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利用相关性的营销

国内有一家民营航空公司,会员不下数百万,会员的一个重要信息是邮箱地址。另外一边,微博账号申请也需要一个邮箱地址。通常来说,同一个邮箱地址意味着航空公司里的会员和微博里的会员,应该是同一个人。公司做了一个筛选,合并出十万个用户来。

然后一家第三方公司的数据部门介入,主要任务是看这十万航空公司会员的微博用户,在社会化媒体上的行为,比如“说”些什么,比如喜欢介入什么样的话题去转发评论,比如喜欢关注什么样的商业账号。研究这类事的原因在于:这个航空公司很想知道它在社会化媒体上发起什么样的活动(以及活动所配备的礼品刺激)会吸引到这十万会员参加,成为earned media。

这个案例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大数据,因为数据还是不够海量。不过,它的原理和大数据营销有关:寻求相关性。

相关性不是因果,很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经常坐某某航空公司的班机,所以喜欢参与某某活动(反过来也不成立)。但这两个变量之间,从普遍意义上讲,存在一定的关联。这个道理就像穿红袜子和炒股票的关系,或许有一定的关联系数,但绝不是因果关系。相关搞成了因果,差不多和“迷信”就没有区别了。

商业应用上,其实不太需要拼命挖掘因果。你只要知道坐该航空公司班机和参加特定活动之间存在一定概率就行了,至于究竟是为什么,可以暂时忽略之。对于营销业者而言,这个概率哪怕能帮助到营销活动提高10%参与度,都是不小的成效。

但问题在于,很多人把相关等同于因果,这样的做法会形成很有些误导性的结论。比如说,当在这个十万航空公司用户中发现,他们特别喜欢某类活动,这个结论是不具有推广性质的。再新增五万航空公司微博用户时,你很难把上述那个结论也放他们头上。因为这里面没有因果关系。要确认因果关系,必须经过一个很复杂的观察和思考过程,排除所谓“隐性变量”。这不是那么简单的做一些数据分析就可以的。相关性是因果的前提,但是不等于因果。

于是,大数据出现了。

大数据寻求的是海量数据,海量到什么份上?就是全样本。全样本和抽样显然是不同的。过去的研究,由于操作性的关系,很难做到全样本,需要去抽样。抽样的科学做法是“随机”——不过这一点听着容易,做起来相当困难。真正的随机抽样需要花很多钱(利用社交网络关系,通过一个用户做问卷再发动这个用户找更多的人来做问卷,一点都不随机),而且一个无法绕过的弊端在于:如果你使用调查问卷的方法,你很难排除回答者的语言回答一定就是ta心中真正的想法或者实际上的真正行为。

大数据首先不是抽样,它获得的数据是全体样本数据,其次它不是在让用户回答问题,而是实打实地去获取用户的“行为”。用户声称对某活动会有兴趣和用户是否参加了某活动,显然后者更能说明问题。

最重要的一点,大数据分析和抽样分析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是动态的,后者是静态的。

前文提到,随机抽样方法是成本很高的,故而它很难每天都去做一次——事实上,为某个特定的问题一个月乃至一个季度做一次随机抽样,都很难实施。于是,一个随机抽样所形成的结论,其实是静态的,它只能说明在做那次调研时的一些相关性。当有新的用户(样本)加入时,很难再说明过去的相关性是否能够成立——除非,你能找到真正的排除了各种隐形变量后的因果关系。

如果试图减少成本去做非随机抽样,那么,它的结论就更没有推广意义(学术一点称之为外部效度性,非随机抽样外部无效度)。当新用户加入后,非随机抽样的结论基本不能适用。

但大数据的分析却是动态的,每秒都有可能产生一个新的结论。让我们用最常见的亚马逊页面上的“购买此商品的顾客也同时购买”来举例。

这个部分里的商品是活动的,由于新购买的产生,会导致这个模块里的商品可能会产生变化。不过,这个模块也有可能是导致商品集中化购买的重要原因:用户看到了这个模块里推荐的商品而产生购买的可能是很大的(也许ta本来就没有任何购买的念头,甚至连这个商品都不晓得)。但对于大数据来说,原因是什么一点也不重要,它要做的——至少在电子商务领域——无非是提高客单价罢了。买了A书和买了B书之间的因果研究,那是学者们的事,不是商人关心的事。

大数据处理的方式不是探幽细究型的,挖空心思去想究竟原因为何没有这个必要,不过拿出一些结论来演绎也是会闹笑话的:比如吃海参有助于提高智商。大数据其实不需要做什么演绎,它的任务只是让你在某一时刻能做到提升成功率的事,哪怕只有1%。量一大,1%都是极其可观的。

回到航空公司的具体案子来。10万同时拥有航空公司会员和微博会员的人,并非随机抽样而得,故而这10万对于整体数百万航空公司会员而言,没有代表性。但我们的目标不是想寻求坐这家航空公司班机的人和参与某网络活动的因果关系,我们只是想提升一下参与活动概率并希望看到更多人会去转发某个活动罢了。故而,10万微博用户,够了。

在某一个时点,跑了一下数据,大致能看到一些相关性,于是我们开始设计某种活动,并有针对性地让这10万微博用户知道,这次获得的参与度和转发率,比毫无数据支撑背景下的胡乱策划,成功率应该会高一点。同样的人力投入,得到了相对而言的较高效果,这就是数据分析的好处。

过了三个月后,又有需要策划的活动,注意,这一次依然需要再跑一次数据。因为样本可能不是只有10万了,也许15万,也许运气不好有2万微博用户已经“死亡”,只剩8万。另外一个可能是有某些新的外部变量加入,比如出来一种新的商品让很多人趋之若鹜高度关注。这个时候拿上一次的数据来指导策划,又是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了。

不同的时点,或者目标不同的活动,都需要再次跑数据,这可能是大数据分析的麻烦之处。不过,计算机的长处就是计算,花上一两个小时设计几个公式或模型,相对于过去动不动要搞随机抽样,便利性提高很多倍,值得尝试。

更宏大一点的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了。今年年头互联网圈阿里要并购新浪微博,从商业逻辑上讲,一个是中国最大的消费平台,一个是中国最大的碎片化言论平台,两者数据的合并,是颇能挖出更多的相关性来。

当你发表一条微博时,忽然配套出来了一条广告。是的,你很烦,感觉又被骚扰了。但从商业角度而言,如果你过去的烦是一万次广告推送才会有一次点击,现在变成九千次一次点击,都是了不得的进步。一万次为什么会变成九千次?因为一个人的言论和ta的消费倾向,的确是存在一定相关性的。

广告圈里一句名言:我知道我的广告浪费了一半,但我不知道浪费了哪一半。一些营销业者鼓吹说他们可以让你不浪费那一半。不要相信他们。对于广告来说,从浪费50%到浪费49%,都是很值得去投入的事。建立在相关性而非因果上的大数据营销,不可能让广告主从此不再浪费广告,它只能做到:浪费得少一点。

这就够了。

—— 销售与市场 约稿 ——

再说一下随机样本和全样本的关系。理论上讲,你可以设计一个模型,每秒钟都在那里抽样,不是没有操作性。但问题在于,随机抽样生成的结果都存在一定误差,既然手上已经有全样本,又何必去搞什么抽样。对于计算机而言,计算1亿个样本,和计算一千个样本,代价虽然有差,但全样本没有误差,已足以弥补这点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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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覆盖的核心要素

一条微博发出后,就等于是把一句话扔到了一个浩瀚无边的数字世界,任何一条微博理论上都存在n层级转发的可能乃至于可以覆盖到上亿微博用户,但同时也存在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人关心。影响一条微博被转发的因素到底有哪些,新华社新闻研究所的研究员唐润华先生在11年10月的时候曾在他的微博上写道:

影响一条微博转发数的因子,按权重排序:1、博主本身的粉丝数、2、转发者的粉丝数;3、话题的吸引力;4、微博的发布时间;5、微博的表现技巧。

在这五个因子里,前两个属于同一个性质:传播节点的大小。有所不同的是,第一个属于博主自身慢慢运作出来的,属于主动性结果,而第二个则很难控制。在没有有偿发布的情况下,你不知道哪个转发者会转发你的微博。后三个又与第一个相同:博主主动性结果,无论是内容还是时间,都是可控的。

唐研究员很明显认为第一点最重要,我基本认同。他认为第二个因子也很重要,我再次表示认同。但他的认同和我的认同都还不足以证明什么,我们需要一个好的例子来做比较分析。但一年多过去了,始终没有发现好的案例,直到古城钟楼这个微博号突然爆红的那一天的到来。

古城钟楼的微博是每两个小时报一次时,报时用的语言符号是:铛。这是一个看上去相当无聊的微博,它除了这个“铛”以外不会发布任何微博,而且保证时间点的准确。1月7日上午,这个微博大概有2万多粉丝,但一天不到的时间,就迅速攀升到10万多,到我写作此文的时间——1月9日——这个无聊的微博已经有40万粉丝了。

不过这个无聊并非它首创,我在微博上又发现了一个名为“big_ben_clock”的微博(事实上,twitter上的大本钟早就在那里报时了)——有网友告诉我,连这个bigbenclock都不是第一个无聊的。不过没有关系,我们已经获得了两个无聊得几乎类似的微博,换而言之,唐研究员所提到的五个因子里,后三个几乎是一样的。

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比较案例,完美得就像实验室里的东西,它天然就帮观察者刨除了一些变量。我做了一个小小的信息收集,,“古城钟楼”的第一声铛是11年10月26日,而“big_ben_clock”第一声BONG是10年7月30日。后者显然无聊得更早。到1月7日引爆点出现之前,两个微博所拥有的粉丝其实都差不多:2万多。

然后就有一个同样有点无聊的用户发了一条微博,他说:“发现一个史上最无聊又最有毅力的微博!@古城钟楼”。这条微博当天获得了13万次的转发。这位用户并非大号,连v字都不是,怎么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力呢?一个最关键的传播节点是:蔡康永,这位老兄可是有2000万粉丝的主。

蔡康永作为第一个引爆节点后,又吸引了众多粉丝数可能没那么多但已属大v的微博进行转发。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古城钟楼粉丝数暴涨,随后新浪运营方介入,作为热点话题后,再次推动古城钟楼的粉丝数。在它一路上扬到40万粉的同时,也带动了big_ben_clock的粉丝数,后者目前保有7万粉丝量。

这个案例能告诉我们的是:在同等内容的情况下,一条微博或者说一个微博账号的受欢迎程度取决于是否有大号参与。大号参与与否的结果完全不同。但如果不是做有偿发布的话,大号是否转发,属于一个非常随机的事件,或者说,是博主本身无法控制的。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结论,在大多数微博营销案例中,购买大号转发,是一条常规之道。而靠内容创意取胜,属于偶发事件——因为好的创意内容实在是太难得了。

除了商业上的一个结论外,我们或许还能推出一些和商业无关的社会意义上的结论:微博究竟是不是草根的狂欢场?至少这个案例不是。表面上一个无聊微博草根不能到再草根,但如果没有本就拥有话语权的社会名人(蔡康永)的帮忙,它最多只能做到big_ben_clock的程度。在微博这个场域里,基本上不存在什么话语平权,名人照样是名人,屌丝依然是屌丝。

在本专栏上一期文章《技术人格》中,我已经提到:“虚拟世界不再是‘像’现实世界,而是现实世界本来就有很大的‘虚拟’成分,所谓虚拟世界只不过还原了那种现实罢了。”现实社会中那种金字塔式的话语结构,在虚拟世界中不可能被颠覆。2010年7月,韩寒在微博上喂了一下,招来1万多条评论和5千多条转发,你喂一个试试?

 

—— 《IT经理世界》专栏供稿 ——

传统营销死了吗?

有一家很有名的经管类杂志刊发了一篇题为“传统营销已死”的文章,得到了一些呼应。李善友在本刊其专栏也写了一篇赞同的文章。并用小米手机热卖的例子来作证,阐述所谓“粉丝经济学”。

不可否认的是,小米手机在微博上很活跃,小米手机的兴起新的营销方式功不可没,但问题在于,似乎并不能说明“传统营销已死”,因为小米手机初期的基本粉丝盘,其实是靠传统的不能再传统的方式来形成的:线下活动。

曾有圈内朋友和我说,小米手机非常热衷于开用户见面会,一年有开60场之多。我把这条信息发到微博上求证,得到了一些朋友的认可:他们自己就参加过小米用户见面会。线下活动非常有助于拉近用户和商家的关系,如此看来,要说小米手机的成功完全归功于社会化媒体,是不符合事实的。

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在社会化媒体上极其活跃的公司:360。周鸿祎也是惯于使用新媒体的人,但360崛起,却不能说全部依靠什么网络新媒体。360杀毒软件的初期推广,依然是靠极其传统的营销方式:电视台投广告。道理也简单,很多使用杀毒软件的用户未必就是什么互联网老手,反倒是他们,对杀毒软件的需求极大。

在营销圈子里,经常看到有人用一些很夸张的话去搞什么“营销颠覆”,也有人为之附和。这基本上来源于两种情况:其一,新的营销公司加入,为了显示他们和过去营销公司(或者说4A公司)不同由此可以获得业务,他们必然会极力证明新的营销方式是颠覆性的。其二,一些大型甲方公司,每年都会看看有什么新的营销方式可以试试水尝鲜一下——其实这个游戏规则更多的来源于甲方里的具体岗位责任人,不搞一点新的方式,怎么能证明自己是“与时俱进”的新新人类呢?

其实真正的营销理论是不太在意你用什么媒体的。比如非常经典的4P理论: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销售地点),Promotion(促销)。把营销那点事拆分成四个维度,根据具体情况而变化,这才是营销理论要做的事。从来没有什么能够登堂入室的营销理论会和你讲究竟该用什么媒体的——那不是理论要解决的事。

所以,新营销就变成一个很古怪的东西。要讲现实讲眼下吧,传统营销方式其实还是被用得很多。营销三板斧宣传、铺货、促销至今还是实实在在的有效。要讲理论讲趋势吧,离所谓理论的要求又极远只好说自己是务实派。这种两头不粘的话语,无非就是和庸医动辄说你病很重其实是意图卖药一样的,很多甲方公司被忽悠得不轻。

真正的有效的营销方式,其实和产品非常有关系。微博上杜蕾斯这个品牌运作得相当不错,对它而言,传统宣传层面上的营销(但不是不铺货不促销)的确不太适用——这和我国有关的广告管控有关。另外,产品的不同阶段也需要有不同阶段的营销手法,本文前面所提及的例子,无论是小米手机还是360杀毒,初期启动时段都采用了所谓的传统手法。因为一个是讲用户体验的设备,一个是想针对最广泛意义上的电脑用户。传统营销手法的好处在于覆盖面比较广,而且营销内容能够为企业主所控制,再加上比较容易测量效果,初期用于撬动市场,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营销是一种组合拳,谈不上什么过时不过时。正如电影《赤壁》里的台词所提及:过时的阵法,用得合适,就不过时了。

—— 《创业邦》 专栏 ——

一切不以银子收场的道歉都是耍流氓

事件的起因大概是这么回事:新周刊发现网易新闻客户端里抄袭了它的内容,于是在微博上进行控诉。考虑到今天的互联网整体而言,“端着”、“严肃”的文风不讨人喜,新周刊用了有那么点无厘头的行文手法。这个微博被网易看到,迅速做出了反应,写下了如下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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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道歉信受到了好评。一位投资公司公关总监这么评价这封道歉信:

“对端媒体目前最好的新闻App来说,网易深知抄袭是件丢人到家的事。带着调侃道歉是颜面扫地后给自己的小台阶,孩子气的语言更容易让人原谅,也不至于上纲上线。况且短短数言界定问题、表明态度、明确受众、解决方案,危机公关的元素一个不少。”

我对她的看法相当不以为然,稍许唠叨了几句。考虑到我一向对网易这个公司很尊重,网易公关部里也有那么几个所未谋面但的确有些网络交往的网友,本来不打算写什么。但这件事的发展,让我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人为之叫好,甚至有用“网易凭一封致歉信瞬间逆转形势,被赞2012最佳危机公关”这样的溢美之词,实在忍不住要吐槽两句。

前文所提及的那位公关总监说“界定问题、表明态度、明确受众、解决方案,危机公关的元素一个不少。”我同意前面两个元素具备,但后面两个元素完全不具备。这封道歉信几乎就是写给旁观者看的,而不是给需要道歉的人看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问题的核心在这里:网易认错并愿意处罚自己的员工,但它完全没有提及该如何给“受害者”何种补偿。它只是用了两句很轻描淡写的话:希望大家去下新周刊客户端以及我喜欢你的内容——言下之意有那么点帮新周刊做推广的意思。但新周刊认不认你这个推荐未必,要知道网易新闻客户端这个微博不过11万粉丝,新周刊可是600万粉丝的主。

新周刊既然认为受了伤害(老实讲,我个人对这种抄袭不抄袭倒并不是太在意,但既然新周刊在意还要发微博公之于众,想必是很正经地认为自己利益受损),网易既然认为自己有错,那第一位的问题就是该如何补偿(也就是第四个元素:解决方案),至于网易炒不炒自家编辑,那是网易自家的事;要不要以后引以为戒,那是以后的事。当下呢?如何补偿我的损失?

有态度的网易所写的这篇文章我个人觉得是很狡猾的,它用这样一种态度,让新周刊发作不得,大有一种吃了苍蝇的感觉。跟你认真吧,看客们会说自己太较真,不就是几篇文章嘛。不和你认真吧,你炒你自己编辑,关我袅事?(事实上,炒一个编辑,网易没啥损失)

我在大概2006年的时候,研究过一些跨国企业在中国的危机公关,我发现这些企业很少道歉,以至于公众认为他们傲慢。后来我得知,西方人对“道歉”看得很重,说一句I am sorry问题不大,有我很遗憾之意,但说一句I apology,那就不是言语的事了,你得拿出行动来做补偿:负责人引咎辞职以及很重要的一点:赔偿。中国人在这点上我一向不太认同,那就是道了歉就算了,我要的是一个说法。但殊不知所有的民事纠纷到最后就是个钱字,必须让伤害者付出金钱上的代价,才能让它记得教训,以及让后来者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我在微博上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认为这句话应该上升到公众的常识层面:一切不以银子为收场的道歉都是耍流氓。嘴巴上干说,是毛用没有的。F4里一句台词: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要警察干什么。警察是做什么的呢?就是逼着你把银子掏出来。

大概一天后,又发生了一件事,这回权益受损者属于网易这边,确切地说,是网易的员工。潇湘晨报发了一条关于自家要印有香气报纸的微博,配图是一位女性的胸部,着实很养眼。但经人发现,这个胸部是某位网易员工自晒的照片。潇湘晨报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呢?

“今天,小编意外得知,照片上美女是网易的妹陀,具体名字就不说了,如果按某网友的话说,应给点版权费,小编觉得也应该。可转念一想,只给这点稿费也太少了,干脆不如请客好了,还可以献殷勤,哪天这位妹陀要是‘香临’长沙或小编去北京了,一定得请吃大餐,希望赏脸哦。”

这就很自说自话了。你侵了人的权,既然认了,就给钱呗,还在那里“转念一想”,一幅你不要和我较真的嘴脸,要知道,较真不较真,不是侵害者说了算的,是权益受损方说了算的。

网易这封道歉信,公关目的或许达成——毕竟还是有很多叫好声,但要是说道歉,那委实蹩脚得很。

—— 首发于donews ——

营销之后

商场如战场。战场上会动用宣传战,向敌方喊话以图动摇敌人军心,但最关键的还是真正意义上各自军队实打实的较量。在我看来,营销就是一种“宣传战”,在己方力量足够的情况下,它能起到乘数效应,但如果力量不足准备不充分,这种宣传战就是过眼云烟。

8月14日,京东刘强东在他拥有180余万粉丝的微博账号上招募价格情报员,对象是苏宁国美这两家家电卖场的线下部分:“京东在全国招收5000名美苏价格情报员,每店派驻2名。任何客户到国美、苏宁购买大家电时候,拿出手机用京东客户端比价,如果便宜不足10%,价格情报员现场核实属实,京东立即降价或者现场发券,确保便宜10%!”。大约在5个小时后,下午四时许,苏宁的网上商城苏宁易购的副总裁李斌同样在自己的微博账号上反击:“苏宁易购包括家电在内的所有产品价格必然低于京东,任何网友发现苏宁易购价格高于京东,我们都会即时调价,并给予已经购买反馈者两倍差价赔付。明天9:00开始,苏宁易购将启动史上最强力度的促销”。不到一个小时,刘强东强势回应,宣布面向对手线上部分的价格战启动:“从明天上午九点开始,京东商城所有大家电价格都比苏宁线上线下便宜!并且无底线的便宜,如果苏宁敢卖1元,哪京东的价格一定是0元!”。至此,8月中旬,一场诞生于微博互相喊话的电商价格战正式拉开帷幕,后续当当国美亦介入,一淘等电商比价引擎利用互比参战方价格“借势营销”——这类借势营销甚至引发了卖文房四宝的微博商业账号参与:如果你发现哪家价格不够便宜,我们提供墨水让你去泼它!

类似微博这样的社会化媒体,对企业营销是很有好处的,因为它跳过了传统的媒介这个平台(包括网络媒体)。在这场营销战役中,我们看到的是,媒介跟着公司走,而不是公司请求媒介发布消息。价格战发动后,大量的媒体在微博上盯着各方的微博,并予以自家能达到的最快速度进行报道。过往营销上绞尽脑汁如何搞定媒体,以最低廉的价格发布营销信息这一环,就此被跳过。

于是,有一位媒体朋友就这样揣测刘强东的动机:本来就有一笔营销费用用来推广京东的大家电销售,还不如省下这笔营销在微博上喊话搞低价促销,两笔帐算一下,未必是后者吃亏。这个动机论听着有点道理,当然,刘强东大打价格战的动机说法不止这一种,甚至还牵扯到狙击苏宁股价上头。

但正儿八经分析,动机论是不太靠谱的,因为我们不能依靠自己的揣测。而分析一场营销战役,光看刘强东增长了多少粉丝,有多少微博用户在那里叫好,也是没有用的。营销战役的效果是要用数字说话的。

目前没有办法获得各参战方的实际销售业绩,没有人公布这个数字。不过,对比一下当年淘宝兴师动众搞光棍节促销然后迫不及待宣布有多少多少销售流水,就可以大致推断一下,这轮价格战的实际促销业绩可能不太尽如人意。京东也好,苏宁也罢,赚够了眼球,未必赚到多少银子。

有一个数字可以参考,那就是alexa排名。这个排名如果只用来监测一个网站,可能有些问题。因为中国用户安装alexa工具条成为其统计样本的,并不多。但如果做一些横向比较,还是有一些结论可以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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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张图中,蓝色线(京东)和红色线(苏宁易购)都有着一个显著的访问量提升,相信是微博上的闹腾所致。但是,最多只有2-3天,访问量就迅速回落到原来的水平,可见价格战并没有给各自的网站带来持续的流量。另外,亚马逊中国和淘宝天猫这两家并没有参与到价格战的电商,它们的流量丝毫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在京东和易购拉升访问量的那两天,它们保持着自己的轨迹曲线,还略有上升。

这张图告诉我们,微博营销其实并没有起到真正意义上的营销效果,消费者的忠诚度并未增加。大量的访客在那两天的价格战中上了各自的网站,随后便离去。而这一点其实能说明的是,京东也好苏宁易购也好,空有营销,却无实际运营层面的配合。

商场如战场。战场上会动用宣传战,向敌方喊话以图动摇敌人军心,但最关键的还是真正意义上各自军队实打实的较量。在我看来,营销就是一种“宣传战”,在己方力量足够的情况下,它能起到乘数效应,但如果力量不足准备不充分,这种宣传战就是过眼云烟。

京东到底哪里没有准备好呢?一淘比价告诉我们,事实上,它不见得便宜多少,部分商品甚至比对手贵,还有一些商品则高挂缺货的免战牌。我们从刘强东的微博里也可以看到,京东一开始只是想做到比对方线下店便宜,而不是想打什么电商价格战。

进过卖场的人都知道,如今卖场都是制造商派人进驻,卖场实施管理,而且卖场需要店面、水电之类的硬性费用,刘强东很可能会认为,比线下店便宜不是做不到——有些供应商还不见得会答应苏宁的请求去立刻降价。但没想到对手直接将战火烧到线上。从时间上看,不到一个小时就反击说那我们就比划比划,反应快则快矣,但未必是妥当的。

像京东、苏宁这样大型的售卖平台,一般不会买断供应商的货再去销售,而是采用“代销制”,于是,就价格而言,并不见得有100%的话语权,特别是在一些制造商巨头面前。比如海尔就对这种价格战很不以为然,15日甚至爆出停止与京东合作的新闻。销售型企业说要打价格战,没有供应商的配合是不行的。天猫、淘宝这类平台能搞很大幅度的促销的原因在于:对于天猫上6万卖家而言,它的规模足以让它说一不二。京东没法拿出更多的折扣,不是它不愿意,而是合作伙伴出于市场价格统一的考虑不配合。说到底,京东的流水规模500亿(去年),也不过苏宁的三分之一罢了。

对于京东而言,电商是它的全部,而对苏宁而言,易购即便在整个苏宁体系里很重要,也是其中之一而非所有。这场价格战随之而来所看到的京东并未实质上的做大幅度的降价,已经让苏宁(包括国美)明白,京东对供应商的控制力并不怎么样。而天猫、亚马逊中国的表现,也能说明今天价格战并不见得能转移多少消费者的持续注意力。一场营销活动之后,不仅效果未能达成多少,反而暴露了自己的一些弱点。无怪乎这场价格竞争轰轰烈烈而来,基本偃旗息鼓而去。

社会化媒体的盛行,的确使得很多企业营销起来更为方便也更省钱,企业也更重视营销。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忽视自己企业实际的实力,而一味在营销上着力,到头来营销就成了“忽悠”。而社会化媒体本身所具有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特性,运营上的缺陷会被迅速放大,最终企业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说到底,营销推广是“锦上添花”性质的事情,是一个乘数。企业能提供多少服务,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那才是“雪中送炭”式的实实在在的本。没有本,乘数再大,都不过是个“零”罢了。

——《销售与市场》 约稿 ——

社会化媒体时代:运营第一 营销第二

本来想起个“社会化营销必死 社会化运营永生”的标题,但想想实在过于标题党了,于是算球。

这篇文章其实我去年年底就开始琢磨,到了今年春节前,比较匆忙地赶了出来交给《销售与市场》刊发。之后,我冷了一下,时隔数周后我再次翻出来看看,做了一些修改,特别是在最后加了蛮长的几个段落。

基于社会化媒体的营销,是时下的一个热点。我所遇到的营销人,几乎没人不在谈论这个的。但我以为,很多人对于这个东西的理解是错误的,甚至可以这么说,社会化营销这五个字,本身就是值得商榷的。

错误一:社会化营销必将替代传统营销。

从概念上讲,其实也没什么所谓传统营销,为了行文方便,就把那些过往就在使用的诸多营销方式——包括广告和公关——姑且写成“传统营销”。

传统营销追求的是一种“广度”,也就是让越多的人知道越好。在销售达成这个问题上,本质是这样一个公式:目标销售人群接触量×销售技巧=销售成果。为了提高销售成果,你可以在两个等式上的任何一个变量上下功夫。前者与广度有关,后者与深度有关。

社会化营销——这个词我后头再讨论它的荒谬之处,这里也姑且为了行文方便暂时一用——的本质是注重互动和沟通。既然是这样的,就意味着在做深和消费者的关系的同时,必然带来一个后果:广度不够。

的确存在一些案例,纯粹靠社会化营销做出了文章,比如美国一个卖街头小吃的,这个小商贩利用twitter和消费者互动,做大了销量。但极端案例不能证明“替代”这个关系。希图通过社会化营销一鸣惊人的,要么就是想走捷径思路作祟,要么就是那些社会化营销公司忽悠广告主多投点预算的惊人之语——这事我也干过,不算什么稀奇的。

错误二:社会化营销是一场营销革命。

说这话的人,我老实不客气地指出:你根本没弄明白什么是营销。即使到了今天,营销链上的诸个利益相关人的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我甚至可以说,不仅没有什么革命式的变化,反而正在按过去的趋势不断强化。

互联网是一场注意力经济的运动,随着UGC(用户创造内容)的兴起,内容供给者大大增加,过于的信息供求关系变得越来越偏向信息接收者:在这个世道,你想让别人注意到你,变得越来越难了。这就是我所谓的趋势在强化的原因。营销的本意就在于首先让人注意,而要求被注意到越来越困难,不明白这里有什么颠覆性的革命存在。

营销的第二个特质在于必须是可复制的。整合营销传播六大工具,都离不开可复制。即便是人员营销,也有所谓的“销售话术培训”,有专门的客户问答样本。完全天马行空搞营销的,只可胜一时,无法胜一世。

再来批判一个例子,就是戴尔依靠twitter多卖了多少多少美元的货。这其实是一个很美丽的谎言,谎言就在于:戴尔的增量收入有无增加?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很有可能的是,有人本来就是盯着戴尔官网买货的,听说twitter上有个折扣帐号,那自然奔那个帐号去了。这算哪门子营销革命?不就是另找一地开个折扣店嘛!

一些经典的营销理论,没有什么过时可言。比如4P理论,我们来看看时下相当火爆未来也会有极大空间的电商行业,就一直践行着4P理论: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渠道)以及Promotion(各种促销)。

错误三:再不搞社会化营销,你会被迅速淘汰。

这是典型的诉诸恐惧说法,就像品质低劣的医生先说你一身毛病,然后借机卖一堆你压根不需要的药一样。

真得有那么恐怖么?关键看你怎么理解营销两个字。任何一个产品,都会有口碑,大众消费品的口碑随处可见,机构使用的产品,同样有所谓的圈内口碑。很多口碑是天然形成的,甚至是所谓的传统营销做出来的。但口碑的最根本着力点在于产品本身,靠社会化营销来鼓吹一下或可一试,但假的终究是假的,很难靠社会化营销持续下去。

当产品本身并不那么出色还硬要做口碑时,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五毛党盛行,微博僵尸用户肆虐。在我看来,这种社会化营销的搞法,最终只会让用户生厌,到头来,并不见得能捞到什么好处。

以上三种错误的主张,一般都是营销中介机构或者什么社会化媒体的负责广告销售的人士拿出来忽悠广告主的。这三种主张,有一个共性就是把话往极端里说,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为了吸引到广告主的注意力,这么说也有他们的商业逻辑,但作为真正要品牌营销的人,还是理智点好,凡事都不要往极端里去。

下面说说理解上的偏差。偏差和错误不同,偏差本身带有一定的正确成分,但并非全盘正确。

偏差一:社会化营销的测量问题。

实实在在讲,社会化营销几乎是无法测量的,不过,为了商业上的一些考虑,比如中介机构向广告主交账,或者品牌经理向品牌总监汇报工作,测量是必须做的,也是可以包装的。但这里要非常明白的一点是,不要把包装出来汇报用的数字,真当成社会化营销的目标了。

举一个例子,新浪微博上经常有类似“关注我粉我转发此消息即可获得×××”的信息。这类信息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增加粉丝数量,以及某信息的被转发数。后两者是可以观察到的数字。但这两个数字对于这个微博帐号又有多大意义呢?不能说没有,但这个意义真是可测量的么?答案几乎是否定的。

第一个搞这件事的是蔡文胜,用ipad做奖品撬动了一下,的确给他带来不少人气。但这里面的两个关节点问题是:首先这个人气很难度量,其次他第一个搞有新意,后面跟进的,越来越让人觉得厌烦。

容易操作的手法是:测量标准不变,比如还是见报率、关键词出现数量等,但利用社会化媒体搞出一些活动来,然后吸引到各路媒体关注,从而达成这些测量指标。这样做的好处是:可能省钱了。也就是说,过于花100万才能买到的数字,现在花20万也许就够了。但数字是不变的。

偏差二:社会化营销最好老板亲自上阵

从很多年前的王石在博客上就公益发表的言论引发的万科股价危机,到最近的当当李国庆在微博上大战大摩女,都说明,老板亲自上阵混迹在社会化媒体中,不是什么好主意。因为老板是组织的最后一个话语者,一旦出错,要挽回影响,需要极大的成本。

但是我主张高层上阵。消费者在社会化媒体中和商业组织接触,总是想得到高位者的沟通的,而不是指望和实习生说什么,因为消费者很清楚,实习生没有任何权力。高层在社会化媒体中可以起到提高沟通效率的作用,也能够为组织的一些应变配备以必不可少的行政权力。另外我还主张的是,老板应该匿名混迹在社会化媒体中,或者说,要多观察,但是,少表态。

偏差三:社会化营销就是要和目标受众互动

社会化媒体的重要功能就是互动,故而社会化营销和受众互动是没错的,但问题在于,不是所有受众你都需要互动的。

这里面有一个很精致的操作性问题,有些不必要的互动行为之后,只会越搞越麻烦,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是通情达理的。另外,单个受众个人的影响力大小也需要鉴别。如果说,对于不同地区的货物售卖实施价格歧视是合理的话,那么,对于不同的消费者以不同的互动程度,也是很正常的。

这是一种很功利的做法:微博上这家伙粉丝多,得小心伺候,那家伙没啥粉丝,马马虎虎一下也没问题。听上去有些不尽人情,但莫要忘记了一点就是:营销,本身就是一场功利行为。

偏差四:社会化营销能够迅速见效

不可否认的是,的确存在蛮多的案例,让商业组织利用社会化营销和消费者拉近了距离,减轻了那种商业组织高高在上的陌生感。但问题在于,社会化营销,有时候非常象围棋里的“倒扑”行为:你得先做好损失点什么的准备。

任何一个产品或者服务,都有可能存在让消费者不满的地方,倒也不见得说这个产品一定有瑕疵。如果消费者意识到该产品背后的组织缺少一个沟通的可能时,如果这个不满不太大的话,经常的结果就是“算了”。但如果消费者知道网络上有一个可以和组织对话的渠道的话,这份不满,就有可能被说出来。

如果只是点对点的沟通,也就算了,但社会化媒体并不纯粹是点对点的沟通,消费者和组织之间的对话,极有可能被其它用户看到。于是,嗯,是的,我是想说:引发一个小小的危机,处理不当,大危机都有可能。

所以,社会化营销在展开之前,组织要做的事是:议题管理,也就是把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消费者抱怨收集起来,做一些样本式的答案,并制定组织内部的处理环节流程。我曾经在一篇文章说,社会化营销就是危机公关的开始,这话至今我认为是不错的。

社会化运营

社会化媒体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事实,而且,只会越发展规模越大,这是任何一个组织都无法忽视的。但对于这样一个事实,商业组织的反应究竟是不是该利用社会化媒体做营销呢?

我以为,不完全是。营销是要讲可测量的、传播可控的、追求一定广度的,而社会化营销,在这三点上,恰恰都有先天的缺陷。于是,我们要回到利用社会化媒体做什么这一根本问题上来。

社会化媒体注重组织和消费者的沟通,这一沟通,有时候是为了说服消费者接受组织的某种说法,但更多的时候,并非如此——事实上,难度也很大。我的观点是:利用社会化媒体和受众交流的目的是:更好地改进产品和服务,甚至是发现一个新的商机!

从这个目的来看,这不太象是营销部门的事,更像是:企业运营部门的事。

前文曾提到,企业高层应该介入到社会化媒体中,我给出的理由是两个:其一是符合消费者找有力者对话的期望,其二就是高层有行政权力。要这个行政权力做什么呢?小小改良也好,大大改造也好,总之,就是反馈到组织内部的各个生产环节,来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要。这不是单纯的收集意见,这份“满足需要”,是要有执行力做保障的。

今天的很多所谓社会化营销,就是挖空心思在那里做说服受众的工作,老实讲,传统营销手法这个工作也做得不错。社会化媒体给予了消费者发言的机会,而这一机会,其实正是商业组织以前所没有碰到过的机会:你有便宜到几乎免费的了解市场动向和消费者期望的可能。很可惜的是,我不认为,大多数商业组织真正意识到且执行到了。

如果要说革命的话,那么传统和社会化媒体所带来的巨大变化是:商业组织如果还是以产品为驱动的方式去运营的话,很有可能要么是满足不了需求,要么就是效率不高。今天的商业组织应该懂得,以社会化媒体上的种种原生言论为基石,来调整自己的运营方式。而这一点,着实是要组织自己做出深刻的整体改变的。

社会化媒体时代的到来,不是营销一脉单独的事儿。

社会化营销和社会化运营的区别

为什么我非要死扣字眼,营销和运营有什么区别呢?简单罗列一下。

其一,社会化运营是有固定阵地的,社会化营销未必一定有。所谓有固定阵地,就是有一个官方微博帐号或者SNS帐号,之后要做的事就是运营这个帐号,而不是宣传这个帐号。这个帐号的首要目的是用来和消费者沟通的,而不是先谋求让这个帐号有10万粉丝的。

社会化营销有时候不见得非有固定帐号,特别是收买五毛党干这个事。没有固定帐号的,就没有长期目标,做的都是图一时痛快的事。

其二,社会化运营是为了解决客户实际问题的,至于由于解决得好而带来的传播,是副产品。社会化营销则是以传播为首要目的的。可以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来形容。比如公司捐款50万建希望小学,究竟是建小学为重呢?还是把建小学这件事告诉别人为重?这就是运营和营销的区别。

其三,社会化运营是不注重炒作的,一刀一枪实打实做出来的,而社会化营销必然有“炒作”的成分,因为它是以传播为目标的。如果带有炒作的成分,动用五毛党是下一步必然的逻辑。

第四,社会化营销是策划主导的,因为传播通路、平台基本不变,关键是怎么能够让这个通路和平台起到想起到的传播作用,于是创意变得非常关键。营销里的campaign这个词非常贴切:策划,又可解为战役。故而,社会化营销是战役式的,运动式的。

但社会化运营是以消费者实际利益为主导的,解决问题没有?帮助了客户没有?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只要企业在运作,这类问题就是长线的,它不是战役式的,campaign对它而言,辅助性的。

第五,社会化营销是以品牌为核心的,但社会化运营是以产品为核心的。品牌是虚的,产品是实的。品牌建立在传播之上,产品建立在实际功用上。

最后,社会化营销是可以雇用agency操作的,但社会化运营,agency只能起到辅助作用,因为它是外围组织,一不如你了解产品,二不能改变你内部流程。我过去写过这样的文章,可以参考。

小结

在今天这个人人都可以说两句的社会化媒体时代,请商业公司们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回过头来,扎扎实实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好吧。没有水银泻地无微不至的运营,什么社会化营销,到头来还是一场忽悠,没用的。

社会化营销:先苦后甜

做社会化营销其实很难。

为了说明这句话,我愿意和读者们分享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大学学院的院长有一次和我聊起一篇信息稿的事。这篇信息稿无非就是公布一批研究生预录取的名单,他的问题是在这个信息稿下是不是应该关闭评论。因为去年他们学院公布一批博士生录取的名单时,史无前例的底下有数百个评论,都在讨论这个录取背后有没有猫腻。我告诉这位院长的是,即使你关闭评论,同样也会有议论,更要命的是,这些议论不在你们自己的网站上,而是在其它你根本无法控制的网站上,比如天涯社区。放榜对每一个埋头数年苦读的学生都是大事,没有被录取上的总会在那里疑神疑鬼,你关不住别人的嘴。我以为我这个说法足以打动他,但没想到他来了一句:这么多评论,被校方看到不好。

我顿时无语。从行政级别而言,校方高于院方,而且作为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不见得会很耐心地去看那些评论(这些评论中有院方的人和学生们之间的互动解释),他们只知道:底下一个学院在录取学生的时候搞得沸沸扬扬舆情滔滔。为了表示某种姿态,校方甚至会委派什么人到院方去检查其实本来就没有任何黑幕的录取工作。即使没有这个行动,院方也不想给校方留下任何不必要的坏印象。而如果这些评论在其它什么网站,很难想像校方会知晓这些评论的存在——如果不是搞出什么惊天的大事的话。

我本来还想向这位院长推荐一下“微博”这个工具,学院注册一个微博帐号,和更多的人去互动,让象牙塔里的学院走入社会,和更广泛的群体交流。但这句话我生生地咽在了肚里。连对信息稿底下的评论都充满着疑虑,何况去搞什么微博。

其实这件事从一个角度折射出很多组织的中层管理者的典型心态(对于一个大学而言,学院就是中层机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其实很清楚,一旦决定使用可以互动的社会化营销之时,便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去执行:比如安排专门的人和受众互动。有时候,这些互动不是一两句话可以完毕的,如果涉及到产品服务的一些细节性问题,甚至要动用原来从来不和受众打交道的生产部门。一个社会化媒体帐号的背后,不仅仅是只需要一个专职人员。

然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去搞这个事,结果未必是尽善尽美的。在SNS站点,在微博平台,在自家博客,一个官方帐号将会聚集起本来散落在互联网各种角落里的不满声。而根据perception=reality的法则,原本看不到的不满,顷刻间就变成一种存在——在更高阶管理者眼中的存在,结果必然是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不正暗合了中国一句古话: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以为,根本没有必要去谴责这种心态,至于说他们目光短浅就越发不成立。每一个人都看到了一个活跃的广受欢迎的社会化媒体帐号,的确能给组织带来亲民性可沟通性的好处,在必要的时候,它也能成为一个非常有效的宣传大喇叭(想像一下一个组织有百万粉丝的微博帐号?发布点新产品信息要做到广为人知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我们同时必须看到的是,这个帐号也意味着更多的原本不会存在的“危机”的可能。

消费者心态有时候很有趣。有些不满其实是小事,TA不见得非要唠叨出来。不过当TA知道组织有一个社会化帐号的时候,TA去抱怨的可能性便会增加——因为TA觉得有了解决和补偿的希望,甚至不过就是一种发泄。而对于组织而言,搞社会化营销的第一步,便是要学会危机沟通和议题管理。某种程度上,社会化营销,乃是一条先苦后甜的道路。

—— 刊发于《新营销》今年第12期专栏 ——

iPad的奇迹告诉我们什么?

平板电脑iPad是一个奇迹,它只用了28天就达到了100万的销售规模,排在任天堂的WII和DS之后,这两个分别是13天和15天。考虑到任天堂两款东东都是游戏机的因素,iPad作为一个不完全是用来游戏的东西,让其它数码设备不免汗颜。

最近参加了艾瑞组织的营销论坛,就其中一场客串了一回主持。我在主持过程中,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iPad如此成功,似乎看上去它压根就没怎么做营销嘛!你看得到它在网上的banner么?看得到它拼命投放广告么?看得到它去有意识地指引什么口碑营销么?

一位与会嘉宾所提到的“饥渴营销”应该是一种营销手法,有意识的控制出货量的确能撬动这个所谓的平板电脑市场——iPad之前,它都不是一个市场。但饥渴营销应该不是iPad营销手法的主要手段,它只是在启动之初,达到一种战术性目的罢了。

另外一个嘉宾则提到一个更有趣的技巧,那就是其实苹果是投入大量的搜索引擎关键词广告的,但它经常进行变化。变化的原因在于,它一直在琢磨这个市场人们对什么关键词更有兴趣——或者换一种说法,对什么概念更有兴趣。在我们惊叹于苹果的产品是那么得满足我们的兴趣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问这样一个问题:乔布斯怎么知道的?

在公开的一次场合中,乔布斯说做苹果产品从来不进行调研。但我很怀疑这个回答。因为从iPod(360天到100万销量)、iPhone(74天到100万销量)一直到iPad,乔布斯一次蒙对了还能理解,但次次都打中消费者心理,且一次比一次做得好,不能仅仅归功于他对消费者心理有感觉这么一种说法。我深信无疑的是,苹果在刺探这个市场,并进行数据分析,然后才开始设计他们的产品,并在制造中,会不断地进行调整。

如何刺探的,应该是苹果的最高机密之一,我们作为外人恐怕难以知晓。但即便仅仅是这样一种策略,也可以给我们带来一种方法上的理念革新,那就是:在数字时代,营销在产品之前。

很多公司在开始做一个产品之前,他们的确会做一些消费者洞察之类的调研工作(如果这个公司还算有实力的话),但就我所看到的,其实很多调研并不靠谱。他们所雇用的市调公司(或者就是他们自己),在调研方法上是有很大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并不是真正地随机抽取目标消费者,而是似乎带有朋友关系的抽取:比如雇员的朋友来参与一次调研。缺少随机性,使得调研结果很没有普遍代表意义上的效度,最后根据这么个调研弄出来的产品,不能击中市场,也就毫不奇怪了。

缺少随机性的原因就是试图省钱——大规模的高覆盖地区的随机调研没几十万拿不下来。苹果的做法,则是利用搜索引擎的高度普及,通过购买关键词来侦测哪些概念容易得到目标用户的欢迎。按照不点击不付费的搜索广告原则,这种做法其实耗费并不多,但很显然,这种做法相当有效。

当一个产品的概念的确能满足用户心理的时候,这个产品就是“好产品”,如果辅之以质量上的完美监控和初期的饥渴营销,这款产品刚进入市场便能引发追捧,基本上是毋庸置疑的,而随之跟来的口碑营销,那几乎是不需要策划的。

互联网的口碑营销,相当热门,也催生了“五毛”这个行当。但如果产品已经定型,五毛能做的事,也就只能拣好的说了。我今天越来越怀疑,口碑作为一种营销的可能。真正的口碑,应当是产品自身的魅力而自觉促发的。而如何做到一点,苹果的搜索前置术,是颇可玩味的。

事实上,我个人一贯的观念就是,在今天这个媒体普及到有自媒体的时代,产品本身,比营销重要得多,或者换而言之,营销工具,应该在产品实施之前被实施,也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你的产品是能够进入大众自发为你营销的传播环节中的。

—— 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专栏供稿 ——

中小型B2C的团购营销

一位搞卖韩风衣服B2C的运营朋友看了我一篇关于讲团购不见得是适合每个企业的文章,于是问我是不是他那个网站尝试团购营销要非常谨慎?我倒是觉得,正因为团购是一种需要也可以测量的营销战术,网络企业(比如B2C),是很可以考虑一下的。

B2C过往主要的营销手法是CPS(cost per sales)类广告,也就是在流量比较大的网站上投放广告,然后根据点击广告后到站用户的实际消费情况,给投放平台以广告费。一般的广告费率大概在30%左右,也就是说,每成交100元收入,B2C实际到手的收入,差不多在70元上下。

整体上讲,CPS广告的收费有上升的趋势。在去年年底也不过是15%,今天30个点的扣率还需要广告主和广告平台使劲折腾一番。有一些比较大的网站平台,比如迅雷、天涯,还需要一个保底扣率:也就是按BANNER投放收取一部分钱,超过的部分再用CPS来计价。广告平台这种对于纯CPS广告的不感冒,也是可以想见的:凭什么展示或点击就没有商业价值的回报?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推进,大量B2C网站的出现,而有流量的媒介平台又不可能象B2C那样的雨后春笋式的冒出来,流量资源求大于供的市场状态,导致今天这种保底扣率+高额费率,也没什么奇怪了。

团购网站的兴起,给B2C多了一个选择。这种网站的供给量出现了一个很夸张的上升曲线,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统计,从年头1月份的53家,迅速达到了8、9月份1215家的水平。即使这个中心认为到今年年底,会有200余家不复存在,但谁都不能否认,这是一个正在极速上升的网站形式,而正是因为极速上升,迫使团购网站们在互相竞争中,没有象流量很大的媒介平台那样趾高气扬。

在今天的团购费率中,稍大型一点的,报价费率大概在5-10%,满打满算,也就是每100元收入它要提走10块钱。而中小型刚刚冒头的,以及那些大型的实际操作费率,都为0,因为它需要产品供给来拉升自己的人气(最近甚至有一个蛮大的团购网站用0元房子一套的噱头来获取注意力)。相较於CPS的纠结,B2C应该注意一下这个新兴的市场。

说到底,B2C网站最基础的一个数字是流量,有了流量之后,才有潜在消费者群体名单,如果在页面设计上多下点功夫,还能提高转化率和客单价。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漏斗原理,最先一层漏斗,就是流量和潜在消费者。

团购网站不可能为B2C带来很大规模的流量,因为它们自身流量也不见得大到哪里去,但如果经常的在不同团购网站上放出一些折扣商品(事实上,很多B2C甚至可以拿出不少可以不要钱的存货来),对扩充潜在消费者群体名单极有好处。团购是一种在线交易行为,B2C也是一种在线交易行为,这就意味着在线支付不成为门槛,消费者掏出一定的银子来购买自家的货物至少表明他们对该产品是有兴趣的。这些因素都可以让B2C运营者得到一份不错的原料:善加运营,提升自己的总体销售流水,是完全可能的。

事实上,CPS广告也差不多能做到这点(除了可能来的消费者并没有在线支付的习惯),但CPS今天的高额广告费用,对于中小型B2C而言,已然成为一种负担。而作为刚刚兴起的团购形式,B2C应该具有这种敏感性快速切入进去。要知道,类似凡客之类今天名闻遐迩的B2C,当年也就是在CPS刚刚冒头可以低成本实施的时候奠定了它的江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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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于《成功营销》当期专栏,作于10月头上,我琢磨着,一个月过去后,江湖又有新变化了,嘿嘿

社会化媒体的营销效果评估

eMarketer_Social_Media_ROI

我昨天在微博上说

今天有个同学课间问我继门户、搜索、社交网络之后,第四个中心是什么,我也不晓得。不过这个问题倒是引发了我对疲于奔命的商业组织的同情,才弄明白SEO,就要去弄SNS帐号,才建了个所谓官方博客,又要去开微博,竞争者都在搞,你能不被裹胁参与么?

现下的互联网趋势就是社会化网络(有时候又称社会化媒体),利用社交网络展开营销是很多商业组织“很感兴趣”的话题(我给很感兴趣加引号的原因在于,这三个字很有可能如我微博所说,是被动的),但社会化营销之后呢?

任何一种营销工作都是“投入”,既然是投入,就必须讲产出,也就是所谓的ROI(return of investment,投资回报率)。花了一堆银子下去,说一句“效果很好”显然是比较忽悠的。营销工作是要讲数字的。而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到今天,都没有清晰的结论——相对于在传统媒体投广告而言。

营销者,特别是相对高阶的营销者,在传统营销上依然投入重兵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三:

1、确实有一定的效果,而且这个效果可验证。

2、管理上的行政压力,过多的创新如果失败,职位将不保

3、所谓的效果可验证的验证方法,已经被广为接受,成为通行惯例。

国外知名的eMarketer最近发布了一份名为social media ROI的报告,共11页,探讨了就社会化媒体展开的营销评估问题。

截图00

这张图说明的是,在09年8月份(略显旧了一些),根据eMarketer的调研,只有16%的商业组织测量了他们的社会化营销的效果问题,而为什么大部分公司不测量呢,因为59% of marketers worldwide said that social media was difficult to measure, and 20% claimed it was “very difficult.”

截图01

这张图反映了品牌营销者们纠结的心态,高达66%的人认为ROI相当模糊——这一点其实直接影响他们的职业饭碗:没办法向上头交差啊。在崇尚数字化管理的今天,搞了一个营销活动后,怎么交待?

不过,eMarketer认为,社会化营销还是可测量的,文中给出了一个链接:100种测量的方法

但100种委实有点多了,eMarketer总结了七条法则,我试编译如下:

——建立清晰的产品或品牌营销目标,如此就能鉴定能够支持这个目标达成的社会化营销的测量方法

——在一个符合逻辑的架构中组织并建立你的测量标准
提到了三个:Exposure(露出)、Engagement(参与)以及outcomes(产出)

——对于社会化媒体上的互动和测量,需要有长线的目光,这是一种投入和承诺,而不是一个策划活动(campaign)

——如果ROI标准非常难以量化追踪,那么尝试一些能够符合商业利益的软性标准

——将选择通过社会化网络参与到你品牌的消费者予以“现金价值化”

——在ROI计算中,不要忽视节省成本带来的价值

——运用技术来测量消费者全程的数字化活动,并且实时。

这篇报告非常值得一读,因为它其实不仅仅只有11页,文中有大量的链接指向很多人关于社会化营销ROI测量的讨论。如果能够对测量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组织的社会化营销的难题也就解决了一半。(另外一个难题,我以为是:难以复制,不过这个难题相对于品牌公司而言,更显得是营销公司比如agency的难题)。

全文可以点击这里获得。

So Tech的应用图解——中文编译

三个老外,做了一张看上去蛮牛×哄哄的图,我称之为“社会化技术的应用图解”。原图极大,我做了小小的编译工作,分解为六个图,贴在这里。

这六个图,分指的是在商业组织中的六个面向。很遗憾,财务这个重要维度没有指向。

运营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1

发展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2

领导力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3

品牌及声誉管理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4

客户服务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5

获取及维系面向:

SoTech_Infographic_cn06

全图的中文编译版在这里,或这里,图片大小1.6M,压缩包1.4M。

营销部门的组织定位

大概个把月前,一份大众读物性质的杂志的市场总监在网上和我诉苦。作为组织营销部门的负责人,她的职责是在这本杂志的既定目标读者群体中尽可能地提高杂志知名度和美誉度。不过,她有点沮丧地发现,这本杂志的内容有那么点不尽如人意,拿着这样的内容,她很苦恼她的品牌推广行为该如何展开。

类似的烦恼,其实对于很多搞市场的而言,很久以前就有了。只不过,随着社会化媒体为越来越多的人所使用,他们的无力感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强。这些人的无力感来自于他们今天需要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怀疑、批评和斥责,但他们根本无力改变,这一点,对于“危机公关”特别明显。

有一点现实似乎很多企业的最高层忽略了,那就是其实当代社会是一个媒介社会。人们获知信息大部分依靠的都是媒介。然而,同样的,当代社会的媒介环境和十数年的媒介环境完全不同。这个媒介环境最典型的特征就是,过往也只能打打消费者投诉热线的沉默的买方,他们能发声了,这个特征很多组织高层也不是没有意识到,只是他们的反应,显得有些过于保守。他们依然把营销部门仅仅视为一个传播部门,而没有将营销部门放置到整个组织的拉动位置上。

在传统的组织架构里,营销者其实是一个跟随者的角色,所有的原料都已经在那里了,产品也好,包装也好,售价也好,定位也好,等等等等。然后老大发话了:我给你那么多钱,去,把这个推广给我做了。

当媒介环境这个社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时,主要和媒介打交道的营销推广部门却没有在组织中发生任何变化,这就是品牌推广者越来越无力的根源。他们只能去收集市场上的声音,然后反馈到组织高层,但之后,和他们一点没关系都没有。

社会化媒体的大行其道,让组织和消费者有了对话的可能,但在这种对话上,以前常用的其实根本上属于自说自话性质的宣传技巧,是没有什么作用的。消费者非常实际,他们直接拷问的是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组织和营销者都已经明白,在社会化媒体上,他们需要和消费者平等对话、双向沟通。他们也知道投身到社会化媒体中,比如据说在新浪微博上已经有2500家经过认证的商业帐号。但这些帐号,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起到一个传声筒的目的罢了,比过去好一点的仅仅是:一个双向的传声筒。

就如同自然世界中环境逼迫物种做出根本性的进化一样,媒介环境的巨变,迫使品牌公司也需要做出相应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组织体系层面上的变化,而不是仅仅建立一个双向的传声筒。的确,需要给市场部门更大的权力,这种权力的表现在于,他们能在生产环节中发出他们的声音,而不是还只是摆弄组织的外部沟通事务。本文开头的那位市场总监狠下心来,在老板的支持下,抛开杂志主编可能有的想法,坐到了内部的编务会议上去发表关于修订内容的意见。新的一期,至少对于她这个推广者而言,她告诉我,MKT部门,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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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当期的《成功营销》专栏。

这篇文章的最后部分,可能涉及到一个这样的问题:让市场推广部门插手内容制造流程,是不是妥当?标准的新闻专业主义告诉我们,采编要和营销部门分离,但采编和自己的推广部门呢?完全迎合读者的要求,是不是一种媚俗的表现?媒体是不是该坚守一些什么哪怕和大众做对?虽然我认为,这其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毕竟,已经远离我这篇小文所关注的范围了。

你打算团购么?

团购这个东西,现在很火。国内搞团购的网站据说已经到了“千团大战”的程度。从营销者的角度来看,这个很时髦的东西,需要值得注意:它该不该列入本组织的营销战术中?

有一本周刊杂志,最近的一期,编者在扉页上不无惊喜地写道:在某团购网站××网上线销售,第一个小时,90份;第一天,4288份;第三天团购结束,共卖出全年杂志7311套——其中90%以上还是第一次订阅。

增加了7311个订户,的确是个不错的成绩。不过,代价是什么呢?4.1折。这本杂志在这7311个订户身上牺牲了205万收入,这里面还不包括这家杂志社可能要给到的团购活动的执行推广费用(4.1折价格的分成或按量提佣)。这200万的牺牲,究竟值得么?

这件事很难说。因为对于杂志而言,发行受损可以用广告来弥补。换句话说,销售出一本杂志的订阅,并不是产品变现环节的结束,恰恰相反,只是一个开始。订阅用户的增加,可以提升广告售卖的可能。这里的90%是第一次订阅变得很重要,因为这是发行量的净增加。至于7311个低价订阅的订户所引起的200万损失能不能用多卖200万广告来贴补,现在断言还为时过早。

但这个小小的行销案例,的确能发现一些类似操作法则的东西。也就是说,什么时候你应该介入团购?

第一点就是团购这种销售行为,对于组织而言,仅仅是销售的开始。比如说,饭店可以利用一道菜极低乃至免费的价格来吸引食客,但一般意义上,食客到达后总是还要再点几个菜的,这种可以再次销售的消费行为,是值得去团购一把的。

另外的例子就是化妆品销售。利用非常便宜的价格将潜在消费者吸引到柜台上,再由经过培训的地面销售人员兜售出更多的化妆品是可能的。比如说,团购的物品只是一套系列中的一个,地面销售人员有很大的机会将整套产品全部销售出去。

可以这么说,团购销售是一次销售的终结的,该产品不适合搞团购。

第二点在于团购比较利于新品,因为新品不会发生销售转移。一款大众意义上都在消费的产品,做团购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不过,这里有个例外,那就是存货处理。没有什么致命的质量问题,通过团购来进行甩卖,是一种快速回笼资金出清存货的有效手段。

第三点则在于没有品牌号召力的产品,轻易不要尝试团购。名不见经传的新产品,通过团购,消费者意识占有率中极容易对该产品的价格产生误解:这就该是一个2折3折的低价。而且,没有品牌号召力支持的团购销售,基本上很难在消费者那里建立忠诚度。某种角度讲,团购是一项拉动销售的行为,而不是一起品牌推广案。

既然是一种与促进销售达成有关的营销战术,那么,团购之后,是可以进行数字测算的。比如以化妆品为例,在一场团购之后,地面增量收入究竟达成多少是有数字的,这种增量收入是否能够填补到该产品团购后所导致的损失也是可以计算的,另外,还不要忘记为此可能投入的直接销售人员的培训。如果算下来是个收入大于损失的正数,就可以去再次尝试。反之,就立刻停止,或者尝试减少折扣率。

不要轻信什么通过这次团购,可以扩大你的品牌知名度,继而未来消费者还会再次用比较高的价格来消费你的产品。这种话语可能成立,但相当难以判断和测算。从目前的团购市场来看,团购一族基本上属于集体前来集体撤退的一族,他们奔波于各种各样的团购网站上,用最便宜的价格来购买产品或服务,至于他们日后是否会重复消费,相当没谱的事。

不过,这不意味着你可以减少产品或服务的品质。要知道,满意的情况下未必有口碑帮助你,但不满意的情况下,十之八九,这些互联网时髦应用使用者,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来批判你。

所以,本文一开头就是用这么一个词来形容团购的:一种营销战术。这只是一次性增加销量的可测算的战术动作,不要想得太过复杂,太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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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新营销》第10期专栏,刊载标题为“团购,只是一种营销战术”。

文中关于那个杂志的例子,其实还更复杂一些,有两个维度,有鉴于版面的原因,我略去了:

第一个维度,关于4.1折到底折扣了多少收入。杂志不见得会以100%的价格在那里发行——比如杂志自己就会以8折9折的水平去直接兜售给订户。如果杂志通过渠道去单卖,也会要给渠道费用,即使通过邮局走发行,也要给邮局费用。所以,文中所提的200万收入损失,只是一个理想值,不是真实水平。

第二个维度,杂志每本杂志的成本究竟几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单位成本曲线是下降的。前一千本杂志的平均成本,和最后一千本的,显然不同。

文中所提200万,只是为行文方便而已。真实的分析,还需要更罗嗦一些,我也懒得展开了。

移动互联网的营销机会

发刊于最新一期的《新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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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拥有手机的人应该比拥有电脑的人多,手机号码三大运营商加起来放号已经将近8亿。很早以前,就有品牌主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终端,并开始试探性地进行一些营销活动(并非是垃圾广告群发)。比如有一个化妆品品牌就曾经在手机报上投放过一些促销打折广告,效果之好大出他们意外,于是,这个客户就每个月都在手机报上投入20万左右。

不过,这种手法还基本上属于比较试探性的,我们可以把它视为EDM广告,这在电子邮件(电子杂志类的邮件)中屡见不鲜。随着3G时代的到来,营销手法又开始了新的变化,比如,基于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地理位置信息服务)的推广手法开始出现。比较近的一个例子是多普达手机商和一个提供LBS服务的网站的合作。用户只需要在多普达零售店使用后者的“签到”功能,就有可能获得包括智能手机等一系列的奖品。这个营销案例对多普达十分合适,因为使用LBS服务的用户群体,和它的目标消费群体——高端智能手机用户,是完全契合的。

LBS业务也很适合旅游行业。旅游者在不断地签到旅游景点的同时,也在做一个传播:我在这里。旅游者的好友会看到TA的动态,并引起对该景点的关注。如果旅游点的品质到位的话,极易引起好的口碑传播。当然,这的确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品质不佳,旅游者的抱怨也会被更多的人所注意到。这个原理,对餐馆咖啡厅之类的,同样成立。

整体来说,网络的趋势在快速地向移动互联网切换,这是摩根斯坦利在7月份的一个关于互联网趋势的报告中的观点,也是我的观点。大摩预测,今年,全球3G用户就可能突破10亿大关,达到21%的渗透率,而到了2012年,智能手机在全球的出货量将超过PC机和笔记本出货量之和——换句话说,人们接入网络的首选方式很有可能是通过智能手机,而不是电脑。

智能手机的兴起,代表着一个用户和系统之间双向沟通的可能,也代表着基于一个手机号的身份验证并在移动中定位的可能。这两个特性如果恰当利用,可以为产品营销带来更多的助推作用。一项名为ShopSavvy的服务可以利用手机的摄像头进行序列号扫描,然后进行快速的价格比较,并让用户就近购买或者通过网络快速购买。还有一项叫Path Intelligence的服务,通过测量手机声脉冲信号帮助零售商估测顾客的停留时间,从而优化商店布局。

同时,移动网络又是一个巨大的广告市场,在这方面,同属东方文化圈的日本,给出了一个相当好的示范。日本的移动广告市场发展速度惊人,从03年的单用户贡献1美元广告价值到09年的11美元,6年间11倍,整个市场规模有10亿美元之巨,有17%的网络广告业务是来自移动市场的,并正在超过无线电广告份额。社交网络在移动互联网中的良好表现,某种程度上,成为这个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因为手机号码的几近唯一性、移动性是社交网络的重要基石。在日本,日本最大的移动社交网络DeNA注册用户达1400万,09年收入为2.94亿美元,其中一半源自广告——但这绝不是中国市场上到处可见的垃圾群发短信,而更多的是诸如条形码扫描、移动礼券、与位置有关的搜索匹配广告(比如搜索就近的饭店)或社交网络上的品牌广告。

随着3G业务的深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忽视移动营销机会的品牌,将失去一块重要的竞争阵地。这是任何一个品牌主,都必须要密切注意的营销格斗场。

一份招聘广告带来的解读

发刊于最新一期的《成功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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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近日和我分享了一则海外公司的招聘广告,这份工作的头衔是“社会化媒体营销专员”,这位朋友顺手翻译了一下,给他公司的员工看看,老外公司是怎么理解这个工种的。我读来也大有体悟,和诸位一起分享。

我倒并不是很奇怪这家公司为什么要设置这么一个岗位——毕竟,很多公司有营销部门也有营销专员,但不见得有专门搞社会化媒体营销的专员——因为,这是一家本来就很大程度上靠网络进行业务的婚庆用品零售公司。但它对于这个职位的工作内容的描述和要求,的确很值得我们来参考。

它首先把这个职位定义成:本公司在社会化媒体上的代言人,是所有社会化媒体渠道的主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在数个社会化媒体的帐号上散布点信息就可以的。社会化媒体的本质都是互动的,干巴巴地单向传递商业信息并不叫代言人,那叫传声筒。在详细描述中,它也提到,需要和市场的核心意见领袖保持持续的沟通对话。对于具体的社会化媒体帐号的运作,这家公司给出的动词是manage(管理),而不是maintain(维护)。

这家公司也相当注重这个职位和其它岗位的协同性,要和SEO/SEM部门合作,和品牌经理合作,同公关部门合作,乃至于要将公司其它员工有效调动起来卷入到社会化媒体渠道中。可以这么说,在整个社会化媒体营销一脉上,这个职位是核心发动机,而不是策应性质的打下手。

从职位描述中来看,这个工种还是有一定权限的,可以制定各种社会化媒体的衡量工具,编制社会化媒体营销预算,以及策划各种活动,而对于活动的要求则是,公司意识到必须是相关性强、可参与性强。基本上我们可以这么认为,整个公司的这一路营销,全部交付给这个岗位了。

对于这样一个岗位,公司的要求是什么呢?其实门槛不低。它要求有至少五年的消费市场或社会化媒体工作经验,有两年的市场或广告公司的经历,对广告、公关、促销、品牌推广等有足够的理解。精通项目管理和网络沟通技巧,对SEM/SEO有基本的知识。可以这么说,这不是一个实行生或者刚刚进入社会的毕业生能够胜任的,正相反,寻求的是一个相当资深的有经验的中级管理及执行人员。

整个招聘广告很长,有两页之多,工作描述和应聘要求均有十数项,这里面当然有些制式的成分,但从侧面可以看出,国外公司对于社会化媒体营销岗位的理解和要求。他们已经意识到,需要有一个有经验的人来领衔驱动此事,而相当遗憾的是,在国内,很多其实和网络或多或少都有关系的品牌公司,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在国内市场上,懂社会化媒体的人不少,但他们很多人都混迹在所谓的互联网圈,做的都是互联网工种,懂营销的人自然更不会少,无论是在广告公关公司还是在品牌公司的市场营销部门。但的确,这两者之间有一个巨大的gap(缝隙):懂社会化媒体的人未必能够理解甲方的意图,而明白自己品牌意图的人却对社会化媒体不甚了了,有时候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清楚互联网的力量。于是,一些我们经常会看到的低级错误屡屡会发生。

作为一个工种,市场营销岗已经存在了百年之久,对于单向传播式媒体早就磨合得相当默契。但品牌公司是不是该象这个公司学习一下,在招募一个社会化媒体营销岗的时候,更多地去侧重此人的互联网经验,而不是营销技巧呢?

招聘广告全文可以到这里寻找全文,希望能够起到借鉴作用:

章鱼哥的力量

刊发于《新营销》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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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届世界杯,最受追捧的大概不是什么大牌球星,而是德国奥博豪森水族馆那只名为“保罗”的章鱼了。象我这种一场球赛都不看的人也知道这个动物对八场关键球赛做了8次预测,8次应验,命中率高达100%。在网上被戏称为“章鱼哥”,甚至时代周刊都曾考虑要拿它做封面,可见这只章鱼的火爆程度。

章鱼哥出名之后,大家都开始揣测这只章鱼背后的故事。水族馆显然已经成了最大的赢家,因为要来一睹保罗真容的旅客络绎不绝。有论者认为,这是一场经过精心策划的营销案,利用背后一支足球专家团队预测比赛的结果,然后再利用章鱼的习性,让它游向指定的国旗,从而达到章鱼预测足球赛的结果。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毕竟证据不足。特别是一场德国队输给塞尔维亚队这样的冷门,专家团队能做出如此成功的预测,也有些玄乎。

但无论章鱼是不是营销策划,其中的一些points还是足可以琢磨一二。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件事和前一阵子风靡全球的“大堡礁招聘”事件颇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后者,则是连大堡礁自己都承认的精心策划的营销手段。

炮制一个事件并不难,难点在于如何让受众参与进来,帮助你去传播这件事。在媒体碎片化注意力碎片化的今天,靠广告主自身的力量去推进传播,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而也正是因为注意力碎片化,大众这个概念分崩离析,依靠人们去口耳相传变得可能起来。

首先一个事件要尽可能傍上一起公众公认的大事件,这方面有所谓的“奥运营销”、“世博会营销”或者“世界杯营销”。无非就是借助公众注意力都在这些大事件的时候,分享一些注意力。大堡礁借助的大事件是“全球金融危机”,章鱼哥则借助“世界杯”。但它们和一般的大事件营销手法不同的地方是,它们并不是仅仅做到了分享注意力,更做到了让自己成为比这个大事件更大的事件——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很多不看世界杯的人,都知道章鱼哥。很多金融危机和ta没什么关系的人,都知道大堡礁在提供一个可能是世界上最好的工作。

要做到这个份上,擅于利用人们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在金融危机中,大家都关心什么样的工作是最舒服相对待遇最好的,而在世界杯中,人们又非常关心比赛的结果,谁能晋级,谁会成为冠军。章鱼哥不仅击中了这个心理,还击中了人们对神秘事件关切的心理。因为谁都无法说明白,为什么一只章鱼可以连续八次猜中结果。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曾经就向华生抱怨写案子把推理过程写得太细,无助于他声名的传播。因为他充分认识一点,仅仅公布结果而不说推理过程,会给听众带来难以言表的震撼力。这个道理,和魔术表演是一样的。借助神秘性搞营销,只说结果不说过程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策划都可以搞这种神秘法的,在章鱼哥事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整个事件是带有娱乐性质的。结果错误通常会引起观者的懊恼,如果过程公布了可能还会有人通过分析这个过程来对错误的结果表示理解。但娱乐性质的东西则可以无需借助公开过程。因为猜错了也没什么,博人一笑而已。

第四个要点,则在于网络传播。因为一开始的预测有相当成分的玩笑性质,没有任何一家传统媒体会介入进来。故而,章鱼保罗在facebook上是有帐号的,而它在中国的成名,起点也是通过微博以及sns网站开始的。当网友们交口谈论这件事的时候,传统媒体介入,一下子就可以将能量释放出来,引起更大范围的传播。

我们稍做一下小结:从傍大事件开始,策划一个带有娱乐和神秘双重性质的营销,以网络传播起步,累积到一定势能后传统媒体介入将之释放。这个套路,应该可以得到很多营销者的借鉴。

最后还要顺便说一句,借助动物来搞营销,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德国人其实很擅长玩这个,比如他们搞过一个北极熊的动物明星,章鱼保罗在欧洲杯的时候也预测过球赛。在中国,有如此之多的珍稀动物,其实,完全不乏素材。

今日的策划

刊发于《新营销》7月号,刊载标题改为《营销策划的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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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去央视参加了一场广告策略研讨会,会议其中有一项议题就是为央视广告部门选择一句类似slogan的东西。与会者中有一位发言时,认为央视为国家代言,具有全国性的权威影响力,故而比较适合需要打造全国性的高端品牌投放广告。他建议了几条slogan,具体我已记得不太清楚,但我当时就有一种感觉,这位先生应该是出身类似叶茂中式的策划机构的。事后一看,果然如此。

央视究竟适合什么样的广告主品牌,这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这个话题要扯起来也无边无际得很。我倒是想说说为什么我会由言而断此人是策划机构的从业者(事实上,他是一个策划机构的创始人),因为我总感觉,这批人士,说话其实是有一些共同点的。

总体来说,他们比较喜欢宏大叙事,比较乐于高屋建瓴,说出来的广告语,或者是拍出来的广告片,走的都是气势磅礴的道路。他们还喜欢和“中国”、“中华”之类的词发生关系,比较强调民族身份。当然,这或许和他们经常服务民族品牌有关。他们不仅策划用语高举高打,执行上也喜欢高举高打,注重的都是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媒体平台——或者这么说,在他们的整体媒介选择拼盘中,全国性媒体是必然的一环。

我并不想对这种策划手法进行高低评判,叶茂中作为其中的领袖人物,成名数十年,自有他的一番道理。倒是这个研讨会席间,另外一个人士的高论,让我不得不将这两段言论放在一起联想开来。

发言者是零点的创始人袁岳。他的发言其实有点跑题,但不无道理。在他看来,今天所谓的中产阶级的消费特征有三。第一是的确要买,无论这个事物究竟是具体的效用还是精神上的效用,中产阶级购物不太会是无理智地烧钱;其二是喜欢比较,同样买一台电脑,他们喜欢上网络去四处比较不同品牌的性价特点;最后便是注重细节,比如买一款手机,他们重视抛光之类的作工,键盘的灵敏度,等等看来其实和手机通话没什么太大关系的局部。

袁岳的这番高论让我深以为然。总结这三个特征,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理性、细节。中产阶级当然也是人,是人就一定会被感动。但是,被一部美轮美奂诉诸情感的广告片感动是一回事,掏出银子来买这个广告产品则是另外一回事。这种理性和感性的分离,其实回答了一个问题:有的广告片拍得很唯美,在许多广告评比中屡获殊荣,但就是拉不起销量。

中产阶级当然也会被大气磅礴所吸引,当然也会为民族崛起而自豪,但这种高举高打的事要落实到自己掏荷包的时候,就不是必然的逻辑。有时候,甚至感动过了头,居然记住了广告的情节,却忘记了具体是什么产品。中产阶级也不是一定拒绝宏大叙事,高山流水的东西他们也的确喜欢,但问题在于当他们消费时,他们需要足够清晰的细节证据。而仅仅山水画式的朦胧广告片策划案,要让精打细算理智消费的中产阶级迸发出购买的欲望,的确委实还有那么点距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营销策划案都是为了提升销量,比如类似于危机公关的营销策划。无论是蒙牛还是娃哈哈,都做过类似的事:强调民族品牌以获得舆论支持。有些产品,比如香烟类,也只能曲线救国,做起广告来不能落实到产品细节上。然而,对于大多数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拉升销量或者品牌知名美誉建设的策划来说,如何让中产阶级被广告影响乃至说服,顺着他们相对理性的消费思维,以及注重产品细节表现,我个人以为,才是正道。

UPDATE:一位在agency里做的朋友在网上和我交换了看法,他认为,CCTV的广告唱高调是有道理的,而袁岳的看法比较符合卫视的定位。因为CCTV的基本盘受众在农村,唱高调的广告比较match。这个看法不无道理。

他提到了他们公司服务的一个酒类品牌(就是央视春晚那个做植入的),就很喜欢这类性质的广告语。这一点倒引发了我最近的一个感悟。前一阵子我去了趟宜昌,中国典型的二线城市(地级市),是去参加一个婚宴。当地婚宴的好坏标准不是菜有多贵,而是酒有多贵。只要酒够贵,那么这个婚宴的档次就高。这种——嗯,姑且成为文化民俗吧,大概是中国烟酒类产品越做越贵的道理之一吧。

肯德基的烦恼

刊发于今年第五期《新营销》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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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最近应该有点烦,一场夭折的“优惠券秒杀”活动把它拖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危机之中。网上对它的质疑声很多,但截止到我写这篇文章之时,差不多一周过去了,肯德基依然保持沉默。

肯德基发放优惠券由来已久,利用优惠券扩大生意总额也是很常规的促销手段。在网上,肯德基提供优惠券下载,但后来不知道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它又随后宣布,第二批第三批的优惠券属于“有人假冒”,故而肯德基一概不予认可,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这次秒杀活动的被中止。但网上舆论并没有接受这种说法,拷问之声还是到处可见。

这场危机的处理,肯德基是有些失分的,至少没有及时去向公众澄清它所谓的事实真相。但这种失分有些低级错误,不是这篇文章想讨论的对象。我从这个危机中,感觉到了另外一种东西,那就是肯德基的定位,非常之模糊。

很多年前,它的对手麦当劳就已经开始布局转型:目标消费者从小孩向年轻人。这个转型是相当漫长的,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营销策划,从广告到公关,从产品到店堂,麦当劳努力地在改变着自己。但肯德基始终有那么点以不变应万变的意思,还是坚持当初的小孩+社区的定位不动摇。关于这个推测,我在肯德基公关部门的朋友也证实了这一点。

家庭味是肯德基很推崇的营销着力点:一家老小在肯德基全家桶前其乐融融是它的经典广告画面。但跑到淘宝上去“秒杀”优惠券,始终让人感觉到这是麦当劳的手法,而不是注重家庭味的肯德基该做的。这场活动的策划,无论是否产生了后来的危机,都可以说明两点:要么就是肯德基对自身定位的开始摇摆,要么就是活动策划者压根没吃透肯德基这个品牌的内涵精神。

品牌形象一旦定位下来,所有涉及到公关意义的营销活动都必须是为它服务的,如此才保证每一笔推广费用都或多或少起到一些作用。比如这个优惠券活动,往小区里的家庭邮政信箱里派发,挂在自己官网上作为一个常备项目供人下载,都是纯为了提高销量而做的促销活动,那是没有问题的。但众所周知的是,秒杀这种方式,某种程度上已经带有“品牌推广”的目的,事关公关层面,就必须要考虑是否契合品牌定位了。

上海世博会临近,出于一些城市形象的要求,大量的流动早餐摊位被清理,于是各个快餐厅都意识到是一次抢夺市场的机会。肯德基推出学生早餐活动,我的这位做公关的朋友和我闲聊起这个活动的具体策划。而我的意见则是,如果仅仅是在世博会期间将销量做上去,那就尽可以在门店里做一些推广活动,或者进入小区也未尝不可。但如果要做媒体层面的大规模公关宣传是有问题的。通常情况下的学生早上上课途中所食用的早餐和家庭定位的距离不是说一丝没有,但无疑,委实远了一点。

肯德基在全球,基本上都在尾随麦当劳,唯独在中国大陆地区,生生地将快餐老大麦当劳压倒。这其实和它较早进入大陆地区不无关系。二十年余年来,肯德基一直采用的是稳健的操作手法,但在时代变迁的面前,它或许真到了要好好思考自己的品牌战略问题了。

顺便说一句,在这场秒杀活动中,网友们蜂拥而至。有评论揣测说肯德基觉得来的人实在太多让利太大故而临时终止了这项活动云云。这类属于阴谋论的猜测并无多大意义,但从侧面反应出,肯德基还是有相当多的年轻消费群体。面对这个品牌使用上极易喜新厌旧的群体,肯德基二十年来可以说是不变也可以说是传统的品牌形象,是不是该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微博:对话型媒体的对话营销

有时候给杂志写东西是有些让人小小纠结的,那就是时效性。这篇东西成稿于今年1月头上,结果刊发于3月的《销售与市场》,中间我还忘记了我写过这么一篇东西(哈哈,别笑,真的,我甚至把这篇东西当成给《新营销》的专栏发了过去,《新营销》主编目光如炬,说老魏啊,你这不是给了《销售与市场》了嘛)。

故而,这篇东西从今天来看,未免有点炒冷饭了,这儿也就是做个收录。近来有个机会,可以深入新浪微博的后台数据,等到做了一些实打实的数据分析后,再行撰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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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的确蛮同情一些商业组织的,决策了半天,开了N个会后,最后决定在某个时间点让利20%来获取更多的客户和销售额增长。他们将原来售价为100万的货物现在以8折的价格出售,在少获取了20万的收入的同时,他们还必须为这条信息的传播付出更大的代价:很有可能超过20万的让别人知道这个好消息的广告费——巷子够深的话,好酒也不见得卖得动。

在最近的一期《南方都市周刊》上,一篇名为《微博营销 140个字的淘金游戏》写道:

11月20日,朱菲在新浪微博上突然看到这样一条消息:‘想知道为什么出了个陈水扁吗?请看《我们台湾这些年》’。朱菲将这则微博进行了转载。在这个简单的操作之后,关注朱菲的300多个粉丝也先后看到这条微博,她与她的粉丝在不经意间都成了这本书的微博营销链上的一环。

这就是“链式传播”的力量。从信息源头开始,理论上,无数个人会成为信息接收者以及信息传播者,整个传播链条是无限漫长的,链条上的每个信息接收者都有可能成为传播者乃至消费者(响应了这个商业活动)。而这一传播过程,很有可能,是免费的。而带来的效果,一个极端例子就是KFC利用微博发布它的优惠券的下载地址,结果导致下载优惠券网页的瘫痪——蜂拥而至的访问者迅速挤爆了服务器。

利用互联网搞商务行为起家的Dell,应该是利用微博做营销的尝鲜者。在去年,Dell在国外首屈一指的微博网站Twitter上拥有150万个关注者:这也就是说,Dell如果发布一条折扣销售信息,便有150万人知晓,并且,存在一种可能——比如20%的人——再次转发这条信息让他们的关注者看到。利用微博来做营销,根据戴尔网络业务部门副总裁马尼士-梅塔(Manish Mehta)所说:“Dell通过Twitter接触到12个国家的Twitter用户,其中包括美国、巴西、墨西哥、中国和日本。仅巴西Twitter用户就在过去8个月中支付了80万美元。”而整个在Twitter上的营销活动已为Dell产生逾650万美元的新增收入。而这一切,Dell并没有为之投入广告费用。

微博的即时性是可以为一些特殊的商业组织所利用的,比如美国有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煎玉米卷流动快餐店Kogi,利用微博发布信息实时把快餐车的位置进行即时通报。这方便了很多对这种快餐感兴趣的人做消费决策:去哪里?何时去?如果快餐车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到达预订的位置,kogi也利用微博进行解释。这项服务赢得了第一批顾客的心,在微博朋友圈中,口碑的广播速度非常迅速,很快,Kogi就广为人知。今天,Kogi是美国知名度最高的流动餐馆之一,甚至被包括《纽约时报》、《新闻周刊》等在内的主流媒体所报道。

除了即时性,微博的传播机制也是非常有趣的:一种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混合的机制。从Dell的官方帐号到它的150万个关注者之间的传播过程应该视为一种大众传播——商家对用户的宣传。而150万关注者中的部分人再次转发这些信息给他们的关注者,以及这个过程的不断重复,可以视为一种人际传播——用户之间的口耳相传。微博营销的有趣点在于后者:一条免费的理论上无限的传播链条,以及在这根链条上,商家能够随时切入进去:比如张三转发给李四时附带了一个类似“我也有些不明白这个商家想干什么”的评论,商家是可见的并可参与进去解释的。

在几年前,博客非常兴盛的时候,我注意到博客是有链式传播的可能的。也就是一个博客延续着另外一个博客的话题进行讨论。当时非常典型的案例就是《长尾理论》这本书。在英文版问世和中文版出版前后半年时间里,有大量的中国博客在接力棒式地讨论这本书。结果,这本书中文甫一出现,便立刻登上当当的畅销书榜。

但显然,博客的链式传播还是有些先天限制的。一来博客的撰写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写上千八百字,说实话,对很多人是一个挑战。二来博客话题的延续需要一些技术手段——当一个博客要告知TA这篇文章是延续另外一个博客的一篇文章的时候,TA至少要懂得如何部署反向链接,或者,怎么使用TRACKBACK(天,这太技术化了,我就不解释了)。《长尾理论》本来就是面向一群对IT新媒体感兴趣的人的书,于是技术不会成为他们的障碍。但对于更多的和技术啦新媒体啦无关的商业推广,博客的链式传播是会受到限制的。

但微博却排除了这种障碍。写上一句简短的话对很多人来说不是问题,如果你连一句简单的话都懒得写,也是可以玩微博的:点击“转发”按钮,转发王五的某条信息。这一行为本身就成为你的某一条微博信息(在twitter里,被称为tweet,这个行为被称为retweet)。文字要求的低门槛和技术上的无障碍,使得链式传播本身是成立的,如果话题够有吸引力,传播链条会很长。

奥兰多海洋世界(Sea World Orlando),是仅次于圣地亚哥(SeaWorld Adventure Park San Diego)的全球第二大海洋主题乐园,就曾经利用微博做过营销。它寻找了九个在twitter上拥有大量的关注者的用户来发布与海洋世界有关的信息。这九个帐号合计起来有167630个关注者(不过事实上,会有重复计算,也就是某个帐号可能关注了这九个人中的多个)。在整个营销活动中,一共发出了2086条微博信息,最后抵达的账户数是:529368——也就是将近53万人被奥兰多海洋世界的信息所覆盖(reach)。

不过,在社会化营销的讨论中,许多人会太着眼于这种口耳相传,而忽略第一阶段的决定性力量。换句话说,在我看来,没有第一层的大众传播力量,后面的人际传播便无从谈起。奥兰多的例子其实是它雇佣了九个有大众传播力量的微博使用者在帮助它——很有可能并非无偿的。如果奥兰多自己开设帐号做推广,恐怕是起不到如此优异的营销成绩的。不过,有趣的是,大众传播这一渠道的建立,却是和“对话“有关的。

微博是有评论机制的,对于一个帐号发布出来的任何信息,其他人都可以评论。有的评论是没有回复期待的,但有的却期盼着那个帐号给出回应。一个商业组织建立了一个微博帐号,然后就纯粹在那里发布信息却从不和其他人互动,实在是有些自说自话。所有人都看到了Dell拥有150万关注者,但却没有看到,Dell是如何知名的一个品牌。在大多数时候,很多商业组织,并没有强悍到建立一个微博帐号,就有——别说150万,1.5万都会成很大的问题。

一家名为bivings的机构,研究了美国排名前100的报纸的300个微博帐号(有的报社不止一个帐号)。在这300个帐号中,平均每个帐号拥有17717个关注者——看上去不错,但等一下,在排除了4个拥有10万个关注者的帐号后,这个平均数一下子降低到3477个。也就是说,即使是市场中排名前100的报纸品牌,在微博上建立帐号,想获得数以万计的关注者,都不是那么容易的。

事实上,这些报业微博帐号和他人的互动频率是很低的。Bivings发现,有33%的报业twitter帐号在与读者的互动中回复了约1%的信息,有15%的报业twitter帐号从来没有与读者进行过互动。这些帐号已经彻底蜕变为报社的一个宣传喇叭,而在今天这个社会,一个纯用来做单向宣传的喇叭,又有几个人会跟从呢?

商业组织在利用微博做营销的时候,需要尽力避免的陷阱就是将微博纯粹当成组织的新一根的宣传通道。他们架设微博帐号,然后随便挑选一个实习生,让TA去发布一些商业信息。这种忽视与受众对话的方式(实习生在公司现实的低阶位置,使得TA即使有心和用户对话,都无法做到),是无法得到更多人成为你的关注者,也就更不用谈这些关注者再帮你转发商业信息。如果做得再过分一点,频繁地发布商业信息,那么,即使成为关注者的用户都会切断和你之间的联系:除了极其忠诚的粉丝级消费者,没人受得了你成天唠唠叨叨式的冷冰冰的商业垃圾广告:这已经和垃圾邮件没什么两样了。

微博营销的美妙点的确在于费用极其低廉的无限层级传播,但要做到登高一呼天下景从的,还是来自于用户对于这个帐号的信任,而这种信任的背后,却是不断的对话所铸就的。故而,有人说,微博就是对话型媒体,此言不虚。

一个危机公关的实例

刊发于《新营销》今年第四期,刊载标题为《“弱者”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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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周末的下午,前夜通宵干活的我决定叫个外卖,填饱了肚子后便倒头去睡个午觉。我选择了一家著名的快餐店(为了避免有写软文的嫌疑,这里就不公布这家快餐店的名字了),打了400电话订了餐,看看时间:下午1点多一点。

然后就开始进入漫长的等待。我充分理解周末下午一点多这家快餐店的忙碌,也听到了订餐员告诉我需要半个小时才能送到。但到了2点半的时候,我已经无法忍耐,又饿又困之下,我拿起了电话去投诉。

400电话把我直接转到了离我家最近的那家连锁,他们说会查一下,看看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饿得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去和他们发脾气或者较真,也似乎由于饿过了头懒得再去叫一份什么快餐。但我心里暗暗拿定了主意,以后投奔到这家快餐集团的竞争对手那里去:那是另外一家很著名的连锁集团。

大概到了3点多,门铃响了,送餐员到了,我一肚子火气地去开门,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虽然没有让我在生理上缓解饿和困的感受,但在心理上,前面那个主意,已经烟消云散。

送餐的看上去是一个很老实巴交的农民工兄弟,一脸的沧桑和实诚。他频频向我道歉,在递交我食物的时候,额外多给了我几份小吃,声称这是他们店长为表示歉意奉送的。我接过了食物,问了他一句,怎么搞的?这时,他才告诉我,是电脑出了故障,将这份订单误判为“货物送达”状态,于是,就出现了我大概两个钟头都没有拿到东西的结果。

一个汉堡包下肚后,出于某种习惯,我开始分析整件事的逻辑。从结果而言,这家快餐店的做法的确打消了我不再成为它的消费者这个念头。如果说我那个念头对它是一个小小的“危机”的话,那么,它的危机公关,无疑是成功的。

那么,具体它是怎么做的呢?

首先,出面的人获得了我的认可:一个至少看上去是很实诚的人。我不想讳言的是,我在他面前有些优越感,以至于有这样的念头:和他较真似乎有欺负老实人之嫌。虽然他只是快餐店的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送货员,但在那个时刻,他无疑就是快餐店的代表。当我这个消费者在他面前有优越感的时候,就意味着这家快餐店已经放低了身段。这一点相当重要。

其次,不厌其烦的道歉,并且,给出了一定的物质补偿——奉送了几份小吃——以表示这个歉意不是空口说说的。其实,我在这个快餐店用餐多次,从来不点这几份小吃,奉送来的,我依然不会吃。但它这一带有小恩小惠式的手段,的确让我感到了店长的诚意。

第三点,没有理由,或者说,没有借口。如果不是我追问一句,这位送货员不会开口向我解释为什么会送餐延误了两个小时之久。我个人以为,这一点并不是送货员受训练后的结果,很有可能就是这份实诚造成的木纳。但事实上,正是这份木纳,造成效果很好。要知道,一个又饿又困的消费者必然是情绪激动的,而在这份激动面前,主动声明理由通常将被视为抵赖诡辩而不会被接受。而让这个情绪激动的消费者在得到一些甜头之后情绪稳定下来时,让他自己提问,是最好的做法。

从这个事件出发,我们大致就可以得到一些危机公关的操作性原则:放低身段,诚恳道歉,施放一定的小恩小惠,以及,在利益相关人提问之前,不要说明危机诞生的理由。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企业并不是这样处理危机的。他们采用的是另外一种做法:我要强过你头。具体表现在:尽可能地大声说话,不让消费者说话,用各种方式摆出强势。比较夸张的例子就是,美国几个企业巨头即将破产,总裁先生们去政府寻求援助还搭乘私人飞机前往——这一份高高在上,是任何一个利益相关人都无法接受的。

危机出现后,消费者是实际上的利益受损的受害者。但在处理上,首要的工作就是将自己转变为弱者。人类的同情心在这个时候会帮助企业良多。在转变为弱者之后,再进行具体的物质补偿,将会事半功倍——没有人会从心理上拒绝一个“弱者”的补偿。

读书(二):新媒体(互联网)实务书籍

本篇打算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眼中的新媒体实务书籍,实务书籍重的是个“用”,如果是一本提供了几条可以马上操作并见效的实务书籍,那就值得一看了。原版的实务书籍我看得不多,也没什么好推荐的,译作或者本土写的实务书籍,在我眼里,有如下可以翻翻。

第二个类别:新媒体(互联网)实务书籍。

新浪之道

这本书的曾陈二位作者都是新浪的人,前者是新浪的财经频道主编,后来改做新媒体研究室主任,现在在干嘛,我不晓得;后者是大名鼎鼎的“新浪老沉”,新浪主舵者几易其人,陈彤大人一直安坐总编辑之职。

说起来,陈彤如果出自传或别人给他写个什么传记,倒是一本极好的职业经理人励志书。当年,陈彤只是新浪编外的一个BBS版主(新浪的原型就是一个只能保存50条帖子的BBS),一路奋斗,做到网络江湖中的大佬。而且这个大佬和别人不同的是:他并非老板——这让我想起了五代冯道,哈哈,开个玩笑。

新浪之道的核心:海量、快速,是陈彤提出来的网络新闻运营理念,这个web1.0的内容理念,我看今天还很有用处。我前年说过:2.0为体,1.0为用,直到今天,我认为在运营门户(包括水平门户和垂直门户)一类的网站时,依然成立。

网络营销实战密码

此书的书名实在起得通俗,但这本厚达400余页的书,我是我视野所及中关于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最好的实战派书籍。

作者昝辉,混迹于新加坡,对SEO极有心得,成名于他的博客文章《SEO每天一帖》。这本书虽然名为网络营销,但实际上的切入点是围绕电子商务的,在时下电子商务大热的时代,这本书就更有实战意义了。

网络营销有两个流派,其一是怎么卖产品,其二是怎么树品牌,此书重点在前者。我个人建议,任何打算在网上卖东西的人,都应该好好看看此书。

点石成金

这是一本关于网页设计的译作,但并不是谈网页设计的技术,而是谈网页设计的原理。换句话说,是讨论“用户访问体验”的。

有不少实际经过测试的提升用户体验的结论,细节到两条链接何者在上,何者在下,下拉式表单如何设计,等等。

此书较薄,仅200页不到,几天就可以看完,考虑到是本全彩的书,价格么,自然稍贵些。但总体而言,还是物有所值的。

在线为王

我为此书写过短书评,但说它是实战派书籍吧,委实有点牵强,因为这本书其实并没有提供多少提高网站点击率的具体方法,更多的是在探讨某种理念。

此书涉及到的搜索引擎的地方很多,但又不会教你到底怎么提高SEO。故而,我认为,这是一本“入门”性质的书,网络江湖混迹久的人,完全不用看这本书。

决胜SNS

SNS是时下热点,这个基于其实被大大误解的“六度理论”而诞生的网络应用,席卷了全球。SNS的标志性站点FaceBook按用户量计算,成为全球第三人口“大国”。而SNS化,更是很多新的应用的一个着力方向。

正因为如此,SNS是一个极大的而且很新的概念,要操控全局写这样的书,非常不易。故而此书也就是在SNS江湖中的每个点上做了一点涉及,并没有深挖下去。也正因为如此,我不推荐此书给SNS的资深运营者看(你大概都已经知道了),而是定义为:SNS入门书。

如果此书作者三人,能聚焦在SNS某个支线问题上,写上一本,应该更好。当然,这就很考究作者对SNS的理解和功力了。

PR2

我前面提到了一本卖东西的书,这本就是树品牌的书,顾名思义,是利用2.0平台和2.0理念进行公关运作的。

我这里做个小广告,如果有哪个出版社弄了这本书的版权打算翻译的话,记得找我啊,哈哈。

用谷歌关键词广告赚大钱

本来想着力推荐一把这本书,因为如何利用google adsense,这本书提供了极其详尽的细节方法。不过,时过境迁,如果你有一个主要面向海外互联网用户的网站的话,就看看这本书吧。如果不是,买本做个珍藏,算是个纪念?哈哈

(未完,待续)

郑重告示:读者诸君,如有好书,恳请不吝赐教,留贴于后。

信任的强大驱动力

本文刊发于《新营销》本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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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过去的同事在网上和我说,她总觉得自己在营销上只知道一些皮毛。我建议她去找几本厚重的涉及到理论层面的书来看看,这样才能举一反三。她请我推荐一本。我给出的是一本价格超过200元的全彩精装的营销传播书籍。她没有任何犹豫,当即表示:立刻下单。

由于她现在在一家agency工作,自然我们就开始探讨关于营销上面的话题。现在她负责的一个客户试图在社会化媒体上做一些尝试,她觉得有些茫然。社会化媒体现在是一个很热的领域,但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展开。

我问她,就刚才买书这件事,你有没有思考过“立刻下单”的原因何在?这里面显然她需要是一个动机,但这个动机一开始是不存在的——因为她表示过一看厚重的书就头晕。这里面最重要的因素是我告诉她你应该看,而且,是我向她推荐了一本超贵的书。这里面,“信任”两个字是最强大的驱动力:她相信我还算是个行当里的所谓专家。

事实上,今天品牌组织和消费者之间,并不缺乏传播的渠道,媒体到处都是。要找到适合的消费者来传播组织想传播的信息,也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相比较而言,他们之间,更严重的问题是信任缺失。正如罗伯特•斯考伯在《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所说: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企业花了很多钱,也绞尽脑汁搞出了很多创意,结果却发现,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话,消费者不相信。为了让他们相信,企业只好增加投放的力度,于是,铺天盖地的广告便出现了。与其说是要让消费者注意到,不如说是对缺乏信任的一种弥补。这种弥补措施短期是可以奏效的,但时间长了,消费者开始厌烦并主动规避广告了,就变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效果不好——增加投放——效果恶化——再增加投放。

我始终认为,社会化媒体是一种组织和利益相关人的对话工具,而不是单纯的信息宣传。新浪微博最近很火爆——以至于新浪开年会,员工们都带了条围脖——于是不少商家入驻进去。在我有限的视野中,很多商家仅仅是建立一个帐号,然后不断地把自己想宣传的内容发布出去。但问题是,当没有多少人关注你的时候,你在那里大声呐喊,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有一家汽车厂商进驻了微博开设了官方帐号,它的做法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在不断地和别人互动。它先去关注很多人(目前是400多人),然后对在它发布的消息下留言的人进行回复。它的关注者在这样的行为中越卷越多,目前以近万人。通过这种互动,它不仅让更多的人注意到它的存在,也在和潜在的消费者拉近距离。

建立信任感,这是我认为社会化媒体最终的目的。一个值得信任并得到很多人关注的社会化媒体帐号对企业来说是无价之宝,而且在正确的使用方法下可以源源不断地为企业带来包括社会效益在内的很多利益。但这种需要时日的做法看上去很多企业并没有这个耐心,他们采取的是另外一种做法。

新浪微博上有一个名为“后宫优雅”的帐号,这个用户不断地炫耀自己显贵的身份(例如家族动辄可以收购什么企业)以及广泛的人脉(例如和诸多明星都是姊妹兄妹的称呼)。这种炫耀到了后来看上去非常不像是真的,引来了大批围观者(有超过5万的关注者)。这个帐号的每句发言,都会有成千上百的评论或者转发,的确做到了火爆二字。

然而,它最后的两条发言都和一款网络游戏有关,有人便认为这其实是一个策划。通过某种耸人听闻的言语吸引关注者,操盘月余后露出真面目,使得大众对这款新游戏也留下印象。但据知名博客月光的数据统计,后宫优雅这四个字是炒热了,但那款游戏,显然没那么热。(具体可见月光的文章: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2076.html )

炒作,不是不可以进行的一种营销方式,但后宫优雅的这种营销方式(如果真得是和那款游戏有关的话),我并不认为是一个好的策划。因为根子上,它并不是以建立信任度为目标。事实上,后宫优雅后期的发言已经遭到了很多人对此人真实身份的质疑,更多的关注者只是来获取一份笑料。台上的人依然在卖力出演,但台下的人并非是一种欣赏,而是一种审丑后带来的滑稽感:看你笑话而已。这种没有任何信任度可言的营销方式,即使侥幸得手,也充其量就是得到别人听说了这款游戏罢了:至于这份听说,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策划者根本不知道。

回到开始的故事来。我的这位经人一句话就不假思索花200大洋买本理论书的朋友,对我所产生的信任也不是我单向向她不断传输信息的结果。我们同事一年有余,经常会因为工作关系,和我或多或少要进行“营销”这个专业问题的互动。她未必信服我说的每句话,但她很清楚地明白,我说的每句话至少我自己是相信的,说出来的话的背后的态度是诚恳的,所以,此人的推荐值得信赖。

同样的道理,社会化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人和人(或者叫帐号和帐号)之间的互动。利用这种互动可以建立起当今任何一个组织都最头疼的信任关系。如果仅仅是把它当成宣传渠道,以后宫优雅折腾数月最后搞出5万多关注者的结果,电视台一条广告也能达到这个效果,而且,费用未必就是后者高得离谱,毕竟,策划后宫优雅这么档子事,也是有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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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篇文章,未必就是仅仅针对商业营销而言。

互联网对企业的意义

本文刊于《新营销》2010年第一期,标题被编辑改为《互联网的营销意义》。说实话,这个标题和文章有些“文不对题”,不过我的标题也没什么文采,呵呵,我起标题,一向是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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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很多企业利用互联网做了一些漂亮的营销战役(campaign),所谓漂亮,就是指成本低廉、效果显著(包括品牌意义上的和销量意义上的)。但总体来说,互联网的出现,并非降低了企业的营销成本,反而在抬高。

利用网络进行营销,本质上是将网络视为一个媒体。但就媒体而言,它的经济学和一般商品的经济规律是不同的:大量的供给不会降低价格,却抬高了价格。随着网站越来越多——按照CNNIC在09年7月出具的调研报告数字,中国境内有306万个网站在运营,还不包括数以亿计的非独立域名的Blog站点——媒体大量供给后,商业组织接触受众的渠道也变得眼花缭乱,这使得它们不得不投入更多的资源来得到注意,于是,全球意义上的广告价格在每年上升:有数据说,扣除通货膨胀的因素,每年增加6个百分点。

绞尽脑汁的营销策划者拼命想出一些创意来降低“接触的成本”,这些创意的核心本质就是让受众去传播。这里不乏一些经典案例,比如“封杀王老吉”,比如“大堡礁招聘”,但套用一句网络流行用语,这些案例只是江湖中的传说:我不是说它们不存在,而是它们不可复制。

传统意义上的广告其实是一个不断复制的行为,投入一点钱做一支广告片,接下来就是在不同的电视台里不断地进行复制。复制得越多,效果越好。但如果把网络视频也加进来的话,企业赫然发现以前只要投10个视频媒体就能达到的效果,现在要投20个,而且,它们的价格并没有成倍的下降。但创意不同,你不可能封杀完王老吉后又去封杀健力宝,去年封杀了王老吉,今年不能再封杀一次。它的不可复制性,结果就是优秀的创意实现后,便离开了江湖,江湖,只有它们的传说。

所以,互联网对于企业来说,的确增加了很多投入,无论是金钱还是人力。通过一个好的创意使得互联网让自己的推广变得价廉物美是有可能性的,但,并不具备长期性和周期性。

那么,互联网对于企业的意义是负面的么?答案当然不是这样的。我前面说的是,互联网抬高了企业的推广成本,并不是说互联网抬高了企业的成本。

即时的(比如MSN之类的软件)和异步的(比如电子邮件)通讯工具,是借助互联网的,而且,它们真的是彻底的免费的。即使你想要一个以自己企业域名为后缀的邮箱地址,如果规模不大的话,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这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一个典型应用。

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存在,可能需要更多的投入,但获取消费者对自己的态度,并不需要花大把银子去订各种报刊杂志了。网络上的信息也的确是免费的。现在做舆论环境扫描并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了,当然,这还是一件很费劳动力的事,不过在今天的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现实点说,并非需要巨资。

互联网还可以使得一些古老的冷僻的商品得以卖出,但对于企业而言,未必需要长期备货。这就是所谓的长尾理论,但在我看来,其实就是“按需组织货源进行供给”。库存这个现金流的杀手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是无法躲避的噩梦:不敢不备,不敢多备。互联网帮助组织去获取这些需求,提高周转率,从而减少资金积压。

互联网更明显的优势在于方便组织随时更改页面布局,以更好地进行商业运作,特别对于一些卖货的B2C而言。依据免费的网页数据统计系统,组织可以清晰地比较出哪种页面布局更适合卖货——行话叫“转化率”。有一个卖化妆品的网站,将商品单页的评论区从通常的页面下方提升到了中部位置(也就是在商品照片之下),他们原来只是一种想象中的推论:消费者应该很在意别的消费者的评价。几天之后,数字清晰地告诉了他们,这个推论是正确的:转化率提高了好几个千分点。

今天的大众已经开始数字化生存,对于需要大众买单才能发展下去的企业理所当然地也要数字化生存。但是,数字化生存并非是将数字当成一种工具,因为生存是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全方位的新陈代谢。

真实的“精准营销”

本文刊发于最近一期的《新营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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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营销,是时下非常时髦的一个营销术语。大致意思就是充分利用各种新式媒体,将营销信息推送到比较准确的受众群体中,从而既节省营销成本,又能起到最大化营销效果的方式。这里的新式媒体,一般意义上指的是除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之外的媒体(即非传统媒体)。

但是,对精准营销的这种一般化理解并不见得会让你的营销优化多少效果。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搞精准营销的。我们有必要做一些理念上的梳理。

“精准”媒体

大致上,会有不少媒体,特别是新型媒体,号称自己是精准媒体。他们会告诉营销者,这个媒体的受众比例如何,基本上,都很喜欢用“三高”人群(即高学历、高收入、高社会阶层或者高消费敏感度)之类的词语来表示自己的媒体聚焦很准。

不过,大部分情况是,这种精准媒体并不存在。

有一种媒体可以视为精准媒体的候选对象,那就是银行信用卡部办的杂志。这些说白了是一种DM的杂志,对象的确够精准。而某银行专门针对自己存款50万以上的高端卡用户投递杂志,据说开办第一年就利润滚滚。

为什么说这种媒体很精准呢?

因为它知道它的受众的消费倾向。

面对一个媒体所提供的受众的社会化属性的数据,其实做不了太多和精准有关的事。是的,你知道这个媒体男性受众居多,年龄30岁左右,地区集中在江浙沪,据说都是受过至少大专级别的教育且有中等以上收入的人,和精准营销有什么关系?无非就是你投一个广告,可能会引起他们的注意罢了。而这种做法,其实在百八十年前有媒体有广告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

营销的目的是要受众转化为你的消费者——也就是要他们掏出他们的银子来。不了解他们对产品品牌的需求,不了解他们的消费倾向,怎么开展精准营销的工作呢?

精准媒体的说法来自于媒体自身招揽广告的需要。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媒体可以起到精准营销的效果,更多意义上的,无非是受众区隔做得略微好些罢了。然而,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月入1万以上的成年男性究竟是对欧美系车有兴趣还是日韩系车有兴趣,没有一个媒体能够告知广告客户。而即使回到那些以信用卡用户为受众的DM性质的杂志,不埋下头来细细做一些消费数据的区分工作,也达不到所谓的精准效果。而如果一旦动手去做数据分析,那无疑又会牵涉到另外一个话题:用户隐私外泄。

精准媒体的说法另外则来自于很多营销者的偷懒,找个所谓的精准媒体,往上面扔一个广告,就自以为是精准营销了,就可以向上汇报交差了。毕竟,这么干,也是一很轻松的活儿。

精准广告

如果认识到没有精准媒体的话,那么,精准广告,也几乎是不存在的。不过,这里只是几乎,事实上,存在一种广告,已经可以约等于精准广告了。

以前,广告是依附在媒体上的,没有媒体,谈何广告。但在互联网上,的确有一种独立的广告系统。理论上,经营这个广告系统的人不需要媒体,它只需要有合作的媒体愿意采纳它的广告系统。这种广告系统,被称为“关键字匹配广告”——google和百度都有它们自己的此类广告系统,也有一些小型的——比如窄告、黑马帮——独立的广告系统。

广告系统宣称,它们可以分析一篇文章中的关键字,并从广告客户库中选取最匹配的广告推送出来。比如你在阅读一篇篮球赛评论时,匹配的广告就是耐克或者阿迪达斯球鞋,但在阅读一篇讲述笔记本维护常识的文章时,则跳出来HP或者DELL的广告。

这种广告系统其实并不依附于媒体上,而是直接依附在某篇具体的文章内容上。阅读某个媒体的受众的消费倾向理论上会比阅读某篇具体文章的来得更容易判断一些。更何况,有很多所谓生活类媒体或门户类媒体,本身就没有太浓重的专业倾向性,而文章,则显而易见得多。

这种广告系统的市场份额是惊人的,远远超过一般网络媒体的banner(旗帜类广告)投放,并有更进一步拉开差距的趋势。不过,在我看来,之所以大获成功的成功原因倒不是投放的精准度,而在于它本身的付费机制。根本原因在于,它是后付费的,也就是受众不点击广告是不会收取广告主费用的。这种只要点击才付费的机制是一种预算的可控性和可测量性,对于广告主的吸引,远远超过所谓的“精准性”。

事实上,也很难判断一个阅读篮球赛事文章的人就会对耐克球鞋感兴趣,有可能他/她压根就是阿迪达斯的超级粉丝。

道理很简单,计算机系统,迄今为止,再怎么先进,都无法判断阅听人使用媒体时候的动机,更无法判断阅听人使用媒体时的情景。又或者他/她在阅读笔记本电脑维护常识时,是为了寻找一些资料来更好地写作他/她自己的文章,这个时候阅读者的注意力将充分聚焦到文字中,完全可以做到对广告的视而不见。

不过,相对于投放“精准媒体”的广告而言,这种精准广告还是精准一些的。如果要把广告费用也考虑进来的话,那么每次为点击而支出的广告费,就显得更“精准”了,毕竟,理论上讲,点击者总是有些兴趣的。

精准营销

真正的精准营销,大概应该是这样的:

最近奔驰搞了一个活动,它邀请100名车主到斯图加特的总部做“消费者洞察”,也就是和他们交谈,让他们参与下一代S级车型的讨论。这批车主包括本身就拥有奔驰的用户,也包括宝马、奥迪的现有用户。这些消费者当着奔驰管理层以及设计、工程专家的面,以一个典型的中国消费者的姿态,给下一代车型的初步设计做了评判打分,他们的意见也被郑重承诺会提交到董事会这一层级去讨论。

在中国市场上,虽然豪华车人们一说起来就是“奔驰宝马”,但其实奔驰过去的表现远远低于宝马。不过,今年奔驰干得很不错,09年前9个月,已经卖出了4.66万台乘用车,其中一个入门级豪华车(C级)卖出了1.13万台,距离宝马同等级的3系的1.2331万台的数字已经很小了。事实上,这款C级车07年才进口,而宝马3则在03年已经开始国产了。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精准营销不是立足于媒体广告发力的,而是立足于客户服务发力的。倾听典型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意见,更好地完成自己产品乃至品牌布局,才是精准营销的力量源泉——切实打在消费者的消费欲求上。

不过,去了解客户的心声,并非是没有成本的事,正相反,这一部分成本很高:包括组织者的人力成本和邀请的费用。而且,能够倾听到对于产品的意见,需要这些客户对于这个产品的消费有高度的荣誉感以及对这个品牌的高度忠诚度。而通常这种品牌(产品),属于奢侈类,或者,利基类。

大宗的快消,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搞什么精准营销的,吃薯片喝饮料需要专门针对什么人群么?一来你去问可口可乐消费者对于这个品牌的态度也问不出个子丑寅卯,二来对于品牌本身,追求的就是高覆盖度:恨不得所有人都喝它的。但奢侈类利基类产品,完全不同。它们本身就是在渴求精准营销,所差的,无非是方法罢了。

美国前总统布什所骑的自行车品牌Trek(中文称为崔克),论知名度,在中国远远比不上捷安特,它的车也很贵,最便宜的都要3000元人民币。骑这种车的人,一来不能买脚架,二来不能配车锁,不然要被人笑话为“牛嚼牡丹”。不买脚架不配车锁的原因在于这车如果离开自己视线,被偷盗的概率实在太高了。

Trek采用的营销手法其实是很中国的,它依托的是遍布中国各地的经销商以及类似俱乐部行销的方式:将车主以及车主的朋友聚集起来搞自行车运动。它的经销商,大部分都是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开一个门店没几百万费用根本扛不住的这个门槛决定了这些经销商都是些什么人。经销商会努力发展一切可能的人成为它的客户,再依托这些客户寻找更多的客户。这种看上去很土老冒的营销手法其实是网络世界中最时髦的手法:根据六度空间理论,依托人际关系展开病毒式营销。

精准营销需要去找对人(对几千块一台自行车能够承受的),并在合适的时机(比如他们正好弄台自行车想运动运动了)提供合适他们的产品(超轻的运动型自行车而非代步性质),要做到这点,靠什么精准媒体、精准广告,都是远远不够的。说到底,媒体和广告,不过是辅助性工具罢了。

大众传播下的广告行为

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这里有个词是需要注意的,那就是“大众媒体”。从真正的商业角度而言,我已经的确将报纸从大众媒体中抛弃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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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搞互联网差不多快10年了,虽然我投身新营销也有3年了,但我的确从来没有认为,传统媒体就等于过时媒体,传统营销方式就是马上要被颠覆的营销方式。出于争夺客户订单的考虑,可以把新媒体新营销说得十分之美妙,但如果真的以为,带有“精准”两个字的新媒体也好新营销也好,是以大众传播为核心的大众媒体的替代物,恐怕就过于幼稚了。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

无论市场行为做如何的变化,大致上都脱离不了“广告”两个字。也无论市场行为做如何的变化,大致上都是诉求“知名度”和“美誉度”两个目标。品牌有足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之后,销售量的提升,是顺水推舟的事。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知名度在先,美誉度在后。

电视媒体,在为品牌做知名度方面,是相当有优势的。因为就知名而言,并不讲什么受众区隔。比如几乎人人都知道的刘德华,从知名角度说,那可是8岁到80岁通吃,虽然有些年龄段的人,永远不会去听他的歌。

知名度大致从听说过到熟知,这需要大众的记忆。一个非常容易被大众忘却的品牌是谈不上什么有效知名度(故而今天的明星们隔三差五要造点事情出来让媒体曝光一下)。一旦知名度打造成功,就会形成非常有用的意识占有率:当别人问你想喝什么饮料的时候,你不假思索地回答:可口可乐吧。

赵正在最近一期的《中国经营报》上撰文说,电视广告对于受众的记忆力影响强于网络广告的。他引用了某个调研公司的数据,“发现在2009年消费者印象最深刻的品牌和广告的测试中, 70%以上都是来自电视广告, 还有一部分来自报纸广告, 而互联网广告和新媒体广告的记忆度则非常低”,这个结果的部分原因在于其实很少有企业专门去做一个网络广告,而更多是把已有的广告转变一下格式投放网络。但更多的原因在于,电视广告的高覆盖、不断重复和固有的强制性,使得这些深刻的印象得以打造出来。

刚刚结束的央视2010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竞购大会狂吞近110亿广告额,较去年而言,增长度达到18%有余。无疑说明,高覆盖度的电视,依然是品牌们非常重视的一块媒体资源。尽管今天央视在覆盖度上已经不如上个世纪,但电视受众依然是中国各种媒体中比例最高的一块。反过来看网络媒体,搜狐和网易门户网站今年的第三季度广告营收都颇显不利,同比分别下降2%和24%。

央视这一轮招标赚了钵满盆溢的原因,在我看来,大致有如下几点。

其一,商业组织对互动能力的一种顾虑。新媒体高举精准营销大旗,但新媒体是可以互动的,而互动既可以赋予目标受众参与到广告行为中(比如出于各种目的一起来传播一个广告行为),也可以赋予目标受众去忽略或屏蔽广告。是的,电视广告观众可以转台,但在一些黄金档节目中,观众由于对下一阶段的期盼不想错过而导致没有转台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互动能力的另外一种体现在于企业担心本来没什么事反而由于进军网络而惹来了一些事。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电视广告并不会招来太多的反对声(连念十二遍广告词显得太为过分而是个例外),但网络广告不同,特别是最近流行的口碑营销领域,相当多的企业主其实很担心冠冕堂皇的一篇帖子下会招来各种各样的反对声和叫骂声。去处理这些事很令人头痛,索性还是不惹为妙。

其二,新媒体的受众群体的媒介素养很高,通俗地讲,就是很懂得如何利用媒体,再通俗点讲,就是他们更精明更理性:这对宏观的人类文明可能是个好事,但对微观的商业组织来说,未必是件好事。媒介素养高一方面反映在第一点所提及的互动性:在网上发布一条软文信息,会遭来大量跟帖的指责,又加大了更多人对此文是软文的判断;另外一方面则是他们显然在网络上显得更精打细算些。一直到今天还很风靡的电视直销广告,似乎到今天也没人考虑过移植到网络视频上。事实上,同样一个人,在电视和网络面前,他/她的理性程度都是不同的。

其三,测量问题,这始终是新媒体营销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新媒体实在很难拿出足够让广告主信服的数据来说明它们真的很精准。注意,这里是指广告主信服的数据。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也有大量的数据并不见得是真实的,但数十年下来的运作,大致还是被广告主接受了。央视究竟覆盖了中国80%的电视观众还是90%,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所有人都认同,它是覆盖度最高的电视台,甚至是,覆盖度最高的媒体。这一点,就足够了。

在基本还算单向传播的内容门户网站上,这一点还算过得去:大部分广告主能接受CPC的计价方式,也有大部分的广告主能接受所谓三大门户的观念。但对于中国上百万的其他网络媒体而言,却拿不出让广告主可以信服的一套测量方法。

其四,权威度问题。在中国,央视还是相当权威的媒体,特别是在内陆城市。“电视台说的还会有假”这是很多人的观念。把广告投放在一个权威媒体上,可以让自己的品牌也有一定的权威性。毕竟,办一个电视台远远比办一个网站来得门槛高得多。既然稀缺,就说明理应得到重视。

最后一点,但同样是极其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在经济看上去有些扑朔迷离不知是否真的走出谷底的今天,商业组织会使用一些保守的做法。在所有人对确认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广告主由于缩减了预算,可能会倾向于成本较低的新媒体运作。但到了看上去经济有些恢复的时候,广告主的确增加了预算,但也的确行为相对保守,因为这个恢复毕竟是“看上去”的。具体到每一个广告投放执行者和决策者,他们的职业生涯的延续,同样是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司职大众传播的大众媒体,在知名度的打造上,的确具有强大的优势。而我们仔细看一下央视这些中标的企业品牌,应该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大众消费品或是快速消费品。比如说,争个头破血流的蒙牛和纳爱斯,我的确很难清晰地说出,他们需要怎样的一群受众。即便他们的广告语如何看上去更适合高端人群,但无疑他们其实并不这样认为。通过互联网,他们或许可以更好地收集一点消费者洞察力之类的资讯,但要让更多的人掏出银子来成为他们的购买者,电视广告是不二选择。

事实上,基于新媒体的精准营销,我始终认为,并不是所有品牌都必须去做的。品牌面对的消费者不同,自然选择的媒体应该不同。一个理论上14亿人口都可能成为它的潜在消费者的品牌,传统电视媒体,一定是不可忽略的广告投放对象。

负面信息和危机处理

刊于最新一期《新营销》 ,杂志上的标题是:危机公关是在刀刃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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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几个朋友聊天,说起一个客户关于品牌修复的案子。在竞标的时候,客户问起,这个负面信息处理和危机处理究竟有何区别?

从营销研究者的角度来看,大致上这两者属于前后道工序。通常情况下,一个危机的产生是由于大量的负面信息的积累之后,某个负面信息成为引爆点而蔓延成为一场危机。比如说在本世纪初,关于跨国公司在华的幕后经营存在着大量负面信息,例如非法使用用工,例如对消费者的傲慢无礼,例如服务上实施的国别歧视,这些零零碎碎甚至有时候也的确是查无实证的负面小道消息,这些涓涓细流最后汇聚成潮:在某个时点,恰恰一个跨国公司的某条负面信息事关众多的利益相关人时,便引爆成一场危机。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05年的高露洁涉嫌致癌事件。虽然事实证明这纯属谣传,但高露洁可以说是使劲了危机公关中所有的招数,也难以挽回那一年的整体销量的大幅跌落。

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这两者又并非那么得泾渭分明。负面信息不处理可能也没出什么事,处理了但没处理好,倒成了一场危机,这也是常有的事。现实中的企业决策者通常会采用后一种做法:清者自清,谣言止于智者,又何必和人啰噪。这种鸵鸟式的做法有时候的确逞一时之侥幸,但却使得组织变得越来越弱不禁风,以至于会出现一篇最后被证明为并非真相的报道可以将一个年入数亿的三株帝国打入不得翻身的地步。

务实地来讲,我也的确不建议组织去回应每一条负面信息,在资讯呈爆炸式的今天,这种做法没有什么操作性。但是,监控并记录每一条负面信息却是有必要的。你可以不应对,但不可以不知道,也不可以不分析。

拥抱互联网并不单纯指的是企业在互联网上搞个官网,说实话,大多数所谓的官网除了展示一下企业的形象别无大用。监控各路对自身品牌的议论,互联网是极其重要的战场,特别是在BBS、BLOG和SNS大行其道的今天。扫描舆论的手法很多,比如一些特殊的工具:google的google趋势(http://www.google.com/trends)和百度的百度指数(http://index.baidu.com/)都可以提供相关的服务。输入特定的关键词——比如品牌名谓——便可以得到一张大致的该关键词的网络出现频率,并按图索骥去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一篇文章。当然,财大气粗的话,可以花点小钱来雇佣专业的公司完成。

这种舆论的关注被称为environmental scanning(环境扫描),扫描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各种利益相关人对自身品牌的评价。在经过一段时日后,可以发现主要的集中区域在哪里。这些区域,如果是负面的,便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危机爆发点。环境扫描是极操作层面的事,需要有固定的人每天按部就班地去收集。而分析和归纳这些负面信息,则需要上升到组织的中层。再进一步,制作这些可能会形成的危机处理预案,则是组织中高层的功课了。

这被称为议题管理(issue management)。议题管理针对的不是某条具体的负面信息,而是某一方面的负面议题,有些议题其实是很难去处理的,比如航空公司的飞机晚点。但航空公司需要明白,一旦飞机晚点超出想象,则可能会在大众媒体上形成一股巨大的拷问洪流。对于这样的情况,航空公司需要拿出危机处理预案来应对,以保证在24小时之内能够搞清楚所有的状况,并由统一的新闻发言人去应对利益相关人的质问,以及做到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人有着不同的处理办法,有些工作做得深些,有些么,其实应付应付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个好的危机公关大抵上就是从负面信息的环境扫描开始的,辛辛苦苦准备的议题管理一辈子都用不上那是一种幸运。有一种说法叫做危机来了,我们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至少在镁光灯下我们有了知名度。那纯属自我安慰或者是书生的说法。危机公关是在刀刃上跳舞,能够躲避还是尽量让它不要发生为好。

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这篇文章成文时间是很早的,应该在今年5月的样子,早于我那篇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最近刊发于新一期的《销售与市场》,这里就做个收录。这篇文章的读者对象不是新媒体圈里的同学(文中一些注释可以很明显的反映出这一点)。如果你混互联网江湖很久了,就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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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美国的互联网比中国的互联网发达。从网络人口讲,虽然中国已经快接近3亿(根据CNNIC2009年1月做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下同),号称全球拥有最多网络人口的国度,但相较于如此庞大的现实人口,中国的互联网渗透率虽然已达22.6%,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仍远远低于大洋彼岸那个国度的72.5%。

更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的互联网社会呈现出极强的娱乐化态势。这句话有两层意思,其一、本身大量的高密度使用的应用属于娱乐性质,比如网络音乐、网络视频;其二、即使是看上去不那么娱乐化的事件,在中国的互联网上,会以相当娱乐的形式去传播。这种带有恶搞性质的文化特征,被我称为“中国互联网社会的亚文化”。出现这种态势,一来和互联网所处在的现实环境有关,二来也和中国人本身人的特质有关。

另外一个可看到的方面是,中国网络上的电子商务应用并不发达。虽然这几年网络购物发展很快,进行网络购物的人2009年一年就增长了60%,但总体上仅占网络人口的25%,而美国则高达71%。

更加有趣的是,在中国的网民中,他们之间的沟通更喜欢使用即时通讯,而非电子邮件。中国的即时通讯工具(比如QQ)的应用率是全球第一位的,超过75%,但中国的电子邮件使用率却不那么高,只有56%。这似乎很能说明一个问题:中国人更喜欢随意的聊天,而不是正儿八经地在那里写什么邮件。虽然在中国,有大量拷贝美国FaceBook的网站(所谓sns)的存在,其中不乏一些高访问量的网站,例如海内、校内,但只要仔细一想,中国最大的sns社区,其实是QQ,这个号称有数亿用户的战线从门户到通讯工具到社区无所不包的巨头公司。

事实上,QQ(也就是腾讯公司)是相当娱乐化的,从它那个企鹅logo就可以看出,更多的是可爱而不是严肃。QQ游戏也好QQ秀也好,都是腾讯公司有力的利润大头,统统都是走娱乐化的路线。无怪乎一本正经的MSN即使背靠微软这样的寡头,都无法和QQ对抗。更不用谈界面如此素面朝天的Gtalk(另一个互联网寡头google出品的聊天工具)只能在一个小圈子里被使用了。

娱乐化、低端使用化、非严肃性,等等等等,都是中国互联网的典型特征。而不抓住这个特征,就开始利用网络做营销,并照搬一些美国的方式,显然会败多胜少。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技术的依赖(或者说迷信),是导致很多失败案例的关键。

中国,理论上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但事实上各地文化差异很大。虽然中国人有着“从众”或者“集体主义”的共性,但各地都有自己一些强烈的文化特征。许多人误以为利用一种什么样的杀手级技术,就可以一招鲜拿下整个中国市场,这是非常大的误解。虽然网络无国界,但生意,却是要建立在关系之上的。这句话的意思并非是指中国人重“关系”,而是营销本身就是客户关系的拓展、建立和维护。

网络营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讨论路径。其一是网络公司(互联网企业)的营销拓展,其二是任何一个公司利用网络做营销拓展。这两者略有不同。

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严格意义上都不是什么高科技密集型的企业,恰恰比较吊诡的是,它们都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无论是新浪、百度、阿里巴巴(含淘宝)还是腾讯、巨人或盛大,都有着庞大的地面部队,业内俗称“地推”(地面推广)。靠设立在某个大城市的总部就可以撬动整个大陆地区的互联网企业,是没有先例的。谷歌和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上角逐的结果(两者市场份额之比根据易观的报告大致是3:7),就证明了这一点。

地推部队和谁打交道呢?答案是:网吧。

沿海发达城市的人是很难想像网吧有多火爆的。上网还跑出去?公司里有免费上网啊,家里都装了或是adsl或是有线通的宽带,干嘛去听上去就有点乌烟瘴气的网吧?

但数字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在中国,第一个上网地点是家庭,占据了78.4%,第二个便是网吧,有42.4%之多。在公司里上网却是排在第三的,只有20.7%,是网吧的一半。

另外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数据,是中国农民上网数字的增长。这个增长是惊人的,到2008年年底,农村网络人口已达8500万,相较于07年年底5000余万的数字,增幅超过60%。

曾经有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网址站hao123.com,以数千万的价格卖给了百度。这个网址站仅仅提供类似这样的服务:你可以上这个网站点击“新浪”两个字去www.sina.com.cn。事实上,在中国,不知道新浪就是sina.com.cn的大有人在。而hao123之所以如此热门(,根据alexa的统计,是排在全球top100的网站),据说就是因为有太多的网吧管理员厌倦了反复回答网民提出的我要看新闻该去什么网站的问题,把网吧里所有电脑的首页设置成了hao123.com。

换句话说,在中国,网吧就是一个想靠互联网做生意的重要渠道!

以网络游戏公司为例,地推部队的重要任务是两个,一是在网吧中张贴大量的宣传海报,二是尽可能地让网吧中所有的电脑里预装公司出品的网络游戏。要知道,下载并安装一个网络游戏,对于很多人而言,是一个很有技术门槛的工作。网吧的大部分使用者,玩网络游戏可能非常熟练,但装一个网络游戏,实在有点难度。

对于另外一家中国非常有名的搜索引擎公司而言,它的地推部队则要尽可能地让网吧管理员将所有电脑的浏览器首页设置成该公司的网页。这个关系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什么即时通讯工具是无法建成的,需要面谈、吃饭、K歌、甚至包括支付一些可以承受的费用,总之就是要面对面地商务拓展。就这个层面上而言,互联网企业的商务拓展,和其它任何一种行业的商务拓展,殊无二致。

互联网本质上是西方(或者说美国)的发明(如果可以称为一种发明的话),但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在海平面上的冰山部分,和美国的网络公司,非常相似:云集着一堆的高智商高学历的精英人才,但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在海平面下的庞大的冰山部分,则充满着中国本土企业的特征:利用庞大的低成本的人力,无孔不入地进行渗透。

对于第二类,想利用“鼠标”拓展业务的“水泥”公司,则有更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当其冲的,就是域名问题。域名本质上是西化的:不是字母就是数字。对于美国人而言,loreal就是欧莱雅是非常清晰的,但对于中国人可并非如此。是的,大部分一级城市的女性当然知道loreal是什么,但二级城市呢?乡镇呢?欧莱雅本身并不是很多人想像的专门出品给城市白领女性所使用的高档化妆品品牌(欧莱雅旗下十七个子品牌,几乎覆盖了所有层面的女性)。当你输入www.oulaiya.com,返回的结果是一个死链接(欧莱雅中国官网是www.lorealchina.com)。而中国人虽然喜欢有点洋味儿的品牌名字,但要到字母层面,恐怕会拼音的比会英文的,多得多。

第二个问题同样是文化问题。东方人不能简单地用“幽默”来形容,更精确的词语是:狡黠,所以在东方国度里才会出现恶搞这样的词语(该词来自于日文kuso)。中国人是一个喜欢发散思维的民族(相较很多语种而言,中文本身就是一个不那么严谨的语言系统),虽然带有集体主义的强烈印记,但在大范围不出格的情况下,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种文化其实和数千年的历史非常有关系:有秦以来,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家正统权力,从来没有渗透到县以下的层面。乡,其实是自治的。

所以,同样是娱乐化的东西,越是流行的,就越可以发现其中闪动着东方式的智慧。中国人是非常善于解构一样事物的。一层又一层的解构,会把原来精心建构的概念、形象、符号、理念弄得支离破碎,甚至是离题万里。而这种态势,对于营销这个本质上属于传播的东西,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举个例子来说,很多跨国公司非常看重自己的品牌LOGO,看重到用色、线条粗细、位置摆放的些许改动都必须呈报总部批准的程度。在很多公司眼里看来,LOGO是绝对不能允许受众去“恶搞”的。这一个认识不能说不对,但如果上升到和公司有关的一切都不能恶搞的高度上,那么,品牌的传播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有些公司则不然。它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让大家来开动脑筋,出现创意。正如我前文所说的,中国人在一个框架既定的情况下,是很喜欢凑凑热闹的。最近的一个广告案例是英特尔公司和它的“破囧”。利用这个互联网上这个久已流传的字,再加上网络红人张小盒(虚拟人物)和小胖(实际人物)之间的故事,英特尔公司以奖品为诱饵,号召网民一起来上传自己的“囧”故事或者破囧经历。

对于一贯高高在上以冷冰冰的高科技形象示人的英特尔来说,这实属一项大胆的尝试。这种尝试未必是要直接拉动它的销量(事实上,电脑CPU也很少直接面对大众消费者),但这无疑是想塑造它更亲民的形象。随着英特尔对低价上网本的支持,这种亲民形象是非常必要的。电脑这个东西,今天应该不再是“神秘”、“复杂”、“高深”的代名词。

最后一个任何从事网络营销工作的人都必须认识到的是,中国互联网虽然也有大众传播的成分,但绝对不能忽视庞大的人际传播。这是中国互联网和美国互联网非常大的区别。在这个即时通许工具的应用率高达75%的国度(美国4成都不到),人们非常喜欢口耳相传。事实上,流言也好,谣传也好,在中国互联网上,会被飞快地传播出去。一夜成名的例子屡见不鲜,但同样的,成名后的保鲜期不过几个月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因为又有新的事物可以传了。

在我看来,人际传播对于品牌的影响力更多的是负面力度会更大一些。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口耳相传中,更多可以被发现的,是流言蜚语。站在组织层面上,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营销的范畴,而是涉及到产品或服务本身的优良。一次使用不快的经历,一个服务不当的案例,会在各种意想不到的角落里生根发芽,然后迅速波及开来。

在数年前“高露洁致癌”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流言对品牌的杀伤力度有多大。事发数月后,我在香港询问过很多人,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港人知道这件事,但在中国大陆地区,传得沸沸扬扬,高露洁牙膏的销量一路暴跌。而起因不过是,一家媒体误译了一个很小影响力的外媒的报道。

虽然高露洁第一时间辟了谣,虽然高露洁在新浪这个中国最大门户之一的网站上设立了专题,虽然高露洁后来把原作者都找了来声称自己也在用高露洁,而媒体纯属误传,但它始终不愿意做一件事:道歉。在西方人看来,道歉就意味着事实上我做错了,但在中国人看来,这不过是一种诚意的表示。加之事发当年,颇有几家海外巨头惹怒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怀,于是,跨国公司一贯居高临下死活不退让的姿态在国人心中被牢牢树立起来。在中国人看来,不懂得变通的组织是刚愎自用的,是以大欺小的。虽然按照经典的危机管理策略,高露洁并没有做错什么(道歉有时候会扯上法律纠纷,所以老外轻易是不道歉的),但在文化层面上,它进入中国多年,还是不了解中国人。

营销这档子事,很少有教科书或者工具书说这是事关文化的事,更多意义上,它们在教你怎么确定战略,怎么设计战术,怎么和目标受众群体接触,怎么去调动受众积极性来呼应你的营销活动。但如果你承认,营销本身就是人际关系的确立的话,那么,文化两个字,始终是不能绕过去的门槛。而中美网络营销所出现的差异的源头,归根到底,就是文化的差异。

一篇关于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

从事新媒体及其与之相关的营销工作大概有那么两三个年头了,卸任公司职务后,我做了一个小结。既然是小结,就有一些观点以前就是有的,也有一些观点是鉴于过去身份而无法公开说的,更包括其实我并没有答案而只有问题的。这个小结被印成了铅字,可以说是我零零碎碎很多观点的合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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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新媒体从业者也已经两年多了,期间,或多或少也接触并参与了大大小小利用新媒体展开新式营销的案例。回顾这两年多的历程,做一个概略的小结,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利用新媒体展开的营销,大致上应该围绕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才是新媒体?

第二、展开营销的途径,与过往营销有何异同点?

第三、新媒体营销的核心关键点,或者说,迄今为止仍然需要努力的点,在哪里?

本文,将按照以上三点,展开讨论。

关于新媒体

从广告的角度来看,传统媒体包括五大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和广告牌,与之对应的新兴媒体(比如男厕所尿兜上的广告),就统统被称为“新媒体”。但事实上,如果客气一点说,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对新媒体的宽泛定义(广义?),如果严谨一点,那就根本上是误解了新媒体。

我对新媒体的定义是这样的:“受众可以广泛且深入参与(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模式)的媒体形式。”

如是,就把“马路上的LED,电梯间的液晶屏,厕所里的尿兜广告” 诸如此类的东西排除在新媒体之外。事实上,上述那些所谓的“新媒体”,说到底还是广告牌罢了。

我把1.0时代的网络媒体也从我论述的新媒体中排除了出去。以新浪、搜狐为代表的水平门户网站和品种繁多的垂直专业网站,我更愿意将它们视为是某种传统媒体的网络版本。因为它们依然是传统传者把控的媒体形式。核心关键在于:大比例的文本创造存在于传统媒体中,经“复制”出现在网络媒体中。

我所定义的新媒体,核心维度包括三个部分:

其一、受众。虽然,受众在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模式下也变成了“传者”。但这种传者和传统媒体上的传者是不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产出“原生态的内容”,而非“专业的内容”。所谓原生态的内容,就是“思想的直接反映”,中间言语的加工环节是很少的。

其二、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广泛到什么程度?几乎是零门槛。当然,这种零门槛也是相对的,至少要有会上网(或者发短信)的素质和条件罢!深入到什么程度?推到极致就是,一旦不参与了,媒体平台立刻变成零。也就是用户不贡献内容(更确切地说,是不作为),网站(或其它媒体形式)变成空壳。

广泛且深入的参与和互动(interactive)是不同的。握有话语权的传者和倾听的受者通过互动可以达成平等关系(symmetric),但新媒体可以让他们的关系重新倾斜(asymmetric),但这种倾斜却是偏向受者的。

其三、主要通过数字化。数字化的核心在于文本可以被轻易复制且散播,推动信息的传播。

“纠缠”于新媒体的定义,并非是玩玩文字游戏,或者是搞书斋型研究。厘清了新媒体的定义之后,才能明白,基于新媒体的营销工作,究竟和传统营销手法有何不同。

简单的说,一个在报社负责销售广告的客户经理,如果跳槽到一个1.0门户网站,或者一家液晶屏公司去销售广告,工作性质是没多大差别的:都是在卖位置。一个广告代理公司,代理报刊杂志广告和代理网站banner广告,操作流程和手法也是没什么区别的。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利用新媒体做的营销案例,真正成功的屈指可数,因为,太多的实际操作者,依然把它看成一种新的位置广告。

关于新营销

广义而言,营销工作就是这么一句话:如何用最少的钱来做最大的影响力。这里面有两个变量:成本(钱)和效果产出(影响力)。

先来看效果产出。

传统的营销(广告以及公关)追求的是所谓的“覆盖量”(或者叫到达率,Reach),在报刊杂志上就是发行量,在电视广播上就是收视(听)率,在网站上,便是访问量。将广告或者公关文章加载到覆盖量高的媒体上,便可以达到较多的注意。这个模式我称之为:登高一呼式的传播模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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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传播方式本质上属于宣传模式(propaganda),基本上传播路径是单向的。缺点很明显:很难探测受众看到广告后有何反应。一方面,广告代理公司递交了厚厚的媒体覆盖量报告的数字以证明这个广告被很多人看到,一方面商业公司用短期内的销量是否提升来决定这个广告是否达到了目的。但平心而论,一场营销行为和短期销量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至今并没有答案。

基于新媒体的营销模式,有没有可能在效果产出上做出一些改变?这是我和我的同事们两年来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将propaganda向involvement(卷入度)改变。我期望借助于新媒体中的受众广泛且深入的信息发布,达到让他们卷入具体的营销活动中。比如说,利用博客所完成的话题讨论:请博客作者们就某一个话题展开讨论,从而扩大商业公司想要推广的主题或品牌的影响范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两个问题。其一,话题的选择需要非常高的巧妙性。太商业了,无法引起受众们的兴趣而参与讨论变身为传播者,而太不商业了,则广告主不愿意花钱做那些和自己并无直接关系的事上。

如果说,绞尽脑汁还是能想出一些既符合广告主商业意图又能让受众接受的话题的话,那么下面一个问题就显得更为棘手。虽然Involvement对品牌方来说很有意义,但数字也一定远远小于动辄百万、千万级的Reach:比如说发动一场有1000个博客参加的话题讨论其实规模已经相当大了。这对具体负责执行营销方案且需向大老板报告的品牌经理来说是存在职业风险的。因此,Involvement目前还只能是Reach的侧翼,需要时间去一点点影响广告主大老板层级的人的理念,换句话说,就这个问题而言,时间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在实践中,我发现广告主的预算在不断地下降,但目标,至少是不变的(有些公司甚至还在调高)。于是,在效果问题并未得到解决之前,目光,可以转投向另外一个变量:如何降低营销成本。

在这个领域,新媒体的确是有优势的。在很多新媒体平台上,受众其实并非只是匆匆浏览。即使在传统的BBS上,长期潜水者固然有之,但喜好发贴回帖的也大有人在。只要受众参与,适当引导,的确可以让原来只能在门户首页做上一个星期的banner广告的预算,在这里获得更大的点击量。

事实上,一个广告其核心关键并不在于预算多少,而是在于单价多少。换而言之,100万预算也好10万预算也好,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100万,买到了什么?如果的确买到了一个东西,请问单价几何?

这就是CPM(单位展示费用)、CPC(单位点击费用)、CPS(单位销售效果费用)等一系列指标的由来。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预算多少是没有意义的,但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单价所获得的效果则是相对有意义的。在实际案例中,很多广告主并没有太过清晰或严格的预算,如果一个广告是以严苛的CPS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广告的预算确然可以说是无穷大:每销售一笔我就给你一份广告钱,那么自然销售越多广告预算就越大。销售能够无穷上升,广告主干嘛不无穷上升广告投入?

单位成本考量,是一套经过反复打磨的指标,并已深入人心。换句话说,营销人员(例如广告公司的客户执行)已经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来说服广告主接受这样的测量标准。故而,从实际商业角度考虑,与其去拼命教育客户修改早已接受的测量方法,还不如在既定的测量方法下做一些新的努力。

比如说,具体执行任务是推广一个minisite,或者广告主的官网。客户预算假定100万。客户的目标是:获取500万访问量。也就是说,CPM客户能够接受0.2元。

在早些年的网络营销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banner投放的方法,比如在门户网站首页花钱买个巨幅广告,或者在受众契合的垂直网站上做一些文字链投放,当然也包括在搜索引擎购买一些关键字。然后…然后就坐等这些广告引发的点击吧!大致上,1000个广告所在的页面的访问能够引发1次广告点击。

如果能够考虑到新媒体的营销手法,我们的确可以尝试将这个CPM降下来。比如利用IM工具或者BLOG的病毒式口碑传播,那么,经由人和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投入了。一个好的创意,的确可以让人自发地帮你传播这件事而无需投入。又或者,设计一个很搞笑的视频,让网友自发地将这个视频转帖到任何一个可以转帖的地方去,同样无需什么成本。

一旦能够帮助客户将花费降低下来,的确也可以接到单子。不过,这个努力并非没有弱点,在后文中,我会提及。

在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主要是三类角色: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和新媒体平台——这是传统的营销模式一脉相承下来的,所谓“甲方、乙方和丙方”。但就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上,我个人现在的看法是:广告主完全可以摆脱乙方和丙方,并且,某种程度上,后两者并不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

新媒体也可被称为社会化媒体,平台核心在于“关系”,即用户和平台的关系,以及,用户和用户的关系。一度是新媒体营销领域中的大热门:口碑营销,就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所造就的。商业公司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很好地建立起它和用户之间的关系,而这一点,在过往的营销行为中,其实是很薄弱的。

在组织和大众的交流中(这种交流包括广告、公关、直销等一系列所谓整合营销传播的手法),一端是虚拟的人——商业组织(组织并不是一个人,品牌在大多数时候缺少人性的元素),另外一端则更含混:一群无法辨识的大众。所谓信息交流就是在这两端进行着,这是一个基本上可以被称为单向传播(从冷冰冰的组织到面容模糊的大众)的流动。这种没有信任基础且又是单向的传播,势必造成沟通不畅:企业说企业的,大众做大众自己的。这个局面丝毫没有奇怪之处,有“比尔盖茨一号广播小喇叭”之称的著名博客罗伯特•斯考伯在他的《naked conversation》(中译财富博客)中写道:

如今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大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关于大公司渎职,滥用职权和掠夺行为的头条新闻层出不穷,而这仅仅是问题的一部分。人们普遍认为,油滑的律师和处理账务的会计师们操纵着大公司,而这些人监管着逆来顺受,寄生虫一般的雇员大军,人们认为这些公司是没有灵魂的。总而言之,我们在大公司里看不到人性的存在。

与文章开篇就提到的五大广告媒体所不同的是,新媒体平台可以让商业公司直接和受众建立一个双向沟通的渠道(比如罗伯特•斯考伯就利用博客和受众对话,从而为微软声誉的改变做出了贡献)。近来还有dell公司宣称,利用twitter平台,它多出了200万美金的生意。不过,在这些案例中,我们并没有发现广告代理公司的影子,也很少看到新媒体平台的实际参与。这个道理很简单:当潜在消费者需要沟通的时候,他们的目标一定是公司本身,而不是什么第三方。而第三方,鉴于他们对广告主的品牌、产品、服务的了解一定相对微弱,也根本无法“代理”广告主和消费者沟通。

未来的路

对于一种新的营销方式而言,重中之重的问题始终是测量问题。营销行为本身是一种必须被量化的行为。

我前文已经提及了一些测量方法,比如说测量“卷入度”,或者抛开卷入度,使用原来的测量方法reach,但却利用新媒体的口耳传播的特性将reach的量增加。

后一类测量的方法(一种取巧式的折中),其实和创意大有关系。一个好的创意,的确能够引发口耳传播,比如营销上很成功的王老吉推广,以及新近刚刚获得广告大奖的澳大利亚大堡礁推广。几乎可以这样说,创意决定了新营销所引发的链式传播的链条到底有多长。但同样的问题也来了,那就是创意是很难复制的。

对于商业而言,简单易复制是赚钱的不二法门,不具复制性,就很难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中,复制性是很强的,比如FMCG一直所使用的三板斧营销手法:电视广告轰炸、渠道(超市)铺货、折扣销售。这些经过锤炼并被证明为有效的模式,是具有很强的复制性的。而至于广告创意本身,大概中国的读者都应该知道,有些毫无创意的广告,也的确能够帮助广告主完成营销行为,比如脑白金。

但正如我前面说的,在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中,创意到了核心发动机的位置。对于一个品牌主而言,可能一年大型的campaign不过1-2次,创意的频率还不那么高,那么,对于职业做营销的广告代理公司,以及,想靠广告模式赚钱的新媒体平台而言,创意的频率就异乎寻常的高了:几乎每个月都必须拿出一个从未有过的创意来——更要命的是,很多创意还要被甲方给枪毙掉而束之高阁。

这就是新媒体营销最令人感到tough的地方,一个策划者(或者策划团队),不仅要懂得营销的基本手法和商业程序,还需要很了解网络受众的心态和习惯,更需要源源不断地提供出各种创意。一招鲜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过,反过来看,人的重要性也在提升。如果说模式成型简单复制即可的话,人的重要性是低于程序的重要性的。但正因为创意的重要,新媒体营销领域中,人的智慧,才真正变成了关键所在。

难道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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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既然是印成铅字的,自然不会是问答体,呵呵

社会化媒体的品牌营销者

刊于当期的《新营销》 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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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中,因为我提出了在社会化媒体中操作营销时最好抛开广告代理公司(agency),有读者就这样问我:那么,品牌公司该如何操作呢?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极其诧异的:难道现在已经到了品牌公司离开agency就立刻进退失据手足无措的地步了么?我的第二个反应则是:呀,不会误解了吧,我并不是指所有的营销活动都可以抛开agency的。

Agency有agency的存在价值,比如在市场调查、消费者洞察、竞品分析、宣传公共、广告制作等领域里,好的agency相对来说,比品牌公司自己操刀更为专业和方便。但在社会化媒体操作中,agency的确爱莫能助,这和对实际的操作者有关。而这个结论,同时,也代表着品牌公司在选择自己的社会化媒体营销人员上,应该具备怎样的要求。

一些基本的市场推广常识要明白,一些基本的网络数据要会解读,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在于:这个人对品牌的领悟力和信服度,换而言之,就是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度。比如,卖手机的就得如此深信一点:即使我们公司出品的手机不是最好的,但未来也会是最好的。当然,这个“最好”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也许是质量最好的,也许是功能最多的,也许是外表最漂亮的,也许是性价比最高的,不一而足。

另外一种表述方式就是:对品牌的热情极其高涨,如果能够再上一层,那就是对品牌文化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比如菲利普斯莫里斯曾经的一个文化就是吸烟是好的。而agency,限于毕竟是不同公司,很难能做到这一点。

这一点,虽然说起来不是很复杂的事,但我的确也看到了,很多公司对自己的市场推广人员更多的是强调创意和专业技能,这些都很重要,但忽视了这些人对品牌的热爱度,就会在社会化媒体营销上,始终无法和消费者或潜在的消费者做有效且的确是品牌自己想看到的沟通。因为人类之间的关于影响他人的传播的必要前提是:传播者必须对自己要传播的东西深信无疑。

社会化媒体的传播和其它媒体的传播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其实它是一个人际传播的过程——虽然由于传播内容的公开性,也能起到面向更多大众传播的效果——agency在这里的作用仅仅是帮助营销者去找到一个契合的传播平台,而至于这一点,其实只要时间稍许长一些,就不再需要这个服务了。

一个对自己推广的品牌充满热情的人,会不遗余力地去和每一个接触该品牌的人在任何一个可能的场合中传播一些正面的信息。呵呵,似乎让我们想起了安利。且不论安利本身的模式,就品牌推广而言,安利并没有什么失败的地方。高举高打的广告宣传和漫天遍野的人际推广,可谓相得益彰。

但可惜的是,品牌公司由于对社会化媒体推广的“尝试性”态度,使得通常派出的人员属于组织中的新手。虽然新人也有可能对品牌热情很高(比如原来就是这个化妆品公司的忠实客户),但对品牌的理解领悟,是需要时日的。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品牌公司对于新营销方式的测量方法也好创意策划也好,时间可以让他们的观念慢慢转变,但对于人的落实,却的确很让人头疼:一个冷冰冰地将推广案仅仅当成一份工作的人,无论如何在社会化媒体营销操作中,是无法利用“互动”这个特征的。

至于一个优秀的契合条件的营销者,究竟该如何利用社会化媒体,最近一期的哈佛商业评论上有一篇名为《品牌社群的七个迷思》的文章,已经讨论得相当到位,这里不再赘述了。

社会化媒体的营销运作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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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媒体是一个近来出现的概念,大致上指的是“能互动的”媒体,或者说,如果缺乏用户的有效参与,平台基本上就毫无内容的媒体。按照网络大百科字典 WIKIpedia的说法,社会化媒体改变以往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为多对多的“对话”。在社会化媒体领域,有两个关键词:UGC(用户创造内容)和 CGM(消费者产生的媒体)。

从文字分享的Blog,到图片分享的相册网站(比如Flickr.com),到视频分享的视频网站(比如 Youtube.com),到SNS(比如估值高达百亿元美元的Facebook.com),再到Miniblog(比如美国最近极其热门的网站 Twitter.com),社会化媒体从2003年以来,就一直是互联网上的热点。社会化媒体对用户的黏着度是传统的网络媒体很难比拟的。而那种多对多形式的“对话”所造成的N级传播,也是传统媒体的一级或者两级传播所相形见绌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有些事情,在社会化媒体的推波助澜下,传播的速度令人惊讶—几乎达到了一夜之间传遍天下的地步。

多对多的对话,其实是一种传播链条。从信息源到N个张三到N个李四到N个王五到N个赵六,这根链条,理论上可以无限延长,并且理论上可以呈现出倍数的病毒式传播效应。而且,最重要的是,成本消耗在从信息源到N个张三上,之后的传播链,可以让用户们自行完成。这种成本低但见效不错的传播模式,在当前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大部分企业预算普遍收缩的背景下,尤其弥足珍贵。

然而,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市场推广的成功案例,同样弥足珍贵。

社会化媒体中的传播,有点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口耳相传。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个坏事的“传”,就是口耳相传。任何一个稍微有些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大众社会的人际传播中,坏事是很容易被传播出去的(那些几乎一夜之间传天下的事,大抵上都有些Negative的味道),而好事,或者说,正面消息(positive),真的那么难传吗?

其实,抛却好事难传的因素,相当多的品牌公司面对的社会化媒体营销困局往往不是客观因素造成的,而是主观上的操作模式造成的。所谓主观上的操作模式,就是品牌们太依赖所谓的4A了。

很多品牌,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的国际性品牌,都有依赖Agency(广告代理公司)进行市场推广的习惯。如果品牌足够强大,它们还会根据广告(硬)、公关、事件等不同的业务链选定不同的广告代理公司。通常,品牌们会对Agency提出一个比较模糊的要求,由后者完成从策略到策划一系列的PPT,然后交给媒体或者执行公司去执行(传统意义上无非就是发布个广告,或者举办个什么会议)。按照一对多的传播模式(我更愿意称之为宣传),这根业务链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事实上,品牌们对所谓的反馈,更多的是来自产品销量是否提升。至于受众看到这些信息后其他的态度(比如意识里是否有这个品牌了,或者对品牌的美誉度),品牌们其实并不关心(这句话我一点都不危言耸听)。至于消费者和品牌之间的对话,一张报纸,一个TVshow,又怎么能成为对话的传播渠道呢?

社会化媒体,为品牌和消费者之间,已经提供了一个对话的渠道,但前者似乎习惯了多年来形成的操作模式,依然让Agency代为操作,或者,直接交给经营那个社会化媒体的网络公司。通常情况下,往往是策划一个活动,然后尽可能地吸引足够多的用户来参与。但由于品牌自己的缺位,使得这个活动要么吸引不到足够多的人,要么就是这个活动足够热闹,但参与者对品牌的印象,其实并无太多的改变。

原因就在于:该对话的人,却不来参与对话。而的确Involve到这个活动中的人,比如广告代理公司的人,比如网络公司的人,实在是对品牌及其产品不甚了了,又怎么进行对话?

抛弃Agency吧,依赖它们,是无法最大化地利用社会化媒体的。

创意

本文发表于当期的《新营销》 之上,其实是应朋友的邀请,给《创意营销传播》这本书写的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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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712075 传统广告行业的创意是希望将每看十遍就记住的广告提升为只要看三遍就能记住。如是,可以大大节省投放频率从而节省投放费用。传统公关行业的创意则是“制造新闻”,将其实是包含商业推广信息的内容包装成一则可以登载非广告版面上的新闻,比如搞个总裁访谈啦,搞个什么活动啦,或者厂房探秘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但无论如何,创意的主要目的是激发受众阅读的兴趣,以及受众阅读之后的记忆。既然目的是这个,有时候,靠钱也可以狠狠砸出来,就无需创意了。于是,我们冷不丁地会看到一则不断将某句话连念N遍的广告,也会看到将制作粗糙的广告铺天盖地地放到一切可能被我们注意到的地方。先不谈信息垃圾的问题,仅仅就这种操作手法,说到底,也就是为了受众记忆罢了(也许,这种操作手法,本身也是一种创意罢)。

更高明的创意,并非是图案的制作、文案的撰写、影像的拍摄,而是让信息的接收者变为传播者。这在BLOG、BBS、TWITTER、YOUTUBE、SNS等一系列所谓web2.0的新媒体工具渐入人心的YOU时代中,变得可能起来。然后在网络上形成热点之后,让更多的媒体介入进来,形成广泛的传播。

比较早期的这一类激发受众传播的创意有百度的《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推广视频。这一则模仿周星驰版唐伯虎的搞笑视频为很多人在互联网上传播,极大地帮助了百度树立“百度更懂中文”的品牌形象,并暗地里嘲弄了一下来自海外的google品牌。从2005年1月到次年的6月,在百度更懂中文的品牌slogan传播以来,市场份额开始突破50%,成为了中文搜索中名符其实的老大。到了2006年下半年,在CNNIC组织的一次调查中,首选搜索引擎上,百度上升14.2%至62.1%,而google则下降了8个百分点。

随着中国互联网越来越呈现娱乐化的态势,仅仅是以娱乐为载体的营销创意虽然还能引起受众的注意,但想让受众帮助传播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雅虎后来也仿效百度做了三个娱乐化态势明显的推广视频,但在互联网上传播得并不广。耗资千万请动陈凯歌、冯小刚、张纪中三大名导做出来的广告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打了水漂。

最近最有创意的营销传播案当属“澳大利亚大堡礁全球最好的工作”这个推广案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旅游景点向全球发出了“最好工作”的人员招聘广告,并在叙述为什么这是全球最好的工作之时,将大堡礁的优美风景传播了出去。一则招聘启示,事实上却是一个景点推广手法。在这场耗时半年,从全球3万人中进行“海选”的招聘活动中,澳大利亚昆士兰旅游局以170万美元的低成本,却收获价值1.1亿美元的全球宣传效应,成功进行了一次超值的旅游营销。

这两起营销事件都是使得传播具有连续性的案例,即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不仅是关注这个事,而且要自觉不自觉地帮助品牌去传播。如果说怎么样的创意才能获得如此效果,娱乐化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借势。

传播学里有所谓的“议程设置”这一理论,通俗地讲,媒体会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让人们认为某件事是最重要的,手法便是集中式报道。而这一“集中式报道”,便是所谓的“势”。

2008年年末以来,全球经济进入危机或寒冬的报道不绝于耳,有一个号称“全球最好工作”的新闻自然要放在比较醒目的地方。策划者首先判断出这是那个时段最大的“势”之后,便可以开始着手网络的布局。为什么要选择网络?是因为这是一个有很多人可以跟进传播的世界。

大堡礁营销策划的核心目的当然不仅仅是“招聘”,招聘只是它的一个推广工具罢了。将招聘刊登在一些求职网站或者媒体上,可以用“波澜不惊”四个字来形容。但网络布局的跟进是需要非常及时的。当在互联网上这个事件被炒热起来以后,媒体又会回过头来再行关注,也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参与进来。如是,形成一个网络口碑传播和媒体大众传播的循环,雪球越滚越大,品牌传播越来越强。

互联网时代的创意就是这样做的,策划者需要深知网络传播的力量,同时也深知传统媒体的运作规律。借势,并辅以娱乐化的工具,便会以最小的成本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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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者林景新是一个蛮有名的营销界专家,着力于公关领域。不过,这本书写得有些散,逻辑不强,结构也差强人意,估计成书花的时间太紧的缘故。倒是博客颇有些实货。林先生的博客有些和常人不同,似乎是继承了一个老博客来继续写作的:博客联盟。博客联盟这个blog曾经宣布林先生成为该blog的作者之一,但根据后面的更新来看,呵呵,有些转手的意思了。

测量

本篇发表于《新营销》的2009.4,杂志重新拟定的标题是“广告创意与营销测量”,我个人以为,还是我这个标题比较有力。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的新营销,如何测量是一个很key的issue。而我做出的一些小小的结论,更多意义上不是“创新”,而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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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营销活动,无论是采用广告的手法,还是公关的手法,无论是在传统媒体上,还是在新兴媒体上,都是要讲回报的。最直截了当的回报是:给我带来多少销量增长?但毕竟,营销活动的效果问题,是相当复杂的。销量的上升有时候未必是广告做得好,反过来好广告未必能带来好销量。是故,营销的测量(measurement)以及如何测量,始终是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最最关切的问题。

在早些时候,我也曾有过修改测量标准的想法(可见我去年在新营销杂志上的《博客营销的本质和测量》一文)。在我看来,在网络上做营销,应该从访问量(pageview)、点击(click)等早期的衡量方法上修正为involvement(参与度),并加上其它媒体曝光量的测量。这种想法,经过这大半年的实践证明,很难操作。在文章里探讨一下,当学术问题研究,未尝不可;但在真刀真枪的商业谈判中,客户要的,其实不是对的方法,而是能说服他/她的方法。

先从数量上来看,pageview也好click也好,动辄就是百万当量级的,而集结上万人的参与,虽然事实上已属难得,但从数字上确然有些寒酸。有相当多的广告主中有决策权的老板们对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领域–其实并没有什么概念,骤然看到数百万变成几万,当然心生疑惑,不免要发声询问。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职业官僚主义精神,具体经办人员不想改换测量标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更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广告其核心关键并不在于预算多少,而是在于单价多少。换而言之,100万预算也好10万预算也好,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100万,买到了什么?如果的确买到了一个东西,请问单价几何?

这就是CPM(单位展示费用)、CPC(单位点击费用)、CPS(单位销售效果费用)等一系列指标的由来。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预算多少是没有意义的,但比较两个广告案例的单价所获得的效果则是相对有意义的。事实上,很多广告主并没有太过清晰或严格的预算,如果一个广告是以严苛的CPS来计算的话,那么,这个广告的预算确然可以说是无穷大:每销售一笔我就给你一份广告钱,那么自然销售越多广告预算就越大。销售能够无穷上升,广告主干嘛不无穷上升广告投入?

单位成本考量,是一套经过反复打磨的指标,并已深入人心。换句话说,营销人员(例如广告公司的客户执行)已经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来说服广告主接受这样的测量标准。故而,从实际商业角度考虑,与其去拼命教育客户修改早已接受的测量方法,还不如在既定的测量方法下做一些新的努力。

借用新媒体的力量,并非是去改头换面搞一套新的标准,而是更好地去降低单位成本。在同样的预算下,获取更多的访问量或者点击,未尝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获取广告单之道。

比如说,具体执行任务是推广一个minisite,或者广告主的官网。客户预算假定100万。客户的目标是:获取500万访问量。也就是说,CPM客户能够接受0.2元。

在早些年的网络营销中,我们可以使用一些banner投放的方法,比如在门户网站首页花钱买个巨幅广告,或者在受众契合的垂直网站上做一些文字链投放,当然也包括在搜索引擎购买一些关键字。然后…然后就坐等这些广告引发的点击吧!大致上,1000个广告所在的页面的访问能够引发1次广告点击。

如果能够考虑到新媒体的营销手法,我们的确可以尝试将这个CPM降下来。比如利用IM工具或者BLOG的病毒式口碑传播,那么,经由人和人之间的口耳相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投入了。一个好的创意,的确可以让人自发地帮你传播这件事而无需投入。又或者,设计一个很搞笑的视频,让网友自发地将这个视频转帖到任何一个可以转帖的地方去,同样无需什么成本。

由此可以看到,利用新媒体的营销,更注重“创意”。在传统的网络营销中,创意也是需要的,它直接影响到所谓的“1000次浏览产生1次点击”这个概率。创意优秀的广告,可以将这个1次点击上升为1.5次,或者2次?而在新媒体营销中,创意更重要。一个不太好的广告创意至多让1次点击变成0.1次点击,而新媒体营销中不够强的创意将会使得后续传播出现链条断裂。

结论已经很清楚了,新媒体营销并非去改变测量方法和标准,而是降低在同样标准下的单位营销投入。而能做到降低的工具,除了完美的细节执行之外,创意,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无关营销 无关公关 事关责任

我给《新营销》杂志写专栏也有一年了,我从未有过杂志还未刊发就在自己的博客上post。但这一次是个例外。因为按照杂志的出刊速度,我这篇文章露面之时恐怕已经落到了“议程设置”之外了。没错,的确要加一把火,痛打落水狗。

中国的企业家其实是很好做的,因为他们只需要应付来自政府的管制,完全不care社会和民众对他们的看法。对比日本那边一个社长因为毒大米事件而谢罪自杀,中国企业家又有哪个真得把“质量就是生命”当回事?如果真当回事,那么,质量出了问题,你干吗不自杀?

我们的舆论监督,对政治我就不说了,对商业,唉,有多少监督在公关之下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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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乳业,真是命运多蹇。

好不容易三聚精氨渐渐淡出了媒体的议程设置中,猛然间,蒙牛OMP事件又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坊间杂谈,不绝于耳。一直到了今天,官方权威部门(卫生部)都认定,“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还是有大量的网民在各个论坛中表示:我再也不会买蒙牛牛奶了。

OMP是个什么东西?这一点,我以为无关紧要。对于任何一个奶制品消费者来说,不懂OMP是天经地义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这三个关键因素:好喝、有营业、健康,而作为食品行业中的乳品,第三个关键因素是重中之重。与其说消费者需要OMP,不如说蒙牛需要OMP,因为有OMP的牛奶,它的价格比没有OMP的,贵出了近20%。

既然蒙牛很需要OMP这个概念来帮助它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围绕OMP进行营销,也就顺理成章了。有专家近日在报章上撰文认为OMP事件是蒙牛过度宣传造成的,我很不以为然。消费者不明白OMP但又需要他们接受,强力营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认定OMP事件只是蒙牛过度宣传的话,那么,这种评论,无异于“小骂大帮忙”。因为过度宣传只是不合情,但蒙牛这次不是不合情,而是:不合法

官方(卫生部)网站上是这样说的

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蒙牛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OMP事件之后,蒙牛的危机公关响应是及时的,在迅速获得各路专家对OMP无害健康的意见之后,通过包括新浪网易腾讯等在内的各大门户网站都部署了专题(这三家门户的专题页面,从版头到格局,实在是几乎如出一辙,有足够的理由去怀疑这不是新闻专题,而是商业类公关专题),专题的核心就是:OMP无害健康,请大家放心使用!及时归及时,但却是在混淆视线。因为做为一个企业,守法,是它的本份。

西方最近很流行一个名词:CSR,即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感是也。但很多人误以为CSR就是企业去大搞公益慈善,每年拿出多少多少来捐助,外加注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做到这些,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大致就很强了。

这种误解其实是蛮好笑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四处去干些法律不能接受的事(比如抢劫,或者欺诈,或者盗窃),然后把这些非法所得拿出一部分来捐助,并且这个人在做违法的事情的时候,十分注意环境保护(绝对不制造垃圾)、节能减排(比如骑自行车去干坏事,绝对不开汽车)。难道,我们可以就此认定,此人的社会责任感十分之强么?

天下之谬,莫过于斯哉!

真正的CSR是什么,它是有一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的:企业,请做好你的本份。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对的事。一个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的企业四处捐助,那不叫有社会责任感,因为它的本份是要给员工发薪水,不发薪水不仅不合情,也不合法(违背劳动法)。一个连法律都可以罔顾的企业,它的创始人哪怕拿出价值2.27亿市值的股权搞什么基金,也不叫有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必须认识到:什么叫责任感丧失?这就是最好的注脚。因为,不守法,就连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都不存在,何谈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感。

中国有太多的企业,连对的事情都没做好,就一味地想去做好的事情(比如公益,比如慈善),这就属于本末倒置,甚至是欺世盗名。

OMP事件,不是一起营销事件(连念十二遍生肖营销上是好是坏,真得不好说),而是一起事关企业责任的“良心事件”。做事先做人,做人讲良心,这一点,略微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懂得,怎么我们坐拥亿万资产的商业巨头就不明白了呢?

挽救蒙牛的声誉,不是在“OMP无害”上大做文章,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违法,老老实实地上缴违法所得,老老实实地把那些涉及OMP的乳品下架,更重要的是,

我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如是说:

但就我个人看来,这位创始人应该以个人身份去承担责任,而不是在那里大呼拯救民族品牌,如果他真得认为,这个品牌比他的生命还重要的话。因为,在这场危机中,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普罗大众,希望看到的是:负责,而不是其它。

(本文撰写过程中,博识传播的市场副总裁陈涓玲小姐亦多有贡献)

供给推动?需求推动?

总体上讲,人类文明是由供给推动的。

当第一台火车准备出发的时候,大多数人认为,它不可能跑过马的速度。

当第一架飞机准备奔向蓝天的时候,大多数人认为,这玩意儿不可能飞得起来。

就算是IBM这样的蓝色巨人,它某一任的老大认为,这个世界,只需要三台PC就够了。

这说明什么?

很多新鲜的事物,其实在它发明之初,世间本无对它的需要。

但这些新鲜事物所能完成的功效:火车带来的速度以及运输能力,飞机带来的高度,PC带来的效率,世间倒是有这份需要。只是,这份需要的实现方式(或者技术化一点的说法,选型),是很模糊的。

以火车为例。

我们知道这个需要:如何以更快的速度运送更多的货物?

选型一:训练更好的马

选型二:造出更好的适合多匹马拉的大马车

选型三:培养出更多更好的能驾驭多匹马的赶车者

选型四:造更多适合马跑的“马路”

选型五:唐朝某位伟大的皇帝干过,详情请查询“如何运送荔枝”

工具的update,带来一些量上的变化,但不是质的。这些量上的变化,的确存在“需求”,需求者会反复地而且很有条理地鼓噪出这些需求来供给方去实现。但真正能带来质变的revolution,没人知道,或者说,只有很小一撮人知道。

假设这一小撮人不幸吃了一顿有毒的饭集体死了,没错,火车会推迟发明的,推迟一个世纪都不是不可能的。但进行工具update的人,死了这个或那个,工具会照样以一个恒定的速度去发生变化。

人类社会的小小前进,是草根创造的;人类社会的一大步跨越,是精英创造的。

呵呵,是的,的确是“英雄史观”。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转化科技成果。道理很简单,这些科技成果,本来都是人们不需要的。(我记得我高中时代学计算机的时候,认为计算机是很愚蠢的发明,计算一个1+1=2还要编程,哪里有计算器按两下来得方便)

需求推动的社会,是农业文明;供给推动的社会,是商业文明。商业让人们觉得不知足,从而帮助供给变成真正的人们的需要。

四大发明诞生在一个农业文明的国度,是这四大发明本身的不幸。缺少商业的帮助,人们不需要这四大发明。

怎么帮助?

商业的核心,就是市场营销,就是大多数人很不喜欢的商业味很浓的推广。

这就是我们今天社会的悖论:我们的发展,在依靠我们的厌恶。

操作口碑

本文刊发于当期的《新营销》 ,一个月之前写就,当时事先写的一篇稿子由于非杂志社的原因而被本人撤下,这篇稿子写得是有些仓促的。未来有机会的话,我会重新修订。这篇文章谈的问题其实很敏感,商业的赤裸裸的追逐利益的核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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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典的营销(广告和公关)语境里,传和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群体。传,就是传者,发出信息的人,或者组织;受,就是受者,接受信息的人,又被普遍统称为“受众”。这两个概念的切割,起先是为了描述的方便(这就像在经济学里非要切割生产者和消费者两个群体一样),到后来,习惯成自然,将受众描述成一群盲目地接受各种信息的人群了。

这种习惯式的思考逻辑,使得广告和公关的操作者或者研究者,一直将这个“自然”视为某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然”:似乎受众天然就是盲目接受信息的。他们更注意考虑这样的问题:这些受众接收到这些信息后会怎么样,是厌恶呢?还是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或者,索性就按图索骥成为消费者了?广告人或公关人,似乎很少去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受众如何接收信息?因为答案看上去很简单:大众媒介(mass media)呗!

大众社会之所以被称为大众社会,和“大众传媒”或“大众传播”很有关联。大众这个词,英语的表述是mass,本来就含有类似“好大一坨但却一团散沙”的隐喻。大众社会的起源应该直溯到15世纪中叶的谷腾堡印刷术革命,因为自从了有了印刷术,就产生了可成规模的大众媒介,于是就有了大众传播(媒体缺位是不可能有大众传播的),最终形成了:大众社会。

虽然很早就有研究者得出一个很多人其实很信服的理论:二级传播理论,或者说,意见领袖理论。这个理论的核心在于,在大众社会中,大众有时候并不是被大众传媒所影响的,更多的,可能是被他们身边那群所谓“意见领袖”所影响的。但是,这似乎只是某种意义上的常识,很难在具体营销中使用,道理很简单:很难量化评估。

既然难以量化评估,既然大众媒体对于影响大众还具有一定的效果,那么,成千上万的营销推广费用投入到大众媒体中,就变得顺理成章了。而随着网络营销的兴起,人们逐步发现,在互联网上存在着一群意见领袖,以及,可以鼓动这批意见领袖来为我所用,帮助我在互联网中完成“二级传播”。这就是所谓的“口碑营销”。

不过,二级(或者N级)传播本质上属于人际传播,而我们今天有太多的广告营销人似乎对大众传播更感兴趣(中国迄今为止关于人际传播的研究书籍,包括翻译本,寥寥无几)。每个人都知道口碑对组织的重要性,但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如何去“操作”口碑。

是的,我这里说的的确是:操作口碑。

以管理的心态和立场去操作口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嘴长在别人身上,你无法做到:不,不许你这么说。但以引导的心态和立场去操作口碑却并非不可能。关键是,一个组织的口碑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组织(或产品)的知名度,以及,美誉度。

我个人一向认为没有知名度,就谈不上什么美誉度。所以,时下的很多口碑营销活动实质上围绕“美誉度”在做文章,却连知名度也谈不上。结果,只好套用雇佣大量的枪手来写根本上从未体验过的产品的体验报告,无关乎被人诟病为“暴力营销”。

但其实,口碑营销在解决知名度问题上是很容易操作的。组织懂得写一篇新闻稿去交给大量的媒体进行公关文章刊发,却一个劲地期望茫茫网众们在那里帮它说好话,这样的逻辑似乎是很奇怪的。让受者合谋成为传者,也不用让他们去干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把新闻稿交给他们,让他们去广为传播,这已经是合谋了。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吉利博朗这个剃须刀品牌在今年年中推出过一个新款剃须刀。它写了几篇新闻稿,然后号召网民去广为散贴,比如在bbs上,比如在blog上,比如在sns上。网民能够去做的动力是,有100个幸运儿可以获得价值100元的商品抵扣券。大约有数千名网民参与了这项活动,这些受者们无需开动智慧绞尽脑汁地在那里写什么体验报告,一个拷贝加复制,即可完成。最后,的确有100个幸运儿跑柜台里去消费了这100元抵扣券:请注意,吉利博朗还顺手弄到了一点销量!

这是一种很浅层次的口碑营销的手法,操作的目的只有一个:知名度。让越多的人知道越好,这非常适合新的产品(并非品牌)去做。一款新产品去让很多人帮你叫好,既有违商业道德,又非常难以操作,效果一定一般。

让受众合谋去推动组织的美誉度问题,就变得稍许复杂一些,因为你要足够去了解这个受者。用大众传播的方式去鼓动这些受者也是不行的(比如群发一个邮件什么的),需要和他/她进行人际沟通。

在今天的网络社会上,还并没有太多事实上很成气候的品牌社区,大多数组织的官网和死亡的网站没有什么差别。建立一个品牌社区的最终目的之一就是能找到这群符合条件的人:他们是狂热的品牌fans,也有着足够的事实上存在的产品使用体验。而且,品牌或者产品本身,也有足够的体验和故事可以撰写(一包洗发水是写不出什么体验的)。解决品牌美誉度的口碑操作问题,事实上,在今天的互动江湖里,尚没有正解。

新营销的新传播

本文刊于当期的《新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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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paign,这个词是很难用中文做准确的翻译的。它在某些场合下可以被翻译为“策划”,在另外的场合下,则可以翻译为“活动”。但是,就活动本身,是不涉及传播问题的,而就营销策划而言,不涉及传播问题,不是好的营销策划。

商业组织的宣传行为,本质上是要追求传播。传播得越广(知名度)越好(美誉度),则对销量的帮助就越大。无论是广告,还是公关,campaign都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是活动(或者文案,或者图片视频)本身,一个则是如何将前者传播出去。

传统营销方式下,传播不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个部分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名为“media buy”(媒介购买)或者类似名字的部门完成。这个部门主要的工作是去调查各种媒介的覆盖度(报刊杂志是发行量,电视广播是收视/听率)以及这些媒介的主要受众群体,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媒介广告或公关投放价格的谈判。我们可以从很多广告本身能看出这种思维逻辑。一个极端是极度重视广告的艺术创意,比如阿迪达斯的奥运广告制作,这种广告需要受众开动脑子去理解。另外一个极端是极度不重视广告的艺术创意,只追求铺天盖地的媒体覆盖,这种广告本质上把受众当成傻子。

Communication(我这里更愿意使用英文,因为在中文语境里,对应的译法:传播,并没有相互沟通的意味),在传统营销模式下,从来不是一个最关键的issue。

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互动媒体时代的到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营销模式要升级为“新营销”。但新营销的核心究竟是什么,并不是有太多人明白。新营销,并不是在传统营销上添加了一个媒体购买的对象。新营销的核心在于,propaganda(宣传)向communication(沟通)的升级。也就是说,目标对象从面容模糊的大众向真实的活生生的会说话的“人”改变。理解了这个,就可以理解“新媒体不是媒体”的说法,因为在传统语境下,承担大众传播职责的媒体是宣传的工具,不是沟通的工具。新媒体,是一种互动的平台。逻辑上再推演一步,就是一个广告或者活动的传播力度的KPI考核,不应该仅仅是覆盖了多少(有多少人看到),而应该是卷入(involve)了多少(有多少人参与进来和你互动)。

于是,把广告投放到电梯(或者厕所的尿兜上)里的那个小小的液晶屏里是新营销的方式吗?不,那只是多了一个媒体投放渠道罢了。

组织现在就应该考虑一个策划案有多少人会参与么?等一下,先考虑这个问题:这些人为什么要参与?第二个问题:通过何种方式知道这个活动以及参与?前面那个问题,则是排列在第三位的。

第一个问题和创意当然有关,越有趣的活动策划案就越会有人来参与。请注意,是有趣,不是很有艺术品味。另外,考虑到人都是趋利的,所以,有奖比赛、产品免费试用申领,都是能够吸引到人愿意参与的活动。这是任何一个稍微有些资历的营销人士都知道的手法。

但第二个问题显得更为重要:我们究竟采用何种方式去告知我们想要参与的人来参与?这就是传播问题了。比较惯常的做法就是为这个活动大作宣传广告。但这种广告真正意义上的影响力只有一层:看到广告的人。如果没有新媒体的话,也只能如此了。

最近异军突起的SNS(社交网络)网站开心网非常红火。它有两个标志性的游戏:抢车位,和买卖好友(严格意义上说,这个游戏不是它的发明)。这两个游戏卷入了大量的用户参与。事实上,这不是网站和用户之间的游戏,而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游戏,网站,只是提供一个玩游戏的地方罢了。

网络游戏之所以在很短的时间里超越了单机版游戏的道理就在于,这种游戏的玩法是人人对战,而不是人机对战。当然,人机对战模式下计算机再聪明也有限是网络游戏比较红火的原因之一。但人人对战的一个不易察觉的现象是:每个参与者都是事实上某个游戏(或者活动)的传播者,因为他/她需要有更多的陪玩的人,于是他/她会去传播:嘿,一起去玩把魔兽怎么样?

SNS,事实上是策划活动非常好的传播工具之一。任何一个国内的有规模的web2.0网站,能够深度影响到的用户(也就是所谓网站的fans,极度关注网站的各项活动)其实并不多,也就是不超过万级的规模。一个活动或者广告部署上去,如果能够借助到这些用户的传播,会卷入更多的人。张三可能不太会关注网站又在搞什么有奖活动,但他/她的朋友李四在参与某项活动时,他/她关注到的概率会更高。换句话说,新营销中的传播套路应该是这样的:大众传播当前锋,人际传播跟进扩大传播范围。

通过新媒体平台来实施的新营销,可以借助到“传受双方”迅速转化的便利,让本来是宣传的对象—受众,变成一起来传播的传者。Campaign,不仅要策划出更吸引人的方案,还要策划出让他们有效参与且同时变为传播者的路径。

这也正是新的营销策划的重中之重。

中国互联网UGC亚文化下的视频推广片制作

本文刊发于当期的《销售与市场》战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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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利用网络视频做营销的案例似乎已经不可考,但百度的“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视频宣传片,则应该属于早期非常有名的视频营销案之一。

这个视频的完成和开始传播的时间大致是在05年的第三季度,那个时间点,即使是youtube也是刚刚成立一年不到(这家网站成立于05年的2月,并在之后的一年多后,才声名鹊起),更遑论中文的视频网站。但这段视频流传得很广,当时主要的传播渠道是通过BBS。

这是一段非常草根的视频短片,主角是一个模仿周星驰路数的人,并且同样以唐伯虎作为装扮,笑声也极尽模仿星爷的那个招牌笑声。这位在视频中有点模糊不清(早期网络视频的显示通常都很模糊)而看上去甚象星爷版的唐伯虎,利用中国经典断句难题“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你不知道”,狠狠地嘲弄了那个只晓得“我知道”的老外,最后把老外的女朋友都勾到了手边,尼姑也动了凡心,老外当然就如同星爷版的《唐伯虎点秋香》里的对子王那样吐血倒地,从而引发出关键命题:百度,更懂中文。

这段视频,稍微接触过两大搜索引擎的人都可以看出对google的嘲弄。在中文搜索领域里,分词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技术环节。如果没有分词技术,计算机是无法识别“和服”究竟是一种衣服,还是“管理和服务”中的两个字。所谓百度更懂中文,也就是百度强于中文分词,也正是那段视频中的断句难题所表达的意思。

百度从来没有在正式的传播渠道(比如电视)中推广过这部广告片,其中一个原因是这个广告所宣称的“百度更懂中文”有和竞争对手进行比较的嫌疑,这在中国的广告法中是不被允许的。更何况,百度也很难拿出简明但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事实上,百度当时的宣传片并不只有这个,还有一部“百度流量最大”的“孟姜女哭倒长城”的广告片,但它的传播范围,远远比不上先前提到的那一部了。

既然百度自身没有发力去推广这部视频,我们就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百度的这部仿星爷作品会有这样大的传播量,而它的另外一部,却显得相对弱小,更进一步的,一年后,雅虎中国连做三部网络视频宣传片,都无法企及这样的传播高度呢?

这和中国的网络UGC文化非常有关联。

在中国的互联网世界里,大致可以看成是两个部分共同组成的。一个部分不妨称为主流文化,这种主流文化的锻造是由各种背后有组织的水平或垂直类网站缔造的,这里最大的主力军是门户网站和垂直类网站中的排头兵。另外一个部分不妨称为亚文化,则是由上亿网民自己打造的。在web2.0概念出现之后,这个部分被称为UGC(users generate content 用户产生内容)。而在web2.0概念出现之前,这个亚文化则弥漫于各种类型的BBS(论坛)之中。

这两种文化,某种意义上讲,是在冲突之中的。主流文化不断“结构”着网络世界,有意无意地去制定网络秩序或规范或标准,但亚文化则在不断“解构”着网络世界,不自觉地在试图冲破前者努力打造的秩序、规范或标准。这种解构的动作,某种具象表现形式就是:恶搞。

这也正是恶搞在中国的互联网上,特别是在那个亚文化盛行的互联网上极其容易传播的原因。比如说胡戈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可是中国互联网史上恶搞型视频中的巅峰之作。

虽然恶搞是一种所谓“用滑稽、搞笑整蛊等方式表达出自己心里对某些事物的看法”的手法,但恶搞作品能否得到最大范围的传播和恶搞对象本身的名气很有些关联。《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恶搞对象是大片《无极》,后者本来就是重金推广的电影,因此这部恶搞作品的影响范围如此广袤并不奇怪。但同样也是胡戈出品,同样是恶搞作品,《乌龙山剿匪记》便反响平平,甚至有人认为胡氏已江郎才尽。但归根到底,《乌龙山剿匪记》并没有什么太实在的有名恶搞对象。

所以,中国互联网的解构式亚文化有着和国外非常不同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它依托于那个已经被结构了的主流文化。结构得越强,解构后的传播力度就越大。凭空制造一个恶搞作品,在中国的UGC江湖里,是传播不了多远的。

比如说雅虎中国的推广片。雅虎找来了中国的顶尖导演陈凯歌、冯小刚以及张纪中,拍摄了三段广告片,陈凯歌的《阿虎》走的是找一条忠诚的狗的动情路线,张纪中的《前生今世》则用一种奇幻加武侠的手法来表达雅虎的“找到就是快乐”,只有冯小刚的《跪族》使用了“恶搞”的手法,在讽刺暴发户的同时,也试图表达雅虎搜索的强大。在百度的视频搜索中,可以发现这样的结果:冯小刚的《跪族》视频不仅排在前列,而且搜索结果也更多(可见网民们是多么喜欢去传恶搞的视频)。但比起05年的百度广告片,它的传播效果就等而次之了。

百度的这个宣传片,同时也捧红了一个人:陈格雷,这个今天发明了“张小盒”这一卡通形象的营销人士。陈氏后来透露说,雅虎的三大广告片的投入是三千万(请动这样的大牌导演以及范冰冰范伟这样的名角,这个数字并不夸张),而百度的唐伯虎和孟姜女加在一起不过数十万,考虑到后者并没有什么大牌演员和导演,这个数字也是可信的。从市场推广的ROI的角度来讲,百度的确技高一筹。

我不知道陈格雷和百度是不是吃准了中国互联网盛行一种恶搞文化而去操刀唐伯虎式的宣传片,但显然这个视频是暗合中国BBS文化特征的,也正因为如此,成千上万的网民自发地去贴这个视频为百度无偿打工。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百度并没有吃准这种恶搞文化的背后还是对主流文化的模仿这一特征,不然它就不会去推出孟姜女篇。虽然孟姜女本身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人物,但她的故事并非是BBS人群中喜欢关注的主角,孟姜女本身也从来没有成为互联网主流文化的关注点。

以Flash技术为核心的视频网站的盛行,将“视频”这个其实蛮古老的网络产物变成了UGC江湖中的一个:视频网站。也正是因为进入了亚文化之中,主流文化中的视频制作手法,是不能起到在主流文化中的作用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能在电视里播放的广告,投放到视频中,效果会很不尽如人意。不过,也许是成本的因素,也许是理念的问题,今天,在视频网站中出现的视频广告,大多都是TVC的文件形式转化而已:无非就是把电视里播放的广告,格式改一下,投放到互联网中。这种做法,失败是常态,成功了,才是变态。

随着UGC的不断深入,web2.0开始风起云涌。除了早期的BBS这一UGC阵地外,又出现了Blog这样的UGC产物。不过,利用Blog进行视频宣传片的推广,和利用BBS的,还不太一样。

相对于Blog,BBS的草根性更重,也更喜欢玩“无厘头”风格。这和BBS本身的澡堂传播模式是有关联的:你可以听到很多人说话,但这些人却面容模糊。除了版主和论坛中的大虾级人物,大多数BBS中的用户只是一个ID罢了,并不代表什么。但Blog不同,Blog带有很强的个人网络自我代入性。

当我不喜欢一个BBS时,我可以迅速地离开它;当我这个ID在这个BBS中不方便再使用的时候,我可以迅速地换一个ID。但我恐怕很难去换一个Blog,这太麻烦。以Blogger自身为核心的长期的Blog书写,所谓文如其人,自我代入性(或者说,自我披露性)是互联网诸形式中最强烈的。而自我一旦代入,所谓的“品味”就被提升了出来。因为品味这两个字,从来是和“我”希望在别人面前所展示的“我”有关。

恶搞这个东西,虽然很好玩,也很好笑,但品味却是缺乏的。同样一个人,他/她可以去BBS里张贴一个恶搞作品,但却不太会在自己的Blog里张贴同样的恶搞作品。在Blog里所能出现的广告推广片,要么和创意有关,要么和幽默有关。而这两者,统统可以代表Blogger自身的品味。

在一些Blog上,我见过这样一段视频宣传片,这是一部推广ariston洗衣机的视频,但在视频一开始,你却看到的是蓝色的海洋,和游来游去的海底生物。随着镜头的不断推进,以及影像的不断清晰,你终于发现,这些游来游去的东西,原来全部是在一台滚筒式洗衣机中的衣物:衣服、裤子和袜子。镜头在你看清的那一刹那忽然拉了回来,赫然,你看到的便是一台洗衣机。

这是一部相当有创意,画面也相当唯美的视频宣传片。在自己的Blog上张贴这样的广告视频,不仅没有那种浓重的商业气息,也可以给自己的浏览者一种美的享受以及对自身品味的肯定。组织可以利用这种blogger的特性,制作网络视频宣传片,让UGC来帮助自己完成推广。

不过,另外一种网络视频,则更容易获得Blogger的青睐,那就是幽默。百事可乐曾经做过很多这样的广告片,比如一部广告片里描述一个小孩,因为在饮料机面前无法够到最高处的百事可乐的按钮,就投币买了两罐可口可乐拿来做垫脚石。最幽默(或者玩阴谋式)的是,这个小孩够到了百事可乐的按钮而投币买走一罐后,那两罐倒霉的可口可乐被留在了那里,小孩正眼都不瞧一下。

这种有些阴谋诡计式的幽默,在正统的宣传渠道里是不能被接受的(百事这部广告片是被禁的),但在互联网的海洋里,却可以畅行无阻。因为这已经很难说是一种广告了:组织制作了视频之后,并没有证据表明用来做“广告投放”。

网络视频和电视广告非常不同的一点在于,后者的投放是组织自己的行为(也不能期望受众帮你推广,因为他们根本开不了电视台),但前者的投放,却完全可以仰仗视频观看的受众。如果足够有创意的话,只需要进行小范围的投放后,自会有大批的受众跟进,成为你的传播者。但 “足够有创意”这五个字的背后,就是组织对中国互联网亚文化的一种把握,对UGC的U(user)的心态的了解。模仿主流文化的恶搞行为、极具创意的唯美行为、有点搞坏的幽默行为,都是组织制作视频时可以采纳的理念。

最后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种制作理念,基本上市场上还没有大规模出现,那就是互动式视频广告,或者说,品牌植入的Flash小游戏(web-game)。比如说,汽车厂商可以搞一个以自身汽车为主的赛车游戏。Webgame最大的好处是玩起来时间很短,很利于上班的白领间或去放松一下神经,同时,也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接近品牌。BBS和Blog,都有可能去传播这类小游戏,当然,前提是这种游戏的品牌植入,不能太过突兀。

以Flash为核心技术的webgame目前的技术障碍是:大多数webgame都是单机版的。如果技术上对于联网游戏产生突破的话,这种形式的视频广告,我个人相信,会得到极大的效果。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期盼到这一天的来临,因为人类的技术,真得只要有动力,便一定能付诸现实。

用户体验:营销之源头

本文刊于《新营销》 十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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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里有一个非常经典的4P理论,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这是美国人麦肯锡在20世纪60年代的“老”理论了。随着整合营销传播(IMC)的大行其道,4P理论则逐步让位于一个更时髦的理论:4C理论,也就是另外一个美国人罗伯特•劳特朋所谓的“顾客(customer)、成本(cost)、方便(convenient)和沟通(communication)”。

从4P理论向4C理论的迈进,其实就是一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向好货也要吆喝的理念的转变。组织从未象今天这样关注过自己的“传播”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今天的传媒十分发达,议程设置的力量非常强大,另外一方面也是由于传媒过于发达,组织不发出点声音,就极容易被大众遗忘的缘故。

但正如千年前的先哲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美德总是处在两个极端之间的合适位置,过分注意传播(communication),而遗忘了消费者掏出银子来购买的其实不是营销而是产品(product)(服务也是一种产品),未免有些舍本逐末。

旅游市场里的几个网站的相互竞争,或多或少地折射出某种这样的现实。

芒果网(manguocity.com)是一家去年才杀入旅游市场的网站,在刚开始的时候,这家网站的吆喝十分卖力。在非常短的时期里,芒果网广为人所熟知,要知道,携程这个旅游网络市场的老大是花了好几年的时间的。芒果的起家产品是机票销售服务,现在已经逐步涉足到酒店预订和旅游度假领域中。不知道是一个什么样的原因,芒果尽管知道的人很多,但作为一家依靠互联网进行商务活动的网站,它的Alexa全球排名却十分低下:接近4万名。虽然用alexa排名来判断一个网站是否真得被很多人使用是有待商榷的,但用来判断它是否真得没被很多人使用却很有效。在这样一种排名下,我个人很难相信芒果的业务会有多大的容量。

另外一个网站则在去年更有一些争议性,不仅亏损严重,而且一度有大股东要退出的传闻,那就是e龙(elong.com),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

这个今天更名为艺龙的网站,是公认的旅游类网站(当然,携程自身一直不愿意承认自己是网络公司)的老二。它一度也是各类媒体的座上客,风头甚劲。但去年三季度财报出现巨亏之后,这家网站开始传出负面信息。到了10月份,高级管理层大换血,从此基本淡出公众视野,或者说,没有任何好的或者坏的新闻了。

我本来以为这家网站从此开始没落,但由于最近出差的关系,我赫然发现,这个网站并非如此。正相反的是,在一些出身传统行业的人士的带领下,艺龙倒是做了几件狠下基本功夫的事情。

第一件事情就是将google map引入酒店预订导航的界面。在这样一个界面中,消费者想要“住在上海人民广场方圆2公里附近”的诉求变得十分容易完成:以人民广场为中心,拉出一个框,地图上便赫然显示出艺龙的合作酒店。这个功能让我很惊叹,据说艺龙比携程更早地推出了这项服务。

第二件事情则是“酒店360全景”。也就是在单个酒店的预订页面中,有一个实物拍摄的动态录像,基本上做到了全方位地展示大堂、房间和一些配套设施的具象景观。我在一些汽车网站中看到过类似的东西(360度显示车身以及车内配饰),有理由相信,艺龙是从中得到某种启发的。

大多数旅游网站都有自己的呼叫中心(Callcenter),这些电话座席也能够帮助到消费者预订酒店,但显然依靠电话是没有办法让消费者进一步感受到酒店的实体形象的。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关注酒店所提供房间的卫生间情况(有些人则关注床铺,还有人关注酒店的配套餐厅,等等),360全景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到更精确的信息。

在最近的一篇报道中,有透露出艺龙高层管理者对艺龙的战略规划,也就是他们口中的4G战略,这一战略甚至被总裁上升到“行业服务标准”的高度。我并不是一个记者,也不是一个旅游从业人士,我只是从前面提到的两项网络功能中感知到4G中的1G:go online。艺龙的的确确在努力打造这样一个线上旅游服务平台。

其实在今天的web2.0式的UGC(用户产生内容)的时代,传播已经无处不在。在没有UGC的时候,就有所谓的“没有无法销售的产品,只有无法销售的销售人员”。组织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操控媒体,发出他们想要的声音。至于产品这一本质物,说得过去就行了。但在今天,光网站就是191万个,Blog数量更高达1亿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可以完全操控出现在公众语境中的声音。PPG又是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这也是一家快速崛起的公司,它非常重视“广告”,重视到了在这上面不惜一掷千金的程度。从一开始的数千万的试水,到后来动辄上亿的广告投放,PPG这个做网络衬衫直销的轻公司的确业务量暴增,俨然将衬衫行业的老大但又有那么点不务正业的雅戈尔压了下去。

但PPG始终没有解决产品的问题,它的主力产品经常爆出要求退货的质量问题,即使没有质量问题,完全欧版的衬衫制式其实并不适于相对瘦小的中国人体型。PPG在广告上的重金投入,也换来了大量免费的公关版面(俗称软文),在营销上PPG如此强悍,但最终,依然会败于产品(product)这一4P的首要环节之上。

很多人认为NIKE只是在打造品牌,事实上,NIKE自身也确实从来不造鞋。但与PPG单纯外包衬衫所不同的是,NIKE拥有自己的产品研发中心(PPG却没有),它设计鞋子,制定标准,对外包生产商做质量上的严格监督。换句话说,即使它不造鞋,但它明白,“Just do it”的品牌理念还是必须建立在自己的鞋子质量上乘的基础上的。

在传媒日益发达的今天,大众不仅可以从各种渠道上获知信息,自身的媒介素养也在与日俱增。他们完全能懂得如何分辨信息,以及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更重要的是,他们也会发布信息。营销攻势做得越强,消费者对产品本身的预估判断就越高。当产品万一出现问题,这种失落就越明显,通过BBS或者BLOG这样的自由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宣泄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某种意义上讲,今天的商业圈,正需要逐步回到最开始的源头:请重视你的用户的消费体验。

新媒体该如何在一场危机中发挥它的作用?

这个问题困惑我很久了,还是没有答案。

这场以奶粉为核心的危机,蔓延得极广。我不想在道德上对这些企业进行批判了,因为已经有太多了。但无论如何,这也是一个行业,谈不上支柱,但也好歹是成千上万的人的养家之本。

过多的批评,于事无补。归根到底,还是得重建行业信用,于国于民,皆有好处。奶这个行业,当年也是民族大胜外资的地方,说实话,看到今天铺天盖地的洋奶粉的广告,我是有些心情古怪的。

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动作,比如说蒙牛。我见到它在新浪首页上的广告。但我想不出来,如果蒙牛给我足够多的资源,我该如何在新媒体领域中进行危机公关?或者说,如何危机沟通(crisis communication)?

转移视线的做法是有的,比如搞公益捐助什么的。但一来不治本,二来过于虚伪。危机还是要直面应对的。但说实话,这当口,以今天的互联网,怎么直面?不被口水淹死已经不错了。

也许,有人有答案?

Blog是…?

blog是小为美?还是大为美?我觉得这个问题蛮有些意思。因为这个问题就像做如是发问:人是有钱有名好?还是默默无闻好?(答案未必是前者,仁者见山,智者见水)。

归根到底,Blog是网络中的自我代入的“人”。如果理解这点,Blog是大也好,是小也好,都不重要。有的人现实生活中就是追名逐利的,有的人则比较淡泊一点。投射到网上,笑骂有人,还不是那个人自个儿的事。

一些名博,通过Blog或成就了名,或成就了利,于是就开始讨论blog到底是小好还是大好,我觉得herock这段话写得极妙:

就像一群男人闲暇时经常打台球取乐,后来其中一个姓丁的打的很好,为此赚了很多钱和名声,其他男人就变得很尴尬,因为经常被人问,你们老自己掏钱打台球,又挣不来钱,是脑子有水吗?

至今有Blog喜欢在侧边栏加载一些广告,来获取收入(比如google adsese),这是Blogger的自由,没什么。不过,如果认识到Blog是虚拟的人后,你就会发现,blog侧边栏加载广告,就像是一个人脑门贴一个logo一样。当然,每个人的脑门都是一种“媒体”,一天被百十个人看到还是有可能的,但恐怕大多数人出卖自己的脑门赚不了几个钱吧?

当然,有一小撮的人的脑门还是很值钱的,他们并不售卖脑门,还是售卖自己的生活以及习惯。比如,我只喝××可乐,以至于开新闻发布会,火气上来拿着竞品可乐去砸记者,也被赞助商数落一顿。这一小撮人,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明星。投射到网上,就是名博。所以,名博的侧边栏弄点广告,大抵是有收益的(据说有人考证每个月多少多少万ip,一年好像就有7万美金的进账了)。

往blog侧边栏投广告,大多数blog就像大多数的人的脑门一样,没什么太多的商业价值。但商业组织意识到的是,大多数人即使脑门没什么价值,但他/她的口碑还是有价值的。于是,建立在blog言论上的营销手法开始浮现出来。

最近对于口碑营销的讨论很多。我个人向来不太主张付钱让Blogger去谈一些什么具体的产品(除非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个Blogger的确在使用这个产品),我倒是能够接受Blogger去谈品牌(品牌和产品是两回事)。但即便如此,一个人愿意写写彻底的公关软文给杂志,就要拔高到这个社会大有问题了,显然有点大惊小怪。相对于所谓1亿blog,在那里码字赚钱的blog,真得是少之又少,倒是码字赚钱的记者,真是海了去了。更甚的是,相比之下,鼓吹消费主义最盛的广告,倒很少有人在足够大的大众媒体上批判两句。

用人性来理解博性,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