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营销:先苦后甜

做社会化营销其实很难。

为了说明这句话,我愿意和读者们分享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大学学院的院长有一次和我聊起一篇信息稿的事。这篇信息稿无非就是公布一批研究生预录取的名单,他的问题是在这个信息稿下是不是应该关闭评论。因为去年他们学院公布一批博士生录取的名单时,史无前例的底下有数百个评论,都在讨论这个录取背后有没有猫腻。我告诉这位院长的是,即使你关闭评论,同样也会有议论,更要命的是,这些议论不在你们自己的网站上,而是在其它你根本无法控制的网站上,比如天涯社区。放榜对每一个埋头数年苦读的学生都是大事,没有被录取上的总会在那里疑神疑鬼,你关不住别人的嘴。我以为我这个说法足以打动他,但没想到他来了一句:这么多评论,被校方看到不好。

我顿时无语。从行政级别而言,校方高于院方,而且作为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不见得会很耐心地去看那些评论(这些评论中有院方的人和学生们之间的互动解释),他们只知道:底下一个学院在录取学生的时候搞得沸沸扬扬舆情滔滔。为了表示某种姿态,校方甚至会委派什么人到院方去检查其实本来就没有任何黑幕的录取工作。即使没有这个行动,院方也不想给校方留下任何不必要的坏印象。而如果这些评论在其它什么网站,很难想像校方会知晓这些评论的存在——如果不是搞出什么惊天的大事的话。

我本来还想向这位院长推荐一下“微博”这个工具,学院注册一个微博帐号,和更多的人去互动,让象牙塔里的学院走入社会,和更广泛的群体交流。但这句话我生生地咽在了肚里。连对信息稿底下的评论都充满着疑虑,何况去搞什么微博。

其实这件事从一个角度折射出很多组织的中层管理者的典型心态(对于一个大学而言,学院就是中层机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其实很清楚,一旦决定使用可以互动的社会化营销之时,便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去执行:比如安排专门的人和受众互动。有时候,这些互动不是一两句话可以完毕的,如果涉及到产品服务的一些细节性问题,甚至要动用原来从来不和受众打交道的生产部门。一个社会化媒体帐号的背后,不仅仅是只需要一个专职人员。

然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搞这个事,结果未必是尽善尽美的。在SNS站点,在微博平台,在自家博客,一个官方帐号将会聚集起本来散落在互联网各种角落里的不满声。而根据perception=reality的法则,原本看不到的不满,顷刻间就变成一种存在——在更高阶管理者眼中的存在,结果必然是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不正暗合了中国一句古话: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以为,根本没有必要去谴责这种心态,至于说他们目光短浅就越发不成立。每一个人都看到了一个活跃的广受欢迎的社会化媒体帐号,的确能给组织带来亲民性可沟通性的好处,在必要的时候,它也能成为一个非常有效的宣传大喇叭(想像一下一个组织有百万粉丝的微博帐号?发布点新产品信息要做到广为人知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我们同时必须看到的是,这个帐号也意味着更多的原本不会存在的“危机”的可能。

消费者心态有时候很有趣。有些不满其实是小事,TA不见得非要唠叨出来。不过当TA知道组织有一个社会化帐号的时候,TA去抱怨的可能性便会增加——因为TA觉得有了解决和补偿的希望,甚至不过就是一种发泄。而对于组织而言,搞社会化营销的第一步,便是要学会危机沟通和议题管理。某种程度上,社会化营销,乃是一条先苦后甜的道路。

—— 刊发于《新营销》今年第12期专栏 ——

你打算团购么?

团购这个东西,现在很火。国内搞团购的网站据说已经到了“千团大战”的程度。从营销者的角度来看,这个很时髦的东西,需要值得注意:它该不该列入本组织的营销战术中?

有一本周刊杂志,最近的一期,编者在扉页上不无惊喜地写道:在某团购网站××网上线销售,第一个小时,90份;第一天,4288份;第三天团购结束,共卖出全年杂志7311套——其中90%以上还是第一次订阅。

增加了7311个订户,的确是个不错的成绩。不过,代价是什么呢?4.1折。这本杂志在这7311个订户身上牺牲了205万收入,这里面还不包括这家杂志社可能要给到的团购活动的执行推广费用(4.1折价格的分成或按量提佣)。这200万的牺牲,究竟值得么?

这件事很难说。因为对于杂志而言,发行受损可以用广告来弥补。换句话说,销售出一本杂志的订阅,并不是产品变现环节的结束,恰恰相反,只是一个开始。订阅用户的增加,可以提升广告售卖的可能。这里的90%是第一次订阅变得很重要,因为这是发行量的净增加。至于7311个低价订阅的订户所引起的200万损失能不能用多卖200万广告来贴补,现在断言还为时过早。

但这个小小的行销案例,的确能发现一些类似操作法则的东西。也就是说,什么时候你应该介入团购?

第一点就是团购这种销售行为,对于组织而言,仅仅是销售的开始。比如说,饭店可以利用一道菜极低乃至免费的价格来吸引食客,但一般意义上,食客到达后总是还要再点几个菜的,这种可以再次销售的消费行为,是值得去团购一把的。

另外的例子就是化妆品销售。利用非常便宜的价格将潜在消费者吸引到柜台上,再由经过培训的地面销售人员兜售出更多的化妆品是可能的。比如说,团购的物品只是一套系列中的一个,地面销售人员有很大的机会将整套产品全部销售出去。

可以这么说,团购销售是一次销售的终结的,该产品不适合搞团购。

第二点在于团购比较利于新品,因为新品不会发生销售转移。一款大众意义上都在消费的产品,做团购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那就是存货处理。没有什么致命的质量问题,通过团购来进行甩卖,是一种快速回笼资金出清存货的有效手段。

第三点则在于没有品牌号召力的产品,轻易不要尝试团购。名不见经传的新产品,通过团购,消费者意识占有率中极容易对该产品的价格产生误解:这就该是一个2折3折的低价。而且,没有品牌号召力支持的团购销售,基本上很难在消费者那里建立忠诚度。某种角度讲,团购是一项拉动销售的行为,而不是一起品牌推广案。

既然是一种与促进销售达成有关的营销战术,那么,团购之后,是可以进行数字测算的。比如以化妆品为例,在一场团购之后,地面增量收入究竟达成多少是有数字的,这种增量收入是否能够填补到该产品团购后所导致的损失也是可以计算的,另外,还不要忘记为此可能投入的直接销售人员的培训。如果算下来是个收入大于损失的正数,就可以去再次尝试。反之,就立刻停止,或者尝试减少折扣率。

不要轻信什么通过这次团购,可以扩大你的品牌知名度,继而未来消费者还会再次用比较高的价格来消费你的产品。这种话语可能成立,但相当难以判断和测算。从目前的团购市场来看,团购一族基本上属于集体前来集体撤退的一族,他们奔波于各种各样的团购网站上,用最便宜的价格来购买产品或服务,至于他们日后是否会重复消费,相当没谱的事。

不过,这不意味着你可以减少产品或服务的品质。要知道,满意的情况下未必有口碑帮助你,但不满意的情况下,十之八九,这些互联网时髦应用使用者,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来批判你。

所以,本文一开头就是用这么一个词来形容团购的:一种营销战术。这只是一次性增加销量的可测算的战术动作,不要想得太过复杂,太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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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新营销》第10期专栏,刊载标题为“团购,只是一种营销战术”。

文中关于那个杂志的例子,其实还更复杂一些,有两个维度,有鉴于版面的原因,我略去了:

第一个维度,关于4.1折到底折扣了多少收入。杂志不见得会以100%的价格在那里发行——比如杂志自己就会以8折9折的水平去直接兜售给订户。如果杂志通过渠道去单卖,也会要给渠道费用,即使通过邮局走发行,也要给邮局费用。所以,文中所提的200万收入损失,只是一个理想值,不是真实水平。

第二个维度,杂志每本杂志的成本究竟几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单位成本曲线是下降的。前一千本杂志的平均成本,和最后一千本的,显然不同。

文中所提200万,只是为行文方便而已。真实的分析,还需要更罗嗦一些,我也懒得展开了。

移动互联网的营销机会

发刊于最新一期的《新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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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拥有手机的人应该比拥有电脑的人多,手机号码三大运营商加起来放号已经将近8亿。很早以前,就有品牌主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终端,并开始试探性地进行一些营销活动(并非是垃圾广告群发)。比如有一个化妆品品牌就曾经在手机报上投放过一些促销打折广告,效果之好大出他们意外,于是,这个客户就每个月都在手机报上投入20万左右。

不过,这种手法还基本上属于比较试探性的,我们可以把它视为EDM广告,这在电子邮件(电子杂志类的邮件)中屡见不鲜。随着3G时代的到来,营销手法又开始了新的变化,比如,基于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地理位置信息服务)的推广手法开始出现。比较近的一个例子是多普达手机商和一个提供LBS服务的网站的合作。用户只需要在多普达零售店使用后者的“签到”功能,就有可能获得包括智能手机等一系列的奖品。这个营销案例对多普达十分合适,因为使用LBS服务的用户群体,和它的目标消费群体——高端智能手机用户,是完全契合的。

LBS业务也很适合旅游行业。旅游者在不断地签到旅游景点的同时,也在做一个传播:我在这里。旅游者的好友会看到TA的动态,并引起对该景点的关注。如果旅游点的品质到位的话,极易引起好的口碑传播。当然,这的确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品质不佳,旅游者的抱怨也会被更多的人所注意到。这个原理,对餐馆咖啡厅之类的,同样成立。

整体来说,网络的趋势在快速地向移动互联网切换,这是摩根斯坦利在7月份的一个关于互联网趋势的报告中的观点,也是我的观点。大摩预测,今年,全球3G用户就可能突破10亿大关,达到21%的渗透率,而到了2012年,智能手机在全球的出货量将超过PC机和笔记本出货量之和——换句话说,人们接入网络的首选方式很有可能是通过智能手机,而不是电脑。

智能手机的兴起,代表着一个用户和系统之间双向沟通的可能,也代表着基于一个手机号的身份验证并在移动中定位的可能。这两个特性如果恰当利用,可以为产品营销带来更多的助推作用。一项名为ShopSavvy的服务可以利用手机的摄像头进行序列号扫描,然后进行快速的价格比较,并让用户就近购买或者通过网络快速购买。还有一项叫Path Intelligence的服务,通过测量手机声脉冲信号帮助零售商估测顾客的停留时间,从而优化商店布局。

同时,移动网络又是一个巨大的广告市场,在这方面,同属东方文化圈的日本,给出了一个相当好的示范。日本的移动广告市场发展速度惊人,从03年的单用户贡献1美元广告价值到09年的11美元,6年间11倍,整个市场规模有10亿美元之巨,有17%的网络广告业务是来自移动市场的,并正在超过无线电广告份额。社交网络在移动互联网中的良好表现,某种程度上,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因为手机号码的几近唯一性、移动性是社交网络的重要基石。在日本,日本最大的移动社交网络DeNA注册用户达1400万,09年收入为2.94亿美元,其中一半源自广告——但这绝不是中国市场上到处可见的垃圾群发短信,而更多的是诸如条形码扫描、移动礼券、与位置有关的搜索匹配广告(比如搜索就近的饭店)或社交网络上的品牌广告。

随着3G业务的深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忽视移动营销机会的品牌,将失去一块重要的竞争阵地。这是任何一个品牌主,都必须要密切注意的营销格斗场。

章鱼哥的力量

刊发于《新营销》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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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届世界杯,最受追捧的大概不是什么大牌球星,而是德国奥博豪森水族馆那只名为“保罗”的章鱼了。象我这种一场球赛都不看的人也知道这个动物对八场关键球赛做了8次预测,8次应验,命中率高达100%。在网上被戏称为“章鱼哥”,甚至时代周刊都曾考虑要拿它做封面,可见这只章鱼的火爆程度。

章鱼哥出名之后,大家都开始揣测这只章鱼背后的故事。水族馆显然已经成了最大的赢家,因为要来一睹保罗真容的旅客络绎不绝。有论者认为,这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营销案,利用背后一支足球专家团队预测比赛的结果,然后再利用章鱼的习性,让它游向指定的国旗,从而达到章鱼预测足球赛的结果。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毕竟证据不足。特别是一场德国队输给塞尔维亚队这样的冷门,专家团队能做出如此成功的预测,也有些玄乎。

但无论章鱼是不是营销策划,其中的一些points还是足可以琢磨一二。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件事和前一阵子风靡全球的“大堡礁招聘”事件颇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后者,则是连大堡礁自己都承认的精心策划的营销手段。

炮制一个事件并不难,难点在于如何让受众参与进来,帮助你去传播这件事。在媒体碎片化注意力碎片化的今天,靠广告主自身的力量去推进传播,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而也正是因为注意力碎片化,大众这个概念分崩离析,依靠人们去口耳相传变得可能起来。

首先一个事件要尽可能傍上一起公众公认的大事件,这方面有所谓的“奥运营销”、“世博会营销”或者“世界杯营销”。无非就是借助公众注意力都在这些大事件的时候,分享一些注意力。大堡礁借助的大事件是“全球金融危机”,章鱼哥则借助“世界杯”。但它们和一般的大事件营销手法不同的地方是,它们并不是仅仅做到了分享注意力,更做到了让自己成为比这个大事件更大的事件——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很多不看世界杯的人,都知道章鱼哥。很多金融危机和ta没什么关系的人,都知道大堡礁在提供一个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

要做到这个份上,擅于利用人们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在金融危机中,大家都关心什么样的工作是最舒服相对待遇最好的,而在世界杯中,人们又非常关心比赛的结果,谁能晋级,谁会成为冠军。章鱼哥不仅击中了这个心理,还击中了人们对神秘事件关切的心理。因为谁都无法说明白,为什么一只章鱼可以连续八次猜中结果。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曾经就向华生抱怨写案子把推理过程写得太细,无助于他声名的传播。因为他充分认识一点,仅仅公布结果而不说推理过程,会给听众带来难以言表的震撼力。这个道理,和魔术表演是一样的。借助神秘性搞营销,只说结果不说过程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策划都可以搞这种神秘法的,在章鱼哥事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整个事件是带有娱乐性质的。结果错误通常会引起观者的懊恼,如果过程公布了可能还会有人通过分析这个过程来对错误的结果表示理解。但娱乐性质的东西则可以无需借助公开过程。因为猜错了也没什么,博人一笑而已。

第四个要点,则在于网络传播。因为一开始的预测有相当成分的玩笑性质,没有任何一家传统媒体会介入进来。故而,章鱼保罗在facebook上是有帐号的,而它在中国的成名,起点也是通过微博以及sns网站开始的。当网友们交口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传统媒体介入,一下子就可以将能量释放出来,引起更大范围的传播。

我们稍做一下小结:从傍大事件开始,策划一个带有娱乐和神秘双重性质的营销,以网络传播起步,累积到一定势能后传统媒体介入将之释放。这个套路,应该可以得到很多营销者的借鉴。

最后还要顺便说一句,借助动物来搞营销,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德国人其实很擅长玩这个,比如他们搞过一个北极熊的动物明星,章鱼保罗在欧洲杯的时候也预测过球赛。在中国,有如此之多的珍稀动物,其实,完全不乏素材。

今日的策划

刊发于《新营销》7月号,刊载标题改为《营销策划的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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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央视参加了一场广告策略研讨会,会议其中有一项议题就是为央视广告部门选择一句类似slogan的东西。与会者中有一位发言时,认为央视为国家代言,具有全国性的权威影响力,故而比较适合需要打造全国性的高端品牌投放广告。他建议了几条slogan,具体我已记得不太清楚,但我当时就有一种感觉,这位先生应该是出身类似叶茂中式的策划机构的。事后一看,果然如此。

央视究竟适合什么样的广告主品牌,这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这个话题要扯起来也无边无际得很。我倒是想说说为什么我会由言而断此人是策划机构的从业者(事实上,他是一个策划机构的创始人),因为我总感觉,这批人士,说话其实是有一些共同点的。

总体来说,他们比较喜欢宏大叙事,比较乐于高屋建瓴,说出来的广告语,或者是拍出来的广告片,走的都是气势磅礴的道路。他们还喜欢和“中国”、“中华”之类的词发生关系,比较强调民族身份。当然,这或许和他们经常服务民族品牌有关。他们不仅策划用语高举高打,执行上也喜欢高举高打,注重的都是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媒体平台——或者这么说,在他们的整体媒介选择拼盘中,全国性媒体是必然的一环。

我并不想对这种策划手法进行高低评判,叶茂中作为其中的领袖人物,成名数十年,自有他的一番道理。倒是这个研讨会席间,另外一个人士的高论,让我不得不将这两段言论放在一起联想开来。

发言者是零点的创始人袁岳。他的发言其实有点跑题,但不无道理。在他看来,今天所谓的中产阶级的消费特征有三。第一是的确要买,无论这个事物究竟是具体的效用还是精神上的效用,中产阶级购物不太会是无理智地烧钱;其二是喜欢比较,同样买一台电脑,他们喜欢上网络去四处比较不同品牌的性价特点;最后便是注重细节,比如买一款手机,他们重视抛光之类的作工,键盘的灵敏度,等等看来其实和手机通话没什么太大关系的局部。

袁岳的这番高论让我深以为然。总结这三个特征,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理性、细节。中产阶级当然也是人,是人就一定会被感动。但是,被一部美轮美奂诉诸情感的广告片感动是一回事,掏出银子来买这个广告产品则是另外一回事。这种理性和感性的分离,其实回答了一个问题:有的广告片拍得很唯美,在许多广告评比中屡获殊荣,但就是拉不起销量。

中产阶级当然也会被大气磅礴所吸引,当然也会为民族崛起而自豪,但这种高举高打的事要落实到自己掏荷包的时候,就不是必然的逻辑。有时候,甚至感动过了头,居然记住了广告的情节,却忘记了具体是什么产品。中产阶级也不是一定拒绝宏大叙事,高山流水的东西他们也的确喜欢,但问题在于当他们消费时,他们需要足够清晰的细节证据。而仅仅山水画式的朦胧广告片策划案,要让精打细算理智消费的中产阶级迸发出购买的欲望,的确委实还有那么点距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营销策划案都是为了提升销量,比如类似于危机公关的营销策划。无论是蒙牛还是娃哈哈,都做过类似的事:强调民族品牌以获得舆论支持。有些产品,比如香烟类,也只能曲线救国,做起广告来不能落实到产品细节上。然而,对于大多数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拉升销量或者品牌知名美誉建设的策划来说,如何让中产阶级被广告影响乃至说服,顺着他们相对理性的消费思维,以及注重产品细节表现,我个人以为,才是正道。

UPDATE:一位在agency里做的朋友在网上和我交换了看法,他认为,CCTV的广告唱高调是有道理的,而袁岳的看法比较符合卫视的定位。因为CCTV的基本盘受众在农村,唱高调的广告比较match。这个看法不无道理。

他提到了他们公司服务的一个酒类品牌(就是央视春晚那个做植入的),就很喜欢这类性质的广告语。这一点倒引发了我最近的一个感悟。前一阵子我去了趟宜昌,中国典型的二线城市(地级市),是去参加一个婚宴。当地婚宴的好坏标准不是菜有多贵,而是酒有多贵。只要酒够贵,那么这个婚宴的档次就高。这种——嗯,姑且成为文化民俗吧,大概是中国烟酒类产品越做越贵的道理之一吧。

肯德基的烦恼

刊发于今年第五期《新营销》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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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最近应该有点烦,一场夭折的“优惠券秒杀”活动把它拖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危机之中。网上对它的质疑声很多,但截止到我写这篇文章之时,差不多一周过去了,肯德基依然保持沉默。

肯德基发放优惠券由来已久,利用优惠券扩大生意总额也是很常规的促销手段。在网上,肯德基提供优惠券下载,但后来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它又随后宣布,第二批第三批的优惠券属于“有人假冒”,故而肯德基一概不予认可,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这次秒杀活动的被中止。但网上舆论并没有接受这种说法,拷问之声还是到处可见。

这场危机的处理,肯德基是有些失分的,至少没有及时去向公众澄清它所谓的事实真相。但这种失分有些低级错误,不是这篇文章想讨论的对象。我从这个危机中,感觉到了另外一种东西,那就是肯德基的定位,非常之模糊。

很多年前,它的对手麦当劳就已经开始布局转型:目标消费者从小孩向年轻人。这个转型是相当漫长的,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营销策划,从广告到公关,从产品到店堂,麦当劳努力地在改变着自己。但肯德基始终有那么点以不变应万变的意思,还是坚持当初的小孩+社区的定位不动摇。关于这个推测,我在肯德基公关部门的朋友也证实了这一点。

家庭味是肯德基很推崇的营销着力点:一家老小在肯德基全家桶前其乐融融是它的经典广告画面。但跑到淘宝上去“秒杀”优惠券,始终让人感觉到这是麦当劳的手法,而不是注重家庭味的肯德基该做的。这场活动的策划,无论是否产生了后来的危机,都可以说明两点:要么就是肯德基对自身定位的开始摇摆,要么就是活动策划者压根没吃透肯德基这个品牌的内涵精神。

品牌形象一旦定位下来,所有涉及到公关意义的营销活动都必须是为它服务的,如此才保证每一笔推广费用都或多或少起到一些作用。比如这个优惠券活动,往小区里的家庭邮政信箱里派发,挂在自己官网上作为一个常备项目供人下载,都是纯为了提高销量而做的促销活动,那是没有问题的。但众所周知的是,秒杀这种方式,某种程度上已经带有“品牌推广”的目的,事关公关层面,就必须要考虑是否契合品牌定位了。

上海世博会临近,出于一些城市形象的要求,大量的流动早餐摊位被清理,于是各个快餐厅都意识到是一次抢夺市场的机会。肯德基推出学生早餐活动,我的这位做公关的朋友和我闲聊起这个活动的具体策划。而我的意见则是,如果仅仅是在世博会期间将销量做上去,那就尽可以在门店里做一些推广活动,或者进入小区也未尝不可。但如果要做媒体层面的大规模公关宣传是有问题的。通常情况下的学生早上上课途中所食用的早餐和家庭定位的距离不是说一丝没有,但无疑,委实远了一点。

肯德基在全球,基本上都在尾随麦当劳,唯独在中国大陆地区,生生地将快餐老大麦当劳压倒。这其实和它较早进入大陆地区不无关系。二十年余年来,肯德基一直采用的是稳健的操作手法,但在时代变迁的面前,它或许真到了要好好思考自己的品牌战略问题了。

顺便说一句,在这场秒杀活动中,网友们蜂拥而至。有评论揣测说肯德基觉得来的人实在太多让利太大故而临时终止了这项活动云云。这类属于阴谋论的猜测并无多大意义,但从侧面反应出,肯德基还是有相当多的年轻消费群体。面对这个品牌使用上极易喜新厌旧的群体,肯德基二十年来可以说是不变也可以说是传统的品牌形象,是不是该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一个危机公关的实例

刊发于《新营销》今年第四期,刊载标题为《“弱者”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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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周末的下午,前夜通宵干活的我决定叫个外卖,填饱了肚子后便倒头去睡个午觉。我选择了一家著名的快餐店(为了避免有写软文的嫌疑,这里就不公布这家快餐店的名字了),打了400电话订了餐,看看时间:下午1点多一点。

然后就开始进入漫长的等待。我充分理解周末下午一点多这家快餐店的忙碌,也听到了订餐员告诉我需要半个小时才能送到。但到了2点半的时候,我已经无法忍耐,又饿又困之下,我拿起了电话去投诉。

400电话把我直接转到了离我家最近的那家连锁,他们说会查一下,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饿得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去和他们发脾气或者较真,也似乎由于饿过了头懒得再去叫一份什么快餐。但我心里暗暗拿定了主意,以后投奔到这家快餐集团的竞争对手那里去:那是另外一家很著名的连锁集团。

大概到了3点多,门铃响了,送餐员到了,我一肚子火气地去开门,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虽然没有让我在生理上缓解饿和困的感受,但在心理上,前面那个主意,已经烟消云散。

送餐的看上去是一个很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兄弟,一脸的沧桑和实诚。他频频向我道歉,在递交我食物的时候,额外多给了我几份小吃,声称这是他们店长为表示歉意奉送的。我接过了食物,问了他一句,怎么搞的?这时,他才告诉我,是电脑出了故障,将这份订单误判为“货物送达”状态,于是,就出现了我大概两个钟头都没有拿到东西的结果。

一个汉堡包下肚后,出于某种习惯,我开始分析整件事的逻辑。从结果而言,这家快餐店的做法的确打消了我不再成为它的消费者这个念头。如果说我那个念头对它是一个小小的“危机”的话,那么,它的危机公关,无疑是成功的。

那么,具体它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出面的人获得了我的认可:一个至少看上去是很实诚的人。我不想讳言的是,我在他面前有些优越感,以至于有这样的念头:和他较真似乎有欺负老实人之嫌。虽然他只是快餐店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送货员,但在那个时刻,他无疑就是快餐店的代表。当我这个消费者在他面前有优越感的时候,就意味着这家快餐店已经放低了身段。这一点相当重要。

其次,不厌其烦的道歉,并且,给出了一定的物质补偿——奉送了几份小吃——以表示这个歉意不是空口说说的。其实,我在这个快餐店用餐多次,从来不点这几份小吃,奉送来的,我依然不会吃。但它这一带有小恩小惠式的手段,的确让我感到了店长的诚意。

第三点,没有理由,或者说,没有借口。如果不是我追问一句,这位送货员不会开口向我解释为什么会送餐延误了两个小时之久。我个人以为,这一点并不是送货员受训练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这份实诚造成的木纳。但事实上,正是这份木纳,造成效果很好。要知道,一个又饿又困的消费者必然是情绪激动的,而在这份激动面前,主动声明理由通常将被视为抵赖诡辩而不会被接受。而让这个情绪激动的消费者在得到一些甜头之后情绪稳定下来时,让他自己提问,是最好的做法。

从这个事件出发,我们大致就可以得到一些危机公关的操作性原则:放低身段,诚恳道歉,施放一定的小恩小惠,以及,在利益相关人提问之前,不要说明危机诞生的理由。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处理危机的。他们采用的是另外一种做法:我要强过你头。具体表现在:尽可能地大声说话,不让消费者说话,用各种方式摆出强势。比较夸张的例子就是,美国几个企业巨头即将破产,总裁先生们去政府寻求援助还搭乘私人飞机前往——这一份高高在上,是任何一个利益相关人都无法接受的。

危机出现后,消费者是实际上的利益受损的受害者。但在处理上,首要的工作就是将自己转变为弱者。人类的同情心在这个时候会帮助企业良多。在转变为弱者之后,再进行具体的物质补偿,将会事半功倍——没有人会从心理上拒绝一个“弱者”的补偿。

信任的强大驱动力

本文刊发于《新营销》本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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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过去的同事在网上和我说,她总觉得自己在营销上只知道一些皮毛。我建议她去找几本厚重的涉及到理论层面的书来看看,这样才能举一反三。她请我推荐一本。我给出的是一本价格超过200元的全彩精装的营销传播书籍。她没有任何犹豫,当即表示:立刻下单。

由于她现在在一家agency工作,自然我们就开始探讨关于营销上面的话题。现在她负责的一个客户试图在社会化媒体上做一些尝试,她觉得有些茫然。社会化媒体现在是一个很热的领域,但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展开。

我问她,就刚才买书这件事,你有没有思考过“立刻下单”的原因何在?这里面显然她需要是一个动机,但这个动机一开始是不存在的——因为她表示过一看厚重的书就头晕。这里面最重要的因素是我告诉她你应该看,而且,是我向她推荐了一本超贵的书。这里面,“信任”两个字是最强大的驱动力:她相信我还算是个行当里的所谓专家。

事实上,今天品牌组织和消费者之间,并不缺乏传播的渠道,媒体到处都是。要找到适合的消费者来传播组织想传播的信息,也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相比较而言,他们之间,更严重的问题是信任缺失。正如罗伯特•斯考伯在《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所说: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企业花了很多钱,也绞尽脑汁搞出了很多创意,结果却发现,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话,消费者不相信。为了让他们相信,企业只好增加投放的力度,于是,铺天盖地的广告便出现了。与其说是要让消费者注意到,不如说是对缺乏信任的一种弥补。这种弥补措施短期是可以奏效的,但时间长了,消费者开始厌烦并主动规避广告了,就变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效果不好——增加投放——效果恶化——再增加投放。

我始终认为,社会化媒体是一种组织和利益相关人的对话工具,而不是单纯的信息宣传。新浪微博最近很火爆——以至于新浪开年会,员工们都带了条围脖——于是不少商家入驻进去。在我有限的视野中,很多商家仅仅是建立一个帐号,然后不断地把自己想宣传的内容发布出去。但问题是,当没有多少人关注你的时候,你在那里大声呐喊,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有一家汽车厂商进驻了微博开设了官方帐号,它的做法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在不断地和别人互动。它先去关注很多人(目前是400多人),然后对在它发布的消息下留言的人进行回复。它的关注者在这样的行为中越卷越多,目前以近万人。通过这种互动,它不仅让更多的人注意到它的存在,也在和潜在的消费者拉近距离。

建立信任感,这是我认为社会化媒体最终的目的。一个值得信任并得到很多人关注的社会化媒体帐号对企业来说是无价之宝,而且在正确的使用方法下可以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带来包括社会效益在内的很多利益。但这种需要时日的做法看上去很多企业并没有这个耐心,他们采取的是另外一种做法。

新浪微博上有一个名为“后宫优雅”的帐号,这个用户不断地炫耀自己显贵的身份(例如家族动辄可以收购什么企业)以及广泛的人脉(例如和诸多明星都是姊妹兄妹的称呼)。这种炫耀到了后来看上去非常不像是真的,引来了大批围观者(有超过5万的关注者)。这个帐号的每句发言,都会有成千上百的评论或者转发,的确做到了火爆二字。

然而,它最后的两条发言都和一款网络游戏有关,有人便认为这其实是一个策划。通过某种耸人听闻的言语吸引关注者,操盘月余后露出真面目,使得大众对这款新游戏也留下印象。但据知名博客月光的数据统计,后宫优雅这四个字是炒热了,但那款游戏,显然没那么热。(具体可见月光的文章: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2076.html )

炒作,不是不可以进行的一种营销方式,但后宫优雅的这种营销方式(如果真得是和那款游戏有关的话),我并不认为是一个好的策划。因为根子上,它并不是以建立信任度为目标。事实上,后宫优雅后期的发言已经遭到了很多人对此人真实身份的质疑,更多的关注者只是来获取一份笑料。台上的人依然在卖力出演,但台下的人并非是一种欣赏,而是一种审丑后带来的滑稽感:看你笑话而已。这种没有任何信任度可言的营销方式,即使侥幸得手,也充其量就是得到别人听说了这款游戏罢了:至于这份听说,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策划者根本不知道。

回到开始的故事来。我的这位经人一句话就不假思索花200大洋买本理论书的朋友,对我所产生的信任也不是我单向向她不断传输信息的结果。我们同事一年有余,经常会因为工作关系,和我或多或少要进行“营销”这个专业问题的互动。她未必信服我说的每句话,但她很清楚地明白,我说的每句话至少我自己是相信的,说出来的话的背后的态度是诚恳的,所以,此人的推荐值得信赖。

同样的道理,社会化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人和人(或者叫帐号和帐号)之间的互动。利用这种互动可以建立起当今任何一个组织都最头疼的信任关系。如果仅仅是把它当成宣传渠道,以后宫优雅折腾数月最后搞出5万多关注者的结果,电视台一条广告也能达到这个效果,而且,费用未必就是后者高得离谱,毕竟,策划后宫优雅这么档子事,也是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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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篇文章,未必就是仅仅针对商业营销而言。

互联网对企业的意义

本文刊于《新营销》2010年第一期,标题被编辑改为《互联网的营销意义》。说实话,这个标题和文章有些“文不对题”,不过我的标题也没什么文采,呵呵,我起标题,一向是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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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很多企业利用互联网做了一些漂亮的营销战役(campaign),所谓漂亮,就是指成本低廉、效果显著(包括品牌意义上的和销量意义上的)。但总体来说,互联网的出现,并非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成本,反而在抬高。

利用网络进行营销,本质上是将网络视为一个媒体。但就媒体而言,它的经济学和一般商品的经济规律是不同的:大量的供给不会降低价格,却抬高了价格。随着网站越来越多——按照CNNIC在09年7月出具的调研报告数字,中国境内有306万个网站在运营,还不包括数以亿计的非独立域名的Blog站点——媒体大量供给后,商业组织接触受众的渠道也变得眼花缭乱,这使得它们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得到注意,于是,全球意义上的广告价格在每年上升:有数据说,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每年增加6个百分点。

绞尽脑汁的营销策划者拼命想出一些创意来降低“接触的成本”,这些创意的核心本质就是让受众去传播。这里不乏一些经典案例,比如“封杀王老吉”,比如“大堡礁招聘”,但套用一句网络流行用语,这些案例只是江湖中的传说:我不是说它们不存在,而是它们不可复制。

传统意义上的广告其实是一个不断复制的行为,投入一点钱做一支广告片,接下来就是在不同的电视台里不断地进行复制。复制得越多,效果越好。但如果把网络视频也加进来的话,企业赫然发现以前只要投10个视频媒体就能达到的效果,现在要投20个,而且,它们的价格并没有成倍的下降。但创意不同,你不可能封杀完王老吉后又去封杀健力宝,去年封杀了王老吉,今年不能再封杀一次。它的不可复制性,结果就是优秀的创意实现后,便离开了江湖,江湖,只有它们的传说。

所以,互联网对于企业来说,的确增加了很多投入,无论是金钱还是人力。通过一个好的创意使得互联网让自己的推广变得价廉物美是有可能性的,但,并不具备长期性和周期性。

那么,互联网对于企业的意义是负面的么?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我前面说的是,互联网抬高了企业的推广成本,并不是说互联网抬高了企业的成本。

即时的(比如MSN之类的软件)和异步的(比如电子邮件)通讯工具,是借助互联网的,而且,它们真的是彻底的免费的。即使你想要一个以自己企业域名为后缀的邮箱地址,如果规模不大的话,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一个典型应用。

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存在,可能需要更多的投入,但获取消费者对自己的态度,并不需要花大把银子去订各种报刊杂志了。网络上的信息也的确是免费的。现在做舆论环境扫描并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了,当然,这还是一件很费劳动力的事,不过在今天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现实点说,并非需要巨资。

互联网还可以使得一些古老的冷僻的商品得以卖出,但对于企业而言,未必需要长期备货。这就是所谓的长尾理论,但在我看来,其实就是“按需组织货源进行供给”。库存这个现金流的杀手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是无法躲避的噩梦:不敢不备,不敢多备。互联网帮助组织去获取这些需求,提高周转率,从而减少资金积压。

互联网更明显的优势在于方便组织随时更改页面布局,以更好地进行商业运作,特别对于一些卖货的B2C而言。依据免费的网页数据统计系统,组织可以清晰地比较出哪种页面布局更适合卖货——行话叫“转化率”。有一个卖化妆品的网站,将商品单页的评论区从通常的页面下方提升到了中部位置(也就是在商品照片之下),他们原来只是一种想象中的推论:消费者应该很在意别的消费者的评价。几天之后,数字清晰地告诉了他们,这个推论是正确的:转化率提高了好几个千分点。

今天的大众已经开始数字化生存,对于需要大众买单才能发展下去的企业理所当然地也要数字化生存。但是,数字化生存并非是将数字当成一种工具,因为生存是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全方位的新陈代谢。

真实的“精准营销”

本文刊发于最近一期的《新营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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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营销,是时下非常时髦的一个营销术语。大致意思就是充分利用各种新式媒体,将营销信息推送到比较准确的受众群体中,从而既节省营销成本,又能起到最大化营销效果的方式。这里的新式媒体,一般意义上指的是除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之外的媒体(即非传统媒体)。

但是,对精准营销的这种一般化理解并不见得会让你的营销优化多少效果。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搞精准营销的。我们有必要做一些理念上的梳理。

“精准”媒体

大致上,会有不少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号称自己是精准媒体。他们会告诉营销者,这个媒体的受众比例如何,基本上,都很喜欢用“三高”人群(即高学历、高收入、高社会阶层或者高消费敏感度)之类的词语来表示自己的媒体聚焦很准。

不过,大部分情况是,这种精准媒体并不存在。

有一种媒体可以视为精准媒体的候选对象,那就是银行信用卡部办的杂志。这些说白了是一种DM的杂志,对象的确够精准。而某银行专门针对自己存款50万以上的高端卡用户投递杂志,据说开办第一年就利润滚滚。

为什么说这种媒体很精准呢?

因为它知道它的受众的消费倾向。

面对一个媒体所提供的受众的社会化属性的数据,其实做不了太多和精准有关的事。是的,你知道这个媒体男性受众居多,年龄30岁左右,地区集中在江浙沪,据说都是受过至少大专级别的教育且有中等以上收入的人,和精准营销有什么关系?无非就是你投一个广告,可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罢了。而这种做法,其实在百八十年前有媒体有广告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营销的目的是要受众转化为你的消费者——也就是要他们掏出他们的银子来。不了解他们对产品品牌的需求,不了解他们的消费倾向,怎么开展精准营销的工作呢?

精准媒体的说法来自于媒体自身招揽广告的需要。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媒体可以起到精准营销的效果,更多意义上的,无非是受众区隔做得略微好些罢了。然而,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月入1万以上的成年男性究竟是对欧美系车有兴趣还是日韩系车有兴趣,没有一个媒体能够告知广告客户。而即使回到那些以信用卡用户为受众的DM性质的杂志,不埋下头来细细做一些消费数据的区分工作,也达不到所谓的精准效果。而如果一旦动手去做数据分析,那无疑又会牵涉到另外一个话题:用户隐私外泄。

精准媒体的说法另外则来自于很多营销者的偷懒,找个所谓的精准媒体,往上面扔一个广告,就自以为是精准营销了,就可以向上汇报交差了。毕竟,这么干,也是一很轻松的活儿。

精准广告

如果认识到没有精准媒体的话,那么,精准广告,也几乎是不存在的。不过,这里只是几乎,事实上,存在一种广告,已经可以约等于精准广告了。

以前,广告是依附在媒体上的,没有媒体,谈何广告。但在互联网上,的确有一种独立的广告系统。理论上,经营这个广告系统的人不需要媒体,它只需要有合作的媒体愿意采纳它的广告系统。这种广告系统,被称为“关键字匹配广告”——google和百度都有它们自己的此类广告系统,也有一些小型的——比如窄告、黑马帮——独立的广告系统。

广告系统宣称,它们可以分析一篇文章中的关键字,并从广告客户库中选取最匹配的广告推送出来。比如你在阅读一篇篮球赛评论时,匹配的广告就是耐克或者阿迪达斯球鞋,但在阅读一篇讲述笔记本维护常识的文章时,则跳出来HP或者DELL的广告。

这种广告系统其实并不依附于媒体上,而是直接依附在某篇具体的文章内容上。阅读某个媒体的受众的消费倾向理论上会比阅读某篇具体文章的来得更容易判断一些。更何况,有很多所谓生活类媒体或门户类媒体,本身就没有太浓重的专业倾向性,而文章,则显而易见得多。

这种广告系统的市场份额是惊人的,远远超过一般网络媒体的banner(旗帜类广告)投放,并有更进一步拉开差距的趋势。不过,在我看来,之所以大获成功的成功原因倒不是投放的精准度,而在于它本身的付费机制。根本原因在于,它是后付费的,也就是受众不点击广告是不会收取广告主费用的。这种只要点击才付费的机制是一种预算的可控性和可测量性,对于广告主的吸引,远远超过所谓的“精准性”。

事实上,也很难判断一个阅读篮球赛事文章的人就会对耐克球鞋感兴趣,有可能他/她压根就是阿迪达斯的超级粉丝。

道理很简单,计算机系统,迄今为止,再怎么先进,都无法判断阅听人使用媒体时候的动机,更无法判断阅听人使用媒体时的情景。又或者他/她在阅读笔记本电脑维护常识时,是为了寻找一些资料来更好地写作他/她自己的文章,这个时候阅读者的注意力将充分聚焦到文字中,完全可以做到对广告的视而不见。

不过,相对于投放“精准媒体”的广告而言,这种精准广告还是精准一些的。如果要把广告费用也考虑进来的话,那么每次为点击而支出的广告费,就显得更“精准”了,毕竟,理论上讲,点击者总是有些兴趣的。

精准营销

真正的精准营销,大概应该是这样的:

最近奔驰搞了一个活动,它邀请100名车主到斯图加特的总部做“消费者洞察”,也就是和他们交谈,让他们参与下一代S级车型的讨论。这批车主包括本身就拥有奔驰的用户,也包括宝马、奥迪的现有用户。这些消费者当着奔驰管理层以及设计、工程专家的面,以一个典型的中国消费者的姿态,给下一代车型的初步设计做了评判打分,他们的意见也被郑重承诺会提交到董事会这一层级去讨论。

在中国市场上,虽然豪华车人们一说起来就是“奔驰宝马”,但其实奔驰过去的表现远远低于宝马。不过,今年奔驰干得很不错,09年前9个月,已经卖出了4.66万台乘用车,其中一个入门级豪华车(C级)卖出了1.13万台,距离宝马同等级的3系的1.2331万台的数字已经很小了。事实上,这款C级车07年才进口,而宝马3则在03年已经开始国产了。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精准营销不是立足于媒体广告发力的,而是立足于客户服务发力的。倾听典型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意见,更好地完成自己产品乃至品牌布局,才是精准营销的力量源泉——切实打在消费者的消费欲求上。

不过,去了解客户的心声,并非是没有成本的事,正相反,这一部分成本很高:包括组织者的人力成本和邀请的费用。而且,能够倾听到对于产品的意见,需要这些客户对于这个产品的消费有高度的荣誉感以及对这个品牌的高度忠诚度。而通常这种品牌(产品),属于奢侈类,或者,利基类。

大宗的快消,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搞什么精准营销的,吃薯片喝饮料需要专门针对什么人群么?一来你去问可口可乐消费者对于这个品牌的态度也问不出个子丑寅卯,二来对于品牌本身,追求的就是高覆盖度:恨不得所有人都喝它的。但奢侈类利基类产品,完全不同。它们本身就是在渴求精准营销,所差的,无非是方法罢了。

美国前总统布什所骑的自行车品牌Trek(中文称为崔克),论知名度,在中国远远比不上捷安特,它的车也很贵,最便宜的都要3000元人民币。骑这种车的人,一来不能买脚架,二来不能配车锁,不然要被人笑话为“牛嚼牡丹”。不买脚架不配车锁的原因在于这车如果离开自己视线,被偷盗的概率实在太高了。

Trek采用的营销手法其实是很中国的,它依托的是遍布中国各地的经销商以及类似俱乐部行销的方式:将车主以及车主的朋友聚集起来搞自行车运动。它的经销商,大部分都是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开一个门店没几百万费用根本扛不住的这个门槛决定了这些经销商都是些什么人。经销商会努力发展一切可能的人成为它的客户,再依托这些客户寻找更多的客户。这种看上去很土老冒的营销手法其实是网络世界中最时髦的手法:根据六度空间理论,依托人际关系展开病毒式营销。

精准营销需要去找对人(对几千块一台自行车能够承受的),并在合适的时机(比如他们正好弄台自行车想运动运动了)提供合适他们的产品(超轻的运动型自行车而非代步性质),要做到这点,靠什么精准媒体、精准广告,都是远远不够的。说到底,媒体和广告,不过是辅助性工具罢了。

大众传播下的广告行为

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这里有个词是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大众媒体”。从真正的商业角度而言,我已经的确将报纸从大众媒体中抛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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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搞互联网差不多快10年了,虽然我投身新营销也有3年了,但我的确从来没有认为,传统媒体就等于过时媒体,传统营销方式就是马上要被颠覆的营销方式。出于争夺客户订单的考虑,可以把新媒体新营销说得十分之美妙,但如果真的以为,带有“精准”两个字的新媒体也好新营销也好,是以大众传播为核心的大众媒体的替代物,恐怕就过于幼稚了。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无论市场行为做如何的变化,大致上都脱离不了“广告”两个字。也无论市场行为做如何的变化,大致上都是诉求“知名度”和“美誉度”两个目标。品牌有足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之后,销售量的提升,是顺水推舟的事。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知名度在先,美誉度在后。

电视媒体,在为品牌做知名度方面,是相当有优势的。因为就知名而言,并不讲什么受众区隔。比如几乎人人都知道的刘德华,从知名角度说,那可是8岁到80岁通吃,虽然有些年龄段的人,永远不会去听他的歌。

知名度大致从听说过到熟知,这需要大众的记忆。一个非常容易被大众忘却的品牌是谈不上什么有效知名度(故而今天的明星们隔三差五要造点事情出来让媒体曝光一下)。一旦知名度打造成功,就会形成非常有用的意识占有率:当别人问你想喝什么饮料的时候,你不假思索地回答:可口可乐吧。

赵正在最近一期的《中国经营报》上撰文说,电视广告对于受众的记忆力影响强于网络广告的。他引用了某个调研公司的数据,“发现在2009年消费者印象最深刻的品牌和广告的测试中, 70%以上都是来自电视广告, 还有一部分来自报纸广告, 而互联网广告和新媒体广告的记忆度则非常低”,这个结果的部分原因在于其实很少有企业专门去做一个网络广告,而更多是把已有的广告转变一下格式投放网络。但更多的原因在于,电视广告的高覆盖、不断重复和固有的强制性,使得这些深刻的印象得以打造出来。

刚刚结束的央视2010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竞购大会狂吞近110亿广告额,较去年而言,增长度达到18%有余。无疑说明,高覆盖度的电视,依然是品牌们非常重视的一块媒体资源。尽管今天央视在覆盖度上已经不如上个世纪,但电视受众依然是中国各种媒体中比例最高的一块。反过来看网络媒体,搜狐和网易门户网站今年的第三季度广告营收都颇显不利,同比分别下降2%和24%。

央视这一轮招标赚了钵满盆溢的原因,在我看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其一,商业组织对互动能力的一种顾虑。新媒体高举精准营销大旗,但新媒体是可以互动的,而互动既可以赋予目标受众参与到广告行为中(比如出于各种目的一起来传播一个广告行为),也可以赋予目标受众去忽略或屏蔽广告。是的,电视广告观众可以转台,但在一些黄金档节目中,观众由于对下一阶段的期盼不想错过而导致没有转台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互动能力的另外一种体现在于企业担心本来没什么事反而由于进军网络而惹来了一些事。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电视广告并不会招来太多的反对声(连念十二遍广告词显得太为过分而是个例外),但网络广告不同,特别是最近流行的口碑营销领域,相当多的企业主其实很担心冠冕堂皇的一篇帖子下会招来各种各样的反对声和叫骂声。去处理这些事很令人头痛,索性还是不惹为妙。

其二,新媒体的受众群体的媒介素养很高,通俗地讲,就是很懂得如何利用媒体,再通俗点讲,就是他们更精明更理性:这对宏观的人类文明可能是个好事,但对微观的商业组织来说,未必是件好事。媒介素养高一方面反映在第一点所提及的互动性:在网上发布一条软文信息,会遭来大量跟帖的指责,又加大了更多人对此文是软文的判断;另外一方面则是他们显然在网络上显得更精打细算些。一直到今天还很风靡的电视直销广告,似乎到今天也没人考虑过移植到网络视频上。事实上,同样一个人,在电视和网络面前,他/她的理性程度都是不同的。

其三,测量问题,这始终是新媒体营销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新媒体实在很难拿出足够让广告主信服的数据来说明它们真的很精准。注意,这里是指广告主信服的数据。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也有大量的数据并不见得是真实的,但数十年下来的运作,大致还是被广告主接受了。央视究竟覆盖了中国80%的电视观众还是90%,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所有人都认同,它是覆盖度最高的电视台,甚至是,覆盖度最高的媒体。这一点,就足够了。

在基本还算单向传播的内容门户网站上,这一点还算过得去:大部分广告主能接受CPC的计价方式,也有大部分的广告主能接受所谓三大门户的观念。但对于中国上百万的其他网络媒体而言,却拿不出让广告主可以信服的一套测量方法。

其四,权威度问题。在中国,央视还是相当权威的媒体,特别是在内陆城市。“电视台说的还会有假”这是很多人的观念。把广告投放在一个权威媒体上,可以让自己的品牌也有一定的权威性。毕竟,办一个电视台远远比办一个网站来得门槛高得多。既然稀缺,就说明理应得到重视。

最后一点,但同样是极其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经济看上去有些扑朔迷离不知是否真的走出谷底的今天,商业组织会使用一些保守的做法。在所有人对确认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广告主由于缩减了预算,可能会倾向于成本较低的新媒体运作。但到了看上去经济有些恢复的时候,广告主的确增加了预算,但也的确行为相对保守,因为这个恢复毕竟是“看上去”的。具体到每一个广告投放执行者和决策者,他们的职业生涯的延续,同样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司职大众传播的大众媒体,在知名度的打造上,的确具有强大的优势。而我们仔细看一下央视这些中标的企业品牌,应该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大众消费品或是快速消费品。比如说,争个头破血流的蒙牛和纳爱斯,我的确很难清晰地说出,他们需要怎样的一群受众。即便他们的广告语如何看上去更适合高端人群,但无疑他们其实并不这样认为。通过互联网,他们或许可以更好地收集一点消费者洞察力之类的资讯,但要让更多的人掏出银子来成为他们的购买者,电视广告是不二选择。

事实上,基于新媒体的精准营销,我始终认为,并不是所有品牌都必须去做的。品牌面对的消费者不同,自然选择的媒体应该不同。一个理论上14亿人口都可能成为它的潜在消费者的品牌,传统电视媒体,一定是不可忽略的广告投放对象。

负面信息和危机处理

刊于最新一期《新营销》 ,杂志上的标题是:危机公关是在刀刃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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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几个朋友聊天,说起一个客户关于品牌修复的案子。在竞标的时候,客户问起,这个负面信息处理和危机处理究竟有何区别?

从营销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大致上这两者属于前后道工序。通常情况下,一个危机的产生是由于大量的负面信息的积累之后,某个负面信息成为引爆点而蔓延成为一场危机。比如说在本世纪初,关于跨国公司在华的幕后经营存在着大量负面信息,例如非法使用用工,例如对消费者的傲慢无礼,例如服务上实施的国别歧视,这些零零碎碎甚至有时候也的确是查无实证的负面小道消息,这些涓涓细流最后汇聚成潮:在某个时点,恰恰一个跨国公司的某条负面信息事关众多的利益相关人时,便引爆成一场危机。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05年的高露洁涉嫌致癌事件。虽然事实证明这纯属谣传,但高露洁可以说是使劲了危机公关中所有的招数,也难以挽回那一年的整体销量的大幅跌落。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两者又并非那么得泾渭分明。负面信息不处理可能也没出什么事,处理了但没处理好,倒成了一场危机,这也是常有的事。现实中的企业决策者通常会采用后一种做法:清者自清,谣言止于智者,又何必和人啰噪。这种鸵鸟式的做法有时候的确逞一时之侥幸,但却使得组织变得越来越弱不禁风,以至于会出现一篇最后被证明为并非真相的报道可以将一个年入数亿的三株帝国打入不得翻身的地步。

务实地来讲,我也的确不建议组织去回应每一条负面信息,在资讯呈爆炸式的今天,这种做法没有什么操作性。但是,监控并记录每一条负面信息却是有必要的。你可以不应对,但不可以不知道,也不可以不分析。

拥抱互联网并不单纯指的是企业在互联网上搞个官网,说实话,大多数所谓的官网除了展示一下企业的形象别无大用。监控各路对自身品牌的议论,互联网是极其重要的战场,特别是在BBS、BLOG和SNS大行其道的今天。扫描舆论的手法很多,比如一些特殊的工具:google的google趋势(http://www.google.com/trends)和百度的百度指数(http://index.baidu.com/)都可以提供相关的服务。输入特定的关键词——比如品牌名谓——便可以得到一张大致的该关键词的网络出现频率,并按图索骥去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一篇文章。当然,财大气粗的话,可以花点小钱来雇佣专业的公司完成。

这种舆论的关注被称为environmental scanning(环境扫描),扫描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各种利益相关人对自身品牌的评价。在经过一段时日后,可以发现主要的集中区域在哪里。这些区域,如果是负面的,便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危机爆发点。环境扫描是极操作层面的事,需要有固定的人每天按部就班地去收集。而分析和归纳这些负面信息,则需要上升到组织的中层。再进一步,制作这些可能会形成的危机处理预案,则是组织中高层的功课了。

这被称为议题管理(issue management)。议题管理针对的不是某条具体的负面信息,而是某一方面的负面议题,有些议题其实是很难去处理的,比如航空公司的飞机晚点。但航空公司需要明白,一旦飞机晚点超出想象,则可能会在大众媒体上形成一股巨大的拷问洪流。对于这样的情况,航空公司需要拿出危机处理预案来应对,以保证在24小时之内能够搞清楚所有的状况,并由统一的新闻发言人去应对利益相关人的质问,以及做到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人有着不同的处理办法,有些工作做得深些,有些么,其实应付应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个好的危机公关大抵上就是从负面信息的环境扫描开始的,辛辛苦苦准备的议题管理一辈子都用不上那是一种幸运。有一种说法叫做危机来了,我们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至少在镁光灯下我们有了知名度。那纯属自我安慰或者是书生的说法。危机公关是在刀刃上跳舞,能够躲避还是尽量让它不要发生为好。

一篇关于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

从事新媒体及其与之相关的营销工作大概有那么两三个年头了,卸任公司职务后,我做了一个小结。既然是小结,就有一些观点以前就是有的,也有一些观点是鉴于过去身份而无法公开说的,更包括其实我并没有答案而只有问题的。这个小结被印成了铅字,可以说是我零零碎碎很多观点的合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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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新媒体从业者也已经两年多了,期间,或多或少也接触并参与了大大小小利用新媒体展开新式营销的案例。回顾这两年多的历程,做一个概略的小结,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利用新媒体展开的营销,大致上应该围绕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才是新媒体?

第二、展开营销的途径,与过往营销有何异同点?

第三、新媒体营销的核心关键点,或者说,迄今为止仍然需要努力的点,在哪里?

本文,将按照以上三点,展开讨论。

关于新媒体

从广告的角度来看,传统媒体包括五大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和广告牌,与之对应的新兴媒体(比如男厕所尿兜上的广告),就统统被称为“新媒体”。但事实上,如果客气一点说,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对新媒体的宽泛定义(广义?),如果严谨一点,那就根本上是误解了新媒体。

我对新媒体的定义是这样的:“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模式)的媒体形式。”

如是,就把“马路上的LED,电梯间的液晶屏,厕所里的尿兜广告” 诸如此类的东西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事实上,上述那些所谓的“新媒体”,说到底还是广告牌罢了。

我把1.0时代的网络媒体也从我论述的新媒体中排除了出去。以新浪、搜狐为代表的水平门户网站和品种繁多的垂直专业网站,我更愿意将它们视为是某种传统媒体的网络版本。因为它们依然是传统传者把控的媒体形式。核心关键在于:大比例的文本创造存在于传统媒体中,经“复制”出现在网络媒体中。

我所定义的新媒体,核心维度包括三个部分:

其一、受众。虽然,受众在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模式下也变成了“传者”。但这种传者和传统媒体上的传者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产出“原生态的内容”,而非“专业的内容”。所谓原生态的内容,就是“思想的直接反映”,中间言语的加工环节是很少的。

其二、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广泛到什么程度?几乎是零门槛。当然,这种零门槛也是相对的,至少要有会上网(或者发短信)的素质和条件罢!深入到什么程度?推到极致就是,一旦不参与了,媒体平台立刻变成零。也就是用户不贡献内容(更确切地说,是不作为),网站(或其它媒体形式)变成空壳。

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和互动(interactive)是不同的。握有话语权的传者和倾听的受者通过互动可以达成平等关系(symmetric),但新媒体可以让他们的关系重新倾斜(asymmetric),但这种倾斜却是偏向受者的。

其三、主要通过数字化。数字化的核心在于文本可以被轻易复制且散播,推动信息的传播。

“纠缠”于新媒体的定义,并非是玩玩文字游戏,或者是搞书斋型研究。厘清了新媒体的定义之后,才能明白,基于新媒体的营销工作,究竟和传统营销手法有何不同。

简单的说,一个在报社负责销售广告的客户经理,如果跳槽到一个1.0门户网站,或者一家液晶屏公司去销售广告,工作性质是没多大差别的:都是在卖位置。一个广告代理公司,代理报刊杂志广告和代理网站banner广告,操作流程和手法也是没什么区别的。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利用新媒体做的营销案例,真正成功的屈指可数,因为,太多的实际操作者,依然把它看成一种新的位置广告。

关于新营销

广义而言,营销工作就是这么一句话:如何用最少的钱来做最大的影响力。这里面有两个变量:成本(钱)和效果产出(影响力)。

先来看效果产出。

传统的营销(广告以及公关)追求的是所谓的“覆盖量”(或者叫到达率,Reach),在报刊杂志上就是发行量,在电视广播上就是收视(听)率,在网站上,便是访问量。将广告或者公关文章加载到覆盖量高的媒体上,便可以达到较多的注意。这个模式我称之为:登高一呼式的传播模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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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传播方式本质上属于宣传模式(propaganda),基本上传播路径是单向的。缺点很明显:很难探测受众看到广告后有何反应。一方面,广告代理公司递交了厚厚的媒体覆盖量报告的数字以证明这个广告被很多人看到,一方面商业公司用短期内的销量是否提升来决定这个广告是否达到了目的。但平心而论,一场营销行为和短期销量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至今并没有答案。

基于新媒体的营销模式,有没有可能在效果产出上做出一些改变?这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两年来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将propaganda向involvement(卷入度)改变。我期望借助于新媒体中的受众广泛且深入的信息发布,达到让他们卷入具体的营销活动中。比如说,利用博客所完成的话题讨论:请博客作者们就某一个话题展开讨论,从而扩大商业公司想要推广的主题或品牌的影响范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两个问题。其一,话题的选择需要非常高的巧妙性。太商业了,无法引起受众们的兴趣而参与讨论变身为传播者,而太不商业了,则广告主不愿意花钱做那些和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上。

如果说,绞尽脑汁还是能想出一些既符合广告主商业意图又能让受众接受的话题的话,那么下面一个问题就显得更为棘手。虽然Involvement对品牌方来说很有意义,但数字也一定远远小于动辄百万、千万级的Reach:比如说发动一场有1000个博客参加的话题讨论其实规模已经相当大了。这对具体负责执行营销方案且需向大老板报告的品牌经理来说是存在职业风险的。因此,Involvement目前还只能是Reach的侧翼,需要时间去一点点影响广告主大老板层级的人的理念,换句话说,就这个问题而言,时间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在实践中,我发现广告主的预算在不断地下降,但目标,至少是不变的(有些公司甚至还在调高)。于是,在效果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之前,目光,可以转投向另外一个变量:如何降低营销成本。

在这个领域,新媒体的确是有优势的。在很多新媒体平台上,受众其实并非只是匆匆浏览。即使在传统的BBS上,长期潜水者固然有之,但喜好发贴回帖的也大有人在。只要受众参与,适当引导,的确可以让原来只能在门户首页做上一个星期的banner广告的预算,在这里获得更大的点击量。

事实上,一个广告其核心关键并不在于预算多少,而是在于单价多少。换而言之,100万预算也好10万预算也好,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100万,买到了什么?如果的确买到了一个东西,请问单价几何?

这就是CPM(单位展示费用)、CPC(单位点击费用)、CPS(单位销售效果费用)等一系列指标的由来。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预算多少是没有意义的,但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单价所获得的效果则是相对有意义的。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广告主并没有太过清晰或严格的预算,如果一个广告是以严苛的CPS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广告的预算确然可以说是无穷大:每销售一笔我就给你一份广告钱,那么自然销售越多广告预算就越大。销售能够无穷上升,广告主干嘛不无穷上升广告投入?

单位成本考量,是一套经过反复打磨的指标,并已深入人心。换句话说,营销人员(例如广告公司的客户执行)已经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来说服广告主接受这样的测量标准。故而,从实际商业角度考虑,与其去拼命教育客户修改早已接受的测量方法,还不如在既定的测量方法下做一些新的努力。

比如说,具体执行任务是推广一个minisite,或者广告主的官网。客户预算假定100万。客户的目标是:获取500万访问量。也就是说,CPM客户能够接受0.2元。

在早些年的网络营销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banner投放的方法,比如在门户网站首页花钱买个巨幅广告,或者在受众契合的垂直网站上做一些文字链投放,当然也包括在搜索引擎购买一些关键字。然后…然后就坐等这些广告引发的点击吧!大致上,1000个广告所在的页面的访问能够引发1次广告点击。

如果能够考虑到新媒体的营销手法,我们的确可以尝试将这个CPM降下来。比如利用IM工具或者BLOG的病毒式口碑传播,那么,经由人和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投入了。一个好的创意,的确可以让人自发地帮你传播这件事而无需投入。又或者,设计一个很搞笑的视频,让网友自发地将这个视频转帖到任何一个可以转帖的地方去,同样无需什么成本。

一旦能够帮助客户将花费降低下来,的确也可以接到单子。不过,这个努力并非没有弱点,在后文中,我会提及。

在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主要是三类角色: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和新媒体平台——这是传统的营销模式一脉相承下来的,所谓“甲方、乙方和丙方”。但就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上,我个人现在的看法是:广告主完全可以摆脱乙方和丙方,并且,某种程度上,后两者并不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新媒体也可被称为社会化媒体,平台核心在于“关系”,即用户和平台的关系,以及,用户和用户的关系。一度是新媒体营销领域中的大热门:口碑营销,就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所造就的。商业公司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很好地建立起它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而这一点,在过往的营销行为中,其实是很薄弱的。

在组织和大众的交流中(这种交流包括广告、公关、直销等一系列所谓整合营销传播的手法),一端是虚拟的人——商业组织(组织并不是一个人,品牌在大多数时候缺少人性的元素),另外一端则更含混:一群无法辨识的大众。所谓信息交流就是在这两端进行着,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被称为单向传播(从冷冰冰的组织到面容模糊的大众)的流动。这种没有信任基础且又是单向的传播,势必造成沟通不畅:企业说企业的,大众做大众自己的。这个局面丝毫没有奇怪之处,有“比尔盖茨一号广播小喇叭”之称的著名博客罗伯特•斯考伯在他的《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写道: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与文章开篇就提到的五大广告媒体所不同的是,新媒体平台可以让商业公司直接和受众建立一个双向沟通的渠道(比如罗伯特•斯考伯就利用博客和受众对话,从而为微软声誉的改变做出了贡献)。近来还有dell公司宣称,利用twitter平台,它多出了200万美金的生意。不过,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广告代理公司的影子,也很少看到新媒体平台的实际参与。这个道理很简单:当潜在消费者需要沟通的时候,他们的目标一定是公司本身,而不是什么第三方。而第三方,鉴于他们对广告主的品牌、产品、服务的了解一定相对微弱,也根本无法“代理”广告主和消费者沟通。

未来的路

对于一种新的营销方式而言,重中之重的问题始终是测量问题。营销行为本身是一种必须被量化的行为。

我前文已经提及了一些测量方法,比如说测量“卷入度”,或者抛开卷入度,使用原来的测量方法reach,但却利用新媒体的口耳传播的特性将reach的量增加。

后一类测量的方法(一种取巧式的折中),其实和创意大有关系。一个好的创意,的确能够引发口耳传播,比如营销上很成功的王老吉推广,以及新近刚刚获得广告大奖的澳大利亚大堡礁推广。几乎可以这样说,创意决定了新营销所引发的链式传播的链条到底有多长。但同样的问题也来了,那就是创意是很难复制的。

对于商业而言,简单易复制是赚钱的不二法门,不具复制性,就很难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复制性是很强的,比如FMCG一直所使用的三板斧营销手法:电视广告轰炸、渠道(超市)铺货、折扣销售。这些经过锤炼并被证明为有效的模式,是具有很强的复制性的。而至于广告创意本身,大概中国的读者都应该知道,有些毫无创意的广告,也的确能够帮助广告主完成营销行为,比如脑白金。

但正如我前面说的,在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中,创意到了核心发动机的位置。对于一个品牌主而言,可能一年大型的campaign不过1-2次,创意的频率还不那么高,那么,对于职业做营销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想靠广告模式赚钱的新媒体平台而言,创意的频率就异乎寻常的高了:几乎每个月都必须拿出一个从未有过的创意来——更要命的是,很多创意还要被甲方给枪毙掉而束之高阁。

这就是新媒体营销最令人感到tough的地方,一个策划者(或者策划团队),不仅要懂得营销的基本手法和商业程序,还需要很了解网络受众的心态和习惯,更需要源源不断地提供出各种创意。一招鲜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过,反过来看,人的重要性也在提升。如果说模式成型简单复制即可的话,人的重要性是低于程序的重要性的。但正因为创意的重要,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人的智慧,才真正变成了关键所在。

难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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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既然是印成铅字的,自然不会是问答体,呵呵

社会化媒体的品牌营销者

刊于当期的《新营销》 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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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中,因为我提出了在社会化媒体中操作营销时最好抛开广告代理公司(agency),有读者就这样问我:那么,品牌公司该如何操作呢?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极其诧异的:难道现在已经到了品牌公司离开agency就立刻进退失据手足无措的地步了么?我的第二个反应则是:呀,不会误解了吧,我并不是指所有的营销活动都可以抛开agency的。

Agency有agency的存在价值,比如在市场调查、消费者洞察、竞品分析、宣传公共、广告制作等领域里,好的agency相对来说,比品牌公司自己操刀更为专业和方便。但在社会化媒体操作中,agency的确爱莫能助,这和对实际的操作者有关。而这个结论,同时,也代表着品牌公司在选择自己的社会化媒体营销人员上,应该具备怎样的要求。

一些基本的市场推广常识要明白,一些基本的网络数据要会解读,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在于:这个人对品牌的领悟力和信服度,换而言之,就是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度。比如,卖手机的就得如此深信一点:即使我们公司出品的手机不是最好的,但未来也会是最好的。当然,这个“最好”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也许是质量最好的,也许是功能最多的,也许是外表最漂亮的,也许是性价比最高的,不一而足。

另外一种表述方式就是:对品牌的热情极其高涨,如果能够再上一层,那就是对品牌文化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比如菲利普斯莫里斯曾经的一个文化就是吸烟是好的。而agency,限于毕竟是不同公司,很难能做到这一点。

这一点,虽然说起来不是很复杂的事,但我的确也看到了,很多公司对自己的市场推广人员更多的是强调创意和专业技能,这些都很重要,但忽视了这些人对品牌的热爱度,就会在社会化媒体营销上,始终无法和消费者或潜在的消费者做有效且的确是品牌自己想看到的沟通。因为人类之间的关于影响他人的传播的必要前提是:传播者必须对自己要传播的东西深信无疑。

社会化媒体的传播和其它媒体的传播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其实它是一个人际传播的过程——虽然由于传播内容的公开性,也能起到面向更多大众传播的效果——agency在这里的作用仅仅是帮助营销者去找到一个契合的传播平台,而至于这一点,其实只要时间稍许长一些,就不再需要这个服务了。

一个对自己推广的品牌充满热情的人,会不遗余力地去和每一个接触该品牌的人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场合中传播一些正面的信息。呵呵,似乎让我们想起了安利。且不论安利本身的模式,就品牌推广而言,安利并没有什么失败的地方。高举高打的广告宣传和漫天遍野的人际推广,可谓相得益彰。

但可惜的是,品牌公司由于对社会化媒体推广的“尝试性”态度,使得通常派出的人员属于组织中的新手。虽然新人也有可能对品牌热情很高(比如原来就是这个化妆品公司的忠实客户),但对品牌的理解领悟,是需要时日的。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品牌公司对于新营销方式的测量方法也好创意策划也好,时间可以让他们的观念慢慢转变,但对于人的落实,却的确很让人头疼:一个冷冰冰地将推广案仅仅当成一份工作的人,无论如何在社会化媒体营销操作中,是无法利用“互动”这个特征的。

至于一个优秀的契合条件的营销者,究竟该如何利用社会化媒体,最近一期的哈佛商业评论上有一篇名为《品牌社群的七个迷思》的文章,已经讨论得相当到位,这里不再赘述了。

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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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媒体是一个近来出现的概念,大致上指的是“能互动的”媒体,或者说,如果缺乏用户的有效参与,平台基本上就毫无内容的媒体。按照网络大百科字典 WIKIpedia的说法,社会化媒体改变以往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为多对多的“对话”。在社会化媒体领域,有两个关键词:UGC(用户创造内容)和 CGM(消费者产生的媒体)。

从文字分享的Blog,到图片分享的相册网站(比如Flickr.com),到视频分享的视频网站(比如 Youtube.com),到SNS(比如估值高达百亿元美元的Facebook.com),再到Miniblog(比如美国最近极其热门的网站 Twitter.com),社会化媒体从2003年以来,就一直是互联网上的热点。社会化媒体对用户的黏着度是传统的网络媒体很难比拟的。而那种多对多形式的“对话”所造成的N级传播,也是传统媒体的一级或者两级传播所相形见绌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些事情,在社会化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传播的速度令人惊讶—几乎达到了一夜之间传遍天下的地步。

多对多的对话,其实是一种传播链条。从信息源到N个张三到N个李四到N个王五到N个赵六,这根链条,理论上可以无限延长,并且理论上可以呈现出倍数的病毒式传播效应。而且,最重要的是,成本消耗在从信息源到N个张三上,之后的传播链,可以让用户们自行完成。这种成本低但见效不错的传播模式,在当前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大部分企业预算普遍收缩的背景下,尤其弥足珍贵。

然而,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市场推广的成功案例,同样弥足珍贵。

社会化媒体中的传播,有点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口耳相传。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个坏事的“传”,就是口耳相传。任何一个稍微有些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大众社会的人际传播中,坏事是很容易被传播出去的(那些几乎一夜之间传天下的事,大抵上都有些Negative的味道),而好事,或者说,正面消息(positive),真的那么难传吗?

其实,抛却好事难传的因素,相当多的品牌公司面对的社会化媒体营销困局往往不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而是主观上的操作模式造成的。所谓主观上的操作模式,就是品牌们太依赖所谓的4A了。

很多品牌,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的国际性品牌,都有依赖Agency(广告代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的习惯。如果品牌足够强大,它们还会根据广告(硬)、公关、事件等不同的业务链选定不同的广告代理公司。通常,品牌们会对Agency提出一个比较模糊的要求,由后者完成从策略到策划一系列的PPT,然后交给媒体或者执行公司去执行(传统意义上无非就是发布个广告,或者举办个什么会议)。按照一对多的传播模式(我更愿意称之为宣传),这根业务链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事实上,品牌们对所谓的反馈,更多的是来自产品销量是否提升。至于受众看到这些信息后其他的态度(比如意识里是否有这个品牌了,或者对品牌的美誉度),品牌们其实并不关心(这句话我一点都不危言耸听)。至于消费者和品牌之间的对话,一张报纸,一个TVshow,又怎么能成为对话的传播渠道呢?

社会化媒体,为品牌和消费者之间,已经提供了一个对话的渠道,但前者似乎习惯了多年来形成的操作模式,依然让Agency代为操作,或者,直接交给经营那个社会化媒体的网络公司。通常情况下,往往是策划一个活动,然后尽可能地吸引足够多的用户来参与。但由于品牌自己的缺位,使得这个活动要么吸引不到足够多的人,要么就是这个活动足够热闹,但参与者对品牌的印象,其实并无太多的改变。

原因就在于:该对话的人,却不来参与对话。而的确Involve到这个活动中的人,比如广告代理公司的人,比如网络公司的人,实在是对品牌及其产品不甚了了,又怎么进行对话?

抛弃Agency吧,依赖它们,是无法最大化地利用社会化媒体的。

创意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 之上,其实是应朋友的邀请,给《创意营销传播》这本书写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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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712075 传统广告行业的创意是希望将每看十遍就记住的广告提升为只要看三遍就能记住。如是,可以大大节省投放频率从而节省投放费用。传统公关行业的创意则是“制造新闻”,将其实是包含商业推广信息的内容包装成一则可以登载非广告版面上的新闻,比如搞个总裁访谈啦,搞个什么活动啦,或者厂房探秘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但无论如何,创意的主要目的是激发受众阅读的兴趣,以及受众阅读之后的记忆。既然目的是这个,有时候,靠钱也可以狠狠砸出来,就无需创意了。于是,我们冷不丁地会看到一则不断将某句话连念N遍的广告,也会看到将制作粗糙的广告铺天盖地地放到一切可能被我们注意到的地方。先不谈信息垃圾的问题,仅仅就这种操作手法,说到底,也就是为了受众记忆罢了(也许,这种操作手法,本身也是一种创意罢)。

更高明的创意,并非是图案的制作、文案的撰写、影像的拍摄,而是让信息的接收者变为传播者。这在BLOG、BBS、TWITTER、YOUTUBE、SNS等一系列所谓web2.0的新媒体工具渐入人心的YOU时代中,变得可能起来。然后在网络上形成热点之后,让更多的媒体介入进来,形成广泛的传播。

比较早期的这一类激发受众传播的创意有百度的《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推广视频。这一则模仿周星驰版唐伯虎的搞笑视频为很多人在互联网上传播,极大地帮助了百度树立“百度更懂中文”的品牌形象,并暗地里嘲弄了一下来自海外的google品牌。从2005年1月到次年的6月,在百度更懂中文的品牌slogan传播以来,市场份额开始突破50%,成为了中文搜索中名符其实的老大。到了2006年下半年,在CNNIC组织的一次调查中,首选搜索引擎上,百度上升14.2%至62.1%,而google则下降了8个百分点。

随着中国互联网越来越呈现娱乐化的态势,仅仅是以娱乐为载体的营销创意虽然还能引起受众的注意,但想让受众帮助传播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雅虎后来也仿效百度做了三个娱乐化态势明显的推广视频,但在互联网上传播得并不广。耗资千万请动陈凯歌、冯小刚、张纪中三大名导做出来的广告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打了水漂。

最近最有创意的营销传播案当属“澳大利亚大堡礁全球最好的工作”这个推广案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旅游景点向全球发出了“最好工作”的人员招聘广告,并在叙述为什么这是全球最好的工作之时,将大堡礁的优美风景传播了出去。一则招聘启示,事实上却是一个景点推广手法。在这场耗时半年,从全球3万人中进行“海选”的招聘活动中,澳大利亚昆士兰旅游局以170万美元的低成本,却收获价值1.1亿美元的全球宣传效应,成功进行了一次超值的旅游营销。

这两起营销事件都是使得传播具有连续性的案例,即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不仅是关注这个事,而且要自觉不自觉地帮助品牌去传播。如果说怎么样的创意才能获得如此效果,娱乐化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借势。

传播学里有所谓的“议程设置”这一理论,通俗地讲,媒体会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让人们认为某件事是最重要的,手法便是集中式报道。而这一“集中式报道”,便是所谓的“势”。

2008年年末以来,全球经济进入危机或寒冬的报道不绝于耳,有一个号称“全球最好工作”的新闻自然要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策划者首先判断出这是那个时段最大的“势”之后,便可以开始着手网络的布局。为什么要选择网络?是因为这是一个有很多人可以跟进传播的世界。

大堡礁营销策划的核心目的当然不仅仅是“招聘”,招聘只是它的一个推广工具罢了。将招聘刊登在一些求职网站或者媒体上,可以用“波澜不惊”四个字来形容。但网络布局的跟进是需要非常及时的。当在互联网上这个事件被炒热起来以后,媒体又会回过头来再行关注,也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参与进来。如是,形成一个网络口碑传播和媒体大众传播的循环,雪球越滚越大,品牌传播越来越强。

互联网时代的创意就是这样做的,策划者需要深知网络传播的力量,同时也深知传统媒体的运作规律。借势,并辅以娱乐化的工具,便会以最小的成本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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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者林景新是一个蛮有名的营销界专家,着力于公关领域。不过,这本书写得有些散,逻辑不强,结构也差强人意,估计成书花的时间太紧的缘故。倒是博客颇有些实货。林先生的博客有些和常人不同,似乎是继承了一个老博客来继续写作的:博客联盟。博客联盟这个blog曾经宣布林先生成为该blog的作者之一,但根据后面的更新来看,呵呵,有些转手的意思了。

读书:在线为王

发表于新营销2009年第五期,刊载标题是《一切皆可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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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1-thumb 事实上,有很多所谓的社会调研不仅粗糙,也很愚蠢,从研究方法角度说,叫做“外在无效度”。举个例子来说,调查一座城市市民对残疾人的看法。如果直接询问您对残疾人是否歧视啊,这种问卷的结果可想而知:该城市市民对残疾人抱有歧视观念的:0%。

直接询问是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人们都有所谓的“社会预期答案”(SDA: Social Desirable Answer)心理。再比如你询问一位衣着光鲜的人士:你是否经常在某个著名的网络购物平台上以不到100元的单价购买一些假名牌?在他/她义正词严并表现出极度被羞辱的神情的背后,说不定昨天刚刚以8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条伪Gstar牛仔裤。考察一个人对某件事务的真正想法,观察行为,比询问,有意义的多。

我们已经身处于一个庞大的消费社会中,经济学中所谓的“理性人”其实是不存在的。我们在量入为出的同时,同样受时尚和流行的感召,也受自身荷尔蒙冲动的驱使,不然,何来卡奴一词?而时尚,流行,似乎都是非常感性的东西,再权威的时尚观察者,如果仅仅凭借他/她的经验,错误判断是常有的事。但从数据的角度来看,其实,一切皆可捉摸。《在线之王》这本书开篇的第一章提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美国一个权威的研究表明,互联网上99%的内容都是不涉黄的。但如果由此以为整个网络世界是严肃的就大错特错了。因为99%的内容只是内容,它不代表任何网络行为。而真正的网络行为却发生在一次又一次的点击间:40%的流量集中在这些内容上。这两个结论矛盾么?呵呵,有时候,中国大陆将近300万之巨的网站所供给的内容,未必是中国互联网世界的真实反映。

对于人们的态度、心理、预期等方面的调查,有众多的更科学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行为分析”。而本书,比尔•唐瑟尔(Bill Tancer),这位奥巴马竞选网络顾问,Hitwise的全球市场研究总经理所著的《在线之王》,就是一本研究网络行为的好书。这位被称为“2008年最值得关注的12个人”之一的人,具有着丰富的网络行为研究的实际经验。而阅读本书,从畅销书的角度来看,则可以获得许多关于网络上所透露出的生活、兴趣、想法,甚至恐惧及梦想;而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则可以知晓究竟该如何进行网络行为研究,如何从浩如烟海的无穷数据中获得真正的启示和钥匙。

互联网是数字时代的产物,而数字化的特征之一在于任何行为(在网上可能就是一个点击,一次在线时长)均可以得到记录。庞大到漫无边际的互联网世界,说到底就是一个类似《黑客帝国》般的数字世界。在这个一切均可记录、复制、传播的世界中,做行为研究,是有着先天的优势的。click2-thumb

比如,我们在线下的消费行为,是很难追踪的(假设你不用信用卡,而是一贯现钞交易),甚至到了连自己都未必清楚自己的消费倾向的程度。但如果网上购物,那就完全不同了。一个好的网络购物系统,不仅可以记录你所有的实际购物,也可以记录你所有的消费支出,还可以记录你所有的物品浏览记录(可以视为某种购物意向),同样可以记录你在任何一件物品前的停留时长(这个意向究竟有多强烈)。故而,在理论上,你在一个购物平台上的任何行为——均是“数据”——都是可以被进行行为研究的。研究的结果可以至少获得两个:其一、你个人的消费倾向,从而这个购物平台可以更好地向你推荐你想要的东西;其二、所有人的消费倾向,如果这个平台够大,买方卖方极多,甚至可以从中挖掘出整个社会的消费倾向,换句话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时尚和流行。

今天声名显赫的51.com的创办者,早期是做统计计数器的。所谓统计计数器,就是一种提供给网站拥有者(俗称站长)分析自身网站流量的工具。网络中存在着为数众多的这类工具的提供者。在站长们免费享受这种统计分析的服务的同时——互联网江湖中有一个传言——这位创办者仔细研究了中国互联网用户的点击行为。由于他的统计计数器很受欢迎,为众多站长所使用,故而,他的研究样本足够大。在基于这些点击行为的分析上,他创建了51.com,而且,在很短的时间里,异军突起,俨然有和腾讯QQ分庭抗礼的态势。

一切皆可运算和分析的好处是:效率更高,未来更容易把握。然而,是的,不得不说,然而, 一切皆可运算和分析的另外一种解读就是:这世界,存在着巨大的无形的监控器。网络上关于隐私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同样的,作为网络行为研究的本书,也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但无论你是站在欢欣鼓舞的行政研究立场,还是忧心忡忡的批评立场,你都不得不承认译者在他们的序中所写到的:

点击无心,在线有意。

是的,确然。

测量

本篇发表于《新营销》的2009.4,杂志重新拟定的标题是“广告创意与营销测量”,我个人以为,还是我这个标题比较有力。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的新营销,如何测量是一个很key的issue。而我做出的一些小小的结论,更多意义上不是“创新”,而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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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营销活动,无论是采用广告的手法,还是公关的手法,无论是在传统媒体上,还是在新兴媒体上,都是要讲回报的。最直截了当的回报是:给我带来多少销量增长?但毕竟,营销活动的效果问题,是相当复杂的。销量的上升有时候未必是广告做得好,反过来好广告未必能带来好销量。是故,营销的测量(measurement)以及如何测量,始终是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最最关切的问题。

在早些时候,我也曾有过修改测量标准的想法(可见我去年在新营销杂志上的《博客营销的本质和测量》一文)。在我看来,在网络上做营销,应该从访问量(pageview)、点击(click)等早期的衡量方法上修正为involvement(参与度),并加上其它媒体曝光量的测量。这种想法,经过这大半年的实践证明,很难操作。在文章里探讨一下,当学术问题研究,未尝不可;但在真刀真枪的商业谈判中,客户要的,其实不是对的方法,而是能说服他/她的方法。

先从数量上来看,pageview也好click也好,动辄就是百万当量级的,而集结上万人的参与,虽然事实上已属难得,但从数字上确然有些寒酸。有相当多的广告主中有决策权的老板们对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领域–其实并没有什么概念,骤然看到数百万变成几万,当然心生疑惑,不免要发声询问。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职业官僚主义精神,具体经办人员不想改换测量标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更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广告其核心关键并不在于预算多少,而是在于单价多少。换而言之,100万预算也好10万预算也好,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100万,买到了什么?如果的确买到了一个东西,请问单价几何?

这就是CPM(单位展示费用)、CPC(单位点击费用)、CPS(单位销售效果费用)等一系列指标的由来。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预算多少是没有意义的,但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单价所获得的效果则是相对有意义的。事实上,很多广告主并没有太过清晰或严格的预算,如果一个广告是以严苛的CPS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广告的预算确然可以说是无穷大:每销售一笔我就给你一份广告钱,那么自然销售越多广告预算就越大。销售能够无穷上升,广告主干嘛不无穷上升广告投入?

单位成本考量,是一套经过反复打磨的指标,并已深入人心。换句话说,营销人员(例如广告公司的客户执行)已经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来说服广告主接受这样的测量标准。故而,从实际商业角度考虑,与其去拼命教育客户修改早已接受的测量方法,还不如在既定的测量方法下做一些新的努力。

借用新媒体的力量,并非是去改头换面搞一套新的标准,而是更好地去降低单位成本。在同样的预算下,获取更多的访问量或者点击,未尝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获取广告单之道。

比如说,具体执行任务是推广一个minisite,或者广告主的官网。客户预算假定100万。客户的目标是:获取500万访问量。也就是说,CPM客户能够接受0.2元。

在早些年的网络营销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banner投放的方法,比如在门户网站首页花钱买个巨幅广告,或者在受众契合的垂直网站上做一些文字链投放,当然也包括在搜索引擎购买一些关键字。然后…然后就坐等这些广告引发的点击吧!大致上,1000个广告所在的页面的访问能够引发1次广告点击。

如果能够考虑到新媒体的营销手法,我们的确可以尝试将这个CPM降下来。比如利用IM工具或者BLOG的病毒式口碑传播,那么,经由人和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投入了。一个好的创意,的确可以让人自发地帮你传播这件事而无需投入。又或者,设计一个很搞笑的视频,让网友自发地将这个视频转帖到任何一个可以转帖的地方去,同样无需什么成本。

由此可以看到,利用新媒体的营销,更注重“创意”。在传统的网络营销中,创意也是需要的,它直接影响到所谓的“1000次浏览产生1次点击”这个概率。创意优秀的广告,可以将这个1次点击上升为1.5次,或者2次?而在新媒体营销中,创意更重要。一个不太好的广告创意至多让1次点击变成0.1次点击,而新媒体营销中不够强的创意将会使得后续传播出现链条断裂。

结论已经很清楚了,新媒体营销并非去改变测量方法和标准,而是降低在同样标准下的单位营销投入。而能做到降低的工具,除了完美的细节执行之外,创意,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无关营销 无关公关 事关责任

我给《新营销》杂志写专栏也有一年了,我从未有过杂志还未刊发就在自己的博客上post。但这一次是个例外。因为按照杂志的出刊速度,我这篇文章露面之时恐怕已经落到了“议程设置”之外了。没错,的确要加一把火,痛打落水狗。

中国的企业家其实是很好做的,因为他们只需要应付来自政府的管制,完全不care社会和民众对他们的看法。对比日本那边一个社长因为毒大米事件而谢罪自杀,中国企业家又有哪个真得把“质量就是生命”当回事?如果真当回事,那么,质量出了问题,你干吗不自杀?

我们的舆论监督,对政治我就不说了,对商业,唉,有多少监督在公关之下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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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真是命运多蹇。

好不容易三聚精氨渐渐淡出了媒体的议程设置中,猛然间,蒙牛OMP事件又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坊间杂谈,不绝于耳。一直到了今天,官方权威部门(卫生部)都认定,“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还是有大量的网民在各个论坛中表示:我再也不会买蒙牛牛奶了。

OMP是个什么东西?这一点,我以为无关紧要。对于任何一个奶制品消费者来说,不懂OMP是天经地义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这三个关键因素:好喝、有营业、健康,而作为食品行业中的乳品,第三个关键因素是重中之重。与其说消费者需要OMP,不如说蒙牛需要OMP,因为有OMP的牛奶,它的价格比没有OMP的,贵出了近20%。

既然蒙牛很需要OMP这个概念来帮助它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围绕OMP进行营销,也就顺理成章了。有专家近日在报章上撰文认为OMP事件是蒙牛过度宣传造成的,我很不以为然。消费者不明白OMP但又需要他们接受,强力营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认定OMP事件只是蒙牛过度宣传的话,那么,这种评论,无异于“小骂大帮忙”。因为过度宣传只是不合情,但蒙牛这次不是不合情,而是:不合法

官方(卫生部)网站上是这样说的

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蒙牛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OMP事件之后,蒙牛的危机公关响应是及时的,在迅速获得各路专家对OMP无害健康的意见之后,通过包括新浪网易腾讯等在内的各大门户网站都部署了专题(这三家门户的专题页面,从版头到格局,实在是几乎如出一辙,有足够的理由去怀疑这不是新闻专题,而是商业类公关专题),专题的核心就是:OMP无害健康,请大家放心使用!及时归及时,但却是在混淆视线。因为做为一个企业,守法,是它的本份。

西方最近很流行一个名词:CSR,即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感是也。但很多人误以为CSR就是企业去大搞公益慈善,每年拿出多少多少来捐助,外加注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做到这些,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大致就很强了。

这种误解其实是蛮好笑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四处去干些法律不能接受的事(比如抢劫,或者欺诈,或者盗窃),然后把这些非法所得拿出一部分来捐助,并且这个人在做违法的事情的时候,十分注意环境保护(绝对不制造垃圾)、节能减排(比如骑自行车去干坏事,绝对不开汽车)。难道,我们可以就此认定,此人的社会责任感十分之强么?

天下之谬,莫过于斯哉!

真正的CSR是什么,它是有一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的:企业,请做好你的本份。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对的事。一个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的企业四处捐助,那不叫有社会责任感,因为它的本份是要给员工发薪水,不发薪水不仅不合情,也不合法(违背劳动法)。一个连法律都可以罔顾的企业,它的创始人哪怕拿出价值2.27亿市值的股权搞什么基金,也不叫有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必须认识到:什么叫责任感丧失?这就是最好的注脚。因为,不守法,就连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都不存在,何谈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感。

中国有太多的企业,连对的事情都没做好,就一味地想去做好的事情(比如公益,比如慈善),这就属于本末倒置,甚至是欺世盗名。

OMP事件,不是一起营销事件(连念十二遍生肖营销上是好是坏,真得不好说),而是一起事关企业责任的“良心事件”。做事先做人,做人讲良心,这一点,略微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懂得,怎么我们坐拥亿万资产的商业巨头就不明白了呢?

挽救蒙牛的声誉,不是在“OMP无害”上大做文章,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违法,老老实实地上缴违法所得,老老实实地把那些涉及OMP的乳品下架,更重要的是,

我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如是说:

但就我个人看来,这位创始人应该以个人身份去承担责任,而不是在那里大呼拯救民族品牌,如果他真得认为,这个品牌比他的生命还重要的话。因为,在这场危机中,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普罗大众,希望看到的是:负责,而不是其它。

(本文撰写过程中,博识传播的市场副总裁陈涓玲小姐亦多有贡献)

操作口碑

本文刊发于当期的《新营销》 ,一个月之前写就,当时事先写的一篇稿子由于非杂志社的原因而被本人撤下,这篇稿子写得是有些仓促的。未来有机会的话,我会重新修订。这篇文章谈的问题其实很敏感,商业的赤裸裸的追逐利益的核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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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典的营销(广告和公关)语境里,传和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群体。传,就是传者,发出信息的人,或者组织;受,就是受者,接受信息的人,又被普遍统称为“受众”。这两个概念的切割,起先是为了描述的方便(这就像在经济学里非要切割生产者和消费者两个群体一样),到后来,习惯成自然,将受众描述成一群盲目地接受各种信息的人群了。

这种习惯式的思考逻辑,使得广告和公关的操作者或者研究者,一直将这个“自然”视为某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然”:似乎受众天然就是盲目接受信息的。他们更注意考虑这样的问题:这些受众接收到这些信息后会怎么样,是厌恶呢?还是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或者,索性就按图索骥成为消费者了?广告人或公关人,似乎很少去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受众如何接收信息?因为答案看上去很简单:大众媒介(mass media)呗!

大众社会之所以被称为大众社会,和“大众传媒”或“大众传播”很有关联。大众这个词,英语的表述是mass,本来就含有类似“好大一坨但却一团散沙”的隐喻。大众社会的起源应该直溯到15世纪中叶的谷腾堡印刷术革命,因为自从了有了印刷术,就产生了可成规模的大众媒介,于是就有了大众传播(媒体缺位是不可能有大众传播的),最终形成了:大众社会。

虽然很早就有研究者得出一个很多人其实很信服的理论:二级传播理论,或者说,意见领袖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在于,在大众社会中,大众有时候并不是被大众传媒所影响的,更多的,可能是被他们身边那群所谓“意见领袖”所影响的。但是,这似乎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常识,很难在具体营销中使用,道理很简单:很难量化评估。

既然难以量化评估,既然大众媒体对于影响大众还具有一定的效果,那么,成千上万的营销推广费用投入到大众媒体中,就变得顺理成章了。而随着网络营销的兴起,人们逐步发现,在互联网上存在着一群意见领袖,以及,可以鼓动这批意见领袖来为我所用,帮助我在互联网中完成“二级传播”。这就是所谓的“口碑营销”。

不过,二级(或者N级)传播本质上属于人际传播,而我们今天有太多的广告营销人似乎对大众传播更感兴趣(中国迄今为止关于人际传播的研究书籍,包括翻译本,寥寥无几)。每个人都知道口碑对组织的重要性,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去“操作”口碑。

是的,我这里说的的确是:操作口碑。

以管理的心态和立场去操作口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嘴长在别人身上,你无法做到:不,不许你这么说。但以引导的心态和立场去操作口碑却并非不可能。关键是,一个组织的口碑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组织(或产品)的知名度,以及,美誉度。

我个人一向认为没有知名度,就谈不上什么美誉度。所以,时下的很多口碑营销活动实质上围绕“美誉度”在做文章,却连知名度也谈不上。结果,只好套用雇佣大量的枪手来写根本上从未体验过的产品的体验报告,无关乎被人诟病为“暴力营销”。

但其实,口碑营销在解决知名度问题上是很容易操作的。组织懂得写一篇新闻稿去交给大量的媒体进行公关文章刊发,却一个劲地期望茫茫网众们在那里帮它说好话,这样的逻辑似乎是很奇怪的。让受者合谋成为传者,也不用让他们去干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把新闻稿交给他们,让他们去广为传播,这已经是合谋了。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吉利博朗这个剃须刀品牌在今年年中推出过一个新款剃须刀。它写了几篇新闻稿,然后号召网民去广为散贴,比如在bbs上,比如在blog上,比如在sns上。网民能够去做的动力是,有100个幸运儿可以获得价值100元的商品抵扣券。大约有数千名网民参与了这项活动,这些受者们无需开动智慧绞尽脑汁地在那里写什么体验报告,一个拷贝加复制,即可完成。最后,的确有100个幸运儿跑柜台里去消费了这100元抵扣券:请注意,吉利博朗还顺手弄到了一点销量!

这是一种很浅层次的口碑营销的手法,操作的目的只有一个:知名度。让越多的人知道越好,这非常适合新的产品(并非品牌)去做。一款新产品去让很多人帮你叫好,既有违商业道德,又非常难以操作,效果一定一般。

让受众合谋去推动组织的美誉度问题,就变得稍许复杂一些,因为你要足够去了解这个受者。用大众传播的方式去鼓动这些受者也是不行的(比如群发一个邮件什么的),需要和他/她进行人际沟通。

在今天的网络社会上,还并没有太多事实上很成气候的品牌社区,大多数组织的官网和死亡的网站没有什么差别。建立一个品牌社区的最终目的之一就是能找到这群符合条件的人:他们是狂热的品牌fans,也有着足够的事实上存在的产品使用体验。而且,品牌或者产品本身,也有足够的体验和故事可以撰写(一包洗发水是写不出什么体验的)。解决品牌美誉度的口碑操作问题,事实上,在今天的互动江湖里,尚没有正解。

新营销的新传播

本文刊于当期的《新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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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aign,这个词是很难用中文做准确的翻译的。它在某些场合下可以被翻译为“策划”,在另外的场合下,则可以翻译为“活动”。但是,就活动本身,是不涉及传播问题的,而就营销策划而言,不涉及传播问题,不是好的营销策划。

商业组织的宣传行为,本质上是要追求传播。传播得越广(知名度)越好(美誉度),则对销量的帮助就越大。无论是广告,还是公关,campaign都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是活动(或者文案,或者图片视频)本身,一个则是如何将前者传播出去。

传统营销方式下,传播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个部分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名为“media buy”(媒介购买)或者类似名字的部门完成。这个部门主要的工作是去调查各种媒介的覆盖度(报刊杂志是发行量,电视广播是收视/听率)以及这些媒介的主要受众群体,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媒介广告或公关投放价格的谈判。我们可以从很多广告本身能看出这种思维逻辑。一个极端是极度重视广告的艺术创意,比如阿迪达斯的奥运广告制作,这种广告需要受众开动脑子去理解。另外一个极端是极度不重视广告的艺术创意,只追求铺天盖地的媒体覆盖,这种广告本质上把受众当成傻子。

Communication(我这里更愿意使用英文,因为在中文语境里,对应的译法:传播,并没有相互沟通的意味),在传统营销模式下,从来不是一个最关键的issue。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互动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营销模式要升级为“新营销”。但新营销的核心究竟是什么,并不是有太多人明白。新营销,并不是在传统营销上添加了一个媒体购买的对象。新营销的核心在于,propaganda(宣传)向communication(沟通)的升级。也就是说,目标对象从面容模糊的大众向真实的活生生的会说话的“人”改变。理解了这个,就可以理解“新媒体不是媒体”的说法,因为在传统语境下,承担大众传播职责的媒体是宣传的工具,不是沟通的工具。新媒体,是一种互动的平台。逻辑上再推演一步,就是一个广告或者活动的传播力度的KPI考核,不应该仅仅是覆盖了多少(有多少人看到),而应该是卷入(involve)了多少(有多少人参与进来和你互动)。

于是,把广告投放到电梯(或者厕所的尿兜上)里的那个小小的液晶屏里是新营销的方式吗?不,那只是多了一个媒体投放渠道罢了。

组织现在就应该考虑一个策划案有多少人会参与么?等一下,先考虑这个问题:这些人为什么要参与?第二个问题:通过何种方式知道这个活动以及参与?前面那个问题,则是排列在第三位的。

第一个问题和创意当然有关,越有趣的活动策划案就越会有人来参与。请注意,是有趣,不是很有艺术品味。另外,考虑到人都是趋利的,所以,有奖比赛、产品免费试用申领,都是能够吸引到人愿意参与的活动。这是任何一个稍微有些资历的营销人士都知道的手法。

但第二个问题显得更为重要:我们究竟采用何种方式去告知我们想要参与的人来参与?这就是传播问题了。比较惯常的做法就是为这个活动大作宣传广告。但这种广告真正意义上的影响力只有一层:看到广告的人。如果没有新媒体的话,也只能如此了。

最近异军突起的SNS(社交网络)网站开心网非常红火。它有两个标志性的游戏:抢车位,和买卖好友(严格意义上说,这个游戏不是它的发明)。这两个游戏卷入了大量的用户参与。事实上,这不是网站和用户之间的游戏,而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游戏,网站,只是提供一个玩游戏的地方罢了。

网络游戏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超越了单机版游戏的道理就在于,这种游戏的玩法是人人对战,而不是人机对战。当然,人机对战模式下计算机再聪明也有限是网络游戏比较红火的原因之一。但人人对战的一个不易察觉的现象是:每个参与者都是事实上某个游戏(或者活动)的传播者,因为他/她需要有更多的陪玩的人,于是他/她会去传播:嘿,一起去玩把魔兽怎么样?

SNS,事实上是策划活动非常好的传播工具之一。任何一个国内的有规模的web2.0网站,能够深度影响到的用户(也就是所谓网站的fans,极度关注网站的各项活动)其实并不多,也就是不超过万级的规模。一个活动或者广告部署上去,如果能够借助到这些用户的传播,会卷入更多的人。张三可能不太会关注网站又在搞什么有奖活动,但他/她的朋友李四在参与某项活动时,他/她关注到的概率会更高。换句话说,新营销中的传播套路应该是这样的:大众传播当前锋,人际传播跟进扩大传播范围。

通过新媒体平台来实施的新营销,可以借助到“传受双方”迅速转化的便利,让本来是宣传的对象—受众,变成一起来传播的传者。Campaign,不仅要策划出更吸引人的方案,还要策划出让他们有效参与且同时变为传播者的路径。

这也正是新的营销策划的重中之重。

用户体验:营销之源头

本文刊于《新营销》 十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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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里有一个非常经典的4P理论,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这是美国人麦肯锡在20世纪60年代的“老”理论了。随着整合营销传播(IMC)的大行其道,4P理论则逐步让位于一个更时髦的理论:4C理论,也就是另外一个美国人罗伯特•劳特朋所谓的“顾客(customer)、成本(cost)、方便(convenient)和沟通(communication)”。

从4P理论向4C理论的迈进,其实就是一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向好货也要吆喝的理念的转变。组织从未象今天这样关注过自己的“传播”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今天的传媒十分发达,议程设置的力量非常强大,另外一方面也是由于传媒过于发达,组织不发出点声音,就极容易被大众遗忘的缘故。

但正如千年前的先哲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美德总是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合适位置,过分注意传播(communication),而遗忘了消费者掏出银子来购买的其实不是营销而是产品(product)(服务也是一种产品),未免有些舍本逐末。

旅游市场里的几个网站的相互竞争,或多或少地折射出某种这样的现实。

芒果网(manguocity.com)是一家去年才杀入旅游市场的网站,在刚开始的时候,这家网站的吆喝十分卖力。在非常短的时期里,芒果网广为人所熟知,要知道,携程这个旅游网络市场的老大是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的。芒果的起家产品是机票销售服务,现在已经逐步涉足到酒店预订和旅游度假领域中。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芒果尽管知道的人很多,但作为一家依靠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的网站,它的Alexa全球排名却十分低下:接近4万名。虽然用alexa排名来判断一个网站是否真得被很多人使用是有待商榷的,但用来判断它是否真得没被很多人使用却很有效。在这样一种排名下,我个人很难相信芒果的业务会有多大的容量。

另外一个网站则在去年更有一些争议性,不仅亏损严重,而且一度有大股东要退出的传闻,那就是e龙(elong.com),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

这个今天更名为艺龙的网站,是公认的旅游类网站(当然,携程自身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网络公司)的老二。它一度也是各类媒体的座上客,风头甚劲。但去年三季度财报出现巨亏之后,这家网站开始传出负面信息。到了10月份,高级管理层大换血,从此基本淡出公众视野,或者说,没有任何好的或者坏的新闻了。

我本来以为这家网站从此开始没落,但由于最近出差的关系,我赫然发现,这个网站并非如此。正相反的是,在一些出身传统行业的人士的带领下,艺龙倒是做了几件狠下基本功夫的事情。

第一件事情就是将google map引入酒店预订导航的界面。在这样一个界面中,消费者想要“住在上海人民广场方圆2公里附近”的诉求变得十分容易完成:以人民广场为中心,拉出一个框,地图上便赫然显示出艺龙的合作酒店。这个功能让我很惊叹,据说艺龙比携程更早地推出了这项服务。

第二件事情则是“酒店360全景”。也就是在单个酒店的预订页面中,有一个实物拍摄的动态录像,基本上做到了全方位地展示大堂、房间和一些配套设施的具象景观。我在一些汽车网站中看到过类似的东西(360度显示车身以及车内配饰),有理由相信,艺龙是从中得到某种启发的。

大多数旅游网站都有自己的呼叫中心(Callcenter),这些电话座席也能够帮助到消费者预订酒店,但显然依靠电话是没有办法让消费者进一步感受到酒店的实体形象的。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关注酒店所提供房间的卫生间情况(有些人则关注床铺,还有人关注酒店的配套餐厅,等等),360全景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到更精确的信息。

在最近的一篇报道中,有透露出艺龙高层管理者对艺龙的战略规划,也就是他们口中的4G战略,这一战略甚至被总裁上升到“行业服务标准”的高度。我并不是一个记者,也不是一个旅游从业人士,我只是从前面提到的两项网络功能中感知到4G中的1G:go online。艺龙的的确确在努力打造这样一个线上旅游服务平台。

其实在今天的web2.0式的UGC(用户产生内容)的时代,传播已经无处不在。在没有UGC的时候,就有所谓的“没有无法销售的产品,只有无法销售的销售人员”。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操控媒体,发出他们想要的声音。至于产品这一本质物,说得过去就行了。但在今天,光网站就是191万个,Blog数量更高达1亿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可以完全操控出现在公众语境中的声音。PPG又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这也是一家快速崛起的公司,它非常重视“广告”,重视到了在这上面不惜一掷千金的程度。从一开始的数千万的试水,到后来动辄上亿的广告投放,PPG这个做网络衬衫直销的轻公司的确业务量暴增,俨然将衬衫行业的老大但又有那么点不务正业的雅戈尔压了下去。

但PPG始终没有解决产品的问题,它的主力产品经常爆出要求退货的质量问题,即使没有质量问题,完全欧版的衬衫制式其实并不适于相对瘦小的中国人体型。PPG在广告上的重金投入,也换来了大量免费的公关版面(俗称软文),在营销上PPG如此强悍,但最终,依然会败于产品(product)这一4P的首要环节之上。

很多人认为NIKE只是在打造品牌,事实上,NIKE自身也确实从来不造鞋。但与PPG单纯外包衬衫所不同的是,NIKE拥有自己的产品研发中心(PPG却没有),它设计鞋子,制定标准,对外包生产商做质量上的严格监督。换句话说,即使它不造鞋,但它明白,“Just do it”的品牌理念还是必须建立在自己的鞋子质量上乘的基础上的。

在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大众不仅可以从各种渠道上获知信息,自身的媒介素养也在与日俱增。他们完全能懂得如何分辨信息,以及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会发布信息。营销攻势做得越强,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预估判断就越高。当产品万一出现问题,这种失落就越明显,通过BBS或者BLOG这样的自由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宣泄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某种意义上讲,今天的商业圈,正需要逐步回到最开始的源头:请重视你的用户的消费体验。

奇虎的危机公关

与往常我总是等待被印成铅字所不同的是,这篇文章应该发表在9月头上出版的《新营销》我的专栏上。之所以这次我小小地打破了一下我的规矩的原因是,这篇东西时效性太强了。在这里也请《新营销》海涵则个,下不为例。是故也请过往网络编辑们高抬贵手,不要转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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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的老板周鸿祎是一个很会挑起“口水仗”的互联网圈有名人士。上一次在离开雅虎中国时便和老东家就自己一手打造的“3721”狠狠干了一架,这一次,在剿灭3721的功臣“360反流氓软件”涉足杀毒领域时,再次和瑞星爆发了冲突。

我大致把这起事件看成是一起公关概念范畴的事件,更进一步的,事情演化到后来,已经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危机公关”。而在这场公关活动中,周鸿祎和他的奇虎,并没有上次对仗雅虎中国来得那么行云流水,归根到底,他的公关手法,虽然娴熟,但失之训练有素。

先来回顾一下3721和360的恩怨。这场笔墨官司,最后的结局是雅虎中国全面溃败,以致于它的新东家马云发狠说阿里巴巴旗下公司绝对不会和奇虎合作。发狠归发狠,大骂流氓归大骂流氓,但软肋的确被击中:3721就是一个占领用户计算机浏览器并不断给用户推送广告的软件。

雅虎中国(以及其它一些涉嫌制造流氓软件的互联网公司)的危机公关立足点在于:究竟什么叫流氓软件。这种软件的门类的定义不像病毒那么清晰,也缺乏官方(政府安全部门)的解释,雅虎中国看到了这点,它全力以赴地在这上面做文章,力图消灭所谓“流氓软件”这个名词。但是,危机公关除了反应要快以外,罔顾左右而言它乃是大忌。雅虎中国的声誉由此而一落千丈,在公众的视野里就是个“死不认错”、“大肆狡辩”的形象,因为3721的确招来了大量的未经用户允许的广告,忽视这个事实而一味在流氓软件的定义上做文章大有玩弄名词进行诡辩的味道。

雅虎中国最佳的做法应该是在第一时间宣布放弃“3721”,甚至是开发出一套绞杀流氓软件的软件。由于3721本身是周鸿祎一手打造,雅虎中国以公司名义向公众道歉,不仅不会有伤雅虎中国的面子问题,还能赢得一个“大公司风范”的印象,更进一步打击对手的“合法立场”(legitimacy),一举三得。可惜,雅虎中国沉溺于3721所带来的广告收入,迟迟没有这样做(对比一下当年Johnson & Johnson由于他人在药物中投毒却出面道歉且销毁了该批次的所有药物)。与对手的隔空对骂,不仅于事无补,反而被对手所趁。是役,周鸿祎大抵完成了“漂白”自己的目的,也一举奠定了360反流氓软件的江湖地位(装机套数以百万计)。

世道轮回,今天奇虎的位置和当初雅虎中国的非常像。我倒并没有这个意思说奇虎在搞流氓软件,而是说同样的,奇虎被瑞星击中了软肋。

虽然周鸿祎本人曾信誓旦旦说不介入杀毒软件市场,但这一次他反悔了,推出了所谓“永久免费”的360杀毒软件。在公众面前看来,这个反悔其实并不算什么,何况周鸿祎还坦诚他食言。纵然网上有人把这个细节拔高到“食言门”的地步,但在瑞星的毛一丁眼里,纠缠在这个问题上,只会让瑞星的形象变差:护自己的盘,不让别人也来为网民提供优秀的且是免费的杀毒软件。

奇虎的危机来源于两个部分,第一是它的核心技术。360杀毒软件的核心技术是罗马尼亚一家名为Bit Defender的安全公司所提供的,奇虎只买了一年。于是,瑞星发问说:只拥有一年的技术,奇虎怎么保证永久免费?问得理直气壮,冠冕堂皇,奇虎至今没有正面回答。

第二个危机就有些诡异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奇虎的竞争对手搞的鬼,但事实上是奇虎真正的软肋:它的商业模式,或者说,赚钱之道。

也许是巧合,奇虎在高调推出360杀毒软件时,360反流氓软件的缔造者,360安全卫士的总经理傅盛即将离职。于是网上开始流传一篇自称为是360员工的帖子。文章以痛心疾首的口吻泄露了一项“商业机密”:360安全卫士将和某门户网站合作做用户电脑的弹窗广告!并称傅的离职是由于他不忍看到亲手打造的反流氓软件摇身一变为一款流氓软件。

自始自终,竞争对手并没有直接卷入到这场危机,相反的在保持缄默。然而,无论这篇帖子的作者的身份究竟是不是360员工,也无论这篇帖子讲的是否真的就是“商业机密”,但公众的确很容易相信这篇帖子的真实性,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所有的人都没有想明白,在360放弃了和原来的卡巴斯基杀毒软件的合作且360杀毒软件号称要永久免费的情况下,奇虎公司,如何在投入1个亿的360上赚到他取之有道的利润?

周鸿祎这次有点引火烧身了。我不想怀疑他切入杀毒软件市场是为了让更多用户更好地防备自己电脑的动机,但他应该知道的是,免费杀毒软件一定会触动大批安全公司的既有利益。也许,他知道,但从目前的态势来看,他并没有做好足够的准备,套用比较教科书式的说法,就是缺少了议题管理(issue management)。

奇虎在启动360杀毒软件之前,就应该完成这两项议题,即瑞星的尖锐提问:只有一年的使用权限如何做到永久免费?以及,360公司的商业模式究竟为何?

网上有评论说,360的核心产品是360反流氓软件,360杀毒软件只是它的一个相对不那么重要的产品。奇虎利用这个次重要产品直攻对手的核心地带,显然是轻劫。我认为,这个说法有些自说自话了。如果360杀毒软件失败的话,包括360在内的奇虎的整个企业形象都会出现危机。周鸿祎无法干净利落地去切割360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

在没有做好议题管理之前,奇虎匆忙间发动了对对手的进攻所引来的反击,看来是完全没有做好准备。总裁齐向东似乎有些气急败坏而大骂对手是“怨妇”已经失去了应有的风度,最新的情况则是360以和谐奥运为名要求停止口水仗。

如果说,杀毒软件面向普通用户免费,面向机构用户进行增值服务收费是有市场的话,360还是没有解决它的赚钱之道:因为它的核心技术是第三方公司的,谈何增值服务收费。也许,一个拥有庞大装机量的软件在未来的确可以找到它的生财方法,但在今天,周鸿祎和奇虎不正面地诚恳地来解释这个问题的话,商业模式(它本身并不重要)始终会成为盘旋在360对外形象之上的一朵乌云。

贝塔斯曼的失败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写作于一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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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巨头贝塔斯曼在6月份承认了一项失败,它旗下的拥有号称150万会员的北京贝塔斯曼关闭了在中国的三十六家图书直营店(早些时候已经关闭了两家)。这是一个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水土不服的又一经典例证。毕竟,贝塔斯曼在这片土地上有着超过十年的耐心,最后的结局依然是:败走中国。

贝塔斯曼当然有很多失误,包括战略上的,管理上的,执行上的,但最根本的失误却是营销上的失误。它先是忽略了中国人的购买习惯和口碑的关系密切,再次又在网络媒体兴起时无动于衷而棋失数招。

口碑营销上的麻木

我也曾经是贝塔斯曼书友会的会员之一,那是多年以前的事情。而直到今天,我依然对“每季度推荐购买书一本”的强制性条款记忆犹新。而最为中国大多数会员诟病的,也大概就是这个条款了。

这个条款已经到了某种“符号化贝塔斯曼”的程度了。大众之间聊到贝塔斯曼之时,意识占有率中就是这样一个“符号”:要被强制购书的。虽然语言符号的使用必然面临着曲解的危险,但贝塔斯曼无疑还没有教育大众改变思维方法的实力。于是,当张三问起李四贝塔斯曼书友会如何的时候,后者的回答并非是买书有折扣,或者是书友会的书籍不错,而是“这个书友会会让你每季都被迫买一本书”。

贝塔斯曼进入中国之时,中国的互联网并不发达,也没有什么所谓用户创造内容(UGC)的可能。大众对于书友会的不满更多的不是体现在媒体上,而是在口耳之间。那种骨子里的跨国公司的傲慢,以及媒体上的批评缺失,使得高层管理者坚信这种模式在这个国度同样可以获得国外一样的成功。在这一点上,贝塔斯曼的公关体系无疑是迟钝而且失职的。

到了更多的本土书友会或者书店也开始实施真正免费会员制的时候,贝塔斯曼的反应依然如此僵化:坚持会员必须每季购买一本书不动摇。这种强迫性使得大量会员流失(比如我就是一个)。贝塔斯曼或许太看重所谓“契约”的力量,也就是会员入会时所必须同意的条款。但中国人做事,从来是情感第一。当我对你产生了巨大的反感之时,契约并不重要。

事实上,贝塔斯曼的整合营销传播一直做得很差,虽然它的确很愿意在邮购目录册上花钱(每月300万人民币开销),也很愿意在大众媒体上不惜巨资投入广告(仅读者杂志就是每月18万)。但从一个细节就可以看出内部营销整合的薄弱:一位读者收到了一张贝塔斯曼的宣传单,声称只要购买一定金额的图书就可以参加去香港旅游的抽奖。他询问连锁店却得到了不知此项活动的答复。原来这个活动是邮购目录部门主办的。

不过,这些都还只是战术层面上的小毛病。如果贝塔斯曼能够及时地修正那个条款(或者直接点说,放弃),它还是有机会的。因为,互联网来了。

网络(互动)营销的僵化

去年10月,贝塔斯曼曾经和当当接触,希望后者收购它的书友会业务。据说,当时当当对书友会的估值不过3000万美元,而且,贝塔斯曼还需要贴补给当当5000万美元现金。这个条件委实有点苛刻了,苛刻得难以让那帮较真的德国人接受。不过,07年时当当基本击败了卓越,如日中天,自然喊得出这样高的价码。

我一直奇怪的是,在中国,贝塔斯曼为何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去尝试互联网营销。事实上,它有不错的本钱。它在政策上几乎打通了图书商业的所有关节,取得了极其有利的合法身份。但在经营上,它宁愿去花200万人民币买断安妮宝贝的书籍版权,宁愿花4000万美金建立150人的呼叫中心,也不愿意花点实际的力量去做互联网。02年,主张新经济的CEO托马斯•米德尔霍夫与贝塔斯曼创始家族——摩恩家族矛盾激化后辞职,也就注定了贝塔斯曼和互联网的失之交臂。在过去的一年里,贝塔斯曼中国网站(BOL.COM.CN)全球排名最高不过在2万余(笔者有一个有趣的观点,那就是Alexa排名在5000以内的网站你可以认为有技术处理的成分,但在10000以外的网站,你最好相信这个事实:这个网站没什么影响力可言),实在是相当小的一个网站。

互动式的网络营销可以帮助贝塔斯曼解决很多问题,比如说它的会员阅读(购买)习惯,以建立一个相当完备的用户数据库。贝塔斯曼印刷精美造价不菲的邮购目录册结果变成了会员们拿来到当当上找书的信息来源,不免是一种悲哀。

贝塔斯曼坚持的是一种实体书店的方向,如果它并不打算在互联网直接销售上花太大力气的话(毕竟这也是一场豪赌),它还有另外一个办法。而这个办法,和它的书友会本质是契合的。那就是:豆瓣。

豆瓣是一家以书评、乐评和影评为核心的web2.0网站,一直到今天为止也就是获得了策源基金的200万美金投资(比较一下贝塔斯曼4000万美金的呼叫中心的气魄),但这家网站在互联网上相当有名,可以说聚集了极多的书籍音乐和电影的发烧友。某种程度上,可以把豆瓣看成是一种在线的书友会,而贝塔斯曼的着力点恰恰也在这里。

或许是豆瓣的创始人杨勃对公司资本的警觉(早期他就拒绝过陈一舟的以千橡集团为名义的公司投资),贝塔斯曼和豆瓣似乎并没有什么接触的传闻。但它的实力是足够自己搞一个出来。它有足够的资本,已经积累到的百万会员(豆瓣花了好几年才搞到100万用户),实体书店的支撑,呼叫中心的配合,或许,也正因为有如此庞大的支撑体系,让贝塔斯曼过于臃肿到反应如此缓慢。

书友会是一种线下的SNS(社交网络),豆瓣则是线上的SNS,贝塔斯曼如果将它们上下打通,同样可以收集到详细的用户阅读信息、海量的读书体会、黏着的会员之间的关系,也许,互联网上不再有豆瓣的机会了。

可惜了,贝塔斯曼书友会,一个被新营销模式抛弃的庞然大物。

网络广告业的变局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是网络广告的变局的姊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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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这是承接上期《网络广告的变局》的续篇。】

上一篇我提到在搜索引擎的广告模式的进攻下,门户网站的原有的“卖位置”式的广告模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这种脱胎于报纸靠发行量加载广告的做法,已经不得不发生改变。商业的因素,不得不促使所有人都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从营收角度而言,新媒体究竟是什么?

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互联网观察者都认为,新媒体不再是媒体。这句看上去十分古怪的话的本质是:新媒体不能把它的信息接受者看成毫无反应的受众。换句话说,包括广告在内的市场营销行为,不能再仅仅考虑如何“宣传”(propaganda),而更要考虑如何“传播”(communication),或者更直白地说,如何“对话”(conversation)。

关于这段话,可以从三个角度去理解。

第一个角度更多的出现在学术理论界,事实上,也不是什么新看法。海外已经有不少大学取消了“广告”这门课,而升级为“整合营销传播”(IMC)课程或者专业。从传播的理论立场上,以单向传播为核心的宣传早已经是过时的东西,更何况,在英语语境中,propaganda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汇(比如说德国纳粹时期的传播研究就称为宣传研究)。不过,这一次,实务似乎远远落在了理论的后头,一直到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太多太多的单向宣传模式的广告。

第二个角度则是所谓的“互动营销”,这被称为整合营销传播的六大工具之一。这也是十数年前就有人提出的看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时代,互动是最核心的一环,也的确被广泛应用在业界。新媒体被赋予了增加互动的光荣使命,而不再是进行简单地信息宣传。它不仅仅是组织面向受众的传播渠道,也要能做到消费者反馈组织的渠道。从这个角度出发,似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依然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是一种媒介,一种让组织和消费者得以互通有无的媒体(平台)。然而,真正从业的人都知道,这里面已经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让消费者互动是需要一些技巧的。

先要定一个策略(strategy),究竟需要互动些什么并不是一个互动方案的主要问题,组织更希望通过一次互动来完成一次有目的的传播。事实上,互动只是工具,目的还是宣传,无非就是想让宣传更容易让受众接受,更容易让更多的受众注意。于是,这个目的为何,成为策略上的首要问题。由于各个新媒体的特性不同(也许是blog,也许是sns,也许是视频网站),策略部分可能会要求新媒体做一些有限的参与。

然后要做一个策划(campaign),通俗地讲,就是要新媒体用PPT写出一个方案来。这个策划会包括如何搞这个互动,如何让这个互动更有趣些,如何让新媒体自身的用户更有效参与以及让他们发挥出最大的特长。这个策划的主体工作是由新媒体完成的,广告主会做一些参与并提出修改意见。通常来说,策划案是否最终为广告主接受并买单,是整个活动的关键所在。而由于新媒体本身的互动性太强,各家用户又不尽相同,作为中介的广告公司或公关公司(agency),很难在这里面起到太过关键的作用。

这个策划案环节已经彰显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不同。在传统的广告公关模式中,agency一般会单独向广告商提案,做一个所谓的“媒体拼盘”,并提供这些媒体中的基本数据(比如发行量、收视率或者访问量)。但在新媒体介入的策划案,提案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媒体无需参与,而是要新媒体更深层地进入到操作环节中:做演示讲解。广告商对该策划案的疑问和修正,实际情况中,也会直面新媒体,而不是通过agency来传达。

最后一个大的环节就是执行(delivery)。对于传统媒体的执行是非常简单的,画一个图案,或者拍一段tvc,直接投放即可。之后的数据监控工作是由agency来完成的。但新媒体完全不同。由于需要用户互动,因此会产生很多事先并不可知的UGC(用户贡献内容)。通常一个策划案中会包括一个危机管理预案(也就是所谓的议题管理issue management):如果用户产生的内容与事先的策略对立怎么办?比如说,写了一些组织不愿意看到的负面评价。

执行环节更体现了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不同。新媒体需要不断地根据实际效果进行修正。这在过去的媒体广告模式中是不可想象的:播出去的tvc怎么进行修正?卖出去的报纸怎么回收?

于是,第三个角度诞生了,也就是本文的标题:广告业产生了变局,新媒体已经不再象过去的媒体那样,主要靠agency去代表他们和广告商对话。越是强势的新媒体,直接面对广告商的机率就更大,agency能起到的作用就越小。

网络广告业的变局就是:当新媒体不再仅仅是媒体后,它们,悄然开始向agency转型,而且是,握有媒体的agency。这种变局并不是大规模的,但却隐隐显现。从门户网站开始向策划销售中就能看出来。因为,纯卖位置(banner和button),它们已经很难和搜索引擎竞争。

最后一个小小的问题是,新媒体这种类型的agency,究竟是广告型的,还是公关型的?因为众所周知的是,在市场上,与传播或宣传有关的,主要是两类agency:广告公司,或者公关公司。

我个人的倾向是,新媒体更象是公关公司,而不是广告公司。作为广告公司,核心关键指标是“到达率”(reach),让消费者接受组织的“洗脑”式宣传,并不是广告公司的责任。虽然广告公司也需要考虑传播的内容如何让消费者更信服,但他们更多考虑的是,是什么样类型的受众在哪里接受了多少传播内容。广告公司更愿意向组织炫耀的是:我们试图传播的内容(文字、图像或者视频)有多炫目,意境有多深远,投放了多少媒体,形成多少到达率。

相对来说,公关公司则更“软”一些,他们喜欢炮制新闻。所谓好的公关,就是炮制出最象新闻的新闻,吸引更多的媒体加入进来一起宣传。策划活动是公关公司的强项。而新媒体所谓的“互动营销”,非常类似于一种线上的“活动”。新媒体的活动,和传统媒体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不是竞争。新媒体也非常希望自己策划的活动不仅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人参与,也能吸引到其它各路媒体来广泛报道这场活动。这是活脱脱的公关路数。

这就是重在对话的互动营销模式,所带来的一个变局:网络广告不仅在变,网络广告业也在变。公关的比重在上升,而媒体,也在慢慢地开始成为公关公司。

网络广告的变局

本文发表于最新的《新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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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则关于网络经济的新闻值得每个互联网观察者关心一下。

第一则新闻是市场研究公司易观国际最新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在该报告中,该研究机构称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在线广告市场收入为21.11亿元人民币。在这个差不多3亿美金的市场中,百度获取了26.4%的市场份额,超过了排名第二的新浪10个百分点有余。第三位则是搜狐,份额仅11.8% —- 连百度的一半都不到。

第二则新闻则和这位排名老三的搜狐有关。它的08年第一季度财报,收入暴增156%达到8480万美元,超越新浪。从业绩上已经证明它的确是中国第一门户。然而,当我们细看它的财报时,却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受益于《天龙八部》,它的网络游戏收入同比激增24倍。在这样一个刺激下,它的实际总收入才会比公司预期上限还高1630万美元。

换句话说,一个号称是中国第一门户(至少是一线门户)的传统意义上以内容为主的网站,在广告收入上已经全然败给了搜索引擎。某种意义上讲,与其说它是内容门户,不如说它是一个网络游戏运行商了。

为什么门户的网络广告会被搜索引擎所击败?这和门户原来的广告模型有关系。而这样一个模型,它的江河日下,是无可避免的。

本质上讲,门户虽然是互联网媒体,但其实从它的主营收入来看,它和传统线下媒体没有任何区别。正如报纸杂志卖发行量,电视广播卖收视(听)率一样,门户卖的是访问量。做一个页面,然后拼命拱高它的PV(或者IP访问数),转身再告诉广告主:这个页面上的banner(旗帜广告)需要10万块。至于这10万块到底给广告主带来多少好处,事先是完全无法预知的。运气好,广告主的回报(一般是广告点击数)就大,运气不好,回报就小。而回报小,广告主唯一能做的事情是:下次不干了。而这次10万块,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精神,也只好乖乖交钱了事。

这种经济收入模式,使得我始终不愿意将网络门户置入“新媒体”的队伍中。因为,它实在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没有任何区别。

搜索引擎有两个有力的武器,将门户广告击败。

第一个武器:平台的无限扩展性。百度、谷歌不仅在卖它们自己页面上的关键字广告,还允许任何一个网站部署它们的广告代码,再配以号称与内容匹配的关键字广告,使得这个广告平台理论上是无限延展的。是的,单个门户的访问量是惊人的,但比起互联网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站的访问量总和,又是微不足道的。

这些访问量使得广告主的曝光率大大增加。更重要的是,曝光是免费的。因为搜索引擎的按效果付费模式,使得广告不被点击就不会产生广告支出。这就是第二个武器:广告成本可控性。

按照搜索引擎关键字广告的模型,广告商有权决定两件事:其一、每次点击所支付的价格(出价高者可以浮出);其二、每天总广告成本支出(也就是一旦设定的这个数字达到,该关键字广告今天将不再出现)。这两项权利使得广告商对于成本支出是可控的,不仅可控在总成本,而且可控在每天的成本:发现苗头不对,可以立刻撤退。

门户的广告模型,和搜索引擎的广告模型,相形之下,相信任何一个广告商都更愿意使用后者。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的可控,投资回报的细化,是无法拒绝的。

几乎可以断定,象卖报纸广告那样的互联网广告模式,在搜索引擎的冲击下,日薄西山是注定了的事。

不过,门户并非在广告市场上再也没有机会。毕竟,一个网站访问量1000万,和100个平均10万访问量的网站的访问总和,数字虽然相同,但性质还是有些不一样。核心在于:细分的受众。

投放搜索引擎广告的一个诱惑是所谓的“内容匹配”。比如一篇讲篮球赛的广告可能底下跟着NIKE球鞋的广告。这里面有两个问题。第一、关键字的匹配技术还不是非常完善;第二、看篮球赛文章的人未必对NIKE球鞋有兴趣。100个网站的受众,相对于1个网站的受众,总显得有些杂乱无章。

门户的频道栏目式架构是能做到受众细分的。于是,门户的广告也开始转型。这种转型,已经从纯粹卖位置(也就是banner)向卖策划和方案转变。

如何将阅读者转变为品牌活动的参与者,这是搜索引擎关键字广告无法做到的。毕竟,它的广告表现形式相对单调。这也正是搜索引擎广告更多吸引的是产品,而不是品牌。这种广告形式对于形象塑造没有任何帮助,或许,这是门户的机会罢!

门户一般都拥有庞大的用户数据库(让100个网站交出它们的用户数据库共同分享一下是很不实际的事情),如果能很好地挖掘这个数据库,就可以执行出很好的策划案来。既然卖位置已经碰到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那么,直接卖人(让用户参与进来),应该是搜索引擎所不能覆盖的区域。

陈彤的“新浪之道”(内容获得注意力,然后将位置卖出去)已经统治了互联网十年。这个奠基了中国第一代商业模型的策略在第二代广告(搜索引擎)的冲击下,不得不发生转变。是的,内容很重要,但用户,随着web2.0的UGC时代的到来,越来越浮出水面。

门户向策划案的转型,将造成了媒介生态环境的重大变革。这种变革已经开始初露苗头,在下一篇中,我将提到这种变革:当新媒体不再是媒体之后,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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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下一篇也是向平媒供稿,考虑到版权的因素,这个“下一篇”的post应该在大半个月之后,虽然,我已经写就。

UPDATE:可以点击这里阅读《网络广告业的变局》

Naked Conversation之中译本:财富博客

nakeNaked Conversation(赤裸的对话?)是一本非常畅销的关于企业如何架设blog以获得商业利益的书。第一作者是非常有名的blogger,号称“比尔盖茨的一号小广播”。这本书在4月将出版中文版,中译名为《财富博客》,左侧为样稿图。非常荣幸地,受中资出版之邀,我为该书做了推荐序。以下是序言,同时也发表在本期《新营销》专栏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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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中国网民突破1亿之际,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了当时中国的博客数量:已超过1000万  。而到了2007年年末,这个数字已经增长到5000万  。如今,“博客”已经成为大众耳熟能详的名词。

也正是因为博客二字影响如此之大,商界始终没有放弃过利用博客来赢取财富的这条通道。博客营销的概念体系中,大体上分为两个路线:其一,如何利用现有的数以万计的博客展开营销;其二,如何搭建一个博客来更好地宣传企业的产品和财富从而取得相应的利润。而本书主要探讨的,就是第二个路线的内容。

《财富博客》的第一作者罗伯特•斯考伯因为博客一夜成名。2000年,当时他还只是微软的一名普通技术人员,在得到首席执行官史蒂夫•鲍尔默的许可后,他开始撰写博客,并自由发表自己对微软的看法。在2006年罗伯特离开微软之前,他已经是微软的Channel9频道和网络Blog宣传负责人,还被冠上“比尔盖茨一号广播小喇叭”的称号。在公司内部,罗伯特就象一名巡回记者,专门负责在微软的Channel9频道上用采访的方式将微软公司700余名员工的生活经历、工作理念发掘出来。

罗伯特的微软博客访问者众多,他通过酣畅淋漓的自由书写、一针见血的个人评论,让一贯高高在上的微软拥有了一张人性化的面孔。连英国《经济学家》都称他为“首席感化官”。《远东经济评论》在2004年的7月号也用如此煽情的文字写道:

“从前,有一个带着眼镜、名叫比尔的‘暴君’,他统治著全球近乎98%的‘领土’。他将自己的软件解决方案强加于人,并且通过高利贷式的授权协议盘剥著整个世界。这个世界对比尔的憎恨是如此普遍,以至于‘暴君’所有的公关活动和慈善事业都不能挽回他的形象。后来,忽然有一天,出现了一个名叫罗伯特•斯考伯的胖胖的电脑商人,他通过个人日志,也就是blog(博客),改变了这一切。转眼之间,大家开始重新喜欢这个‘国王’,并购买他的产品。(至少,人们不再那么憎恨他了,甚至在晚会上见了他,也开始和他打招呼了。)”

罗伯特的工作在外人看来,的确很难量化,但他这个非正式发言人的确让微软公司的外在形象得到了极大改观:由傲慢的业内恶棍转变成了开明的合作伙伴;另外,这种转变所带来的财富也是无可比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样一位人士的《财富博客》是值得一读的。

这本书的英文原名是《Naked Conversation》,而conversation(对话)一词至关重要。在很多提到宣传(或者叫营销)的书籍里,经常使用的是“沟通”、“传播”,英文则常用“communication”;但事实上,企业应该和它的利益相关人(stakeholder)进行对话而非单向说服;而且,这种对话还应该是平等双向的。著名的危机公关学者Grunig教授在研究了大量案例后得出结论:对等双向传播模式(two-way symmetrical communication model)是组织在面对危机时使用的最恰当的处理方式。

然而,这一点,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在组织和大众的交流中(这种交流包括广告、公关、直销等一系列所谓整合营销传播的手法),一端是虚拟的人——商业组织(组织并不是一个人,品牌在大多数时候缺少人性的元素),另外一端则更含混:一群无法辨识的大众。所谓信息交流就是在这两端进行着,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被称为单向传播(从冷冰冰的组织到面容模糊的大众)的流动。这种没有信任基础且又是单向的传播,势必造成沟通不畅:企业说企业的,大众做大众自己的。这个局面丝毫没有奇怪之处,本书中也描写了这种令人尴尬的状况: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商业组织耗资巨大,试图让自己的信息更具说服力,他们大搞公关营销,奇招百出以传播讯息,但却忽略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当一句话从冷冰冰的机器人而不是一个人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所谓说服力,必定是要打折扣的。

但大众难道不想知道商业组织的信息吗?也不尽然。特别是对于一些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大众并非对它们的信息不屑一顾。更进一步来讲,如果是这些企业的花边新闻,那么大众就更感兴趣了。由此看来,并不是大众不想知道,而是企业的信息传播方式亟待革新。在这场革新中,博客无疑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新工具。本书作者如是说:

“博客们纯粹互相对话,他们书写时会犯文法错误,讨论主题前后乱跳,经常中途打断别人的话去问问题、提建议、挑战对方主张,但这些对话可以建立信任感。博客的一位先驱戴夫•温纳(Dave•Winer,博客技术的领袖人物之一。作为PC软件业的先驱,是最早的博客之一,并最早提供博客软件,为博客运动提供软件技术‘驱动力’。)称之为用真面貌对话,他也乐见偶然出现的错别字,因为那充分说明对话的真实性,证明你所阅读的内容未经过滤,出于真实人物的手笔。”

博客正在因为个人色彩的介入,慢慢发展成为强有力的公关工具。这种个人化的写作,让读者们觉得更亲切,更可信。而较之于一般企业的官网论坛(BBS),它的信息发布以及与读者间的对话随意但不乏井然有序。博客,事实上已经帮助组织搭建了一个 “对等双向传播模式”的平台。

2007年7月,中国著名的房地产公司万科董事长王石夫人被人发现购入将近5万股万科股票,随后万科便发布了一项利好消息。这次购买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质疑。9天之后,王石通过他的博客发布了题为“作为万科董事长,深表歉意”的日志,文中做了非常诚恳的解释和道歉。而在新浪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有将近7成的投资人接受了这一道歉,认为万科这起危机公关处理得十分到位。最重要的是,这起事件之�
��,万科的股价并未受到太多的负面影响。

罗伯特作为一个基层员工开设博客,最终成为微软重要的非官方发言人,这只是一个例子。相对于美式文化而言,中国民众,有时候更愿意相信“负责人”所说的话。鉴于这种文化的不同,建议中国有更多的企业领导人开设 “CEO博客”。然而,不管怎样,正如三次艾美奖得主,美国查普曼大学的休伊特教授所说的:“如果你是一位领导,你就应该开博;如果可能的话,每天都应该更新博客;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利用大多数时间写博客。”

那么,究竟如何架设和运作一个商业博客来充当有效的对话渠道?如何利用博客获取最大的财富价值呢?请翻开本书,相信您会找到此中的玄机。

网络视频广告的制作和推广

此文发表于当期《新营销》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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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YouTube之后,互联网上兴起了一股视频之风。在众多网络应用中,视听节目服务成长最为迅速。CNNIC认为,我国2.1亿网民中,约80%的网民是网络视听节目用户。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已经成为和电子邮件、搜索、即时通讯一样举足轻重的互联网主流应用服务。国内既有土豆优酷,也有新浪搜狐,都在积极的推广他们的视频服务。由于无论是传视频还是看视频,都是免费策略,找第三方赞助买单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另外一方面,视频网站的流量通常非常大,覆盖面如此之广,商业组织们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进行他们的营销推广。而本文,主要是从一个案例入手,来看看现行的网络视频营销推广的细节问题。

近期,肯德基在网上进行了一番推广。主题是买鸡块可以比以前更省钱。为了这个主题,KFC制作了一段1分零4秒的视频,从“省钱”入手,进行推广。

这个视频的大致结构是这样的:

起先四秒钟:有三位小姐合打一把伞,颇为狼狈;其次九秒钟,四个年轻人一起坐在出租车的后排,形状痛苦;再来十九秒,两位风度翩翩的男士共用一张餐巾纸,且擦了嘴再擦鞋,简直省到家;第四个场景则是三个男孩子打球后抢一瓶矿泉水,用时五秒。最后则是三个人共骑一辆自行车,六秒间尽显自行车不堪重负。

四十三秒搞笑场景过后,正式推出主题,用时二十一秒。铺垫与正剧时间之比差不多2:1。

这样一段包括一系列的搞笑片段的视频,在电视节目中做贴片广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在互联网上进行投放,值得商榷。

互联网视频和电视贴片广告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需要用户有足够的耐心和兴趣来看完。因为离开广告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这和电视台转台是有些不同的。一张页面上可能会堆砌着大量的东西,即超链接(今天哪个页面上不布满了各种各样的跳出超链接?),有太多的诱惑会让用户迅速离开广告。电视的贴片广告,则相对而言诱惑并不多:这台电视机在当时当刻除了这个画面以外没有其它的选择。如此我们就可以发现一个很多人虽然知道但从来没当回事的事实:互联网的视频广告的要求,远比电视贴片广告高得多。

我们可以先回顾互联网一个极有影响力的视频广告以作参照,即百度的“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这也是一个以搞笑无厘头为特色的视频广告,但它和肯德基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搞笑是非常聚焦的:这句绕口令式的断句法。1分50秒的视频,更像是一部微型电视剧,一个“唐伯虎”智斗以及嘲弄“老外”的小品,最终引导出百度更懂中文(更会断句)的广告诉求。

但反观肯德基这个广告,五段搞笑场景,前后互不关联。阅听者在看的时候,他获得心理愉悦的边际效应是逐步降低的。尤其是第三段搞笑场景,用时最多(十九秒),但也最容易让阅听者在这个阶段产生厌倦,从而离开广告。更重要的是,一个阅听者在观赏广告后,第二次再看的机会极低。因为这五段搞笑场景很有些嘲弄消费者之嫌。

就广告本身而言,制作者可以做如下两种的改动。一是将搞笑场景做一些变动,以时间多寡做逆序排列,即耗时最长的应该放在最前面。阅听者在开始的时候耐心是最大的。第二种方法则是切割后做两到三部视频,每部视频中仅包括两个搞笑场景即可。

不过,除了内容上做一些细节上的调整外,做网络视频还应该充分注意到:互联网,是可以互动的。

太多的网络视频推广片(包括百度那个)是很少考虑到这个问题的。实际操作中,很多商业组织只是把它的电视贴片广告做个格式上的转化就投放到互联网上。互联网不是电视机,互联网的阅听者不是观众。把阅听者牢牢拴在视频广告之前的做法是:让他们能够充分参与进来。

今天视频网站采用的,更多的是Flash技术,而不是RM或者WMV这种格式的视频文件。Flash本身是具备互动功能的,而且,制作Flash的成本远远低于制作一支电视贴片广告。如果设计得法,这块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早些年,百事可乐曾经专门制作过类似的视频广告—-与其说它是视频广告,不如说它是一个互动的视频游戏。阅听者需要去扮演一个游戏者的角色,搭救游戏中的美女(公主?)。搭救的方法就是积累足够的可乐罐子。在阅听者的不断参与游戏中,潜移默化地植入品牌的意识占有率。这种视频广告显然是不能在电视中投放的,但却是互联网上真正需要的视频广告形式。

除了在内容上要注意到网路阅听者的耐心比电视受众的低,以及互动性的要求以外,商业组织也需要注意到推广的方式。对于电视贴片广告而言,“试推”某支广告是不可想象的,但在网络上,绝对可以做到。

为了推广“酷睿”芯片,英特尔公司在2001年就做过一段视频广告。但它并不能肯定这段以电脑游戏为表现形式的广告是否能为受众理解。于是,它邀请了一些blogger来“试看”,并写下各自的意见看法(褒贬皆可)。事实证明,它的这支广告实在有些晦涩难懂,阅听者很容易认为这是一个游戏的广告,只不过需要酷睿芯片的支持罢了(记得吗,有多少电脑的广告最后要显示一下Intel inside的画面?)。这个结果显然不是英特尔想看到的,于是它中止了原定的投放计划,避免了一笔可观的投放损失(不过,有趣的是,在这些blogger写阅听体验的时候,这个视频还是被贴在了blog之上,或多或少地进行了一次小范围的推广)。实际上,这已经非常象传统广告手法之中的“焦点小组访谈”环节了,只不过,成本更低,而且,借助网络的优势,访谈对象范围更广(集结中国各地的受众进行一次焦点访谈几乎是不可能的)。

肯德基很明显没有注意到网络视频推广的这三个细节:内容需要简洁明快,尽可能互动,以及“试推广”。它依然在采用电视贴片的方式进行着。如果由此效果比电视差,就得出网络视频没什么市场营销价值的话,那可真是比窦娥还冤了。

附肯德基视频广告:

博客营销的本质和测量

本文刊于当期《新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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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当前3000万博客(据最新CNNIC的统计数据),这是一支任何品牌都无法忽略的力量。3000万博客就意味着这可能会兴起一场舆论风暴,如果能为我所用,这将是一个值得一试的新的营销工具。

但博客营销也有着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那就是测量。

任何一个营销投入,都是要将投资回报(ROI)的。普通的传统媒体的广告投放,该媒体的收视率或发行量都是一种可以量化的投资回报。这种量化,最后可以测算成一个千人到达率的单位成本。这是品牌经理们最关心的数字之一。但博客营销,我所投入的,究竟买来了什么?

用一句“会很有影响力”的,显然苍白到没有任何说服力。博客营销必须获得一个可测量的方法,否则,它就不会有任何生命力。

而要搞清楚测量方法,就先需要明白,博客营销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博客营销的本质是公关行为

在分析这个小标题之前,我们必须来看看互联网的世界是怎样构成的。

互联网世界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组织把控的网站。这些网站包括水平的门户网站,也包括垂直的专业网站。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存在“把关人”。这些网站的运作模式,其实和传统线下媒体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

第二部分:没有组织把控的网站。也就是非常时髦的“web2.0”世界。博客,当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BBS其实也是,特别是一些中型以下规模的论坛。这类网站的特点在于UGC,即users generate content,用户发布内容。

以博客为例,博客之间的互动回应接龙,被可以视为博客圈(blogosphere)中发生的事情。这就象一群人在某一个地方开一个会,进行热烈的讨论或者互动。但我们可以想像出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媒体报道,那么,奥运会有商业价值吗?奥运会指定赞助商这个称谓,对于品牌而言,有意义吗?

博客营销就像现实社会中发生的一场社会事件,这场社会事件的表现形式是一场讨论。而公关的目的,也就是制造一起事件。比如,在美国人休斯的《口碑营销》中,开篇的第一个案例就是一次经典的公关手法运用:一个网站成功说服了美国一个小镇将镇名改为这个网站的名字。而后来媒体的铺天盖地的宣传,不过是因为这件事在当时实在是值得大肆报道一番罢了。

博客营销就是一种公关工具。利用博客营销的人必须很清楚这样一个事实:与其说博客是一种媒体的话,不如说它是互联网虚拟存在的“人”。我有理由相信,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品牌希望现实生活中的人在脑门上贴一块品牌的logo标志来做广告,它们应该希望现实中的人在口耳相传时多说说这个品牌的好话,多参与参与这个品牌所策划的各种事件活动,从而引发媒体的报道达到宣传效果。这就是“人”属性和“媒体”属性的差别。

正如同经典的公关行为的目的一样,博客营销的目的并非是看重这些卷入的博客本身的作为媒体的影响力(也许有的博客具有很高的访问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网络媒体),重要的是,真正的媒体(包括线上的有把关人的网站),为了这场互联网这个虚拟社会上所发生的一起事件,后续跟进了多少。

从这个意义上讲,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出致歉信的结果,虽然起因由于互联网的讨论,但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这个结果是不可能达到的。

博客营销的测量方法

在我们清楚了博客营销是一种公关手法之后,我们就应该很明白,博客营销的测量方法了,换而言之,博客营销,能做到什么?

第一个测量依据当然是媒体跟进数量。策划一场万人参加的活动并不是以万人为目的,万人只是一个工具,这个工具的企图是能够吸引媒体关注。是故,策划一场博客蜂拥而至讨论的活动,测量依据当然是媒体有无跟进?跟进到什么程度?是什么媒体跟进了?这些跟进的媒体的覆盖群体是否是该品牌正希望想覆盖的人群?

全球顶尖的公关机构德拉哈耶公司(Delahaye)的总裁马克?韦纳(Mark Weiner)的《公关的威力》的中文版在今年的1月面世。在这本书的第二部分中,韦纳做了很好的公关测量工具的梳理。这些方法,都可以为博客营销的测量所借鉴,科学地计划和评估这个营销项目。

但博客营销毕竟不完全是社会上发生的一起事件,毕竟博客本身或多或少是一种媒体。因此,除了第一个测量依据外,还有两个指标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个测量依据是关键字。最简单的关键字就是品牌名,比如欧莱雅,或者可口可乐。有一些专业的第三方博客搜索引擎能够免费地提供它对博客圈中出现的关键字的频率的统计结果,比如专业数据调研公司尼尔森所出品的blogpulse(http://www.blogpulse.com)。

国内专业博客托管服务商(BSP)BlogBus.com曾经为别克旗下君越品牌策划过一场博客营销活动,关键字就是“绅士”(这个考量是基于君越试图成为绅士之车这个形象而制定的)。通过blogpulse的监测数据,可以发现,活动之后“绅士”的关键字出现频率是活动前的四倍。这个结果可以部分说明这场活动的量化结果。

这只是一个异常简单的模型,稍许复杂一点必须考虑正评和负评。因为博客在撰写文章的时候,有可能会对品牌做出一些批评性意见。借助内容分析这个定量分析方法,可以测算出正评和负评的数量,做一个指标考核。

与第二个测量依据类似的是,第三个测量依据其实质也是测量博客的“媒体”属性的:博客的整体访问量情况。

博客和很多网站不同的是,它提供一项被称为“RSS输出”的访问方式。我们可以稍许简单地把它理解为一种订阅投放服务。张三通过RSS输出方式进行对李四的博客访问,就好比张三用邮箱订阅了李四的博客。后者一旦出现一篇新日志,张三就“收到了一份邮件”。张三在阅读的时候,并不是访问李四博客页面,而是直接阅读“这份邮件”。因此,有些博客的页面访问量并不高,但它的订阅量很大,在考察博客整体访问量的时候,它的RSS订阅用户是相当重要的(其实是一批忠实的读者)。

有一些第三方rss服务商能够提供出该博客的RSS订阅用户数。在中文互联网世界里,google reader、抓虾和鲜果是三个市场份额最高的RSS浏览工具。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某个博客的RSS订户究竟有多少,可以将这三家网站上的订户数相加可以大致测量出来。而这三家网站上某博客的订户数为何,是一个公开的数字。

这就是作为公关手法的博客营销的测量方法:投入了一笔营销预算,买来了多少媒体的跟进量?这些媒体的到达率为何?又买来了多少网络世界中指定关键字的增长?以及,买来了多少博客的浏览者?而这些数字,全部是第三方公司能够提供的客观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