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视频 终于不掐了

昨日一个令人颇可玩味的传闻是:过去斗得不可开交一直针尖对麦芒的字节百度,要走到一起了。今日,正式官宣:抖音和爱奇艺达成了合作,共同探索长视频的内容二创

这项合作显然和去年的长视频控诉短视频“切条”有关。当年吵架归吵架,但从商业理性的角度来说,到了今天,已经两者谁也离不开谁。

短视频这边很容易理解:无论管这个叫贬义的切条也好,还是褒义的二创也好,总是能丰富平台上的内容,从而拉升用户的活跃度和活跃时长。但版权这个东西,穿了鞋的文明人总是要尊重的。短视频需要长视频是应有之意。

长视频其实也需要。短视频平台具有强大的流量和日活无法忽视。一味堵截是鲧的做法,坐下来谈合作建规则,才是禹的做法。利用二创为自己引流,在合作规则既定的前提下,是完全能达成的。

所以,长短视频握手言和。

有媒体报道称,腾讯与快手在二创合作上也接近达成。虽然双方都回应称,没有战略合作。但从各自运营的角度看,腾讯视频与快手的合作已非一日。

最近快手官方发起的影视二创活动,片单里有不少是腾讯的独播剧。若无腾讯授权,这是不可想象的。

(图中,梦华录、星汉灿烂、加油妈妈、欢迎光临都是腾讯独播剧)

类似没有一纸婚书但双方已经开始热恋的,还有抖音与搜狐视频,快手与乐视。长短视频都明白,互撕不解决问题。

三大长视频优爱腾,第一个用合同形式规定下来的,则是爱奇艺和抖音。

为什么是他俩呢?

腾讯并不缺自己的短视频阵地。微信上的视频号是亲儿子,快手算是干儿子——毕竟腾讯持有快手超过17%的股份。

优酷是很有意思的,这个放后面说。

百度也有自己的短视频平台:比较知名的有好看视频。但的确和抖快不在一个量级上。

而且三大长视频,爱奇艺作为唯一一个在公开市场上的独立上市公司,业绩压力更大。通过授权的二创为自己引流乃至增加付费用户,这并不是一个坏主意。

我最近刚刚看完爱奇艺出品的《破事精英》(btw,我严重推荐这个剧的第十集,真是把公号江湖编得到位),就是从抖音上的二创过去的。

(在抖音上,风起洛阳这个爱奇艺的独播剧,甚至给出了跨端跳转的入口)

市场对于这起合作总体态度也是正面的。在昨日(18日)出现传闻后,爱奇艺的股价出现了一个向上的跳空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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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抖音。

和腾讯的合作,可能性不大。一方面腾讯有自己足够流量的短视频入口,另外一方面,字节和腾讯的交恶,也是行内知名。

和优酷呢?

其实抖音第一个找上门去的,恰恰是优酷。因为字节和阿里本就有合作关系,而字节和百度,正如文头所讲,别忘了,当年百度可是有号称“打头办”的。

有业内朋友说,阿里大文娱的掌门人老樊(樊路远)一开始是答应的,但不知为何,后来没了下文。想要做文明人的抖音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转头找了爱奇艺——而对后者来说,的确有一种正瞌睡忽然塞过来一个枕头的味道。

实话说,我是一时里没太想明白 ,曾经是老大但其实今天已经是老三的优酷,居然让别人喝了头啖汤。

阿里并没有自己能操控或者影响的够分量的短视频平台,难道是认定二创对自己利益有限么?

2021年,长短视频一轮公关互喷,到了2022年,大家都冷静了下来。

合作成为了主流。

到目前为止,长视频和短视频的主力选手,都基本已经完成了各自站队:爱奇艺+抖音 vs 腾讯(含自家视频号搞内循环)+快手。

现在留下了三个颇为有趣可以持续观察的问题:

其一、优酷会加入站队么?阿里大文娱就真得一路躺平下去?

其二、这种站队,有没有可能不排他?比如爱奇艺又跑去和快手合作,或者抖音和优酷也达成了合作。在具体到某个影视剧版权排他合作的前提下,平台不排他合作,不是不可能的。毕竟,今天的气候是反二选一的。

其三、刚刚宣布要大搞商业化的B站又该怎么办?

—— 首发 扯氮集 ——

也聊聊飞书

推荐一篇文章:

聊聊飞书

讲得挺到位,建议先看完。

我看得意犹未尽,狗尾续貂两句。

说两段故事。

第一个故事。

去年有个学生在飞书实习,她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参与开拓高校市场,鼓动高校教师把飞书用于教学活动。

学生和我关系不错,就来发展我这个人头。当然没啥问题,因为有那么两年了,我都是把飞书文档当word用,有亲近感。

我有一门课,用的是所谓“翻转课堂”的教学方法。说人话就是每次课都以一个学生小组为课堂主讲,演示PPT,分析宣讲一个互联网与新媒体案例。讲完后我主持发问讨论,并引入下一个案例供下一组小组作业。

既然是小组作业,自然就有“协作”的部分。有些小组还挺认真,还会在宣讲日前和我反复讨论——我当然不会去逐字修改他们的作业,但在某个slide上打个问号啦,写两个字啦,还是完全可能的。

所以,听上去,飞书很合适。

但这里的核心点是:PPT。

飞书的PPT是调用的WPS功能,在我眼里,比较简陋,属于“我总算也有一个”、“也不是不能用”这种级别的简陋。

我于是向这位学生抱怨:这样的PPT功能怕是不能满足需求。

我得到的回复还是挺牛的:老师,PPT过时了呀,现在谁还用这个啊。

联想到飞书的slogan:先进企业用飞书,我觉得逻辑属于自洽的。

那你要是说,飞书可能更有使命感,想要帮助企业都更先进。那我觉得这就是做产品的姿态问题了。产品都该是服务用户的,不是教育用户的。

第二个故事。

一次饭局上,刘润提出一个观点:飞书是对事不对人的。

据说这个看法,连飞书的人都没想到,被刘润事后一总结,还觉得颇有道理。

企业其实是“对事”的组织,就是集合一群人,完成大大小小的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确就是“工具”。

飞书在协同这个议题上,围绕在协同目标上,也就是围绕在“事”上。一个文档,本质并不是一个word,或者一个excel,也不是一个ppt,而是“一件事”。而所谓“文档模板”,就是完成这件事的核心流程与方法论。

这是飞书里提供的“婚礼筹备”模板——嗯,对的,它的确提供这个模板。很明显,它把婚礼这件大事,拆成了多项小事。在每一项小事上,你当然可以选择自行完成,也可以拉上别人来一起完成。协同,就这么出现了。

人是为事服务的。有事喊人,没事就可以跪安了。这的确符合企业应该有的运作。这种设计理念是OKR式的,而不是KPI式的——后者是聚焦于人的。

飞书这种把人当工具的设计理念,其结果却是降低了人的负担。而这正是刘飞那篇文章中所提到的:老板未必喜欢。

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里的一幕场景。

一个穷得连晚饭都不知道在哪里的小官元载,却花银子召集了一群肥婆,将自己聚在中间,形成密不透风之势。他这种给自己熏香的方式很特别,丫鬟非常不理解。明明可以躲在一个小屋里,或者把衣服交给自己去熏,为什么要用七八个人这种更贵的方式呢?

元载的答复,非常完美地道出了今天很多管理者的内心深处:

使唤物怎么能和使唤人比呢?

就熏香这件事,飞书显然就是以最经济最直接的方式完成即可。元载可以自行完成,也可以拉入丫鬟这一个人来协同。但对于相当多的企业管理者来说,这个看上去的最优解决方式,是对这件事的,而不是对人的。尤其是对自己而言,并非最优。

相当多的管理者,甚至就是包括真正的老板,会用管了多少多少人而不是做了什么什么事,来凸显自己的管理权威。

这很奇怪,但很人性。其实连飞书团队自己,怕都有这种想法:飞书员工高达7000 多人,钉钉才 1000 多人,企业微信 500 多人。

使唤物怎么能和使唤人比呢?

刘飞在他的文章里说:

钉钉为什么很容易打动大部分老板?因为钉钉最开始核心推的功能,都不是协作功能,而是管理功能……钉钉的「更好地管理员工」就比飞书的「更好地让员工协作」更受欢迎。

管理管理,是使唤人啊!

回到第一个故事。

其实我自己用飞书做PPT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我的PPT就像我的公号头图,永远是黑底白字,从来不用模板。几个关键词,间或会插入几张图。

(我本学期研究生课程网络传播研究的一份PPT,九页slide我要讲6-8个课时,而1-5页其实都是开场白,用不了十分钟)

这种风格被学校里的听课督导评价为“PPT可以再丰富一些”。

但我是当提词器用的。

而且我的确有个偏见,PPT做得花里胡哨——哦,不,应该说很有设计感——意义很小。

但这就只是我的偏见。我知道实际上的职场不是这样的。无论是agency向甲方pitch,咨询公司向雇主提供solution,创业者向投资人展示项目,设计感是极为重要的,由此也产生了一种做PPT这门生意,价格还不菲——我在博客大巴的时候,市场部门甚至专门用不低的薪资雇了一个江南大学毕业的妹子做PPT设计。

所以,当你纯属自用的时候,你可以像我一样完全不把设计感当回事来用飞书写PPT,也可以很有设计感地去做PPT——这时候PPT就是你的目的,不是你的流程或者方法论。的确,飞书文档不是这类想法的好选项。

所以,虽然那位学生对字节系的企业文化颇多抱怨,但却是飞书死忠。不仅自用,且经常向人安利,哪怕她早已离开了这个实习岗位。

自用的确是挺好的,只要你不是元载这种人。

刘飞在文章里说:

据说飞书的战略方向已经是从企业协作转移开了。大概逻辑是,既然 ToB 目前在劣势,自己擅长的也是 ToC 的体验,那不如就通过 ToC 去做 ToB,先用各种产品抢占市场,最后让企业不得不采购,或者用户付费也够了。

也就是说,这样看来,对标的就不是钉钉和企业微信了,而是 Office 套件。尤其在移动化的场景下,Office 的体验确实还不佳,也是有空间的。

我倒是觉着…无奈之举吧。

这不就做成了和字节投资的石墨文档一样的东西了么?

也和腾讯一样,搞赛马啊!

—— 首发 扯氮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