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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t Talks--上海人魏武挥的博客 &#187; 蒙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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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多歧为贵 不取苟同 苔花如米 亦可花开</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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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关营销 无关公关 事关责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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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Feb 2009 16:51:16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媒体供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营销漫谈]]></category>
		<category><![CDATA[经营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企业社会责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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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蒙牛]]></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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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给《新营销》杂志写专栏也有一年了，我从未有过杂志还未刊发就在自己的博客上post。但这一次是个例外。因为按照杂志的出刊速度，我这篇文章露面之时恐怕已经落到了“议程设置”之外了。没错，的确要加一把火，痛打落水狗。
中国的企业家其实是很好做的，因为他们只需要应付来自政府的管制，完全不care社会和民众对他们的看法。对比日本那边一个社长因为毒大米事件而谢罪自杀，中国企业家又有哪个真得把“质量就是生命”当回事？如果真当回事，那么，质量出了问题，你干吗不自杀？
我们的舆论监督，对政治我就不说了，对商业，唉，有多少监督在公关之下灰飞烟灭！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正文的分割线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中国乳业，真是命运多蹇。
好不容易三聚精氨渐渐淡出了媒体的议程设置中，猛然间，蒙牛OMP事件又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坊间杂谈，不绝于耳。一直到了今天，官方权威部门（卫生部）都认定，“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还是有大量的网民在各个论坛中表示：我再也不会买蒙牛牛奶了。
OMP是个什么东西？这一点，我以为无关紧要。对于任何一个奶制品消费者来说，不懂OMP是天经地义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这三个关键因素：好喝、有营业、健康，而作为食品行业中的乳品，第三个关键因素是重中之重。与其说消费者需要OMP，不如说蒙牛需要OMP，因为有OMP的牛奶，它的价格比没有OMP的，贵出了近20%。
既然蒙牛很需要OMP这个概念来帮助它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围绕OMP进行营销，也就顺理成章了。有专家近日在报章上撰文认为OMP事件是蒙牛过度宣传造成的，我很不以为然。消费者不明白OMP但又需要他们接受，强力营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认定OMP事件只是蒙牛过度宣传的话，那么，这种评论，无异于“小骂大帮忙”。因为过度宣传只是不合情，但蒙牛这次不是不合情，而是：不合法！
官方（卫生部）网站上是这样说的：
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蒙牛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OMP事件之后，蒙牛的危机公关响应是及时的，在迅速获得各路专家对OMP无害健康的意见之后，通过包括新浪、网易、腾讯等在内的各大门户网站都部署了专题（这三家门户的专题页面，从版头到格局，实在是几乎如出一辙，有足够的理由去怀疑这不是新闻专题，而是商业类公关专题），专题的核心就是：OMP无害健康，请大家放心使用！及时归及时，但却是在混淆视线。因为做为一个企业，守法，是它的本份。
西方最近很流行一个名词：CSR，即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感是也。但很多人误以为CSR就是企业去大搞公益慈善，每年拿出多少多少来捐助，外加注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做到这些，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大致就很强了。
这种误解其实是蛮好笑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四处去干些法律不能接受的事（比如抢劫，或者欺诈，或者盗窃），然后把这些非法所得拿出一部分来捐助，并且这个人在做违法的事情的时候，十分注意环境保护（绝对不制造垃圾）、节能减排（比如骑自行车去干坏事，绝对不开汽车）。难道，我们可以就此认定，此人的社会责任感十分之强么？
天下之谬，莫过于斯哉！
真正的CSR是什么，它是有一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的：企业，请做好你的本份。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对的事。一个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的企业四处捐助，那不叫有社会责任感，因为它的本份是要给员工发薪水，不发薪水不仅不合情，也不合法（违背劳动法）。一个连法律都可以罔顾的企业，它的创始人哪怕拿出价值2.27亿市值的股权搞什么基金，也不叫有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必须认识到：什么叫责任感丧失？这就是最好的注脚。因为，不守法，就连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都不存在，何谈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感。
中国有太多的企业，连对的事情都没做好，就一味地想去做好的事情（比如公益，比如慈善），这就属于本末倒置，甚至是欺世盗名。
OMP事件，不是一起营销事件（连念十二遍生肖营销上是好是坏，真得不好说），而是一起事关企业责任的“良心事件”。做事先做人，做人讲良心，这一点，略微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懂得，怎么我们坐拥亿万资产的商业巨头就不明白了呢？
挽救蒙牛的声誉，不是在“OMP无害”上大做文章，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违法，老老实实地上缴违法所得，老老实实地把那些涉及OMP的乳品下架，更重要的是，
我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如是说：
但就我个人看来，这位创始人应该以个人身份去承担责任，而不是在那里大呼拯救民族品牌，如果他真得认为，这个品牌比他的生命还重要的话。因为，在这场危机中，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普罗大众，希望看到的是：负责，而不是其它。
（本文撰写过程中，博识传播的市场副总裁陈涓玲小姐亦多有贡献）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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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我给《新营销》杂志写专栏也有一年了，我从未有过杂志还未刊发就在自己的博客上post。但这一次是个例外。因为按照杂志的出刊速度，我这篇文章露面之时恐怕已经落到了“<a href="http://wiki.weiwuhui.com/doc-view-10.html"  class="alinks_links" onclick="return alinks_click(this);" title="&#20256;&#25773;&#23398;&#37325;&#35201;&#29702;&#35770;"  style="padding-right: 13px; background: url(http://weiwuhui.com/wp-content/plugins/alinks/images/external.png) center right no-repeat;" rel="external">议程设置</a>”之外了。没错，的确要加一把火，痛打落水狗。</p>
<p>中国的企业家其实是很好做的，因为他们只需要应付来自政府的管制，完全不care社会和民众对他们的看法。对比日本那边一个<a href="http://news.china.com/zh_cn/news100/11038989/20081006/15119104.html" target="_blank">社长因为毒大米事件</a>而谢罪自杀，中国企业家又有哪个真得把“质量就是生命”当回事？如果真当回事，那么，质量出了问题，你干吗不自杀？</p>
<p>我们的舆论监督，对政治我就不说了，对商业，唉，有多少监督在公关之下灰飞烟灭！</p>
<p>&#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正文的分割线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p>
<p>中国乳业，真是命运多蹇。</p>
<p>好不容易三聚精氨渐渐淡出了媒体的议程设置中，猛然间，蒙牛OMP事件又成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坊间杂谈，不绝于耳。一直到了今天，官方权威部门（卫生部）都认定，“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还是有大量的网民在各个论坛中表示：我再也不会买蒙牛牛奶了。</p>
<p>OMP是个什么东西？这一点，我以为无关紧要。对于任何一个奶制品消费者来说，不懂OMP是天经地义的。消费者只需要知道这三个关键因素：好喝、有营业、健康，而作为食品行业中的乳品，第三个关键因素是重中之重。与其说消费者需要OMP，不如说蒙牛需要OMP，因为有OMP的牛奶，它的价格比没有OMP的，贵出了近20%。</p>
<p>既然蒙牛很需要OMP这个概念来帮助它获得更多的利润，于是，围绕OMP进行营销，也就顺理成章了。<a href="http://news.sohu.com/20090216/n262261698.shtml" target="_blank">有专家近日在报章上撰文认为OMP事件是蒙牛过度宣传造成的</a>，我很不以为然。消费者不明白OMP但又需要他们接受，强力营销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认定OMP事件只是蒙牛过度宣传的话，那么，这种评论，无异于“小骂大帮忙”。因为过度宣传只是不合情，但蒙牛这次不是不合情，而是：<strong>不合法</strong>！</p>
<p>官方（卫生部）网站上是<a href="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wsjdj/s3594/200902/39099.htm" target="_blank">这样说的</a>：</p>
<blockquote><p>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此，蒙牛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停止在产品中添加OMP，并表示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p></blockquote>
<p>OMP事件之后，蒙牛的危机公关响应是及时的，在迅速获得各路专家对OMP无害健康的意见之后，通过包括<a href="http://cs.sina.com.cn/minisite/mn_telunsu/index.html" target="_blank">新浪</a>、<a href="http://money.163.com/special/00251JR4/telunsu.html" target="_blank">网易</a>、<a href="http://finance.qq.com/zt/2009/telunsu/index.htm" target="_blank">腾讯</a>等在内的各大门户网站都部署了专题（这三家门户的专题页面，从版头到格局，实在是几乎如出一辙，有足够的理由去怀疑这不是新闻专题，而是商业类公关专题），专题的核心就是：OMP无害健康，请大家放心使用！及时归及时，但却是在混淆视线。因为做为一个企业，守法，是它的本份。</p>
<p>西方最近很流行一个名词：CSR，即Coope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感是也。但很多人误以为CSR就是企业去大搞公益慈善，每年拿出多少多少来捐助，外加注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做到这些，这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大致就很强了。</p>
<p>这种误解其实是蛮好笑的，这就好比说，一个人四处去干些法律不能接受的事（比如抢劫，或者欺诈，或者盗窃），然后把这些非法所得拿出一部分来捐助，并且这个人在做违法的事情的时候，十分注意环境保护（绝对不制造垃圾）、节能减排（比如骑自行车去干坏事，绝对不开汽车）。难道，我们可以就此认定，此人的社会责任感十分之强么？</p>
<p>天下之谬，莫过于斯哉！</p>
<p>真正的CSR是什么，它是有一环作为基础中的基础的：企业，请做好你的本份。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对的事。一个连员工工资都发不出的企业四处捐助，那不叫有社会责任感，因为它的本份是要给员工发薪水，不发薪水不仅不合情，也不合法（违背劳动法）。一个连法律都可以罔顾的企业，它的创始人哪怕拿出价值2.27亿市值的股权搞什么基金，也不叫有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我们必须认识到：什么叫责任感丧失？这就是最好的注脚。因为，不守法，就连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都不存在，何谈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感。</p>
<p>中国有太多的企业，连对的事情都没做好，就一味地想去做好的事情（比如公益，比如慈善），这就属于本末倒置，甚至是欺世盗名。</p>
<p>OMP事件，不是一起营销事件（连念十二遍生肖营销上是好是坏，真得不好说），而是一起事关企业责任的“良心事件”。做事先做人，做人讲良心，这一点，略微受过一点教育的人都懂得，怎么我们坐拥亿万资产的商业巨头就不明白了呢？</p>
<p>挽救蒙牛的声誉，不是在“OMP无害”上大做文章，而是要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违法，老老实实地上缴违法所得，老老实实地把那些涉及OMP的乳品下架，更重要的是，</p>
<p>我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如是说：</p>
<blockquote><p>但就我个人看来，这位创始人应该以个人身份去承担责任，而不是在那里大呼拯救民族品牌，如果他真得认为，这个品牌比他的生命还重要的话。因为，在这场危机中，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普罗大众，希望看到的是：负责，而不是其它。</p></blockquote>
<p>（本文撰写过程中，博识传播的市场副总裁<a href="http://jennyspace.blogbus.com/" target="_blank">陈涓玲</a>小姐亦多有贡献）</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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