日最多一博,但这件旧闻实在是太操蛋了,激动之下,今儿两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