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OB:盛大的再一次野望

周四上午,21世纪经济报道的编辑短信问我这一期要不要谈谈盛大的电子书战略?我回答说:当然。中午的时候写完发了过去,然后就看到了keso的《版权是个伪命题》。

我完全不能同意对于盛大而言,版权是个伪命题的说法。恰恰相反,版权对盛大是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命题。退一万步,假设没有任何版权组织来计较版权,对于youtube而言,它会很开心,因为它是靠广告活着的。但对于盛大电子书而言,它就要自己跳出来捍卫版权了,因为它就是靠版权交易为核心商业套路的

电子书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从感情上出发,我特别不愿意看到巨头在这个时候就切入。道理很简单,他们会把市场进入门槛堆得高高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盛大和HULU没有任何区别(手法其实本质上还是版权保护)。但从理性上,巨头进入市场也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我们不可能用行政的力量说:嘿,等三年你再来。巨头对于市场的发展和推动也是有其力量的。

但如果政府官员跑出来站场子,那就可以从情感和理智上统统表示反对了。盛大新闻稿里说:“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副司长季守利、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等等都参加了会议,我不知道这些政府官员站桩是什么意图?

有人说:唔,这表明政府看到了这会成为一个市场,市场么,总是要政府规范的。这恰恰又是一种计划经济式的思维。商业竞争的核心法则,是靠企业间竞争出来的,而不是一开始就规范出来的。市场远未成熟,政府跳出来瞎起什么劲呢?只会给人一种金权和政权结盟的感觉。

下文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为连载式专栏“后媒体时代的媒介融合” 之二十七。报载标题为《盛大Inside:一人一书vs盛大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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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亚马逊Kindle模式的变相拷贝,既不是卖书起家的当当卓越,也不是搞排版出身的汉王方正,而是一个就根源上而言是搞娱乐的公司:盛大。

近日,盛大(确切地说,是盛大文学)开了一个规格相当高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名为“一人一书”(One Person One Book)的电子书计划。说它规格高,是因为方方面面的头面人物它都请来了:从政府官员到版权组织领导人到大牌写书作者到硬件厂商。在OPOB计划中,核心是一个称为“云中图书馆”的产品。

云中图书馆对于出版物是接入式的。与一般意义上的版权采购所不同,理论上任何一个人(或组织)可以将TA的作品自由地接入云中图书馆,并自由地定价,能否变现则由电子书的使用者来决定。这是一种典型的APPSTORE的模式,很有些遵循长尾理论的味道。

比Kindle更进一步的——或者说,有点盛大自行创新的是,盛大做的是一套电子书系统解决方案,而并不仅仅是电子书硬件。故而,这个发布会才会有不少硬件厂商参加。采用盛大的电子书系统,硬件厂商可以更快地造出和云中图书馆对接的电子书硬件——这里面,我依稀又看到了手机中MTK平台(一个专为各类低价手机所使用的手机系统平台,是低价手机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之一)的影子。

OPOB计划是两头开放式的:上针对版权内容,采用自由接入;下针对硬件制造,提供解决方案,让更多厂商制造盛大印记的电子书。它的野心很清晰:借由这两端开放,囊括内容和硬件这两个电子书产业的消费者接触体,形成“盛大Inside”的体系,从而控制整个电子书市场。

这种操盘手法,不得不让我想起当年盛大的盒子战略,其实这两者几乎如出一辙,所不同的,无非是盒子战略希图占领用户的家庭客厅终端电视机,而OPOB计划则希图占领用户的移动终端之一。从战略目标而言,变电视机为移动终端之一,目标变小了。但具体操作起来,各路环节上的问题,一个都没少。

和盒子战略有点区别的是,这次盛大有内容了。云中图书馆号称已经拥有了500亿字的内容储备。不过,500亿字仅仅是听上去一个很夸张的数字:实际上,以20万字为一本书的标准,不过就是25万种书罢了(我们国家一年要出品30万种书),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内容储备。而且以盛大旗下五家内容提供商来看,也是聚焦于网络文学这个书籍的品种之一罢了。我至今无法理解它所谓的“500亿字的规模拥有300万本网络小说和近万种传统书籍”——看来都是微型读物。有一点相当明确,对于一个电子图书馆而言,内容建设才刚刚开始。

第二个问题是硬件厂商的态度,来开会捧场是一回事,真正地投入参与是另外一回事。作为硬件厂商,并没有什么极其饥渴的欲望来使用盛大的解决方案做电子书——电子书的核心技术,比如eink(提高阅读感的电子墨水技术),和盛大没什么关系。硬件厂商的实质性加盟,取决于消费者对于硬件产品的需求。在面对浩如烟海的国内网络免费书,消费者有什么理由一定要使用云中图书馆为内核的电子书呢?

第三个问题是支付问题。电子书是一种移动终端,而且里面的内容买卖属于微支付,这需要电子化的支付工具来帮忙。在盛大这场高规格的会议中,从新闻报道看,并没有见到诸如银行啦中移动啦这些能解决支付问题的机构出席。是盛大认为仅仅是个技术小问题而忽略了呢?还是他们没来捧场?不得而知。但如果没有方便的安全的支付手段,云中图书馆是无法落地成为有效的收入来源的。

陈天桥再一次展示了他的勃勃雄心,期望通过一役来完成盛大的转型。他已经尝试过两次(一次并购新浪,一次搞盛大盒子),但都没有见效。OPOB的起点是极高的,但伴随而来的,则是问题是极多的。这一次,盛大剑指的是成为中文最大的著作权交易集散地,这种通吃产业链式的强悍作风,和陈天桥当年孤注一掷搞传奇是一脉相承的。传奇的传奇地位由当年他的执行力铸就,这次,还要加上一个:协调力。

如果盛大文学上市的话,如果我是一个证券分析师的话,对这个OPOB战略,我给出的交易提示将会是:谨慎乐观,继续观望。

实名 实名制

实名和实名制是两回事。实名属于私人权利,我愿意用真实的姓名进行网络信息发布,这是我的权利。我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使用“张三”、“李四”或者随便一个什么代号。

实名制属于公权性质,带有强迫意味。实名制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实名,实名变成了一个人的法定义务,而不是权利。

愿意使用实名的人(包括我在内),有各种各样的动机。而不愿意使用实名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的动机。伟大领袖毛泽东还有过使用“二十八画生”的时候。

私权变成义务,那就是用法律的规定要求你:放弃自由。

匿名究竟是什么?

其实“没有名称”是不存在的,“张三”是一种存在,所以张三其实不是魏武挥的匿名,而是魏武挥的笔名。

笔名用多了,就变成一种公认的“姓名”(其实就是个代号),比如鲁迅就是个笔名。世人知道鲁迅的,比知道“周树人”的多。

但鲁迅绝对不是周树人的唯一笔名,事实上,周树人使用的笔名很多,有人专门考证研究鲁迅的笔名,据说有161个之多。

所以,推动实名制,就是要取消网络笔名。大家统统用真实姓名。如果放在没有互联网时代的数十年前,鲁迅是不可以存在的。

有人说,这个社会如果路上都是蒙面走路的人,那岂不是乱了套了。

那是当然乱了套了。如果法律规定每个人都必须蒙面走路,那大概现在只有中东地区的女子才会有这种法律(教义)了。

但是,如果反过来,法律规定每个人走路都不得蒙面,这种法律,是不是可以说是:荒唐?

公民应该有蒙面走路的自由,只是出于各种动机,在大部分情况下,人们不会那样做。

换句话说,社会的习俗,造成了大部分人不会蒙面走路,但是,这只是每个人保留了蒙面走路的权利而已。

有人说,如果你说的话是负责任的(或者言出有据的),为什么不敢实名说话?

这种论调很危险。

相似的论调是:如果你家里没有毒品,为什么不敢让我进去找一找?

鼓吹实名制就是鼓吹公权力扩张:连你用什么名谓发表言论这种私人性质的事,都需要公权力干预。

鼓吹实名制和要求“政府开办网吧 社会网吧统统关闭”的本质是一样的,都要求公权力进入私人领域。

我不能断定大家都实名了,言论就不自由了——这个还缺乏足够让人信服的证据。

但我可以断定,这是公权力向私人领域的一次侵入。

而这种侵入,是当下社会所有人都必须保持警惕的。

请牢牢记住很多年前的一句名言:

风可以进 雨可以进 国王不能进

这里的国王,并非指代真正的国王,而是:公权。

成王败寇

阿北

年前中国经营报的记者采访过我,问我对豆瓣的看法,因为豆瓣获得了一个新的融资,属于可以进入议程设置的话题。我扯了一堆,因为我一向是豆瓣的重度使用者(不过我不是重度参与者,我很少贡献什么内容在豆瓣上)。

其实,对于杨勃(阿北)这个人,是一贯眼高于顶不太待见人的我所敬佩的互联网圈内的人之一(关于前面对于我的定义,北京IT圈的类似看法,我心知肚明得很)。我一直认为,聪明人这个世界到处都是,但有智慧的人不多。阿北属于有智慧的人

不过,这个有智慧和他这次获得融资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很多年前还认为,豆瓣最好做成不赚钱的网站(这篇东西一时找不见了,就不给链接了)。而且我也很同意圈子里某个名博说的“靠着两个不赚钱的网站想赚钱很难”(大意如此,原话忘却。鉴于该名博没在公开场合说过,所以我就不写出名字了)。

阿北是个很低调的人,网站做到这个份上,新浪围脖上的粉丝都没我多,可见他的这份低调。

后来成文的采访稿可点击这里,我这里要声明一下,文中最后一段关于“他的朋友”的那个评价,是我说的——至少我这么和那位记者说过。我和阿北往来很少,不敢自居为“他的朋友”。

麦田

我另外很敬佩的一个圈子里的人是麦田,这个人有圈子里少见的那种冷若冰霜的理性思考。这个调儿我喜欢。

与阿北的豆瓣所不同的是,麦田搞蚂蚁社区似乎不是很成功,他在5GSNS上说,他决定停止再开发这个项目而仅仅保持维持,因为很缺钱。

我见过5GSNS上有人大骂麦田,最重要的论据就是虽然麦田写了那么多关于SNS以及网络营销的文章,但他的蚂蚁却不怎么样。于是得出结论:这个人只会夸夸其谈。

这就是典型的成王败寇式的功利主义想法。这种想法很多人都有,于是中国互联网搞得很浮躁一点都不奇怪。有一个常识是:其实培根现实生活里糟糕得很(我依稀记得他还贪污受贿),但培根的话的伟大,是公认的。

类似的例子很多,在一本名为《知识分子》的书里,作者使劲地翻出了包括卢梭、海明威、雪莱等在内的大名鼎鼎的知识分子的生活中的种种不堪。不过,我一向认为,其实这些不堪和他们传世作品的伟大没有什么关联。

咳,有点扯远了,我没这个意思说麦田私下生活很不堪,我和他来往也很少,即使不堪我也不知道。

我只看他的文字,我记得他写过一个关于BBS的系列,分析得入木三分。不过,我也很清楚,这不代表着他亲手操刀能做得很好。这里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说实话,麦田有点遇人不淑,他的投资方不是什么好鸟。

如果要求麦田在当初接受投资的时候,就能看出后来那个结果,那就不是苛求了。因为苛求总还做得到,而这个要求,恐怕也就神仙能做得到。

麦田即使最终蚂蚁偃旗息鼓,失败收场,我以为,他依然是互联网江湖(BBS啦SNS啦)的行家。他缺的,其实是一个机会,一个舞台。

芙蓉姐姐

扯到芙蓉姐姐的原因在于,我对她的看法有些改变。

我以前也相当看不惯她的做派,在很多场合我都拿她当个活跃气氛的笑料讲讲。不过,近来看到一则关于她的新闻,我便意识到,成王败寇的思想,许是人人都有的。

一个人短期地用各种手法来推销自己,这叫炒作。但如果ta长期不懈地为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这已经不再是炒作了。最重要的是,ta的这个努力,其实没碍着谁,也没犯法,觉得不能接受的,没人强迫我一定要看。

芙蓉姐姐这几年来,还是相当努力的。说句客观的,她的天然条件并不好,她渴望成功出名的欲念太强,故而使用了一些非常规的手段。这些手段可以鄙夷之,但这份精神,给一点敬意还是应该的。

要说到视觉污染,比芙蓉姐姐厉害的,多了去了,比如把个生肖连念十二遍的,比如看个小品结果看成了广告插播小品的,今天这个社会,既然宽容度与日俱增,芙蓉姐姐这种本质上并没有侵害我们什么的,何不宽容一些呢?

相比之下,有人写出最直白的宣传语,用最廉价的动画,购买大量垃圾时段,在30秒里连放广告N遍,结果这个人还被很多媒体奉为上宾,当成营销之神,我们的价值判断,是不是出了点问题?我们是不是“成王败寇”?——因为,当年,此人也狠狠地失败过,也被媒体狠狠地嘲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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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三个人,有智慧,有洞察,有敬业,都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奋斗。只要不侵害他人利益,不是把别人的东西放自家里然后说这是我创造的,那份锲而不舍,值得我们尊敬。

努力的人,是最美的人。

ps. 忽然想起来,许是有人会认为这个文章写得似乎和我这个作者本人有些关系。谈不上,鄙人已离开商圈,正在教书做学问的道路上努力奔跑。做学问嘛,重的是过程,不是结果。

内容和介质的分离

关于电子阅读器,意犹未尽,再唠叨两句。

在电子媒介时代没有到来之前,内容和介质(或者就叫媒介),是混在一起的。比如说书,一本书的内容和这本书所构成的介质无法分离。谁也不会去买一本没有字的书,而离开了纸张,文字就无法具象表现出来。报纸、杂志都是这样的。

于是,对内容的把控,是通过对介质的把控来完成的。有所谓的书号和刊号。类似的许可证制度,其实是通过对这个介质的审核,完成对内容的审核。如果你没有一个刊号(书号,或者什么准印证),自己买了上万张纸去印刷内容,然后进行大众传播,这叫“非法出版物”,合理合法地可以把这个东西给禁止掉。

电子媒介到来以后,内容和介质出现了分离。比如你买一个电视机,其实根本不是在买里面的内容:事实上,你为了看里面的内容,有可能还需要再支付一笔钱。不过,由于频率的稀缺,许可证制度就落实在频率上。谁没有获得许可就利用某个频率进行广播(视频的或音频的),那也是有法可依地将这个东西给禁止掉。而至于有线的,工程浩大,成本高昂,不是一个人能干的。

到了网络时代,频率不成问题了。电脑和互联网上的内容也是分离的。这个就比较复杂了。怎么办呢?于是,就想出了备案或者经营许可证的制度,对网站进行许可审核(也就是管理内容生产者)。如果是境外的网站,本国法律够不着的,还可以利用技术手段“保护”一下我们善良的国民。但是,有一点是事实,这种对内容的把控,已经不像网络时代之前那样“十全十美”了。

电子阅读器也是一种电子媒介,同样,它也将内容和介质分离开来。一个PDF文件是很难要求说:任何一个PDF文件都必须申请个备案或者许可证的,即使这个PDF文件有书的嫌疑。事实上,电子阅读器已经使得书还是文档变得非常难以区分。我或者换种说法: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出“书”了。

与互联网不同的事,文档属于“端”的性质,我一旦获得一个PDF文档,就是获得一个拷贝,只要我不想删,它就永远保存在那里,甚至变出更多的拷贝。网页属于“云”的性质,网页被删除了,如果不使用快照,那就没有了。如果删除得及时一点,那是连快照都没有的。

过往的书,有的其实印量很小,可能几百本,很难说这就是个大众传播的传播层级。但可以忽略这个问题,只要是实体出版物,通通按照出版物法规来管理。但文档这个东西很难弄,说它不是公开出版物吧,有的文档真得有极其广泛的传播层级;说它是公开出版物吧,难道我拿word写个日记也要申请许可证?

电子阅读器使得内容彻底摆脱了介质的约束,而内容本身又变得十分微妙:你很难定义某一种内容是大众的,某一种内容是私人的。

而电子阅读器对这个社会的意义,在我看来,便在这里。

我很看好山寨电子阅读器

前两天给21世纪经济报道码了篇稿子,主题就是“我很看好电子阅读器”。我认为电子阅读器可以提高人们“读书”的比率,并由此推动社会的发展。具体为何,本篇博文我就不写了,可以参看我回头发出来的那个稿子(刊印之后)。

但是,给报纸写东西,要写得四平八稳一点,我不可能在印刷媒体大谈有盗版嫌疑的网上遍布的电子书。实际上,我更看好的,是山寨电子阅读器。

以汉王为首的一些“正规电子阅读器”公司,号称他们拥有多少多少书籍的版权——不过好像没有一家有超过百万种之巨的——在我看来,根本不是他们的优势,而是他们的劣势。由于他们握有正规版权,为了最大化他们这个版权的利益,他们势必要去对电子书做一些格式上的处理(比如弄一个什么新的文件格式),而不能听由大众去free(这个词多义)地分发这些电子书。除非,他们根本不在意这个所谓的优势。

用文件格式来防范风险的,Realplay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

山寨电子阅读器没有这个负担,有理由相信,山寨电子阅读器会尽可能地去兼容所有的文件格式,TXT/DOC/DOCX/PDF,甚至CAJ那种古里古怪的格式。而对于一款阅读器而言,兼容,是很重要的USP(独特销售点)。

我们可以回首当年的MP3播放器,没有任何一家厂商会说:我拥有多少多少音乐的版权,所以我会卖得很好。根本上,一个人去购买MP3播放器就是为了让ta大量从网上free地下载下来的MP3有东西可以播放罢了。即使是IPOD,我倒是想问问,在这个国家,有几个IPOD的用户是从ITUNE上老老实实地花着美刀买歌的?(不过,说句实话,往IPOD里拷贝MP3实在不是一件很方便的事,所以我还是用回爱国者算球)

设计感、兼容性、易操作、续航能力、阅读感,等等硬件性能,都是一款阅读(播放)器的核心售卖指标。这个产业里,谁如果想去上下整合产业(也就是购买版权),会进退失据: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花了大代价的版权。而至于电子阅读器究竟拿来看什么,这不是厂商需要关心的。互联网上到处都是电子书,这一点,是现实。

所以同样是卖书的老大,当当至今没有做电子阅读器的原因,我猜就和这个有关:目前它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实体书,阅读器对它来说很就纠结:做吧,花了大代价好不容易谈妥了版权问题,怎么保护?要不要保护?如果保护,兼容性成问题,怕消费者不买账;如果不保护,电子书的销售收入肯定填不了实体书的销售锐减造成的那个坑 —— 更重要的是,如果设计感兼容性易操作都做得一级棒,自有人会去破解它让它能够很容易地载入各种格式的文本。

围脖上有人如是说:

电子阅读器风头正旺,无数企业纷纷投入。这感觉很象09年年初“3G”概念盛行,结果因为3G服务跟不上,反而成就了“上网卡”等硬件产品的售卖,运营商其实很尴尬。反观各个涉足电子阅读器的厂商,产品再好,内容严重滞后,也是行业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内容为王”是永远的硬道理!

说句大不敬的实话,有点扯淡了:对于阅读器而言,内容怎么可能严重滞后。

至于山寨电子阅读器里究竟是正版电子书还是盗版电子书,那就别瞎操心了。一个造菜刀的企业绝对没有必要也没有这个可能去问一句:对不起,尊敬的消费者,您买菜刀不是为了去杀人吧?

UPDATE:或许有人以为我指的内容是网上同样司空见惯的穿越小说,抱歉,和我相熟的人都知道,别说穿越小说,我连小说都很少看。除了穿越小说,网上还有大把的其它书籍,比如这里。而有时候我在豆瓣上所看到的那些专业书籍依然有成千上百的人要读或者读过,我就感觉,专业书籍还是有读者群体的。

Top 10网站 07对09

第一个排行榜是我06年做的,当时为了去做一个讲座,就从alexa上取了点数据:

1.  Yahoo!  www.yahoo.com
2.  Google www.google.com
3.  Microsoft Network (MSN)  www.msn.com
4.  Yahoo!カテゴリ www.yahoo.co.jp
5.  百度 www.baidu.com (中国网站)
6.  新浪 www.sina.com.cn (中国网站)
7.  EBay www.ebay.com
8.  Myspace www.myspace.com
9.  搜狐www.sohu.com (中国网站)
10.  腾讯网www.qq.com (中国网站)

我当时之所以为了标注中国网站,就是想从一个侧面说明,其实中国互联网并不落后

今天,10年2月,我再次从Alexa上取了点数据:

1.Google google.com
2.Facebook facebook.com
3.Yahoo! yahoo.com
4.YouTube youtube.com
5.Windows Live live.com
6.Wikipedia wikipedia.org
7.Blogger.com blogger.com
8.Baidu.com baidu.com (中国网站)
9.Microsoft Network (MSN) msn.com
10.QQ.COM qq.com (中国网站)

对比一下这个数据:

07年1月份,CNNIC报告说截止到06年年底,中国网民为13700 万人,10年1月份,CNNIC报告说截止到09年年底,中国网民38400万人,差不多后者是前者的3倍。也就是说,贡献流量的人增长了200%(我相信这些人看中文为主)。

BTW,第八个百度,人是这么注释这个网站的:Music search engine and free MP3 & video streaming for all kind of topic. 哭笑不得之余,又不晓得说什么好。

电子?商务?

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列出了关于电子商务(B2C)的十数句slogan一样的……嗯……算是警语吧,颇可玩味。不过,既然是警语,便有发挥的余地。比如对于第一句话:

轻电子,重商务。Web端是表现,供应链是核心。

你也不能说是不对的,但到底我是互联网人士,对于这种“轻”和“重”,总有些想争论几句。

碰到过很多人,包括一些很资深的网络从业人员,都有“电子商务”重点在“商务”的观点。如果是出身传统行业的人持有这样的观点倒不奇怪,但网络人士还持有这样的观点,就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心态了。互联网增加了一种生意的达成方式,这话没什么错。但是,如果说仅仅增加了一种方式而已,那就未免,呵呵,有点小看互联网了。

我有一个还未完全阐述的观点:互联网增加了组织的营销成本,但降低了组织的运营成本。大致指的是网络的媒体和商务两个方面。网络让媒体的数量天文数字般的增加,加速了大众的注意力碎片化,于是,你今天想搞点什么东西吸引眼球,一般意义而言,营销成本在增加。但另外一个方面是,网络也让消费者充分“暴露”,如果你使用得好的话,的确可以降低你的后端运营成本。

比如这个所谓的“web端是表现,供应链是核心”。没错,供应链的确很重要,但web端做得好,可以改造供应链。

在我做顾问的一家公司里,我始终看不惯他们庞大的库存。不过这个公司的总部严禁用互联网卖他们的产品(传统企业这方面的确顾虑重重,也不能完全说他们没有眼光),于是只好充分备货以应对不时之需。有的产品的库存时间要用“年”这个单位来计算,实在是万分可惜于庞大的现金流成本。一个做得好的电子商务能够有效地去影响背后的供应链,Dell是一个明证——即使今天它已经不像巅峰时那么辉煌了。

电子商务还可以改变一种推广方式,那就是CPS。当然,我承认,纯CPS的广告模式对媒体而言是不公平的:展示居然是free的。公平地讲,我更倾向于应该有一些类似起步价的投放成本,比如几千块的banner位置费,然后再以CPS计价。以CPS为核心的这种广告投放,从根子上改变了组织的产品推销方法,用一句“web端是表现”是说不过去的。

如果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卖场说:供应链是核心,商品铺货只是一种表现形式而已,那恐怕就没有沃尔玛那些货架产品陈列的研究了。一个电子商务就是一个虚拟的卖场,能不能将货卖出去,消费者和组织的唯一接触面就是这个页面表现。一个好的推销员可以让消费者一开始的预算数倍的放大,一个好的产品页面同样应该可以做到。

如果你还承认,互联网是有史以来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的话,利用互联网做商务,就不该仅仅是增加一种方式而已。互联网对文明的改变都如此深刻和巨大,更何况对商业。传统企业向online进军,仅仅成立一个电商部,恐怕是太过简单了,因为,这不是一个战术,而是一个战略。

人类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工具,但事实上,每一种工具都在反过来影响人类的各种方面。我们硬要把工具看成不过是工具而已,那就是和自己作对了。

电子商务,不是电子+商务,而是电子的商务,而最终会变成:商务。

因为从来没有人说过电话商务,商务本身,就99%包括电话。

维基 vs. 互动

这篇文章值得一读:维基东进与互动西游

我是一个相当喜欢WIKI的人,在我的“新媒体启示录之七:WIKI ”中有如下的文字:

你是最光明的新媒体,是最top的新媒体,是五千年文明以来最伟大的创造,是现世的人类巴别塔,更是整个文明的思想的未来。

但问题在于,如何普及WIKI,或者说,维基这种模式,从而形成一种网络百科字典的业态。

在我看来,互动百科这方面,比维基更现实些。

我用过互动百科的架站程序,也用过mediawiki的程序。我这个人的技术水平很低档,大致也就是能摆弄wordpress的水平。在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我用互动百科架设起了一个wiki,但mediawiki?呵呵,实在是…我最后放弃了。

互动百科还提供一个词条导入的插件。利用这个插件,我可以在半天之内,将这个小小的wiki站点丰满到近4000条词条(清晰的目录、段落、内链和有图有真相)的程度。看上去很有些成就感。我的确不知道mediawiki有没有这种类似的插件,但我想,好摆弄是第一位的。我没有这个兴致去琢磨。

mediawiki的口碑很好,都说是“最强大的”维基架站程序。但这种强大是面向技术人员的。如果我有一个技术人员做我的support,我不介意TA使用这个程序。不过我和一个朋友在网上聊天的时候,提到他就有一个痴迷于mediawiki的技术人员利用这个建站,结果是:他和他的学生们在使用时,万分痛苦。

这就是很令人纠结的地方了,大部分百科字典站点和技术应该没什么关系,比如我建的就是一个传播和设计类字典。张建军老师也用互动百科搞了一个:传播学百科网。他的词条没我多,不过都是用心去做的(不是同步的),所以都是精品。

维基和互动,都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wiki精神,但这两者,有些小小的差别。维基的精神是人和站点之间,而互动百科,则是站点和站点之间。

利用词条同步,互动百科既能让初建者可以在一个下午就让自己的站点初具规模,也能让有能力创建词条的人通过建立自己一个百科站为更多的人服务(经由同步到互动百科再同步到其它百科网站)。考虑中国人有“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的淘宝小店式心态,互动的逻辑,更为现实些。

是的,的确也有人会说,那么多一样的词条同步N个百科站点,不是在给互联网制造垃圾么?比较起其实今天的网络,复制粘帖漫天飞的状态,这些所谓的重复性信息,压根不值一提。

最关键的部分是:互动百科让我轻松上手成为一个百科站的站长。这句话前后两层意思,太重要了。

BTW,我当然明白某些因素对wiki的干扰,但我也以为,这种因素不是wiki无法昌盛的关键性因素。

Google Wave:入口的争夺

此文刊发于广州的《新经济》 期刊。根据编辑的要求,对一些所谓的IT名词做了解释,所以对于我这个博客的一些固定读者而言,似乎显得罗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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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google wave在今年5月29日所进行的长达80分钟的产品演示时,听众间掌声雷动,欢呼不已。又据说,google wave的一个测试帐号被好事者拿到拍卖网站ebay上拍出了上千美元的高价。那么,这个至今仍属于邀请式内测的尤抱琵琶半遮面的google wave,究竟是什么东西?

从内测的版本来看,这还是一个相当技术化的产品,对于IT不甚了了的人,会觉得上手极其困难。而即便是勉强用一下,也大有一种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感觉。简单说来,这是一个整合多种网络应用——包括社交网站(Facebook)、图片(flickr)、微博客(twitter)、博客阅读(google reader)、电子邮件(gmail)、即时通讯(gtalk)、文件(google docs)等等大多数互联网社会化应用——的平台。更具战略意味的是,wave还开放了免费API(一种可以让其它程序调用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使得其它应用开发公司可以将自己的开发成果轻松地自行整合到wave中去。于是,这就使得它象一种网页浏览器、音乐播放器、FTP客户端、博客发布客户端等等兼而有之的网络工具。

但这篇文章并不想告诉读者们,wave究竟该如何使用。在wave能干什么这个命题的背后背后,有着一个更重要的命题:那就是,google想利用wave来干什么?

到今天为止,大部分人还是认为google是一个搜索引擎网站,这不奇怪,这个功能它做得实在是太成功了:全球范围上当之无愧的搜索老大。但拨开google那个长长的搜索框的表皮,就可以发现:它一直在做的事情,实际上是要成为人们在互联网上的第一入口应用。

这一说法一直要追溯到互联网的早期——那个时候还没google什么事。早期的互联网由于信息提供者并不多,导致信息缺乏。我们今天所谓的门户——例如新浪、搜狐和网易——一开始都不是干这个的。新浪的原型是一个讨论体育(更精确一点,足球)的BBS,搜狐则是一个网址站索引(有点象个网址目录的意思),网易在一门心思提供邮箱。但当它们意识到,当时的互联网上人们亟需的乃是信息的时候,便迅速变身为内容提供服务商。既然人们上网的主要目的是找东西看,那么给东西看的网站,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人们上网的第一入口应用。

随着信息供应者的越来越多,人们开始面对信息爆炸和过载。在那么多的信息中,人们的第一需求似乎从看信息变成了找信息。没有证据表明Google的创始人当时是如何高瞻远瞩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坚持做搜索引擎而不像雅虎那样成天变阵是对的。Google提供了互联网时代人们最急切需要的服务,故而也就成就了今天的google帝国。

不过,与很多互联网企业所不同的是,Google是一家喜欢创新的公司,这种创新的背后,则是Google一直力图在战略上领先:先发制人的战略布局。在搜索引擎和它的配套的关键字广告大获成功之后,google依靠手中充沛的现金流,从来不去做跟随策略的事。面对那些如日中天的新式网络应用,google要做的事是:抢占它们的上游,扼住它们的咽喉。

2005年以后,一波被称为“web2.0”的浪潮开始涌动,web2.0的核心是用户贡献内容(UGC)。也就是说,网络用户在互联网上不再是信息的被动接收者,而是可以变成信息的供应者。代表应用就是博客,据统计,仅仅在中国,就有近1亿人使用过或正在使用博客服务。除了文字以外,用户还可以在网上上传图片(照片),这种应用的代表者则是Flickr。Flash技术成熟后,用户还可以在网上分享他们拍摄的视频,应用代表者则是YouTube。而随着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需要精心编制的内容/照片/视频发布显然需要花费大把时间,于是又有一项被称为迷你博客的服务风靡全球,那就是Twitter:它的服务简单到只允许你提交不超过140字符的信息。

这些应用价值都很高,blogger.com和youtube后来都卖给了google,作价均是亿当量级的美元。至于twitter和同样火爆的社会化服务网站Facebook,它们的估值更高达100亿美元。事实上,Google在这些web2.0上投入的开发力量并不多,它更多的是在收购。随着UGC这种形式的深化,google或许意识到,重金收购各种应用是一个效率不高成本不菲的动作。到了2007年,首席执行官Eric Schmidt的一句话注定了今天wave的诞生。

当时是一个小型的论坛,有听众提问“您认为什么是web3.0”。Eric Schmidt的答案是:“Web 3.0 will be applications that are pieced together”。翻译过来就是,web3.0(相对于web2.0更高级的业态)将是碎片化的应用被整合在一起。

互联网本质上是一种解放生产力的工具。在没有互联网之前,软件(或者叫应用)开发都是大型公司的主要业务。互联网诞生之后,有一些零星的小团队或者个人开发的应用开始出现。但随着互联网渗透率的深入,小规模的团队所开发的应用越来越多——在苹果的手机iphone里内置的应用商店里就出现了10万之众的应用——这些应用大部分会死亡,但谁也不知道,有哪个应用会突然成为杀手级应用,得到全球范围上的追捧。

小规模开发的另外一个特征便是应用呈碎片化的状态出现:零零星星出现在网络的各个角落,聚集了一团又一团的小众使用群体。一个用户如果要使用各种应用,就必须频繁地奔波于各个网站之间,一遍又一遍地敲击可能其实是一样的用户名和密码。而自己搭建一个平台去整合这些应用,不仅对个人的技术要求很高,而且近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Google显然意识到了这点。07年首席执行官的那个答案是今天google要用wave来做什么的最好注解:整合互联网各种应用,从而成为网络用户上网的第一入口。如果说信息爆炸成就了google成为入口应用的话,那么,在应用爆炸的今天,google同样不想缺席或者成为配角。

与其亦步亦趋地开发各种应用,或者巨资收购那些应用,不如直接迈入应用的上游环节:应用入口。Google,永远要做的是:产业链的最上游,从而居高临下形成最难以撼动的垄断格局。

事实上,当你把google不再看成是搜索引擎提供商而是网络(这个网络甚至超过了互联网而蔓延到电信网络、移动网络、广电网络)入口提供商,包括wave在内的一切,便顺理成章。

你是下载控么?

百度最近搞了个新玩意儿:文档分享平台,说白了,就是下载基地(分享似乎是下载的比较能上台面的说法)。

其实,新浪有一个下载基地,运作了很久了,名字叫“爱问,共享资料”。百度这个东东的运作机理和新浪的极其相似,不过既然是下载基地,势必会涉及到搜索(用户找资料),百度就可以自我标榜:这是我强项啊。

互联网上是有一帮下载控的,我也是其中之一,表现特征是:看到PDF、PPT之类的东西就要下载,RAR包也是目标之一。我有时候会开着电骡没日没夜地下载,下载列表里有超过200G的文件清单。所以,我有很大一个目录夹是存放各种电子文档的,后来大到不得不拿出一个移动硬盘来专门伺候它们了。

下载控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其实,下了也不看”。和有目的下载并要使用的人不同,下载控是只管下的。他们的心理就是“我要有”,但有了干嘛,不是考虑的范畴里的。我之所以可以拿出一个移动硬盘来装这些玩意儿,主要还是因为不太用。经常要用的,还不得放电脑里随身带着。

不过,我还是很想真正用用这些资料的,特别是电子书。所以,我一直很有意去买个kindle,IT新锐人士,怎么能不配个这种时髦货?嘿嘿

扯远了,百度搞分享平台,流量肯定是会上去的,因为下载这个应用,从来都是流量大户。但以百度之尊,跟着新浪屁股后头搞,又有何意思呢?

其实,还不如采用百度MP3的运作机制,分享平台没有任何资料,链接指向全网的各站下载地址。这又吸流量,又有些技术含量,还能让一帮搞下载的大站领你的情未来说不定就要一起吆喝,何必搞得自己也像个下载控似的?

政治智慧

魔兽停服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两个部门打架,各执一词,所依据的又都是所谓的三定文件。数百万玩家跳起来骂娘,网易不发一声,但首页上高高挂着文化部斥版署越权的专题。这档子事,究竟谁是谁非,倒还真不见得能一语辩之。

三定文件的全称是《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一个极其冗长可以排出数行的标题,里面的中央编办还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缩写)。这个通知的全文我遍寻不着,网上有传言说是“机密文件”,我并非网游圈中人,也不知是否属实。不过这里有一篇解读,述而不作,倒可一观。

这件事无论网易在理不在理,有一点是肯定的:丁磊缺少一种政治智慧。缺少这种政治智慧的直接后果,在我看来,就是玩家的遭殃,以及,商业利益的损失。作为一个公司主舵人,商业利益受损是难辞其咎的。

柳传志曾经说过类似的话:在中国创业好比孵一个鸡蛋,如果说合适的温度是30度,那么这个环境的温度其实是40度。如何在一个40度的环境里孵出一只小鸡来,光是懂得怎么孵鸡蛋的母鸡是不足以胜任的,因为这需要智慧。

柳传志以他的个人实践说明了这份智慧的道理,一个原来属于中科院的联想,经过他眼花缭乱的妙手腾挪,中科院已经成了无足轻重的小股东。这份耐心、毅力和智慧,不是高叫着MBO的寻常企业家能企及的。即使郎咸平痛骂国退民进的盛宴之时,也没有触及联想。

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的高级管理者,为员工负责,为客户负责,为股东负责,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首位的事。用摊牌的方式倒逼政府部门退让,我个人以为,是和他的职位头衔不相称的。更何况,版署再怎么不讲理,也不能说一分理都没有。事先的政府公关做好了,何至于斯哉!

高叫着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人,似乎还不明白,每一个事物都有每一个事物首先的本分。企业的本分就是良好运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员工价值,回报股东投资。在这些都还不能落实的情况下,以激进的方式去完成某种革命,勇则勇矣,殊为不智。

商人就是商人,商人要去承担知识分子的职责,那就是连商人的职责都丢了。既然在网游这个圈子里玩,有些规则是需要去适应并慢慢以自己力量一步步去改良的,而不是直截了当地去挑战规则,除非索性去卖猪,那大概版署和文化部都管不着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皮球已经在网易脚下,它不给个台阶,版署是不会自动收回成命的。中国的事情,要处理麻烦从来是桌子底下的买卖,其实比张朝阳更富个性的丁磊,这场腾挪,处境已经先失一球了。

最后给个说明,供喜欢几秒种看完全篇文章的看客,本文没有丝毫为哪方叫好的意思。

UPDATE:

有高人指点了两个链接,可以围观:

中央编办负责人就国务院部门“三定”工作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开源

2009-11-01 13.56.38 我不是一个程序员,虽然,在很多年以前,我摆弄过一种被称为“汇编语言”的代码(这其实也是一种开源代码,但太开源了导致今天的程序员其实不太碰这个东西)。这个经历的重要性在于,我的确今天对技术不甚了了,但技术逻辑还是略知一二的。

我一直不是非常理解“开源代码”的商业意义。写程序某种程度上和写文章是差不多的。就写文章而言,我喜欢自己写东西,而不愿意改别人的东西,特别是长文:有时候甚至不愿意改自己的长文。密密麻麻的代码去看懂并做修改,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而言,就效率而言,还不如自己搞一个。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前提:这个中小型企业未来想成为一个要基于某个技术平台上的大企业(这话的意思是,如果你只是想通过BBS来和客户沟通的话,那么,还是去装个Discuz算球。不过,我相信,你也不会改动太多)。

周末跑北京去旁听一场3G的高峰会议。其中有一位做APP的创业者就直言不讳地说:我根本不在意系统/平台是否开源。我其实是同意他这句话的。就电脑操作性而言,windows的普及率,无论是PC端还是Server端,都有不错的占有率也是事实。即使是Server端的Linux,又有多少比例的技术人员会去完完整整地读一下Linux系统代码呢,或者,重新编译代码?

而另外一个做下载的朋友说了一句让我很震撼的话——这句话值得我周末由于北京大雪而受困机场——开源,不是开放源代码,而是开放资源。

对于资源,他举例说,数据就是一种资源。对于附着于他平台上的合作者,他说他会向开放数据:哪些东西是用户最喜欢下载的,哪些东西又是用户下载后经常使用的。这样,对于合作者而言,就更能有的放矢地去开发一些应用。合作者赚钱了,他没有不赚钱的道理。

这是一个很重要也很宝贵的开“源”思想,一种商业层面上的开源,而不是技术层面的。这种思想特别适合于那些想构建一个平台等别人来充实应用的企业。我没有开发过SNS的APP,我不知道Facebook也好,Myspace也好,开心也好,人人也好,哦,对了,不能忘记搜狐白社会,有没有这种开“源”的行为或者理念。

不过,话要说回来,数据共享精神有一个前提就是平台自己对数据不能讳莫如深,尤其不能造假。对于很多人而言,这一点,似乎比开放源代码还要让他们为难。访问数字对于平台来说,就象报纸的发行量,那不是数据,那是一种“公关”。

3G这个会议在北京(确切地说,貌似是在河北了)的大兴龙熙温泉度假酒店。周日外面鹅毛大雪,酒店里倒是春意盎然,居然还有人在那里游泳。雪景漂亮归漂亮,把我当日搞得疲惫不堪倒是真的。不过,收获那句话,值。

2009-11-01 13.52.18 2009-11-01 13.53.03 2009-11-01 13.53.42

推 蓝弩 豆瓣 大众点评

最近比较喜欢用推like的服务。不过,和herock所谓的“Blog是孤独者的玩具,Twitter是怕孤独者的工具”的不同的是,我使用推,基本上属于记录一些信息和灵光一闪式的念头所用。所以,推就我而言,更象是一种备忘录。

我在使用如下推的服务:

1、火兔。这可以说是嘀咕的浴火重生版。使用火兔,可以将我的推同步到新浪人人和若邻上。

2、推特中文圈。我并不想将国内的微博服务和twitter联通,虽然有一些绕来绕去的办法可以做到。在twitter上,我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一些。这些话语,在上述的国内微博上,不仅是遭删的命,也给别人带来麻烦。

3、我自架的一个微博。这是我的读书笔记,可能会几天没有任何更新(我没在看书),也有可能在几分钟内更新N条。为了不使得别人的微博站出现刷屏,我就自己弄个孤岛做个录以备忘。我并不建议去订阅这个微博,因为你有会碰到忽然更新出一百条的可能(因为是录以备忘,有些话还没头没脑,他人未必看得懂)。这大概就属于骚扰性质了,^_^

4、我本篇日志想主要提到的一个微博服务:蓝弩

我一点不想掩饰我对这个网站的喜爱,以至于我在右侧还有她的广告。如果看官认为这是一篇打算推荐蓝弩的软文,那就这样以为好了。

这是一个聚焦读书的垂直性微博,可以就某一本书唠叨几句自己的看法,以及获取别人对此书的看法。我把这个应用称之为:点评。

点评和评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前者是“推”性质的,后者则属于“博”性质的。也就是说,一个是三言两语,一个则是长篇大论。

呵呵,是的,很容易让人想起:豆瓣。

其实我对豆瓣的情感是很复杂的。从使用角度而言,我基本上很喜欢;但由于本人过去的一个商业身份,又对它很警惕,因为可以这么说,它堵死了我过去服务的那家公司的一条可能运营的道路。

豆瓣(我这里只说它最主要,或者说,世人认为它最重要的书/电影/音乐,不提它有些尴尬的小组服务),是两头式的服务。一头属于极轻的应用:查找并获取相关信息。比如你可以找本书,然后比价一下看看哪个网店最便宜,可以的话再大致扫描一下相关评论。这种应用显然是轻度卷入型的(我这样的重度使用者其实是轻应用这个网站)。

另外一头则是很重的应用:你书写一个评论。虽然豆瓣从来没有禁止过一句话的书评,但看着大量别人的长篇大论以及担心一句话太没营养造成他人的抨击,使得你不太敢太轻视你即将要用的服务:唉,还是写上个几百字吧。

在这两头应用之中,豆瓣也提供了一些过渡,比如星级评定,关键字书写。但这不是重要的过渡。所以,我依然以为,豆瓣的使用者分成两个极端,同样是heavy user,一个就是来找信息的,一个就是来提供长篇大论的。

蓝弩则不同,它切入的是中间地带,既有轻的一面(也可以找找东西),更有不重不轻的一面:写一句话书评。这大大降低了对使用者的负担,有时候你甚至可以原样抄录书中一句话(我之所以用自己的微博,实在是太担心我抄录起来,那就是刷屏了)。

在这个意义上,蓝弩其实和豆瓣并不是很像。从运营角度而言,蓝弩更像的是:大众点评网。一个对饭店进行一句话点评的网站。

蓝弩提供的其实是符合这个时代特征的东西:浅阅读(不用看长篇书评)、弱关系(好友和好友之间的关系可能由于某天因为某本书而讨论得不亦乐乎,之后便各奔东西)、低卷入(写一句话点评无需你狠狠地去看懂那本书)。虽然读书似乎和这个有些背道,但逻辑的确如此。

至于蓝弩的未来,她的创造者有一个blog,可以温柔点击此处前去围观

所谓创新

其实,至少在中国的互联网界,创新是极少的。

创新这个事,和人是不是聪明没什么太大关系。说实话,我历来认为,就智商而言,大中华民族绝对是优等民族。创新这个事,一是和想象力很有关系,二则是和制度很有关系,特别是金融制度。

既然是创新,就意味着前人没干过,就意味着风险极大。新的东西不仅需要去做出来,还需要进行市场培育——这已经是烧钱的买卖——最后是否为市场所接受,以及和跟风者竞争,无一不需要资金的强有力的支持。

我们的金融是很不发达的,这种不发达的制度造成了创新不是一个好的选项,跟风才比较靠谱。大概在03年我混迹于证券公司的时候,就隐隐听说过创业板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政策允许否。当然,那个时候作为一介股民以及靠证券市场好坏吃饭的人,是不太愿意见到创业板这又一个吸血机(吸走主板的资金造成指数大幅下降)出来的。但到了今天,仔细想来,这七八年的迟延,对创新是多大的打击:因为天使投资也好风险投资也好,他们找不到退出的渠道,故而就越发不愿意投入到一些听上去很美好的创新中去。

创新并非是指搞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出来,后者的界定实在太宽泛。我在新浪微博上问过:

手机镶金嵌钻的,算不算创新?

我以为,不算,即使那个手机真得是镶金嵌钻,绝无假货,都谈不上什么创新。

真正的创新,和规模化的需求有关,特别是,我以为迎合某种需求都不是高等级的创新,而挖掘乃至创造出一个需求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

事实上,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因为没有这个互联网之前,人们也活得好好的。互联网这个玩意儿所诞生出来的需求,是硬生生创造出来的。而这个需求一旦被创造出来,便使得人们无法割舍,那就是:创新成功。

创新是商业正向的原动力,这话也可以这么说:真正宏伟的商业帝国,就是制造需求。

但制造需求是不是社会发展正向的原动力,未必。

于是,我痛批国内网络巨头,说它们只会跟风,那是站在商业立场上的。

而我又经常指责大洋彼岸那个网络巨头,说它四处圈地垄断日甚,那是站在人文立场上的。

谷歌图书馆

先来看一组数字

网络法领域中的学术重镇,Lawrence Lessig所著的三部书:

《The Future of ideas》,2001年出版,中译本《思想的未来》,2004年10月出版
《Code》,1999年出版,中译本《代码》,2004年10月出版(第一版,代码2后来作者用了cc协议
《Free Culture》,2005年出版,大陆译本无,台湾译本《谁绑架了文化创意》2008年出版

再来看网络社会学家Manuel Castells的信息时代三部曲

《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2000年出版,中译本《网络社会的崛起》,2003年4月
《The Power of Identity》,2004年出版(第二版),中译本《认同的力量》,2006年
《End of Millennium》,2000年出版,中译本《千年终结》,2006年

看出点什么没有?

基本上,我们的中文版本要落后英文版本3年以上。那么,一部书的翻译工作需要多少时间呢?大概3个月。

3个月变成3年,怎么回事?

很简单,版权金的讨价还价。

再换句话说,我们的知识更新比美国人的,落后3年以上。这里还不算那些没有被翻译过的书,比如《new media: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he New Media Reader》,《web 2.0:a strategy guide》,《web theory》(这还只是我视野所及的几本极其有限的学术书籍)。(这里顺便说一句,这些书你真要买来看,都是人民币200-300的主)

事实上,作为一本学术书籍的作者,ta本人是不太介意这种翻译的。一本自己的著作被翻译成外文,作者乐见其成。研究者最希望的事是自己的思想广为传播,而不是靠写研究书籍来发财。是故后来lessig写第二版代码和第二版free culture(update:我记错了,应该是remix)用的是cc协议。当然,别人是大牌,出版社也没法子。

对于书籍的自由传播,真正的阻碍者是出版社。因为它的主要目的是赚钱,而不是传播思想。而在这片国土,出版社手握一个稀缺资源:书号,就更加希望得到版权保护。

另外一种作者,也希望得到版权保护,那就是职业写作者,我们说得好听点,叫作家,基本上以写小说为生。不过,有趣的是,真正流传下来的为世间公认是上品小说的,似乎并没有得到过什么版权保护。在金钱的刺激下去写书,很难说有什么好书。

美国开国之初,是大量“盗印”英国的书籍,因为它刚刚立国,没什么知识文化积累,所有的州立大学其实都是后来建成的,建成之初还是为农业服务的。哈佛斯坦福都不晓得在哪里。海盗一把,200年之后,它变成知识输出国了,自然就要保护保护。而我们中国,以前也是海盗的(商务那批汉译就是海盗作品),现在还没变成知识输出国,就在那里搞版权保护,真不晓得保护了谁。

当然,我并不反对版权保护,我反对的是,保护过了头。我觉得一个作品的著者是必须标明的,无论你怎么样传播。如果你要引用的话,得注明出处,而不是闷头抄袭。但是,版权金这个玩意儿,嘿嘿,我说过,出版社,就是现代教会

谷歌搞图书馆,在我看来,大大有利于我们进行知识输入,至少对于e文还不错但囊中羞涩的人来说。结果就有一帮人跳出来要声讨,请注意这段文字:

短短的五年当中,全世界近千万种图书被收录到谷歌的数字图书馆当中,仅仅在中国就至少有570位中国作家的17922种作品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录。

千万级对万级,好事啊!

至于那位张副主席,那个协会,已经有韩姓著名作家评论过了。

只有靠文字发财的人,才会在意今天这种版权保护。写作是为了传播思想的,向来不会太在意这种事。谷歌图书馆至少给了我们一个低成本知识获取的机会,我们还要跳起来,真不晓得肉食者是怎么想的。

百度 vs. Google

驱车前往学校上课。一大早没从正门走,到了晚间,从正门出来,赫然发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李彦宏大幅的照片,儒雅依旧,笑容可掬,原来是百度来交大搞招聘。

我忽然意识到,百度是一个不提供邮箱服务的中国网络巨头。作为一个非商务型的主要靠广告过活的网络巨型媒体平台,还真不多。

百度一直在信息这一端做它的努力,也不得不承认,做得不错。超过50%的搜索引擎市场份额,那不是吹出来的。如果说中国第一大门户还是有争议的话,中国第一大搜索引擎大概是人都同意的,不管你的心情如何。

但百度对人的注意力显然是不够的,或者说,它不是很care用户这一端。它做过命名为HI的空间(准博客)和IM,但业绩不佳也是事实,颇有点让人感觉属于三心二意追赶潮流之举(有啊似乎又是这么个跟风的东西)。

世人都看到Google以adsense和adwords广告系统为核心,拢了大把钱开始四处扩张。但仔细端详一下,google的服务都是围绕gmail这个产品展开的。翻译过来的解读就是,google正慢慢地从信息为核心转变为以用户(人)为核心。所以,从战略角度而言,google,的确高人一筹。

相对而言,百度始终让我个人感觉颇有些短视——也有可能是发展中不得不面临的阶段——它至今不愿意推出它的email系统,或者再宽泛点说,不愿意在用户上狠狠花一把力气。用户迁移的成本对于搜索引擎是极低的。而百度的自助式企业级服务也很单薄,而在中国,恰恰是中小企业居多的市场。虽然广告对于他们很重要,但同样的,也有其它重要的东西。

google的野心是要通吃所有,一统天下。我对它的日益警惕和批判便在于它确实找到了一条可行的路子,并在扎实且很有耐心地执行推进中。这样的商业帝国,你除了叹一口气外,也只好任由自己成为它的heavy user。但百度,呵呵,我从未在社会人文的层面警惕过它。

中国网络三巨头:百度/腾讯/阿里(sorry,三大门户一个都排不上号),一个在信息一端,一个在用户一端,一个在商务一端。如果非要进行比较说个长短出来,腾讯是最有潜质的,如果它加上点想象力的话,才是真正的“中国的Google”。

网络社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人,将日趋重要,而不是信息。

忽然想起来有一段对话要update:

彭兰老师在她的微博上说:

电视上,李彦宏说,2012年要划洋而治,太平洋西边都归百度。想起以前在博客上曾经与人讨论的一个话题 :百度和GOOGLE,你用的哪一个?更看好哪一个?为什么?欢迎讨论

我评论说:

这话有两层意思:其一、李大人不过雷池一步;其二、李大人关起门来认为绝无超越者

一篇关于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

从事新媒体及其与之相关的营销工作大概有那么两三个年头了,卸任公司职务后,我做了一个小结。既然是小结,就有一些观点以前就是有的,也有一些观点是鉴于过去身份而无法公开说的,更包括其实我并没有答案而只有问题的。这个小结被印成了铅字,可以说是我零零碎碎很多观点的合集。全文如下:

—————————- 全文的分割线 ————————————

作为一个新媒体从业者也已经两年多了,期间,或多或少也接触并参与了大大小小利用新媒体展开新式营销的案例。回顾这两年多的历程,做一个概略的小结,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利用新媒体展开的营销,大致上应该围绕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才是新媒体?

第二、展开营销的途径,与过往营销有何异同点?

第三、新媒体营销的核心关键点,或者说,迄今为止仍然需要努力的点,在哪里?

本文,将按照以上三点,展开讨论。

关于新媒体

从广告的角度来看,传统媒体包括五大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和广告牌,与之对应的新兴媒体(比如男厕所尿兜上的广告),就统统被称为“新媒体”。但事实上,如果客气一点说,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对新媒体的宽泛定义(广义?),如果严谨一点,那就根本上是误解了新媒体。

我对新媒体的定义是这样的:“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模式)的媒体形式。”

如是,就把“马路上的LED,电梯间的液晶屏,厕所里的尿兜广告” 诸如此类的东西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事实上,上述那些所谓的“新媒体”,说到底还是广告牌罢了。

我把1.0时代的网络媒体也从我论述的新媒体中排除了出去。以新浪、搜狐为代表的水平门户网站和品种繁多的垂直专业网站,我更愿意将它们视为是某种传统媒体的网络版本。因为它们依然是传统传者把控的媒体形式。核心关键在于:大比例的文本创造存在于传统媒体中,经“复制”出现在网络媒体中。

我所定义的新媒体,核心维度包括三个部分:

其一、受众。虽然,受众在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模式下也变成了“传者”。但这种传者和传统媒体上的传者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产出“原生态的内容”,而非“专业的内容”。所谓原生态的内容,就是“思想的直接反映”,中间言语的加工环节是很少的。

其二、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广泛到什么程度?几乎是零门槛。当然,这种零门槛也是相对的,至少要有会上网(或者发短信)的素质和条件罢!深入到什么程度?推到极致就是,一旦不参与了,媒体平台立刻变成零。也就是用户不贡献内容(更确切地说,是不作为),网站(或其它媒体形式)变成空壳。

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和互动(interactive)是不同的。握有话语权的传者和倾听的受者通过互动可以达成平等关系(symmetric),但新媒体可以让他们的关系重新倾斜(asymmetric),但这种倾斜却是偏向受者的。

其三、主要通过数字化。数字化的核心在于文本可以被轻易复制且散播,推动信息的传播。

“纠缠”于新媒体的定义,并非是玩玩文字游戏,或者是搞书斋型研究。厘清了新媒体的定义之后,才能明白,基于新媒体的营销工作,究竟和传统营销手法有何不同。

简单的说,一个在报社负责销售广告的客户经理,如果跳槽到一个1.0门户网站,或者一家液晶屏公司去销售广告,工作性质是没多大差别的:都是在卖位置。一个广告代理公司,代理报刊杂志广告和代理网站banner广告,操作流程和手法也是没什么区别的。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利用新媒体做的营销案例,真正成功的屈指可数,因为,太多的实际操作者,依然把它看成一种新的位置广告。

关于新营销

广义而言,营销工作就是这么一句话:如何用最少的钱来做最大的影响力。这里面有两个变量:成本(钱)和效果产出(影响力)。

先来看效果产出。

传统的营销(广告以及公关)追求的是所谓的“覆盖量”(或者叫到达率,Reach),在报刊杂志上就是发行量,在电视广播上就是收视(听)率,在网站上,便是访问量。将广告或者公关文章加载到覆盖量高的媒体上,便可以达到较多的注意。这个模式我称之为:登高一呼式的传播模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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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传播方式本质上属于宣传模式(propaganda),基本上传播路径是单向的。缺点很明显:很难探测受众看到广告后有何反应。一方面,广告代理公司递交了厚厚的媒体覆盖量报告的数字以证明这个广告被很多人看到,一方面商业公司用短期内的销量是否提升来决定这个广告是否达到了目的。但平心而论,一场营销行为和短期销量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至今并没有答案。

基于新媒体的营销模式,有没有可能在效果产出上做出一些改变?这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两年来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将propaganda向involvement(卷入度)改变。我期望借助于新媒体中的受众广泛且深入的信息发布,达到让他们卷入具体的营销活动中。比如说,利用博客所完成的话题讨论:请博客作者们就某一个话题展开讨论,从而扩大商业公司想要推广的主题或品牌的影响范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两个问题。其一,话题的选择需要非常高的巧妙性。太商业了,无法引起受众们的兴趣而参与讨论变身为传播者,而太不商业了,则广告主不愿意花钱做那些和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上。

如果说,绞尽脑汁还是能想出一些既符合广告主商业意图又能让受众接受的话题的话,那么下面一个问题就显得更为棘手。虽然Involvement对品牌方来说很有意义,但数字也一定远远小于动辄百万、千万级的Reach:比如说发动一场有1000个博客参加的话题讨论其实规模已经相当大了。这对具体负责执行营销方案且需向大老板报告的品牌经理来说是存在职业风险的。因此,Involvement目前还只能是Reach的侧翼,需要时间去一点点影响广告主大老板层级的人的理念,换句话说,就这个问题而言,时间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在实践中,我发现广告主的预算在不断地下降,但目标,至少是不变的(有些公司甚至还在调高)。于是,在效果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之前,目光,可以转投向另外一个变量:如何降低营销成本。

在这个领域,新媒体的确是有优势的。在很多新媒体平台上,受众其实并非只是匆匆浏览。即使在传统的BBS上,长期潜水者固然有之,但喜好发贴回帖的也大有人在。只要受众参与,适当引导,的确可以让原来只能在门户首页做上一个星期的banner广告的预算,在这里获得更大的点击量。

事实上,一个广告其核心关键并不在于预算多少,而是在于单价多少。换而言之,100万预算也好10万预算也好,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100万,买到了什么?如果的确买到了一个东西,请问单价几何?

这就是CPM(单位展示费用)、CPC(单位点击费用)、CPS(单位销售效果费用)等一系列指标的由来。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预算多少是没有意义的,但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单价所获得的效果则是相对有意义的。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广告主并没有太过清晰或严格的预算,如果一个广告是以严苛的CPS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广告的预算确然可以说是无穷大:每销售一笔我就给你一份广告钱,那么自然销售越多广告预算就越大。销售能够无穷上升,广告主干嘛不无穷上升广告投入?

单位成本考量,是一套经过反复打磨的指标,并已深入人心。换句话说,营销人员(例如广告公司的客户执行)已经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来说服广告主接受这样的测量标准。故而,从实际商业角度考虑,与其去拼命教育客户修改早已接受的测量方法,还不如在既定的测量方法下做一些新的努力。

比如说,具体执行任务是推广一个minisite,或者广告主的官网。客户预算假定100万。客户的目标是:获取500万访问量。也就是说,CPM客户能够接受0.2元。

在早些年的网络营销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banner投放的方法,比如在门户网站首页花钱买个巨幅广告,或者在受众契合的垂直网站上做一些文字链投放,当然也包括在搜索引擎购买一些关键字。然后…然后就坐等这些广告引发的点击吧!大致上,1000个广告所在的页面的访问能够引发1次广告点击。

如果能够考虑到新媒体的营销手法,我们的确可以尝试将这个CPM降下来。比如利用IM工具或者BLOG的病毒式口碑传播,那么,经由人和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投入了。一个好的创意,的确可以让人自发地帮你传播这件事而无需投入。又或者,设计一个很搞笑的视频,让网友自发地将这个视频转帖到任何一个可以转帖的地方去,同样无需什么成本。

一旦能够帮助客户将花费降低下来,的确也可以接到单子。不过,这个努力并非没有弱点,在后文中,我会提及。

在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主要是三类角色: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和新媒体平台——这是传统的营销模式一脉相承下来的,所谓“甲方、乙方和丙方”。但就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上,我个人现在的看法是:广告主完全可以摆脱乙方和丙方,并且,某种程度上,后两者并不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新媒体也可被称为社会化媒体,平台核心在于“关系”,即用户和平台的关系,以及,用户和用户的关系。一度是新媒体营销领域中的大热门:口碑营销,就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所造就的。商业公司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很好地建立起它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而这一点,在过往的营销行为中,其实是很薄弱的。

在组织和大众的交流中(这种交流包括广告、公关、直销等一系列所谓整合营销传播的手法),一端是虚拟的人——商业组织(组织并不是一个人,品牌在大多数时候缺少人性的元素),另外一端则更含混:一群无法辨识的大众。所谓信息交流就是在这两端进行着,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被称为单向传播(从冷冰冰的组织到面容模糊的大众)的流动。这种没有信任基础且又是单向的传播,势必造成沟通不畅:企业说企业的,大众做大众自己的。这个局面丝毫没有奇怪之处,有“比尔盖茨一号广播小喇叭”之称的著名博客罗伯特•斯考伯在他的《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写道: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与文章开篇就提到的五大广告媒体所不同的是,新媒体平台可以让商业公司直接和受众建立一个双向沟通的渠道(比如罗伯特•斯考伯就利用博客和受众对话,从而为微软声誉的改变做出了贡献)。近来还有dell公司宣称,利用twitter平台,它多出了200万美金的生意。不过,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广告代理公司的影子,也很少看到新媒体平台的实际参与。这个道理很简单:当潜在消费者需要沟通的时候,他们的目标一定是公司本身,而不是什么第三方。而第三方,鉴于他们对广告主的品牌、产品、服务的了解一定相对微弱,也根本无法“代理”广告主和消费者沟通。

未来的路

对于一种新的营销方式而言,重中之重的问题始终是测量问题。营销行为本身是一种必须被量化的行为。

我前文已经提及了一些测量方法,比如说测量“卷入度”,或者抛开卷入度,使用原来的测量方法reach,但却利用新媒体的口耳传播的特性将reach的量增加。

后一类测量的方法(一种取巧式的折中),其实和创意大有关系。一个好的创意,的确能够引发口耳传播,比如营销上很成功的王老吉推广,以及新近刚刚获得广告大奖的澳大利亚大堡礁推广。几乎可以这样说,创意决定了新营销所引发的链式传播的链条到底有多长。但同样的问题也来了,那就是创意是很难复制的。

对于商业而言,简单易复制是赚钱的不二法门,不具复制性,就很难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复制性是很强的,比如FMCG一直所使用的三板斧营销手法:电视广告轰炸、渠道(超市)铺货、折扣销售。这些经过锤炼并被证明为有效的模式,是具有很强的复制性的。而至于广告创意本身,大概中国的读者都应该知道,有些毫无创意的广告,也的确能够帮助广告主完成营销行为,比如脑白金。

但正如我前面说的,在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中,创意到了核心发动机的位置。对于一个品牌主而言,可能一年大型的campaign不过1-2次,创意的频率还不那么高,那么,对于职业做营销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想靠广告模式赚钱的新媒体平台而言,创意的频率就异乎寻常的高了:几乎每个月都必须拿出一个从未有过的创意来——更要命的是,很多创意还要被甲方给枪毙掉而束之高阁。

这就是新媒体营销最令人感到tough的地方,一个策划者(或者策划团队),不仅要懂得营销的基本手法和商业程序,还需要很了解网络受众的心态和习惯,更需要源源不断地提供出各种创意。一招鲜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过,反过来看,人的重要性也在提升。如果说模式成型简单复制即可的话,人的重要性是低于程序的重要性的。但正因为创意的重要,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人的智慧,才真正变成了关键所在。

难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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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既然是印成铅字的,自然不会是问答体,呵呵

杀毒软件 免费的!

问:机器里什么杀毒软件?
答:avast!,正版免费的。有一阵子还裸奔

问:windows免费杀毒不装?你系统盗版吧!
答:扯淡,笔记本电脑系统盗版可能性相对台式机低

问:台式机为什么盗版率高?
答:台式机用户可组装度高,比山寨还山寨

问:windows免费杀毒意欲何为?
答:说是招安盗版系统用户,大棒用过了,现在要用萝卜了。不过,这个不见得是主要目的

问:主要目的是?
答:卡位。云计算的google有实力搞这个的,而且符合“搜索”这个专注。病毒库也是要搜索的嘛

问:你的意思是google逼的?
答: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插手应用,微软需要服从趋势,且杀毒软件可以为“标准”提供有力支持。

问:杀毒软件们是不是要面对Netscape一样的命运?
答:不会象Netsacpe那样死得那么快。

问:那是为何?
答:悖进悖出

问:360周氏说微软免费不彻底?
答:他随便说说,你还当真?

问:你也随便说说的吧?
答:孺子可教

2.0的沟通

问:有一个很有名的书评网站昨儿个开始挂了?
答:到现在为止,还是一抽一抽的

问:被维护还是被攻击?
答:不知,不过看上去像是后者

问:阿北新浪围脖可有更新?
答:至少到现在,没有

问:网站挂了算不算危机?
答:当然算

问:危机管理的要点是?
答:1、危机要在24小时之内和利益相关人做沟通(2.0)或者做告知(1.0);2、告知事实(注意,不是真相)

问:2.0的阿北看来处理危机连1.0都够不上
答:好像是的

问:如果你是阿北,会怎么做?
答:不知道

问:为什么?
答:不要说真相,也许,连事实都说不出口

暗战 潜伏

问:曹国伟十年新浪 居然整了1.8亿美金?
答:傻冒,人是一个团队好伐,又不是他一个人

问:一个团队也弄了那么多钱?
答:还是傻冒,MBO不见得就得自己掏钱

问:曹国伟和郭广昌是校友吧?
答:好像都是复旦一脉吧,不过后者比前者混得好,手里有100亿现金,100亿授信额度,当然,人民币单位

问:曹国伟和江南春是邻居?
答:江湖传说是的

问:前阵子分众是不是又圈钱了?
答:向江南春增发7500万股普通股,差不多1.5亿美刀吧

问:搞广告真有钱啊
答:人都说了,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

问:新浪还算是媒体公司吧?
答:娱乐公司。不过,媒体也好娱乐也好,核心还是广告销售。

问:google是搜索引擎公司?
答:伟大的google广告万岁!

问:新浪终于有了主心骨了?
答:我们真是有皇帝情结,以为搜狐有张朝阳,网易有丁磊,阿里有马云,腾讯有马化腾才是最佳的模式。而新浪只有董事会,那就是没有未来。

问:柳云龙和孙红雷哪个更棒一些?
答:其实差不多,柳云龙输在暗战演太多,搞得江郎才尽。孙红雷要真拍潜伏电影版,怕是要成就他的人生滑铁卢

问:洪波很开心看到分众撤退了,新浪不会成为广告销售公司了吧?
答:到了这个年纪,还有童真是好事

新浪的新闻

曹国伟入职新浪的第十个纪念日,可以说是如愿以偿:他和他的团队通过MBO,从今天开始,正式成为新浪的第一大股东。

不晓得当年的那位新浪奠基人,今天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做何想?

今天的新浪,和他那个时代的新浪,虽然都还是门户,但已经距离很远了。我有一天和一位新浪的频道主编戏言:新浪将会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娱乐经纪公司。这话一出口,脑子转了转,发现还真不会是玩笑。

近期的第一财经周刊说到陶喆的例子,说他如何如何借助百度来推广。今天的歌星们,靠卖碟是卖不出富翁,百度的MP3实在是太牛了。艺人们没必要和百度怄气,扛不过百度,我曲线发财总行吧。借助知名度,明星可以从广告这个行当大把捞银子。而知名度的根本在于粉丝群,新浪么,恰恰能够提供庞大的粉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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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张图来自新浪刚刚推出的微博的某个用户的页面,呵呵,用户……哪个用户有这么强的力量,几乎是废话的话可以转发评论那么多次?

这是春哥教教主的微博页面。

这就是粉丝的力量。

有时候我在想,一个很平凡的人,新浪只要愿意,就可以把ta包装成一个极其耀眼的明星,这个故事不是没有逻辑的。哥哥的一部电影《金枝玉叶》说的是娱乐圈中经纪人的神奇,而新浪,本事比哥哥大多了。

这样一个娱乐经纪巨头,不晓得当年挥汗如雨沉溺于0和1代码的前ceo,今天看到,又做何想?

优酷搜狐打官司

消息说,优酷已经正式起诉搜狐,说后者盗它的版。而搜狐也宣称要通过起诉广告商来打击前者。口水战升级为公堂见,互联网行业最新的一个重大趋势。

这起官司最后大概率的结果是和解,从法律角度讲,波澜不惊的小官司。但对行业来说,有几个信号显露出来:

其一、视频网站,包括门户的视频频道,已经由“捍卫版权”这个角度正式宣布他们走的都是HULU的道路,而不是youtube的分享道路。法理上讲网络电视台是不严谨的,但制作流程也好收益方式也好,是极其标准的电视台模式。

借口为网友上传这块遮羞布已经被彻底扯掉。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这就一定会引起冲突。在指责对方的同时,没有一家敢公开说:我的网友上传是正宗的网友上传。更多的则是,控诉对手不劳而获,轻轻松松地就把自己“制”的东西拿去“播”了。

其实HULU的道路不好走,视频不像一篇文章,制作的专业性要求和资金投入要求远比写文章高。是故制作人不像作者,会轻易放过别人盗自己的版(这里的盗版并不是未经许可便播放,还包括播放要讲究地方和观看者。你看看任何一部影碟前的版权声明就明白了)。这不搞的HULU都只好高挂免战牌:非美国IP不得看。

其二、版权官司的背后一定是利益,不是什么正义。事情激化到这一步,可见背后的利益争夺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视频网站历来是风口浪尖的舆论中心,无论是优酷还是搜狐,已经不需要靠一场口水战来获取知名度了。这是纯粹的利益之争:广告。

网上有篇文章对这个广告争夺的分析颇有些入木三分,可以点击这里去围观。

网络江湖的有趣之处便在于它能够充分反映出中国人的“狡黠”的特质。道理有三:1、利益极大,有足够的动力发挥各种聪明才智;2、还算透明,所以我们都能知道;3、进出门槛低,是个人就能拉起三四个人七八条枪自封CEO大人。

最后一个道理大约是,象我这样喜欢一旁评头论足的人,大概还不少。

顺大便要说的是,商业官司就是商业利益,两边其实都无可厚非。想评论两边都不是好鸟的,免了。

大家都不容易。

888

一上MSN,就有朋友提醒我:

本独立blog寿命
建立于公元2007年4月13日 已存活 888 天

八百八十八天,好数字啊,该写点什么。

其实,写blog也有年头了,第一篇blog应该是在2005年写的,那时候用的是一个oblog系统搭建的小型BSP(这个BSP已经不复存在)。07年开始正式使用独立Blog程序。有人把独立Blog比做“别墅”,是有些道理的。相对于托管在BSP上的Blog那种公寓式的群居生活,独立Blog有时候的确玩的就是“寂寞”。别墅嘛,气派是应有之意,寂寞也是应有之意。

Blog作为一种网站形式,尽管心不甘情不愿,的确过时了。这种过时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不再是舆论的中心话题。现在探讨twitter和facebook的东西远远超过探讨blog的,我估计现在出本关于blog的书,都没什么人去买来看。事实上,关于blog的书,中文的,本来就很少(文章倒是一堆一堆的)。

其二、投融资领域里已经对Blog丧失兴趣。比如你打算现在做一个以blog为核心的网站(也许是BSP的变形),估计很难融到资。清华博士创建的那个BSP萧条后,为投融资树立了一个反面的榜样:不要玩这个。

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个“过时”的玩意儿,普及率却还在上升,只是曲线不再那么陡峭了。我给前后两届学生上过网络传播学的课,照例都是在课前做了一份小调查。关于你是否拥有blog并尚在写作,后一届学生的比例高于前一届。而至于SNS里的日志功能,twitter式的微博功能,尚可以算成是Blog的一种变形版本。如果把这种版本也算上的话,blog,这个在互联网上拥有自己的一个言论领地的东东,它的普及率的确仍在上升。

然而,正如传播环境学派所一贯主张的,媒介技术本身就是带有意识形态偏见的。blog和twitter从技术内核来说似乎差不多,但形式却决定了它们的确是两种玩意儿。blog对文字把控力和原创力的要求,制约了它内容的广为传播。而正如舍基在《未来是湿的》里说的:

残忍的是 越来越有价值的不是信息 而是注意力

文前提到的那位朋友说,在这么吉祥的日子里有如此重大的发现,可有什么好处否?

呵呵,有啊,赏钢笔一打。

李开复离职

李开复宣布了自己离开谷歌中国的决定,这是一条可以上门户首页的大新闻。

我无意评价李开复这四年来对谷歌的贡献,也无意评价这四年来谷歌的成就,我总觉得,这种事儿,必须再过上个几年才能断言。评价一个组织高级管理者的工作,不是眼门前能下判断的事。我依稀记得曾经有一个记者采访一位卸任CEO,如何评价自己任内的工作,他的答复是:看三年后的股价吧。

keso说,他曾经建议李开复谋求一个大学校长的职位,后者半开玩笑式地否决了这个提议。我对keso的这个建议很认同。李开复是一个喜欢布道的人。而也正是这样一种秉性,他很难在一个职业经理人的位置上长久地做下去。

我过去曾经说过,公司其实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经济性组织。从公司真正的掌门人开始,就是教主/主教/神父/教士这么一个结构。成功的公司有它自己的“道”,所谓公司文化,每一阶的管理者都有担当布道的责任。但是,这个道,是掌门人钦定的,不是管理者定的,哪怕你是高级管理者。

google当然是一个很庞大的帝国,不过这个帝国还只有一代。创业者没有离去也不曾死亡,故而对于要布的道,创始人的影响几乎是决定性的。在很多时候,李开复想布的道,应该和组织的诉求相吻合,但同样有些时候,未必match,甚至,还有当事人发自内心且不足以于外人道的痛苦和无奈。如果一个管理者对布道这件事不是太过热情的话,那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如果天性就有那么点教育家的意思的话,这种痛苦和无奈是成立的。

google高层,对于李开复的布道热情,以及他具象化了的开复学习网,是怎样的一个真实态度,外人是很难评论的。但李开复对于他在谷歌中国的位置的态度,却是可以琢磨的。一个布道者,当然希望将自己的所有观点看法思考,不遗余力地在任何一个场合传播出去,但职业经理人这五个字,未尝不是一种枷锁。

如果google已历三代,或者百年公司,再或者谷歌中国已经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李开复也许会延长这个辞职的决定。但显然事实不是这样的,于是,李氏离去。

性格使然。

update:同样的事其实也很多,试举例:老罗之与新东方,洪波之与千橡,其实和功高震主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一大票粉丝的人总有些喜欢自由自在的意思。

水平概念 vs. 垂直专业

先小小普及一下,什么是水平,什么是垂直。水平类网站一般以门户为代表,讲的是个规模,面向的受众可以用8-80岁来形容,大抵就是shopping mall的意思。垂直网站则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讲的是个区隔,面向的受众一般是某个类别的,很有些体育用品专卖店之类的意思。

水平网站的商业基石在于规模,没有大规模这种网站根本立不了足。规模有两种途径生成:其一慢慢攒出来的,其二则是钱烧出来的。国内很少有水平网站是自己慢慢攒出来的(至少我没听说过),基本上都是重金杀入,在短时间里生生地烧出一个规模来。

为什么要靠钱去烧呢?因为水平网站讲的是个概念,而概念这个东西,是会过时的。

比如说,你今天发愿要搞个门户性质的网站,堆一堆新闻上去。我想,即使红杉或IDG的大老板是你兄弟,你也很难融到资。道理就是新闻门户类网站,作为概念,已经过时了。没有资本的支持,水平网站很难做起来。因为这种类型的网站的成本收入曲线是很有些怪异的:break even前,大大的亏损缺口,break even后,收入一下子就爆发(理论上是这样)。

早期除了今天我们所知的三大门户,还有些门户,比如人人,比如脉搏,一口气没接上来,就翘辫子了。

所以,网络世界中,所谓“快鱼吃慢鱼”,我以为,指的是水平类网站。一旦概念过时,手上又没及时融到足够的资,或者钱花得太快,寿终正寝就不远矣。

当一个概念突然火爆起来后(一般的标志是美国有一个网站获得巨额融资),我们就会发现大量同类网站在国内出现,时间一久,所谓大浪淘沙,大部分网站偃旗息鼓。是这些站长经营乏术么?或可这么说,但我以为,根子上是融资乏术。视频网站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想想今天两大视频网站的老板就明白了。

相比水平网站暴发户式的路径(只是个形容词,没什么太大的贬义成分),垂直类网站就可以慢慢磨,垂直得越窄,磨的时间可能也就越长。因为做了受众区隔,这个规模起来得就比较慢。

垂直网站,在我看来,是没有什么过时不过时的。比如说,我今天要搞一个专门针对运动自行车的网站,我可以利用很多工具,比如新闻中心,比如sns,比如微博,没关系,慢慢来,受众的小规模化使得网站的成本不会太高,有几十万天使资金,可以玩上好几年。

是故,两次互联网热潮都是这样,一开始水平当道,因为那个时候资金充裕,VC满地走,热潮慢慢消退的时候,垂直出现,钱少了,玩概念的自然就不好混了。

特别在这里,由于新浪腾讯这两个喜欢创新式模仿(或可叫模仿式创新?)的大水平在,玩水平网站的,的确很容易被灭掉。但玩受众区分的垂直类,就不太容易了。因为水平讲究的规模恰恰是他们最有力的地方。

最后顺大便说一下,所谓专注,我以为不是专注某种功能或工具,而是专注某种受众。

新浪微博:醉翁之意

新浪推微博了(类twitter服务)。

我没有去试用过,因为无法同步twitter(或者说,要通过很麻烦的方法才能做到),我就没什么太多使用的兴趣。所以,对新浪微博功能层面上,我没有评论的资格。但它的意图,总是可以在旁边说三道四一下的。

和很多大型网站一样,新浪是一个贩卖注意力的企业,这个注意力由浏览者来提供。但浏览者的缺点在于注意力提供可能不够持续。一条新闻,作为浏览者,我可以选择去新浪看,也可以选择去搜狐看。如果普天下的ICP都是由浏览者提供注意力的模式的话,新浪是绝对不用担心的。

博客出现以后,新浪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好的获得内容的机会。长期以来,依靠传统媒体供稿的方式在内容上出现了井喷。是故,无论是博客,还是后来的新浪视频,在传播上,做的都是信息发送者的一端。用户创造内容的方式,使得新浪在内容上脱胎换骨,有了极大的质上的飞跃。

然而,传播的另一端:信息接收者,新浪并没有太大的改观。浏览者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名博的fans们基本上对于新浪所提供的其它内容视而不见,而津津乐道于这位名人昨天晚上吃了什么。

新浪的威胁来自于以开心为代表的SNS。网上传言说,一个新浪的明星博客,在开心网上没几天就聚集起比新浪大得多的影响力。这让新浪艳羡之余也深感焦虑。

SNS在传播模式上是兼顾两头的。博客的看客也就是个看客,再度传播博客的内容的机会,比SNS来得小。虽然说博客解放了用户,让每个人都有可能创造内容,但博客只是让每个人可能成为信息源,而成为信息转送者,收效甚微。

于是,搜狐出手了。搜狐搞得是白社会,直接切入SNS。它一改过往关心内容的方式,加入了关心“人”这个形态。因为浏览者再传播信息的可能性远比“人”来得小。

放在新浪面前的是,究竟实施跟随战略大搞SNS呢,还是另辟蹊径?两家网站关于门户第一已经争得不可开交,自尊心以及外界影响力使得新浪很难再亦步亦趋地随搜狐而起舞。要知道,当年博客可是搜狐跟着新浪走的:所以一提起今天的名人博客,大家都说新浪,事实上,搜狐也搞了不少。

新浪选择的是微博。

我见过有blogger评论新浪的微博,说离twitter太远,还写了一篇很无厘头的日志。但说实在话,新浪要的是持续的注意力,至于究竟用什么工具,那是第二位的问题。博客有原教旨主义,微博似乎也有。个人倾向不妨,但企业大可不必。

所以,我的结论是:新浪微博,是面对搜狐白社会的产物,大家殊途同归,都开始做“人”的文章了。

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

plugins利用WORDPRESS之类的架博程序独立建立一个blog,不仅要面对可能有的信息孤岛,而且还需要处理一堆技术问题。但是,也正是这种DIY的乐趣,使得独立博客有着它自身很独特的魅力。我这个Blog利用WP架设,到现在已经将近900天了。WP背后的模板资源和插件资源是极其庞大的,可以弄出很多花样来。

自从柠檬给我做了这块模板之后,我就没有换过。早期我开博的时候,喜欢经常换模板,但随着日子久了,也就越来越没有这个兴致。但对于插件的摆弄,我从来就没有停过。有一位刚刚架设独立博客的网友曾经问我都用了哪些插件,我也很愿意就我的插件使用做一个分享。

右图,是我的控制台中插件部分(启用部分,共47个),点击后可以看大图。我这里做逐一的说明:

(以下插件,大部分在http://wordpress.org/extend/plugins/输入插件名可找到,我就不一一部署超链接了。)

(更多…)

推荐几个网站

最近在网上晃悠,发现几个很不错的网站,推荐给读者诸君:

pdffxp

www.pdfxp.com,一个专门用来搜索PDF文件的搜索引擎,说白了,也就是找电子书。

logo_pdftoword_beta2

http://www.pdftoword.com/,号称最强悍的将PDF文档转换为DOC文档的线上工具,我试过,对中文支持还算不错。提交PDF文档后,它会将DOC文档email到你指定的邮箱里。http://www.pdftoexcelonline.com/,这是它配套的一个网站,将PDF转为XLS,我想,这个大概用处就不是太多了。

wakoopa

http://wakoopa.com/,这个网站很有意思,它提供一个客户端,安装后它会监控你使用电脑软件以及网站的情况,并告诉你使用的分布。这些信息传到网上,你可以和别人分享,换而言之,你就可以通过别人的使用情况来获知这个世界又有什么软件(或者网站服务)流行了。这个网站的另外一个副产品就是猛醒你:游戏玩太多了啊。我就是使用了这个服务猛然发现前一阵子沉迷于alien shooter太久了,狠狠心,卸载了事。

这是我的wakoopa:http://wakoopa.com/ittalks

lanoo

http://www.lanoo.cc/,这个古怪的名字的背后是一个聚焦于书评的微博客,应该刚上线不久,很多配套功能都没有做好,但这个idea很有趣。从商业角度而言,我不想发表过多的评论,不过,就我个人使用角度讲,我想,我应该是它的heavy user。

这是我的蓝弩:http://www.lanoo.cc/ittalks,可以看到,我最近在读《未来是湿的》,极好的一本书。我在twitter上说,打算订购一打四处送人,立刻就有个follower说:哥,我在四处。哈哈

读书:网络江湖三十六计

网络江湖三十六计 学校搞教学改革,重新拟定了一些课程,其中有一门课叫“新媒体及其实务”,不胜荣幸地接到了这个差事。按照惯例,就需要写教学大纲,大纲后面还要附上教材和参考书目。我毫不犹豫地将此书列为了参考书目中(呵呵,做教材实在不合适),尽管这本书的书名显得不那么有学院派气息。

我个人是一个对历史很感兴趣的人,小时候还做过历史课代表。其实,所谓“阳光底下无新事”,指的就是历史总能帮助到我们去掌握未来。修习中国新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互联网,不知道一点中国互联网史是不行的。在这二十多年的历史中,商业,又是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可以这么说,互联网压根就是钱堆出来的。

选择这本书有两条理由。

其一、简单。这是一本读起来毫不费力的书,如果你坐得住,大概半天时间就够了。花上半天时间,就能够对中国互联网上最重要的几家公司和它们的掌门人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更重要的是,这些掌门人及其公司并非是“真空”创业,故而,掌门人之间的恩怨情仇,有时候会引导出看上去扑朔迷离但实际上顺理成章的结果。这就是先草草通读这本书的好处。

对于学生而言,我是不太主张都一窝蜂看理论书籍的(必要的几本还是应该的),如果学生们在蹲坑的时候能够“脚踏黄河两岸手拿机密文件”,也不枉一个“爽”字了。

其二、有思想。两位作者中的王晶我是见过的,也聊过天,一个知性女子。另外一个,则久仰大名,想来是这本书的主要作者。两位应该都算是媒体从业人士。这个媒体从业人士写东西,能够提供极广的视野,因为ta手里素材足够多。够广的视野,有时候就会爆出思想的火花。书生虽然没有实际做过什么实业,但这和吃猪肉一个道理:没吃过还没见过跑的么?

人人都说“互联网江湖”,有趣的是,这个江湖虽然有些混乱,但总还比较透明。城头变幻大王旗的背后,是一连串的逻辑问题。这本书的力量之点就在于揭示这些逻辑关系: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到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乃至模式和模式之间的关系。

今天的学生早熟得很,我觉得他们是有这种欲望尽快知道四年后面临的江湖究竟是什么的。也许,他们未必会一定在互联网江湖中建功立业,但如果不是致力于在学界发展而在商界奋斗,这些逻辑,是应该知道的。

如果要说缺点的话,就是这三十六计了,也许作者是想让这本描述江湖的书更显得江湖一些,但的确有些牵强附会。这个框架套上去,会施展不出手脚,也搞得我把此书列入国家985一本二年级学生修课必读参考书目时平添了几分顾虑,哈哈。

另外还有一本《沸腾十五年》,作者是网络老江湖林军写的。也是本不错的书,但我不得不实言说一句,书名是林军的看上去深刻,但书的内容,还是这本为佳了。

扯开说一句,我一直很盼望能读到这样一本书:互联网江湖背后的VC江湖,不晓得哪位人士可以努力一下,我以为是会足够畅销的。

网络主导权之争

先注意一点,我这里谈的网络是network,而不是internet。有一个名词叫“三网合一”,也就是把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合在一起。不过,严格意义上说,互联网并非是一个单独的网络,它是嫁接在广电或者电信之上的网络之一。而且,事实上,相对于广电网和电信网,互联网是一个很小的网络,网络受众比起电视机用户和电话用户而言,那真是微不足道的。

沸沸扬扬一直讨论了经月的×坝事件,随着最近的A部部长表态,基本上可以视为告一段落了,政府在这里可以说是做了一个事实上的让步。而让步的理由,媒介有媒介的难处,就不必太当回事了。但是,联系前前后后的新闻,或可看出一些端倪来。

三网合一已经注定是未来的趋势,这不是哪个人或者哪个利益集团或者哪个政府部门可以对抗的。然而,这个国家以前是禁止三网合一的,或者说,是给广电网和电信网做了政策上的栅栏的。既然要符合趋势,那就必然地会迈向三网合一。不过,有一个问题非常非常非常关键:合一是趋势,那么,谁来合呢?或者说,谁主导这个趋势?

电信网上是A部,广电网上是B部。但就建党建国以来的惯例是,A部管基础建设,B部管意识形态。或者说,A部负责造路和维护路,B部则侧重于哪种车可以在这个路上跑。在三网合一不推进之前,A部和B部基本上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

然而,时代终于演进到,A部和B部该切磋一下了。

A部的特长在于技术的打造,可以说,是工程师主导的部门。技术就其本身而言,是中立的,所以,A部以前甚少插手意识形态方面的管理。可网络之大,足可以影响到人的方方面面,意识形态的管控,显然是高于技术管理的。A部推动×坝,最重要的考虑是这里,不是什么技术问题。从一些发布出来的新闻来看,他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焦虑,是跃然于纸上的:在意识形态的管控上不能有所作为的话,想成为三网合一的主导者是绝无可能的。

×坝的退让的配套新闻是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出现,以及B部最近就互联网电视的禁令。前一个新闻殊可玩味的地方是,其实A部主导的IPTV早就在4年之前推出了,而后一个新闻,则为NGB打了一个侧翼的掩护和支持。而这两条新闻出现的时机,恰恰是×坝面临最尴尬的时刻。

A部是一个历史上变化多次的部门了,如果没记错的话,光名字就改过三回。和B部相比,它的定位始终比较模糊。三网合一已经山雨欲来,但我感知到的是,B部较A部,更有可能是这个趋势的主导者。或者这么说,意识形态,远远在技术基础之上。

也许,未来这个国家会有一个类似大洋彼岸那个国度的FCC机构,但即使有这个机构,机构的主导人依然是对意识形态负责。

这就是国情,就是太平洋两边两个国家最大的不同。

土豆天使

应好友小七的邀请,上周末以“知名博客”的身份去友情参与了一把选美。呵呵,当然不是去做选手,而是去做评委。这是土豆网举办的“土豆天使”,周六周日连续两场(分别是独特魅力,点击后可看视频),朋友们都说俺大饱眼福的说。

先来说说土豆网。

有一点比较明确的是,中国的视频网站走的是Hulu的道路,而不是youtube的模式。我在参与这次活动后,这种感觉更明显了。连续两天的节目录制,可以这么说,除了最后没有拿到电视台播放以外,其它方面和电视台没有任何区别。我甚至觉得,整档节目的风格都有着台湾腔的味道,连导演和我们说话的调调(更不用说那两位主持人,看了视频你就知道),都会让我想起海峡对面的那帮电视制作人。

不过,事实上,电视台最主要的模式是“制播分离”,也就是电视台只管播放,不管制作节目的。这个模式又分为英美两种流派,前者基本不介入制作,后者则会在资本层面上介入制作。大体来说,实践证明,美国套路更容易生产出大众化的节目,而英国套路则比较容易阳春白雪一些。但无论如何,电视台还是播放为主的。

电视台,特别是大台(比如央视或者卫视),他们的强势圈内人都知道,圈外人则或多或少也有耳闻。强势是因为他们有权:影响力。大面积的受众覆盖,使得这些台不做节目也可以坐享节目收入分成,甚至还可以收取一些播出费(也就是节目要倒贴着才能上电视)。

但如果仅仅是大面积的受众覆盖就能产生影响力的话,土豆和它的竞争者们应该不缺这个:都是高流量的主。但为什么还要辛辛苦苦地自己做节目呢?道理却不在流量上,而在:稀缺。

电视台握有的稀缺资源就是频率,这个东东是国家管制的。你可以变着法绕着弯地办本杂志,但想要搞个电视台,没有通天的本事根本不用考虑。而作为视频网站,事实上的稀缺资源他们并没有。

在视频网站的竞争中,流量的高低其实都是表象,真正的核心关键是牌照。是的,视频网站争夺的是牌照。基本上现在的套路是流量搞大,也就很知名,最终靠这个知名度去获取牌照,上一轮的视频网站的牌照授予就是这么干的。然后,这种做法并不能使得自己获得一张别人没有的牌照,由此,这个钱,也真得会赚得很辛苦。

唠唠叨叨说了土豆的事,根据主办方要求,总要说说这场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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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场比赛的主题是“独特”,走的是cosplay的路子,希望美女们去扮演一个角色,显出独特的一面。都是80或90的女生,于是走的道路其实都差不多:扮可爱。

然而,我以为,现在的女生对可爱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她们以为傻里傻气地就叫可爱,这一点在第一组“蜡笔小新”中特别明显。事实上,蜡笔小新是有些大智若愚的,傻傻的样子背后,是把几个大人玩得团团转。

在所有的组合中,我个人是相当欣赏一组“王子与公主”的组合的。扮演者是陈昕(公主)和周馥涵(王子)。这个世道,长得漂亮的女孩子满大街都是,但有脑子的女孩子真得不多。

一出场,公主误食有毒苹果昏倒,王子施展浑身解数而不果。无奈之下,取出芙蓉姐姐照片一张,公主呕吐而醒(这一段已经很搞笑,但我看的时候是有些觉得拿别人开心的)。醒后公主大怒,厉声质问:你怎么会有别的女人的照片!(这个包袱之巧妙,不得不击节赞叹)。

剧情是很有些小聪明的,cosplay也很讨巧,因为她们并不象其他组合那样去扮演一些为人所熟知的角色,而是王子与公主。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王子与公主,但这种知道是属于“所指”层面的,至于本身能指,则有些含糊不清。故而这种角色的扮演最容易打动人,就如同这样一句俗语:画鬼易,画牛马难。

对于今天的女孩子而言,这一份智慧是很独特的,不得不承认,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她们的扮演本身并不到位,由于缺了一份与生俱来的高贵气,使得我评价她们说:一组侍卫和女伴的组合。

第二场比赛的主题则是“魅力”,主办方未能免俗,要求美女们泳装出场,唯一不同的是,她们要以泳装广告模特的身份来拍摄一段小广告。大部分平平而已,说实话,表演的斧凿迹象太明显。

还是周陈组合,再一次让我有些惊讶了,陈昕居然拒绝穿泳装,一身短打就现身了。我知道这种行为本身就意味着退赛。对于一个选美活动而言,之后就是经纪公司签约冠军,而一个不肯配合的选手,淘汰是无疑的。

陈昕的理由是她从小学的是古典音乐,性格保守,加之年龄只有19(90后啊),实在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现场我就问她,参赛前知道要穿泳装么?答曰否。我给了她很高的评价:懂得坚持。

做人,总有些底线。也许她的底线是高了些,但我的确很欣赏这份不惜代价的坚持。由此一例,也坐实了我对整个90后一代的判断:他们很自我。发展得不好是会显得自私,但发展得好,未尝不是一种民族幸事:数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

而周馥涵的这份包容也让我很赞叹,也许她做了很多努力,但没有说服搭档之后,依然组队上场。如果说这里可能还有些牵强的话,那么,在最后一场群舞中,周氏对队友的出错,是带着快乐的心态不断地去帮助队友弥补。这是一个很阳光很积极的女孩子,或者用两场的主题来说:独特而有魅力。

一场土豆天使的角逐,的确有人白长着一张美丽的face但实则空洞无物,但却也不乏,让人击节的女孩。在这个选美的舞台上,有些人的结局注定是悲观的,但在她的整个人生舞台上,我以为,前途一片光明。

垂直开始了

最近facebook收购了friendfeed,业内大多数人认为是为了和twitter竞争,facebook也的确是收购twitter未果,说它转而求friendfeed也符合逻辑。但我想,这算是这一轮web2.0第一阶段的最后高潮,即将到来的,将是第二阶段。

先回顾点历史。

第一次网络泡沫破灭之前,应该大体上分为两段。浮在面上的,自然是新浪搜狐网易之类的水平门户(那个时候还真没百度腾讯什么事,至于阿里巴巴也是概念叫得更多些),而在底下的,则是各种垂直类网站,比如财经一项,就是很热门的垂直网站,因为那个时候中国股市极热。

垂直类网站讲得是个受众区分,做法上则比水平类门户更展得开一些(做深不做深,更有看法)。比如说,一直到今天,和讯的财经大概公认比新浪的财经更强些,而东方财富网凭借股吧也是草根金融的翘楚。垂直类网站做起来,不是水平大站能够轻易干掉的,因为它受众能区隔,使得更容易吸引这一行的广告主,比什么“高端人群”、“office白领”听上去靠谱多了。

web2.0起手走的是应用路线,刚开始很难听说专门面向某种人群的web2.0网站,从blog到sns,从视频到微博,走的都是面向“8-80岁”人群的路线。这也不奇怪,历史上第一轮互联网热的时候,也是从“8-80”人群开始的:因为大家一开始都是跑马圈地,抢了地盘再说。

说web2.0没有商业模式,这句话是比较“水”的,或者说,没说到要害中。商业模式无非就是两项,要不就是把服务直接卖给用户收钱,要不就是利用免费服务吸引用户然后把用户卖给客户收钱。第一条路大部分情况下是走不通的,那么,第二条路呢?

走第二条路,得具备两个条件(之一就行了)

其一、规模够大,做到被广告主公认的该类型中的no.1,而且,这个类型广告主认为广告还是有效果的。这条路其实和门户差不多,面对的竞争者不仅仅是曾经的互联网巨头,还有其它同类型的网站,说实话,杀出来的,到今天为止,不敢说“有”这个字。不过,我相信,会有的,虽然真得不多。

其二、受众足够细分,而且得到广告主确信这个网站的确是这些受众。

其实,起手就做一个细分市场的web2.0是行不通的,因为概念还不够普及,还不够有足够多的人来使用某种新的应用,自然更谈不上什么细分。但一旦普及后,细分市场,是显而易见的。

争论web2.0究竟是媒体啦还是媒介啦,平台啦应用啦服务啦,从商业角度而言,意思其实不大。因为都是靠广告主混饭吃的组织。而琢磨什么新应用新服务,除非能扛得到新的第三轮互联网高潮。

我个人,对受众细分类的SNS,是相当看好的。而对受众不细分的web2.0应用,除非它已经够大,实在觉得很扑朔迷离。因为,概念这个概念,已经out了。

但做受众细分,严格意义上说,和做网络,没什么关系。

校内变身

千橡的陈一舟最近宣布,将校内网变身为人人网,今后,访问xiaonei.com将被切换到renren.com。

我观察了一下,似乎大部分IT方面的评论并不看好这次变身,总觉得陈一舟又开始瞎折腾。这其实我认为和陈一舟本身的口碑有关。毕竟,猫扑也好校内也好,不是他做的,而他做的开心又是“山寨”的。舆论对于陈一舟的评价永远属于“资本家”系列,而不是“实业家”系列。更何况,猫扑要向商业化转身,不得罪猫扑那帮充满恶搞创意精神的原教旨主义者是不可能的。

一个企业运营者成天学资本家玩项目,搬来搬去,就是那么四个字:不务正业。更有趣的是,人人这个域名,当年是陈一舟旗下chinaren的强劲对手。世道轮回,不能不让人感慨几句。

然而,重点其实并不在陈一舟本人身上,域名的换庄也只是花边。在我看来,校内是到了不得不转身的地步了。

我在年头的时候,写过“整体说来 这群人很穷 也很忙”,学生市场并不好做,特别是对于一个希望是广告作为主要收入的媒体平台而言。广告投入大的品牌,一般都是利厚的品牌,而学生并非它们的目标消费人群(只能说是待培育人群)。一个主体面向学生的媒体,如果发行本身不能创造收入,靠广告是很堪忧的。即使我们承认校内很火,但这也只是虚火。看着开心(不是山寨那个)叫好又叫座,陈一舟就算坐得住,他背后砸了几个亿的投资人怎么可能坐得住。

QQ也是主攻学生市场的,在学生这个领域里,IM绝对是QQ的天下。但QQ本身可以创造收入,比如QQ秀。也正是这个原因,虽然流量上,腾讯网已经异军突起,据说只排在新浪之后,但这个网站的广告收入却无法进入网站三甲。校内,碰到的,是同样的问题,而且它并没有“校内秀”这种直接产生收入的利器。

可以这么说,校内的转身,是它本身的迫切需求。虽然转身后不见得会成,但不转,则前景黯淡,或者说,陈一舟本人前景黯淡。

至于校内转身后,是不是能成,主要是看两种人买不买账。一是用户群。一是广告主。

就用户群体而言,我以为关系并不大。使用者并不一定在乎究竟是在访问xiaonei.com还是renren.com。但是,如果人人要做个大人人,也就是将猫扑开心之类都合并起来的话,是颇为麻烦的,毕竟这是三个完全不同气场的用户群体。搞通行证战略是个solution。

广告主则比较麻烦一点。需要有足够多的数据来证明这是一个很强的白领社区,这方面,正宗的开心倒是其次,搜狐的白社会才是很彪悍的对手。

一条路已经很明显被堵死,一条路阴晴不定但貌似还是有些希望,你会怎么选择?

不过,人们有些地方是蛮迷信的,比如一个非正常死亡过人的屋子就卖起来不那么容易。如果renren.com这个三批战袍的域名可以按陈一舟的算盘发展起来的话,倒也是互联网史上足以书写的一桩逸事。

天威难测 才有皇恩浩荡

西游记里有三个国王,莫名其妙地得罪了神仙,于是便狠狠受了回苦。

其一,凤仙郡,三年不雨,孙悟空上天探听,得知,由于郡侯(也算是个国王吧)和老婆吵架砸了给玉帝的供品,便受此罚。得知缘由后,摆酒席一顿,便了结此事。

其二,乌鸡国国王被扔到井里泡了三年,还是孙悟空去打听,原来是当初把文珠菩萨扔到水里三天,该有此罚。

其三,朱紫国国王的老婆被妖怪抓走,依然是孙悟空询问,原来是国王当年射杀了神仙的儿子孔雀,受此“拆凤三年”的惩罚。

有趣的是,这三个受罚者,若不是孙悟空这个中介上下奔走,恐怕到了阎王殿都不晓得自己是为何受罚的。总而言之,一句话:天威难测。

也正是因为天威难测,于是得救后便惶恐再三,深感罪孽深重,感激涕淋:如果不是你,我怎么会得救啊!全然忘记了,当年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便是它一手造就的。

皇恩怎么浩荡起来的?便是这个难测的天威。如果能测了,那就是该的,那就不必浩荡了。

听上去很诡异的逻辑,但在现实中,我们见得还不够多么?

难测天威之下,继P、F、Y、T四个老外跑边上心神不宁地玩强手之后,我们的饭哥嘀弟啥姐叽妹也刚好凑起一桌很好很强大的麻将了。

BTW,要关注一下孙悟空这个中介的。如果不是难测天威,有他什么事儿?

注:本文得到《读者原创版》7月号的“我们为什么都想当神仙”一文的启发,在此表示谢意!

想象力的问题

我的上一篇日志“强悍的腾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冒出了极多的评论,着实有点让我惊讶。看看后台统计来路,最多的是来自“抽屉”这个网站,看来,抽屉的流量真得不小。

我是有评论必回复的习惯的,于是我一个一个评论回了过去,但到了后来,我发现,有些话我不得不一再重复,我还发现,对于部分评论者而言,真的,缺少想象力。

于是,我决定,还是再写一篇blog算球。

我并没有贬低QQ是一个烂软件的意思,正相反的是,我很惊艳于它的文件传输速度。至于qq的一些其它软件,我要么就是很少使用,要么就是没用过,所以不好置评。但这些“其它软件”,如果不是凭借QQ的力量,相信很难有今天的市场份额的成就。我想,即使我没有用过,我也可以说这句话。

现在来说说竞争的问题。我总感觉,今天商业社会的竞争,如果只是用“打败”两个字,就未免狭隘了。今天的社会,很难再用谁吃掉谁,或者谁将谁击溃来形容了。重要的是,在腾讯的薄弱之处下手切入,然后,再打造出一个IM来。不过,注意,不是重复QQ的道路,这里,就需要有想象力了:弄出一个怎样的IM才不算重复QQ的成功之路?

虽然我对google一直持有的是批判立场,因为我一贯不喜欢一家独大以及什么都干的作风。但有一点我是相当佩服的,那就是google是一个极其有想象力的公司,大部分情况下,它总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惊喜:原来0和1的代码可以变成那样子。一个工程师主导的组织,能够有这份想象力,和他们的教育体制有关——不好意思,扯远了。

沿着QQ曾经的道路去搞IM,注定是失败的。某种意义上讲,所有的成功学书籍都可以随便翻翻不必当真,因为成功是不可复制的。但以IM为撬动点,套用一句俗话,去发现一个“蓝海”,或许,是可能的。

因为我们要知道的是,其实,这个世界,大部分的所谓需求,是商业组织制造出来的。可以这么说,如果从来没有QQ,这个世界或许是另外一个样子,但绝对不会崩溃。

一个组织不太可能被打败,只有可能被边缘化。边缘化出现的原因是:它过去曾经创造的需求,在新的想象力的刺激下,不再是需求。

竞争,应该是这样的。创新,也就是创造需求。

当然,我必须承认的是,这份想象力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本俗人,聊发议论而已。

强悍的腾讯

腾讯,应该是中国最赚钱的网络公司(如果我们不太较真网络公司的真实含义的话):2008年每秒收入$33.19(折合人民币226.87),马化腾用了七八年时间,打造出一个货币印刷机,商业才能是屈指可数的。

不过,腾讯并不是一个浪漫的公司,或者说,并没有什么理想主义气质。腾讯从来是在模仿——当然,至今还未被超越——它喜欢先看热闹,确实可行,便一举杀入,以QQ的庞大势力,将前行者拿下。这是很实用的战术,风险很小,收益颇大,但无论如何,不能算是有梦想。

昨天和几个投资界的朋友聊天,提到MSN在中国还有没有机会,毕竟,QQ,太强大了。我以为是有的,因为腾讯其实利润结构很单一,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来源于小企鹅。换句话说,从竞争的角度讲,侵蚀QQ的市场份额,就意味着对腾讯整个商业大厦的威胁。

我有时候也会用QQ,用它的目的很单一:传输文件。必须承认,QQ在这上面很强,无论是IM传输还是email传输。以至于据说设计人员的那些图片设计稿都是用QQ传送的。这方面,其它任何一个IM都是无法比拟的,但这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技术。

腾讯的实用主义气质导致它的用户对它也是实用主义的。在商界,我很少看到有人会以自己是QQ的用户而感到骄傲:至少,我见过很多人的名片上会印有msn地址或者gtalk地址或者skype地址,但我很少见过有人印有自己的QQ号。似乎这是一件很掉份的事。这其实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也是竞争者可以琢磨的信号,腾讯的用户对于QQ这个品牌,并没有多少依附于品牌的忠诚度。他们用,只是因为这玩意儿能解决实际问题(当然,做到这一点也相当不容易),这就是机会。

所以,张朝阳关于版权的那篇博文看看就算了。虽然我们必须承认知识产权还是要保护的,但就一款拼音输入法和腾讯较劲,是没有多大的意义的。这种单一功能的软件,腾讯从来都是强项。真正要和强悍的腾讯做强悍的竞争,还是好好在IM上动动脑子吧。

最强悍的地方,往往也会是,最薄弱的所在。

关于中国电信3G的两条新闻

第一条:3G现在中国电信是老大,新闻出处这里

第二条,中国电信打算修改它的3G收费标准,改时长为流量,新闻出处这里

前后有些关联。用户多嘛,自然用BT下载的人就多,自然电信就扛不住,要修改标准了。

关于电信为何是老大,有人是这样评论的,算是说到了一些点,但不是要点。电信做老大是有它天然优势的,就是它手握着中国可以说最大的有线网络,从固话(用户端互联网接入的半壁江山啊)到机房服务器。这一块优势,是移动和联通绝对无法匹敌的。如果说还有竞争者的话,广电网倒是强大的对手,惜乎它是不能搞什么无线通讯的。

握有如此之大的网络,自然就是握有强大的资源。我早年在当时还叫邮电的机构里做过进口贸易,知道一个采购合同是怎么样的一个数字:一百万美元以下的采购都是很小的case。这样的采购量的诱惑,让那些手机生产商,比如三星,深度定制一些电信的3G手机(当然不是免费的,但合同上的付款方式可以签的几乎和免费没什么差别),那是根本不在话下。当年联通狂推CDMA也没见什么动静,就是吃了没有资源所以无法大面积推出各种终端(手机)的亏。

终端用户使用3G,其实网络质量如何他们是无从感觉的,资费嘛,说实话,也是半斤八两,所以这个终端设备很重要。几乎可以认定,谁在终端设备上有优势,谁就能在目前的阶段胜出。而中电信,在这上面的资源优势,是任何一个终端设备生产厂商都无法忽视的。

另外一个有趣的事实是,由于它直接握有固话,就可以很容易做到3G电话和固话之间的免费通讯。这一点,很利于它的社区推广。比如我老妈,就因为这个,立刻改用了天翼通。呵呵,她可是奔七的人了,十分之新锐啊!

用户一多,自然什么人都有。大量的BT下载吃掉了电信的带宽容量,让它很是头疼,于是很自然就有修改收费标准的打算。我是不相信什么运营3G业务还没什么经验之类的话的,电信内部人士的那句话虽然朦胧,但却道出了真谛:

我们采取按时长计费的方式,主要是考虑与电信宽带业务的捆绑

一直以来,我就奇怪为什么使用互联网要按照时长来缴费,而不是实际使用的流量。这个疑问也没得到过令人信服的解答。我只能这样推断:有测算表明,按时长收费比按流量收费收入更高。因为我时刻牢记住一句话——那是我一个很接近电信高层的朋友说的——在电信,最不缺的,就是人才。

说到底,修改收费标准,更容易让它和移动/联通在一条线上竞争,至少在价格上,终端用户可以有一个直观的比较。到目前为止,第一期布局我想电信已经完成且大获全胜,是时候亮出它的刀子,来近身肉搏一下了。

Twitter和社会学

还是要说说twitter,这两日忽然起来的一个古怪念头。

在Blog世界,有BSP提供的Blog和自己独立架设的Blog两种。前者又分为门户类、IM类、独立BSP类和空间类,后者则使用不同的开源程序,例如WP、MT,不一而足。有一点虽然没有实证数据支持,但逻辑上应该是成立的:大多数使用独立Blog的,都是对新媒体或网络媒体比较热衷的人。我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独立Blog,但我以为,不会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架设独立blog的动机何在,我很久以前曾经写过一篇东西,文中提到了四个初始动机。这四个初始动机合起来就是一句话:装扮自己。我在另外三篇霍夫曼剧场理论的blog解读中也提到了“装扮”的问题()。大致上讲,blog就是一个装扮自己的东西,以自己为核心的印象整饰。

近来相当火爆的twitter,有称之为微博(micro-blog)的,也有称之为迷你博客(mini-blog)的,但好像至今没有什么人开发一个架设独立微博的程序,或者说,即使有人做过这件事,也没有被大范围的应用。我虽然比较宅了一些,但这种东西,应该不会没有看到的。(UPDATE:有网友在底下告诉我,有这方面的程序。一个是Laconi.ca,我倒以为这个更像是康盛做的那些程序平台,并不能算是独立架设程序。可以供一些网站拿来使用。另外一个是pagecookery.com,我跑去一看原来是个开发者社区,倒是这里面提到的http://tripbeta.com,那就是标准的独立微博了,不晓得和twitter啦hellotxt啦通不通,通的话,我倒是很有兴趣也搞一个,蛮有意思的。)

为什么很多网络新锐人士会应用独立blog,而独立微博,却无人问津呢?

我的答案是:微博不是一个装扮自己的东西。或者说,blog的重心在blogger自身,而微博的重心,却不在微博作者自己身上。

我以keso为例(呵呵,不好意思,我其实是想以自己为例的),我的确不太发现keso会在别人的blog下留言,虽然有很多教程告诉你如何成为一个名博的方法之一就是多多去人家blog上留言。我更发现这是很多成名blogger的共同特征:除非ta实在有话要说,一般情况下,你只能发现ta在自己的地盘(blog)上指点江山。但我同时又注意到,keso并不是一个不爱和别人说话的人,在5GSNS里,在他的keso’s view里,在他的twitter里,他还是相当活泛的一个人,这一点,许多名博,同样具有这个特征。

独立blog程序最大化地满足了“装扮自己”(这个装扮包括了自己去长篇大论地写一篇自己认为不错的东西),虽然配备有trackback或者pingback的机能,但重点不在互动之上。方兴东说blog是大教堂向大集市的转变,在微博没有出现之前,我以为然。但微博出现之后,我赫然发现,blog,只是大教堂变成了若干个小教堂罢了。而真正的集市,应该是以twitter为代表的微博:嘈杂但又互相依存。

所以,严格说来,blog的社会化程度比微博来得低。一个重心在社会化上的东西,做独立架站程序,应该是没什么前途的罢。技术问题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有需求,总会有人想出各种ideas来解决。但关系问题,却不是技术能够解决的。

不可否认的是,blog有很明显的信息孤岛特征,独立blog更甚。好在blog一般都文字比较多,借助搜索引擎,还能招来一点访问。但一旦微博也独立了,那可真就成信息孤岛了。一个人在那里成天叽歪磨叽而无人呼应,想必也无趣得紧。

把twitter称之为社会化媒体我觉得是不太恰当的,因为“媒体”这两个字和“关系”距离很远——媒体属于新闻传播的范畴,而无论是新闻学还是传播学,理论涉猎是不太讲关系的,除了“人际传播”是个例外(不过人际传播和媒体既离得远又不为人重视,更多的只是一些在术层面上的阐述,比如面试经之类)——似乎换为“社会化平台”更贴切一些。

twitter以及sns的兴旺证实了我早些时候的一个观点:互联网不仅仅是一个媒体,更是一个社会。运营互联网的人,大部分学业出身于技术类或新闻传播类,但甚少真正学习过社会学。新闻传播的理论已经无法解释互联网的社会化倾向,建立于大众传播基础上的广告营销法则,更与社会化格格不入。因为从谱系上讲,前者属于宏观社会学的一部分,后者则是微观社会学。

可惜的是,社会学,被大多数人认为是:没用的学科。

BTW,推荐一本书:《人际传播-社会交换论》,鉴于已经很难买到,且年代久远,所以给个电子版下载好了:这里。(udpate:唉,难得推荐一次大米盘,居然今儿那么不争气,挂了?深更半夜的,好像又好了)

插件:Recommended Reading: Google Reader Shared

将自己的google reader share做在blog侧边栏对于很多blogger而言,不是什么难事,但如何将自己在reader中所添加的备注也显示出来,通常的reader share widget就做不到了。

这里推荐一个插件:Recommended Reading: Google Reader Shared。这款插件不仅可以把你在阅读器中的分享给发布出来,还能将你的备注(其实我觉得应该用批注两个字)也显示出来。

这款插件可以用来生成widget,也能生成一个页面,页面效果可以点击这里

激活插件后,需要在设置中填入你的reader share的20位数字号,我就不知道这个数字号,于是通过输入gmail帐号和密码来获取。余下的一些设置都非常简单,我就不再罗嗦了。

B2C算是网站么?

呵呵,狭义一点说,当然算。但也可以说,并不完全算。

好友Emile仙霸乐孺的创始人,是一位来自实业界的朋友,和互联网其实关系很弱的她,最近搞了一个网站:玩玩聚。在她最近的一篇日志里,罗列了不少对这个界面朴素到有些纯天然的网站的批评,emile很开心地照单全收,并表示“要努力”:当然是逐步改进。

其实,在我看来,即便是搭建了一个玩玩聚的网站,emile都谈不上是一个互联网人士。与其说她建了一个网站,不如说她做生意多了一条新的渠道:用互联网做生意。换而言之,网站对她来说,不是目的,工具而已。

既然是所谓的“B2C”网站,那作为一个新媒体人士的我就这里随便扯上几句,不当之处,还望emile海涵。至于生意这档子事(比如后文提到的物流和售后),emile是一个很有才的高手,就无需他人多罗嗦什么了。

我一贯认为,Dell是最成功的B2C网站(迄今为止,不用加之一)。某位刘姓互联网专家认为B2C网站最好的下场就是卖掉,我是大大不以为然的。不过,他在那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还是对的:

考虑库存、物流以及售后这三座压在每一个商人头上的大山。

这句话的意思我是反过来解读的,对于一个B2C网站而言,库存、物流和售后,是必须关切的问题。所以,emile收到的那些批评,确然是个bug,但不过是芥藓之疾,不是什么最重要的问题。虽然“魔鬼在细节中”,但凡事总有“轻重缓急”不是。emile也不是坐拥百亿资金部下万千的主,凡事要讲机会成本的。

Dell成为最成功的B2C网站,或者说,最成功的电脑零售公司,它的一个利器就是库存。据说,它的库存周转率做到了三天,而联想,中国最好的电脑零售商,据说要六天。——电脑行业的零部件更新之快,可参考新版的摩尔定律。

库存,在企业Balance Sheet上做的是资产项,但实际上,却是最大的负债:因为它积压资金。一个企业,利润倒是其次,现金流要是出了问题,可是要有灭顶之灾的。任何一个销售实际货品的公司,都必须对库存极其重视,哪怕是周转率提高1个小时,都是不小的进步。

如何利用网络来帮助库存问题?dell的做法是按需定制,玩具当然也可以考虑,不过大部分恐怕没有办法做到这一步(除非客户是礼盒套装送人,不过这种定制性并非深度)。但是,互联网的好处是“一切皆可运算”,利用网页上部署的一些小程序,的确可以做到:

一个好的网络购物系统,不仅可以记录你所有的实际购物,也可以记录你所有的消费支出,还可以记录你所有的物品浏览记录(可以视为某种购物意向),同样可以记录你在任何一件物品前的停留时长(这个意向究竟有多强烈)。故而,在理论上,你在一个购物平台上的任何行为——均是“数据”——都是可以被进行行为研究的。研究的结果可以至少获得两个:其一、你个人的消费倾向,从而这个购物平台可以更好地向你推荐你想要的东西;其二、所有人的消费倾向,如果这个平台够大,买方卖方极多,甚至可以从中挖掘出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换句话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时尚和流行。

玩玩聚最重要的问题不是那些什么页面问题,也不是什么颜色问题,而是数据监控问题。作为一个卖东西的平台,一开始限于流量,根据大数法则,当然不太可能得到多少销量(1000个独立IP访问能有1次下单么?这也是一个问题,需要确切的数据支持)。故而,每一个IP的访问,都必须有一定的程序去监控,监控什么?就是我上面那段话所提到的信息。而利用这些信息,便可以指导乃至控制库存。

一个有经验的售货员在店堂里是很会“察言观色”的:这个家伙的荷包鼓不鼓?有多大购买意向?能否在劝说下增加ta的预算?网络销售,没有售货员,所以只好依靠数据,去做进一步的数据挖掘以供分析。

B2C不是一个网站,是一种生意工具,和你桌上的电话、传真,本质上,是一回事。

最后顺便说一下,emile正在招募(1)SHOCKWAVE或UNITY引擎技术专家,能带团队的那种;(2)网游策划。有意者可以向该公司投简历。我这里特地不写投递简历的email地址,因为我以为,如果真想去加盟,应该自己能找到(我本文给出了一些链接,足可以按图索骥了)。

不过,我觉得emile还需要一名数据分析者,每天面对的就是数据分析,以及,懂得哪些数据是需要分析的,哪些是需要重点分析的,更重要的是,知道去找什么数据以供分析。

我曾经告诉过一个数据分析者如下的话,被她抄录到自己的blog上:

你不仅需要知道数据,你还要学会知道数据的意义,更要学会从意义反推去知道找什么数据。

这大概就是我给emile招募这位数据分析者的岗位要求吧,如果她需要的话,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