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的兴旺:当它不再是RSS

最近RSS领域发生了几起事件。一个是Google继续它的扩张步伐,以一亿美金吞下了专业的RSS种子封装网站FeedBurner.com。另外一件则是国内的RSS浏览器GouGou.com归于热门下载软件迅雷的旗下。

这两件事情都属于RSS网站被吞并的案例。我一贯的观点是:被吞并的网站意味着某种意义上的商业价值无法独立存在。国内另外两个网站的动向,也表明RSS网站商业化的苦涩。一个是抓虾的频道,有评论说是由于它的风险投资商资金枯竭迫使它向提升流量方面转型。另外则是FeedSky.com的“话题广告”。我至今无法理解Blog赚钱写软文和RSS种子封装有什么关联。毕竟,FeedSky.com一度以FeedBurner.com的中文版形象示人。

从一种比较古怪的角度来看,RSS阅读有点象电子邮件。我订阅一个blog,如果它更新了,那么我的RSS浏览器(无论是web式还是客户端式)就像一个邮件系统(无论是web式还是客户端式)一样,收到了这封“信”。这个角度古怪是古怪了一点,但比较容易为很多网络初级用户所理解。哦,RSS,就是收邮件啊。

不过,收发邮件也是一种“技术活”,对于客户端软件而言。设置POP和SMTP地址并非人人都会。不过,web式邮件系统解决了这个问题。只要注册加登录,即可使用邮件系统。因此,邮件相对而言,技术门槛比较低。

而RSS显然并非如此。如果不是因为要进行RSS浏览,那么,RSS就几乎没有意义。对于一个网络初级用户而言,无论是用客户端还是web式RSS浏览器,找那个所谓的XML种子,实在有点为难他了。

每一个上网的人,其实都会接触到HTTP。整个互联网世界的基础协议之一就是HTTP。但我可以肯定地说,9成的人不知道HTTP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但同样可以肯定地说,即使从来没听说过HTTP的存在,上网一样不会成为障碍。

RSS的困顿便在于此处。没听说过RSS是无法使用RSS这种在我看来还算比较个性化的服务的。虽然没有太翔实的数据支持,但我相信,上新浪的人依然是每天爬到新浪网页上去看看新闻,而不是通过RSS来订阅新浪的新闻。不是不愿意那样做,而是根本不会。

RSS的第二个困顿,在于需求量不大。GouGou.com曾经开放过洪波的订阅,我注意到这位IT大哥有近万的blog订阅量。RSS订阅能够解决他不断上blog去看看有没有更新的烦恼。但这显然不是常态。大多数人对RSS订阅的需求其实并不大:看那个家伙的blog?上网去瞅瞅呗,何必RSS订阅。

RSS订阅是给有巨大blog阅读需求的人准备的。这是一个极小的小众市场。在中文世界里,我有理由相信今天这个市场的核心用户数字不会超过百万当量级。更何况,这个小小的市场,还有那么多家与RSS浏览有关的商业组织在搏杀。

因此,RSS直接面向用户的商业化道路(这我称为产品化)会很漫长,也很艰巨。RSS的最佳商业化途径,在我看来,是工具化,而非产品化。即利用RSS来推出一些服务,而这种服务,并非是聚焦在“订阅”概念上的。

我个人相当推崇RSS技术。因为互联网上只有两样东西:人,或者内容。RSS能够打通任何一个内容平台。借助RSS,我可以整合出一个包括新浪、网易、搜狐三大门户所有内容的另外一个门户(当然,没什么太大意义)。如果你想做一个跨平台的内容整合页面,RSS是最好的工具。

也许,抓虾的确是受到投资人的某种压力而被迫转型向内容和流量发展。但我却以为这种转型没什么错误。抓虾的RSS订阅服务,短期内不会看到什么爆炸性增长,而内容整合服务,前景可期。这种内容平台,即使对于网络初级使用者,都没有任何技术门槛。他/她根本无需知道RSS的存在,只是,可能会有点莫名其妙:从抓虾的页面上,忽然跳到了一个风格完全不同的Blog页面上。

正如HTTP无法直接商业化一样,搞RSS订阅,在现在来看,意义不如利用RSS来做点什么。

Web2.0:重归内容

(本文刊载于同期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Web2.0的革命性在于UGC(User Generate Content,用户贡献内容)。从最早的Blog,到今天炙手可热的twitter。对用户来说,正因为UGC的存在,互联网从“只读”变得“可写”了。

但无论如何,互联网上的“读者”依然比“作者”多。因此,一个需要足够眼球的Web2.0网站,就需要在”有效”激发UGC上下很大的功夫——同时吸引“作者”和“读者”。

这种功夫总体上来自于两种:全新的创意(比如twitter就是一种很有趣的想法,我把它称为IM工具签名的网络版),或者,很友好的、与用户有关的设计(比如UI设计、界面设计、交互设计、体验设计,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很明显的是,天才的创意是小概率事件,倒是后者,关于设计的部分,却是可以由常人去精益求精的。

“功能”失效

既然web2.0网站那么注重“有效激发UGC”,那么,它们走上功能型网站的道路也不奇怪了。(从某个角度看,搜索引擎也是一种功能型网站。功能型网站显著的特点是:重技术/设计,而轻内容本身。)

对“功能型网站”而言,如果向“作者”直接收费的商业模式是可行的话,这条路也是一直可以走下去的。用足够好的技术(我把设计也看成某种技术,宏观意义上的技术)做出足够好的功能,并能把它变为银子。国外的Sixapart就是这么干的。这家收费BSP站点,据说年利在数百万美金,小日子过得极其滋润。

但在中国,很遗憾,这不切实际。中国的网络生态是:很少有用户愿意为某种功能掏出他/她的腰包(QQ秀是一个有趣的例外)。

于是,直接收费的重重障碍,使得各种网站不得不纷纷将目光重新聚焦到广告之上。道理很简单,商业社会中,除了“直接收费”和“免费加广告”,没有第三种收入模式。“作者”还没有养成付费习惯,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然后贩卖给广告主,成为不得不的选择。

毕竟,Web2.0所引发的第二轮互联网大潮已经有点冷却的意思,而这种冷却带来的是投资的谨慎。

重归内容

Web2.0网站重归内容的实例不少。BlogBus的频道,豆瓣的九点,抓虾的频道,都是web2.0的“内容”尝试。

不过,这种内容的重归,却并非简单的从2.0向1.0的回归,我更愿意把它看成一种螺旋式的向前发展——“从大教堂模式到大集市模式”,可写的互联网让每个人都存在着办一份“报纸”的机会。

我们曾经为Web2.0赋予人们的话语权欢呼过,不过,今天,我们同样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大集市”的嘈杂,使得每个内容都不那么有意义。虽然这种情况有点苦涩,但人性的根本决定了:一个没有整合过的、缺乏重点的大集市,是不会长久存在的。

如果缺少有效渠道的整合,这些“报纸”存在的意义和延续的可能,都将变得很小。但一旦整合成功,真正的“门户”将会出现。

吊诡的是,以新浪为代表的包括网易、搜狐在内的网站被称为“门户”。门的概念应该是打开门之后,你会到达不同的房间。而这些所有内容都在自家锅里的网站,居然被冠以“门户”的称谓。

在我看来,hao123这类网址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门户,虽然这扇门有点过于简陋——网址站收藏的仅仅是很多网站的首页罢了,但它给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跳转。通过这些网址站,用户才能跳往其它网站中。而在新浪这些“门户”中,大量的跳转仅仅存在于那些巨幅旗帜广告的背后(点击它,你会到达那些广告主的站点)。

“新门户”

2.0的内容和它们的便不太一样。无论是Blogbus的频道,还是豆瓣的九点,当然,还有抓虾的频道,用户会读到的仅仅是标题和文章摘要。点击它们,用户将前往各种形形色色的网站(大量的站点,都是个人的blog)。

2.0的内容重归,也是一种渠道的整合。但是,它们只是在重整那些超链接,而并非重整内容。

跳转的概念,并不很新鲜。搜索引擎给出的就是供用户跳转的超链接。不过,之所以列出这些超链接而不是那些超链接,基本上还是由用户决定的。搜索引擎是一个技术的被动响应式的媒体——如果你从来没有听说过“冰岛”这个国家,那么,你永远不会使用搜索引擎来输入冰岛两个字。

2.0的内容重归,却又带有某些1.0的成分。因为它们需要编辑,它们需要所谓的“把关人”。任何一个人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业余人士,因为他/她只可能是几个有限行业里的专业人士。但业余人士并不意味着他/她不关心这个行业或者圈子里的话题,特别是一些社会事件。大众社会,一切由读者自决,那是纯粹的理想主义。Pull是变态,push才是常态。

从某种意义上讲,2.0的内容重归,更像是一种“索引”。西方很多学术原著后面都存在索引(index),索引的好外在于提供一种目录之外的检索手段,使读者能够快捷便利地获得该主题下的各种信息。但是,很重要,索引本身,并非内容。

Web2.0的内容重归,便在于此。一方面,网站们重新认识到自己事实上无法摆脱的媒体特质,而另外一方面,真正意义上的内容门户,将经由人力(很有可能也是用户自己)建成的”索引”而诞生。

分类和关键字:TAG向外,分类向内

现在同时支持分类和TAG的blog系统越来越多了。较早时候的blogbus取消了分类,改成全tag系统,现在又同时支持了。据传WordPress最近的新版本是支持tag的,不过2.2放出后,没有看到。但使用插件,可以让tag和分类并存。

夏天同学跟我说,最近他写日志想tag想得累死。他是blogbus的员工,用blogbus这个系统想必浸淫太深。我一度也有同样的困惑:为一篇日志的tag冥思苦想好一阵子。

人的内心深处大概是需要井井有条的。大多数人都习惯把自己的生活环境弄得有那么点章法,即使在旁人眼里,还是混乱不堪。我记得我有时候有把重要的东西扔在床底下的怪癖。只要家里人搞一次大扫除,我就会找不见一些东西。但这不能说明我不会“归类”放东西,只是我的归类比较另类一点罢了。

用惯只有tag系统而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分类系统的人,会情不自禁地把tag当成分类来使用。比如说,我写了一篇关于“板儿砖”的日志,我会归类为“网站品评”这个tag,但我不太习惯加上“板儿砖”这个tag。因为在我的整个blog系统里,板儿砖这个tag仅仅只有这样一篇日志(网站品评倒是有N篇)。我为什么还要为它归一次类呢?

对于这样一个心理问题,我一直在琢磨,为什么还要有tag的存在?早些时间我的结论是:每一篇文章只能有一个类别,而tag可以有n个。所以,对于单篇文章而言,它可以未经复制而同时存在于多个“类别”中。想想windows系统就明白了。一篇文档,它只能存在于某个目录中。如果需要它重复出现在多个目录中,只有一个办法:复制一份,或者,建一个快捷方式(这是个无奈的变通方法。当文档移动后,快捷方式将不再生效)。

但我这两日的结论有所改变:tag不是为我这个blog自身存在的,而是为我这个blog和外界的联系存在的。

还是板儿砖那篇日志。是的,在我这个blog系统内部,只有它一篇日志,存在的价值几乎为零。但在互联网的blog世界。关于板儿砖的日志可能有如过江之鲫。的确需要“板儿砖”这个tag,以使得(请注意,很重要),让更多的人能看到我这篇日志,即使,他们从来不曾来过我的blog。

这个结论的启发性在于三点:

第一,任何一个Blog系统(或者BSP),它的tag一定要有向外ping的功能。仅仅在站内联接起来是不够的。互联网的世界很大,任何一个网站的内容,对于互联网来说,不过沧海一粟罢了。一个封闭的tag系统,不要也罢。

第二,不是tag造就了technorati,而是technorati造就了tag。这话有点玄,自个儿琢磨去罢。

第三,tag的翻译迎刃而解,不需要叫什么“大众化分类”,就是“关键字”。从来不认识你的人,是奔着那个关键字而摸到你的blog上的,而不是你个人的什么大众化分类。

试想这样一篇日志,它的tag是“网站品评 ”(更像分类的名字),而另外一篇日志的tag是“板儿砖”。在浩海的互联网海洋里,哪个tag更容易让陌生人顺着道就摸将上来呢?

网站的运营

本文发表于07年5月号的《东方企业家》,标题为“我如何运营博客网站”

身为一个网站的运营者,怎样去运营似乎不是一个问题。将技术流程明确下来,将网站搭建起来,然后以用户为中心,其他一切便纷至沓来?那么,究竟什么叫以用户为中心?大多数网站,并不像搜索引擎那样面对所有的互联网用户。事实上,总归有那么一部分用户永远不会成为你的用户。究竟该如何取舍?这其实才是运营官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很多人是这样做网站的:嗯,这种功能很有趣,想必会有不少人用。于是,这个功能经过开发,一切上线后,运营者开始回过头来寻找广告商来支撑他/她的继续运营。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他/她,一开始就忽略了客户。因为有可能的确有不少人在用你开发的功能(比如说,使用一种名为网摘的功能),但这些人,缺少共性,也就缺少了广告商的兴趣。在这个讲究细分市场的年代,仅仅用三高特性(高收入、高层次教育、年龄成熟)来吸引广告商,是远远不够的。

根本上,这样的运营逻辑,是先技术后市场。这种思路,未必是错误的。但一定要事先想清楚,产品,或者平台,究竟是什么?

产品,即生产用户

这个小标题有点奇怪,我需要解释一下。

任何一个网站,首先,是一个产品。运营网站的第一步,就是运营一个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站的运营官,非常类似其它行业里的产品经理(品牌经理)。他/她所要面对的,便是产品设计。

大多数人认为,产品是一种技术性的用代码写就的东西。比如,开发了一个功能,或者是增加了一个插件。但在我的概念里,这些都不是产品。真正的产品,是用户。技术代码而生成的那些所谓“产品”,不过是制造用户这一产品的工具罢了。

迄今为止,在中国,绝大多数网站的生存模式是广告。无论是粗放式的banner投放,还是精细式的品牌植入,本质上,都是将网站获得的注意力,即用户,打包卖给广告商。对于网站而言,用户不是客户,而是要销售给客户的产品。

基于这个理念,有些争论,在我看来,根本就不那么重要了。

举个例子来说。网上有不少人主张,一张网页的长度要有所限制。比如说,网页三次翻屏即到底。有些人认为,这是好的网页设计。问题的焦点根本不在于网页究竟该不该拉长,而是在于运营者想吸引哪种用户。如果这个网站的每张网页都很长,我认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新浪长长的网页,并没有成为它寻找广告商的障碍),只不过将会失去那些极其重视网页长度的用户的注意力罢了。假定这些用户对于A品牌都有着共同的癖好,那么,对不起,A品牌将几乎不可能成为你的广告商或者赞助者。换句话说,你说生产的“产品”(用户)的目标销售对象,将不可能是A品牌。

这个逻辑的推论就是:用户,是生产出来的!

这样看来,用户的意见似乎很重要,你需要去迎合用户的需求,才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你想要的用户。但另外一个角度讲,用户的意见又不是那么重要。A用户的意见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当然不能是粗暴的),你会失去这个A用户。但如果采纳,你则有可能失去其他用户。对于商业网站的运营者而言,比用户意见更重要的是,客户的意见。

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得不提到作为一个运营者,所必然会面临的阶段:平台。

平台面临的问题

在媒体经济学里,受众,即产品,是可以被反复出售的。你可以把这些注意力卖给A广告商,还是再卖给B广告商。而平台,则是产品的承载物。平台的特征决定了究竟是A广告商愿意投放,还是B广告商愿意掏腰包。

一个网站,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成为某种平台。或者说,网站即平台。平台和功能的区别在于,平台是多维互动式的。用户和网站之间,用户和广告之间,用户和用户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或者矛盾,形成了平台。

如果一个网站提供了各种各样功能的话,那么这些技术工具彼此之间也有可能发生争斗。工具的增多对于用户的增加未必是简单的正比关系,当然,也不是简单的反比关系。但无论如何,运营者需要面对的就复杂。

同样举个例子来说。假定某个网站获得了A广告商的广告投放,而B用户在论坛区(或者其它一切可以发布他/她看法的地方)发表了一通对A广告商产品质疑的言论。这对于运营者来说,成为一个难题。究竟是顺着A广告商的要求将这个有碍品牌形象的广告删除呢?还是顺着B用户的言论自由的要求将其保留?

再举一个例子。B广告商生产经营的是治疗牛皮癣的产品。现在它愿意以某种价格在贵站上投放广告。而网站的用户看上去并不喜欢这个,甚至运营者还会发现,过往的网友记录表明,他们痛恨这种广告。在这样一个情况下,运营者又该如何?

还有另外的例子。网站的运营者发现,这个网站对于用户的粘度并不高。很多用户在网站上匆忙停留了一分钟不到便离开。广告商对此很不满意。他们要求你保证用户的粘着时间以便于他们的广告更有效。这就需要你开发新的功能来实现这个目标。怎样开发呢?

最后一个例子是抄袭,或者说好听点,模仿。网页天然就是开源的。任何一个稍有成就的平台,会被大量的人模仿。这些模仿者有时候还会有一些有趣的创新,来和自己抢夺用户。面对这样一个状况,运营者该如何继续维持和扩大平台的商业价值?

这些例子都是运营者几乎每天都会碰到的常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本质的手段,就是树立你网站的文化。

文化的力量

网站,是一种媒体,无论你如何再赋予它新的定语。媒体天然就是一种传播手段,而传播,必然会形成文化。从产品到平台,最终,网站必然会生成某种文化。

很多人说:中国网民素质就那么低,所以必须要大量供给丰乳肥臀的图片,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我承认中国网民素质不高,但这个不高仅仅局限在一些技术使用上(比如摆弄RSS浏览器就不是很多人会),而不是指他们的品味不高。一亿中国网民应该是整个国人的前沿分子,如果他们仅且喜欢丰乳肥臀,那不就说明整个国人都是这样的?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的论语,充分说明这个结论是很可笑的。

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判断这个因果关系了。究竟是因为国人素质不高所以网络上才充斥着丰乳肥臀,还是因为网络上充斥着丰乳肥臀导致看上去国人素质不高?我以为,是后者。而市场的机遇,也恰恰在此。

高雅当然是个小众市场,因为喜欢高雅甚至艺术的人,当然不会是大多数。但是,低俗其实也是个小众市场,因为愿意主动在低俗的平台上投放广告的广告商也是少数。缺少经济利益的支持,平台的崩溃是迟早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大众市场,应该是雅俗共赏的。

一个运营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持平台文化的雅俗共存――我个人的看法是,还可以再向雅偏一点。技术是可以抄袭的,数据是可以通过卑鄙的手段导入的,用户是可以借助某些工具虚幻地制造出来的,但是平台所形成的文化是无论如何都难�
��速成和拷贝的。

举个报纸的例子。《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和《申江服务导报》有何差别?都是纸和墨做成的东西。它们的模式也没有任何差别:制造注意力,然后卖给广告商。但,为什么会吸引不同的广告商呢?它们的差别,便在于文化。这两家报纸有着各自绝然不同的底蕴和气质,这才是它们的差别。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有人问我Blogbus这个BSP系统和其它BSP有何差别?我都笑而不答。他们问题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你们的商业模式有何不同之处?在我看来,在当前的状态下,几乎所有的网站的商业模式都没有什么特别新奇的地方。唯一有差别的,便是运营者一手打造的平台文化。而不同的文化,才会导致不同的用户聚集在不同的地方,形成对于广告商而言不同的产品,当然,还有不同的产品售价。

对于一个网站运营者而言,网站最后所能吸引到的客户,在平时的运营中便已经决定了。如果仅仅是贪图短期的注意力而大干快上充满诱惑的图片的话,最后只能刊登牛皮癣广告也是理所当然的。正因为用户就是运营者一手打造出来的,那么,你想树立怎样的一种文化,也是你自己完全能够把控的。一切,取决于你自己。

你能想象在一个充满肉体诱惑的网站上,出现通用君越的广告吗?

鸡犬升天:中国文化中的SNS

鸡犬升天,语出东汉朝王充的《论衡·道虚》: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

中国文化中的这个成语,是很有些贬义的味道的。所谓一人得道,便鸡犬升天,着眼点在于这个得道者对其所有SNS的关照。而这种关照,从传统文化角度讲,是颇为“不耻”的。

我总觉得中国文化是向内的,也就是反求诸己的。子曰: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而这种内省式的文化,和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有关。种地嘛,最大的sns是人和天之间的关系,倒不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所以老子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正因为如此,一些有关“悟道”的书,都是讲个人悟道的。比如《列子》。

列子这本书,对于生死问题有很多解释。比如说,他认为,生就是一种行动,死就是一种休息。又认为,生死两界,谁都无法证明死亡之后有多可怕,所以根本无须担心死的问题。且不论这种说法唯心还是唯物,但前提是很显然的:看破生死,那是个人的事情。

其实,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

一个人的死亡,恐怕有很大一块事情他是放不下的:他的父母、他的妻儿、他的故交、他的事业,等等等等。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英雄涕泪横流,不是哭诸葛亮,而是哭诸葛亮的事业耳:也就是诸葛亮和魏蜀吴的SNS。

刘安真得得道了,那也没什么。虽然有人眼红,但毕竟是刘安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刘安把他的SNS都带着一起得道了,那可是要狠狠批判一下的。然而,生死两茫茫,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把自己的sns带过去,又有何不妥呢?

马克思所谓“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以为,大抵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根子,是相抵触的。

×SP:这年头,真的所有服务都可以上升到××托管

web2.0貌似已经有点冷却了,这是从资本青睐角度而言。但web2.0旗号下各种稀奇古怪的服务却在继续前行着。

wiki是web2.0下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网络上有一项服务,是专门为你建立一个wiki来服务的。我把它称为WSP,即wiki的托管服务:wetpaint.com

在这个网站上,你只需要注册一个用户名,便可以获得一个类似weiwuhui.wetpaint.com的网页。这就是你的wiki站点。你可以通过权限设置,来使得不同的人加入到你的wiki中,帮助你完善词条。

很有趣,不是吗?

但这项服务存在一个巨大的缺陷,就是tag关联。

每个识字的人都用过辞典。纸质辞典最大的不便在于不具关联性,或者说,关联性做得很差。比如在罗贯中这个词条里你可以发现他写了一本巨著:三国演义。但如果你想查询三国演义,就得再去索引(目录)里翻一遍。这是纸质辞典用起来很不方便的地方。

wiki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定义一些tag,使得本来的纯文本成为含有超链接的富文本。在上面那个例子中,你只需要点击罗贯中词条释义中的“三国演义”,即可轻松进入三国演义这个词条。如果三国演义这个词条写得很充分的话,你还可以进入“刘备”这个词条,再往下走,还有可能是“桃园三结义”、“关羽”、“武圣”、“财神”、“香港警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让一个词条录入者,去手工布置超链接,一来太累,二来由于多人共同进行,谁也不会清楚地知道,哪个纯文本可以指向一个词条。这就需要“自动链接”的帮助。一个录入“罗贯中”的词条编辑者,他/她根本不需要知道“三国演义”也是一个词条。系统会自动为三国演义加上超链接。

这段话说起来很简单,但要求极高。试想如果这个wiki中含有100万个词条(即100万个tags),每新增一个词条释义,就需要系统来扫描一遍这个文本和100万个tags的匹配。这显然太恐怖了,寻常的做法是会拖垮服务器的。

wetpaint显然躲开了这个会使得服务器宕机的做法:它不支持自动链接(至少我没发现)。录入的释义文本,需要手工去部署超链接。这已经失缺了wiki的真义。如果它事实上真得不支持自动链接(也就是把每个tag都视为一个自动链接)的话,这个wiki的托管服务,说白了,便是一个玩具罢了。

SNS:工具?还是产品?

sns是一个很热的东西,特别在Second Life为国内知晓后,sns成为一个极大的互联网热点。几乎无人不在谈sns。不过,我虽然知道“关系是第一生产力”,但始终不是很能看透sns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个东西很有价值,但怎么体现呢?

bbs其实就是一种sns。人们通过上bbs看贴发贴,从而会认识一些朋友。很多bbs都是有主题的,比如证券,比如军事,比如汽车。这些主题bbs使得人们可以通过内容来认识同好,交流心得。很显然,在bbs中,sns的具体承载介质就是:内容(帖子)。

不过,bbs事实上在给IM打工。人们通过bbs互相认识后,会交换他们的IM工具。从IM角度看,bbs是增加用户以及增加用户对本IM粘着度的好地方。

但无论怎么样,bbs的确是一种sns,虽然在bbs盛行时,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名词。一个做bbs的人会宣称自己是做论坛的,恐怕不太会说自己是做sns的。在这个情境中,sns是做bbs的一种工具,当然,后者并没有太过强化这个职能,通常只有聊天室和留言箱进行简单地配给和支撑。结果便是:bbs给IM打工。

sns的另外一个做法是:直接上升到产品,或者说,平台。于是,就有一大帮人跑出来告诉你:我是做sns的,顺便再给你一张片子。我比较熟悉wealink,所以就来说说wealink。

wealink当然是做sns的,不过,它有一个切入点:职场人脉。这是一个非常功利的切入点。通过这个平台,你有可能,请注意,是有可能(不过很关键),找到一份新工作,一个新客户,或者,一个新的合作机会。wealink的公告转发功能也给用户发广告带来一些便利。我在wealink上有将近200个链接,这就意味着我的一条小广告能够覆盖200双眼睛(理论上)。如果这200个链接中,还有20个人愿意帮我一把,再发给他们的各自200个链接(有可能更多)的话,我这条小广告的效应不比报纸上的广告来得差。

wealink的sns就是for business。简单明了,虽然它的门槛高了点,一个游客猛一上来很难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不过,深入进去之后,还是挺好玩的,也就是说,还能帮到我一些目的。

相对而言,linkist这方面就比较差一点。所以,即使wealink是后起之秀,也能迅速地至少上升到和linkist一个等级的份上。究其原因,便在于wealink的目的性极强,也极功利。

回过头来看看那个在网上被人骂得要死的某sns。这个网站实在太过卑鄙,我连超链接和名字都不想公布。这个网站曾经涉嫌盗用用户的msn来传播它的sns,吸引用户上来注册。手段的问题我不想太多涉及。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个用户,我实在不明白,我上来干吗?

我曾经也被“骗”过注册过一个用户名,转了几下(我觉得我还算有耐心转几下的用户),我都不清楚我来干吗?来结交朋友吗?拜托,生活中已经有一大堆sns需要我打理,虚拟世界中的sns实在太杂,我没有兴趣。

于是这个把sns当产品的网站,至今没有什么突破点,也很少听到它的正面信息。

另外一个现在看来还算成功的把sns当产品做的,便是second life了。它的切入点是:游戏。

在我看来,与其说是sl是个sns,不如说它是个游戏。虽然它的sns诉求很强烈,但我一直把它视为一个游戏(我有sl的帐号)。道理我明白。sl和网络游戏的最大区别在于你可以制定你的规则。sl是个混沌世界,所有的规则都是用户们制定的。但这个道理对于玩家来说,显然太深奥。玩家所要知道的是:这里,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

sl的sns就是for psychology。也很简单明了,满足你虚荣心的。

小结一下:sns当产品做的,得有明确切入点,for business?还是for psychology?某种意义上讲,bolaa都可以被视为某种sns,for content。当然,更确切地说,for content的sns是麦田蚂蚁社区。因为这个社区显然就是用content作为一个切入点来运作sns这个产品的,而bolaa则不尽然。

不过,既然是做一个产品,客户是谁和客户为何要为此买单就非常重要了。不过,已经超出本篇日志的话题,就此打住。

如果域名也有感情的话……

如果域名是一个人,他/她也有七情六欲,那么,最郁闷的域名大抵便是:renren.com了。

这个域名曾经指向一个很牛的门户网站。当年这家网站的广告铺天盖地,一直到这个网站关门大吉,在马路上依然能看到它尚未执行完毕的广告。我注意到这个网站的起因非常有趣:看到某个青春偶像剧里,角色们使用的网站都是它,我这才知道除了三大门户之外,还有renren.com。

网络泡沫破灭之后,这个网站偃旗息鼓。虽然站点依然能够打开,但只是一个“留守”页面。renren.com苦苦等待着,终于等到了web2.0到来的那一天,也等到了当年它的竞争对手陈一舟的那一天。

renren.com重新上路,向着地方社区的黄金大道上进发。陈氏豪气万千,要集重金打造,集重兵突破。“地方社区市场有巨大的需求和持久的价值,也有门槛,我们现在有了足够的钱和经验,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到底。”

碰到这种誓言要做到底的主人,renren.com热泪盈眶,感激涕零。怎能不让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它被千橡内部列为年度三大重点项目之一——重点项目的意思是,投资将超过1000万美元。

然而,掌声尚余音绕梁之际,誓言犹在耳边回响之时,renren.com再次变脸,这次是:中国移动飞信积分抽奖站点!


苦哉!renren.com;惜哉!renren.com

Anothr

Anothr(哪咤),是我很久以前就关注的一个网站,当时它还只是一个英文版,以至于一度我以为是老外的网站。

这是一个利用IM工具将Blog以某种形式捆绑的IM机器人。最初,它利用skype作为切入点。而我,因为很少用skype,因此一直不太使用。最近,它的切入点蔓延到了MSN和Gtalk,并且有发力公关推广的意思,网络上开始有很多人知道这个网站了。

有趣的是,创办这个网站的人,居然在第一轮网络泡沫中是同行:都是搞财经网站的。我们见过几次面,谈得甚为投机。但,私交归私交,我还是要给这个网站泼点冷水:我不看好它。

Anothr必须附着在blog的侧边栏,就像feedburner或者抓虾那样,给个图标按钮。抓虾是很强势的,阅读blog的人如果想以rss订阅的话,抓虾(或者其它什么rss浏览器)会把anothr不少潜在用户给过滤掉。在本来rss就不是那么普及的情况下,这点目标用户的损失,不可忽视。

好,即使是还有很多用户越过了抓虾的诱惑,把anothr加入到自己的msn列表中,也会碰到一个巨大的问题:骚扰。

用骚扰两个词委实有点过了,但我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太好的词语。假设我订阅了张三的blog,一旦张三更新,我的这个msn机器人就会自动跳出来告诉我:张三更新了什么。

抓虾不是那么干的。但我在浏览器里敲入抓虾的地址后,我个人会有一个前提:我估计自己接下来有时间可以看一会儿blog。而anothr并不了解用户的这个判断,自作主张地跳出来告诉我有blog更新。如果我订阅的blog达到数百个,这个自作主张会让我很恼火。因为,有可能我正在忙碌于某个事情之中。

这是anothr的致命弱点。当然,它有几种方法可以适度地缓解一下,但只是适度,不是根本解决:

其一,使用者可以定义,在哪个时间段允许机器人跳出来通知我一下。比如每天9点到10点。但现代人通常会很忙碌,谁都不能预知每天9点到10点一定是自己的blog阅读时间。

其二,当msn处于忙碌状态时,机器人不许冒出来。但我个人使用msn的习惯是:永远忙碌。因为如果不定义忙碌状态的话,每个msn好友登录都会冒出来一个小窗口,这让我很烦。所以,如果我使用anothr,我将永远不会得到更新的通知。

anothr有点类似msn小黄星的意思,但本质上绝对不同。因为msn的小黄星只是告诉你此人有更新,它不会蹦出来告诉你,它的告知是非常安静的。anothr果然具有哪吒的风范,生龙活虎,上窜下跳,个人而言,我的确相当讨厌。

长尾理论 一场意淫

(本文刊于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载文章有删节,以下是全文)

2007年4月17日,飞扬新锐(杨雷)在他的Blog上宣布:贝壳网(buykee.com)停止运营,即将关闭。这是一家聚焦于IT装备的网站,通过这个网站,用户可以发现一些好玩的或者有用的IT装备。贝壳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客观、真实、可信赖的数码体验分享社区,我琢磨着如果可能的话,它会向数码产品电子商务进军,但遗憾的是,这家网站前后生存时间满打满算不过五个月。

我不得不联想到去年上半年就已经开始在互联网上讨论起来的长尾理论,这本书的中文版也在去年12月由中信出版社出版,并成为大热门。我无意对贝壳的遗憾幸灾乐祸,但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当我想寻觅一个NOKIA早期的滑板手机(96-97年间产品)的同好时,我为什么要上贝壳?或者再赤裸裸一点:我怎么会知道贝壳的?第三个问题便是:即使我知道贝壳且上了贝壳,我有多大可能找到这样一个同好?(这个问题其实是:他怎么知道贝壳的?他为什么要上贝壳?)

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说飞扬新锐是受了长尾理论的启发来运作这样一个网站,但贝壳给我们的教训却是实实在在的:长尾理论,一场彻头彻脑的意淫。

长尾理论(姑且称之为理论罢,其实从纯学术的观点看,不如说它是一种假设hypothesis),应该属于一种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上的东西,不能不忽略商业价值的部分。是的,所有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存在即合理嘛,但如何将其转变为商业价值,这个惊险的一跃,不是长尾理论本身能回答的。

豆瓣的CEO杨勃是极其推崇长尾理论的,以至于他声称他在豆瓣网上给自己起的第一个用户名是郎太乐(Long Tailer)。通过豆瓣网,一本不那么流行的书,很有可能重新获得其商业价值的再发现,这一点,我丝毫不怀疑。但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本不那么流行的书,在豆瓣上能够重生,而在鄙人小小的Blog上却不能呢?(假设我把这本书放在我的blog上,予以置顶,予以加精,予以标粗,予以套红……)

我想道理很简单:我的blog一天的流量不过数百个IP,豆瓣网则在alexa全球排名高达1500左右。前者,还是一个“长尾”,后者,则是正宗的“大热门”。

长尾理论的幻象便在这里:如果你想挖掘长尾的价值,那么,首先,你自己必须是个大热门。请仔细翻阅《长尾理论》这本书,Anderson所提及的网站,从亚马逊到Google,哪个不是热门中的热门?

在这个炒作得已经有点滥的理论中,我赫然就发现了这两个字:渠道。卖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渠道的力量是否足够强悍。一个很强有力的渠道(或者叫平台),卖大热门也好,卖利基产品(Niche)也好,都不是重点。

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一个恪守长尾主义的卖书网站,它决定上架的书籍统统是印数在3000本以下的偏门书籍(不幸,这种书籍以纯理论居多),这个网站有否前途?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但我的答案是:死路一条。因为它太小众了,小众到无法形成庞大且集中的注意力,因此也就无法有效地成为某种产业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

逻辑演绎到这一步,问题就很清晰:如何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渠道?

方法之一:用大热门将自己变得热门。比如说,我这个网站出售易中天亲笔签名过的且折扣高达50%的《品三国》。出售魏武挥亲笔签名过的且折扣高达50%的《家庭投资百论》是没有意义的。连这个理论的创立者Anderson也不得不承认:“没有头只有尾巴,在吸引消费者时就会显得杂乱和无序;人们需要一个亲切的开端,然后通过信任的推荐,去浏览不熟悉的地方。”

方法之二:整合。将大热门和利基有效整合。最近在web2.0诸网站中,整合这一概念暗潮涌动。在web2.0世界中,太多的注意力其实是一堆碎片。一个每天获得1万独立IP访问的传统内容网站,和一个拥有1000个Blog且每个Blog每天获得10个独立IP访问的新型BSP网站,两者的注意力量是相同的,质却很不相同。Web2.0浪潮给用户以“写”互联网的机会,同样也给诸多网站带来需要重新整合的课题。因为所有人都在那里写,每个人获得的注意力就是碎片。没有一个有力的渠道进行整合,商业价值为0。

杨雷这样总结他的教训:经过一年多的创业经历,才发现“有些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付出未必等于回报,努力未必会有结果……理念、团队、技术、营销、资金、资源几乎是缺一不可,今天再看,我们还欠缺很多”。这些所谓的缺一不可不是针对发现长尾的(用户稀奇古怪的各种需求永远存在),而是针对打造渠道的。

不用再去幻想重生某些长尾的商业价值了。整合强有力的渠道,大热门也好,利基也好,一切将纷至沓来。Anderson与其说发明了长尾理论,不如说,他发现的是,有力渠道所必然会带来的价值。这个严格意义上说不是理论的理论,对于商业操作,没有丝毫的作用。

(作者声明:我对贝壳网没有任何恶意,如果言语中冒犯了飞扬新锐,我表示万分的歉意!)

内容型网站的核心竞争力

(本文刊于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不是在说内容网站(ICP),而是说内容型网站,有太多的网站,其实本质上属于内容型网站。而很多本来是纯功能型网站的(比如在线RSS浏览器,比如网摘),由于功能无法直接收费,也走向了内容型网站的道路:输出内容,获取注意,出售广告。

大约是由于很多web2.0功能型网站本来就是以功能起家的缘故,到了今天,在不得不面对收入这一冷酷话题而改向广告模式之时,他们依然念念不忘技术的力量。Donews的刘韧于05年7月以“活网站与死网站”为题写下日志:“活网站通常人很少。程序员和设计师主导;死网站一堆编辑,总编主导。”,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恰恰忘记了身边的洪波,这个IT圈里最优秀的总编辑。

一个网站,当然可以视为是一种工具,但它本质上还是一种媒体。这种天然的属性,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抹杀的。既然是媒体,企图让“用户会产生内容,内容会吸引用户,更多的用户会产生更多的内容。如此循环”(同样出自刘韧的活网站那篇日志)未免过于理想。Web2.0热潮从05年兴起,06年狂热,到了今天,我们不得不坐下来重新审视:原来,本质上一切都没有变:用注意力换取广告。

在内容型网站中,编辑的力量几乎可以视为决定网站胜负的关键。我不是不相信群智的力量,但完全依靠用户,让“每个人都成为编辑”(博客中国曾经推出的网摘式服务的广告语),结果恰恰是这项服务的无疾而终。优秀的编辑们懂得,如何策划一个话题,如何吸引更多的眼球(当然不是乱改一篇文章的标题),简而言之,他们知道受众的口味。而这一点,我无论如何不相信,在今天,技术会懂得。

这是很多Geek们无条件要反对的论点。很正常,因为Geek们不是商人。无论是什么样技术所构建的商业网站,它的确是一门生意,一门网络运营者、受众、广告商三方不断博弈的生意。广告商是不愿意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成为我的用户”的网站的。在这个讲究细分的年代,广告商更愿意看到的是:我的用户都是×××产品的爱好者。

如何将这些受众聚合起来,这就是编辑的职责。然而,新浪的海量模式将网络编辑变成这样一个符号:copy & paste的电脑民工。似乎只要略懂一些互联网技术的中专生即可胜任网络编辑的工作。而庞大的采编部也仅仅是为了海量信息的需要而存在着。敬请冷静地看一下那些部分网络从业者所认为必然消亡的传统媒体,特别是在杂志中,编辑是这样的吗?

我之所以要提到杂志的原因在于,杂志是传统线下诸媒体形式中公认的对细分市场最有把握度的一种媒体。在网络到来之前,分类广告几乎是杂志的口中食。事实上,网络对于杂志的冲击应该非常大,因为网络的互动性使得网站更容易在细分上做文章。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的。太多的网站,变成一份有着N版的报纸。难以想象,在一大群成天只知道copy & paste的新媒体民工们的手下,会做出怎样的精品网站来。

在很多网络企业中,某个编辑的离职的伤害度,远远小于某个技术人员的。即使所谓的总编辑离职了,也不如技术总监的来得让人震撼。但是,我有时候会假象,如果《财经》离开了胡舒立,《财经》会是怎样的?

更有人会问我,某某网站和你的网站有何区别?我笑而不答。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天底下所有的报纸都是一样的:纸墨造就,注意力换广告。它们之间,又有何区别?

1947年,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中说:“信息传播网络中布满了把关人”。即使是web3.0,或是4.0,我都不认为,这个理论不再适用。

切割Google

(本文刊于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谷歌最新推出的输入法涉嫌剽窃搜狗词库一事,让所有的Gfans很恼火。一个伟大的公司,怎么可以做如此下三滥的事情呢?而且,这么没有技术含量。

Keso在《谷歌,道歉吧》这篇日志中,诚恳地劝说他的偶像低头认错。不过,在最后,还是酸溜溜地抓住搜狐的一个空当予以抨击:

明明是搜狐自己发现了谷歌盗用词库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词库指纹等),我不明白它为什么非要颠倒先后次序,在事实中掺假。被侵权者理应获得法律支持,但搜狐为什么非要不诚实地表白自己呢?

不过,这个抨击实在不够硬气,转移矛盾的迹象太过明显。当下,就有网友在底下评论说:

果然是Gfan一个。在不得不承认谷歌错误的时候,难免心有不甘地数落搜狗一下。

这种转移法显然不好。自己有了错,总不该先拼命指责别人的不是。这不是虚怀若谷、闻错即改的君子风范。不过,国人是相当聪明的。在这档子事情上,立刻找到一个替罪羊:李开复。

李开复先生有一阵子风头极劲,在掌管Google的中国业务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本来李氏身上就有很多非议。

输入法事件爆出之后,被人骂个狗血喷头也不奇怪。Google的敌对者幸灾乐祸,Google的fans恨铁不成钢,动机不同,结果都是一样的:痛骂李开复。这个逻辑的再往下一步的结果还是一样的:不是Google公司的问题。

这个把中国区总裁和公司切割开来的方法妙是妙,但还不够妙。更妙的是:将Google中国和Google切割开。具体的做法是:谷歌和Google。

这其实非常像台湾绿营人士在面对陈水扁老婆涉嫌贪腐案的做法,同样也有点类似马英九辞去国民党主席的做法。将a和b切割开来,那么a的所有责任,就不必由b来承担。我可以这样猜想,如果Google当时没有发明”谷歌”这个名词的话,那么,今天,网上的切割方法将是:Google中国和Google。

雅虎中国已经被成功地从雅虎中切割开来。前者的一系列动荡,和雅虎一点关系都没有。但别人的切割手法相当干净利落:股权转移。我虽然没有考证过,但我以为,从资本角度而言,谷歌依然是Google的一部分。我之所以前面举了两个台湾的例子,道理便在于:雅虎的切割类同于马英九辞职,而 Google的切割,更像是民进党和阿扁。

谷歌也好,Google中国也好,天然就是Google的一部分。虽然现代社会,不用子债父偿了。但养不教,还是父之过。Google所鼓吹的 “do not be evil”我只把它看成是一种理想。而正如我以前说过的:商业没有那么神圣,虽然它可能会带有某种理想。任由它的fans们将谷歌和Google切割开来,看上去对Google有利,但长此以往,恐怕是第二个”雅虎中国”。

Google的商业公关手法这次是不太能及格的。如果我是Eric Schmidt博士(Google的董事长兼CEO)的话,我会取消谷歌名号(Google就是Google,没有Google中国这个名词),会让李开复下台(出了岔子没有人负责怎么行),会收回这个输入法(一款被人有攻击口实的产品,血统如此不正,不要也罢),并从此不介入。Google占领用户桌面的方法多了去,何必一定在中文输入法上打转?

这才有Google的风范,和当年IPO时一样的酷,一样的反叛商业。

只是我不知道,今天的Google,还能有此气度吗?

新媒体的社会学研究取向

新媒体这三个字出现后,在传播学领域掀起了一股研究新媒体的热潮。大体说来,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应用学派,或者说,行政取向。说白了,就是研究如何利用新媒体赚钱。研究方向十分务实。但这一部分,由于国人在定量研究上的不足,其实很少有特别的成就。充其量就是各种“术”,例如“网络营销术”,还无法上升到学的层次。艾瑞本来在这上面很有基础,但也许是商业的原因,这个网站有向IT言论门户进军的味道。我个人深感可惜。

第二个部分属于纯理论派,或者说,意识形态取向。基本上围绕在新媒体和人类社会关系上,以传播的方法切入。经常会看到被引用的名字有McLuhan和Negroponte。这部分的研究,概括起来应该分为欢呼新媒体和警惕新媒体两种价值取向。不过,全称命题是不存在的。

纯理论研究中,文化研究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传统媒体历来为把关人所控制,而新媒体赋予了一般平民话语权的特质导致了大众文化层面中的精英和草根不断角逐和转化。从来没有一个媒体形式,让大众文化出现了如此之多的多面性。在中国,我觉得,从文化角度去研究新媒体是很有趣的,而且,也具备操作性。

不过,还有一个取向,便是社会学。

出于某种原因,最近我开始陷入社会学的研习中。这门学科,说实话,没有我想象中的有趣。Parsons的“行动的唯意志论理论”是我遇见过最晦涩和枯燥的理论之一。

在这个理论中,核心部分是Parsons所谓的“单位行动”。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去实现某种行动(比如吃饭),但又受到情境的制约,比如没有钱,或者正处于考试中不合适出去吃饭。前者属于“条件”不具备,后者属于“规范”不具备。这段话很有意思,也很搞脑子:

对于唯心主义传统而言,如果他们是集体主义者,则关注的是规范(我加注的例子:周围没人去吃饭,我也不好意思去,下同。之所以要声明这个例子是我加注的,因为我并不有把握说这些例子符合这些说法);如果他们是个人主义者,则关注的是主观努力(周围即使大家都不去,但我就是饿了,我一定要去)。对于唯物主义传统来说,如果他们是集体主义者,他们关注的是条件(有没有钱?),如果他们是个人主义者,则关心的是手段(吃了再说,霸王餐就霸王餐好了)。

在网络上也存在着“单位行动”,IM工具的聊天,网络社群的交际,虚拟游戏的拼杀,当然,更包括cyber-sex。但这里面显然加入了更多的变量:自我的扩充。生活中正常的人,在网络上可能不那么正常。情境发生了变化。无论是唯心主义传统还是唯物主义传统,集体主义所关注的规范和条件,在网络,我认为,和现实中,大不相同。

这种不同,是怎样造成的?究竟不同在何处?有何后果?

Parsons构筑的三个行动系统模型:人格、社会和文化,在网络社会中,前提统统发生了变化。当角色开始多样且虚无时,人格也应该有所改变。从而导致互动的社会、符号的文化,都会发生转变。

Garnham教授说:数码化是否意味着认识论的改变。我的答案很肯定:不是。我看不出来一枚微芯片如何会从根本上改变我们了解世界的方式。这句话有点武断了。

从社会学角度去解剖新媒体所带来的一切,应该会非常有价值。无怪乎中科院一帮研究哲学的学者们,开始热热闹闹地研究起“网络社会”来。

一个输入法的鉴定

没办法,这个玩意儿最近炒得太热,我也来凑凑热闹。

谷歌发布了它的新产品:拼音输入法。据说是由谷歌两名实习生利用”20%时间”研发而出的。谷歌旗下的产品引起了大家的围观和评头论足,也属正常。但我好奇的是,为什么很多人对于一个输入法的好坏是如此鉴定的:看看它对于长句子整句输入是如何表现的。

这是一种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思维。因为我很少看到有人整句输入,相反的是,我看到很多人喜欢逐词输入。特别是成语。我至今未看到有人测试一下谷歌输入法对成语的判断能力。是不是每个成语都能显示出来?

我没有完整地鉴定过。不过,鹯视狼顾,杀衣缩食,这两个很冷僻的成语谷歌拼音没有完成。

第二个需要鉴定的问题,是和Windows的兼容能力。我用过紫光输入,经常会出现无法调用的情况。后来改用拼音加加,正常了一阵子,最近也犯毛病了。我不知道原因所在,作为一个用户,也不需要知道。反正,迄今为止,谷歌输入貌似还没有这种状况。那就留着看看吧。

近来关于输入法的鉴定有点让人看不懂。搜狗输入法大家一起来高呼:哇,没有夹带流氓软件!谷歌输入法大家再一起来高呼:哇,长句输入错误减少。实在让人觉得好笑,这对于一款输入法而言,有多重要?

在我看来,只要能够稳定兼容系统,备足一个正常中国人所需要的词库(以及字库),即可。难道我来鉴定一下,这个输入法能不能天然就可以打出魏武挥三个字?

什么是新媒体

在我昨日的日志“新媒体与伪民主”中,jenny问我:什么是新媒体?这个问题看似非常简单,但着实让我犹豫了一回。事实上,以我孤陋寡闻的阅读容量,我的确没有发现合适的定义,虽然也有些人下过。在我看来,给新媒体下定义非常困难,本篇日志不打算完成这个目的。我只是想简单地罗列一下新媒体的特征(也就是研究方法中所提及的指标/属性)。至于定义的事情,放在以后再做吧。

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书籍,显然算不上新媒体。虽然它们也在向这一部分拓展。但是,除此之外,似乎很多东西都可以往里装。比如有人说手机是一种新媒体,也有人说分众的液晶广告算一种新媒体。互联网,当仁不让,更算一种新媒体。在这些新媒体的讨论中,论者们似乎有意无意地(也包括我自己)在不断地重复使用着这样三个概念:新媒体、web2.0,以及数字时代。但很明显,这三者是略有区别的。我这里只想说说新媒体的特征。

我盘算了一天,大致得出如下三个特征。

其一,互动性。这是无需多废口舌的。因此,手机是一种新媒体。由用户主动发送一条索要信息的记录,然后再由另外一方(可能是人,也有可能是一个组织)向其反馈一条信息。互动性还包含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用户可以自由退出。分众这种霸王式地且不请自入便侵犯人的私密空间的广告形式,当然被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互动性使得在公共领域中的传播不仅有大众传播的性质,还有人际传播的特征。

其二,数字化。在题为“新媒体的新字,便是霸权,前无古人的霸权”的日志中,我讨论过这个维度。数字化的内容,使得内容本身得以更广阔地实现“范围经济”,即以很多种不同形式呈现。

其三,个人化。传统媒体,在面对每个受者之时,都是一样的。比如,同一台节目,或者,同一张报纸。但是,新媒体不然。同样一个域名的网站,用户面对的界面和内容可能不同。原因可能有二:一是用户定制;二是传者(也就是网站)根据用户的操作习惯,通过类似cookies技术,给予不同的内容呈现。这两个原因其实根子上,还是受者与传者互动的结果。试想从来没有留下阅读痕迹的用户,怎么会被网站判断出他希望读什么?

这三个特点,数字化是本质,互动是表现形式,个人化则是一种延展。不过,大体上,还是有利有弊。第一个特点决定了受众不再是沉默的受众;第二个特点导致媒体集团化加剧;而第三个特点,正如那篇新媒体与伪民主所谈及的,未必就是纯粹的一件好事。

不过,新媒体也不是那么令人悲观。至少,这三个特点之间是互相牵制的。比如,互动性和数字化。

数字化的确让媒体有集中的趋势。因为同样一份内容可以以不同形式表现,那么内容制作的门槛会提高。有钱的企业会对内容精心制作,然后以不同形式表现而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这样的话,小规模的内容制作公司是难以匹敌的。web2.0(其实这个概念应该从属于新媒体的一部分)公司大部分的命运是被收购,就是这个道理。媒体越来越集中的话,对于社会言,未必是一种进步的趋势。

不过,互动性在削弱这种集中趋势。因为受众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话语权。在巨石般的媒体集团下,总会有那么多沙粒似的个人声音。比如说这位很有志气的仁兄(update:此链接已死),相对而言,公司被收购是容易的,人被收购则谈何容易!

不过,我从来不认为,新媒体会让所有草根站起来(这里面还有一个动态的数字鸿沟问题)。更确切地说,我从来不认为,草根和精英是两个阵营。其实,同一个人,可以既是草根,也是精英。但是,新媒体的确让更多草根有变成某一方面的精英的可能。但是,权利和义务从来是对双生子。草根精英化的同时,他们也将承担更多的责任。

事实上,想要深入论及“新媒体”,不进行大众文化的研究是不可能的。我自问浅薄,在大众文化的取向上,至今没有得出自我的结论。至少在今天,我的认识,也仅仅到此为止了。

新媒体与伪民主

这篇日志的写作冲动来源于kirr的日志:精英推荐模式和民主型网络。那篇文章的主旨不是讨论民主问题,但是,那篇日志关于民主的部分,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

很多人认为,新媒体的到来,就意味着用户(受众)掌握了阅读这个不阅读那个的权利。大众不再是由“被某些力量操控的”媒体喂养的了,大众本身,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了。于是乎,大众获得了解放,民主,被大大促进。

在讨论新媒体是否能促进民主之前,我们必须审慎地来分析究竟什么是民主。当然,你我都有平等的说话权利,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要件。但是,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大众,应该具有一些共识。没有共识的社会,是分崩离析的社会,根本谈不上民主。

大众如何达成共识?是躲在电脑前面用rss进行blog的阅读吗?不是。大众对于社会的体验,“偶遇”的因素是不能忽略的。比如说,我在看一张报纸,我的兴趣是阅读IT信息,但我“偶遇”了一条讲述重庆钉子户的信息(对不起,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在起初,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主动想知道重庆钉子户的信息)。于是我介入了进去,参与了讨论。这就是“偶遇”的力量。如果我对重庆钉子户毫不感兴趣,我可以离开。康德对自由的定义并非是我想做什么。而是如果我不想做什么,我就可以不做什么。

当阅读什么的权利完全交到受众的手中时(也就是排除偶遇),那么,将形成小团队思维。道理很简单:单个受众会拒绝他不认同的信息。小团队思维是非常危险的,这不是通向民主的桥梁,而是通向原教旨主义的必经之路。Miller在《组织传播学》中提到小团队思维的缺陷,具体在第160页,这里不再展开。小团队思维会导致群体极化,即团队成员(不一定是有组织的团队)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互动中,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便是激进的原教旨主义。

一旦形成各个小团队思维,那么言论市场将被割裂。割裂的结果就是:大众社会的共识被破坏。当这个要件被去除后,民主,便是伪民主。台湾,是最好的例子。

新媒体会促进民主这个观点另外一个错误是,它将民主(政治主权)和消费(消费者主权)弄混了。选票就是选票,金钱不是选票。一家广受欢迎的报纸未必是民主的有力支持者。我前面说过,民主的一大要件是:你我平等的说话。换句话说:以理服人。而消费者主权不是以理服人的。消费者主权是一种彻头彻脑的权利,我可以不花这个钱。而政治主权,某种意义上,它更是一种义务。当公民放弃这个权利,或者说,不履行这种义务时,社会也不再是民主社会。比如,我从来不认为,美国是什么民主社会。

新媒体的确是有作用的,但高调地赞美它,或者激烈地抨击它,都为时过早。它有它的弱点。至少,一味鼓吹“受众掌握了阅读什么的权利”对于意识形态上的积极作用,没有任何意义。

新媒体时代的公关

(本文发于本周21世纪经济报道的第24版,这里的标题是原题,21世纪经济报道的题目是:谷歌,我不想成为你“亲爱的网友朋友”)

在今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博士生入学考题中,有一题是这样的:请论述数字时代下危机管理的特点和难点(原话我忘记了,大致是这么个意思)。的确,数字时代,或者说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对于公司而言,过往的公关手段并非完全过时,而是不够用了。

传统的企业公关,本质上是“操纵舆论”和“制造同意”。对于大众而言,他们可以享受的权利是沉默和反对,但他们不能直接主张什么。尽管在美国,有所谓“反论权”和“意见广告”两个原则,但显然,平头老百姓付费(或者不付费)到传媒上直接主张自己的看法,是不多见的。

为了有效捍卫某个品牌的声誉,企业通常希望,能在危机到来之前将所有负评消灭于刚刚诞生之际。因此,理论上讲,存在着两个一前一后的操作策略,即议题管理(issues management)和环境扫描(environmental scanning)。企业公关人员通过每天花1-2个小时浏览行业新闻,或者是参加一些圈子聚会,来收集潜在的不利于本品牌的信息。将这些负面信息集结在一起,并加以“沙盘演练式”地应对而形成议题管理。不过,事情总归是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议题管理(其实也就是危机处理预案)可能会过时,因此,公关人员需要不断地进行环境扫描,来充实和修正既定的那些预案。

正因为在前数字时代,大众并没有太多的话语权,于是这份工作显得很轻松。而且,对于企业而言,不断打交道的,其实是某家媒体中的某个人员。这和顾客直接沟通不太一样。企业的公关人员其实在和一个并非是它的客户的人在打交道,于是,万事变得有商有量。

以博客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这份工作加上了沉重的负担。理论上,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发出他的声音了,环境扫描变得复杂起来。

最近发生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我把它视为某种意义上的经典案例。Google(确切地说,是中国Google,即谷歌)近期推出了一项类似hao123或者265似的导航服务。众所周知,这种服务是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只是做一张页面,布几个常用链接而已。Google向来是以技术领先者的形象出现的,推出这么一个“没有多少含金量”的东西,当然会令很多人失望。

在这些人中间,詹膑,则是一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博客。他认为,“Google的商业追求是建立在信息理想、创新和领先一步之上的。”,而谷歌的导航服务,标志着它“决定回到时代最开始的地方,回到导航。”。这话显然很尖锐,直指一个企业的核心理念。虽然网上也不乏类似周曙光这样的知名博客在为这项服务叫好,但中国Google还是动作了。

我并不想对这项服务指手画脚。商业没有那么神圣,虽然它可能会带有某种理想。我感兴趣的是,谷歌的反应非常快。詹膑是在3月10日发布他的这条批评的,在12日,他就在他的博客上,声称收到了谷歌的反馈。谷歌在它的官方博客(即黑板报)发表了某种声明,又通过詹膑认为是“垃圾邮件”的形式给他本人来了一个反馈。

截止到这里,我认为,谷歌的公关还是非常敏捷的。网上其实不乏类似Technorati、Instablogs或者Blogpulse等博客搜索工具,当然,中文也有好几家。通过搜索,公关人员可以迅速获知博客世界中的言论。也有可能是,公关人员使用RSS订阅工具订阅了一些知名博客以便跟踪获得信息。无论采用何种手法,都证明这样一点,在数字化时代,博客世界,是任何一个打算打造品牌的企业不能回避的言论场所。

但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获知信息后,如何进行反馈是非常重要的。詹膑认定这份反馈邮件属于群发性质,而非点对点的发送,因此它是一份垃圾邮件。谷歌的公关人员敏捷是敏捷了,但还是给人“傲慢”的感觉。群发邮件,的确有“通发稿”的味道。詹膑的评论一针见血:我不想成为你信中称呼的“亲爱的网友朋友”。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危机管理学(crisis management)已经开始向危机传播学(crisis communication)转向。管理这两个字,始终带有“控制”的意味,而这里的communication,则包含着沟通的涵义。沟通沟通,是双向平等(two-way symmetrical)的。虽然邮件很方便,但始终没有打个电话来得那么平易近人。

新媒体时代,控制变得越来越困难。作为一个企业而非国家机器,想要堵住博客们的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负评处理需要更为小心,因为处理效果不佳则会带来更大的负评。而处理负评的核心理念便是:请放下你的身段!

用email收藏

各种网摘站(我指的是pure的网摘站,不是那种以网摘为名的剽窃站)最主要的功能是收藏一篇自己感兴趣的文章。用浏览器自身提供的收藏夹功能会把这个收藏夹搞得非常庞大。不过,网摘站也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那就是:链接是会死的。

比如一篇有点敏感的文章,收藏后,不代表可以永久访问。所谓“永久链接地址”根本就是一句假话。全文拷贝呢,又比较麻烦。所以,toread.cc的出笼(小心,这个域名是cc结尾的,不是com),能够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只需输入email地址即可注册的网站(嗯,密码都不需要),然后把它提供的一个地址用收藏夹收藏起来。我通常收藏在“链接”这个目录中,这样可以很方便地点击它。一旦点击后,当前页面立刻会被用email的形式传输到我的邮箱中。请注意:是整张页面。

这个功能非常好。将东西放在自己的硬盘里,是比较安全的(如果你用的是客户端电子邮件系统的话)。事实上,本地搜索寻找,也比网上容易。当然,它不能达到网摘站的另外一个功能:分享。于是,它不会成为站长们的推广工具。

这个网站提供的功能还略显单薄了一点。正如Flashget的广告语,重要的不是下载,而是下载的管理。它能做到的只是把页面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传输过来,不能加载类似“tag”的分类功能。当然,这点小小的缺憾是可以弥补的:我可以自己在邮箱系统里建文件夹,自己分类之。

现在的邮箱,动辄都是以G来计算空间的。所以,收藏这类东西,完全不用担心邮箱被打爆。只不过,我感到好奇,或者忧虑的是:它靠什么赚钱?

如果它不能赚钱,这个有趣的功能会持续多久呢?

(feedburner等rss封装站也会提供类似“email this”的功能,不过,终究是比较麻烦的)

网站杂志化

其实,所谓分众的概念并非是近来才推出的,杂志,就是典型的分众化传媒产品。杂志的历史很长了,比如在中国,第一本主题为电影的杂志(这就是一种分众)--《影戏杂志》诞生于1920年。

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诸类媒体中,杂志是相当特别的一种。因为它对“细分”这个概念的依赖非常重。在中国,除了象《半月刊》这种杂志,大部分都会聚焦于特定的受众。所谓细分,按照Shankar的定义就是:把整个市场按需求和偏好分割成不同的消费群体或组成部分。

杂志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容易向海外推广。这是其它大众传媒非常难以做到的。也正因为如此,它的细分才变得有意义。当然,向海外推广,并不意味着原版翻译一下就推广出去,还是要本土化的,但品牌名字不变。比如说:Elle,或者瑞丽,都是舶来品。

正因为其它大众传媒难以获得更广阔的海外市场,所以,杂志就可以对目标受众细分再细分。任何一本成功的杂志,都是一次成功的细分。杂志的这种精耕细作的能力,是其独一无二的卖点,也就是说:是广告商最看重的特色。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杂志也可以利用其与特定分众之间的黏度开发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比如,数据库营销、会展服务(举例:非常著名的中国理财博览会就是上海一本《理财周刊》主办的)

在互联网诞生以前,杂志是广告商与细分的受众群之间的唯一桥梁。在欧洲,虽然美国的电影电视大行其道,但欧洲的杂志始终具备着“不可征服的”力量。但互联网,包括其它新型互动传媒服务不断涌现后,杂志正受到冲击。

新浪为中国的网络界树立了一种模式:新闻超市模式。这种模式本质上是报纸式的,并非是杂志式的。这条道路已经有成功者,而且也拥挤不堪。网站如果想另谋出路,杂志是一个极好的借鉴产品。

同样的,互联网可以轻松越过国界,至少对于中国人来说,直达到港澳台以及全球其它华人地区并无语言障碍。中文这个市场相当大,大到这里有着充足的细分的余地。事实上,中国的网站,鲜有全球化的思维,一方面由于市场开拓经费所致,另外一方面,也和“从来没这么想过”有关。

在传统媒体中,杂志的互动性很强,部分原因是:杂志出刊频率较长(最短也是周刊性质)而留下了充足的互动的时间。互联网显然在这上面更胜一筹。对于一个网站来说,收集用户信息,进行数据库挖掘和分析,并不缺少原料。

当然,和杂志相比,互联网缺少一种“厚重感”。不过,对于消费类杂志而言,这份所谓的“厚重感”本身也不是真那么“厚重”。网络杂志化,是相当有前途的。近来电子杂志死灰复燃大行其道,也是有这个原因的。

然而,我还不得不警告一句的是,用“新浪”式的报纸心态来做“网络杂志”,那注定是要失败的。一本现实中的杂志,或多或少,要讲一点品位的。

网络公司,说到底还是一家公司(工整版)

老横,给我介绍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第三次浪潮”中撰文,我把我过去的一篇缺乏中心思想的随手日记彻底修改了一下,给了报社。以下是全文:

网络公司,说到底还是一家公司
--以用户为中心,其他一切纷至沓来?

魏武挥

“现代公司市场部门应该是第一部门,技术部门应该为市场部门服务,至少在阿里巴巴,业务员是绝对的老大。从北极星 到UUZONE,公司都缺乏强有力的市场部门。其实这也不能怪原来市场部门的同事,公司自身资金,技术上的约束,造成了市场部门的无所作为,最后沦落为做页面的部门,有点悲哀。”
--摘自UUZONE某前雇员的总结

UUZONE,即优友地带,是一家做SNS(社会化网络)的网络公司。这家据说曾经融到100万美金的公司,近日由于“未能配备随时可以联系的网络安全员”而关站。这并不是第一家关闭的web2.0网站或者SNS网站,我相信,随之而来,会更多。

网络公司的神奇之处在于“一夜暴富”。昨天还亏损连连,今天就是财富神话了。而且,对比非网络行业而言,惊天并购也无需忌惮什么“反垄断条款”。Google马不停蹄地并购,直到十数亿美金拿下YouTube,也没见有谁出来指手画脚,说它涉嫌垄断之类。

于是,网络公司似乎是一种特别的公司了。它需要源源不断的创意,也需要不断地修正自己产品或者服务的弱点,更需要尽可能满足用户的所有需求。“以用户为中心,其他一切纷至沓来”,似乎,其它统统不用考虑了。网络公司互相之间探讨的最多的是:如何进行界面设计,如何进行产品规划,如何进行程序优化;反过来,如何推广自己的公司,如何销售自己的产品,如何节约自己的成本,这类属于“大市场”概念的话题始终不是互联网的热点。也许,真的有人相信:中国有一亿网民,只要他们一人给我一块钱,我就荣登胡润财富榜了。

QQ的确是一家一人给它一块钱它暴富的公司,但甚少有人知道,当年马化腾打算50万出售QQ的历史。QQ一度要通过让用户用声讯电话申请QQ号以赚钱,是什么道理呢?即使到了今天,很多人在慨叹跨国企业在中国水土不服,在遗憾MSN的清新窗口居然干不过QQ杂七杂八的窗口,却不曾看到,QQ的市场努力,远远超过了MSN。

作为一个公司,最核心的部门是什么?是技术,是开发,还是运营?是的,这些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市场。企业管理上最不能砍的费用是“市场费用”,一旦开源这个事情失败,再怎么节流都是枉然。

的确有一些杀手级的应用无需吆喝,比如Napster。但大多数网络公司并没有这种杀手级应用。技术绝对不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中国。想依靠技术取胜,我以为,大抵就是跨国公司在中国水土不服的根本原因了。事实上,在中国,没有一家web2.0公司是成功的,即使在海外也是少数(例如,Six Apart)。更多的,我们听到的是被投资,被收购。有谁说YouTube是成功的,那未免可笑了。YouTube的创始人作为个人是成功的,但公司最后被收购,那就能断言是成功的吗?

我服务过一些公司,也见过一些网络公司,市场这个部分很不被当回事。似乎在一个以技术为核心的网络公司里,只有技术才叫专业,UI设计才叫专业,而市场,根本就是动动嘴皮子,套套近乎,必要时给记者点红包发个软文,貌似是个人都会做,何来专业可谈?退一万步讲,即使做市场做销售不过是动动嘴皮子,要知道,天底下最难也是最专业的事情,却是和人打交道。

每个公司,在它所处的行业里,占据的仅是某条价值链中的一环。而在网络公司内部,也应该存在相类似的一条价值链:客户-业务人员-产品设计(或需求分析)人员-技术人员-后勤支持人员。这个道理其实异常简单,海尔的价值链管理就是阐述这样一个精神。但在网络公司中,似乎技术才是决定一切的力量。于是,在一个公司里,当遇到资金紧缺的时候(其实任何一个公司都会碰到这个普遍性问题,如同是人则必生病一样),第一举刀的,便是市场部门。而我则以为,情愿技术开发上不那么追求完美,市场,始终是要大开大阖的。

颇有些人津津乐道于口碑营销,不断赞美病毒式营销的力量。我不是忽视口碑传播的效度。但我却以为,即使是口碑营销,也不是“没有投入的营销”。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坐在电脑前,敲敲键盘,捣鼓出一个产品,然后便以为一觉醒来则天下尽知。这不是痴人说梦又是什么?

网络公司,说到底还是一个公司。技术即使如今天般昌明,依然需要遵循这样的理念:利润=收入-成本。没有利润,任何公司都会血尽而死。

有个网站,转载了这篇文章,不过我实在佩服该网站编辑的文字功力,也许他觉得这样一个标题实在太平了,没有吸引力,就做了这么一档子标题:SNS网站UUZONE关站 Web2.0末日来临。我实在,只好,不得不,被迫,哭笑不得一回。

顺便说一下,这篇文章有个小小的地方要修正一下,马化腾当年是打算60万出售,不是50万。我后来查证了一下,但已经来不及改,就在这里声明一下吧。

用户习惯

自从洪波独立地担当起咨询顾问的角色时,我觉得blog已经有所起色。最近两篇百度和它的竞争对手写得很棒,尤以第一篇更好。在第二篇中,洪波提到了这样一句话:

中国的互联网用户从来没在乎过,他下载的音乐是否有版权问题,谁给他提供不花钱的下载渠道,他就是谁的用户,就这么简单。

大致是不错的,但用户是否就真得不花钱在那里下载呢?答案根本就是否定的。道理很简单:拨号上网是要钱的(哪怕是通过局域网,总有人要为此买单)

中国移动一直被人鄙视,关于它的收费问题。不过,在某些问题上,它比它的兄弟--中国电信--来得开明。它至少知道,要和内容供应商分成。后者,被称为SP。虽然近来中国移动(包括联通)有涉足SP的意思,但终究移动还是和SP分帐的。估摸着也是因为一旁联通在那里竞争的缘故。竞争这个东西,真是好啊。

但中国电信却从来不和内容供应商分成。在这里,后者被称为ICP。同样是贡献内容,中国电信把大把的银子只往自己的口袋里装去,搞得一个个大小网站不得不投向广告的怀抱,间接导致了互联网“下半身”的泛滥。从来没有一个媒体在收费还是免费上那么痛苦过,哪怕是电视,也有收费电视一说。(广播是个特例,在西方,这个东东很多都是公立的。)

回到音乐的问题上来。其实价值链可以很清晰。每个MP3都可以算出字节,每个字节的下载,即使是P2P,也可以按照某个单价进行收费。用户贡献金钱,中国电信和ICP分成,ICP再根据版权协议和版权所有者分成。这不是什么高深的问题,当然,也不是简单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我以为,这个问题并非无解。

用户会关心由于下载而产生的收费吗?不,事实告诉我们,不会。用户为了升级他的带宽,在上海,每个月将多出可能一倍的价格,都大有人在。当然,这里面可能会出现和SP欺诈一样的道德问题,比如欺骗你下载,明明是个老鼠老鼠我爱你,名称却是菊花台。但是,道德问题是另外一码子事情。移动对SP的重罚,是可以借鉴的案例。

但是,还是有人会举出种种高深莫测的技术理由,来证明这件事是如何复杂。对于这样的说法,我只有一句话可以回应:

Code is the Law -- Lawrence Lessig

网络 vs. 传统?

昨儿个关于blogbus出了一个小小的流言。流言本身只有这样一段话:

原羽西文化传媒执行总监、靳羽西私人助理陈涓玲女士于今年1月加盟BLOGBUS,并出任公关副总裁。据悉。其加盟后由于传统行业理念和推广模式与CEO横戈产生了很大分歧,将于近日离职!

也许这位流言制造者受谢文四十天总裁事件的影响太深,以至于晚上做梦梦见了这档子事情。我再琢磨着估计最近是个跳槽风也是个辞退风,这位制造者自己正在痛苦于要不要换个环境,所以得出此梦。世界上的确是有些人搞不清楚现实和虚幻的区别的,发了这么一个帖子,也属正常。

陈涓玲(jenny)小姐后来自己码了一个blog,来澄清谣言。原文在这里,我就不再罗嗦了。本来这件事到我这里就打住了,不过,又有好事者以“BOLGBUG员工”(唉,连名字都打错了,也许,故意的?)的名义,来证明陈窦二人的确有矛盾,倒使我又盘算了一下这个Jenny口中“真恶心”的事件。

早期的舆论环境,一直鼓吹互联网将颠覆传统媒体的模式。颠覆这个词用得好啊,一举就把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对立起来。事实上,是这样的吗?当年电视发明的时候,也说是“报纸的末日”,今儿个看看,电视和报社,合作得也不错。媒介,永远是躁动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互联网媒体是传统媒体的补充和拓展,远不如用“颠覆”两个字来得爽快。

爽是爽了,却留下了十数年的余毒。直到今天,还有人动辄将两者对立起来。貌似迟早有一天,人们就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不听广播,只面对电脑了。于是,更激进的人会认为,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也是对立的。一个在传统行业待时间久的人,会与互联网行业的行事做法格格不入,于是就要产生分歧,就要离职!

可是,有脑子的人,从来不会这样认为。在我的理念中,互联网要和传统行业(包括传统媒体)大大的合作一番。而且,这种合作,要比和其它网站的合作来得更为紧要。有点常识的人(如果没常识,就多看看电视算了)都知道,中国网民不过1亿,而中国公民达十数亿之多。成天在互联网圈子里晃来晃去,争夺那可怜的1亿而没有看到另外的十亿,那不是红海是什么?

有这个理念的人,是很令人担忧的。如果是做企业,就会给自己树立无数的敌人。如果是做政府管理,就会弄出行行色色各种各样没有必要的法规。互联网的确是一场“革命”(这个词也不是很妥当),但不是一场颠覆。这场革命是改良型的,延展型的,而绝对不会是对立型的。

至于什么互联网是第四媒体,其一即使是第四媒体,也不见得就是第一第二第三的对立面,其二,早就有研究者指出,这种说法其实是很荒谬的

一个伟大的企业,一定不会是一个行事偏执+原教旨主义的企业,特别是在中国。中国人讲究个“兼容并包”,讲究个“有容乃大”,jenny的到来,倒是给我带来不少我过去从未考虑过或者考虑有偏差的理念,求之不得,何来分歧一说?

有这种看法的人,我力劝不要去做企业,老老实实在那里打个小工算了。或者,实在是有志难伸,投奔一下拉登也是可以的,那也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且最需要原教旨主义者。

中国网摘站的没落之后续

写了“中国网摘站的没落”这篇日志,就被一家所谓的“网摘”(或者叫收藏)的网站注意到了。我也注意到,这不是第一次被它注意到了。虽然都在讲“注意力经济”,但不是这么个“注意法”。这家网站有人曾经和我说起过,说技术不错。但无论它技术如何,我是不屑于这家网站的做法的。

借着“收藏”“分享”的名义,将我的日志全文拷贝过去,在最底下给一条小小的链接,做法实在只能用“卑鄙”两个字来形容。我不是贵站的专栏作者,我没有这个义务为任何一家网摘站贡献我的内容。套用到著作权法,这叫“抄袭”。这位抄袭者还留下了类似“杀人者打虎武松也”的评论:

忍不住再加句话,

1、是中国互联网的环境比较恶劣,365key成为站长吸纳流量的工具,于是黄色信息泛滥。

2、365key对内容不加控制,也是泛滥的原因之一。

3、目前国内做网摘都缺少对内容深度的再次挖掘以及收藏用户间的相互交流。

4、草根网只做站内收藏,这就是因为以上的三点教训,我的观点是宁缺勿滥,宁愿不要流量,也要让收藏的内容有价值。

原来不要流量,只要价值?哈哈,少在这里大言不惭。

好的,我没那么copyright,我还是一个copyleft的支持者。所以,我在侧边栏放置的是creative commons的相关协议。但很明显的是,我要求“非商业性使用”。在我看来,除非是个公益/学术网站,大多数网站都是商业性网站。更何况,这家站长还在那里说:想放广告?没问题,可以和我联系。

草根不是“海盗”的代名词。“我是流氓我怕谁”所以才造就了大批流氓。我是个俗人,也是个草根,我希望看到自己的blog的访问量日涨,也希望看到更多的人在我的日志后发表他们的看法。虽然365key在没落,但在这点上,无疑比你们高贵千万倍!所以,我很严肃地要求:

请停止这种打着“收藏”“分享”名义的剽窃!

中国网摘站的没落

一张alexa上365key.com和del.icio.us在rank上比较的图。其实,用不着这样一个图,仅仅观察365key的首页,就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个昔日中国网摘站的翘楚的没落。

有一阵子,网摘非常流行。还有好事者专门给中国的网摘站做过统计。新浪这样的门户大佬,也卷了进来做了一个vivi。在众多的网摘站中,365key是当仁不让的老大。原因比较复杂,但我始终认为,背靠donews和洪波,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到了洪波离去并声称改用google shares的今天,,只剩下94smart在锲而不舍地使用365key在做昨日新闻了。

在中国,用网摘的方式来存储并分享个人爱好的用户,是利基中的利基。但凡这种利基者,多会投奔到del.icio.us的门下。而狂热使用网摘的真正用户,在中国,更多的是:站长。

站长收藏自己的站内的文章,从而得以将其链接在另外一个网站上传播出去。我曾经做过小小的统计,如果一不小心一篇文章在博客中国的首页上以网摘的形式冒出来的话,当日可以带来数千独立IP的访问(不过,博客中国的博采服务今天已经销声匿迹)。无怪乎,有一段时间,网摘是那么的热门。

那么,为什么今天没落了呢?

这和网站推广方式有关。

大体上是两种推广方式。一种是首页进入式。比如我在hao123首页上花费巨资做了一个文字链接广告,直接指向我的网站的首页。另外一种是内容插入式。比如在365key上出现一篇我这个网站中的某篇文章的超链接。两者的效果从数量上可能是一样的:当日同样新增500个独立IP访问。但从质量上完全不同。首页进入式的,可能会回头(即明儿再来看看)。而内容插入式的,极有可能是从此一去不复返。

点击首页进入式广告的用户,其心态和点击内容进入式广告的用户截然不同。前者是奔着网站来的(比如,中国财经资讯门户),后者则是奔着内容来的(比如,传×××股票明儿涨停板)。这个巨大的差别,造成一个站长相要通过网摘来推广他的网站,就必须每天很勤快地在那里做网摘。这样的人,显然不多。当这样的人少了以后,网摘站内容贡献就不足,更导致了自身流量的下降,进一步导致更多的站长放弃这种推广工具。网摘,从此进入了恶性循环。

不过,这和企图讨好搜索引擎的SEO不太相同。同样不需要太多的经验可以发现,从搜索引擎因为某篇文章(或者某个话题)进入自己站点的用户,回头率不高。但如果以“博客”这个关键字进入BlogBus的,那么,他/她很有可能会成为BlogBus的一个博客。

中国网摘站的没落给出两个启示:

其一、站长推广是网摘站的劣币。要尽可能地为站长制造障碍。del.icio.us的network做得相当不错,我不仅可以通过它来分享我的文章,还可以通过它找到兴趣共通者。大量站长的存在,是网摘站驱逐真正使用网络收藏夹用户的敌对势力。其实,如果有一个真正的本土产的网络收藏夹,我还是愿意弃用del.icio.us的。不过,据说这个东东对服务器压力很大。

其二,网络上,内容插入式的推广意义不大。这种推广只能逞一时之快,黏度却极低。想要靠几篇吸引眼球的文章来吸引用户的不断访问,痴人说梦罢了。

UPDATE:blogmems这个网站可以看看,我正在琢磨中,适当的时候,也许我会从delicious搬迁过去。

网络公司 到底还是一个公司

网络公司的神奇之处在于“一夜暴富”。昨天还亏损连连,今天就是财富神话了。而且,对比非网络行业而言,惊天并购也无需忌惮什么“反垄断条款”。goolge马不停蹄地并购,也不见得有谁出来指手画脚,说它涉嫌垄断之类。

于是,网络公司似乎是一种特别的公司了。它需要源源不断的创意,也需要不断地讨论探明所谓的“商业模式”。有人曾经问我:BlogBus的商业模式是什么?我答曰:目前是广告。从对方的眼睛中,我读到一丝不屑。不过,想必没人去问对门的那个超市:你的商业模式是什么?也想必不会有人对10元买15元卖的商业模式表示不屑。

网络公司,说到底还是公司,还是收入-成本=利润。科技再发达,到今天为止,也没有发达到创新出什么真正的新赚钱模式。比如说,成本-收入=利润。

那么,既然是公司,就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公司中什么最重要?

窃以为,是“选择”。

选择做什么,选择如何做,非常重要。前者属于战略问题,后者属于战术问题。不过,新的问题又诞生了,怎样给出回答?

我的答案是:拍脑袋,或者说,看你的感觉。

而很多人以为是:数据说话。用足够的数据来表明:做这个是能赚钱的,这样做才能吸引用户。

我的记忆力不是很好,我不能说出哪个杀手级的产品是靠数据调查发现的,我也不能回忆起哪个伟大的公司是靠数据调查起家的。

其实,商业的结果是一种铁律:收入-成本=利润。但商业的开端却很梦幻。撞对了,那就发了大财。没撞对,完完。

在我看来,论证,特别是数字论证,有意义,但意义不大。如果靠数字论证能保证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的正确性的话,天底下商业就该从Nielsen开始了。

晚上的飞机误了点。早有人告诉我,东航误点是个常态。我不以为意。因为我的里程卡即将可以累积成银卡了(也就是说我以后候机可以钻入头等舱候机室了)。但是,当我在半夜1点半从飞机上下来,看到机长带着莺莺燕燕的空姐们,坐上小巴绝尘而去,而把我们这些乘客扔在诺大的停机坪苦苦等候下一个机场摆渡车时,我发誓:我从此再也不会踏上东航半步。

道理很简单:船长,永远应该是最后一个下船的。

这份用户体验,不是能够数据调研到的,但的确是可以感知的。

什么叫一个有经验的管理者,大抵就是如此。不然,所有的O们都可以下岗了,SPSS才是老大。

AVATAR(虚拟化身)

我的大作终于基本搞定,我又可以回来开始我的blog生涯了。

Avatar是一个对我而言蛮生僻的单词,至少在今年以前,我不认识这个单词。金山词霸的解释为“天神下凡”,也有“化身”的意思。但近来对于这个词的讨论,已经不再是什么神仙下凡了,而是:虚拟自我。

有幸听过乐华老师关于心理学方面的讲学。“补充自我”和“补偿自我”是我从他嘴巴里听到的。闻之不胜欣喜。网络上的补充自我(或者补偿自我),基本上已经将“化身”这个问题的动机解释得淋漓尽致。

其实,正如福尔摩斯所说的,“世界本来就没有什么新东西”,化身也不是什么新东西。早在N年前,网络RPG游戏就大行其道了。我虽然所有的电脑基础知识来自于游戏,但我很少玩网络游戏。

有不少人把Second Life这样的网站视同为某种网络RPG游戏,但这两者还是存在差别的,虽然很像。重要的一点是,在SL中,你可以定义规则。而网络RPG游戏,规则是既定的。比如,在SL中你所建造的房子,你可以让它处于零重力状态。但在网络RPG中,恐怕这是不太容易能做到的事情。

化身对于现代人的吸引已经越来越大,据说SL风靡欧美,连Lessig这样的老学究都不得不在他严谨枯燥的学术著作《代码》中提到它。人本来无需化身,但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需要对自我进行补充(或者补偿)。文明日益发达,但自我和我隔离得越来越远。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精神无可避免地走向空虚。这,恐怕也是当今社会的一种反讽,抑或,反智?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种东西对“和谐”是有利的。很多人声讨网络游戏对于社会的伤害(比如因为某种虚拟宝物的存在,使得本来没有的问题矛盾诞生了)。但其实,他们并没有看到,有多少矛盾和问题被这种精神鸦片所彻底麻醉。扁鹊何谈良医,他那个把病遏制在摇篮中的大哥,才是“良医”。

我们的精神,就在空虚、麻醉、再空虚、再麻醉的循环中,通向另外一个终点。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天堂,还是地狱。不过,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再也出不了五千字的《道德经》、六千字的《孙子兵法》,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无怪乎有人说:人类的祖先是外星人。在数百代的遗传中,基因逐步退化。真正的圣贤,都只能称为先贤。我们在不断化身自我的同时,也许,离当年下凡的那些天神,却越来越远。

什么是Second Life?请阅读此文

真正的人肉搜索引擎!

http://www.chacha.com/

写东西的时候,发现这个网站。太恐怖了,有真正的人在帮你搜索。我抱着试试看的兴致,搜索一些谈web2.0的英文blogger,那边厢,就有个家伙(是真的人哦)在帮我搜。给出三个结果,个个命中!

今天搜索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吗?

比较遗憾的是,这是个英文的引擎,只能英文交流。不过,总归比google、百度的计算机搜索来得牛啊。我试的那个例子,还真不晓得怎么通过google来发现?

不敢专美,深更半夜,跑上来告诉所有有兴趣的人。因为,它是免费的。

中文Second Life

http://www.hipihi.com

国外的Second Life已经鼎鼎大名,以至于Lessig教授在他的《代码》这本严谨的互联网宪政的书籍都提到了它。这是一个3D网站,每个用户都可以在那里注册一个网络ID,并开始他/她的虚拟人生。这可以看成是一种网络RPG游戏,但我以为,这却是最极致的SNS。

这个网站现在似乎还正在内部测试,没有公开注册的路口。但从它提供的一段视频来看,这就是中文的Second Life

正如这个7分钟的视频最后的那句话所言:(未来),我们如何去区分哪是真实,哪是虚拟。

自架Blog

我把那些使用类似MTWP程式自己架设blog的人称为“高端中的高端”。我一度也有过类似的念头,不过租用服务器空间、备案域名是很麻烦的事情,而我这人天生就怕麻烦,所以一直不了了之。

不过,我始终没有放弃过探寻为何要自架blog的动机。显而易见的是,利用BSP提供的源程序架设blog来得更为方便。不仅从技术操作上,也从被访问上(例如SEO),自架blog的劣势客观存在。我琢磨着应该有如下原因驱动这些高端中的高端用户:

其一,貌似“自我的地盘”的感觉更甚。架设在BSP上,始终觉得是别人的领地,相对于使用程式来架设Blog似乎是自建别墅而言,更象是搬入一幢公寓中。不过,我以为,这种感觉是虚幻的。除非,自己把电脑当成服务器来用。说到底,还是托管在某个机房的某块硬盘上。最好的自我的地盘,应该是用word书就的日记。

其二,可以随意摆弄,而不是BSP提供的那些模板。BlogBus提供的模板估计是最多的了(当然还有一个小型BSP亦步亦趋地在照搬Bus的模板),但还是有一些高端用户要求自定义模板,或者出钱,或者自己摆弄。不过自架Blog的,我很少发现有什么特别另类的界面。无非就是两栏或者三栏,再加上颜色变上一变,图片换上一个之类的雕虫小伎俩。这非常象在ikea买东西,买了一堆的木板回来自己DIY成一个书橱,不过,书橱始终是书橱,想像不出可以制造出一个完全不象书橱的书橱。

其三,使用一个顶极域名,倍有面子。且不说有些BSP提供了顶极域名绑定的功能,便是自架站点使用一个顶极域名又如何?其实,麻烦事情更多了。这个国家实行域名实名注册制,自己架个网站等于一堆的大盖帽可以对你实施管理。相信绝对大数人奉行民不与官斗,能少接触便少接触罢。

其四,有更多的插件可以使用。这个感觉便一点都不虚幻了,很真实。MT/WP大行其道,广为高端中高端喜欢的原因,便是有着无穷无尽的发烧友们为这些程式提供插件。国内的BSP鲜有第三方插件的,至多就是一个API接口的开放。在一个企业推出的程式版本之上再行开发,这似乎一直是老外的传统。有人曾经就QQ开发了新的版本,被QQ以雷霆万钧之势灭了下去。而那个把MSN弄得那个可以去除其广告条的外壳,我似乎感觉到有越来越多人用的趋势(只要看到那个家伙的头像在如幻灯片似地不断闪动时,这个家伙一定装了个壳)。

这个第四点,貌似是自架blog的核心的有意义的动机。这个动机建立在程式的开放性之上。于是,我们不得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程式:

1) 有无这个心态开放?

2) 有无这个实力开放?

我善良地相信,大多数人虚怀若谷。得道多助的先贤道理,应该很多人都知道。那么,就是第二点了,有无这个实力呢?

这个实力和程式开发的技术有关,也和程式开发的公司运营状况有关。成天只琢磨着如何才能赚钱的公司,要做到这一点,殊为不易。

于是,我悲观地认为,从现实角度看,让中国网络公司去做这样一件事情,几乎,是不可能的。

短信拜年

大年三十晚,我偶尔一看手机,上面有三个来自我们的一个系统工程师的未接电话。这位系统工程师负责BlogBus网站的所有服务器。我当时第一个感觉就是:呀,难道网站出问题了?

慌忙打了回去。原来是他要向我拜年!

曾几何时,我已经完全抛弃了电话拜年这种方式(除了给我家几位上了年纪的亲戚们),替代的,统统是短信。据说今年春节,短信数量高达140亿条之巨。什么概念?以14亿国人,那就是一人十条。如果要刨除那些不会发短信不会用短信的人士(比如老年人、孩童),我以为一人五十条都不是什么惊人的数字。

这个数字,代表了社会的昌盛?还是财富的增加?比起上个世纪只有大老板才能摇摇大哥大的历史,今天貌似是个人就可能会拥有手机。然而,这个数字,又何尝不在代表沟通的贫乏,人情的冷漠?

我其实不是不想拿起电话来拜年。但我实在不知道电话通了以后我说些什么。一句“新年好”?似乎是不够的。嘘寒问暖?平时很多人都不联系,忽然搞这个,未免过于虚伪。而走得近的朋友们(主要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说这个,恐怕也有浪费电话费的嫌疑。

大众社会,mass society,这个mass本来就有一大堆小颗粒聚集起来的众的意思。大众社会大众社会,依然逃不过那层实质:一大堆小颗粒。

加拿大学者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规划良好的城市恰恰由于将街头守望者规划出社区之外而不断堕落着。是的,想想小时候的石窟门和弄堂,这种人情,在“保护隐私”的口号下,不断消失,且不会有尽头。

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传播学最重要的两大分支,似乎在这个节点上起了冲突。在中国,前者的研究如恒河沙数(质且不论),后者的研究则不过只字片语(充其量就是坊间的那些如何谈判如何交友的术一类的书籍),远不如老外的来得繁荣。我一直怀疑的是,中国社会,是否是因为刚刚进入了大众社会(这一点不过三十年)而造就的。

一切,以隐私的名义进行。大众的概念不断前进着,人际的概念不断退化。

如果将短信转发拜年也成为人际传播的话,说到底,技术,则成为反人类的帮凶。

这便是我颇读过几本麦克卢汉书籍却不会成为麦粉的原因。

制造稀缺(五)

携程的案子当然不足为训。比较搞笑的结论是:它花销了数百万美元来做了一个市场调查:原来连锁酒店挺能赚钱。但从这个案子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分析用户的行为,是很有价值且有商业价值的。

对于一个网站来说,获得用户行为的数据,可以进行数据库营销。即使是广告投放,也可以变得更为精准。据说myspace在兜售这个方面很有经验。企业账户一个可以卖出极高的价格。这非常象51job。找工作的人免费但要提供信息,提供工作的人收费但可以搜索前者。

不过,出卖用户行为数据,做得不好,有出卖用户隐私行为的嫌疑。即使在gmail中,对此抨击的也大有人在。如何利用这个稀缺,是个学问。不过在“制造稀缺”这个系列中,我不想过多展开。我只想注重于讨论的是:如何制造稀缺?

内容聚合是一种制造稀缺的方式。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都在做这个事情。把相同主题的内容聚合在一个板块里,能够聚焦这个主题关心者的眼球,配套的,也可以把这个主题相关的广告给搭配上去。一举两得。

所以,第一代网络媒体们,也是这么干的。所谓水平,就是什么主题都有。所谓垂直,就是一个主题向下狠狠挖掘细分若干分主题。比如新浪,比如搜狐,比如…

但由于内容还是靠传统媒体在支撑,于是,门户内容同质化是必然的结果。

Blog兴起后,一些网站发现,天下还有那么多人可以贡献内容。方兴东敏锐地注意到,这可以迅速搭起一个与门户完全不一样的内容聚合。但是,他迟钝地顽固地一厢情愿地以为,新浪不会搞这个。天晓得新浪其实在海量迅速的背后,也在痛苦内容的同质化。blog,能够迅速让新浪摆脱这个尴尬的现实,它有什么道理会忽略这样一个东西?

blog的内容聚合,BSP在干,非BSP也在干。比如Bolaa,比如豆瓣的九点。从本质上看,这种稀缺的制造方式和第一代网络媒体们,没有任何不同之处。唯一有点区别的是:以web2.0的名义进行。

其实,稀缺的制造方式,除了聚合,更有效的是:传递。因为作为新媒体而言,所有的数字化的内容,传递成为可能。

内容在传递中,同样可以完成它的制造稀缺的使命。

互联网的江湖,是喧闹的。除了有限的几个网站,大部分都是热热闹闹的。有人说,这就是中国国情。中国人就喜欢热闹。我同意这个本性。但我不同意,网站就必需热热闹闹的。

信息的传递,是不显山不露水的。但信息的传递的价值,以及商业价值,将会变得极为巨大。

但这个,无疑,需要耐心。

(完)

UPDATE:终于把这个系列写完,为方便阅读,我制作了一个PDF版本,放在这里,供下载。

制造稀缺(四)

P4P模式,在如今的互联网广告模式中,是主流之一。所谓P4P,就是Pay For Performance,即按效果付费。包括按点击付费,或者,极端一点,按实际购买行为(也有注册行为)付费。

这是一个被欢呼为终结了“我知道浪费了50%广告费,但不知道浪费在哪里”的广告模式。作为广告商来看,每一笔广告费用都产生了或多或少的收益。也许是一个PV,也许是多一个注册用户,最好的情况是,又多了一个买家。

但这个模式,却忘记了“媒体”的价值,忘记了展示的价值。特别对于一些中小网站而言。巨头如adsense,一方面积累了大量无法完成100美金而放弃的网站的零星小钱,另一方面又通过延迟支付赚取了大笔的资本机会收益。所以,我认为,P4P模式,对于广告平台而言,是不公的。是对前述那句广告界名言的矫枉过正。

但这个不公却不会因为无法三赢而结束。太多的网站会前赴后继地投入到为adsense打工的行业中去。只要有足够的广告平台,投放者是不太会在乎究竟是A网站还是B网站的。但对于网站自身而言,成为别人的垫脚石,总不见得是件舒服的事情。

P4P模式中,举的例子是:携程。

在如家没有出台之前,携程就是个空壳。飞机不是它造的,酒店不是它运营的。它无非就是把这些产品通过携程这个网络平台给卖出去了。从这点意义上看,它和“沃尔马”没什么两样。

但比较有趣的是,可以琢磨一下这个问题,为什么沃尔马至今还是个“广告商”(沃尔马的确自己也生产东西,比如炸个鸡腿。但这是可以在沃尔马收入体系中忽略不计的部分),而携程,则一脚踏入了实业经营:如家。

携程的流量极大,按照alexa排名的估计,它在500名以上。也就是说,它每天访问的独立IP在40万人左右。这是一个巨大的注意力,而且稀缺。但携程的模式本质上和P4P没什么两样。如果所有的用户在上面只是查查航班表的话,它是一分钱都没有的。它需要用户下订单,只有下了订单,才会从“广告商”(酒店或者航空公司)那里赚到钱。

如果专门看机票系统的话,可以发现的是,携程的机票并不便宜。至少,在上海,一张去深圳的机票可以通过一些机票代理商拿到比携程更低的价格。携程的目标人群是那些可以报销机票的所谓商务人士。而后者,由于积分归己,也乐得多付一点钱。

但无论如何,携程涉足实业,可以告诉我们一个信号,以日40万独立IP访问去应对P4P模式,前者的价值明显被低估。这也正是我对按效果付费的网络广告颇有微词的原因。在这里,展示,被忽略掉了。但商业就是商业,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于是,

下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拿流量还能做什么?或者说,这份稀缺,被P4P低估的话。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真正玩转P4P模式的媒体平台,其实并不存在。ebay(或者淘宝)是个买卖双方(重要的是:它们弱势,弱势到少了这个平台就无法完成生意的地步)聚集它抽头的网站。而amazon(或者当当)虽然是个P4P模式的网站,但不要忘记的一点是:它们都是做书的!特别是国内,当当,或者卓越,都是以卖书为人知晓。

书籍是另外一种媒介产品,这种产品的特征是:边际收益曲线向上。作为很多产品中,书籍,是另类的。所以,不足以说明P4P模式可以滋养一个平台。

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虽然从来没见过公开报道:携程在分析40万独立IP们的数据。并且,我认为,经过消费行为习惯分析后,携程得出了重要的结论:连锁酒店大有前途。

事实上,携程也是一种SNS,一种旅游主题的SNS。它不生产内容,但它生产“行为”。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携程得益于数据挖掘和分析,如家,横空出世。

这也是稀缺的价值之一:行为分析。有足够的流量,才能形成有效的分析。

(待续)

一个有趣的网站

台湾站点,地址为:http://www.anobii.com。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它的中文名字。

这是一个做书籍的站点,可以说成是类豆瓣的站点。不过,只有我读,没有什么“我上”之类的玩意儿。

这是一个半封闭的书籍社区,没有注册,恐怕不能进入游玩。但一旦注册之后,就会比较有趣了。我大致可以说,比豆瓣还豆瓣的小众用户站点。前途何如,不晓得。

不过,它的用户体验做得真得非常不错。界面也非常舒服。任何对于书籍痴迷的人,都该用用这个网站。

唯一的缺陷是,它的blog输出比较难看。在本blog的左侧下方,可以看到四本我当前正在看的书。比起豆瓣来,更突兀一些。不过,我知道可以自己摆弄一下css来调整,网站也给出了修改的方法,我懒得弄罢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明了了:我正在搬迁。

但愿,它不会走上vox的命运……

PS:这个网站的访问不是很正常,经常会断。有三个可能:

1) 网站自己的服务器问题;

2) 海底光缆问题;或者…

3) 某个神秘之手?

还有一个书柜网站,名字叫羽毛。不过实在做得不怎么地,地址我就懒得给了。说实话,这个anobii真得很不错,可惜啊……

制造稀缺(三)

不得不承认的是,方兴东在blog历史上是有他的地位的。老方和老王一起,发明了“博客”这个单词。虽然褒贬不一,但“博客”的使用远远比“blog”来得广,无论blog原教旨主义者们如何得不愿意。

方兴东的博客中国,在商业化后,就必须去找赚钱的方法了。虽然所谓三大盈利模式,但其根本,还是在走第一代互联网站的道路:制造一个稀缺的页面。

博客中国面对的是一个挟千万之巨受众的新浪,侧边还有那些不仅挟着受众,还绑着一堆广告商筹码的搜索引擎。老方看到了blog的价值,但他的确没有发现如何使得blog体现出商业价值来。虽然有了1000万美金,但面对门户这样强大的对手,在敌人最强大的地方打了一场硬仗,实在可以说是不堪一击。

为什么?

就是因为博客中国的模式和第一代互联网站们没有任何区别。王建硕这样说的:

把blog这个长尾里的信息,一定要挑出全国人民都要看的“短头”来,不见得是一个讨好的事情。

建硕同学是反对把互联网仅仅看成一个媒体的,我在功能型网站和它的四个关键字也表达了近乎相同的观点。但是,话也要说回来,互联网天然就具有“媒体”的属性。完全把它当成一个可以售卖的工具,恐怕也是不太现实的。虽然,国外存在着sixapart这样的网站。

blog和bbs或者其它互联网的形式,最根本的区别在于:blog是blogger,也就是“人”。

人是个什么东西?

马克思定义过,说得很到位: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广告商的目的其实也很简单:将产品信息传送到人(或者说,潜在客户)。内容,无非是一个介质而已。通过内容这个工具,将这些人聚集起来。反过来说,内容,未必是必须的。

人,可以通过共同感兴趣的内容(比如某个网页)聚集起来。但人还有其它工具可以使得他们聚集起来。

请仔细参考马克思的话。虽然,在大学里,马经邓论毛概是那么得让人昏昏欲睡。

(待续)

制造稀缺(二)

新浪,这个互联网第一代的标杆网站,是这样制造稀缺的:

它先弄了个页面(是否首页倒不是最重要的),然后,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将注意力吸引过来。请注意,我这里只提注意力,并没有说什么“三高人群”或者“三低人群”。

既然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既然注意力本身是稀缺的,那么,这张页面也就稀缺了。于是,这张页面就可以卖出极好的价钱。至于这张页面里有何内容,根本不重要。

配套的例子是:hao123。

hao123不过是个网址站,可以模仿且事实上模仿它的,多了去了。但hao123还是以一个惊人的价格卖给了百度,并且,根据我手上的这份hao123广告价格列表,每条超链接,都价值不菲。

它有什么内容呢?它只有注意力。它的注意力何来?据说,很多网吧管理员厌烦了初级网民这样一个问题:我如何才算上网?,纷纷将hao123设置成网吧机器的首页。

于是,新浪的首页是稀缺的,hao123的首页是稀缺的。当然,它可以卖出一个比较高的价格。

大部分的互联网站都是这么做的。

一直到了有搜索引擎的那一天。

搜索引擎的首页是没有广告的。google和百度都没有。照理来说,这个页面很稀缺,集中了太多的注意力。为什么不投放广告呢?(早期是有的,但效果很差,于是老虎和狐狸都转型了。别忘记了,它们的搜索引擎资格比google和百度都要早)

道理很简单,因为搜索引擎发现了一个更好的且让搜索者更满意的方式。

先做一个实验。在goolge中搜索汽车,能够得到这个结果。而在google里搜索马尔库塞,得到的结果则是那样的。

有何区别?

汽车的结果里,右侧有大把的广告。马尔库塞呢?很干净。什么广告都没有。汽车这个关键字的商业价值很高,马尔库塞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但商业价值,按照google的结果,就是“0”。

搜索引擎这里玩了一个小小的花招。每一个用户输入一个关键字后得到的结果就是一个用户自定义的频道。而且,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上,搜索引擎的这种频道数目,大到无限。

这种注意力吸引的承载量,远远超过新浪的,hao123的。

搜索引擎的另外一个小花招就是,由出钱的人,来判定“频道”的稀缺性。因为在新浪那里,广告商知道首页很稀缺。但由于缺乏一个比较,因此它很难判定稀缺性到底有多高。搜索引擎提供一个“竞价系统”,让投钱的人知道,这个钱非投不可(不然,还有人更愿意投)

这个小花招一针见血,因为它直接告诉广告商:我这个页面很稀缺。你不信吗?好的,我可以告诉你,同样性质的广告商是如何判定的。

搜索引擎的高明就在于,第一代网络媒体们,手上只有庞大的受者(浏览者)这个筹码。而它们,还有庞大的传者(广告商)这个筹码。

稀缺,不仅得以制造,而且得以了定量。

待续

制造稀缺(一)

如果我今天是卖香烟的,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卖法。

其一,我4元一包进价,5元一包卖出,赚的是1元差价。上家之所以给我4元,就是给了我20%的折扣(discount)。

其二,我5元一包进价,还是5元一包卖出,但是我要求上家每卖出一包,就要给我1元的佣金(commission)。同样是1元的毛利,这是和第一种完全不一样的商业模式。

如果我够牛的话,就可以要求上家每放出一包在我的柜台上(而不是卖出),就必须给我1元的佣金。

这么牛?是的,以沃尔马为代表的大型超市,就是那么牛。

它制造了大量来店瞎逛的用户(受众),然后以此为筹码,要求上家支付佣金。这个受众越大,它就越可以要求上家支付更多的佣金。这是什么商业模式?

广告模式。

所以,全球最大的广告平台,不能只看到新闻集团,还要看到沃尔马。当然,还有国美之类的所谓电器超市。

所以,我大学一个同学进入宜家后告诉我,在宜家服务时间越长,就越难跳槽到其它超市里去。为什么?因为宜家是第一种商业模式,其它超市是第二种商业模式。根子不一样,自然难以适应。

沃尔马凭什么要求上家给付佣金?因为稀缺。大量来店瞎逛的用户,本身就是稀缺资源。沃尔马还可以从这个稀缺中划分出更稀缺的东西:货架。

据说有人做过研究,货架第几层是吸引目光的。结论是什么我忘记了。但不管怎么说,最下一层总没有和人视线平行的那一层来得“稀缺”。于是,进店费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顺便说一句,市场上有人高呼进店费是不合理费用,要求去除。那是在梦呓,因为他根本就没看到,沃尔马与其说是一个零售商,不如说是一个广告商。取消进店费,不就是取消了广告收入?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

我们再来看看分众这个小小的例子。(近来有人说我言必称电梯间液晶屏,那就必称一下罢)

电梯间,本来不是什么稀缺资源,卖不出什么价格。变成广告投放场所后,一下子金贵起来。不过,如果假设这个市场有1万个分众公司,每个公司把持100个楼宇电梯间放置液晶屏,那么,这个电梯间依然不是什么稀缺资源。因为作为投放广告的人,可以和1万个公司进行价格谈判,比对,最后挑选几家去做。

但是,现在这100万个楼宇电梯间被1个分众公司所掌控,于是,电梯间中的注意力,一下子变得稀缺起来。投放广告的人,本来可能并不需要在100万个楼宇中同时投放广告(或许,他本来的需求不过是投放1000个),但被迫的,他必须做大它的投放规模。

套用这句话:这个世界,本来没有稀缺,掌控的人少了,便成了稀缺。

于是,新媒体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新的媒体,就必须制造稀缺。

待续

洪波走了KESO还在吗?

这年头,是流行“离开”吗?

忽然看到刻录事也说:是离开的时候,不禁让我再一次想起洪波time to say goodbye

第一次和洪波的认识,应该算是在网上。05年夏天,那时候我满脑子RSS,拼命鼓动着老横搞一个在线rss浏览器。BlogLines一个月增长80万用户,也许有水份,但总让人兴奋不已。老横拖着我,在skype上,和洪波算是开了一个远程会议。

交谈些什么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洪波的声音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典型的北京味腔,但我并不以为是网上盛传的“老大哥”味道,我倒是有点感觉到一丝“悲天悯人”的意思。呵呵,吹捧得有点肉麻了。

这一次只是闻声,不曾见面。

一晃就是2006年的夏天,杭州的网志年会,让我算是正式见到了洪波的本人。我们交换过名片,但基本上没有说话。事后,老横告诉我,洪波对他说:不要让你家老魏出来搞市场。

呵呵,知我者,洪波也!

第三次见面,就是BlogBus的四周年庆典。洪波戴上了他招牌式的太阳镜,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颁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我倒是对他大啃羊肉串留下了印象。

我一直以为,洪波和我,是差不多类型的人。我也从来没有对在网志年会上和洪波匆匆一面感到过后悔。这个类型的人,客套话说起来都是言不由衷且毫无意义。我更愿意和洪波在某个极其可以浪费时间的下午,海阔天空地扯些什么东西。希望,这不是仅仅是个希望。

洪波是一个半“公共知识分子”,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个学者。我也有这个企图,并且,这个企图更大一些:去掉那个半字。

当donews沦入商业之手时,或许就注定了洪波迟早要离开。他对donews的感情,可以从我对eefoo.com的感情中找到。他没有计较过在donews中的物质利益,更多的,是享受那份精神空间。商业之手探过来后,他开始变得不自在起来。虽然,他也说“反商业作为一种商业”,但这句话,天然就是个悖题。

依托一个商业化的平台,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却有很多话从此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开说。这是一个半“公共知识分子”最痛苦的地方。他企求独立,但却永远无法做到。

洪波的下一站变得有趣起来。他亲口否认了自己会去豆瓣,有人说,也许他会去techweb。这我一点都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http://blog.donews.com/keso还会存在吗?

这是一份荣耀之地,但又何尝不是一个伤心之地?

新媒体经济学

有句话说的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新媒体要成其为新媒体,新媒体经济学就必须获得成立。如果不果,从广义上讲,新媒体这个概念并不成立。说穿了,还是媒体。新媒体经济学,应该包括三个部分:新、媒体、经济学。

经济学的本原就是两个字:稀缺。林林种种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比如说,我现在嘴上叼的烟,两分钟后将不复存在。被我所消费的商品,具有排他性,没有人可以再消费。在稀缺的概念上,派生了经济学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效率。

媒体经济学却“颠覆”了这个概念。媒体制造的内容也好、受众也好,都是可以一再被消费的。一本书,可以传给无数多人看,一张报纸,可以流传百年。媒体经济学的本原是这样四个字:规模、范围。

所以,媒体有着不可遏止的扩张动力。强大的媒体,一定是庞大的媒体集团。为了规模和范围,成功的媒体一定是多方位的媒体。于是,广告学也逐步演化成这样一个名词:整合营销传播。

整合,是极其重要的媒体经济学中的概念。

那么,新媒体经济学呢?

蓝长平二,可以说是四个模式(谈不上理论,至多是hypothesis),关于这四个东西,请参考这篇文章:蓝长平二之盲人摸象。我基本同意文章的观点,不再赘述。

在前面,颠覆两个字我是用的引号的。因为媒体经济学本质上也没颠覆什么。其原因就在于,受众消费在媒体上的时间(金钱)还是稀缺的、排他的。对于大多数媒体而言,受众即产品。既然受众这个原料是稀缺的,那么这个产品也是稀缺的。广告商的资金投入就必然要进行“效率”选择。

新媒体本质还是媒体。所以,规模对于新媒体而言,生死攸关。也正是这个缘故,国外的新媒体纷纷被收购,国内的新媒体举步维艰。但是,必须注意到,新媒体还是有一定“新”的:

受众更分散。信息传播的渠道在增多。从报纸到电视,现在又追加了电脑、手机、电梯间液晶显示屏等等等等。这种渠道数量的加剧,配合受众时间的稀缺,使得受众更分散。整合,成了媒体经济学中从未有过的核心关键字。

内容生产。传统媒体的内容生产在组织手中,新媒体的内容生产部分向受众转移。但需要清醒地看到两个因素:受众生产内容貌似不够有序化(还是整合的概念),而另外一方面,内容生产成本本来在媒体中就不值一提。因为媒体经济学中有一个特性:边际成本的不断下降和边际收益的不断提高。内容制造向受众过渡,从成本角度,对商业行为的影响微不足道。

在我看来,新媒体经济学,就是整合经济学,就是渠道经济学。新媒体要做的事情有二:对受众、内容这两个物体的原子重排列。从这个角度讲,我不得不再次提起麦克卢汉的经典话语:

媒介即信息。

(本篇日志有点胡言乱语,我承认,想得还不够清楚,但貌似摸到一点光亮。望有识之士参与讨论,激发思维的深度)

39号令 以及新时代互联网的本质

新时代互联网,或者说,web2.0,它的本质是什么?

有人说是更加强了互动性,有人说是更加强了用户的自主性,没什么不对。但还不够本质。新的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不是这个本质。

在讨论这个本质之前,我们先看看所谓的39号令,即广电总局颁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顺便说一句,这个部门规章事实上是于04年10月11日颁布实施的,但最近由于某个网站被16亿美金高价出售导致一窝蜂的国内同类网站出现,再加上互联网上所谓“恶搞”的盛行,近来政府才真正把这个条令予以实施的。

我们先来看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是指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它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这个办法,要管理的对象就是视频音频节目。所以,这一堆的形容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节目。究竟如何定义“节目”,节目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这对于一部法规非常重要。怎么可以对管理的对象不做清晰定义呢?很遗憾,条令中没有,似乎这个词天然就无需定义。

那么,我只好自己揣测一下了。

节目这个词,在英语里叫Program。而Program,另外还有很多种意思。比如说,程序、纲要、计划等等。我在香港申请的学位,名字就叫“Ma in Commnunication Program”,即“课程”的意思。无论Program用在何处,这个词语都有着一个很明显的特征:有组织有计划的。而pro这个前缀,本身就有“居前、领先”之义,也就是:事先规划的。

程序当然是需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好的程序不是说是由好的语言或者代码写就(据说早期winodows就是basic写的),而是算法好。即编码计划优良。在传统媒体里,无论是电视,还是电台,哪个节目不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每天7点,新闻联播,那是雷打不动的事情,就是典型的“节目”。

39号令要管理的,就是这种节目。我并不认为节目不需要管辖。如果不管理的话,真的就有可能出现网络电视台、网络电台了。但是,拍一段blogbus内部那条叫bus的狗的视频节目,恐怕够不上“节目”二字,因为,bus这条狗的视频,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雷打不动,或者预先告知的情况。

一个需要有组织性计划性的东西,就会是一个组织所为。一个人吃饭,不需要组织性计划性(健康因素例外),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而一个家庭吃饭,就需要组织性计划性。比如晚上7点,一家人团聚在餐桌,对于主妇而言,她就必须组织计划时间和菜肴了。

在人类历史上,拍视频和拍音频,是需要“组织”来完成的。在过去,甚至连拍照,都需要“组织”一下。但到了今天,连手机都可以拍录像了,人天然就已经不再需要“组织”这样一个平台来完成视频摄像的工作,于是,节目的定义,就变得更需要仔细斟酌。个人拍摄的东西,算不算节目?再进一步,个人拍摄的东西的无规律性上传,算不算节目?

有人说,如果有人排了反党反国家的视频,要不要管?我的答案是,请参照如何管理网络文字的办法来管理。广电总局要管理的是:节目,不是这种偶发性的东西。

新媒体的重要特征就在这里:偶发。

无论对于政府管理,还是商业利用,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而且,必须顺从它。这是历史的潮流,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