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

4月头上,一家媒体就SEC(美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公司通过社交网络(比如Facebook、Twitter)披露公司信息来采访我,问我算不算一种值得关注的大事件。我倒并不这么认为。事实上,这则新闻表明的并非是事先许可,而是事后追认。Netflix这么做了一阵子,连续在Facebook上披露月度报告,而SEC此前并无禁令说这是不可以的。法无禁止即可为,SEC不好处罚什么,不过事后追认,也算是一种许可吧。

但这种许可,用我的话来说,那就是“时髦不过稍显愚蠢的做法”。所谓时髦,就是社交网络方兴未艾,有迎合其蓬勃发展的意味。所谓愚蠢,则和安全有关。SEC正在让我们这个风险社会变得更有风险。

在过去,一家上市公司要披露什么重大消息,总是先在媒体上发布,虽然这个媒体可能是报纸,也有可能是某个大型网站。但它的先后秩序总是所谓传统媒体在前。传统媒体的排版、印刷、交付流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环节,而且有些缓慢。我们很难想象哪一种“骇客”可以侵入到这重重环节中,然后制造出一份假的报纸来。传统媒体的世界里,信息安全几乎不是一个问题。

现在到了社交网络时代,这只是一个账号。账号被攻破的可能性并非没有,一旦被攻破,就可以立刻散布假消息,从而引发实际意义上的动荡。24日美联社Twitter账号被盗,散布出一个“白宫遭爆炸袭击奥巴马受伤”的假消息,于是道指瞬间重挫140余点。而在历史上,Twitter账号被盗所引发的恶劣后果不是没有,但这次恐怕是最实打实的。

整个信息世界正在有加剧垄断化趋势,一段时间里,人们用来用去的就是这么几个平台,而这些平台的快捷性反过来造成一旦被操控在骇客势力手上,它的破坏性也是相当快捷的。骇客不需要去一一攻占有利可图的网站,他们只需要攻破一个点,安全性迅速荡然无存。

任何一个信息系统都不可能是百分百安全的,所谓安全,无非就是让企图攻破者的成本提高罢了。攻占一个个人博客意义并不大,成本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故而鲜有人干这种事。但攻占一个类似美联社或某大型上市公司的社交网络账号,则非常有利可图。道指2分钟下跌140点,不是没有人大赚特赚的。

当利益重大到一定份上,以互联网为基石的信息服务都会面临安全问题(很多金融系统、军事系统利益也非常重大,但它们并非以民用互联网为基石)。将一些至关重要的信息发布,放在看似易用易传播易互动的社交网络上,后果是需要掂量掂量的。

更进一步的是,根据美国《通信规范法》,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其他服务提供商不必对用户在服务中发布的内容负责。而换言之,Twitter平台即便的确造成了人们的损失,它也无需承担什么赔偿责任。将我们的重大筹码押在以快速为目标的社交网络上,还是要谨慎一些的。

—— 腾讯科技 ∑Ping 栏目 供稿 ——

这是篇老文,忽然翻出来,想起还没post过,就发布一下

转载说明:
1、本博客文字,除特别注明外,均为本人原创,可以自由转载;
2、转载时请注明本人大名,魏武挥,不是魏武辉,不要搞错。
3、转载时请保留此段:本文由扯氮集博主魏武挥原创撰写,欢迎于微信中搜索ItTalks以订阅公众账号,或于搜狐新闻客户端科技频道订阅“魏武挥”

媒介生态与商业模式

互联网圈里曾经很盛行过一本书:《认知盈余》。这本书企图解释这样一个问题:人们为什么在无名无利的情况下愿意向他人贡献自己的知识(在这本书里,这类信息被称为盈余)。最好的样本就是维基百科。维基百科的词条贡献者或编辑者,是真正意义上的无名无利,但就是打造出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辞典。

维基百科是一种非常极端的情况,不过也的确存在名利都不高的情况下人们生产信息。比如写博客这件事。写博客给身边的人看,有时候会得到一些赞誉,这种赞誉也是一种心理满足,得到的赞誉越多,越能激发写作者继续写作的热情。近来玩自媒体的人相当多,但不是所有人都能赚到什么一万一天的广告费的,不过这总是一种隐隐约约的盼头,为了未来可能有的名利,人们会贡献信息。

媒介生态中必然涉及到“内容生产”,没有这一环,整个媒介都不能再存在。在我看来,《认知盈余》某种程度上预言着媒介生态未来这个基础的一环:大量的人在生产各种各样的信息,并不是直接在生产上换取利益。这一点和传统的媒介组织全然不同。结合《认知盈余》的作者舍基另一本作品《无组织的组织生产》,就越发可以明白这一点。

但内容生产并不是多么难的事,偶尔写出一篇好文章,对大多数人而言并不见得有多么高不可攀。大量的信息产生后,信息本身不再是稀缺物品,倒是这一环变得稀缺起来:信息接触。也就是说,如何找到我想要的信息这件事,本身变得很稀缺。

相较于《认知盈余》的知名度,《新数字秩序的革命》非常地默默无名(豆瓣上显示,前者是693人读过,而后者这个数字只有1/6)。在我眼里,这本书所探讨的“如何接触信息”的重要性,远远超过《认知盈余》所讨论的信息生产。书中描绘了信息世界的三重秩序,前两层是物理秩序:图书馆的书籍摆放,以及派生出来的给书籍打标签的杜威标签法,第三层则是互联网里的信息标签秩序。

想象一下你在互联网里找一个网站。早期的时候,网站不多,雅虎的所谓搜索无非就是一个图书馆式分类,你顺着一级频道一级栏目层层找下去,最终能够找到。后来网站多到数以亿计,雅虎的图书馆式分类搜索已经无法满足。今天你在搜索引擎里做的事是:输入一个关键词。这就是标签,大众化标签。与杜威标签法截然不同的是,它没有一个什么科学的严格的秩序,但它比层层嵌套的杜威标签有效得多。

把这两本书合起来,大致就构成了未来信息世界中的媒介生态(其实属于正在发生的未来)。信息制造这一头,存在着大量无组织生产,信息接触这一头,则存在着一个依靠关键词和标签进行信息定位的平台/渠道。后者其实根本不关心信息制造者是谁,信息质量如何,它只是一个分发平台,由用户发起进行信息索取的平台。它要做的事是:将合适的信息用一种最有效率的方法给到合适的人。至于信息是黄金还是垃圾,那是用户自己判断的事。

这两环的状态是这样的:生产丰裕,接触稀缺。有稀缺就有商业模式,稀缺得越厉害,商业模式越牢靠。于是,平台/渠道成为体量最大的商业组织,无论是门户还是搜索,都不是单个媒体能够比拟的。今天的社交网络是另外一种信息接触方式:由你关注的人来为你分拣信息。国内的微博虽然有些困顿,但谁都不怀疑它的商业价值会超过一个媒体。至于Facebook,更是市值高达600亿美元。

稀缺性使得它们的商业模式得以成立,也产生最大的结构化现象:赢家通吃。兼并也好,收购也好,平台/渠道越来越趋向寡头垄断。而另外一端的信息生产,由于极大丰裕,故而商业价值会变得越来越小。大部分的所谓自媒体是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可言的,也不可能找到什么商业模式。它呈现出一个相当解构化的特征,零星、碎片、生产者前赴后继。

是的,虽然媒介生态中信息生产是基础的一环,但这不意味着它必须有商业模式,也根本无需担心生产内容的人无利可图就无人生产了。这是一个动态的基石,不断有人心灰意冷黯然离去,也不断有人满怀希望心生憧憬地呼啸而至。

这个道理就像赌场一样。赌客是赌场的源头,但大部分赌客都不存在什么足以依靠的商业模式。一茬又一茬的人来来往往,也正因为此,赌场是有它的商业模式的。

—— 南方都市报 约稿 ——

关于舍基的另外一本书,我记忆有些问题(唉,最近记忆力下降得厉害)。这本书第一版中译本叫《未来是湿的》,我还写过一篇很长的书评。后来我知道这本书出了第二版的中译本,改名了,名字有些想不起来。我印象极深的是这本书原名里有“the power of organizing without organizations”,就在文中写了一笔《无组织的组织力量》。中译本第二版叫《人人时代》,特此说明

悼Google Reader

无社交,不媒体。

这句话似乎已经成为当下很多人的共识。社会化媒体以及社交网络对传播的推波助澜是显而易见的,这句话有两层含义:1、不借助社会化的推广传播速度不够快;2、如果对社会化不够热衷,媒体自己也很难在传播上保持原有的地位。

我个人的一个体验就是,我的博客,在前微博时代,大致发一篇新文章,当天获得几千个独立IP访问是没有问题的。到了微博时代后,我用一个插件把博客和微博关联起来,也就是一个标题、一小段摘要和一个超链接,当天的IP迅速降低到几百。我从来不做长微博[i],也很少就自己这条关联微博反复使用转发让更多人看到,基本上属于自生自灭状态。有时候这个插件还会出个故障,没有同步到微博上,于是,那篇博文就会很可怜的在1-200之间徘徊。

这就是无社交不媒体的真实力量。我不太知道中国当今还有什么正儿八经的媒体不在社交网络上厮混着,至于自媒体,不靠这个基本就没法玩了。这是现实,已经不再需要数字佐证了。

但这件事总让我觉着有些怪异,新闻当然传播得越快越好,但也有很多东西是需要静下心来慢慢品读的。事实上,个人主义之所以起源于西方,有一种解释就是西方大规模的学校制度实施得早,而阅读是一项很私人的行为。除非天才或行为主义,但凡条件许可,哪有人在闹哄哄的街市上做严肃阅读的。

我一点也不否认我是一个GR的死忠。第一个原因在于,我要看的博客实在太多,而博客的更新频率不好把握,RSS推送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不再需要频繁上人的博客站点看看有什么更新。另外一个原因在于,GR的阅读环境很“私人”,虽然它有一个分享区,但你可以不去看。基本上我在看GR里的东西时,就是和写作者对话,与旁人无涉。

GR以前准备了两个功能按钮,一为收藏,二为分享。我觉得GR的产品经理非常清楚的是,这两个行为代表着截然不同的风格。收藏就是纯为阅读者自己,是向内的,但分享是为了阅读者的所谓朋友,是向外的。一个是真正的对此文的需要,一个,则有很强的作秀感。

社会学家戈夫曼有一个“拟剧理论”,这个理论通俗点说就是人生如戏,我们都在扮演各种角色。戈夫曼认为,每个人在一个特定的场景里都有前台和后台。比如教师辛辛苦苦地备课就是他的后台,第二天跑讲堂上行云流水脱稿大谈就是前台,但他一般不会让学生看到他为了行云流水而付出的苦哈哈的努力。我套用这个理论,GR的收藏就是后台功夫(其他人不知道),但分享就是前台功夫,老实说一句,有很多人分享并不是他真仔细看过了这篇文章,而是去彰显他的品味——我是看这种文章的。

前后台搞错是要惹乱子的。一位颇有些名气的主编有一次在微博上就不慎了一把。他在微盘里看到一个不雅视频的种子,我估计他本该点击直接下载,不料一不小心点了个下载且分享,数十万粉丝都看到了他下载一个不雅视频,数分钟后,主编赶紧删除分享微博。这就是收藏和分享的本质区别。[ii]

GR关闭后,GR的前产品经理Brian Shih在Quora上披露“2008 -让我们放弃去构建OpenSocial。2009 -让我们放弃去建立BUZZ。2010 -让我们放弃去建立Google+。”其实,GR的上一次大变动就是把收藏去除分享打通Google+。谷歌的确意识到“无社交不媒体”,但也许它搞错了一点,GR是一种阅读工具,而不是新闻媒体。

但你也不能责怪谷歌什么,商业上GR没有盈利点,很难支撑下去。从大局来讲,搜索引擎原来起到的是一个媒体功能,为了避免被Facebook压过而成为附属(看看今天中国媒体和微博之间的关系就知道了),谷歌迫切要集结一切力量来运作它的社交网络。而社交的核心却是:外向作秀,而非内向私行为。

一个现实社会,每个人都需要扮演,同样,一个网络社会,也要给每个人扮演作秀的机会和可能,无此不成社交。GR的调性太过内向,即便和Google+打通,总有气场不合之感。

在社交的大旗下,GR就此芳消玉陨,终于2013年7月1日。RSS的确不死,但RSS将为外向扮演服务,而不再是内向私阅读。


[i] 这里要说一下。截止到写这篇东西时(3.19),我的确从未弄过长微博。不过大概两周前我开始测试用长微博,看看这玩意儿是不是会提高阅读率。目前来看,似乎不是。当下我已停止这个试用。

[ii] 此段正式刊发时被删除,但此段真得很有趣。在本人微信公号里会配个图,一看便更易理解收藏和分享到底有什么区别。

—— 商业价值 杂志 专栏 ——

Avatar:学习粉丝团

写在前面:这篇文章和刊发出来的有些不一样,媒体编辑做了一些改动,这里是原文。我知道这篇东西有些猛,步子大了点,可能会扯着蛋。我也是犹豫了几天,但还是发出来了。文章核心在于:魅力型领袖,是不可能存在的。体制不靠这个运作。拷问的深一些就是:大佬的位置,和你有几毛钱关系?

学习粉丝团,这个看上去没有任何背景的微博账号,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广泛注意,原因在于在这个账号之下,发布了很多近距离的习近平主席的照片,而且速度极快——快到连央视的一个官方微博都惊叹“为什么会比我们还快?”。这和过去的态势很有些不同,大众开始猜测这位“学习粉丝团”究竟是谁。

微博的主人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自爆”了身份,据他自己说是一位肄业的大学生,从事过快递,现在正在打工,属于非常草根的社会阶层。这个微博纯属他个人行为,动机在于他对国家领袖的仰慕,并无他人支持或帮忙。但这种说法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获得照片的速度比官方还快,而且有一张照片属于近距离拍摄,照片中习近平正兴致勃勃地浏览一个网站,距离近到连那台电脑的牌子都清晰可见。

2月11日,这个微博宣称要关闭,但第二天又说还是要回来,颠来倒去,很是热闹。我在本文中无意去探究论证这个微博背后究竟是些什么人——虽然我并不相信它纯属个人行为,而是想着重谈一谈,这些看似很家常很亲民的微博照片,究竟给习近平带来了多少所谓的“魅力”?

一篇题为“学习粉丝团的政治学解释:当亲民形象领导人拥有Political粉丝团”的文章提到了“卡理斯玛型权力”,但不得不说,这是对韦伯理论的严重误读。按照韦伯的说法,权威分为三种: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传统型领袖“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这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已不多见。但魅力型权威(也就是所谓的卡理斯马,一般译为克里斯玛)则为“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通常见于开国领袖(或者企业创始人)。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中,毛是典型的魅力型权威,邓则不太完全,但亦可勉强归于其中。

魅力型权威行事可以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官僚系统,毛做到了,没有人敢公开与之对抗。邓在八九年之后面对改革进程趋于迟缓时不得不进行所谓“南巡”,绕过官僚体系,到比较开放的南方沿海地带向有保守倾向的中央喊话。事实证明他还是有点“魅力”的,遏制了陈云体系力量,将整个改革进程继续推进。然而,到了江、胡两代,无论如何他们再也没有这个可能建立起所谓的克里斯玛,即便江经常表现他的才艺,胡经常表现他的亲民。他们是毋庸置疑的法理型权威——当然,这不是西式的法理,是中共独有的法理——依靠官僚体系统治,也受制于官僚体系。

习近平同样,他没有这个可能超越江和胡,做什么魅力型领导。事实上,整个中共体系自邓小平以降,对树立个人魅力是极其警惕的,某种意义上讲,西南薄熙来也是犯了这个大忌而轰然倒台。经常在微博上看到有人在讨论为什么中共领导人不能像美国奥巴马那样堂堂正正地现身于社交网络上,这个基本不可能。坐拥数千万粉丝对于一般人而言也许是一种“荣耀”,但在中共高级领导人身上,那是一种“灾难”:整个官僚体系不会允许,法理型领袖又没有那份克里斯玛来抗衡。

学习粉丝团,这个微博非常恰到好处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也许本无当局授意,但要说当局没注意到这个微博绝无可能。从后续的媒体采访以及微博动向来看,至少当局并没有强烈地反对这种账号的存在——因为它似乎和习近平本人无关。它用官方媒体不一样地方式颂扬了习近平,让他看上去更像是个“邻家大叔”,而不是威严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但是,这只是一个Avatar(化身)。微博上的任何一个ID(包括实名的v字认证用户)都是现实人中的一个Avatar,更何况这种带有捉刀性质的avatar。这个Avatar只有几句口号式的话语,一些静态的照片,比起电视里的习近平更单薄。这是另外一种伟大光荣正确的表达方式,但实质依然是伟大光荣正确。

四川南充市一名女网友程爱华(又名:程婉芸、程晓芸)在2月6日遭警方拘留,事由为对“学习粉丝团”的某条微博加上了“狙击手哪里,干掉他”的话语并转发。一开始涉嫌的罪名极高: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后改为行政拘留4.5天。但常用微博的人都知道,微博上污言秽语恶言相向甚至是人身恐吓的言论并不少见,唯独这样的话语受到了制裁,不得不让人犯疑:果然是当局的Avatar。

无论学习粉丝团是否有有力人士幕后的操盘,这个在微博中国头号言论场的Avatar算是树立了起来,亲民是一种姿态,但偶尔露峥嵘才是实质。连一个即刻搜索(人民网主办的搜索引擎)的讨论都纷纷禁言删除,那种姿态,也有限得紧。大陆的权力运作依然在固有的体制中流淌,社交网络上的那一撮“亮色”,不过点缀而已。

90万所谓粉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粉丝。围观者众多。连个仅仅每两小时报时一次的微博账号“古城钟楼”都可以拿到45万粉丝,说学习粉丝团荡漾着民意,未免too simple,too naïve。

—— 纽约时报 中文网 供稿 ——

记忆外部化已无可阻挡:读《删除》

删除1月,中文译书中出了两本同为舍恩伯格撰写的书籍:《大数据时代》和《删除》。舍恩伯格因前者而被称为这个领域中的领军人物。但事实上,这本书的原版出版日期远远晚于《删除》——后者的出版时间是2009年。而且,《删除》这本著作所获得的认可比《大数据时代》更甚:它被授予媒介环境学会颁发的“马歇尔麦克卢汉奖”。

这里有必要稍微介绍一下“媒介环境学”,它是传播学三大流派之一,又被称为多伦多学派。在中国比较显赫的是实证主义学派(行政研究学派),也有一些学者译介了大量发源于欧洲的批判学派(比如法兰克福学派以及哈贝马斯的作品),但媒介环境学的地位在大陆显然不如这两个学派。诚然麦克卢汉这个名字的确如雷贯耳,不过事实上有很多人并不见得多了解他。

被媒介环境学会授予顶级奖项,代表着一个知名学术流派对该书的极大认可。媒介环境学总体上关注媒介技术对社会文明的影响,而这本书恰恰在谈的是:人类的记忆在外部化,从模拟时代演化到数字时代后,记忆已经无法被删除。舍恩伯格反复写道:记忆成了常态,遗忘才是例外。

舍恩伯格认为,有四个因素在驱动记忆常态化:1、信息的数字化,使得所有信息都可以得到一个完美的副本;2、存储器越来越廉价,大规模存储这些数字信息成本极低;3、易于提取:数据库技术的完善使得这些存储的信息能够被轻易按照一定的条件搜索出来;4、全球性覆盖,网络是无国界的,a地的数字信息可以让远在天边的b地调用。这四个因素一环套一环,最终让“世界被设置为记忆模式”。舍恩伯格这样写道:

数字化记忆的三个特征:可访问性、持久性、全面性,使得这种影响(即我们对自我信息控制减弱)成为可能。

这样的观点,是相当有洞见的,特别对于着眼于媒介技术变迁所带来的影响的媒介环境学而言。麦克卢汉说“媒介是人的延伸”,舍恩伯格再一次为这句话添加了一个注解:我们的记忆已经在向外延伸,完美地近乎永久地被存储到外部且能为他人调用。这算不算一种“共同记忆”?谈不上,至少舍恩伯格在这本《删除》中没有那么乐观。仅就这本书而言,作者应该被归于媒介环境学中技术悲观这一翼。

谷歌的董事长施密特在去年3月出席美国国家新闻基金会颁奖晚宴时,表示互联网不是“乌托邦”。他列举了互联网的三大潜在威胁,分别是:黑客和罪犯、无删除按钮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互联网审查体系。但在我看来,这三大威胁,归根到底是一个威胁:我们无法控制我们想要的删除。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两位学者曾经指出,信息的力量来源于对信息获取的控制能力。但我们作为普通人而言,已经丧失了这种力量:我们生产信息,但我们无法控制它如何被获取以及该不该被获取。舍恩伯格不无忧虑地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时间维度上的圆形监狱,独裁者已经可以通过不控制我们的大脑而仅仅控制外部记忆就可以完成他的独裁。

舍恩伯格在这本书中,用了近乎一半的篇幅(第五、六、七章)来讨论如何面对这种数字化记忆的威胁,并主张来一场“互联网遗忘”运动。在我看来,这三章的内容相较于前四章犀利的分析,水准已经有所下降。老实讲,这几乎已经成了不可扭转的趋势(即便很让人悲观),而舍恩伯格自己,也在13年出版了他的《大数据时代》:鼓吹如何利用这些外部记忆去赚取商业利益。作者在本书中的最后一句话:遗忘是一种美德——很幸运,它本身将被遗忘。

—— 阳光时务 约稿 ——

后记:我曾经在去年4月写过一篇题为删除的文章,向上帝起誓,写那篇东西时我并没有看过这本书。看来我也是有去拿麦克卢汉奖的一点点灵感的,哈哈

技术人格

在计算机诞生之初,人类其实对这个冷冰冰的东西充满了恐惧。首先就是计算机作为一种“高档货”,都被放在了保卫森严的房间中:门上有锁,进出要换拖鞋,甚至是披上白大褂,黑底绿字的屏幕闪动着幽幽的光芒,而这些光芒都是一般人所看不懂的代码所闪烁出来的。这种神秘感和压迫感无疑是让人相当不舒服的。其次是计算机没有感情,不懂变通。它们将所有的东西都变成看上去毫无人性的“0”和“1”,机械地按照顺序、选择、循环三大结构运行所有的程序。

当技术工具为单体所掌握

弗雷德特纳在他的《数字乌托邦》一书中描绘了在1964年冬天位于伯克利的一场由学生组织的言论自由游行。游行者十分担心美国政府会把他们当成是抽象的数字。“他们一个个拿着空白的计算机打孔卡,打上言论自由运动和游行字样的孔,挂在脖子上。有些学生还在胸前模仿使用说明写道:我们是加州大学的学生,请不要折叠、扭曲、旋转或毁坏我。”60年代的美国人对计算机有很复杂的情绪,一方面必须承认它在提高效率,但另外一方面又担心它是一种反人性的技术。一些关于计算机统治人类的思想出现,反映到各种科学幻想小说或电影之中(比如1978年版的美剧《太空堡垒》)。

但随着PC的兴起,人类对电脑的态度发生了变化。PC只是计算机的一种:Personal Computer。个人电脑的出现和普及,使得一个平常人也可以拥有和控制一台计算机。这个冷冰冰的物件从专门的实验室、政府机构中走出,从一个纯技术工具变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早期那些对抗“技术专制”的黑客们,摇身一变,成了鼓吹PC产业最杰出的人士,包括微软的比尔盖茨。乔布斯在苹果机上的努力也不无这种影子。比如1984年发售Macintosh之前所推出的一则广告:将IBM计算机描述成银河系独裁和英国作家奥维尔塑造的老大哥形象,活脱脱一个技术专制帮凶的形象,而将苹果的个人电脑则被描述成活力十足、华丽有趣的挑战者。

同样是计算机,个人电脑被赋予了更多“个人”的色彩,让一个人拥有了历史上最强大的技术工具,一如美国人允许私人保有枪支。虽然依然有人在担心计算机会不会统治人类,不过这种担心,比起60年代,轻微许多。今天要在加州这个硅谷所在地搞大规模的反对电脑的学生运动,怕是完全没有可能性了。

有了全球意义上的PC普及,才会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虽然互联网说白了就是把计算机联在一起,但如果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电脑、机房里的服务器,人类只会拥有一个“阿帕网”(ARPANET)。无数的PC联入网络,原本用于电话网络上的“网络价值等于节点平方”的梅特卡夫效应再度显现。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人类整个文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个部分,不是由某个组织、某台主机自己打造的,而是全人类的个体节点的参与。

但初生的互联网上——虽然后面都是一台一台的个人电脑以及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却并没有多少“人”的特性。1993年《纽约客》刊登了一幅漫画,漫画上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虽然在个别论坛上已经出现了一些知名的能和现实生活对得上号的ID(比如今天的著名人士方舟子就是第一代中国网民),但大多数人,也就仅仅一个ID而已。人们也不会把那些ID太当回事,特别是一些刚刚接触互联网的人士。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在很多地方注册了一堆ID后,慢慢废弃。所谓社交的热门应用“聊天室”,大量的ID只是一次性使用而已。更何况,早期的互联网主要是一个“读”的互联网,门户页面就今天而言虽然失之粗糙,但的确是很多网民在网上浏览的主要场所。

直到web2.0的出现。

人,踏上了互联网

Web2.0的另一种说法就是“UGC”——用户贡献内容——也就意味着互联网变成了可写的互联网。早期BBS虽然可写,但它是以话题为主导因素的,在BBS中,写作者的名讳(或者叫ID)被放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至于写作者除了帖子外要拿什么东西再来展示一下自己的品味和喜好,除了底下一条小小的签名,几乎就不能再做什么了。但web2.0的标志物:博客,全然不同。

博客是以“人”为主导的一种出版工具,除了形形色色的模板主题(theme)外,侧边栏插件(widget)更是给博客主人以一个巨大的空间来充分展示自己:相册、豆瓣插件、座右铭、友情链接、自我介绍、大幅头像,等等等等。在我看来,博客带动了“人”踏上互联网,而随之后来的,便是SNS、微博等网络服务兴起。人们已经习惯于在网络上展示自己,用技术工具充分去演绎自己的人格。

网络上的人格有两种,按照中山大学心理学学者程乐华的说法,就是“补充自我”和“补偿自我”。补充自我的特点在于:现实社会中的个体不否认网络的某个ID就是ta自己,甚至去到处声称两者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但网络ID并不完全等于现实个体,某些时候,网络ID呈现出一种“表演”的特点,某个网络ID发出一首唐诗宋词以表示自己的学养渊博,但其实现实个体是去百度后整段copy下来的——ta并不倒背如流,只是依稀记得某个片段而已。

补偿自我则正好相反,现实个体并不承认这个ID就是ta自己,或者是在某个小圈子里承认,但一旦跨出圈子,便不再招摇。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同性恋社圈。出于种种原因,现实个体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但在使用某个ID时,又把自己的这个性取向彰显得淋漓尽致。这种网络表现很好地诠释了“补偿“之意: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抒发的情感的线上补偿。

补充自我常见于实名网络用户,而补偿自我则更多的表现在匿名网络用户。一个非常好能解释补充自我的例子发生在微博上。2010年4月,新浪微博发起了一个带绿丝带的活动,参加者会在自己的微博名字边上多一个绿丝带的符号,以表示ta对青海玉树受灾群众的哀悼之心。有鉴于我所在大学学院和新浪数据部门有业务合作关系,故而我讨要了一点数据。截止到某个日子,在活动发起日到该日有登陆的用户中,v字认证用户有51%悬挂了绿丝带,非v用户的比例只有20.5%,而粉丝数排名前2000的大v,比例上升到57%。—— 这些数据不是抽样所得,而是全样。

补充自我的v字用户更愿意让别人知道ta是有爱心的,而非v用户,补充自我的情况少些,故而比例急剧下降。我们显然不能说:v字用户比非v用户更有爱心,也不能说v字用户比非v用户更关心新闻(2010年4月的青海玉树地震举国皆知),我们只能有这样的结论:v字用户更愿意“表演”爱心的存在

网络上常见的脏话也能反映出带有自我色彩的人格特征来。实名用户(补充自我)和匿名用户(补偿自我)同样说脏话,但其实要彰显的人格并不相同。露丝韦津利在《脏话文化史》中将脏话归为三类:清涤作用(catharsis)、侵略性(aggression)和社交关联(social connection)。清涤是一种下意识的咒骂,纯属一种发泄,比如一脚踢到硬物几乎本能地咒骂一句。互联网上很难看到清涤作用的脏话,因为人们在互联网上输入并不是下意识的动作。匿名用户的咒骂带有强烈的侵略性,而实名用户则有时候是出于一种社交关联:看,我没有大人物的架子,和你们是一样的,有拉近距离的意味在。

文作于此,已经进入到了社交的层面。是的,当人踏上互联网后,这种现实生活中的群居动物,不免在这个虚拟世界也要群居起来。社交网络,因为网络人的出现而出现。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互联网的社交网络,几乎完全体现出现实生活中的社交网络,唯一所不同的是,言语可能更加无忌一些——这种无忌,很多情况下是因为肢体表情这类非语言符号的缺失所造成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毕竟不是面对面省却很多“面子”问题所造成的。

现实世界中,我们在透过大众媒体在看世界。所谓“媒体即镜子”的表述并不完全确然,媒体是哈哈镜还差不多。大众媒体总是在鼓吹一些共同的理念、价值观,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似乎是完整的。但现实社会却并不如此,网络上的社交站点,比大众媒体更好地反射出这个现实社会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现实社会。

后现代社会——或者说,后工业时代,早就已经“族群化”,亚文化大行其道,主流文化反而并不怎么主流。互联网当然有大众媒体的一部分(比如门户),但互联网早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媒介,它本身就是一个社会,而且我也不太愿意把它看成是与现实社会对立或分离的什么“虚拟社会”。它就是社会,它是人类这种动物最好的写照。无论是补充自我,还是补偿自我,都是自我的体现,用这种自我,去勾连,去凑群,去寻找“志同道合”者,并很大程度上,党同伐异。

人性,无论是闪光点,还是丑恶面,其实都在网络上表现出来。补偿自我的匿名用户表现得最为彻底,补充自我的实名用户虽然有时候要装扮自己,但在某些特定的时刻,还是会“一不小心”暴露出自己的本色来——更重要的是,立场站队这种社群文化中不得不要做的事,依然是该实名用户本质的反应。补充自我比补偿自我更需要虚荣,而虚荣,在任何一种人格特征中,或多或少都是存在的。

这个互联网,已经有了“生命性”。凯文凯利在《科技想要什么》一书中是这样定义“自主性”的:具备自我修复、自我保护、自我维护、对目标的自我控制与自我改进,这几项特征只要具备一项,一个实体就具备了自主性。互联网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已经不再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那种闪烁着绿色光芒的代码了,这个所谓的虚拟世界已经有了自主性,它是用凯文凯利笔下的“技术元素”所勾连起来的,这种技术元素,不仅仅是几块CPU、几行代码,还包括文化、艺术、思想以及哲学。互联网当然不是一个人,但它是活生生的人类所汇聚而成的。

从个体掌控技术工具开始,到人踏上互联网,到形成浩瀚无际的社交网络,这几步走来,是那么得顺理成章。虚拟世界不再是“像”现实世界,而是现实世界本来就有很大的“虚拟”成分,所谓虚拟世界只不过还原了那种现实罢了。我们的善良、宽厚和偏狭、刻薄等等在这个世界里并未被放大,而是我们本来就是那么的善良、宽厚、偏狭和刻薄。

想了解互联网?从了解我们自己开始。是我们的人格造就了今天这个互联网。虚拟世界并不美好,它只是,很现实。

—— 《IT经理世界》供稿 ——

技术悲观的意义:读《追问技术悲观主义》

技术悲观主义的全部价值,就如同医生的告诫,而并非他们的预言。他们审视人类社会过于依赖崇拜技术的缺点,不断呼吁。各个国家和社会会或多或少按照他们的建议去做,技术悲观主义者们的预言落空,在我看来,恰恰是他们最大的价值。

现代社会的人,已经被技术彻底所包围。在享受技术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之时,人们或多或少可能还真有这样的疑问:技术是百分之一百的好东西吗?对于研究者而言,一边倒地赞同技术的好处的,其实并不多;反过来,完完全全敌视技术的(特别是近现代以来。早期卢梭可以算上一个非常敌视技术的有名的学者),也不太多。无非就是好处和坏处相权衡孰重罢了。目光主要聚焦于技术的害处的,可以被视为技术悲观主义者。

技术悲观主义本身并不是一门学问,不存在什么“技术悲观主义学”,这是一种思考问题的“元倾向”,一种习惯与逻辑。技术悲观主义分布于很多学科的学者脑海以及著述中,要把它们系统地梳理出来,做一个索引,还是颇有益处的。赵建军博士的这本《追问技术悲观主义》,在这一点上,用力颇深。

对技术的看法,学者们大相径庭,从最极端反对任何技术的悲观主义(在中国,老庄是有这种倾向的),到完全拜倒于技术魔力之下。这本书中有一幅图可以作为全景式观察,一些学者的思想也可以由之而对号入座:

技术悲观主义本质其实是一种价值观。马克斯韦伯曾经用地图作为比喻来说明技术:技术就像一张地图,它可以告诉你到某一个地方怎么走,而不是告诉你应该去什么地方。后者是价值观的任务。对技术看法的争吵,有时候并不在一个层面上。有些论者在谈的问题其实是在论证技术这张地图的好用性(关注技术,如图中右侧),而有些论者在谈的问题则是技术并不能告诉我们应去什么地方(关注人,如图中左侧)。两派力量争吵起来却不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大有些“鸡同鸭讲”的感觉。

按照作者的说法,技术有三层视角可以观察考量,其一为器物层,也就是物化技术,具体的技术;其二为制度层,这是一整套经验技术,包括方法论、规则等;其三则为观念层,由于不同技术所形成的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意识的不同。技术悲观主义通常聚焦于后两者并思考其根源,而正如本文文头所提及,这种思考逻辑见于各种学派或学科中,作者这样写道:

“有关危机产生的根源,法兰克福学派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价值观念以及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化是导致危机的罪魁祸首;斯宾格勒认为文化是危机的根源;韦伯认为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离导致了危机;海德格尔认为是技术的本性,埃吕尔认为是技术的自主性,芒福德认为是人的工具化,德里达认为是主客二分的人类中心主义,罗马俱乐部认为是传统的工业文明发展模式”。

就我个人看来,技术就好像是一杯装了半满的水。积极情感(乐观主义)者偏重于看到“有水的”那一半,而消极情感(悲观主义)者则偏重于阐述“无水的”那一半。这些悲观主义者有时候还视角不同,对无水的另一半之原因解释五花八门并不奇怪。不过,如果非要说这杯水全是满的抑或全是空的,的确属于非理性状态,和客观事实完全不符。

但要害就是“理性”二字。其实技术悲观主义者并不是仅仅就技术带来的一些表面上的害处做文章,他们直接拷问的是启蒙时代以来所建立起来的“理性”。在他们的视野中,人性并不完全等同于理性,而过分强调理性,即所谓的“工具理性”,乃是技术之恶的根源。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过往时代的所谓“神性”,人作为可以自由意志的主体,将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对自然充满着征服者的情怀,最终必将受到自然的报复。

技术悲观主义者特别强调对“环境”的重视——其实也就是对自然的谦卑。本书大量引用来自罗马俱乐部的诸多报告,尤其是《增长的极限》,反复论证技术的弊端。虽然从形式上讲,各国政府都没有接受罗马俱乐部的这份惊世骇俗的分析人类未来困境的报告,但《增长的极限》所持有的方法论其实为各国政府事实上所接受:考察一个社会的增长,必须观察如下维度:人口、粮食、资本、资源和污染五个基本变量,而非仅仅是GDP之类的指标。

《增长的极限》是一份悲观主义色彩极其浓厚的报告,甚至预言说人类将停止增长。后来的社会文明发展并非如此,如此就可以说罗马俱乐部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吗?我个人的观点并非如此。技术悲观主义者们做出的有时候是耸人听闻的预言,剖析它们重点并不在预言是否实现。这个道理就像医生成天告诫你要多多锻炼身体不然会百病丛生,你听从了医生的劝告后来并没有生什么病,不能因为这个结果而去否定医生的看法:看,你的预言落空了!

同样的,技术悲观主义的全部价值,就如同医生的告诫,而并非他们的预言。他们审视人类社会过于依赖崇拜技术的缺点,不断呼吁。各个国家和社会会或多或少按照他们的建议去做,技术悲观主义者们的预言落空,在我看来,恰恰是他们最大的价值。

本书最后做了一些理论上推陈出新的努力,提出了“后文明社会”的概念并加以论证。但可能限于篇幅和时间,论证总让人感觉浅尝即止。对于技术悲观主义的看法,早有“后现代社会”和“后工业社会”(贝克的观点)在前,如果非要提出新名词,仅仅靠那么一章节是不够的。这大概就是本书的不足之处了。如果有人愿意顺着作者的思维加以扬弃“后文明社会”的概念,倒也是颇为值得期待的。

—— 网络传播杂志 供稿  ——

后媒体时代的两个舆论场

今年五月,人民日报社长张研农在复旦大学的一次公开讲演中,提到了“两个舆论场”。他引用了一句网上的调侃:“看半天微博,要看七天新闻联播才能治愈。”基于这个调侃,他承认中国的确存在两个舆论场。早在2008年,人民日报建立舆情观察室的时候,就提出要打通体制内和民间的两个舆论场,2011年,又以郭美美事件破题,发布过一篇题为打通两个舆论场的文章。

不仅人民日报社长这样高级别的宣传官员承认中国存在两个舆论场,但凡经常泡BBS混微博的普通人,也会有这种体验。这是中国的特色吗?

两个舆论场的形成:后媒体时代的重要特征

的确存在这样的观点,两个舆论场是中国特色。这和我国的传媒体制有关。中国不仅存在着官方色彩浓厚的所谓官方媒体,也更大量地存在着看似官方色彩不浓但实在被官方所管控的所谓市场化媒体。而对应的,在BBS、微博之类的网络服务中,个人色彩明显,官方管控相对薄弱。于是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媒体的总编辑们,在微博上的话语,和那家媒体的论调,截然不同。

但我并不完全认同这一点。两个舆论场不仅仅是中国的特色,因为虽然这其中有中国独特的媒体体制原因,但更多的,则是互联网的原因。

我们先来看一下究竟什么是舆论。这方面相关学者的论述极多(比如西方的李普曼,中国的陈力丹),我愿意分享一下我的看法。舆论的英文是public opinion,也就是意指进入公众视野的观点才叫舆论——你自己的看法不为大众所知,也谈不上是什么舆论。

观点进入大众视野的最主要办法是通过媒体,如果进入的是高覆盖的所谓主流媒体,就可以被视为主流观点。但媒体具有把关人的作用,在层层审核的体系面前,要进入媒体并不容易。故而,所谓舆论,就是精英阶层的观点——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些观点,大部分符合媒体人士自身的看法。

另外一种进入大众视野的方法是集会、游行或者演讲等。不过,这些方法也需要媒体的配合。除非场面足够大,异于主流看法的观点很难进入媒体,这也就意味着这个观点的覆盖面仅限于特定的人群(比如参与集会者、聆听演讲者)。如果所在的国家对于集会游行等有多种限制的话,那么这种方法几乎等于不存在。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舆论和大众媒体几乎是共生物。不能进入大众媒体的看法,其实并不存在。我们通过媒体来看世界,媒体里没有的,自然就是不存在的。过往的媒体,其实是“只读”的媒体,就像一张被上了写保护的软盘,人们只能从中获取信息,但却很难往里添加点什么。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点。互联网的早期服务里有BBS(比门户更早),人们利用这种服务已经将媒体世界变成了一个可写的世界。不过早期互联网用户很少,对既有媒体对舆论的垄断没有威胁性。随之,互联网转了个弯,又开始向只读发展,代表物就是其实和传统媒体没什么两样的单向传播的载体:门户。

UGC(用户贡献内容)大潮大致在04-05年到来,最标志性的应用就是博客。大规模的可写媒介出现。中国在顶峰时期有1亿个博客,其中不乏出身草根的非媒介人士的所谓名博。如果说长篇大论的博客还不是人人都能长期参与的话,那么,140个字的微博就能满足很多人的需求了。如果你连140个字都懒得写,按个转发也行。转发就意味着你的态度,你的写作。事实上,转发比评论来得更为重要,因为它不仅在增加内容,而且在加快传播速度。

UGC在我看来,赋予了人们将文本重新诠释意义的可能。固有的所谓专业的把关性质的媒体是一种结构化组织,它们生产结构化的文本。但UGC让所谓的受众得以去解构这些内容。在商业或者意识形态的推动下,媒介的兼并加剧,结构化日趋明显。但同时,话语散落在江湖,越来越多的人在发表抑或明智抑或愚蠢的意见。通常前者是长篇大论的精心编排的,后者则是碎片化的乃至下意识的。这是我所谓的“后媒体时代”——这个后字借用了后现代社会的后字意味:它本身代表着一种内在的矛盾,一种结构与解构的对抗。

两个舆论场是后现代社会的必然结果,是互联网发展让人们越来越多可以进行写操作的必然结果。它很难说是中国特有的现象。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多元化已经不可阻挡。只不过,如果非要说有中国特色,那就是中国在政治(包括大量无法上升为政治事件但其实和政治有关的社会事件)这个意识形态领域中两个舆论场特别明显罢了。

两个舆论场的特征:一统 vs 离散

姑且把因媒体而形成的舆论场称为第一舆论场,把因UGC而形成的舆论场称为第二舆论场,很显然,两者截然不同。

第一舆论场是大一统式的,它有一个主旋律,一个主意识形态,一个主价值观。它的背后不仅是政治,还有数千年承袭下来的文化。标新立异的媒体不是没有,但不是主要的。观点另类也不是没有,但依然不是主要的。第一舆论场上的进化是相当缓慢的,很难想象在社会还算大体稳定的前提下一夜之间产生巨变。

但来自用户的逆袭的第二舆论场——虽然在表达上我把统而称之,其实相当散乱。微博上并不是简单的“左右之分”,所谓的美分党(即指和主流媒体表示异议的人)也不是紧抱成一团。在第二舆论场上,个人的看法,在先发后审的机制下,把关人其实就是个人自己。

微博/博客的舆论场当然带有很大的表演成分,一些人为了吸引更多的粉丝或读者来比较夸张地表达。BBS的表演成分稍许少一点,但为了一个帖子的点击量,发布者也会尽可能地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方式来写作。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其实就是个“异”字。这里不仅有与主流表示“异”,同样也有与第二舆论场中某些观点表示“异”。

当受众变为传者时,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比如与主流异见能彰显自己卓尔不群的品味和见识),解构已经结构好的内容,成为互联网上每秒钟都在发生的事。媒介有媒介一套伦理和戒条,它们产生的信息是组织生产的信息。但个人却只有个人的好恶,产生的信息融入了大量个人的特征。一样米养百样人,当人真正意义上将自己融入ta所生产的信息时,千奇百怪、论调迥异、支离破碎,就再正常不过了。

相对于第一舆论场的有秩序而言,第二舆论场没有。第二舆论场用情绪说话的特征极其明显,人们用转发行为就表达他们对某些事的立场。通常意义上,个人不会有这个心情也不会有这个可操作性去验证每一条微博所代表的事实与否,他们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态度。在第二舆论场中,立场即真相这一点,远远超过第一舆论场的。

当然还必须要注意的一点是,不同的人媒介素养不同。有些人会谨慎克制地来表达ta的态度,但有些人则不会,而有些人则真的相当容易轻信。故而,无论是主观上的立场,还是客观上媒介素养之类的技能,它们的不同必然导致第二舆论场并不像第一舆论场那样铁板一块。而互联网的诸多亚文化群落,便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

如何应对两个舆论场:用公众喜欢的方式表达

两个舆论场在特定的情况下会发生激烈的冲突,比如说当社会大范围地洋溢着仇富仇官的心态(其实很诡异的是,仇富仇官的很多人,并不反对自己或家人成为富翁或官员),又或者民众对统治第一舆论场的政府呈现出极为不信任的状态。这些冲突存在失控的可能,最终引向社会的混乱和体制剧烈的改变。这一点,最近几年一些国家的变化已是明证。

出于解构目的的第二个舆论场,除非关闭互联网这种可以让普通人发言的工具,又或者除非改造人们生来就喜欢恶搞的天性,它将永远存在,并且不可能被一统成某个状态。

唯一需要改变以及能改变的,就是第一舆论场。这个舆论场与第二舆论场那种相对随意化所不同,它其实本来就是精心打造出来的。故而,换一种方式去精心打造它,没什么不可以的。但这种改造,并不是“迎合公众”——任何一个严肃的媒体都不愿意做媚俗的事,而是“用公众喜欢的方式说话”。

人民日报是一个非常的不错例子。按照张研农的说法,人民日报在新媒体的冲击下,做了很大的调整。不过,他有意或无意地回避了一点,人民日报的头版基本上数十年没怎么变过(无论是版式还是论调)。这方面怪不得公众对它有刻板印象,头版是一家报纸最重要的议程设置,头版的不变,又怎么能期望公众对它的看法有改变呢?

的确存在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人民日报很难改变它的头版。不过,它进入微博后的人民日报官微是可以改变的。这个微博经常用公众能接受的方式发出内容,在微博这个第二舆论场上不得不说是广受好评的。这个目前拥有175万粉丝的官微,如果你仔细去看它的内容,意识形态上还是属于第一舆论场的,但表达的方式,早已不是人民日报的风格了。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先行,形成了中国的中间阶层(很难用中产阶级来定义他们)。他们熟练掌握了互联网这个工具,但他们又对生活充满了不满:物质上希望更高一层,精神上希望体制有些改变——我甚至稍微武断地推断一下,他们是中国最不满的一群人,但又是最容易发声的人。与他们对话,必须要承认的是,有些深层的观点其实并不相同。故而,重点不在于说什么,而在于怎么说。

一个正常的现代文明社会,是不大可能“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思想大一统的时代早就已经作古。人们在各种事件上看法不同,思想上的异端才是正常现象。媒体的职责“说服公众”很大程度上需要被转移为“求得理解”。八十年代就喊出的口号“理解万岁”,一直到今天才被一些媒体稍微地那么意识到了一点,可以说是不幸,但也可以说是幸运:总算意识到了。

第二舆论场每天都会有些新的变化,有的变化合理且有生命力,有的变化不合理且纯属昙花一现。随着时代的进步,第一舆论场也必须发生变化——虽然很缓慢——动力的主要来源之一,可能就是第二舆论场。

科技真得在增加效率么?读《高科技无产阶级的形成》

高科技无产阶级的形成胡斯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真实世界里的虚拟工作>,这个标题细细品来是有些意思的,她似乎是在指在现实世界里发生的那些“工作”其实不是工作——因为不是有偿的。这本书很明显的立场是女权主义,书中有大量的文字在探讨女性的“工作”是如何的变成一种无偿劳动——在科技的催化下。

胡斯认为,技术的发展,诞生了很多新型的设备,这些设备需要人们自行去操作,比如说,全自动洗衣机。为了学会使用这类洗衣机,使用者需要进行一次学习,然后在劳作时,花的时间未必比以前少多少:因为有很多地方是需要自助的,自助添加水,自助添加洗衣粉,自助进行修理。另外,技术的发展,也催生了大量的服务性行业,这些行业过去都是家务性质的劳作,而在今天变成一种有偿的劳动,服务使用者还需要自行去接受服务。很典型的例子是医生这个行业。医生那种走街串巷登门治疗病人的时代早就一去不复返了,而变成患者需要自己前往医院:医院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场所,除了一些贵族的极高费用的私人医院,大多数医院的对病人的治疗,就像处理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那样,简单快速而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胡斯在这本书里着重讨论的是女性解放问题以及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工人解放问题,我个人对这个领域兴趣不大,但对于她所提及的科技是否真得提高了效率还是相当关注的。所谓效率,就是在投入最少资源的情况下获取最大的产出,因为资源总是稀缺的。但问题在于,那些看似节省资源/劳动的设备却似乎并没有节省多少劳动,比如超市里你得自己拿货物以及排队买单,自助加油站里你得学会用油枪,银行自动取款机在一些热闹的地方极有可能需要你耗时排队。时间也是一种资源,花费时间的并不是劳动者,而是即便浪费了时间也没有得到报酬的消费者。胡斯引用了一项来自银行生产力的研究,报告表明,尽可能地让顾客自助——小到让他们自行填写存单——都可以有助于提升银行的效率,但整体效率提高了吗?

对科技的一种警惕是这样的论调:机器人不需要购买汽车。这个论调的意思是:机器人生产汽车一定是极高效率的,生产出了如此之多的汽车,但却又造成了大量的汽车工人失业,那么买车的消费力将会降低。这种警惕在技术的不断发展中被证明是一种“杞人忧天”。早期的劳动力密集型开始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化,流水线越来越自动化,但汽车的购买并没有见得减少,反而大幅增加。

科技的发展的确在消灭一些工种,比如在很多报业以前所配备的资料室里,职员在大幅减少。更早一些在印刷机还未发明出来的誊写人,今天已经完全不再存在了。有一定的迹象表明,网络自媒体的发达,让记者这一行也受到了严重的威胁。网络自媒体所带来的大规模业余化的现象,甚至让大英百科全书不得不最终取消印刷版本——这个决定,会使得一部分人过去做的事情不再需要他们去做了。

但科技发展并没有让整体就业率会下降多少——至少没有证据表明。很多工种消失了,但同时也有很多工种出现了。还有一个大前提需要注意的是,人口的增长未必没有天花板,发达社会的老龄化现象说明了这一点。在就业这个问题上,科技发展不是负能量。

不过,就业率未必能完全反映整个社会的效率,虽然劳动力作为一种资源大量闲置是效率低下的表现。科技的发展,在某些方面,反而使得我们的效率在降低。

举一个电商的例子。在现实世界中,每天都要去逛一下商场的人恐怕并不多见,但在网络世界中,每天都要去看一下淘宝的大有人在。一些女性用了两个、三个乃至更多的时间在淘宝上东点西看,不过诡异的是,居然什么都没买。逛淘宝使她们的心理获得了即时的极大的满足,但我不得不说一句的是,要说没有浪费时间,怕是她们自己都不会认同。

一些文字工作者用一种调侃的方式来表达他们被高科技困扰的苦恼:当看到一个人在疯狂刷微博的时候,说明他交稿的时间快到了。这句调侃看似有些古怪,但就我自己也经常写文章的经历来看,还真是实情。总有一些技术的发展在分散我们的注意力,所以我曾经这样写道:微博不是利用我们的碎片化时间,而是让我们的时间碎片化了。

这本书反复论证的是,一些历史上家庭化的劳动现在社会化了,成了专业工种了,但人们在享用这些工种所提供的服务时,需要付出额外的不会获得报酬的劳动(比如排队),于是才有了所谓“虚拟工作”。我倒并不觉得这和解放女性有什么关系。至少女性也通过家庭劳动的社会化,从家庭中走出踏入社会,虽然这些社会化的工种地位还有待提高,但至少也算迈出了一步。

在我看来,科技的发展总体上是推动劳工的解放的,是推动就业的,无产阶级的论调颇有些过时。但它能否提高整体社会的效率,是值得探讨的。即便是高科技催生的互联网所带来的传播革命,是否真的能增加共识,都不见得是一个定论。所有的事都变得更为方便,但是否方便就等于效率呢?

科技对人类的裹挟是全方位的,即便你对某些新服务新设备并没有太多的需求,但由于身边人都在使用,媒体上都在鼓吹使用这些才意味着你是一个现代人。这种来自意识形态的压力,会让很多人下意识地觉得:这正是我需要的。在“帮助你提升效率”的说辞背后,我的一位上了年纪的朋友这么说道:其实,我们变得更没有效率了。

仔细想想,不无三分道理。

—— 《网络传播》 供稿 ——

分与合:读《总开关》

总开关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起手写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用这句话来给《总开关》这本书做个注解,我看是最合适不过了。

可能是推广上不够生猛,这本书非常得默默无闻,以至于我认识的几个中信出版社的编辑都不知道自家曾经出过这本书。但其实这本由创立“网络中立”概念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修铭撰写的书,委实是对新媒体感兴趣人士的必读书目。它的视角和很多新媒体书籍不同:这其实是一本历史书。

吴修铭选取了两个角度来撰写历史:其一、通讯史,其二、电影史。总的来说,通讯这门技术加上以电影作为一个例子的内容,构成了今天的互联网。但通讯产业史和电影产业史不同的地方在于:前者是从开放开始的,后者则是从垄断开始的。不过殊途同归,最终合流于垄断。但互联网兴起后——天下大势果然合久必分——又开始在破除垄断。

限于篇幅,本文就仅仅讨论一下通讯产业,可以说这个产业起步于“无线电”。吴氏写道:早期的无线电是20世纪互联网以前、早期报纸之后最开放的媒体。在吴氏的笔下,无线电爱好者们的心态,几乎是今天很多互联网从业者所抱的心态。有些人声称“我们相信互联网”,在那个时代,可以这么说“我们相信无线电”。我估计这和西方人的宗教有关。圣经故事里说,人们曾经想建造一座通天的巴别塔,引起了上帝的警惕。上帝让人类有了不同的方言,结果沟通乏力,巴别塔失败。故而,“人们认为,只要有了充分的沟通,基于一种最普遍的认同感,自然可以取得彼此的理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能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在一项通信技术问世之初,人们总是憧憬着社会弊端可以因此而改善。”这种散发着理想主义光辉的开放,从无线电到互联网,就没有死亡过。

但贝尔的兴起,很快阻挡了这种理想。地方电话公司(吴氏称他们为独立门户),在强大的贝尔(这本书中,经常被贝尔和AT&T混用)面前,分崩离析。本书中的一节小标题“从共和国到帝国”,非常形象地勾勒出贝尔的西奥多韦尔的努力。这位曾经被赶出贝尔又在金融大亨JP摩根的帮助下杀回来的垄断鼓吹者,将整个美国的通讯产业置于贝尔的股掌之中。韦尔信奉垄断,而且这种信奉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他要让电话这个技术走人每个美国人的家庭,让美国成为世界上交流最便捷的国度,没有一个政府可以拒绝这种“爱国实业”的构想。韦尔深刻地明白一点:人们只是痛恨垄断的不合理和贪婪,但未必痛恨那种庞大的规模体制——特别是对普通消费者而言。

以“公共承运人”(颇有点公共事业的意思)之名,韦尔执掌下的贝尔攻城略地,成就了一个帝国。与很多人认为由于垄断,企业会肆无忌惮地提供价高质次的服务所不同,贝尔的服务可以用“价廉物美”来形容。事实上,直接侵犯消费者短期利益的垄断是相当粗糙的垄断,真正的垄断者,从来是提供眼下最好的服务的。

吴修铭用“克洛诺斯效应”来形容这种垄断者。克洛诺斯是宙斯的父亲,由于预言他要被自己的儿子杀死,于是他吃掉了每一个刚刚诞生出来的自己的孩子。垄断者的危害就在于此(而不是什么价高质次的服务),“占统治地位的公司必须使自己的发明丧失一部分能力,以避免侵占核心产品已有的市场份额。”本书中提及的一个诉讼例子,非常有趣地描述出那种“克洛诺斯效应”。

1940年,一家名为电话乖乖的公司生产了一种电话消音器的设备。这个设备可以帮助通话者的对话无法被旁边的人无意或有意的听到。十年后,这个消音器售出了12.5万台——这不是什么大数字,但依然引起了AT&T的注意。AT&T曾经和政府缔结协议:任何非由电话公司提供的器械、设备、电路或装置都不允许以实体连接、电磁感应或其他方式与电话公司提供的设备相连。

这个协议今天听上去有些荒唐:比如你买一台电脑外接一个打印机还非得那个电脑公司同意?但在那个年代,这件事一点也不荒唐。FCC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来讨论此事。虽然电话乖乖公司赢了最终的诉讼,但AT&T也的确雪藏或努力扼杀了很多自家的创新发明,比如说磁带技术,比如FM无线电技术。这正如克洛诺斯一般。

但其实,在今天,依然有类似的事。苹果就是有点类似的公司。苹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谁都不会认为是“价高质次”的,正相反,它很让它的消费者满意。但它竭力使自己的系统封闭起来,和当年的AT&T如出一辙。比如说,它坚持认为越狱是不对的。抛开软件的编译和反编译不谈,越狱的苹果系统,的确让苹果的篱笆有了一个“洞”。

不过今天的垄断者不是去雪藏什么发明创新——在今天这个时代,没那么容易做到这一点。垄断者所采用的做法是:我也下场做,用自己所建立的篱笆让竞争者出局。苹果原来是搞系统层面的东西,但在最近的一次苹果大会上,苹果发布了不少应用层面的东西——比如说优惠券。在iOS6里,苹果也移除了谷歌地图,这在我看来,纯属竞争层面上的考量,不是什么优化用户体验的问题。

争论者会说:既然人都下场自己做了,那就意味着这项创新发明被延续了,没什么问题啊?但如果你看过《浪潮之巅》就明白,小公司所做的东西,比大公司做的东西,好上10%是没用的。垄断者真正的危害,是在这里。

本书的书名《总开关》,作者想表达的是信息世界里:1、有没有一个总的开关?2、如果有,谁在掌握?作者在苹果和谷歌的倾向性上是很明显的:谷歌代表着去除总开关的势力,苹果则反之。但如果你再结合一下大数据之类的概念的话,你会明白这一点:信息世界里的总开关是有的,至于是谁?谁掌握数据就是谁。—— 谷歌未必没有总开关

—— 《网络传播》供稿 ——

附带说一句,西奥多韦尔无论是理念上还是经历上以及成就上,和乔布斯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编辑的力量

把关人 在中国的职称评定体系里,编辑和记者基本上是平行且一一对应的:中级为编辑、记者;副高为主任编辑、主任记者;高级则为高级编辑、高级记者(出版社编辑称为编审)。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这两者大有区别。比如说,你可能听说过不少名记者(简称名记),但怕是连“名编辑”这个词都没听说过。看上去记者的社会地位似乎高于编辑。但反过来,你应该见过总编辑的名片头衔——这象征着这个人是那家媒体的高层人物——但你应该从来没见过总记者的名头吧。

这着实让我这个算是研究传播但从来没在报刊媒体里待过的人产生了琢磨一番的念头。名记者的称谓,似乎在表示这样一个现象:记者是一种专业工种,所谓专业工种,就是这个人一旦被冠以“名”的前缀时,此人仅仅靠自己而无需靠工作平台就可以吃饭了。比如名教授、名医、名律师。而总编辑的称谓,则让我有一种“科层制官僚体系”的感觉,听着就和总经理差不多,与其说是一个专业工种,不如说是一个权力工种。在社会江湖里,相对记者而言,编辑也的确更需要工作平台。

当然,我并不是想说编辑不是专业工种。这不是本文的主要意图。本文的主旨在于讨论这样一个话题:信息生产和信息接触,究竟哪个更重要。

编辑其实很重要

从信息生产角度而言,记者比编辑做得更多一些(我只是在说角色的职能,实际情况下,很多新闻从业者记者编辑都干)。大部分记者都要原创写稿的,但大部分编辑基本做的事情是对文章进行质疑(要求作者修改)和润色(帮助作者修改)。我把记者的原创写稿视为一种信息生产的原因在于,相对于记者而言,编辑则更像是在做信息接触的事:比如说,这篇文章上头版,那篇文章在四版的下方,而另外一篇嘛,套红标题吧!编辑的这些决定,其实已经在有意无意地影响着受众的信息接触。

编辑有很大一块工作应该是拟标题(记者也做,但相信做得相对不多)。我写专栏很多年,虽然对自己的文字还有几分自信,但对起标题这档事是完全没有感觉。我颇有一些文章的标题事实上都是编辑给我拟定的。而在今天这个快速阅读时代,一个标题有多重要,相信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很大的本土化妆品公司做公关,这家公司像很多本土企业一样,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即从小城镇起步,再考虑向大城市发展。运作十年后,他们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和自信将产品推进大城市。某杂志做了一篇对企业的专访,内容经我朋友审核过,自然是不太会不利于这个企业的。但没想到的是,出刊后标题含有“三线之王”的字样(请原谅我的语焉不详,因为写清楚了这家企业是谁就很明显了),着实让这家企业的老总很是不爽了一下。三线之王,说的就是三线城市的明星,感觉上总不像是褒义词。而在长篇专访其实一般人都没兴趣从头到尾仔细阅读的时代背景下,这对品牌的形象,的确可以说是有伤害的。

传播学里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叫“议程设置”(agenda setting)。这个理论说的是媒体可以影响:1、大众对时下各类事情的重要度排序(what);2、大众对各类事情的思考逻辑(how)。议程设置理论来自于很严密的量化研究,它的重要性在于一举颠覆了过往的传媒效果有限(limited effect)的论断,开启了传媒强大效果论(powerful effect)的理论范式。但对于一个媒体究竟在哪个环节上做的议程设置,该理论并没有涉及。而在我看来,其实是编辑,而不是记者,才是议程设置的操刀人。因为无论是版面编排还是标题拟定——这类通常意义上是编辑的事——决定了受众的信息接触。仔细想想吧,通常决定你购买一本杂志的因素是它的封面还是因为细细读了其中一篇文章?

网络编辑依然很重要

在“网络编辑”这个工种出现之前,编辑两个字大抵上还是颇受人尊敬的,虽然并不如记者那般风光。但到了门户时代兴起后,编辑两个字的含金量,不得不说,大大缩水了。

门户其实很少有信息是真正意义上来自自己的,特别是在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商业门户只有新闻刊载权而没有新闻采访权。大批的网络编辑从事的说白了就是copy+paste的搬运工作——听上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早些年我在一家财经垂直门户做编辑的时候,一天能处理近千篇文章的复制黏贴,无非就是手快罢了。

但事实并非如此。即便这个听上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工作,却让门户彻底击败了传统媒体。从商业的角度再次论证了这样一点,信息接触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信息生产的重要性。争辩者可以说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信息生产,哪里来的什么门户。但需要非常明白的一点是:社会现实决定了传统媒体A不向门户供应内容,传统媒体B必然会。新浪早期曾一揽子和很多传统媒体签订了为期十年以上的内容合作协议,就在协议纷纷到期之时,曾有人和我商量想捣鼓一个拒向门户供应内容的业界同盟,实在是书呆子得很。

网络编辑今天已经演化到不仅仅是复制黏贴了。比如说,给文章加上关键字,这可以使得同类文章出现在该篇文章下方,从而让“老文章”获得被重新接触的机会。再比如说,给文章修改标题。一个好的标题会带来更多的信息接触,当然反之也会让原作者有苦说不出——我给传统媒体的专栏标题有时候会被门户编辑们改得完全不是我想说的那个意思,也只好打个哈哈忍了。无论是加关键字还是起标题,都是考量编辑的功底的,绝非复制黏贴那么简单。

最近两年,门户做专题做上了瘾。其实专题是一种信息的再组织,和原创生产关系有限。网易所谓有态度,其实是通过它接二连三很彪悍的专题所造就的。近来腾讯也在跟进。道理倒是很简单,从南方报系出来的人,早年经常被网易网罗帐下,最近则投奔腾讯多一些。

在中国网民数量不断攀升的信息时代,门户依靠编辑们,树立了这个时代的“议程设置”。他们接管了传统媒体的权力,是真正意义上击败传统媒体的重要力量之一。

从“人人皆是记者”迈向“人人皆是编辑”

凤凰的闾丘露薇(我显摆的说一句,也是我的师姐)创建了一五一十部落,奉行过一阵子公民记者的理念。所谓公民记者,简单说来就是“是个人就可以成为记者”,因为大量UGC服务兴起,让人们有发表言论的机会。但虽然闾丘师姐和我有同门之谊,我却一直不太同意公民记者的提法。正如前文所说,记者这个工种的专业性要求很高,报道是一件需要客观中立、反复求证的事,普通公民很难为之。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表达并不等同于报道,至多就是报料而已。

但人人皆是编辑却是可行的。门户时代的没落,其实根子上,是这句话在发生作用:信息接触的方式改变了。

一个颠覆的力量来自于搜索引擎,这是由人们输入一个关键词而获得信息的接触方式。一个关键词下,浩浩荡荡的链接根据一定的算法规则列表排列,这其实说白了和专题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围绕一个关键词做的信息展示,只不过一个是人工为之,一个是技术为之。搜索引擎兴起后,使得人们越来越多地依靠它而不是门户去获取信息。商业上的较量结果已经很明白地证明了这一点:06年新浪的全年广告收入还比百度略高一点,但到了2011年,百度已是新浪的7倍。

如果说搜索引擎是让人们自己做自己的编辑的话,另外一个颠覆性力量“社交网络”则是让人们做他人的编辑。以微博为例,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是“跟随某人”。这里出现一个轮回:从人工(门户编辑)到技术(搜索)再到人工(跟随的人),但我们不再依靠“专业编辑”了,我们通过他人的眼睛在看世界。

用户自主性获取信息(无论是搜索还是社交网络)其实是在解构专职编辑的权力。他们对排版、加粗标题视而不见,仅仅是去寻找实质上让他们感兴趣的信息。而这一点,其实是给传统媒体制造了一定的机会,虽然,需要做一些改变。

新媒体时代下的传统媒体们

这里不得不先罗嗦一句:我眼中的新媒体是什么。事实上我一向不把门户看成是新媒体——至多是利用了新技术的媒体而已,它的本质“信息推送”和传统媒体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我定义的新媒体是: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模式)的媒体形式。

这个定义强调了受众的主动性力量,而且和时间性无关。在这个定义底下,早于门户出现的BBS是新媒体,但晚于搜索引擎出现的hulu式视频网站(在中国的代表是奇艺这类不许用户上传视频的网站)是传统媒体。用户自主性的加强,决定了信息接触越来越重要于信息生产。

搜索引擎其实对传统媒体的帮助是很微弱的,虽然传统媒体开办的网站也在尽可能地做一些所谓SEO的工作,但作为信息超市的商业门户的网页权重必然会高于它们的网站,使得很难让传统媒体在信息接触上有多大的作为。但社交网络兴起后,一扇小窗,向它们打开了。

印象中第一个在微博上出尽风头的媒体是“新周刊”,它甚至发明了早安晚安体。到目前为止它已经拥有了504万粉丝——这可能十倍于它的发行量。当然,这个微博大号还是附着于新浪微博上的(号称三亿账号中的一个罢了),但与搜索时代不同的是,新浪微博很难截留它的广告,新浪微博也不会转移它的内容到另外一个与它毫无关系的网页上去——在搜索引擎里搜一篇文章,即便是新周刊原创的,你点开的链接,却极有可能是某门户网站的页面。而那个页面上的广告,和新周刊一厘关系都没有。

我们接触信息的主要方式在从技术算法回归到跟随某个人或某个组织。我们看这个微博,知道背后有一个人(哪怕是某个组织的一个员工)。这些账号有时候会显个摆,有时候会卖个萌,还会犯一些可笑的错误,或多或少比硬生生的机器来得更像是个人——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愿意使用豆瓣的新主页的原因。它的新主页,大段大段的豆瓣猜你喜欢什么,比之旧主页上满屏我的好友们的动态,来得那么的冷酷和机械。

话说如此,还是很考究编辑的功底的。过往网站编辑们对所谓的“摘要”是很不当回事的,大多数文章的摘要无非就是这篇东西的前一两段文字而已。但在微博里,在排除了超链接所占用的字数后,余下的一百来个字,如何更好地突出这篇文章的卖点,使得粉丝们能够点击进去,这着实是一门手艺活。

谷歌曾经推出一个依靠机器做出来的“谷歌新闻”,从匹配度角度讲,还算OK,但其实效果并不好。人们似乎还是愿意看一些“人”做出来的东西——这其实和搜索信息的使用情景(context)是不太一样的。看新闻更多的是像在“逛”,而搜索则是目的性极强的行为。人们关注一个媒体社交网络账号,并非目的性那么强的就为获知某个信息,更多的,也是“逛”性质的。

有时候我看到一些媒体在招实习生去维护它们的社交网络账号,就会感觉非常不理解。140个字的微博就能说清楚一件事,提炼出一篇文章的精华,那需要多少年的文字浸淫才能做到。或许他们认为,那只是个信息入口,重要的是文章本身出彩就ok。但委实他们忽略的是,在信息远远供大于求的今天,一秒钟内打动受众去点击那个链接,那是含金量极高的工作。

编辑的力量,再度彰显。从这个意义上讲,把关人的时代,又回来了。

—— 《纽约时报》中文网供稿,刊出文章有删节 ——

大数据时代的结构和反抗

大数据时代很多人都知道,数字世界的发展和黑客非常有关系。比如微软的比尔盖茨就做过黑客,最新的标志性人物Facebook的扎克伯格也干过这个事儿。Facebook早期的版本Facemash.com就偷偷地接入了哈佛大学的学生数据库,获取了学生证件照。扎克伯格让同学们根据这些照片投票选美,很是热闹了一阵子。

这周,来自华中科技大学的几个学生很彻底地模仿了扎克伯格一回:他们设置了一个名为hust-facemash.com的网站,同样是偷偷摸摸地侵入学校的HUB(华中科技大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把一大堆的女同学照片放到网上让人“选美”。与当年的facemash所引发的舆论抨击一样,华中科大的这个facemash同样引来了不少的担忧和批评。

核心问题就是“隐私”。担忧者认为,在学生档案里,不仅有照片,还有各种其他信息,比如电话住址之类。今天这个facemash只是公布了照片,但其他信息在这些年轻人侵入系统后必然被一览无遗。这又怎不让人担心呢?而这几个学生声称,他们做这个东西的动机只是想提醒一下校方:嘿,你们的网络系统安全弱爆了!

动机论是很不靠谱的,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倒腾这玩意儿时究竟是抱着善意提醒的目的的呢,还是恶搞玩上一玩,抑或想成为中国的扎克伯格?但结果是很明显的,不仅隐私受到了侵犯,而且自家的照片在自家从未首肯的情况下被别人拿去和其他女孩子放一起评头论足,总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如果说中外两个facemash的后果还不算太严重的话,那么,另外几起用户数据库被侵入就很严重了。韩国最大的社交网站cyworld遭入侵,成为韩国取消实名制的动因之一。美国最大的职业社交网站linkedin遭入侵,600万用户密码被公布在一个论坛上。中国亦有类似事件,据称波及千万用户之巨。最近的当当、一号店等电商均爆出用户帐户里的余额被非法挪用的新闻。我们把很多东西放在网上,而这些东西的安全性,看来很值得担忧。

这已经不再是隐私那么简单了。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很多事的效率都在提高,当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而这其中诸多的负面,在我看来,最大的莫过于,其实系统是很脆弱的。

我们必须承认,依托网络,每个人之间的“距离”变得更近了,我们越来越成其为一个整体。但重点就是这个“依托网络”。服务器记载着我们太多的东西,这个整体变得越来越结构化,只要攻破其中一点,整个整体就会出现剧烈的动荡,受侵害人口动辄数十乃至数百万。过去的一个银行体系的被侵入和今天的(假定的)Facebook被侵入,后果简直是天壤之别。

互联网诞生之初,走的就是“去中心化”道路,阿帕奇网络的构想就是在美国遭受斩首式攻击时,有其它节点可以迅速补上成为中心控制。但这个互联网从web1.0、web2.0一路走来,进入大数据时代后,大量的用户数据被存在服务器端。是的,节点越来越趋去中心化,但数据却越来越中心化。我们已经“让渡”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给机器,但机器,却并不牢靠。

加强安全性是一个方法。但正如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在《跳舞的人》里写道:有人发明,就有人看懂。再强的安全体系,都有被侵入的可能。而之所以很多看似松松垮垮的系统没有被侵入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不值得。解密是有成本的,但如果标的物诱惑足够,成本便会相对变得小很多。又有什么样的系统是100%的安全呢。数据越来越集中化,使得这个标的物的诱惑,变得越来越大。

加强对黑客行为的处罚也是一个方法。华中科技这两位学生会面临什么样的惩处尚不知晓,扎克伯格可是因为facemash领了哈佛的留校察看处分的。一些后果并不严重的行为小小惩戒一下即可。但类似cyworld和linkedin的被入侵,一个警告是完全没有用的。

不过,话也要说回来。数据集中化加强了整个社会的结构化,体系会变得越来越有利于既得利益者、掌权者和有钱人。漏洞的存在,对当事人是一种不幸,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或许又是一种不幸中的大幸:反抗成为一种可能。哈维尔所谓“无权势者的权力”,在今天这个社会,大抵就会具象成如此吧。

波澜壮阔的基于数据的结构和反抗(或又可称之为解构)在大数据时代已经悄然登场。人类社会,终归是在矛盾中一路前行的。但这种结构或者反抗,最终是否会彻底失控,谁也不知道。

—— 《东方早报》约稿 ——

信息生产之后:读《新数字秩序的革命》

新数字秩序的革命 美国纽约大学的克莱舍基,有两本为国人所翻译过的著作,一为《未来是湿的》,一为《认知盈余》。前者论述的是人们如何在无组织的情况下生产信息,后者则讲述这些“盈余的”信息(人们自发贡献分享)是如何成就价值的。这两本书都不错,但比起戴维温伯格的这本《新数字秩序的革命》,我个人以为,稍逊一筹。

问题的关键在这里:信息时代,我们要讨论和关注的主题,其实不是信息生产——因为事实上信息供远远的大于求,今人是被淹没在信息海洋中的——而是信息的组织、管理和定位(搜索)。舍基的两本书都是在讲信息生产,温伯格的,则是在讨论后者这一更核心的命题。

有一本书名为《三鹿人成功之路》,出版于2005年,想必是三鹿未出事之前的公关作品。在现实世界的图书馆里,这本书不是放在经营管理类就是放在公司传记类。不过,在豆瓣上,网友们给它加注的标签中最火三个的依序是:奇幻、强大的书名、奇书。换而言之,你可以在豆瓣的“书标签”这个栏目里,通过奇幻找到它——这是和图书馆完全不一样的信息组织结构,按照温伯格的说法,这叫“第三层秩序”。

在温伯格看来,所谓第一层秩序,就是现实世界的物体秩序,比如图书馆里汗牛充栋的书罗列在书架上。受限于物理空间,我们需要第二层秩序来检索书籍,于是便出现了图书分类索引(其中甚为经典广为采用的就是杜威编目法)。这些分类索引写在卡片上,按某种序列排列,放置于橱柜中。当我们找书时,先从分类索引下手,然后获知在哪个书架,然后再按图索骥寻找之——这被称为第二层秩序。

第二层秩序的重要性在于:我们根本没有这个可能不通过它直接从第一层秩序找我们想要的书。因为它使得物理空间的需要度变得小很多。但第二层秩序的问题在于:它依然是图书馆式分类,依然是由一小撮人(比如图书馆管理员)为大众进行图书类别选择。以前面一个例子而言,没有这个可能你能通过“奇幻”这个类别在图书馆里找到《三鹿人成功之路》这本书。

在虚拟的信息世界中,第三层秩序出现了。它是一种“大众化分类”,核心的要件被称为“tag”(中文没有太好的翻译,姑且翻译为标签)。每一个人都可以自行为一则信息添加自家想要的标签,比如给联想收购IBM笔记本这则新闻添加“豪赌”。这种随意分类,在大规模参与后,会在一种表层的混乱下,形成信息的高效率定位。标签式分类,正如温伯格所言“我们组织世界的方式不但反映了世界,也反映了我们的兴趣、我们的激情、我们的需求和我们的梦想”。

标签式分类可以形成从书籍A到书籍B的跨界过渡(这是杜威编目法很难做到的)。杜威为全世界的书找“唯一的”图书分类方法,而标签法则允许每一个人为自己建立一套独一无二的体系。温伯格写道:“杜威崇尚精确性、规定性和十进制数字的独特性,而亚马逊则毫无节制地将一本又一本的书扔到你面前。同图书馆书架上一排排整齐的编过号的书籍相比,亚马逊就像是一场书籍嘉年华”。在爆炸的信息面前,显然,标签制其实有更高的效率。

我个人是一个信息图控,非常喜欢收集各种与互联网新媒体有关的信息图,大致已经有4-5000张的规模。但信息图的管理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比如一则主要讨论利用搜索引擎做营销的信息图,在电脑里应该放那个目录夹呢?搜索引擎目录夹,还是网络营销目录夹?可能的解决办法是:拥有两个不同的副本放在两个目录里,或者在一个目录里存放,另一个目录里放一个快捷做指向。

不过,我的解决方案是到网络上建立一个小小的网站,将这些信息图传上去,并为每个信息图做“标签”处理。在这个时候,每一张图片都只有一个副本,但点击标签,却可以获得这个标签项下所有的信息图。这是一个其实更井井有条的方式,并且还顺带兼备了“分享”这个功能——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访问这个小站。

稍稍比较一下这两种对信息图的管理方式。在电脑里,其实一种嵌套式的目录结构,也就是一种树形图(windows资源管理器的左侧很好地反映出这种树形结构)。每一个目录存在着上下级关系,所谓它的父目录和子目录。目录与目录之间,绝无交集,因此不可能存在只有一张信息图却同属于多个目录。但网络上的标签结构,却互无同属,交叉现象极其普遍。对于“索引家要么是合并论者要么是分割论者”而言,这种方式实在是太混乱了。

但是,现实世界其实并不是树形的,只不过我们一直被教育成树形的(想想那个生物谱系吧,全世界的生物被置入一个树形结构中,有且仅有一个位置),这个结构一直可以上推到亚里士多德时代,我们的认识一直受到这种思想的桎梏却浑然不自知。

温伯格的这段话非常精到,请允许我全部引用之:

(树形体系)“必须以牺牲丰富性和深度为代价来达成广泛性。这是有组织树形结构的本质,因为它们构建的基础就是一遍又一遍地使用同一种关系:b是a的一种,或者b影响向a报告,又或者b是a的孩子。无论各个分支体系是何种关系,这种关系都太过简单化了,根本就不能体现事物自身及其相互关系的复杂性。”

树形结构被破坏而导致“革命”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纸媒在网络面前的节节败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它的信息组织方式依然是树形的,每一篇文章有且只能存在于一个版面下的一个栏目中。通过对信息的编排,编辑(信息索引者)其实比记者(信息制造者)权力更大,因为“他们能够决定让什么浮出水面,又将什么彻底忽略。”

但网络编辑不是——某种程度上,也是网络编辑看似没有传统媒体编辑风光的原因——到了由用户产生内容的web2.0,网络编辑几乎就是一个维护性的工种了。“分类是一种权力的角逐,它是政治性的,因为第一层秩序和第二层秩序要求出现赢家”。可在标签的世界里,第三层秩序中,

“统治者是比特,还有多姿多彩的混乱”。

—— 《网络传播》杂志供稿 ——

互联网:我们的环境(视频讲座)

互联网我们的环境前几周去了趟北京,应腾讯研究中心邀请,做了一个总计为六讲,题为“互联网:我们的环境”的系列讲座。面对空无一人(哦,有三个摄制人员)的房间,连讲了三个多钟头,是有些疲惫的。经过剪辑和配字幕(这六讲都会有一些细微的字幕差错,校对自己说过的话也是一件疲惫的事,呵呵),形成以下六个视频,全套可以点击这里

第一讲,媒介产品的变迁。这一讲是我给学校学生上课的内容,故而他们应该不陌生。

第二讲:信息乌托邦。这一讲我主要谈论的是互联网的big thing的趋势是什么。我倒并没有太在意信息的好坏问题。我自始自终认为,信息的意义取决于受者,而不是传者。

第三讲:技术乐观主义。这一讲和下一讲都是媒介环境学的理论部分,我也用了不少数字世界的实例来印证各个学者的观点。

第四讲:技术悲观主义,这是媒介环境学对技术批判的一翼。我个人始终把自己定位在媒介环境学中,且属于悲观一翼。就像我深知抽烟不利健康但依然一周一条一样,我对数字技术也是既沉溺于此同时亦对它悲观。

第五讲:从麦克卢汉到乔布斯。这个话题我写过一篇略带学术腔的论文,在交大也面向研究生做过类似的小范围的讲座。

第六讲:凯文凯利和黑客帝国。这一讲其实离互联网已经很远了,更多的是涉及到技术哲学的话题了。

内容推送器

认知盈余最近有一本名为《认知盈余》的书很火,国内有一个网站狠狠地推了它一把(下文我会提及这个网站)。几年前我看过作者舍基的《未来是湿的》,相较之下,《认知盈余》差了很多,基本上是在炒《未来是湿的》的冷饭——虽然从书名上,认知盈余更显得学理性点、冠冕堂皇点。

《未来是湿的》这本书有很多论断是相当精辟的,它基本上描绘了人们在无名无利的前提下却依然在拼命制造信息的逻辑,而且还造得不错(比如维基百科)。但从高度上讲,即便是《未来是湿的》(更不用谈《认知盈余》了)谈的都不是互联网的大问题。因为对于网络而言,信息生产,永远不是第一位的问题。

让我们稍许来回顾一下历史。互联网从商用以来,历经门户、搜索、社交三代。门户走的路子是所谓“受过训练的编辑”推送(push)信息给你看,搜索则让你可以借助关键词拉取(pull)信息,在社交网络上,你获取信息的方式是:追随你的朋友。这三代杀手级应用,其实根子上要解决的问题是:你是怎么接触信息的?(how do you access information?)换而言之,这三代商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应用,说白了,就是三种“内容推送器”。

对于数字世界来说,内容生产从来不是什么难事,因为人类内心深处是有表达欲望的。但是,如果只是做好了内容生产而忽视信息接触,那就会成为一场灾难: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博客”。

就个人使用而言,博客是一种非常全面的内容生产工具,可以嵌入你想要的任何一种信息形式(从文字到图片是视频),也可以在一篇文章中布满超链接。但博客的缺点在于:它的架构并不利于信息接触。一个博客主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写一篇新的博客,于是ta的读者便不知道什么时候去看ta的博客才是合适的时间——虽然RSS阅读器在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但委实这个应用太过小众了。老实讲一句,和一个网络小白讲明白RSS是什么东西,都得花不少时间。

早些年MSN有一个“小黄星”的功能,msn列表上的好友名称后一旦出现这个小黄星,就意味着ta的space更新了,这可以驱动人们去点击进行“信息接触”。但不知道为什么,微软扔掉了这个小黄星,当信息接触者(阅读者)少了以后,信息生产者的动力就开始下降。写了没人看?那我还不如去打开一个word算了。

现在我们来谈谈文头提到的这个网站:知乎,一个问答社区。知乎对《认知盈余》的热捧,几乎让我怀疑他们是把这本书当成自家网站融资扩大规模的理论依据了(笑)。但在我看来,知乎最要紧的问题不是鼓励信息生产,而是让人们去接触信息。最近他们搞了一个“寻找互联网思想者”的活动,一字排开网络十个大腕,马化腾的第一个问题就引来了极多的长篇大论的问答——可见信息制造对于当下的知乎而言,一点问题都没有。

我是知乎的重度使用者,我一点也不想掩饰我对这个网站的喜欢,但随着知乎的内容越来越多,后来还设计出类似频道性质的领域,现在要找到我想看的信息变得越来越费事。我倒是觉得,知乎的核心问题应该是这样的:如何让一个刚刚上知乎的人,迅速接触到ta想接触的信息;而不是这样的:如何让一个刚刚上知乎的人,迅速生产ta能生产的信息。从商业角度而言,前者更重要

在我看来,《新数字秩序的革命》这本书远比《认知盈余》更具有高度,因为它一直在探讨的问题是:在数字世界中,信息是如何被组织的——往下一步,就是如何被人接触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这样的问题,难道不是比如何加大信息供给来得更具实际意义么?

多年以前,人们一直在探讨下一个杀手级应用是谁?(另外一种问法是:下一个google是谁?)我倒是觉得,讨论这个问题至少对我而言,逻辑是很清楚的:从推送到抓取到跟随朋友,下一种会让极大规模的人群都接受的“接触信息”的方法是什么?

这个问题一旦有了答案,下一个杀手级应用,便呼之欲出。

(最后要说做个附注说明,信息两个字,并不是专指某一篇文章,可以是任何东西,比如女朋友抱怨生日没有得到想要的礼物——这也是信息,对于当事人而言,是极其重要的信息。)

——《IT经理世界》专栏供稿 ——

谣言的传播与辟谣

谣言 摘要:

本文探讨了谣言的产生、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动力、过程和机制,着重意图论述谣言的根本,其实是人们对各类事务的主观立场。辟谣或制止谣言传播,必须意识到,与谣言的对抗,其实是希望改变人们的立场,而非简单地澄清一个事实便已足够。

关键词:谣言、人际传播、大众传播、辟谣、立场

时隔十五年,泰塔尼克号以3D版重返大屏幕,并进入中国大陆地区,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不过,十五年前不曾剪去的一个大约有两秒左右的裸露镜头,这一次则没有逃过剪片之手。这件事遭到了网友的恶搞。有网友用广电总局的口吻说:“考虑到3D电影的特殊性,我们担心播放此片段时观众会伸手去摸,打到前排观众的头,造成纠纷。出于建设精神文明社会的考虑,我们决定删除此片段”。这个恶搞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开来[1],并远渡重洋,传到了导演卡梅隆的耳中。在他出席一场脱口秀节目中,还提到了这个段子,虽然在他口中已经和一开始的段子略有区别(他提到的被剪镜头其实是另外一个事实上没被剪去的场景),但他却反复强调:it’s true(这是真的)。最后,这个脱口秀的视频再次回到中国,在微博上广为散播,引致大量围观。

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很有趣的谣言案例。但凡对中国官方口径略有了解的中国人都知道,广电总局完全没有这个可能用类似的说词来解释剪片的原因。但人们还是乐此不彼地去传播它,以至于一直传到老外的视野中。进一步,我个人推断,以卡梅隆的智慧,也未必真得认为“it’s true”,这么说,无非是在想在脱口秀节目中做这样的暗示:我这个3D片极其逼真。而无论是中国网民的传播,还是卡梅隆的复述,说到底,都和自己的立场有关:前者是借用一个自己都未必相信的段子来表达对广电总局剪片的不满,后者呢,关心自己的票房罢了,这个段子的真实性是第二位的,但它表现出来的自己大作的3D震撼力是第一位的。

谣言的诞生:人际传播

但大多数谣言和这个段子不同,追究一个谣言是如何诞生的,通常是相当困难的事——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的谣言也许是个例外。商业上的谣言有时候由于公司的极度在意,不惜代价地去寻找谣言源头,可能会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很多情况下,依然不了了之。曾有谣言说,宝洁公司一个著名的商标图释暗含有魔鬼符号,代表着邪恶的力量。宝洁公司与之奋斗多年,最终还是在1985年去除了这个商标以作妥协。而时至今日,谁也不知道,这个谣言究竟出自哪一位的手笔。

我们很难去判断谣言究竟谁制造的,虽然桑斯坦在《谣言》一书中指出了四种制造者(谋求一己之利者、哗众取宠者、追求政治利益者、恶意中伤者[2])却无法精准地指代一个个体甚至是一个组织。不过,我们大致上还是能分析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则谣言。

通常来讲,谣言诞生于人际传播中,由张三告诉李四,李四告诉王五赵六,王五赵六再告知自己的朋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每一个传播“谣言”(其实他们只是认为这是信息)的人,要么出于或多或少都相信了这个谣言的存在,要么出于娱乐宣泄,总是存在有一个动机。

为什么会相信谣言?第一个原因和知识日益专门化有关。在很多与自然科学有关的谣言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的确出于“无知”。国内一个名为果壳的网站专门从事这类辟谣工作,出版有《谣言粉碎机》一书。国外亦有《流言终结者》这样的系列纪录片来澄清谣言。我们的知识日益专门化已经到了即使同一个学科内,不同专业也使人们难以彼此分享所知,更何况一大堆专业名词不免让普通公众云里雾里。

人类根深蒂固的情感,一为恐惧,一为贪婪。无论是恐惧还是贪婪,都会让我们去选择能够满足我们情感的“信息”——当这个信息被证明为不真时,那就是谣言了。

第二个原因来自于我们其实一点不相信“偶然”,我们总是倾向于去挖掘背后“隐藏的”秩序和因果。这个情况在政治谣言商业谣言中非常常见:一些“消息灵通者”向你解释某个新闻背后的神秘莫测但又逻辑听来是那么回事的原因。虽然凡事有果必有因,但谣言所表达的那个因,却未必真的是那个因。这重要么?其实对于听众(Ta转身立刻会成为传者)而言,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因符合ta的想象。

于是,在人际传播中的谣言,人们其实是先有立场,然后再有传播。自己完全不信的事,传播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即便传播,也会加上自己的批判)。某种意义上讲,立场即真相。每个人都似乎在关注究竟什么是真相。但遗憾的是,事实(fact)和真相(truth)其实不是一回事。事实是客观存在,而真相,说到底,是主观看法。

在客观存在和主观立场的对抗中,人们并不愿意轻易改变自己的立场。特别是:谣言都是非官方的,熟人间口耳相传的,这就意味着,它的“可信性”更高。谣言的人际传播中,还很容易加入传播者自己的解释,于是一个可能本来只包含一对因果关系的解释的谣言,最终被添油加醋了多组因果解释。在这个时候,谣言究竟发源于何地,简直是天知道。

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其实这话一点都不科学和严谨。什么叫智者?正如广电总局那个段子的谣言,传播者未必个个都是蠢笨如牛真得相信广电总局会这么解释,但人们依然津津乐道于传播这个段子。传播中,第一位的是价值观,是立场。

谣言的弥漫:大众传播

人际传播中的谣言,影响范围非常有限。但一旦进入到媒体时,经由大众传播,立刻就会爆发出来。今天的媒介,已经不再局限于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甚至是门户网站,也包括BBS、博客、微博、SNS这类UGC(用户生产内容)的平台式媒介。而之所以把UGC媒介放入大众媒介里一起讨论的原因在于:人们并不是通过生活中的熟人获知消息,即便是通过好友转发出来的消息,信源依然属于一个“陌生人”(虽然可能知道ta的名讳和职业)。

卡普费雷在他的《谣言》中,引用了Rouquette的一个对信息四种类型的分法[3],这种分法,将更有助于我们理解谣言。Rouquette把信息拆解为“人物”和“行动”(通常新闻都会包含这两个要素)。人物被分为“被爱戴者”和“被厌恶者”,行动则分为“肯定的”和“否定的”。两两组合,成为四种类型。

被读者认为是需要爱戴的人,做了一件值得肯定的事,这算什么新闻,毫无茶余饭后的八卦必要。这几乎是一种同语反复,没有任何“价值”;

被读者认为是需要爱戴的人,做了一件被视为不端的事,这个是一个大大的意外。这种不平衡命题,使得读者大吃一惊,并留下深刻印象。比如说,韩寒代笔,是典型的这类信息。

第三类信息,一个反面人物居然做了一件好事,这也是不平衡命题。但这种不平衡让人们难以忍受,认识上出现不协调,心理上无法慰藉自己。于是添油加醋的动机论、阴谋论会在传播过程中被置放进去:一个罪犯救了一个出车祸的人?哼哼,他大概本来是想趁乱行窃的,结果很多人都到了,他立刻改为施救。

最后一类,否定到否定。一个反面人物做了一件坏事。这十分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加强了自身的偏见,最重要的是:证明了自己“我早就和你说过了吧?”之类的先见之明。对于一个一向对韩寒不感冒的人而言,韩寒代笔是最值得传播一下的。

以明星为例——这个群体经常饱受谣言,从来没有没有谣言的明星——ta通常在极其耀眼的镁光灯下,诡异地保持着神秘和朦胧。明星虽然握有成千上万的粉丝,但其实是人们在今天这个大众文化时代消费明星。一个明星的谣言,通常符合上述四类信息中的后三类,于是人们加以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由于UGC媒体的存在,又能成为媒介平台上的一个传播者,有些微博用户的传播力还不低。如此反复,一个大众传播领域中的谣言就出现了。在消费明星的文化中,“闲言碎语,无需真实”[4],重要的是:消费,实实在在的消费快乐,一块巨大的集体口香糖(卡普费雷语)。

大众传播机制加速了谣言的攻城略地,奥尔波特和波斯特曼用R=i×a来表示谣言的强度。其中R指代谣言,i指代消息重要性,a表示环境不稳定的程度[5]。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国良教授则扩充为:流言速率=事件重要性×状况模糊性×技术先进性÷权威公信力÷公民判断力。从张氏的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媒介技术越发达,对谣言(或未经证实的流言)的传播推动力,是正向的。而特别对于政治谣言、生活谣言(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基于事件重要、状况模糊,进一步推动了谣言的传播。

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远未能消灭谣言,它只是使谣言更加专业化而已[6]

谣言与辟谣:永无止尽的战争

人们一旦开始传播某个谣言,某种程度上已经主观相信了这个谣言。不要被微博上所谓“求证”、“求辟谣”这几个转发时带出来的字眼所迷惑——我以为,这几个字不过是转发者试图免除责任的表达——他们其实已经信了。谣言通常带有揭露秘密的性质,而这一点是如此得不可多得,故而珍贵异常。但谣言与同样很珍贵的黄金不同,后者需要储藏,前者则需要尽快使用掉。若是晚了一步,大家都知道了,再传播“秘密”就没什么意思了。对于视粉丝数十分重要的v字用户而言,这种表演的机会不可多得,又怎能不牢牢抓住呢?但微博运营方对传谣的打击措施十分严厉,“求证”、“求辟谣”司空见惯便不足为奇了。

虽然有微博运营方的严厉打击传谣措施,但总体说来,试图让大众不传谣不信谣,基本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目标。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一天,谣言便会存在一天。谣言和辟谣,在人类的主观意识形态的战场上,将永远地争斗下去。“谣言远不是有幻觉的人一时神经错乱的行为,而是一个警告的呼声”[7]

我倒是以为,做一大堆科学的调查问卷来探知民意,倒不如看看非科学的谣言。因为谣言最实在地反映了人们的立场。一个例子是,在美日开战后,一个中国籍的教授登上了一座美国小岛进行旅游。岛上的人都怀疑他是日本间谍。这个怀疑迅速地被传播开来。但与之对应的是,在美日未开战之时,大量的关于日军异动、集结、备战的信息却被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道理很简单:前者人们的确知道美日在战争中,后者则是普通美国人根本不相信日本会开战。

面对谣言,桑斯坦这样写道:“对于政府来说,预防原则没有意义。”[8]罗斯诺和费恩在《流言》一书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不过,在大部分情况下,大部分人还是同意谣言总是要尽可能消灭的的。国内有学者认为,“政府通常控制大部分的信息,控制或影响各种媒体,同时拥有行政权力,因此在制止谣言方面是相当有效的”[9]。不过,正如前文所说,辟谣其实是在改变人们的立场,故而其实异常艰难。卡普费雷提到了一个实验[10],颇有借鉴意义。

针对一则“麦当劳用蚯蚓做汉堡包”的谣言,实验设计者找来了一群大学生,分为四组,来进行观察。每一组都安排观看麦当劳的广告,看片中,组中有一个女大学生(实验同谋)站起来大声宣布了这个谣言,然后四组各有各的应对方法:

第一组,“只有谣言组”,在场的另外一个同谋提醒大家不要在看片时说话,即无辟谣。

第二组,“谣言反驳组”。在场的另外一个同谋说这是无稽之谈,蚯蚓很贵根本不可能用来做汉堡包,农业部调查证实这是谣言,然后请大家看片时不要说话:这里出现了辟谣。

第三组,“谣言加分化组”。另外一个同谋说:这算什么稀奇的事儿。我上周去**饭馆,人拿蚯蚓做了调味汁,好吃极了。好了,大家看片不要说话:这里没有辟谣,但显然有引开注意力的行为。

第四组,“谣言加重新组合组”,在看片结束后,这四组都开始做一份调查问卷,询问他们对麦当劳的看法。但这一组在做问卷之前,还需要回答其它问题,比如经常光顾的麦当劳坐落何处,一年去几次,餐馆有无露天餐座。总之就是围绕麦当劳多问一些问题。

四组分别填完试卷,实验者惊讶的发现,第二组和第一组对麦当劳的好感变化程度是一样的。换而言之,单纯的辟谣看上去作用很轻微。倒是后面两组,好感变化度高于第一组。

第三组和第四组的结果证明了社会心理学创始人阿施的一个思想:人们不会改变对一个事物的认识,而是认识的对象在变化[11]。事物不变,谣言不止。这个思想,是值得辟谣工作者深思的。


[1] 这个谣言来自于一位刘姓的网友,在他的人人日志上,详细叙述了他炮制这条谣言的原因,以及他个人观察到的这条谣言的传播过程:http://blog.renren.com/blog/240149916/819939392。在这个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某个媒体的微博(V字认证,十数万粉丝)的再传播,是第一个传播引爆点)

[2] 卡斯·R·桑斯坦,《谣言》,张楠迪扬译,中信出版社,2010年

[3] 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媒介》,郑若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p.143-146

[4] 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媒介》,郑若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p.197

[5] 汉斯-约阿希姆·诺伊鲍尔,《谣言女神》,顾牧译,中信出版社,2004年,p.220

[6] 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媒介》,郑若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p.1

[7] 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媒介》,郑若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p.96

[8] 斯·R·桑斯坦,《恐惧的规则:超越预防的原则》,王爱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p.57

[9] 李若建,《虚实之间: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陆谣言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p.202

[10] 让-诺埃尔·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媒介》,郑若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p.265-268

[11] Asch S.,<Effects of Group Pressure upon the Modification and Distortion of Judgments>, Readings in Social Psychology, E. Maccoby, T. Newcomb, E. Hartley (eds.), 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58, p.174-183

——刊发于当期《新闻记者》,由读书:谣言这篇博客扩充而成。

删除

del 谷歌的董事长施密特在3月22日出席美国国家新闻基金会颁奖晚宴时,表示互联网不是“乌托邦”。他列举了互联网的三大潜在威胁,分别是:黑客和罪犯、无删除按钮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互联网审查体系。但在我看来,这三大威胁,归根到底是一个威胁:我们无法控制我们想要的删除

有些信息,我们曾经暴露在网上,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不希望这种信息依然存在,但大大小小的转发、转载、截图,已经使得我们无法自主地去删除这些信息。我们的信用卡交易记录——唔,的确是我们产生的——但我们同样无法做主把它删去,于是黑客和网络罪犯就有机可乘。说到底,互联网犯罪不就是盗取信息么?而另外一方面,软件已经偷偷地接管了一些删除权,比如在未经我们许可的情况下,有些“我们的”信息,被删除了。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保存”这件事变得极为容易,从来没有一种媒介设备能够像电脑那样无微不至地进行保存各种信息。但问题在于,我们需要保存到这个份上么?

微软曾经出过一款软件,名为Microsoft Money,这其实是一个记账软件,它允许你把每天的收支情况都记录下来,并输出你的消费习惯。我用过这个软件,不得不惊讶于我的有些消费习惯其实我并不知道:我在出租车这件事上花费了那许多银子。唔,看来这个软件很好,很有助于理财。但一个小小的不便是,每一笔收支情况都需要我手动输入,久而久之,我也懒得再摆弄这个软件了。有趣的结果是:我并没有任何个人财务恶化的迹象。

当然,我不排除有些人的确有记账的习惯,但Microsoft Money好像并非是一款很知名的软件——至少,它和微软的名声是完全不相称的。这款软件卖得不好,某种程度上证明了人们对这类软件的需求并不那么渴望。技术总是尽可能得精确,但人类的生活,有时候模糊一点其实损失并不巨大,但精确并保存的结果是:一旦被不法利用,损失远远超过你的所得。

问题在于你是否可以控制删除。我第一次使用Money这个软件的时候,互联网还远不流行(至少在中国不流行),我也可以在软件中删除所有的记录,且毫不担心微软是不是偷偷地在传我的数据——可怜那个拨号上网的时代,电脑大部分是处在Offline的时刻。只要数据留在本地且我能控制,这种软件的坏处也很有限。但随着电脑联网的时间越来越多,云服务的越来越昌盛,今天微软再搞这种Money软件,我是无论如何不会试用的了,因为一旦数据上传,删除的权力,便不在我手。

“关系”,其实也是一种信息。一个数字法则被称为“顿巴数”,即著名的150法则。牛津大学的人类学家罗宾顿巴认为人能处理的关系不超过148对——姑且算成150个吧。人对关系的态度非常像熊掰玉米,今天加一个关系进来,就会对原有的关系慢慢疏远其中之一。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如果加上价值判断:这样好吗?就见仁见智了。

互联网界搞SNS(这里指的是广义的sns,即social network service)的,都认为这不是一个好事。于是他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服务,来让你突破顿巴数的限制。早期的MSN还恪守着这个原则(你只能有150个连接),后来随着sns服务越来越红火,MSN便放弃了这个看似很教条很书呆子的规则。在各种SNS服务上,从IM聊天工具,到社交网站,超越150组关系的用户,多了去了。有一些和手机绑定的服务,比如移动飞信,还允许你在所谓好友的生日那天,自动地给这位朋友发一条祝福短信,以表示我对你是很关心的。这种关心,在我的视野里,不过是“技术虚伪主义”罢了。

一点点的技术虚伪倒也无妨,但人类对关系的处理,有些是自然淡忘,有些却是刻意抹去。比如前男友(或前女友),比如曾经的事业同伴却由于某种缘故而大吵一场分道扬镳。基本上,人们并不想恢复这种关系,但技术的确“保存”了你曾经的关系,并很自作聪明地,将它还原出来,这就是Q+的圈子。

Q圈推出的时候,微博上颇有一些用户惊呼“太强大了”,这四个字未必都是褒义词,而是带有一种恐惧的色彩。人脑已经“抹去”的信息,却让技术给你还原了出来。过往人们对腾讯的担心仅仅是聊天记录的泄露,3Q大战时上升到对电脑本机所有文件的扫描,而在Q圈这一刻,人们才发现,腾讯对人的关系,也同样十分乐意保存。所谓“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Q圈,才是真正意义上对人的监控。

这里我并不想指责腾讯太多,网络服务商对保存这件事是有瘾的,即便文头所提到的谷歌,虽然它的董事长也意识到了无删除按钮所带来的巨大危害。谷歌有一个名为“社交关系及内容”的网页,记载着你各种各样的关系,以及由于某些服务而生成的关系。它虽然没有像Q圈那样在G圈里立刻给你展示出来而产生震撼,但要说它没有记录,那可是天方夜谭了。

不信你在谷歌搜索框里试试?当你得到一个搜索结果页后,把自己的网断了,然后点击一个结果链接,注意一下地址栏吧,看看都发生了什么?呵呵,谷歌在记录你的这次点击——假定你点击的是一个情色页面,对不起,即便你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你有过这个动作,一段小小的程序,默默地记录了下来,且,你无法删除。

—— 《IT经理世界》当期专栏 ——

定制机与商业生态

新商业形态 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对比是:移动设备(手机)的定制机相当之繁杂,而电脑(包括笔记本)的定制机却相对少得多。几个计算机生产巨头最多在出售的电脑里默认安装少量的导向自家服务的程序包,远远谈不上是“定制机”。而信息服务商(ICP)们,更是几乎从来不涉足硬件制造销售的买卖。但在移动世界里,一切都变了。

HTC连续发布了二十多款手机(被坊间一直冠以一个很山寨的名字:G系列),这些手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预装HTC Sense——中文翻译过来可以解为“界面”,但我更倾向于它是一种壳系统:在android系统上装了一个壳。这种做法在电脑行业里很少见:你见过哪个电脑厂商预装壳系统的么(windows不太可能,Linux倒的确有一定的操作性)?

类似HTC的做法并不少见,比如小米,比如三星,比如摩托罗拉。现在要找一个所谓“原生android系统”的手机,反而需要和商家做特殊说明。

一向很少涉足硬件制造领域的ICP,也小心翼翼地开始试探这个领域。比如新浪微博就委托HTC做过所谓微博手机,阿里也和天语合作搞了个阿里云手机。最新的新闻是,Facebook启动了代号为“巴菲”(Buffy)的手机制造计划(又是HTC代工,到底是代工出身的手机制造商)——而且,据说这款手机有可能是免费的。

这倒是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我说的一个冷笑话:超市里售卖的杯子免费了,代价是这个杯子上得印制广告。现在想想,这个冷笑话可能不完全是笑话,只要商家可以远程控制“杯壁”从而达到按需置换广告。想像一个可以覆盖整个电梯墙壁的框架显示屏吧——电梯,理论上真得有可能可以免费获得的。

ICP进入硬件制造领域,走的是“三方交易模式”。如果没有第三方买单,手机免费便绝不可能。传统意义上讲,三方交易模式现实商业生活中只有一种:广告。用户免费或者低价获得媒介产品,客户投放广告,媒体获取收入,皆大欢喜。不过,虽然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广告,但它可能并没有感觉中的那么发达:国际平均水平上,广告经营额占GDP的1.5%。2010年,中国广告经营额达到2340.5亿元,但光是全国网上零售总额就达到5131亿元的规模,还只占了全社会零售总额的3%。

但人们喜欢免费(或者低价)的东西,如果有第三方愿意帮自己买单,或许大多数人并不介意多看点广告。如果Facebook的手机的确受到欢迎的话,那么,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Buffy的零售总额:0,基于Buffy的广告总额:10亿美元?

随着移动互联网领域兴起,三方交易模式在继广告之后,出现了新的变化,这就是“应用商店”。应用商店拥有者、应用开发者、使用者这三方(有时候还会出现第四方:应用免费,但应用上有广告主)。应用商店本身是免费的,但商店拥有者将在每一笔使用者和开发者之间的交易中抽头,已保证这个应用商店有收入。这个收入可能会大到足以支撑应用商店的具体载体(比如Buffy手机)是免费的。

应用商店的出现,使得作为载体的产品本身有可能获得收入补贴而导致售价下降乃至免费。事实上,亏本售卖的盛大锦书以及亚马逊kindle fire走的就是这个套路——从使用者后续的付费中赚取更高的利润。理论而言,这种模式比光光售卖一个产品来得更为有效,因为后者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一锤子买卖,而它可以做到连续很多年都在创造新的收益,前提是使用者没有抛弃这个产品。更进一步的,这种模式相当适合移动设备。由于人们一直携带这移动设备四处游走,产生新的消费的可能大得多,比如等车时,候机时。我就有朋友很喜欢在那些无聊但又必须参加的会议中,用手机进行电子商务。

电脑有没有可能加入到这种模式中?随着windows8内置应用商店的出现,有可能会导致windows操作系统售价下降随之拉动电脑售价下降。在过去,使用者使用什么软件和微软全无关系,但有了应用商店之后,微软就介入了软件的交易环节,而这一步,的确存在着更新的后续市场变化。

还有什么设备会变得廉价?唔,电视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在今天的具体操作层面有着各种各样的障碍和问题,但Google TV从方向上,我以为,是大致不错的。这种设备使得Google能成为人们使用电视机的入口。既然入口能产生商业价值,那么,入口所在的载体,就有足够的空间去降价,而最终消费者,从来是不会拒绝便宜二字的。

从趋势而言,两方交易模式(买方和卖方)统治我们的商业社会已经很久了。这种模式的特征所谓银货两讫的“一锤子买卖”。由于商家在把货品出售后再无手段远程控制这个货品以获取持续的更多的收入,故而售价必须能覆盖住成本和利润。数字技术这一可用于远程控制的科技不断渗透进我们生活的各方各面时,一件货品对于一个企业的收入贡献并不再仅仅存在于一个时点上。马克思所谓的“惊险一跃”将变得很漫长。

我们的商业生态,将变得越来越复杂:从两方,到三方,到四方,甚至N方。

—— 刊发于2011年《IT经理世界》12月号 ——

拖延症的背后

拖延症 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我是一个有拖延症的人,而且还不轻。而就我的人脉圈来做一个不那么“科学的”推断,今天职场里的人,拖延症应该很常见。在一篇题为《有种快乐的代价叫拖延》的文章中,引经据典,从社会心理学的理论高度详细讨论了拖延症的来源,不无道理,有兴趣的人可以搜索一下来看看。

但我总以为,这篇文章似乎尚不完整。虽然我完全同意从心理层面对拖延症的分析,但我总是想再追问一步:怎么会出现这种心理的?特别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

一个显而易见的拖延症解释是:这个事你不感兴趣——大多数职场人士应该同意这种说法。比如说老板要求在明天上班前看到你写的某推广案的proposal,但你心里真正嘀咕的是:这产品烂透了,推广个屁。在很多场合下,“缺乏兴趣”并非仅仅是借口,而是非常真实的导致拖延的因素之一。

但同时也有这种情况:这件事你本身是有兴趣的,但你依然拖延了。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发生在我的身上。我由于采购了太多的书,导致书架不够用了,于是我的书房里乱七八糟地堆放了很多的书,以至于连走路都成问题。我调整了一下书房的摆设,腾出了一个空间足够放下两个书架——然而,购买新书架的事被我拖了整整一个月,新书架到位后我整理书籍这个行为又拖延了一个星期。

缺乏兴趣在这个例子中是没有说服力的,我并非一个不爱书以及不爱整洁的人。在本文文头提到的那篇文章里,它引用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看到某作者、编辑或编剧一大早就开始在微博上乱转悠,自己刷屏,还逮啥转啥,哪有事儿哪儿到,嘴欠得要命,那就说明此人交稿子,交专栏,交本子,交版面的死限又要到了。”这个段子被很多人引为知己::“没事儿干吗那么精准呀!”——很显然,你不能断言这些码字的人对自己的事儿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欠奉。

但这个段子却点出了这样一个因素,对你正在拖延的事你不是缺乏兴趣,而是有更大的兴趣在诱惑你转移你本该聚焦的注意力(这个段子里是微博)。于是,我得出了一个小小的假设(hypothesis):今天拖延症盛行的因素是:吸引我们注意力的事,实在太多了,以至于我们根本无法将自己的心安静下来。

这个假设有个可以争论的地方:究竟是我们静不心来故而去泡微博(或者其它什么东西),还是我们去泡微博(或者其它什么东西)所以静不心来?这对因果关系我想需要稍稍厘清一下:我认为是后者。我在这个假设中的一个推论是:这个“或者其它什么东西”之类的所谓更大兴趣都是一些easy的东西,拖延症的盛行关键在于我们越来越倾向于easy化。

我无法在这里把easy仅仅翻译成“简单”、“容易”,也许也可以用“不用太过动脑”诸如此类的词来形容。微博从来不是一个需要你做出艰难阅读并调动一切脑细胞(换而言之就是高度聚焦你的注意力)来应对的场合。其实网络上,大多数的信息都是这样:快餐式的,无需高度注意力的。

在开心网很盛行的时候,我有一个朋友每天上班前要去看三个笑话。他的理由是:如此可以帮助他以一个愉快的心态开始一天的工作。我曾经在一次和他的对话中让他举出三个他曾经看过的笑话也让我开心一下,他张口结舌,一个都无法说出来。这样一种情况,很难让我相信他在看笑话的时候是“高度聚焦注意力”的。

归根到底,我们试图越来越easy(轻松)。我最近写了一篇东西,认为我们正处于一个E时代,我把这个e字解释为entertainment(娱乐)。我另外一个朋友坚决不同意我这种说法:所有的新发明都是为了娱乐。在争论良久以后,我同意entertainment有点不那么精确,但如果用easy,应该是成立的。

苹果发布iOS5操作系统时,“顺带”发布了一个名为Siri的语音工具。我以为,Siri有可能成为google(以及所有搜索引擎)最可怕的竞争对手。因为它让我们很easy——这一点,我用下面一个例子来形容:

假设我现在打算找个饭店来解决我的吃饭问题。在Siri中有可能是这样的(我只是举一个形式,Siri的真正问答可能不是这样的):

I:“我饿了”
S:“附近有三个中餐馆,两个西餐馆,您需要中餐还是西餐”
I:“我更愿意中餐”
S:“它们分别是湘菜、鲁菜、海派餐馆,您需要哪个?”
I:“我想我还是愿意吃点辣的”
S:“那个湘菜馆的地址是:×××,距离你50米”

接着,下方出现了一个地图,标志着我现在的位置,和这个湘菜馆的位置。

在这场问答中,我们会发现,作为主体的人其实是一步一步被Siri缩小了搜索结果(本质上还是搜索)。Siri的妙处在于有时候你自己都无法一下子说出你想要什么,它通过问答得出了你“需要”的结论(需要打个引号的原因在于,这个需要其实未必是你真正的需要)。而google这类的搜索引擎,其实你能使用的前提是:你已经有了一个确切的且能描述出来的问题——而任何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知道,提出问题,本身就不是一件easy的事。

科技发明本身的目的就是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为easy,但同时它正在反作用于我们:我们作为人类这个主体也在easy。这个反作用的代价就是:对于一些稍许复杂一点的事,无论我们有无兴趣,我们都开始拖延,因为我们不习惯。

与第一个拖延症引发的原因“我们主动去找easy的事”所不同的是,第二个原因,在我看来,是被动式的。的确这种情况很常见:在某件必须在数个小时后完结的事进行中,依然你会跑网上到处闲逛。但有时候也不完全是。你的确在全神贯注地工作中,但很遗憾:有一个行为横插其中,把你的注意力引开了。这个行为可能是:一条短信、一通电话、Outlook告诉你有一份新邮件、智能手机里响动了一下你有一条微博新私信。你开始去处理这个行为,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注意力就此烟消云散:你需要一次新的启动。

我有时候总觉得,现代社会的人是很可怜的,因为拜手机所赐,他们很容易被找到。诺基亚的slogan中英文版本有一个很诡异的矛盾所在。英文是“connecting people”,中文则是“科技以人为本”。但connecting people的代价就是people will be connected anytime anywhere,怎么算是“以人为本”呢?

争议者会说:好吧,你可以关闭你的手机,这样你就无需connected了。但问题在于,关闭手机这个行为会引来一些更严重的后果,因为你的老板是这么认为的:随时connect你是理所当然的事。你如果有这个胆子再追问一句why的话,他会回答:因为你有手机啊!

似乎的确存在一些很“重要”的事需要你随时随地地被联系到。比如说乔布斯过世这件事。在这件事上我无比同情各个门户的科技频道编辑,因为乔布斯过世的时间正好是我们的法定假日(10月5日)。我可以想像在那天电波中他们的手机里都有着类似的信息:赶紧来上班,乔布斯死了。如果一个员工在微博上闲逛主动地获知了这个信息赶紧自发去上班的话,会被认为勤勉且有新闻感。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想要切断自己的connection以使得自己能够全副精力扑在一个事情上头,其实是很困难的。

这个社会的人,有时候甚至在潜意识中存在着“被联系”的欲望。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你的手机三天不响时,你可能会有焦虑感:这个世界出了什么事?或者一种被抛弃感:我是不是快要被fire掉了?我们非常容易被打扰,但某种程度上,我们内心深处在渴望被打扰。在一场谈话中动不动就接个电话,是“忙人”的象征——也是VIP(very important person)的象征。当放下手机面带歉意地说“对不起,我事太多了”的背后,你能说一点优越感都没有吗:看,少了我就是不行!

真的,手机不是你想关就能关滴!

无论是自己去找更easy的事,还是被connect后转移注意力,拖延症的结果都是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时间切割成碎片。为了完成这件事,最终我们的行为彻头彻脑成为了一种“目的性行为”——为完成而完成。目的性的增加,让“意义”变得越来越弱。职场人士苦哈哈地周而复始地“完成”再“完成”,却发现自己的生活越来越没意义。而幸福感,其实存在于“意义”中,而非“目的”中。

于是,我们越来越不幸福了。

——本文刊发于《全球商业经典》2011年12月号,刊载标题是《Easy至死》。写作本文,我拖延了一个月,在本blog上发布,又拖延了半个月——

机器奴仆

机器奴仆 尼葛洛庞帝在他那本名著《数字化生存》中用“奴仆”来比喻人类发明的设备。比如洗衣机有点象专门的洗衣工,汽车类似于以前的马车夫,等等。不过,尼葛洛庞帝论述的重点并非是这些设备其实和过去的“奴仆”还是有差别的,而在于这些“奴仆”们之间互相并不沟通。换而言之,这些“奴仆”并非具有人类才具有的那种“传播技能”。

不过,在过往的年代中,一个显而易见的趋势是:设备其实越来越不像那个“奴仆”。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真得想把这些“奴仆”们如臂使指地指挥起来,你自己也需要一定的学习和知识。比如电视机这个东西,遥控器已经越做越复杂,而一线城市里广为安装的所谓数字机顶盒,还多出来一个同样复杂的遥控器。如果你还想看个碟片,对不起,你的茶几上又得多出个依然那么复杂的DVD遥控器。洗衣机、微波炉、电烤箱乃至计算机,概莫如是。至于汽车,那可是得过了一定年龄并必须加以训练持证才能指挥的“奴仆”。

但如果我们回想起那个还有奴仆的时代,就知道指挥奴仆这档子事其实是不应该需要什么训练的。对于那些贵族而言,无论是小孩还是老年人,恐怕无需教会他们去指令洗衣工洗衣服罢。踏上自家的马车,只需要和车夫说一声去哪里,余下的(如何驾驭马匹何种路径到达),是无需主人操心的。如果到了目的地,所拜访的人不在,这位车夫还会很“自动”地帮助主人打听目标对象跑去了哪里,以供主人决策是否需要继续寻访。

对于计算机而言,处理“精确”指令是很拿手的,但对于很模糊的需求却力所不能及。大多数使用搜索引擎的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体会,在那个搜索框里你输入的那些字样越能精确地表达出你的需求,你获得的搜索结果就越好。事实上,能够提出问题,才是能够获得答案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奴仆和机器“奴仆“的区别,因为前者是人,TA能理解你的“模糊”指令,并在一种大家都默契的范围内去执行你的指令,并根据结果和发出指令者互动再决定下一步行为——如果这些技能为机器掌握,那便是人工智能了。

在普通老百姓面前所展开的人工智能其实不多(到底和卡斯帕罗夫对抗的深蓝计算机还是实验室里的玩意儿),但Siri的出现,已经将人工智能推到了今天世人均可应用的层面,虽然,它还远远不成熟。

Siri所寄生的那个设备(或者说介质)是一个几乎片刻不离身的移动机器。一个带有Siri(或类似应用)的手机,不是语音输入+手机那么简单,而是有可能让一种通讯工具成为使用者的“贴身奴仆”。

对于计算机的操控,永远是需要输入装置的。从古老的磁带机到昨日的键盘鼠标再到今天的触屏,输入这个环节变得越来越简单,以至于在网上会看到一堆的小孩在人手一台iPad在那里把玩——因为触屏是不需要教的。不过,可能比触屏更简单的事是:语音输入。Mary Meeker在最近的KPCB报告中说,语音输入将是一种未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除了贴身化、语音输入,Siri还已经略略显出了人工智能的态势。网上有大量“调戏”Siri的段子,来表明“它”(真不知道若干年后是不是还可以用这个它)颇有些人类的幽默感。但在我看来,这远远不足以表明Siri真正的实力。事实上,它能帮助人们进行模糊搜索。

假设我现在打算找个饭店来解决我的吃饭问题。在Siri中有可能是这样的(我只是举一个形式,Siri的真正问答可能不是这样的):

I:“我饿了”
S:“附近有三个中餐馆,两个西餐馆,您需要中餐还是西餐”
I:“我更愿意中餐”
S:“它们分别是湘菜、鲁菜、海派餐馆,您需要哪个?”
I:“我想我还是愿意吃点辣的”
S:“那个湘菜馆的地址是:×××,距离你50米”
接着,下方出现了一个地图,标志着我现在的位置,和这个湘菜馆的位置。

在这场问答中,我们会发现,作为主体的人其实是一步一步被Siri缩小了搜索结果(本质上还是搜索)。Siri的妙处在于有时候你自己都无法一下子说出你想要什么,它通过问答得出了你需要的结论。从这个意义上出发,Siri这类应用(也有可能是Iris或者其它智能工具)会成为今天以google为代表的搜索引擎的颠覆者。如果配以物联网,那么这个小小的移动设备,将会成为我们众多机器奴仆中的机器管家——通过它,来指挥我们所有的数字设备:“我要看电视,弄个武打片我瞅瞅”。

在我上一篇《C时代?E时代!》的文章中,我认为未来的时代是一个Entertainment(娱乐)的时代,我的一位朋友坚持不同意我这种看法。几番争论下,我承认用泛娱乐化可能有些过于武断了。不过,E时代恐怕还是成立的,只不过这里的E被指代为Easy:让一切都变得简单。Siri式的搜索是不是比google式的搜索来得简单?

但我依然不想抹去那篇E时代文章中我所暗示的那种忧虑。是的,让一切都变得简单了,这个“一切”,是不是也包括我们自己?诚然,会有一批顶尖的精英分子动用无比尖端的科技和无比复杂的算法,设计出让我们都觉得简单可用的东西,但恐怕,大多数人,他们的自身,会越来越“简单”。

人类根本无法抗拒拥有奴仆的诱惑,多年前为了这个权利还不惜战争。机器奴仆显然和人文关怀、平等自由等无关。当这些道德考量可以放在一边的时候,我其实是相信这一点的:我们,会变得越来越简单。

—— 刊发于《IT经理世界》当期专栏 ——

从麦克卢汉到乔布斯:媒介技术与环境保护

在我们迎来了麦克卢汉一百周年之际,又送走了苹果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麦克卢汉當然不可能见过乔布斯,而从乔布斯的言行来看,对麦克卢汉想必也很陌生。然而,时或空都没有交集的学术重镇和商界领袖之间,却出现了惊人的一致性。

“媒介即信息”又一参考个案:手机

虽然麦克卢汉有着“媒介即信息”之类的断语,但国内媒介环境学当仁不让的译介大师,深圳大学的何道宽教授坚持认为麦克卢汉不是“技术决定论者”。不过,曾经给莱文森留言否认自己是媒介决定论的麦克卢汉应该自己都会承认的是:他的确认为,技术对文明和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

手机的出现,无疑是其中之一。国内有论者甚至给手机加上了“第五媒介”的称谓(印刷、广播、电视、互联网之后)。虽然这种称谓在学术上未必能完全成立,但它所代表的那种“重要性”是确然的。

乔布斯不是手机的发明者,但正如他在07年iPhone第一代上市时所宣称的“我们将重新发明手机”,乔布斯和他的苹果,让手机这样本来仅仅是一个通讯工具的东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clip_image002

这张图来自美国最大的风险投资基金KPCB(凯鹏华盈)于今年1月份发布的报告,根据它的调研发现,人们今天在手机上只有32%的时间是用于所谓“传统的”功能的:打电话和发短信(图中的skype是一种通话软件,本质上也是打电话),而有9%的时间用在收发电子邮件上,12%的时间用于web式应用,47%的时间则在其它各种原来想都不会想到的功能上:地图、游戏、社交网络、各种工具,等等等等。

虽然这张图所描绘的时间分配是泛指所有手机,但很显然,几乎所有的移动互联网从业者都同意,正是因为iPhone的横空出世,才推动了整个智能手机产业的前行——从谷歌的安卓系统,到微软的WP7,甚至逼迫诺基亚放弃了自己的塞班系统。iPhone已经俨然成了“智能手机”的代名词,同时,也让手机不能再被简单地称为“移动的电话”,而真得成为了“手上的机器”——也是人们最重要的几乎片刻不离身的数码设备。

但是,苹果的辉煌,乔布斯的巨大成功,和早已故去的麦克卢汉,又有什么关系呢?

以“冷热媒介说”看手机

让我们从麦克卢汉本人受批判最为强烈的“冷热媒介说”开始吧。

麦克卢汉认为,所有需要人们高度参与才能完成信息接收的,都属于冷媒介,而相对的,无需人们花费太多额外的注意力就能完成的,则属于热媒介。按照他的说法,电视是一种冷媒介,因为电视能够提供的形象不够鲜明和清晰,看电视的人需要尽可能地去深入参与,才能重构一闪而过但又略显模糊的图像。而电影则是一种热媒介,它的图像很完整,以每秒24格画面的速度播放,使得看电影的人远比看电视的人“省力气”。

这个说法后来受到很大的抨击,因为电视作为一种设备而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今天客厅电视越来越象一个“家庭影院”,抨击者认为“冷热媒介”的区分,显得十分的怪异和不合时宜。但事实上,麦克卢汉与其说是一个严谨的学者,不如说他是一个预言家(他的预言倒是有那么点十中八九的意味)。冷热媒介并不是一种结论,而是一种方法,一种思索过程。电视和电影究竟是冷还是热的,其实压根不重要。重要之处在于:如果一个媒介且属于人们惯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媒介,不需要人们深度参与,它会如何影响人类的行为从而影响社会。而一旦不可或缺的媒介需要人们深度参与了,它又将发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才是麦克卢汉及其身后的媒介环境学所关切的重点。

麦克卢汉的冷热媒介说,根本上是要引出这样四个问题,也就是他的媒介四元律:1)这个媒介使什么得到提升或强化?2)它使什么东西过时或取代了什么东西?3)它使什么过时的东西得到再现?4)它被极端挤压之后产生了什么东西或变成了什么东西?。正因为人和媒介之间的互动多寡,才会使得这个四元律变得有其意义。而当我们将智能手机放到这个四元律中,就会出现一大堆有趣的思索和探究。

在乔布斯的iPhone之前,智能手机虽然存在,但并不是一个吸引大众眼球的东西。诺基亚是智能手机的第一代王者,但这种王者是建立在本来领域就不大的基础上的。大街小巷的诺基亚手机,基本上还是以“功能手机”为主。它被人们常用的功能只有两项:通话(听说)和短信(阅读)。

功能手机显然是一种冷媒介:需要我们投入很大的注意力。这大概也是边打电话边开车是一件危险的事的缘故吧。但功能手机往后发展,有一度迈向音乐手机的趋势。因为生产商注意到这样一点:人们的随身设备似乎又需要mp3又需要手机,何不将它们合二为一呢?

音乐手机事实上让我们的参与度更高(虽然听音乐总得来说是一件参与度不高的事,即便麦克卢汉还把爵士乐分为了冷热两种),因为它需要我们动手将音乐复制进去。音乐手机使得每个人的手机或多或少有了些差别:我的手机里放着周杰伦的乐曲,而你的手机则吟唱着帕瓦罗蒂高亢的歌声。

我们现在可以这么说:智能手机是一种冷得不能再冷的媒介了,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它去再创造。这类创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有一大批人不断地为智能手机增加新的功能点,这些人被称为“应用开发者(商)”,iPhone上今天有40万种五花八门的应用。第二个部分则是大量的使用者去下载这些应用,目前苹果设备上的应用下载已经超过了百亿次的规模。

媒介发展中的两个节点

在整个媒介史的发展中,在我看来,有两个重要的节点。第一个节点是“介质和内容的分离”。无论是书本、报刊杂志,还是石碑,都是无法分离的东西。而随后出现的电视机、收音机,乃至mp3播放器、电子阅读器,都使得内容得以脱离介质而存在。所谓的“无字天书”只存在于神话中,但“无纸之书”却存在于现实中。

介质和内容的分离,使得内容的传输更有效率。想像一下,把一本书从一个上海人手中转移到北京人手中,势必要发生物体(也就是原子)的位移。而一份电子文档的传输,则是比特式的,而无需任何介质的位移。传输效率的巨大提升,伴随而来的,就是信息复制的轻而易举。

而第二个节点就是:介质和应用的分离。电视机作为一种介质,虽然里面播放的内容不同,但都是电视机。两户人家的电视机除了大小、色彩有差异外,主要功能是没有差别的。但以电脑为代表的介质和应用分离,使得两台电脑的功能都会出现显著的差异。一个程序员的电脑,显然和一个专业文字作者的电脑,是完全不同的。

介质和应用一旦分离,使得大量的数码设备成为“冷媒介”——但这个冷媒介的意思,和麦克卢汉笔下的,已经有些不同,或者说,延展了麦氏的意思。大量的开发者让媒介设备呈现出五花八门的功能,而更大量的人蜂拥而至,成为这些设备的使用者。而在这个趋势中,手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可以随身携带的一部智能手机,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手机的功用,它和3G网络一起,推动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是对互联网一次根本性的提升和拓展。它也让社交这个古老的行为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无数人通过使用智能手机在各种SNS、微博上流连忘返,甚至业界还发明出了“弹性社交”的概念。人和人之间的沟通更加频繁,整个互联网越来越将“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抛弃。以iPhone和iPad为两款重要移动设备为前驱的app store(苹果应用商店)重新定义了产业界的法则,迫使wintel联盟解体。

过去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出门,必须带上手机、皮包、钥匙。但对于智能手机而言,这三样东西似乎一样就够了。智能手机和信用卡捆绑,能够起到钱包的作用,在机场用手机登机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而随着物联网的展开,用手机开门也不会是什么神话。一部小小的手机,已经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媒介”功用。它已经不再是游离在我们身外的一个配置,有时候,它就是我们自己。

行文到此,似乎充满着乐观,但我们不妨稍许停顿一下,仔细地审视一下,这样的趋势,真是有百善而无一利的么?

不要忽略麦氏論斷的警告意味

在媒介环境学的诸位大家中,从极度悲观的芒福德一翼,到极其乐观的莱文森一翼,麦克卢汉其实是位居中间(但稍稍偏于乐观)的。他的很多探索,被误解为热情洋溢的电子媒介鼓吹者,但事实上他并非如此(一个有趣的花边信息是,他在给家人的信中告诫自己的儿子,少让自己的孙女看电视)。他的名言“媒介即信息”如雷贯耳,但同样我们需要注意到,他还说过“媒介即按摩”(media is the massage)。用按摩这一词,已经清晰地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在电子媒介的按摩中,我们必须警惕迷失我们自己。

他对冷热媒介的分析,正如前文所说,其实是一种分析媒介对社会影响的“方法论”,本身并不蕴含多少价值判断。他真正的价值判断在于“地球村”三个字。

在麦克卢汉的理论体系里,地球村指代着一种重归部落化的人类。机械量产时代所造成的面容模糊分裂切割的非部落人,需要重新向部落化回归:一个整体的人。电子媒介能够起到这个作用么?麦克卢汉并没有直接解答(正如他一贯喜欢用警句格言而不做直接判断那样)。虽然电子媒介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非大家都在沉默地阅读着长得一样的报纸,但他自始自终是一名技术环境保护主义者。他深刻地意识到:媒介对我们的作用,远远超过信息对我们的作用,故而,我们需要象保护环境一样地去保护日益技术化的媒介。换而言之,技术,绝不可被滥用。

乔布斯和他的苹果重新发明了手机,也重新创造了程序(在苹果体系里称为应用)的生产、分发、变现的过程。用“苹果生态”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那么,苹果生态,让我们重归部落化了么?

很难讲。比如,用手机上微博。这件事今天已经非常流行,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在饭店中,几个人坐下来并不是交谈或者开始吃饭,而是各自在那里发微博、看微博。我们可以用手机微博填充了我们的碎片化时间,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发现,也正是因为移动微博,让我们的时间变得碎片化了:动不动就想去看看微博上有什么新东西。

iPhone(同时也是所有智能手机)上都有着各种用于记事的应用,比如谷歌日历就可以和手机里的应用同步。我们先是发现这是一款很不错的让我们不会误事的应用,然后我们就又发现,一旦离开它,我们似乎便想不起今日的日程安排了。手机的随身携带性,使得我们对这种技术设备的依赖性是重的,而这种依赖,又怎么能言之凿凿地说:我们重归了部落化呢?

智能手机上更是存在着一些很暧昧的应用,比如“弹性社交”这个类别。这种应用可以让你和周围不认识的人搭讪、社交。听上去不错,可以拓展我们的人脉圈,加强我们和人类社会的联系而不是一头扎进数字海洋中不得自拔。但事实却是:LBS(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现在被解读成另外一种LBS(location based sex)。我几乎可以断言的是,这绝不是乔布斯自己想看到的。

乔布斯有助于我们咀嚼麦克卢汉

麦克卢汉曾经说“媒介是人的延伸”,而他那位自称是“麦克卢汉不乖的孩子”尼尔波茨曼则写道,“机器曾经被认为是人的延伸,可是如今人却成了机器的延伸”。自麦克卢汉以降,一位又一位的媒介环境学学者在呼吁对“媒介这个环境”的人文关怀和保护,同时,媒介技术,也在数字英雄们的努力下,一步步地向前推进。技术的最终走向,不是技术发明者所能掌控的。技术的善恶,取决于我们人类自身的利用。从这个意义出发,媒介环境学,恰恰不是“技术决定论”。

互联网诞生之初,就有所谓的“数字鸿沟”学说。但在摩尔定律(用一个美元所能买到的电脑性能,每隔18个月翻两番。)、吉尔德定律(主干网的带宽每6个月增长一倍)、梅特卡夫原则(网络价值等于节点平方)的效用下,数字鸿沟正在慢慢弥合,越来越多的人接入了数字世界,享受信息社会给他们带来的快感。不过,我这里必须要说的是,数字鸿沟的宽度可能的确在缩小,但它的深度很有可能在增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技术对我们的利弊,并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我们的掌控能力。从iPod到iPhone再到iPad,乔布斯这一路走来,给我们带来了不断的惊喜,他的成功,正如他一贯念念不忘的,的确在改变着世界。然而,确切地说,他提供了我们改变世界的工具,至于这个世界,究竟如何改变,已然不取决于他。

今天,我们纪念乔布斯,不仅仅是因为他创造了一个真正意义上富可敌国的商业组织,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们一个延伸的工具。而至于究竟是工具是我们的延伸,还是我们是工具的延伸,则需要我们更加去缅怀和反复咀嚼麦克卢汉,不仅仅是因为他那些已经成真的预言,更重要的是,我们始终需要看到的是,在媒介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他一手开创的媒介环境学学派,弥足珍贵的地方。

—— 刊发于当期《新闻记者》,小标题为魏永征教授所加 ——

乔布斯过世后,有朋友问过,怎么没见你写篇专栏聊聊?一来他退休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很长的东西,二来我现在改行写学术论文去了,哈哈

虚拟 还是 现实?

黑客帝国 在我看过的为数不多的电影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黑客帝国》三部曲;而这个系列电影对我影响最大的场景,并非是人类和机器的战争,而是人类的叛徒在接受机器人杀手史密斯引诱时的那一段。这位自觉苦不堪言又前途渺茫的男士,用叉子叉起一块牛肉时说:我知道这块牛排不是真的,但我嘴里那种感觉却是真的(大意如此)。

这句台词的震撼之处在于:牛肉是虚拟的,但感觉却是真实的。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呢?究竟是客体存在是一种真实,还是主体感觉才是一种真实?

这是在描绘某种未来么?倒不见得。如果这是未来的话,事实上,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未来中:我们用我们真实的感觉在体验某种程度上一种虚拟的现实。这,就是高度发达的数字媒介。

其实对于媒体,有这么一句比方:medium is the mirror,媒介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将现实反射给我们,但它自身并非“现实”本身。媒介有意或者无意的误导,屡见不鲜。这面镜子,显然就是一面哈哈镜。在学术理论上,“拟态环境”四个字是专门用来描述这种情况的:“媒介所创造出的信息环境,它并不是客观环境的翻版再现,而是媒介组织通过对新闻和信息的选择、加工和报道,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所提示的环境。”

不过,拟态环境的造就者是:大众媒介机构。在可能的情况下,这类组织出于“公信力”的需要(究其根本,也是商业目的),会尽可能地去接近现实。一篇被认为是佳作的新闻报道,应该排除情绪和写作者的个人感觉。但是,互动型的数字媒体让这面哈哈镜更进一步了。人们用各种新兴的UGC来表达他们的话语——很遗憾,虽然不断有人鼓吹这是一种“公民记者”,但恐怕,人们更多表达的,并非是记者行业所倡导的“事实”,而是一种“情绪”,一种价值判断。

乔布斯过世消息传开,新浪微博不无得意地宣布:12小时后,共约有250万条Twitter的消息发布;32小时内,共约有7500万新浪微博发布——由此来说明自家微博的火爆。但不知道读者们有无发现,Twitter的用户数是1.5亿左右,而新浪微博自称有2亿用户,用户数差别不大,何以信息量却差别十数倍?难道更多的中国人是苹果的粉丝?

现实,现实不是这样的。仅仅iPhone,全球就售卖出1亿部,但中国的iPhone加上iPad,不过千万级别。我承认国人中有那么一批果粉,但更多的,只是IT圈、程序员圈。我身边就有一些iPhone手机的女性用户,对乔布斯本人,谈不上有多么“高山仰止”的感觉。

与其说人们在微博上哀悼乔布斯,不如说是借这件事来发泄自己的某种情绪。有论者认为,这是借乔布斯特立独行的成功以“批评中国内地的掣肘体制和由此萎缩的创造力”。象微博这样的UGC媒体,的确存在着“以洋抑华,借古讽今”——一个抑字,一个讽字,用的是很精到的,准确地反映出,在媒介之上人们的主观“感觉”。

UGC媒体本身又很容易成为一种定制型媒体。一个可以自我创造内容的工具,就必然要走向可以自我选择接触何种内容的工具。信息定制的好处是可以让用户规避TA不想要看到的信息——比如广告,但它的坏处在于:一个信息消费者所不想看到的信息,未必就等同于TA不该看到的信息。在微博中,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一个用户从TA自己的timeline中来判断这个现实社会是如何的。但很遗憾,TA所看到的,可能只是“现实”社会中的一角(打上引号的原因在于其实这个现实是一种拟态环境),而压根不是全部。

早期的互联网,还被单独描述成“虚拟社会”,因为互联网对于人们而言,工具性显然更强一些。但今天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中的一部分”,当“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不再成立后,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事物。我们已经很难做出这样的判断: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的投射。准确的事实是,虚拟的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有机的一部分。我们已经“数字化生存”。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数字公司策划过一场“72小时生存”的活动,找来几个志愿者,让他们在72个小时内只依靠互联网,最终的结果是失败:吃饭还是打电话叫的外卖。到了今天,我倒是有兴趣找几个志愿者,也做一次“72小时生存”的活动,在这72小时内不许接触网络。人们倒不见得不能生存,但恐怕,心理上会有一些变化吧,比如,焦燥感。在踏出房门的那一刻,他们会不会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看看微博上又新增多少粉丝、多少评论、私信和转发呢?

回到文头的《黑客帝国》,当我们把“牛肉”替换成“信息”两个字之时:“我知道这条信息不全是真的,但我脑海里那种感觉却是真的。”这样一句话成立与否?不要说不见得成立,微博上已经有人主张谣言未必要辟,因为那种情绪是真实的。黑客帝国那个未来,我们已身处其中。

—— 《IT经理世界》专栏供稿 ——

读书:《网众传播》 —— 从信息爆炸到传播力爆炸

网众传播 按照CNNIC对网民的定义:6周岁以上半年内上过一次网的中国公民。张三和李四都是网民。只不过二人网络上的行为很有些差异:张三经常逛逛门户看看新闻,有时候也会去视频网站看点电视剧,仅此而已。而李四,则喜欢出没于微博、SNS、BBS之中,也会使用各种IM(即时通讯工具),到处和他人交流。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是:张三是用鼠标的(只看不写这个就够了),而李四是用键盘的(因为他需要打字)。

毫无疑问的,他们都是网民。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他们是有区别的。我们很难用“活跃与否”来对他们做区隔:事实上,张三也是个天天要上网的人。他们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清华传播学博士,现任教于北师大的何威在他的《网众传播》中回答了这一问题。在他看来,类似张三的这类基本以信息单向接受为主的,是为“大众”,而李四这样的,则可称为“网络化用户”,众多李四则构成了一个群体:网众。何博士对“网络化用户”的定义如下:

当今社会中那些积极的媒介使用者,他们以跨越各种媒介形态的信息传播技术(ICT)为中介,与其他媒介使用者相互联结,构成融合信息网络与社会网络的新型网络,网络化用户则成为该网络的节点(node)。

在本书第18页,何威以一张表格的形式,罗列了“网众”、“大众”、“受众社群”的各自特征和差异;而在第21页,同样用一张表格,罗列了“网众传播”、“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的特点和差异。这里不再赘述。

此书脱胎于何氏的博士论文,故而有极强的学术风格。由于“网众”一词,属于作者的原创,而对于学术而言,一个名词概念的新创立,需要进行相当严谨的文献回顾、维度分列和操作化定义描述,绝非信手拈来。这本书起手几章都是在建立这个新概念的“合法性”(legitimacy),这是学术规范,不过,对于普通读者而言,论证一个严肃概念是否成立的重要性,远不如这个概念到底有什么用?

早期的互联网有一句名言:“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因为在门户统治互联网的时候,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这依然是一个“大众传播”的路径:经过一个井然有序的组织体系和精心打造的内容生产,向不知名的受众进行传播。唯一的差别是,传统媒体的介质是“原子”,而数字媒体的介质是“比特”。

Web2.0诞生后,受众开始向“网众”转变,第一步是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也就是用户贡献内容。标志性的应用就是“博客”。博客全盛时代,中国号称有一亿之巨,无数的网民在互联网上成为内容生产者。某种意义上讲,真正的信息爆炸产生于web2.0,也正是因为如此,搜索引擎开始替代门户成为网络的统治力量,因为互联网上的内容,实在太多了(这里还有一个因素是建站变得越来越容易,个人建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这个因素其实和个人开个博客,本质上是一样的)。

但按照何威对“网众”的定义,网众不仅仅贡献内容,虽然这是行为之一且比例不低。网络化用户的重要特征在于他们在互联网上通过互相联结编织了一个数字社交网络。在中国,这一步是QQ开启的(事实上比web2.0早,但这个社交网络相对属于私密的),当今则是微博;而在国外,既电子邮件广泛应用之后,现下是Facebook、Twitter为代表的SNS大行其道。在微博中,有一个功能名为“转发”,在SNS中,则称为“分享”。单纯的使用转发或分享,严格说来,算不上什么“贡献内容”,但这种行为显然有着异乎寻常的后果。

对应“信息爆炸”,我把它称为“传播力爆炸”。在中国,以微博为代表的“转发”按钮,弥补了博客相对呈现信息孤岛的缺陷,开启了一个真正的传播爆炸时代,而信息爆炸加上传播力爆炸,便形成了一个“公共空间”(public space)。这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QQ或email所形成的社交网络,并非公共空间,也无法形成社会化媒体(social media)。

微博上的诸多社会事件,已经彰显出网众的力量。互联网越来越成其为一个真正的社会而非现实社会的虚拟投射。于是,新闻传播学的大众也好受众也好,这些概念已经无法完全覆盖网络用户的特点,倒是社会学“行动者”(actor)的概念,颇为适合。

问题在于,网众——或者说,网络社会上的行动者——他们的力量,究竟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先来看内容生产。安德鲁基恩在他的《网民的狂欢》中写道:

很多业余者…发布各种各样的东西:漫无边际的政治评论,不得体的家庭录像,令人尴尬的业余音乐,隐晦难懂的诗词评论散文和小说。

在他看来,这些内容“毫无价值可言”。

再来看传播力。有论者认为,微博有极强的纠错机制,经常援引的一个例子是微博上谣传“金庸死了”但在几个小时内就被证伪。但我以为,这是一个很极端的案例,在微博上简单事实是容易就被纠正,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这个可能在微博上“指鹿为马”。然而,有太多复杂的事实,显而易见,纠错并非“转发”就可以办到的。

国内传播学著名学者张国良教授在奥尔波特的流言公式基础上做了一些改进,他认为,流言速率=事件重要性×状况模糊性×技术先进性÷权威公信力÷公民判断力。我深以为然。从这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先进与否和流言速率成正比,而公民判断力则是遏制流言传播的两大动力之一。网众的产生,意味着普通人具有内容的创造力和传播力——这只能说明技术够先进,但却并不等同于公民判断力在提升。而这一点,其实和严谨的教育体系有关。

不过,克莱舍基则对“业余者”大加赞叹,在他的《未来是湿的》一书中,大规模业余化是“社会性困境的解决之道”。流言并非谣言,流言传播得越快越广,越有可能被证实或被证伪。维基百科是一个极佳的例子,这个在我看来是互联网上最伟大的产物,已经成为了人类智慧王冠上一颗闪闪发亮的明珠,群体智慧在它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网众的力量究竟对文明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或者说,公共空间能否演变成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这个问题其实非常难以回答。本书作者也用了将近十页的篇幅来探讨这个问题。他问道:

相比权威不容置疑、个人选择匮乏、信息更为同质、交互成本更高的时代,难道一个有着纷繁信息、更多选择,并提供了挑战权威、人际交互、信息过滤的有力工具的时代,反而让个人变得更加无所适从、更加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吗?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确实更无所适从,更不知道需要什么,那么究竟是人们身处的信息环境、使用的媒介技术出了问题,还是作为行为主体的‘我’尚不具备足够的能力素质来担当责任,做出选择?

时代的的确确是“进步”了,相对于过往闭塞社会,今天的文明更加开放。但技术的“进步”,会不会演变成文明真正意义上的进步,取决于“人”这个行为主体有没有足够的力量将技术用在正面的地方。这个道理就好像核技术究竟是被人们用来疯狂制造原子弹呢还是建设新的能源动力。而传播力,以我之见,就是一种核技术。

“人无法不传播”——这句话的另外一种解读就是:人类社会事实上是靠传播作为纽带勾连起来的。UGC给人们所带来的内容创造生产的解放,其意义比人们自身具有传播力来得小。行文至此,我觉得有必要对内容生产和传播两者之间的区别,做一个小小的注解。

这不是在写博士论文,故而,还是举例说明罢。

博客的产生,让很多人有了创造内容的可能。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大部分的博客是所谓的“信息孤岛”,即看的人并不多。除了象韩寒这样的知名博客,大部分博客最后产生的传播层级也只有一级:该博客的直接读者,通常还是以博主的亲朋好友为主。博客缺少了一个转发按钮,故而当张三看到李四写的博文,然后…然后就没有了[1]

与博客只有作者和第一层读者所不同的是,微博上有大量的具有高度传播力的节点(即拥有庞大粉丝群的微博大号,又可称为意见领袖)。这些节点除了创造内容以外,也会将他人某一段短短的文字“转发”出去(有些节点甚至传播超过了创造)。在博客圈中,一个名不经传的平头老百姓所书写的博文,传播范围通常是极小的。但在微博圈中,同样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写的东西,就存在可能经由意见领袖之手,得到大面积传播。这样的事例之多,远远超出了博客圈中类似的案例。事实上,何氏在本书中以《系统》一文在博客圈中广为流传为例,窃以为是不太具代表性的。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微博中,“传播力”并不存在于“创造者”之手——对于意见领袖自己来说,这句话同样成立。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唐润华研究员认为,

影响一条微博转发数的因子,按权重排序:1、博主本身的粉丝数、2、转发者的粉丝数;3、话题的吸引力;4、微博的发布时间;5、微博的表现技巧。

而我则在和他的探讨中说,五个因素中,最大的因子在于转发者的粉丝数。张三有100个粉丝的,他创造的内容之传播范围就是这100个人,但如果这100个粉丝中的李四拥有100万粉丝,那么,李四的转发,将会成为这条微博内容的大范围传播的决定力量。

由此而得出的一个推论便是,对于内容创造者而言,传播变得不可控。因为张三无法控制李四是否转发他的微博。红十字会7月头上的一条微博获得10万次带“呸”的转发,被媒体称为史上被呸最多的微博,而直至9月的今天,它的粉丝也不过10万(其中应该具有一定的僵尸粉比例)。如此大的规模,想必不是红十字会自己能够预料的。

将“信息创造”和“信息传播”分开,是因为对于“网众”而言,持续且保证一定质量水准的信息创造,是不太容易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博客圈中真正值得一读且长期一读的,是很小的比例。但信息传播就简单多了。转发这件事,任何人都会干。可以这么说,门槛的如此降低,才是真正造就“网众”并彰显“网众”力量的前提——故而,《网众传播》作为在微博兴盛之前便写就的书籍,作者是有预见力的。

对于传统媒体组织而言,内容生产和传播是合二为一的。且在信息匮乏的年代,媒体组织更注重的是前者而非后者——这从我国新闻传播院系可以一窥:新闻学专业的设置远远比传播学专业来得早。在我看来,新闻学成天研究的就是如何进行内容生产,至于生产之后,传播问题是次要的。

网众的时代,内容生产和传播开始分离,且后者呈现两个趋势:其一是传播力越来越从组织手中流向个体(所谓意见领袖),其二是传播力比创造力更重要。从这个结论出发,前文所引用到的何威博士的问题,就变成:意见领袖们有无这样的质素?

北大教授刘德寰认为,微博上的意见领袖的传播,有“价值观第一事实第二”的态势,我称之为“义理正确高于事实正确”。总体而言,意见领袖们喜欢传播包含“价值判断”的信息,而非“事实判断”,或者,他们在“事实判断”的内容上再加以创造和传播自己的“价值判断”。以至于谣言应该不应该辟都可以广泛地争论一下——这在我看来,似乎本身不是一个问题。

这就是今天的网众,与其说我们(我也是网众之一)拥有的是内容创造力,不如说我们拥有传播力。我们当下能善用这个力量么?这一点,我并不像何威博士在书中所呈现出的那种乐观。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同为网络百科字典,中国产生不出维基百科这样的网站,更多的,只是类似百度百科这样的堆砌物。从这个事实出发,中国网众,比起美国网众而言,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刊发于当期《网络传播》及《数字时代阅读报告》第八期,前者刊出时由于版面原因,由本人删节至3000余字,此处为全文)


[1] 博客圈的信息传播,除了直接页面浏览以外,还有RSS阅读。在所有的RSS阅读服务中,都有一个名为“分享”的功能。这个功能某种程度上或可类比微博的转发。但RSS阅读本身是一个很小众的行为。

—— 提请读者注意 ——

1、本书作者何威博士,是我好友,亦同为《数字时代阅读报告》的创始编辑成员。

2、本书蒙作者惠赐,非本人购得。

网络人口的成熟化

最新一份的CNNIC报告(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非常薄,只有50多页,也没有什么太过值得一提的数据,对目前正当红的移动互联网,调查得也不够。不过,结合历年来的统计,倒是有些情况需要注意。

中国很多网络服务,目标受众群体都是年轻人群体,比如说网游。即便是一些貌似稍长一点年龄段会去使用的服务,比如富媒体,比如即时聊天,比如社交,运营者也是瞄着年轻人群。所谓的年轻人群,我看大抵就是10-19岁和20-29岁这个年龄段。至于40岁以上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服务为这群人提供。因为从静态的数据来看,10-29岁这个年龄段,占据了极高的比例,在第28次报告中,这部分人超过了一半。

然而,如果从另外两个角度去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结论。

第一个角度:某个年龄段的网络人口,占据整个该年龄段的国人比例为何?

中国的2011统计年鉴世面上还未出,我只能通过2010统计年鉴(也就是分析2009年)来判断。选取同期的CNNIC报告,我们可以看到,10-19岁的人中,有77.84%已经是网民,20-29岁的人中,则有70.01%。可以这么说,10-29岁的人,该上网的,都已经上网了。(如下表,虽然40岁以下的诸个年龄段都有两位数的比例增长,但趋势上可以说,最有潜力的应该是30-39岁)

 

10-19岁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2009年

77.84%

70.01%

44.68%

22.24%

10.57%

2008年

60.97%

59.68%

27.41%

14.42%

7.38%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新出来的网路服务(或某服务的新进入者),已经无法获得新增用户,这个年龄段的人口红利已经基本全部吃完。新进入市场的,只有从该市场既有者手中去争夺注意力。中国网络业,厮杀得到处是红海,其实与这一现实不无关系。

但另外一头,我们能看到的是,30-39岁这个年龄段,只有44.68%的人是网民,40-49岁这个年龄段,比例下降到22.24%。至于50-59的,区区10.57%而已。而随着今天相对年轻的人的年龄增长,他们迟早会进入到这些年龄段中。但正如前文所说,中国的网络服务,鲜有专为他们所提供的。

第二角度,某个年龄段的网络人口占总网络人口之比,其幅度增长如何?

 

10-19岁

20-29岁

30-39岁

40-49岁

50-59岁

2010年

27.3%

29.8%

23.4%

12.6%

3.9%

2009年

31.8%

28.6%

21.5%

10.7%

4.5%

2008年

35.2%

31.5%

17.6%

9.6%

4.2%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发现,10-19岁段,逐年比例在下降,20-29岁段,基本稳定在3成不到。而30-49岁两个年龄段,逐年比例在上升。中国自计划生育以来所形成的人口倒金字塔态势,是这个趋势的重要推动因素。

从这些数据出发,我们的确可以看到,以学生、刚刚毕业的白领群体为对象的人人网、开心网这两个SNS网站所面临的严峻态势。他们不仅要互相抢夺注意力,还要和一大堆网游去争夺用户粘度。目前人人的用户活跃度只有3成,与它的受众群体落在一个基本饱和的年龄段十分有关。

不过,10岁以下这个年龄段的数字也相当有趣——出现了惊人的增长。由于CNNIC对网民的定义就是6周岁以上,故而统计年鉴中单取5-9岁人口。

根据CNNIC的历年报告和对应的统计年鉴,整个08年度,6-10岁的人中只有0.19%的人是网民,而到了2009年,这个比例跃升至6.7%。这个增长是极其惊人的。无怪乎主要面向这个群体的网站淘米网这两年做得风生水起,已经上市了。—— 这里很难说是上网人多了故而淘米火了,还是淘米火了导致上网人多了。但无疑的是,淘米遇到的市场,就是蓝海市场。

总体来说,今天的网络业者,太过注重30岁以下的人群,而相对比较忽视30岁以上人群的需求。网络各种服务层出不穷,且一旦有什么新玩意儿,后继者立刻跟进。这是市场经济必然会发生的状况,创新也好抄袭也好,我以为本不值得多加讨论。倒是同样是一种服务,由于面向人群不同而形成的运营风格不同,却十分罕见。

我不是说不值得去争夺年轻群体,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一个已近饱和的市场,除了提高ARPU(单用户收入贡献),已无它法。何不把视线投到未来人群增长可期的年龄段中呢?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微博上的记者

众所周知的是,包括社会化媒体在内的数字媒体在改变传媒业。但我想,它对传媒人的改变恐怕是更深远的。这种改变,目前我个人还看不到是好是坏,但改变已经在发生。

在过去,很少有读者会特地关心是谁写的文章(除非这篇东西实在太石破天惊),一般人的注意力只在内容本身。要做一个名记其实很难,因为这需要一个记者持续不断地写出漂亮的文章,才会给人形成那么一点点的印象。而之所以电视台出镜记者/主持人更容易成名(试想一下凤凰台的吴小莉),就因为人们不可能在看电视的时候只听到记者在说什么而完全不留意记者的那张脸。白岩松开玩笑说,把一条狗放他的位置上一段时间,一定是条名狗。玩笑归玩笑,道理是确然的:谁(who)比说什么(what)重要。不过,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做出镜记者的,这个岗位的名额,极其有限。

所以我大致可以这么说,在新闻报道领域,记者其实是幕后工作者。他们把所谓的事实真相推到前台,自己基本上处于一个“隐身人”的位置。成名的文字记者很少,而且一般需要很长时间的职业浸淫。

但随着博客、微博到来以后,记者正在走向前台。特别是微博,每一个文字记者,都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成为出镜记者。

在最近举国上下都在关注的动车事故中,一位记者(还不是新浪微博v字认证用户)在现场工作。他不断地用短信发送文字和照片来报告他的所见所闻。后来,他大概终于有了机会上了一下电脑,写了这样一句微博:“回到家里打开电脑,迎接我的是1114条新评论,5075位新粉丝,4463条提到我的微博~~~~”。

如果说那1114条评论、4463条转发,还是主要和内容相关的话,那么,5075个新粉丝,就主要和他这个人有关了。说得俗一点,他成名了。而按照他的自述,他所供职的报纸并非名闻遐迩的大报,而他本人,也一再说自己是“新手”,应该不是资深记者。

中国的媒体生态还颇有些大家都知道的规则:有很多话,并不适合由媒体发布。于是,自有了微博以来,在任何一个重大的社会事件上,我们都可以看到媒体人(主要是记者和编辑)在微博上极其活跃的身影。他们在用自己的帐号发布各种他们认为可以和应该发布的消息,说的比自家媒体说的既多且快,引来的后果之一就是:有些媒体人的粉丝,比他/她所供职的媒体官方微博的,还要多。

一位网友提到了这样一个事实:“BBC的一位政治记者跳槽ITV带来的后果。就是BBC一下损失六万twitter粉丝,而且是白送给竞争对手。”媒体人正在比媒体更有大众传播力,记者,正在成为明星——我这里所谓的明星,指的是文艺圈那种经纪人+艺人的模式。

不可否认的是,微博是一种快餐式信息消费,140个字难以说明一个稍许复杂一点的事实。微博上的信息消费者也是一种“饥渴难耐”的心态。要在微博上做一个“名记”,需要懂得三个要诀:快、飞快、比别人快。

这其实是记者的看家本领:抢新闻。但媒体抢新闻到底还要过一个一个审核关,记者自己的微博,自己审核就够了。于是,微博上记者有时候也会说错话。一位知名媒体的知名女记者(14万粉丝)在这次事故中,就报错了一条消息。虽然事后予以更正,但影响已经由N多的转发传播出去了。这位女记者曾经是v字用户,不过也许想着重表明自家言论不代表所供职媒体的言论,故而自行去了v字——但到底,在事故现场的她,又是文字发布又是照片发布,很难讲究竟是职务行为还是纯属个人行为。

BBC记者跳槽所引发的BBC损失,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在催逼记者。未来的记者要求职时,媒体想看看其人有多少粉丝,应该不算过于荒诞。有时候我甚至会想,一个记者的价值究竟几何,微博粉丝会不会算变量之一?正如艺人是靠“知名”吃饭的一样,记者是不是也要靠“知名”吃饭?而这份知名,却是140个字打造的——这个就有点诡异了,吃文字饭的,结果靠140个字。

这个问式的答案可能是不会,特别对于专业媒体来说,还是要考察一下记者的某一行专业素质。但微博上如云的粉丝,成千上万的转发评论,会不会给一名记者带来一种“成名”的幻象?而这种其实殊无底蕴的“成名”,会不会给这个行当的职业心态产生一定的影响?

这个问式的的答案可能就是:会。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开放,开放,开放 —— 垄断

很多年以前,微软有着巨大的麻烦:美国政府和19个州联合起诉它,因为它涉嫌利用垄断力量阻扼和打压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事实上,微软在遭逢这个官司之前,windows系统就已经居于了垄断地位,以至于微软为了避免100%垄断的尴尬,在97年还投资了当时快要倒闭的苹果公司1亿5千万美元,以帮助麦金塔操作系统半死不活地陪着它在市场上玩。由于技术力量和产品受欢迎而形成的市场垄断地位并不是罪过,但一旦试图利用这个地位来阻挡竞争者就是罪过了:不正当竞争。微软利用win系统的普及,免费搭载的浏览器“IE”一举将网景击败,成为了这起官司的诱因。

虽然微软最终逃过了被拆分的命运,但它的形象一直不太好,google崛起后,没几个人同情这个老去的王者,因为大家都认为它太霸道,而且其实很多产品都是买来的(包括最早期的DOS系统)而非自己创新。但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没有人注意到,相比苹果的麦金塔系统,它可谓是早期的“开放平台”了:任何一个程序员或开发团队,都可以开发基于win系统运行的软件,或免费+广告,或直接收钱,微软从来不问。

但就是这样一个“开放平台”,越多的人加入,就造成它的垄断态势越强。近来苹果虽然再度崛起,市值已经超过微软,但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在桌面电脑领域,win系统的强悍依然稳如泰山。苹果并不是在桌面设备上翻身的,而是在移动设备上。即便google如日中天的时候,它也始终面临这样一个尴尬:google搜索再强,也得让用户经由win系统打开IE才能进入不是。

Facebook可能是互联网最大最热闹的第三方开放平台,数十万应用在这个网站上被无数人使用着。它不仅把控着用户获取信息的第一渠道(就像当年的搜索引擎那样),甚至还做到了让用户虽然使用各种公司出品的应用却始终没有离开过Facebook网站——这已经几乎到了Facebook就是互联网本身的地步了。国内有一家公司在效仿这样的做法,就是百度的“框计算”——这也是一个所谓的开放平台。

在百度中输入“小游戏”,第一映入你眼帘的就是3992个小游戏,分为38页呈现。点击任何一个小游戏,你都可以在不离开百度页面的情况下玩乐。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3992个小游戏,但数字世界无论如何都不会只有这区区几千个。而且,通常用户也就点点第一页、第二页的小游戏(有些用户可能会去点第38页),但中间大量的小游戏,就被忽略了。

这样的开放平台会造成两个后果:其一平台自身的垄断力越来越强,其二众多第三方应用呈现“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马太效应。开放平台到此画出了一个极其诡异的图景:开放的走向,乃是垄断。而且这种垄断,是能够让后入市场者不俯首乖乖合作便无路可走的。

最近腾讯启动了“Q+”开放平台,它的实质是将用户桌面侧边栏作为战场(而不是仅仅右下角了),但这个侧边栏腾讯本来就没有占领,故而乐得以一种“开放”的姿态,邀请天下数字公司共襄盛举。进入到这个侧边栏的应用显然是有限的,腾讯Q+嫌这点还不够,还可以让用户一键便从win系统桌面切换到它的Q+桌面。在这个桌面上,连windows经典的“开始”按钮都不见了,整个儿的QQ系统。

开放平台的出现,意味着早期互联网精神的彻底终结。未来的竞争,将在两个层面上展开。巨头的平台之争以图吃肉,以及众多小公司在某个平台上斗殴不过是喝口汤。互联网最一开始那种平等游戏已经结束,随之而来,将会是“井然有序”的产业链金字塔。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可视为腾讯的Q计算之姐妹作,以及开放平台:从单个企业到联盟企业到星云企业的最后本人脚注。

童年消逝:黄艺博事件

这两天在网上疯传一个名为黄艺博的人的照片。在这些照片上,他都肩配一个五道杠的袖标。与大众平时想像认为三道杠就是少先队最高级别的干部(大队长)所不同的是,居然还有五道杠这种级别。黄艺博据称是武汉少先总队的总队长(另有一说是副总队长),在很多人的眼里,这算少先队的顶尖级别的干部了。

不过,老实讲一句,我注意到,很多人在疯狂传播黄艺博照片时,其实是带有一种类似围观芙蓉姐姐的心态的。大家似乎觉得黄同学的照片很有些“官气十足”的感觉,小小年纪就有着一种官员的态势,颇有些另类。再加上现在这个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仇官仇富的情绪,这个事件成为一个公共领域中的事件,也就不奇怪了。

但问题是,到底芙蓉姐姐是一个成年人,而这位黄艺博同学,只是一个小学生,满打满算,今年也不会超过12-3岁。这样一个孩子的行为,放在成人社会中,遭受成年人的围观,妥当么?

我也不知道。虽然我知道中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人呼吁这只是一个孩子,不要给他太大压力。但我相当明确的一点是,这种类型的事,未来只会更多不会更少。

波茨曼在他的名著《童年的消逝》中就提到这样一个观点:童年,是一个社会概念,而不是生理概念。在人们没有发明印刷机以前,童年并不成其为童年,十几岁的孩子别说去工作,上阵打仗都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有了印刷机之后,就出现了书本,也就出现了大规模的学堂教育。孩子得以被封闭式地圈养起来,和成年社会隔离。套用社会学的一个术语:孩子的社会化过程是人们精心打造并小心呵护的。

但电子媒介的到来在尽力地摧毁这个传统。孩子不再在两个封闭的环境中——家庭和学校——完成他们的社会化过程:他们可以看电视。通过电视这种其实并不一定反应社会事实但的确可以某种程度上反应社会真相的媒介工具,孩子开始了另外一种社会化过程。波茨曼哀叹童年消逝大致就到这里结束了。他可能没有意识到,随之而来的数字媒介时代,更让这种摧毁过程加剧了。

与印刷媒介对口语媒介,以及电子媒介对印刷媒介的更迭所性质不同的是,数字媒介不仅仅是增加了人们接触各种信息(对孩童而言,就是社会化)的传播渠道,它更带来的是,人们可以参与到其中——也就是所谓的互动。今天的孩童通过数字媒介,不仅仅是象他们的父辈那样只是通过电子媒介来观看成年人的社会,而且还投身到其中,并且,必然的,接受到了成年人对他们的反馈。这种社会化过程是人类历史上打有印刷机以来所没有的。事实上,虽然今天的孩童生理还物理存在在两个封闭的圈子中,但他们的心理,早已跨越了那两个圈子,渗透到成年人群体中。

黄艺博事件是一个极其典型的案例,它可能是孩童行为闯入成年人社会中的极端表现。但事实上,类似的过早社会化,早就屡见不鲜。面对这样的事件,高呼请注意这是一个孩童是一种道德观的表现。然后,遗憾的是,在人类社会中,道德观是最苍白的一翼。

一位朋友忧心忡忡地给我打了半个多小时的电话,在她看来,在这起事件中,反映出的是成年人那种嘲讽的凡事只看阴暗的品质,并对孩童(直接点说,就是黄艺博)带来不可估量的心理压力。但我仿佛看到了那位毕生只用打字机写作坚决不碰电脑的波茨曼悲天悯人的脸庞。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社会名词,已经无可避免地远去了。数字媒介的大潮,让孩童进入了社会,也必然让他们会相对于过去而言过早地接受社会洗礼。

这事是好是坏?恐怕,没人知道。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信息传播:表意性?工具性?

华裔社会学家林南于本世纪初在他的社会资本理论中就提出过这样的研究观点:人们的社会行动分成两种。其一为表意性行动,其二为工具性行动。表意性行动是维持行动者已经获得的资源,而工具性行动则是行动者去获取他/她尚未拥有的资源。前者属于同质性互动,一般发生在相似等级中的个体中,后者属于异质性互动,属于不同等级或拥有不同资源的个体间的互动。

我个人大胆地将这一社会行动理论套用到信息传播中,可以把信息传播这一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行动的行为分为两种:表意性的传播,和工具性的传播(或者称为目的性的传播)。表意性传播可以视为一种通知,一种报备,而目的性传播,则可视为一种征询,目的是为了获得支持、帮助、许可等。这两类传播,其实是非常不同的。

在今天如火如荼的社交网络中,有一个被称为“六度关系”的社会学假设,非常知名,几乎构成了各种社交网络的理论基石。与“六度关系”相配套的,病毒传播,也被很多商圈业者挂在嘴边。基于“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路径,在社交网络,想快速传播一个观念、事件乃至产品服务,理论上似乎是可行的。

但如果你明白,信息传播分为表意性和目的性两种后,就会知道,没那么简单。

从谣言传播和遏制谣言传播就可以看到它们的区别。谣言的传播是非常快速的,特别是在今天的人们掌握了各种技术通讯手段之后。但遏制谣言却变得非常困难,通常要耗费极大的成本还有可能效果不佳。因为人们在传播一个谣言的时候更多的是一种“表意性传播”,即通知自己的朋友可能有某事发生。然而,人们在遏制谣言的时候则更类似于一种“工具性传播”,它本身带有一定的说服目的,需要被告知方进行态度上的转变,支持自己的说法——因为人们通常倾向于去相信谣言,比如日本核辐射已经到达本地。

谣言信息的传播,与遏制谣言信息的传播,就是表意性和目的性的差别。利用带有病毒传播路径的社交网络,表意性传播通行障碍更小,人际链条上的每一个节点参与传播的可能性更大,而目的性传播,在每一个节点上,传播路径的断裂,都更易发生。

早年人们利用口耳传播来散发谣言(或者其它什么信息),后来人们利用基于手机通讯录上的短信来传播,再到今天,利用互联网上的社交服务。技术的确发生了变化,但只是导致了传播路径、手段的变化,就传播中的社会行动层面,并没有发生变化。通知还是许可?这两种信息传播行为,依然有其本质的区别。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的传播技术会更加日新月异,技术变革会更快,但基于人性,传播行为的动机,应该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变。

商业营销业者看到了社交网络的力量,并试图加以利用。但很多营销策划在社交网络上表现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就在于表意性太差而目的性太强。信息接受者在社交网络上的确能迅速转化为传播者,但这一说法只是技术角度上的。要让他们迅速成为传播链条上的一环,必须让他们感觉这种传播只是一种通知(无论是他/她得到这个信息还是去传播这个信息)。而之所以创意变得如此重要,概因为只有良好的创意,才能将一个事实上目的性很强的传播行为,包装为一种通知色彩浓重的表意传播:看,这个视频多好玩啊!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免费的逻辑

周鸿祎是“免费”的坚定支持者,我在机场看到电视上一档对他的专访,他就认为,把免费服务做好,就会有用户。只要有足够的用户,你总能找到赚钱的方法。有那么一点谷歌所谓“以用户为中心,一切纷至沓来”的意思。另外,坊间也早有一本鼓吹免费的书,《长尾理论》著者安德森的作品,书名就叫《免费》,也是畅销之作。

我们姑且先认为免费做好了,总能赚到钱这个假设是成立的——360到底每股还净赚到了5美分,将来可能会更多。站在这个假设上,我们来看看这个“总能赚到钱”是怎么赚到的。

大致上,存在两条赚钱路径。其一为第三方客户买单的广告,其二为部分免费用户有特殊需求买单的增值服务。但我们知道,不是每个用户都会点击广告,也不是每个用户对会成为增值服务的付费客户,恰恰相反的是,只有小比例的用户会点击广告,只有小比例的用户会成为客户。再往下推论的就是:免费模式其实是一个大数原则,没有海量的免费用户,赚钱这件事,免谈。

那么,怎么才能做到海量用户呢?答案是:你有钱。

第一种有钱的方法是:你自己就有钱。比如周鸿祎就是一个有钱的主。事实上,做反流氓软件,周鸿祎不是第一个。我硬盘里至今还有一个名为“恶意软件清理助手”的软件,但这款软件没有后发的360来得风光,几乎已经销声匿迹。

第二种有钱的方法是:找投资让自己变得有钱。其实自己有钱还是不够的,最多能做到自己是自己的天使。所谓“一轮融资”、“二轮融资”都是专业风险投资的买卖。在数字领域,几乎不存在这样的先例:从未做过融资就上市发达了。

第三种有钱的方法是:巨头公司自己投资。新浪微博、百度奇艺都是例子。当然,在这些例子里,我们还是能看到职业投资者的影子。

为什么做免费模式就必须有钱呢?因为你需要在尽快的时间里累积起一个足以能赚到钱的海量免费用户群体。如果不够快,那么,来自有钱人的竞争者会迅速把你消灭掉。这不仅仅是服务器的支出、人员的薪资等成本开支,而且还包括:用钱建立禁入门槛。

一个例子是视频的战争。据说,1亿美元是行业门槛。视频是一个高成本的买卖,在视频争斗的游戏中,我们就看到,酷6由于不够有钱,就只能把自己卖掉,最终创始人出局。另外一个例子是团购。团购和视频不同的是:它本身并不是烧钱的买卖,但一样,在用钱做行业门槛。拉手网的投资人就这么认为:团购也是一个需要1亿美元的生意。

一般看来,团购的成本应该不高。它的技术很简单,而且并不是“免费”,在现金流链条上,它先于真正的供货商收到钱。但事实上是,为了争夺供货商,团购在推广上有巨大的投入,铺天盖地的广告我们都看到了,但大多数人还没有看到的是,在团购领域,甚至有先押款给供货商的做法,因为需要抢夺客户——这已经有点免费模式的影子了。

数字经济中的怪圈就是这么形成的:一项可以收费的生意,迫于需要足够海量用户的压力,也会变成免费的生意。而免费生意对海量用户的需求到了饥渴的份上,便需要足够的资金去快速推动,用最少的时间烧出最大的规模,逼退竞争者。

故而免费的真正逻辑是:想赚钱么?你得足够有钱。免费经济大行其道的结果就是:这是一个有钱人的游戏。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隐私:社交网络几乎无解的问题

Facebook都估值850亿美元了,Twitter也估值70亿美元了,社交网络吸引了无数商业资本来掘金,也推动了现实社会中无数的人踏入数字世界。使用社交网络的好处人所共见,但迄今为止,这个人类历史上可能吸金最多的网络服务,依然无法妥善解决隐私问题。

Facebook拒绝了google爬虫对它的索引,这个可能是基于商业竞争的考虑也带来了一定的隐私信息保护。在人人网上,你可以设置你的个人主页非好友不可见,似乎将所有的陌生人都挡在了门外。但隐私问题,远非一个开关那么简单。一个人的自我信息,并非是统统可见和统统不可见这两种状态的。

在药家鑫案子中,出现了一个所谓的“师妹”插曲,这位后来被学校否认并非本校学生的所谓师妹,在某个社交网站中,写下了力挺药家鑫的片言只语,一经传出,掀起舆论大哗,并直接上升到高等教育问题的性质。

类似的事情,在几个月前也发生过。复旦某个登山队在登山事故后,一位警察救援中不幸牺牲。几个队员在社交网络上交换看法,这些看上去有点“冷血”的看法被截图流传出,引发网上一堆的道德批判。

这两件事本身的价值判断并非我想讨论的重点,但这类事引发出来的一个话题就是:人们在社交网络上和自己的朋友的谈论,属于什么性质的言论?是公开言论呢,还是私密言论?

事实上,人们对自身隐私的处理,其实是很复杂的。人们的确存在完全可以公开化的个人信息,也存在完全不可公开化的信息,但更多的信息是:人们愿意让张三知道,而未必愿意让李四知道;或者是愿意让宿舍同屋的人知道,而不愿意让自己的父母知道。在旧有的传统媒体格局下,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河水不犯井水。由于时间和空间上存在一定的障碍(比如你在北京的同屋同学和你在上海的父母之间,几乎不存在交集),人们私下某个圈子里所说的话,很难进入到其人所在的另外圈子,更遑论所谓的公共领域。而私下里说的话,背后带有很多的情境,也没有那么多道德高尚感,可一旦放到公众的聚光灯下,便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更进一步的是,在传统的人际交流中,人们主要通过口语进行。这是一个很难还原的传播信息,除非一方抱有特殊目的进行录音。但在网络上的人际交流,一个截图软件就可以将人际传播的信息复制下来。特别是在社交网络中,很多人际交流的情境其实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私密。传播者想当然地以为我只是说给某个特定对象听,但很可能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也有可能是旁观者),几秒钟之内,就给你“有图有真相”地传了出去,再往下,就有可能是给传播者带来无尽的烦恼。

社交网络的兴起,的确给公私两个原来还略显泾渭分明的领域间带来了一个含糊不清的地带,而且这个地带还不小。要求每一个人在社交网络上的表现都必须符合社会公认的伦理规范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如是只会培养出整整一代的虚伪者。但给用户在社交网络使用中大量设置开关(主要是一对多的交谈,一对一还容易解决):比如你准备和张三开始说话,设定为只可让李四可见,而和王五说话,又设定为只可让赵六可见,技术上是可操作的,但使用上是极其繁琐的。更重要的是,使用者不见得有这个意识需要保密。但如果这个意识被广泛接受和树立,这个社交网络,也变得十分之诡异:每个人是偷偷摸摸的。

于是,言论的自我审查变得越来越普及,原来只涉及到一批公众人物,比如明星名人,但随着微博兴起,公众人物的定义也变得十分含混。越来越多的V字认证用户——即使此人按过去标准无论如何不算什么公众人物——开始言论自我审查。一句漫不经心以为是和自己朋友私下里说说的话所引发的后果,套用个网络俗语,万万伤不起啊!

人们对自己私隐的开放程度,意识中是建立在某个特定对象或群体上的。但在网络上,就变得很难操作。而这种特定对象,不是什么建立一个朋友组、好友群就可以简单解决的,因为这个特定对象圈子随着每句话的变动而在变动。一直到今天,看不出有什么很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于是乎在网络上,要么你谨言慎行,要么,就会看到一句不慎重的话所引来的口水大战层出不穷。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本文的写作灵感来自于复旦的一名烟酒僧Apiko,他在微博上和我聊到了药案的另外一个角度,在此表示感谢!

数字时代的著作权体系

美国开国元勋杰弗逊对办报纸情有独钟,在他看来,世间可以有没有政府的报纸,但绝不能有没有报纸的政府。不过,这位报人(也是总统)在一封给友人的信中,提到这样一句后来成了流传到后世的名言:点燃蜡烛照亮他人者,也不会给自己带来黑暗。

这句话的背后其实是一种分享和传播的精神,思想和知识的传播,不仅可以照耀自己,也可以照耀身旁的人,更可以照耀更远方的人,而且每一个人在传递思想和知识之时,自己都不会由此而失去思想和知识。

不过,在数字技术到来之前,这个传播和分享其实是有些问题的,因为包括思想和知识在内的内容无法摆脱有形介质而独立存在。事实上,在你传递一份报纸给某位朋友之后,你就失去了这份报纸。除非你记忆力惊人全盘记下,总有些内容,将从此离你远去。

但数字技术越来越发达之后,现行的著作权保护体系就变得有些微妙起来。试举一例。

有一位大学生张三,手上有一张很不错的CD,他的同屋好友们也想借来听听。张三如果将CD外借,那么他至少有一段时间和这张CD无缘。如果他同屋两个同学都想借,那么,他们就必须排队——注意,这种好友私下里借听,是“不侵权”的。

现在,张三可以利用电脑,将CD上的音乐转化为MP3(其实这一步也有很多争议,但不管怎么说,对自己的合法拥有物改变一种形式,应该问题不大,Windows Media Player到今天还能支持这种事),于是他的同屋好友在拷贝走这份MP3的同时,张三继续保有这张CD以及那份MP3文档,更进一步的,同屋另外的人,也可以“同时”获得一份拷贝而无需排队等候。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这张CD,迅速变成了四份MP3拷贝,四个人同时拥有同时享受。——这样一种行为,怎么办?如果说相借一张CD是不侵权的话,那么,相借一个MP3文档也应该是不侵权的。如果这事再拷问得深一些:大规模相借是侵权的,那么多大的规模叫大规模呢?10个人?100个人?还是57个人?

固有的著作权体系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排它性”:人们同时拥有同样的内容,在不付费购买新拷贝的情况下很麻烦。这份排它性的基础有二:其一所有的介质都是原子的,其二内容不可能脱离介质而独立存在。换句话说,你想获得内容,就必须获得介质。但介质的复制,很麻烦:抄写?复印?翻录?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一般普通人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复制,而如果是某个组织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来搞这个,又必然是牟利的,这很显然,就是非法行为。所以,过往的著作权控制,根子上,是对介质进行控制。

但在今天,内容已经可以脱离介质存在,大规模的拷贝成为相当容易的事。复印一本书100份,估计得干上好几天,但复制一个电子书100份,却要不了多久。事实上,人们即便是朋友同学之间相借一些电子内容,对版权所有人都是不想看到的:一本畅销书的电子拷贝,在一栋宿舍楼里,凭借着六度关系式的朋友链接,让这个楼里数百个同学同时拥有,怎不让出版者为之大呼利益受损?

于是有人想出了继续对内容和介质捆绑的做法,比如软件的许可证号(序列号)。当你把一份软件安装在自己的电脑上时,系统要求你输入序列号以证明你这个软件合法,但同时,也使得这份软件和你的电脑形成了内容与介质的捆绑。这个序列号一经被接受,安装光盘将无法再在第二台电脑上安装。电子书、数字音乐、视频理论上都可以使用这类技术:你的这份电子拷贝,只能在你的这个设备里才能被使用到。

这个主意看上去不错,但这个主意有一个毛病:你所拥有的内容其实是你所拥有的介质上的内容。这不是我在咬文嚼字,而是你会碰到这样一个尴尬的情况:你可以在你的电脑里播放的音乐,却无法在你的MP3播放器里播放。又或者,你可以在你过去的那台电脑里看的电子书,却无法在你现在的电脑里看。还有这样的问题:我凭什么就不可以在我的两台电脑里同时有同一本电子书的拷贝呢?

亚马逊Kindle的DRM技术就被黑客攻破,DRM是一项版权保护技术,版权人一直将DRM视为保护版权的一个重要工具,不过,很多用户并不欢迎这项技术,因为正如上文所说,它限制了对内容的使用。黑客破解DRM,本身是亚马逊和黑客之间的纠纷,黑客的破解技术结果上虽然导致了版权人权益的可能受损,但是,这个行为本身并非盗版行为。而用户利用这种俗称为刷过机的kindle,装入大量版权不明的PDF文档,Kindle最多也就只能拒绝为用户的设备提供保修服务。

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体系变得相对更复杂了,因为人们总是喜欢分享。回到文头杰弗逊的名言,我们就应该意识到,版权保护体系的根本诉求,与其说是保护版权人的利益,不如说是借由保护版权人的利益而达到内容生产贡献的目的,而这一目的,根子上为了让人们能分享思想和知识。无论这个体系如何复杂和变化,切莫忘记了,也许,互联网精神并非免费,但“共享”,却是应有之意。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题外话:这个话题里还有一个更深的话题:内容消费究竟是内容享受+内容拥有合一呢 还是可分开?比如有一种DVD,它很廉价,但你只能看几次就会自动销毁。故而,你购买的是享受权而不是拥有权。再比如文中的例子,朋友copy走了mp3,理论上讲,ta应该事后删除。他所相借的,是一种享受,而不是拥有。我认为,这是现行著作权向比特时代靠拢的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内容消费究竟是消费什么?

社交泛滥

多年以前,知名的IM工具MSN,只能允许用户拥有150个联系人(好友),据说这个限制来自于一条人际关系的定律:一个人在一段时间里最多只能维持150组社会关系。这个据说是否有足够的理论上的依据很难讲,但我们的生活常识告诉我们,我们的确很难同时处理数百个人际关系。

随着社交网络的兴起,这种限制早就不复存在。我这里所谓的社交网络,不仅仅是指那些SNS网站,还包括建立在人际传播基础上的IM工具、手机通讯录和电子邮件列表。动辄数百个联系人,SNS中上千所谓的“好友”,那是极其寻常的事。这些社交关系的维护,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我的好友遍天下真得不算什么神话。

社交网络商业上的成功,也使得各种社交服务前赴后继地冒将出来,我个人每天都会收到来自各种社交网站的所谓邀请信,一般都是以某个朋友的名义来让我和TA在该网站上社交社交。有些看上去原来和社交关系不大的服务,也会利用社交网络。比如最近很火的团购。我也会隔三岔五地接到来自所谓朋友的邀请:我发现了××团购站,很好啊,一起来玩玩?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故而,我完全同意社交对于人的重要性。但问题在于,似乎今天这股子劲有点过分了一点。虽然我们不能用“150组关系”如此量化地去衡量我们的社交关系数目,但这种成千上万的联结,实际意义又有多少呢?

互联网经历过从信息匮乏到信息爆炸的一步,信息过多而造成的各种信息综合症已然出现。信息爆炸这头怪物被放出后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可以彻底规避,唯一的方式就是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也许,数字世界走到今天,又产生了第二种爆炸:社交关系爆炸。而这种爆炸,会不会也会在未来给人们带来一种疲于应付但又不得不应付的感觉呢?

社交网络的泛滥,和信息的泛滥,本质上都是一回事:人性的贪婪。人们不想错过任何可能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于是一面是信息过多,一面依然是一种信息饥渴。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公布最新研究报告称,Facebook用户拥有好友人数越多,越有可能变得紧张焦虑。报告称:“象赌博一样,Facebook让用户处在神经过敏的‘地狱边缘’,不知道自己是否该下线,只是为了怕错过某些好东西。”而还有更多的数不清的服务诞生出来让你获取更多的信息。关系对人们的重要性,也是大部分人都意识到的。为了可能存在的有价值的关系,人们纷纷扑向任何一种社交服务,并美其名曰:想或许更多的人脉么?六度能帮助你。

商业上,这股势头没有减缓的趋势。Facebook估值已经打到850亿美元,Twitter估值100亿,Groupon估值150亿,Zynga(做社交游戏的头号选手)估值90亿,Linkedin估值30亿,这些奇迹都催动着后来者的不懈努力。数字世界的进程,在信息中找到财富已经开始慢慢向在社交关系中找到财富转化。商家作为供给方的推动,根本上将会把人们陷于社交泛滥的境地。

经常会有人问我一些关于“数字鸿沟”的问题,我的回答是这样的:数字鸿沟的宽度可能会缩小(也就是越来越多的人接入数字世界中),但深度可能会增加。这话的意思就是,同样是联入数字世界中的人,对于信息和社交这两样根本服务的运用能力是不同的。有一部分人会从中获益,但更多的人,可能会迷失在这个看上去有点“乱七八糟”的世界中。

搜索引擎可能是信息爆炸的一种解决方案,它能帮助人们迅速获取想要的信息(虽然很多时候效果还欠佳)。但社交网络上,目前没有这种彻底打通诸个壁垒森严的社交站点的引擎式服务。也许,未来会有。但问题在于,人们对信息的处理可以是功利的,难道人们处理他们的社交关系也是功利的么?

答案,并不可知。功利性质的互联网盛行后,我们的世界,或许,就真成个功利社会了。

—— 刊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值得注意的亚马逊

网上曾经流传着一张图,大意就是腾讯的战争。图中腾讯居中,四周团团围着各种各样的竞争对手,从门户到游戏,不一而足。后来我发现,这张图也是C2C(Copy to China)的,原图是“微软的战争”,也是讲微软的战线之广的。

然而,说到四处出击广树对手的,亚马逊绝对是其中的翘楚。在它的财报中,足足列出了六组竞争对手,如果要画“亚马逊的战争”的话,大概规模远远比微软和腾讯宏大得多。

世人都认为乔布斯是个桀骜不驯的家伙,经常不买这个账不鸟那个人,但其实乔布斯自从被苹果踢出局自己在那里捣鼓创业之后,已经学乖很多。Google两位小年青当年也在VC的压力下请了施密特做总裁。而真正嚣张的,大概就是亚马逊的贝索斯了。有一篇文章曾提到这样一个细节:在01年股东大会时,一位妇女问道:我想问问,批评是否对您彻底无效呢?

亚马逊基本上奉行的是“万事不求人”的原则,事实上,它也有这个实力。当当苦熬十三年,也就搏出个刚刚上市。亚马逊奋斗七年,不仅熬过了亏损难关,还建成了一个重型电商——配备强大的地面库存和物流。

分析当年贝索斯的执着狂热与亚马逊今天的成功,其实意义并不大。我坚持认为,这里有着很多不可复制的因素在里头。亚马逊的阵势已经客观存在,现在应该关注的重点是,它会对整个数字世界的未来有多大的影响。

从市值上说,亚马逊已经达到了800亿的规模,但还是次于google和苹果。从舆论上,facebook和twitter上比它更占据评论的版面。这个公司感觉上并非风头浪尖的公司,除了一个kindle,也没见它搞什么和普通大众有关的东西。即便是kindle,亚马孙也一直不肯公布具体的销量数字,完全没有任何做公关宣传的意思。

套用一句不太好听的俗话,“会咬人的狗不叫”,亚马逊在资本以及技术上的实力是相当强劲的。当年贝索斯纯粹由于盈利的压力而出租库房,慢慢演变成了一个庞大的业务:云计算(其实就是信息处理能力的出租)。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一些知名网站从亚马逊的云计算起步,比如DropBox,比如Twitter。

与google利用搜索这头现金奶牛不断拓展商业疆域类似,亚马逊则在利用电子商务这头奶牛,做互联网更底层的服务。云计算部门的收入目前尚不到6亿美元,但它卡位卡得相当好。正如当年它不顾一切地建立地面物流从而奠定了电子商务领头羊一样,今天,它不顾一切地在云计算上的投入,可能在未来建立起一个更大的商业帝国。

因为说到底,做网站也好,搞应用开发也好,都需要信息数据处理能力。传统IDC机房式的服务,相对于云计算而言显得价格更高。这个道理就像你也许高峰时需要复印一本书但平时只不过复印几张纸而去“租借”一台复印机一样。亚马逊则就像开了复印机店让你随需随印然后支付这些需求的货款。云计算将信息数据能力变成了交水费交电费式的模式,这对于整个数字世界的商业进步而言,是发动机式的位置。

沃尔玛大概是唯一能够阻止亚马逊扩张的有力竞争对手了,因为亚马逊的电子商务一旦受到巨大冲击,在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就会受限。不过,以沃尔玛毛利24.8%和亚马逊毛利22.6%的对比来看,亚马逊并不惧怕沃尔玛。

这是一个需要密切注意的公司,从某种意义上讲,它远远比Facebook和Twitter更需要值得注意。社交功能带娱乐成分更多,但亚马逊,这个真正在互联网卖水的,有可能大部分人都在哭它还在笑。

software wars 腾讯攻伐图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本周专栏 ——

iPad的逻辑

最近,豆瓣上有一篇很有些热议的帖子,主贴的内容就是大骂了一通iPad的使用不便。我个人也用了这个平板电脑好几个月,的确发现iPad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我甚至用这一句话来形容iPad:果然是一个平板电脑,离开了电脑它就是一平板。这话的意思就是当手边没有电脑(确切地说,是装有同步iPad软件的电脑)时,iPad装卸软件和文档就变得相当麻烦。再说得过分一点,就是这个数码设备,似乎就不是一个可以独立运作的设备。

不过,仔细想一下,这其实是一个使用逻辑的问题。iPad的不便,是相对于PC而言的。PC(不是Mac)越是用的时间长的人,便越不习惯iPad的使用方法。拷贝个文档进去?居然还要联个什么itunes去同步,这在PC上是无法想像的。从最早的5.25寸软盘开始,到今天的U盘,人们在PC的使用习惯上,就已经默认了物理上可以插入各种各样外设的逻辑。当两台PC相遇,交换它们之间的文档,一个U盘就可以了。但当两台iPad相遇,那可就得麻烦一台装有同步软件的电脑出场了(蓝牙对于传输一些稍大的文档体验并不好)。前后差距之大,豆瓣上此君大骂iPad也情有可原了。

我始终有一种怀疑,那就是iPad作为一款平板电脑的畅销,它出现的时间是原因之一:在智能手机大范围开始蔓延之后。做平板电脑苹果不是第一家,但智能手机那种对电脑的依赖性,使得人们在意识中已经开始接受这类使用逻辑。事实上,人们在很多物品上的使用逻辑谈不上对错,只能用一种习惯来解释。比如著名的“QWERTY效应”,说的就是今天这种键盘布局是不利于打字的,但依然很难用更高效录入的键盘设置方式来替代它。无它,习惯尔。

这种习惯形成了一种循环。越多的人习惯这种键盘,越多的厂商就会生产这种键盘。而越多的厂商生产这种键盘,就有更多的人习惯这种键盘。而至于这种键盘布局并最有利于打字效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无论是使用者(需求方),还是生产者(供给方),都是这么玩的。

究竟是使用者在先还是生产者在先?有点鸡和蛋谁先的意思。但不是不可分析。QWERTY键盘的设计思路是为了降低熟练打字员的打字速度,因为早期的打字机色带不能承受太快的录入速度。于是从需求方角度而言,这种故意设置障碍的键盘反而会提高效率(整理交缠在一起的色带很麻烦)。而从供给者而言,历经较长时间的这类需求,使得它们的生产形成了行规,即使到了后来,色带问题解决之后,它们依然如此生产,新一代的打字员即使想学那种更有效率布局的键盘,也没这种键盘可以使用。

PC的根本逻辑是一种开放式的架构,你可以在一台PC上随意安装自己用惯的操作系统,配置自己喜欢的软件,存放自己想要的各种格式的文档。PC还配有一些接口,特别是USB接口,便可以接入不同品种的外设。同时,也有无数的厂商,在生产操作系统、软件、文档以及外设,用户也早已习惯,这种逻辑,不是轻易能颠覆的。

iPad能不能?不太好讲。据说即将出炉的iPad第二代,就配置了USB接口。这是一种向PC逻辑的妥协,这种妥协会不会影响到iPad的生态?这个问句的意思在于,有一些论者认为,iPad这种不方便拷贝东西的特性,使得版权组织很喜欢:不方便拷贝,就意味着不容易盗版嘛。

这就涉及到iPad和电脑的第二个使用逻辑上的不同了。虽然电脑有个人性,但它其实还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比如我们可以跑一些公共电脑上一样完成我们想完成的任务:发个邮件,或者是传输一张照片,甚至可以打个游戏(想像一下网吧的那些公用电脑)。不过,iPad不是。我在自己的iPad上可以泡很长时间,但在别人的iPad上不能。iPad本质上,是把“你”和这个设备捆绑起来了。

以所谓合法使用iPad为例,我们都知道它需要绑定一个iTunes帐号,而这个帐号,还可以绑定一个信用卡帐号。这个二次绑定,使得消费者在购买APP Store里的东西时,完全没有付钱的感觉。它完全不象在PC里买东西那样还要搞一堆的网银设置。这就是iPad的第二个逻辑:iPad=Money(或者说,信用卡)。

有数据表明,越来越多的应用开发者开始喜欢上iPad。一项面向2000多名开发者的调研指出,有87%的开发者要为iPad开发应用,考虑到去年3月这个数字只有50%多一点,这个增幅还是可观的。随着越来越多的供给者加入,iPad向PC逻辑的小小妥协,以及它极度个性化以至于可以变相成为一种信用卡,iPad会最终形成平板电脑的使用逻辑。

而这种逻辑,通常意义上,我们称之为:行业标准。一如前面提到的PC各种逻辑,归根到底,大部分都建立在微软的标准之上。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 ——

开放、平台:应用层变成互联网本身

在DOS系统刚刚向Windows系统转换的时候,我有一度相当不习惯。比如说,我很难理解计算机桌面上的东西,居然不是根目录下的东西。图形化界面很方便使用者,这是实情。但同样的,图形化界面也是一种傻瓜化的操作界面,越来越多的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电脑上不预装windows系统,我真得很怀疑,还有多少人会使用电脑?

当然,DOS系统本身也不是什么底层的东西,严格说来,也是一种应用。但很显然,玩DOS的人,可能会比玩WINDOWS的人对计算机知识知道得更多一点,比如检测电脑是否和互联网连通时,可以用一个ping的指令,输出的结果,远比在浏览器里去访问百度而得到的结果多得多。WINDOWS的普及,不是对电脑知识的普及,而是对电脑应用的普及。随之而来的结果就是,对于相当多个人用户而言,windows,就是电脑。

今天的网络公司们,也在努力地试图实现这个逻辑。国内可以用百度的框计算作为一个范例。从用户角度而言,框计算的确给出了他们可以更傻瓜的使用,比如输入“上海天气”,一目了然,输入“小游戏”,也不用费心去找了,热门的东西都给你放在头上了。有人说,百度的框计算就是要把互联网变成百度自家的互联网,话虽然刻薄且并未成为真正的事实,但百度的诉求,说它奔着那个去,倒也确切。

国外的Facebook今天也俨然有着互联网第一应用的架势,在坐拥6亿用户之后,它的势头比google更为强劲。凭借着第三方开放平台,无数的五花八门的应用在Facebook上供人使用,每日产生的数据量更高达25万G的规模。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力量——商业公司,正在逐步地向Facebook上靠拢,汽车厂商福特、便利店巨头7-11、快餐老大麦当劳都频频在Facebook上投放广告,星巴克咖啡店在它的页面上提供免费券和小点心,连危机公关都在Facebook上进行,比如英国石油通过它的FB帐号在不遗余力地告知公众,在油井泄漏大危机中,它正在全力以赴。

有没有人把Facebook看成是框计算?似乎没有。人们讴歌它的“分享”理念,也对它的“开放”以及“平台”赞誉有加。百度想搞一个框起来的互联网,因为它是主动这么干的,而Facebook成为全球最大的第三方应用平台,那是大伙儿自己凑上去的。但无论动机如何,最终的事实都是一样的:互联网,正在成为某一种应用层的互联网,或者,说得保守一点,成为某几种应用的互联网。

如果你把搜索引擎当成自己浏览器的首页,那么该搜索引擎就成为你的互联网入口页面。入口和互联网本身还是不同的。顺着搜索返回的结果列表,你迈向其它网站:搜索,只是一个门而已。但今天鼓吹的所谓开放平台,并非如此。它很少能让你离开这个应用(或者说网站)本身。它不是一个连通各种网站的桥,它就是网络自身。

正如windows的出现,基本上让“命令”这样东西远离了用户一样(想一想,今天还有多少非IT人士知道DIR这个玩意儿?),今天的互联网应用,正在让超链接离开用户。一个用户,在Facebook中完成了ta所有想完成的事宜且并没有接触到除facebook.com以外的超链接,互联网对于ta而言,是不是就是Facebook本身?

南都周刊最近一期用《Facebook接管互联网》作为标题撰文,但其实是热情赞颂了一番Facebook给人类带来的便利。但在我看来,一个应用层成为了互联网本身,这又有什么值得我们欢呼的呢?这样的开放平台,究竟是开放?还是封闭?究竟是中心化的急剧演绎?还是去中心化的网络本质?

早些年,我并不是很喜欢微软,但至少它对我的隐私之类兴趣不大。后来我觉得google这家广告公司比我还了解我自己且无所不干,看上去它比微软更需要警惕一些。而今天,Facebook,一个应用正在试图成为互联网本身——难道,技术的发展,就是这样得让人不得不臣服于它的魔杖之下么?

—— 网易科技《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

视频上市之后

随着我个人从互联网实业圈中的抽身,站在一个观察者的角度,我近来越来越感觉到所谓的“传统媒体”的强大。视频类网站互喷口水,彼此炫耀自己的流量多寡,在电视这个行业面前,真得就像几个小孩在打架,实在不值一晒。

视频网站里的排头兵:优酷、土豆,辛辛苦苦一年,收入大概在2-3个亿。央视一晚上搞个标王招标,就是126个亿。地方上的省级卫视,比如湖南,安徽,都也有十几乃至数十亿钞票纳入囊中。广告主对于电视行业的青睐,短期内是不会发生改变的。理论上讲,互联网上的视频广告,可测量性比电视大得多,但有钱的主,就是不买这个帐。

对于广告行业,什么叫好的目标受众,说穿了就是四个字:人傻钱多。所谓人傻,不是说这个人智商不高,而是说这个人媒介素养不高,对广告公关之类的商业信息与实实在在的新闻报道信息无法区别,即使能分辨,也比较容易相信广告信息是正确的。所谓钱多,不是说收入高,而是说有消费意愿,容易被广告说服产生购买欲望。但互联网受众整体上不符合这四个字 ,他们媒介素养很高,懂得屏蔽(忽视)广告,即使有购买欲望,也会精打细算,利用网络上的信息,反复比价和查询他人评价。

在电视上投放的广告,有很大一块不是给最终消费者看的,而是给品牌的渠道商或代理商看的。这一点,在央视上特别明显。广告能上央视,就说明本品牌有实力,落地的渠道商就愿意代理售卖该品牌。换句话说,这是面子工程,面子工程必须建立在有足够威望的媒体上。即便在网上对央视的抨击不少,但如果你去二三线城市(中国的主体部分)走走,就明白,央视的影响力,并不见得被削弱多少。

这是视频行业今天必须面对的现实。视频网站现在拓展移动终端这个渠道,但老实讲,我并不是很看好。中国视频网站,齐刷刷地迈向HULU模式,就是以播电影电视剧为主并附加贴片广告作为首要收入模式,但移动终端所能覆盖的受众时间却都是碎片式的。碎片时间用来看一部一小时半以上的大片,或者45分钟的电视剧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优酷上市后,股价历经了一次小型的过山车。这都是细枝末节。关键是优酷上市,使得它完成了一次现金储备。回想当年门户们上市热潮,但凡上岸的,今天都还是角儿,没上岸的,诸如脉搏人人FM365,早已雨打风吹花落去。上市之后是什么?其实就是等待,等待某个应用的出现。门户们等到了短信,视频们,能等到什么?

近日某个媒体采访我提到了这个问题,我不能言之凿凿地说出个一二三来,但我还是愿意描绘个我所以为的方向,那就是三网融合对它们,或许存在着机会。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三网融合的主导者是广电一脉,不是电信一脉。大致上属于电信阵营的视频网站,想要在三网融合里呼风唤雨很难,但不是没有施展拳脚的机会。广电系统,是出了名的条块化,各地步伐并不一致。对于视频网站而言,想在全国范围内进入不太现实,但如果依靠某些人脉关系,在某一省或数省取得和当地广电的良好合作,作为一个内容供应商,是可以努力的。

今天消费者面前的几个屏,移动终端最小,电脑其次,电视最大。视频网站还是需要进入那块最大的屏。用什么技术传输内容那是背后的问题,关键是在哪里和受众接触。当消费者舒舒服服歪在沙发前或躺在床上,这个时候的广告是最有效果的。而这一时机,自然是TA在看最大的那块屏的时候。

但从眼下的实际来看,三网融合的进程还是要用年来作为计时单位。这就决定了视频网站一得有足够的银子来支撑下去,二得尽可能不犯大的战略错误。目前有三家公司已经上市,另外一家在百度的羽翼之下,第一个条件得以满足。第二个条件,就得看具体管理执行了。

至于土豆,CEO婚变造成的上市拖延,相当危险。网游行业里久游上市失败后今天的萎靡不振是土豆最好的前车之鉴。

—— 《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专栏供稿 ——

TMT这十年

21世纪的头一个十年,是新科技高速发展的十年,随之,各路商业力量,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到TMT(Technology、Media、Telecomm:科技、媒介、通信)市场上,演绎出一轮又一轮的商业神话。

TMT其实代表着一种融合的趋势,比如,经营媒介以前和技术没什么关系,但今天,但凡一个媒介,或多或少都受到了来自互联网的冲击,传统媒介人正在努力地学习互联网并融入其中,这可以在新浪微博上蜂拥而至的v字认证媒介人上可以得到印证。

而在互联网上,很显然,搞技术的正在胜过搞内容的。到今天为止,公认的互联网中最赚钱也是覆盖人群最多的模式之一是搜索引擎——这是一个以技术为基石的网站形式,正相反,它很少制造内容。而另外一个如日中天的网站形式:社交网络(SNS),也把生产内容这件事交给了用户,而至于商业组织本身,则一门心思在如何“构建关系”之上。

通信本来就和技术密不可分,再和媒介融合,就催生出今天很多人所看好的“移动互联网”。《连线》杂志高呼“万维网已死,互联网永生”,某种意义上讲,就在鼓吹“移动互联网”中的应用开发。另外,摩根斯坦利也做出了大胆的预测:未来两年后,智能手机的出货量将超过PC和笔记本出货量总和,大概将有100亿个数字设备会联入网络。可以这么说,虚拟世界的版图,正在覆盖现实世界。

对于中国来说,TMT市场中的这十年的一件大事就是“三网融合”: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融合。虽然从实际操作层面上,还有很多硬骨头要啃,但相信谁都不会否认,三网融合这一天的到来,并非虚无缥缈。传统媒体中最赚钱的部分:电视,将全部进入互联网中,而客厅中的电视机,也将完成过去不能完成的功能,比如:和朋友联网打游戏。

云计算将大量的需要高性能CPU的计算工作交给了中央服务器,人们所使用的终端则全力向设计感、体验感靠拢。终端的价格遵循着摩尔定律,越来越廉价,也就越来越普及。而物联网 ,则把那些平时孤立存在的设备,通过一个“网络”联结起来,最终让它们互相之间得以通讯协作。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抱怨的“家用电器无法象过去的仆人那样协同工作”在未来,将不复存在。

TMT的快速发展,对于个体、各种产品和服务、各种组织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鱼龙混杂,未必见得都是好事。

毋庸置疑的是,个体的劳动效率正在提高,劳动所需要的必要资源(从具体物资到时间)的成本也在降低,完成一件事的速度也远远超过过往。我依然记得在十数年前,上海某个大报需要配备一个数十人的资料室,专门从事剪报的工作。之所以需要剪报,就是要把各种资料分门别类的归档,以供需要时备查。但在搜索引擎眼里,这种事已经变得毫无必要。过去需要翻上个一天的报纸才找得到片言只语,今天只是很轻松的“百度一下”而已。

效率的提高,自然也就意味着过去需要很多人才能完成的事,今天需要的人手更少了,这将意味着工作机会的减少。有些工种(比如上文提到的资料室)的岗位提供在大幅减少。虽然对于单个人而言,效率的提高似乎为TA提供了更多的娱乐休闲的机会,但事实上,我们却看到了更多的人选择的是并非完成这件事后就去休息,恰恰是再去完成一件事。我们的工作节奏在加快,自然而然,我们的健康也变得令人担忧起来。

过去大概只有文字工作者才会碰到的毛病,比如肩周炎,在电脑的大范围普及下,也覆盖到了更多的人群。今天不再是文字工作者才会伏案劳作,太多职场上的人成天面对的就是一台电脑——因为电脑能帮助我们提高效率。

商业组织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相当深刻的一点就在于“免费当道”。的确,有太多过去需要花钱才能得到的东西,今天的金钱成本变成了零。但商业组织其实是不可能靠免费生存的,于是它们目光投向了第三方付费,也就是“广告”。今天这个社会,广告的铺天盖地已经到了无所不在的境界。而之所以广告能够成为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收入来源,根子便在于“数字化”。

以邮件为例。在过去邮政的时代,要拆开一个人的信进行扫描、阅读乃至留底,只有在很特殊的时刻(比如此人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威胁)才会去做。大规模的邮件扫描,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但在今天,电子邮件的确是一样提高效率加快信息传播速度而且是免费的好东西,但另一方面,内容的数字化使得分析邮件文本内容得以可能。于是,WEB邮箱界面上便会出现所谓匹配的广告:邮箱服务商在根据你的往来邮件,不断地提升它判断你兴趣爱好的技能,从而使得广告更精准。

全球市值排行前三的数字公司,google,就是一个98%收入来源来自于广告的公司,以至于它的CEO也自嘲说:google是一个广告公司。而之所以广告商愿意买单的原因在于:更精准,投放产出效果的效率更高。而这一点,有时候并不需要我们用金钱作为代价,却是用我们的隐私来买单。

每一个商家都在拼命琢磨如何更多地卖出各种东西,它们对于我们的消费习惯、品味、喜好乃至于我们的消费能力这一系列的信息如饥似渴。而数字,使得这一切的提供,成为可能。如果你在亚马逊上买书,亚马逊自然知道你是喜欢什么的,促销邮件便尾随而至。但我们都知道的是,人的喜好经常在发生变化,有时候这些邮件便不那么精准了。全球95%以上的电子邮件都是商业推销邮件(垃圾邮件),难道这些信息,是我们每个人都喜闻乐见的么?

组织内部也出现了类似虚拟办公室、虚拟视频会议等新的办公方式。然而,在世纪初媒体大肆炒作的“SOHO”(家庭办公)现在已经被很多人发现,其实它只会助长惰性。人是需要一个情境来做一些高强度的事的。

TMT技术也使得组织的扁平化结构成为可能。管理上相当提倡这种结构,因为它能产生更好的传播效率。这种趋势,也带来组织内部角色的变化。其中有一点,就是“中层干部”变得越来越尴尬。

在现实生活中,管理者权威有时候就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基础上的,当一个下属能够随随便便地和自己的上司沟通之时,这种夹心饼干的滋味想必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于是乎,我们看到的商业现实是:中层管理者的压力是最大的,为了维持住他们既有的高薪,不得不既做管理,又做执行。下属取代他们的可能性每天都存在,商业组织中,一种不稳定不安心的情绪,随处可见,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的是,商业组织的赚钱效率的确提高了。

今天的商业组织里,似乎除了老板就是打工者,过往等级有序的金字塔结构正在瓦解,而不甘心就此成为纯粹的打工者的人,便谋求成为老板——出来创业。各种技术工具的存在,也使得今天创业并不那么高深:几个人的小团队,做出天大的事业,并非完全的神话。

另外一方面,商业组织的边界正在消失,数字公司们只要足够有实力,正在渗透到任何一个它们觉得需要渗透的领域中。搞电子商务的正在谋划开银行,搞即时聊天的也在搞搜索,搞搜索的呢,则在全力做生活化服务。公司之间的并购,不仅在水平方向上展开(比如报纸并购报纸),也在垂直方向上展开,大搞面向任何一个用户的一站式服务。全业务结构商业寡头,正浮出水面。

整个社会,已经完全倒向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商人是这个时代最耀眼的头衔。在今天的文明世界中,区区十数年就能成就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而这样的规模,在过去,很有可能需要数代人的不懈努力。每个人都看到了这样的机会,于是,每个人都怀有一颗躁动的心。

技术乐观主义认为,技术的发展,有利于削平“数字鸿沟”,我们会有更多的时间以及可能做我们想做的事,信息的大爆炸让我们见多识广,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这些我都不表示否认。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看到的是,数字鸿沟的广度可能在缩小(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数字世界),但它的深度却在增加(没有进入数字世界的人,离我们越来越远)。信息的爆炸,一方面让我们知道更多,但另外一方面,却让我们也迷茫更多。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事件,在今天,很多都呈现出扑朔迷离之势,因为,说话的人,实在太多了。

这十年,让我感受到最大的威胁,在于人们(包括我在内)对技术的依赖。当google日历有一天晚上停摆之时,我便无法登记第二天的事宜,结果很可悲的是,我在第二天把这件事给忘记了——确切地说,我本来就没记得,我只是委托一堆数字代码帮我记得然后适时提醒我而已。

技术的异化已经开始展露苗头。人们发明了各种新技术,本意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我们自己,最终我们离开它们将变得蠢笨如猪。尼尔波斯曼在《技术垄断》中提到了这样一则故事:

有一天天气闷热,我们的教室没有空调。有人告诉他,温度计显示华氏98度,他应声说:“难怪那么热!”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专栏,算是年终总结?哈哈 ——

平媒“去纸化”的价值重估

关于平板电脑iPad对印刷媒体——至少是杂志的救助,目前已经得到了一些数字上的印证。知名调研机构eMarketer说, iPad杂志阅读者订阅杂志情况非常乐观,其中有26%的人订阅极其频繁(extremely),而39%则常常订阅(very),有时候订阅的(somewhat)也有26%。合起来,那可是超过9成的比例,这的确是值得平媒工作者兴奋的好消息。

我过去曾经认为,iPad对平媒的意义,有点象iPod对音乐产业的意义:能够延缓衰退,但是否能让这些传统的老家伙们起死回生,梅开二度,很不好说。但近来,我越来越意识到,如果平媒能够把握住这次机遇,不是止住颓势,而是大有机会的。

对于音乐产业而言,音乐本身变不出太多的花样:无论是在一款售价不到百元人民币的mp3播放器,还是在iPod上,大概除了音质的差别以外,音乐本身,没什么两样。iPod能够延缓音乐产业的衰退,本质上在于它提供了音乐的长尾式付费渠道——当然,美国苛刻的《千禧年数字版权保护法》也助力不少。但无论如何,iPod并没有改变音乐的型态。

但iPad对于平媒来说,不仅能增加一个小额有偿的付费渠道,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平板电脑,能够改变媒体型态。也只有改变型态,才有可能让自己凤凰涅槃,脱胎换骨。

我们来看一张网页的截图:

clip_image002

(引自:http://projects.washingtonpost.com/top-secret-america/articles/monitoring-america/

这是华盛顿邮报一则题为《美国最高机密》的深度报道(组合),标题有标题党之嫌,其实就是对美国的政府和商业机构的访谈。从图中可以看到,他们一共采访了2162个政府机构和6941个商业机构(数字截止到截图时,事实上,还在增加)。每个采访点,制作者都在地图上标注了位置,用户可以点击任何一个点(红点代表政府机构、蓝点代表商业机构)来阅读相关的访谈文章。

如此多的机构,阅读者一方面可以通过点击地图上的位置来获取想要的信息,另外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上方的find companies来直接搜索公司(毕竟,有些公司虽然很有名,但在哪个地理位置,人们未必知道。有些公司甚至有很多个办公地点,比如分支机构)。人们也可以通过search the data这个按钮来做一些数据查询。更进一步的,在这个新闻报道组合中,制作者也嵌入了一些相关视频,让阅读者有更直观的感受。

这种融合式的媒介报道,已经完全超出了纸媒的表现形式(文字、照片),它动用了大量的前沿的新闻报道技术,比如多媒体、地图化分析、数据新闻、互动式图表、搜索技术,等等。说句实在话,这样的报道,你想盗版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这种报道能不能嵌入到平板电脑里?显然是有可操作性的。国外已经有媒体在平板电脑的杂志中嵌入视频了(当然,不是flash格式,iPad据说要到明年的二代才支持这个格式)。当媒介形式变得复杂之后,用户体验就更上一层。再加上iPad那种不知不觉中就让你掏出银子的信用卡捆绑付费方式,我对平媒在平板电脑上所拥有的机会,非常乐观。

不仅仅在用户层面,平媒有足够可以把握的机会,在广告层面,它同样有机会。因为用户会看广告。尼尔森的调研显示,iPad用户比其它媒介使用者更容易被广告所吸引:有35%的用户声称他们会享受(enjoy)广告,这个比例是各种数字设备中最高的。不过,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将近一半的用户喜欢看的是视频——这个结论同时印证了上面的观点:在平板电脑中,无论是做内容,还是做广告,平媒必须考虑富媒体技术,而平板电脑本身,也允许它们去加入富媒体信息。

在未来的媒介融合时代,平媒依然还是有一定的机会。前文提到的那个深度报道,华盛顿邮报派出了数名资深专业记者,前后花费了20万美元——这不是web2.0上那种用户生成内容式的业余化能完成的。专业、严谨,在未来的信息世界,依然有它的一席之地,只不过,平媒们,必须考虑更先进的报道技术,以及更复杂的媒体表现。硬件市场,已经为它们打开了这扇大门。

—— 刊发于《21世纪经济报道》当期媒介融合专栏——

云计算是一种核技术

云计算,是时下蛮红火的一个产业(或者一个话题),我个人是这么比喻云计算的:

其实,电脑是一种很愚蠢的设备,因为如果没有算法,它就啥都不会。当我们利用电脑计算“1+1=2”这么个算术时,其实经历了三个步骤:其一,1+1,三次输入,由我们完成;其二,一个关于加法的算法,由电脑完成;其三,电脑返回结果“2”,即输出。如果没有网络,这个算术题能够达成的前置条件是:由人类将加法的算法输入到电脑中。

现在有了网络,我们手持的电脑终端,就可以变得愚蠢了。还是三个步骤:人工输入1+1,然后将这个输入经由网络传送至某个服务器,该服务器上有加法的算法,故而算出2,再由网络将结果返回至这台愚蠢的终端,由这个终端向我们输出:2。

当然,这个例子有点极端,给终端赋予一个这么简单的算法,不用费什么劲。但对于一些比较复杂、需要更强劲CPU更大内存的运算来说,云计算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它可以降低终端的成本。

另外的好处在于云计算可以增加分享的可能。存在自己电脑里的东西,相对来说,比存在服务器上的,来得更为封闭。但事实上,我以为这种分享的好处,有点被夸大。一来不是什么东西我们都有意愿去分享的,二来就分享本身而言,其实途径很多,不见得非靠云计算。

云计算在降低终端成本的同时,也让我们的终端变得越来越傻。我前面举的那个例子,隐含着总有一天我们的终端连1+1都不会做的意思。所有的终端,都将极度依赖网络和网络上的服务器。但我们知道,服务器大部分都是私有的(也就是商业公司持有的),就网络社会而言,商业公司将成为重要的主宰者。

数字运动的蓬勃发展,让我们尽享现代科技结晶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相当棘手的难题,数字暴力就是其中一种。纵观人类历史,从来没有这个时刻,象我们今天这样纠结。大批的商业公司数字化,数字化之后谋求跨界的融合:产业纵向的或是横向的。并购的速度越来越快,巨头也越来越多。消费者和公司之间的权力平衡正走向岌岌可危。当一个公司喊出“不作恶”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欢欣鼓舞之时,我有时候真得很悲哀这样一个现实:我们除了寄希望他们不作恶,似乎已别无他法。

3Q之战中的一方360,曾经受过这样的指控。一款杀毒软件声称,在它刚刚上线的那个时刻,用户安装的360会跳出来阻止该软件的安装。我当时好奇地下载并安装了那个软件,并没有发现类似的问题。该软件的CEO说,这是360在服务器端迅速撤下了这种拦截。这个情节,后来被网上传播为一个新的名词:云封杀。

360到底有没有做这件事已经无从考证,但从技术原理上而言,云封杀的确有可能存在。服务器端可以强行向终端推送包括某种规则的指令,让终端为“我”所用。这不是什么科幻小说,而是事实存在的一种情境。终端对服务器端的依赖越大,那么,受服务器端所控制的可能也就越高。这两者是呈正相关系数的。而当一个公司强大到足够掌控大多数的终端之时,它手上的武器,不吝于一把悬而不落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我不想抹杀云计算带来的利处,降低终端成本而带来的更多人接入网络可以让数字鸿沟变得更浅些。但正如标题所述的,云计算就象是核能技术,这种技术能够造福文明社会,但同样,一旦滥用,它的后果也是灾难性的。

网络社会早期让每一个终端在必要时都能起到服务器端作用的理想正在崩溃,在网络上,每个节点早已不再平等。人类的历史就是这么吊诡,每一个运动之初,都是在谋求一种“平等”以及“自由”,但这场运动的结果都恰恰和运动之初的目标截然相反。

但你的终端失去服务器支持之后变成一堆废铜烂铁之时,你还敢说,你的网络接入权是“自由”的么?

阻止云计算向灾难演进的防火墙,似乎还没有修建起来,甚至没有引起需要修建的注意。难道,真的要像核技术那样事实上造成一场灾难之后,我们才会重视起来么?

———— 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

内容制造和内容集成

海外名校的所谓公开课,其实在互联网上已经传了很久了,因为都是英文授课,故而就有一群被称为“字幕组”的义务工作者将中文字幕添加到这些视频上——的确,对于传播和普及这些公开课助力良多。

字幕组最早期是做国外电影电视剧的字幕工作的,特别是那些流行的美剧英剧,毕竟国内大部分人是不太可能不借助中文字幕完整地理解一部外语电影(电视剧)的。然而,这里面显然有一些尴尬的版权因素,故而字幕组一向处于一种暧昧的地下状态,网上享有盛名的几个字幕组,这个盛名也就仅仅在字幕组本身的名字上,比如人人,比如伊甸园,但究竟是什么人在搞,圈外人是很难知道的。

随着有关部门以及商业组织对版权问题的日益重视,字幕组的处境变得越来越困难,有些字幕组已经彻底放弃了翻译工作,而随着名校公开课程的出炉,一些字幕组则转型做这些视频的字幕,毕竟,公开课程相对来说,行动空间更大一些。

添加字幕的课程视频,主要通过P2P下载的方式来传播,在VeryCD上,这些视频受人追捧,但依然相对来说,还是小众的,直到最近几天,某门户网站开辟了一个名为“公开课”的视频频道页面,一下子受到了极大的关注。

事实上,这个门户网站第一批放出的视频其实是字幕组过去的翻译,我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这个现象,我只是觉得,该门户的这一行为应该让更多人知道,于是我在微博上发出了链接,立刻便有网友提醒我,这些东西都是字幕组的功劳,还给了我另外的链接:该字幕组在他们网站上的抗议书。

然而,事情有趣就有趣在,其实大部分来观赏这些公开课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个。对于这些学习者来说,这个公开课的视频集成页面做得井然有序,类别栏目编排合理,视频播放流畅,至于说这是谁添加的字幕,又有谁会在意呢?一个显然的证据就是,在我的微博后面,除了零星的几个用户对于所谓版权问题的质疑外,大部分评论和转发者,都对该门户表示了嘉许。

我这里并不想抹杀字幕组的功劳,我其实是在说,对于大多数内容消费者来说,消费者接触面是最重要的。门户网站,相对于一个小小的字幕组网站而言,作为一个内容传播渠道(而不是内容制造本身),强势得多。它拥有足够的受众和影响力,使得那些前期字幕组并没有完成的翻译作品在它的号召下,有了更多的“义务参与者”,这是一起相当典型的渠道主导内容的案例。

在持有“内容为王”观点的人看来,信息消费者最终消费的是内容本身,故而内容足够好的话,无所谓在哪个传播渠道都可以得到足够的关注。但很显然,事实并非如此。传统行业里的营销者都明白,渠道铺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超市这类大卖场在整个消费环节里的重要性谁都明白。那么,在信息传播领域里,又何尝不是呢?

传播渠道并非不可替代,但相对言之,内容制造的可替代性更强,这是因为,当渠道足够强壮的时候,它会反过来参与到内容制造流程中。以这个公开课的例子,门户网站在放出第一批有那么点涉嫌侵权的视频后,还顺便弄出了“投票决定翻译进度”的功能:根据用户对视频的投票,来决定先翻译哪些视频。这一招相当讨巧,而同时,也必须具备足够的翻译能力或者号召人来参与翻译的影响力,这就不是一个字幕组能做到的了。

内容制造者和集成者的矛盾,最终变成了一个妥协:前者撤掉了自己的公告,后者则标注了有些视频字幕由该字幕组提供。但无疑的是,大众的注意力已经聚焦到了门户的这张页面上,而越来越多的字幕翻译参与,将逐步淹没该字幕组在这个公开课上的某种知名度,虽然,我们的确需要感谢它,并向它表达敬意,但我想,健忘的大众们,除了记住那个集成页面的网址之外,又有几个人会记住内容制造者们曾经的苦闷和汗水呢?

———— 结束的分割线 ————

这篇文章其实是2周前就写好的,出于种种原因,刊发于当期《21世纪经济报道》专栏,报载标题多了一个“字幕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