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十年

2012年4月19日,朋友圈上线。

嗯,是的,朋友圈不是微信第一个版本就有的功能,是后加的。

朋友圈的知名度,可以用这个媒体用语看出来:某某某大佬的朋友圈是一个常见的媒体表述。

每日人物在朋友圈十年,也是我们的十年一文中写道,

十年过去,朋友圈早已超越了“社交”的定义,它变得像米饭、睡眠、空气一样自然,成为我们日常的一部分,许多人习惯在朋友圈分享自己的毕业、结婚、离职、成为父母的重要时刻。发布在朋友圈里的文字、相片、视频,就像人生橱窗,重新构筑了我们的十年。

让我们还是回到社交这个概念上。我一直认为,朋友圈属于最为洞悉人心/人性的产品,没有之一。从它的各项功能来看,微信团队对人心/人性的琢磨,已经到了极致的程度。

在虚拟世界里,它最大可能地还原了我们社交的种种——当然,也只是最大可能。做到完全,这就有点苛求了。

从一开始,朋友圈的评论,就被微信团队精心设计过:无连接的两位留言者的评论互相不可见。

这样的设计是石破天惊的,因为从来没有一款流行的社交产品如此设计过,无论是海外的facebook/twitter,还是国内的微博校内。甚至一直到今天,这种设计都是独一无二的。

欧文戈夫曼在他1956年出版的社会学名著《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就提到了一个概念:观众隔离。每个人在和他人互动的时候,总或多或少地,不愿意让某些他人看见或参与。这听上去有点不够光明磊落,但实情的确如此。

线下生活的隔离,是很容易甚至不经意就可以完成的。比如两个人正在交流,第三人到来,立刻停止刚刚的话题;叫上几个朋友出去吃饭,故意或者不故意地没叫另外一个人。

但在线上,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

打从BBS出现开始,留言/评论,他人均可见,就是一直以来的标配。没有一个产品经理会在这上头觉得有什么不妥,但事实上是,评论者的确有这样的担心:我这条评论被不相干的人看到怎么办?

可能会有人觉得,既然你的评论不想被不相干的人看到,那你就点对点私信楼主啊,开启一段人际交流即可。这样的想法当然也不算错,但恐怕还是混淆了朋友圈评论和小窗单聊之间的微妙差别。人心,就是这么微妙啊。

我一直不知道朋友圈评论这样设计的提出者是谁,我对ta破除数十年来的评论标配,深表佩服。

另外一个我想提及的小心思设计是“不再通知”这个功能(其实藏得挺深):


(这个界面是iOS的,安卓可能略有不同)

这个功能具体是啥时候推出的,我已记不起来。但我记得是朋友圈上线广告以后的事。

我们有时候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上司,甲方,或者就是朋友,ta发了一条一般情况下都应该祝贺的朋友圈,比如结婚了、生娃了之类。点个赞似乎是应该的,但也会有这样的顾虑:可能会有很多人点赞,那我岂非会被潮水一般涌来但又和我毫无关系的新消息通知烦死?

朋友圈这个“不再通知”功能大大降低了你点赞的负担: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点个赞报个到,然后轻松选择不再通知,这就叫“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我之所以记得是朋友圈上线广告之后的事的原因在于,我一直怀疑微信的产品经理们想通过这个功能,来让你放心给广告点赞,有助于广告的cpa(按用户行为计费)收入。

朋友圈刚上线的时候,是可以一路看到朋友最早的一条朋友圈的。

大概这引起了一些麻烦。比如我曾经吐槽过张三,吐槽的时候还没加过张三。现在张三加了我好友,也许会带来一些尴尬。更麻烦的事是,如果我吐槽过某公司,现在要应聘该司呢?

后来朋友圈搞出了“仅**可见”。这个**最大时间周期是半年,最小是三天——当然,你依然可以选择全部都可见。

我记得刚推出的时候,还引来一些不满。

因为朋友圈还有个设计是:允许陌生人看十条——注意,是十条,不是十天。如果你朋友圈发的非常低频,十条朋友圈有可能覆盖半年以上的时间周期。

这就造成了一种很怪异的不对等。不是朋友倒可以看十条,是朋友,就三天?

但这种不满很快消散了去,很多用户纷纷启用了这个设置。

很多到什么程度呢?

我从微信极其权威的一个人士口中得知:三分之一的用户,进行了可见的设置。

可能你觉得三分之一而已,不算多嘛。

但同样要知道的事是,用户其实是很懒的,他们通常不会对一个产品进行个性化设置(哪怕你提供了个性化开关)。而三分之一这个比例,是微信诸项功能开关设置中,最高的数字。

所以,仅**可见,是一个很成功的设计。

第四节其实谈的是一个类似隐私保护的功能。过去我发的东西,可以给当时的朋友看到,但对后来新加的朋友,这就是我的隐私。

更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朋友圈,究竟是私域的,还是公域的?

从朋友圈不配备转发按钮来看,它的设计初衷,应该属于私域。也就是说,与理论上你的每条微博都可以被所有微博用户看见所不同的是,朋友圈默认是不应该被全体微信用户看见的。

这造成了早期对朋友圈属于私域信息的认知。

但后来事情的演变,慢慢突破了这样的认知。比如说企业高层或者公关在朋友圈就本企业的一些相关流言做回应,这通常会被视为一种公域信息,截屏后广为传播,很少见当事人跑出来说:hey,你怎么可以截屏我朋友圈?

在我印象中,知名企业的知名大佬,在朋友圈互怼,有两起,一个是马化腾和张一鸣的针锋相对,随后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头腾大战,一个是俞渝对李国庆的“我要撕烂了你的嘴”,随后也是上演了精彩纷呈的权斗大戏。

今天朋友圈到底属于公域私域,其实没有太过明显的界限。但很多用户都知道,截屏别人的朋友圈再发自己的朋友圈,总是先要得到当事人许可,而且当事人许可有可能也会加上:请不要露出我的用户名。而未经许可到处传播别人的朋友圈,总是有点违反微信礼仪的。

然而,人家就是违反了,你也极有可能不能怎么着。因为你很有可能根本不知道,最早截屏你朋友圈发言的,到底是哪位?

还是回到观众隔离的问题。

人们在发布朋友圈的时候,会有一个“想象观众”的概念。也就是在发布之前,或多或少会想一想,什么人会看到我这条信息。

微信提供了分组功能,也提供了不给**看的功能,尽可能地来满足想象观众的需求。

但这是尽可能逼近现实生活中的观众隔离,而无法再现。现实生活中的交流,随着散场而一切消失不见(有人偷偷摸摸录音也不是不可以,但终究颇显猥琐,而且普通人在日常交流中也不这么干),但互联网上,似乎一切都有记忆,一切都可复现。

所以,有学者提出,网络社交中的自我呈现,不仅仅是表演,而且更是一种陈列——一种类似展览的行为。而我们都知道,展览是可以不断复现的。

微信已经很努力了,但依然给不少用户带来了困惑和压力。毕竟微信有点熟人社交的味道,而很多信息,未必想让熟人知道。

一个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就我所知,相当多的年轻人(比如大学生)开始用微博发出一些略显私密的信息。反正都是匿名ID,就算是吐槽别人,也不大会被人知道到底是谁吐槽,甚至连吐槽谁外人都未必看得懂——比如学生吐槽我这样的老师,可以用wwh代替。

虽然是匿名ID,但他们的小范围的朋友是知道的,于是互动得非常起劲,而全无顾虑和压力。

最终,是补偿自我的匿名网络,解决了补充自我的实名网络的困境。

整个微信,有两大创作阵地。

第一个就是微信公号。我最后一次看到微信官方披露的公号数量是:月活350万个。也就是每个月至少发出一条公号文章的,350万个。

350万个,就是350万个媒体源,看上去已经是海量的数据——毕竟,在传统媒体时代,数量最大的杂志,也不过是3万种不到。但在整个十亿以上的微信用户群众,依然是个低比例。

所以,张小龙曾经戏称,你们这些做公号的需求,是小众需求。倒也不假。

第二个创作阵地,就是朋友圈。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使用了朋友圈——但我的确认识从来不用朋友圈的人,是从来不用,而不是用过再关闭。他们的微信界面是这样的:


相信总是少数。

张小龙一直有个期待,就是微信用户的创作门槛要足够低,低到是个人就能进行创作。公号的门槛显然太高了,而朋友圈则部分满足了这个期待,但朋友圈的不可转发,使得它更像一个小圈子里的絮絮叨叨。

如何既能打破圈子,又能降低门槛呢?

这个意义上,微信摸出了视频号。

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 首发 扯氮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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