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ton Legal》S02E02.Schadenfreude

Holems 打《波士顿法律》开播以来,这是十八集中最精彩的一集。这一集主要包括两个案子,一大一小,但精彩程度,是平分秋色的。

先说小的。

就个人立场而言,我也信奉政府对于公众生活干预得越少越好。美国对于私人俱乐部有着本质上的一种界定:人真是私人开的场所(完全不是我们国内只是拿来做个噱头的)。既然是私人开的,那么,老板就有权进行在ta自己场所里的“内容审查”,而不受政府乃至“第一修正案”的制约。

故而,从另外一方面,我也以为,私人组织也不是什么可以完全依靠的好东西。Tara这位英国前男友Holmes(这家伙居然姓福尔摩斯,咳)说:

It’s private corporations that are becoming the biggest predators of free expression.
Censorship can certainly be no less acceptable when the motivating factor is money.
言论自由的最大绊脚石恰恰就是这些私人公司
我们再也不能容忍这种以金钱为动机的审查制度了

这话其实是很到位的,不过,法官依然判决他们败诉。对于私人公司,政府无权干涉他们的审查,说到底,就是个“所有权”的问题。在这起案子里,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第一修正案的诡异之处:为了保证言论自由,国会不得制定任何限制性法律,但同时也为了保证言论自由,国会(政府)不得干涉私人公司的言论审查——允许审查,恰恰为了保证自由!

Kelly Nolan Holmes输掉了案子,不过也并没有赢得芳心(照剧情演绎看,实在是编剧给Alan找的台阶,Tara和Holmes的旧情复燃,是很显然的事)。而我觉得Alan厉害的一点在于,他居然能心无旁骛全力以赴地去打他的黑寡妇案,还唠唠叨叨地说了史上最长的结案呈词!

他的结案呈词,逻辑上,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先从事实上证明,控诉他的委托人杀人是没有事实证据的。这叫诉诸“事实”。在这一段中,他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案子是存在“合理怀疑”的,但这不够,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他的委托人入狱,在这种情况下,光有事实是不够的。

为什么任何一个人都希望那位白衣“黑寡妇”入狱呢?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她实在太“冰山美人”了。这就是Alan第二段呈词需要说明的东西:她为什么如此冷漠?只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明,才能让别人放弃这个想法:这家伙太冷漠,所以她老公一定是被她杀掉的。

然而,Denny还是摇头,没有给出“可以了”这个信号。Alan不得不继续说下去,他动用了大招:schadenfreude(幸灾乐祸)。这个词实在太棒了,以至于Alan说出来以后,我还默默地跟着念了好几遍。Alan在这一段呈词中,直指人心:你们是不是在幸灾乐祸?

事实上,黑寡妇一案,是一起“道德审判”:富翁死去了,偷人的遗孀过于冷漠而且她还能继承一大笔遗产,这种事不符合大部分人的道德观。他们需要这个遗孀入狱来证明他们都是有道德的。对付道德审判的最好办法是尽可能占据道德制高点。Alan所谓的“schadenfreude”就是这种做法:别以为你们在维护道德,事实上,你们一点都不道德。

荒谬绝伦的事就发生了。照道理,法院审判是事实审判,而不是道德。但最终这个案子变成了一场道德之战。Alan成功地占领了道德制高点,于是Denny点了点头:说到这里,你可以打住了。这个案子,我们赢定了!

我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有为Alan鼓掌的冲动,但到我看第五遍的时候,居然想为Alan哭泣。Alan的确赢了官司,但最终他意识到,他输掉了“正义”,因为黑寡妇的确杀掉了自己的老公。而同时,他也深知,他失去了Tara。他要获胜的目的已经达到,但无论是官司本身,还是私人情感,刹那间都变得了没有意义

看似他是一个winner,其实,他是一个loser。

《Boston Legal》S02E01.The black widow

lori_colson 坦白讲,一众《波士顿法律》女律师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纠结的Lori Colson。她相当漂亮,特别是她那个微翘的鼻子。记得Blogbus市场部曾经有一个复旦出来的美女,jenny说她长得“就像童话里出来”的,这个Lori也是。

另外一个喜欢这个女律师的理由是,这家伙和Alan暧昧。Sally是前女友,Tara是现任女友,关系都明摆在那里,就不好玩了。独独这个Lori,明明很喜欢Alan,还非得装个一本正经说我不会喜欢这种人——事实上,还记得上一季她帮助某个涉嫌抢劫便利店的坏小子脱罪么?她就边给坏小子整理衣服边说“我喜欢你”。故而,Lori本性上是不会喜欢类似Brad这种处处显摆正义感的人的,她其实很喜欢“坏小子”。

很可惜,这位美女律师在这一集中,只有大概1-2秒的镜头(围观黑寡妇照片时),从上一季中她表明要指控Denny办公室性骚扰之后,这个美女大概就得从《波士顿法律》中消失了。网上的消息是说演员怀孕(Lori后来的确越来越胖)。不过,第一季中三美女律师,都会成为过客。

Tara遇上了前男友,芳心已萌动。不过最后和Alan的梦碎,也怪不得Tara。说实话,Alan情感上是一个极其不自信的人,为了Tara没告诉他她有个前男友,居然还耿耿于怀地问上两遍。Tara有没有前男友,这事在那个路边汽车旅馆之夜,他不就该事实上知道了么?Alan看似自信满满地告诉Tara,你从来没告诉过我。但其实,外强中干得很,这份磨叽,我看着真难受。

第一季三位美女的逐一消失,撑场面的不可能只有Shirley这位资深美女。本季冒出来一个很有些女强人范儿的Denise,以及小助理Sara。前者会演很久,后者也就昙花一现。Denise这个女律师,一开始看上去很不舒服——她不是个柔美的人。不过也许后来是看惯了的原因吧,也就慢慢看着顺眼了。

说到本集,剧中的几个案子都无甚精彩,基本上就是为了交待几个角色以及某些角色的离去而配置的。黑寡妇案,真正的看头,在第二集。

《Boston Legal》S01E17.Death Be Not Proud

Chelina Alan搞砸了。

在黑MM律师的要求下,Alan来到了得克萨斯帮助一位死刑犯申诉。Alan是一个强烈的反死刑人士,在这个案子中,他投入了太多的感情色彩,表现得极不专业。

这起案子他们能够获胜的唯一机会是:程序。他们需要找到上一次审判的程序漏洞,从而推翻判决。当然,刑庭的高级法官们并没有给Alan太多的机会,但Alan也没有做太多的努力。法官们一个问题下来,他就立刻转变方向。在多次转变方向未果之后,他怒了,开始宣泄他的情绪,以至于扯到球队谁牛×的问题上。他完全忘记了,这个案子的要点不在于他的委托人有没有杀过人,而在于确认委托人杀过人的程序是否合理。

在《波士顿法律》后面的剧集中,我屡次发现这一点。在高级法院里,控辩双方以及法官的注意力并不在于事实,而在于“判定是否是事实”的程序。严格意义上讲,象Alan这样有点不拘小节的人,让他去就程序问题展开辩论,不是他所长。黑MM完全找错了人——这种事,找那个怪手才是明智的选择。让一个行事喜欢出格的人去抗辩出格,找错人了吧!

Denny也很出格,看上去他使用了一些非法手段,从而让他的委托人未经陪审团发表意见就直接被法官判为无罪。Shirley为此非常不安,和Paul私底下商量着要让Denny走人。直到这一集,也就是这一季的结束,我觉得编剧都是把Shirley放在Denny的对立面的。然而,接下来,剧情开始明显地转向,Shirley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最终成为Denny的坚定盟友。

第一季终。

总体说来,第一季的风格我感觉是阴暗的,虽然也有不少搞笑的场面,但办公室那种尔虞我诈,法庭上那种私底下使坏,我以为是现实的真实写照。但越是往后,我就越发现,这个现实剧,正在向成人童话演进。

《Boston Legal》S01E16.Let Sales Ring

16a30ecc-720a-4cfd-8cfc-4305e4e8e74f_detail 这一集的两个案子,值得思考的地方非常多。

名律师Milton Bombay患了不治之症,但他不是那种厌世的人——这一点,Shirley一开始就搞错了。正相反的是,他其实在祈求一种“永生”,将自己的荣耀不断地延续下去,故而他寻求一种自我冷冻的可能,前提是:法院许可。

但在法庭看来,这种自我冷冻,就是一种“求死”——因为冷冻将导致大脑和心脏停止运动,而这种停止运动,就是法律上的“死亡”。人的权利在这个当口变得很纠结:人天然有求生的权利,但人没有求死的权利。自杀,在法律上,是不可被接受的。

Tara说得非常清楚,权利的构成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个人自主、病人的最大权益,以及国家对保护生命的权利。Bombay的求死,属于个人自主,但和第三条严重冲突。因为当求死变得合法后,人们就会轻易得放弃(比如在面临挫折之时),社会的基本价值观(美国基本价值观中的美国梦就是鼓励人们有梦想)将被破坏。国将不国,不是什么耸人听闻的说法。

在我看来,所谓“国家对保护生命的权利”,就意味着,死亡这件事,除了上帝和国家(政府),没有人有这个权力。人的生命既然是天赐的,那么就只能由天收回。国家的干预仅仅是因为这个人的生存对其他人的生存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罢了。至于个人,从法律角度讲,没有权力也没有权利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这的确,只是理论上的说法。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死亡”这个名词要重新定义。确切地说,Bombay的确不是在求死,而是在求生(这和后面剧集里提到的Shirley代老父求安乐死是两回事)。但在法律上对死亡的定义没有改变之前,正如Shirley所说,也如Bombay所理解,没有任何个法庭会许可他自我冷冻。

但他是错的吗,即便是从道德角度而言?

同样纠结的问题,Alan的官司也面临了。当一个中学校长发现某个电视节目宣扬的是狭隘的极右翼观点之时,他有没有权力把这个节目给屏蔽掉?为了维护言论的公正中立客观,他扼杀某种言论,是不是对的?

想想我们网上经常看到的那句被引用的名言吧: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观点的权利。这话说起来很轻松,但面临具体问题时,特别是,当这些言论面对的是未成年人时,你怎么办?

Alan先是痛斥了一番当期美国的整体媒体环境,我相信编剧受到了尼尔波斯曼的影响,因为Alan的台词里有这么一句精辟的话:

Because the rule in infotainment is "give the people what they want."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既然这是个商业市场,那么应该遵循市场的法则:允许各种产品出现。然后Alan引入第一修正案关于“禁止言论审查”——这一引述,一锤定音,法官支持了他。

然而,其实很讽刺的是,作为自由派民主党人的Alan提出的要求却是允许极右翼(也就是比共和党还共和党)的言论节目在中学里存在。有点象那句“我反对你的观点…”吧。但是,谁又知道,这些“如果你质问政府那你就是反美人士”的言论,对中学生会起什么影响呢?

Bombay官司的法官说得到位啊,虽然那么纠结:

We live in a country that celebrates individual liberties and personal autonomy, but when it comes to controlling your own destiny, this is a freedom that does not yet ring.

无论是生存,还是言论,那都是:沉默的自由。

《Boston Legal》S01E15.Tourtured Souls

large_110384_6499_ful 再追求内心自由的人,在迫不得已的时候,也必须低头——Alan迫于Shirley的压力,接了一个他不想接的案子(压力其实就是他的年薪:35万美元)。虽然编剧在本集最后,给Alan一个圆场:Shirley向他道歉,Alan也自称自己的确想接,但我以为,这纯属圆场。职场上违背自己本性但又不得不去做的事,那是一种常态。

Alan和Shirley这次要打的官司,说到底是一个程序不正义但结果却不错的案子。在一个理想的法制(治)国家,程序正义是第一位的。故而Shirley也知道这个官司如果不动用什么奇招,必输无疑。拼命去渲染警察拷打了一个无辜者但最终是为了救一个孩子,而且还的确救到了这个事实是没有意义的。她请Alan做结案,理由就是Alan善于发现人的黑暗的一面并将这一面唤醒。可以说是以毒攻毒,以恶制恶吧。

从双方结案呈词来看,控方其实蛮差劲的:控方律师没有把这个案子往陪审团身上引。比如说,他可以这么呈词:如果你被警方拷打只不过是他们认为你知道些什么,你觉得可以接受么?但控方律师没有这么干。Alan这么干了:如果你的孩子被绑架了,你希望不希望警察使用一切可以ta使用的力量去侦破?这个细节极其重要。在我看《波士顿法律》的过程中,我得到一个强烈的感觉:想让陪审团做出有利于你的判决么?让他们觉得这事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吧!

我以为,Alan最终获胜,全部的基础就建立在他这个设问上。如果陪审员认为当自己的孩子被绑架时,希望警察做出一切努力的话,那么,接下来,拷打式的私刑就没什么不可以接受了。因为Alan还提供了一些侧面证据:各种司法要人对私刑的可接受的表态。请注意,这些可接受的表态是有前提的:在某些情况下。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呢?当然,我的孩子被绑架的时候,就属于这种“某些情况”!

Denny击败他的山寨儿子,和Alan这个案子其实非常神似:Denny抓住了一个要点,但Donny没有:Denny迫使落跑新郎当众承认新郎在踏入礼堂之前做审慎考虑是合理的。既然是合理的,那么中途落跑就是不负责任的,既然不负责任,那么现在请承担起责任来:160万美元赔款,天!

有些事,做了就做了,要后悔可以,但请付出巨大的代价来。而有些,想付代价都不可能。Alan帮助Bernie逃脱了杀母的罪名,最终让他手上沾满鲜血——再回头,已不能够。

《Boston Legal》S01E14.Til We Meat Again

tara wilson 我一向以为,很多特点既非优点,也非缺点。比如说喜欢思考这个事,它在一些场合会成为正向的力量,但在另外一些场合,就是负向的力量,比如说:优柔寡断。

同样的,一个“软弱”,在不同的官司中,需要进行不同的应用。在Denny和Shirly为牛排店小老板的官司中,Denny告诉Shirly,让她的诉讼焦点围绕在“允许市政府禁止出售红肉就是软弱”;而在Alan的自辩案中,Alan意识到,他必须尽可能地展示软弱,才有可能顺利脱罪。女法官开庭前所言,的确不虚:

it would be a big mistake to come in here thinking this is funny.

不过,这两个案子,编剧都不能让我信服他们可以获胜。

事实上,牛排馆的案子里,对方证人的证词是非常强有力的。证人之一,那位市长说,我们不能相信农业部控制疯牛病的所谓成果,因为它还肩负着扩大市场的责任:

But they have a double mandate,your honor.
And while one may be to keep beef safe, the other, the bigger one…is to promote the sale of American meat.

另外一个证人关于疯牛病大范围扩散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他成功地让Shirly无言以对。当Denny站起来耍了个小花招,让对方承认疯牛病其实并无确切佐证,在他得意洋洋地向法官展示之时,证人幽幽地说了一句,让Denny同样无言以对:

But I don’t think we really want to wait for that evidence to come rushing in.

一句“Nansy-pansy”能赢一个案子?我深表怀疑。但我不怀疑的是,当市民认为市政府颁布的条例侵害到他们的生活时,他们的确能获得司法救济。这是三权分立造成的制衡结果,无论某些文章怎么鼓吹三权分立的不适用,我只晓得,对于权力的唯一法宝,那就是让他们互相制衡,而不是诉诸什么道德,什么情怀,什么理想,什么精神,那都是Bull shit。

大概是自承软弱并不符合Alan一贯的嚣张做派吧,Alan的这次结案呈词短得惊人,基本上就没几句话,也没几句什么实在话。不过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两个小细节,其一Alan已经快43岁了,其二这家伙似乎喜欢随身携带现金。我数了数,他一开始给了一个人300美元去打架,然后又给他伙伴们各自100美元去帮着打,前后给了4次。说他身上随时带着10张百元大钞应该不是夸张的。

Alan被Tara痛骂了一顿,因为他过于个人主义了,以至于他认为他就是宇宙。我真得很迷Tara的那个口音:她的No,听着就象Nor。Schimdt后来变得光彩照人,但在第一季中,我以为,最迷人的女律师,非Tara莫属。她的举手投足,让我深信,这个女子,是“三妇合一”的人物。

BTW,Alan在剧中模仿Paul的三句Crane Pool & Schmidt,实在太搞笑了!

《Boston Legal》S01E13.Its Girls and Beyond

boston-legal-mug Brad被耍了。

他一开始以为他的委托人看上了他,不过理由很奇怪,因为他看上了她。这个以为已经开始影响到他的辩护——因为他首先要证实他的委托人其实不是同性恋(女同性恋怎么可能会看上他),这一点,Lori和Tara都警告过他。后来,他为了这个求证,得到了另外一个事实:整个案子,就是原被告双方为了吸引公众注意而刻意策划的一场炒作。

事实上,借助官司而炒作的,不是没有。不过,官司,在现实中,绝对不是炒作的原动力。通常情况下,双方一开始还是从媒体上互打口水仗入手,威胁要“法庭上见”。确切地说,并不是因为打官司而使得利益相关人会出名,而是打官司本身就是炒作中的一环(并非起始一环)。纯粹想靠打官司出名的,几乎不可能。读者诸君们冷静下来想一想是不是这样的?

故而,Brad被耍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因为象他这样的高级律师,应该懂得看看媒体的报道,有很多细节,不需要他去派出私家侦探,就可以明白,这就是一场炒作。当然,也有可能Brad陷入爱河,正如李宗盛所唱的:

情爱里,无智者。

Denny为了在Shirly面前表现一下自己,决定单飞接一个医生的案子。但无论是Shirly还是Paul,都相当得不放心。Alan接受了Shirly的恳请,参与到Denny的案子中。让病人服用FDA未经认证的药物以对抗可能致死的疾病,医生到底有没有罪?

坦白讲,这个案子Denny的胜出,并非是因为他辩论的好,而是他对手不够好。对方律师以这个医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控诉理由,Denny则以人都要快死了还计较什么狗屁规则为辩护词。事实上,当你看到最后一季时,你就知道,真正优秀的律师是怎么打这种官司的。在最后一季最后一集中,Denny需要同样未经FDA批准但能治疗老年痴呆的药物,Alan就承认,对方律师很强。

Denny赢了官司,不过他自己都不信自己的话,因为他放弃了他偷偷在服用的安非他命——一种可以让人脑子灵活起来但却有上瘾副作用的药物。因为他知道,

The answers in life…you don’t find them here(注:他指的是自己的脑子).
First you look to god…and then…
Fox news

《Boston Legal》S01E12.From Whence We Came

Sally被辞退 Middlesex学区(这个学区的名字真怪)被教师起诉,起因是教区要求科学课的教师在教授“进化论”的同时教授一种名为“智能设计论”的观点,在教师看来,这就是“神创论”,这是违反第一修正案“政教分离”的原则。教师拒绝后被解雇,于是她们要求起诉教区,而事务所的任务就是让法院不受理这桩案子。

在很多人眼里,科学课堂上教什么“higher power”之类玄而又玄的东西,简直是一种荒谬,以及对“科学”二字的侮辱。这种事儿如果真地发生,方舟子大概要发上一百条微博来痛斥之。但在本剧的编剧眼里,这没什么大不了的。Schmidt质问:

It isn’t good science to suppress information.
But I would ask the court, who here today is trying to do the squashing?

法官最后的判词更精彩:

Anybody who has ever held a newborn child in his hands must make room for the chance that a higher power exists.
And it shouldn’t offend you as scientists to say, "Hey, we just don’t know. "

换句话说,当你的确搞不清楚某一件事之时,不要以“科学”说这绝对可以解释——但其实你解释不了。给一些玄学留下点空间,不要动辄用“科学的”态度,这没什么不好。——就我个人而言,我认同这个说法。

Schmidt展示了她作为一个资深的优秀律师的一面,但她同时也显示出无情的另外一面:Sally搞砸了一个案子,于是她被解雇了。这让Alan很悲伤。Alan在办公室玻璃墙后看着离去的Sally的身影,说了一句:

I hate this job.

这句话不仅为Sally而发,同时也为他自己而言,因为他让Bernie在上一集逃脱了惩罚,这一集,后者又杀了个人,但同样,看来Bernie还是能逃脱。不过,在他悲伤的时刻,Tara陪着他。Tara说的一段话,真可谓Alan的知音。后来,Tara离开Alan之时,不仅Alan痛苦了很久,我都很难接受,这样迷人而贴心的女子,Alan怎就如此无福?Tara说:

As silly as it may sound, the cynical, jaded Alan Shore gets a bit desperate sometimes to believe in the goodness of mankind.
听起来可能很傻,愤世嫉俗、冷酷无情的Alan Shore,有时也会渴望相信,人性本善

Sally离去的时候,对Brad说了一句话,这句台词很精彩:

The silent majority has spoken, Brad… with a resounding roar.
多数人的沉默,Brad…如同共鸣的咆哮

她会回来的。

《Boston Legal》S01E11.Schmidt Happens

Bernie 老实讲,我第一次看《波士顿法律》时,对Schmidt印象很不好,这位Name Partner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女巫:一来在第一季中她太瘦,二来她跑来整治纽约事务所太过咄咄逼人。刚一出场,她就炒掉了一个助理性质的人——接下来她还会再炒人——然后,似乎还盘算着要赶走Alan。我甚至以为,接下来的剧情将会是Alan联手Denny和这个老女人展开一番恶斗,因为在本集中,最后Alan和Denny的对话是:我们会搞定她。

Alan是一个我行我素惯了的人,如果你留心的话,就会发现,当整个事务所在忙一个很轰动的案子时,这家伙一定在捣鼓自己的事(除非这个案子和Denny有关)。他拒绝了Paul的邀请,投身到一个看似绝对不会有钱赚的个人案子中。

Bernie是一个有点小份量的配角,因为他将来会在好几集中出现。这是他的开场:把自己老妈给杀了。我个人以为,Alan帮助这个小个子男人的主要原因在于,Alan打小也是一个不讨家长喜欢的人。在后面的剧集中,Alan屡次提起他小时候的遭遇,他并非一个幸福的人。

Paul邀请Alan参与的案子,是一起他们自己都明白不会赢的官司,但既然那位常年老客户,大公司CEO要打一场,他们就打一场。我是绝对不会相信Paul关心什么苏丹大屠杀的。这起官司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希望引起媒体关注,于是,事务所里几乎所有的律师(也就是Alan没到),但凡在这个剧集中有名有姓的,都到了场——Denny居然会坐在桌旁,不符合他一贯支持共和党政府的逻辑。

这个官司充斥着美国大国沙文主义,有美化美国之嫌(这个手法,在后面的剧集中多次出现)。不过,这里面有两点我们可以学习一下:其一,政府和国家是两回事,故而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人们认为不对,政府没什么不可以告的——国家么,自然永远正确,也没法不永远正确。其二,就是Lori想出来的辩护理由:你如果让别人觉得你会帮助什么人,那你就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提供帮助,不然一开始你就一边待着去。

Schmidt最后得到了一份神秘礼物:一面车上用的观后镜,上面写着一句话:

Objects in mirror are bigger than they appear.

剧中没有交待这是谁的出手,但我认为,这是Alan送的,因为Schmidt认为他的“装备”比较小,Alan他居然有些无赖地暗示:其实我的装备比你从镜子里看到的更小,你怎么着?这看上去是一种性骚扰,但我以为,这是Alan的狂性发作。这种狂傲,引得Lori再次说出了这句话(这一集她已经说过一次了):

He’s funny.

唉,可怜的单相思的Lori!可怜的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Lori!!

《Boston Legal》S01E10.Hired Guns

alan shore Alan Shore的扮演者年轻的时候,是相当帅的帅哥。我简直不敢想像,最早的《星际之门》中,有他的身影。可见人到中年,真是杯具一桩。哈哈。

不过,整个《波士顿法律》中,这一集我是最艳羡Alan的。左边是前女友Sally,右边是现任女友Tara,另外一个美女律师Lori径直走将上来,吻了他一下,看上去的原因不过是他站在了槲寄生之下而已。我再一次想起了那句话:She slept with him,I sleep with him,She wants to sleep with him。咳,太有艳福了。

这一集的核心案子是Lori和Brad打的,他们为一个涉嫌枪杀自己出轨老公的广告经理辩护。这个案子的精彩在于,他们玩弄了点律师行当的技巧:让对方律师(这个人的扮演者在NCIS中扮演老头Gibbs的上司。美剧中串场极多,且不说不同的剧集中演员互相客串,单是在同一剧集中,至少在波士顿法律中我就看到两起,一个是这里的某证人后来扮演这个律师行的中方购买者,另外一个就是某女法官和某试图控告上帝的寡妇为同一人出演)引出他们想要的证言,从而无法反对。

当对方律师进入他们精心布置的陷阱之后,就面临两个选择:其一嫌疑犯没有杀过人;其二嫌疑犯处于精神失常的情况下杀了人。前者毋庸置疑得要当庭释放,后者呢?精神失常杀人是“没有意图”的杀人,谋杀的要件之一就是必须有意图。检察官以谋杀罪(无论是一级还是二级)起诉便面临失败。

精神失常杀人也是杀人,但在《波士顿法律》中,我得到的讯息是:精神失常杀人是无罪的。但我想,即使算是过失杀人,根据“一事不二理”的英美法原则,这起案子也就就此拉倒了。

法律的惩罚,女广告经理逃过了,但对大脑可以抹去自己的记忆这一结论,她惊恐万状。案子了结时她那迷茫的眼神,让我这个旁观者不禁同情她起来:这一伴随她终身的心灵上的折磨,不见得轻松到哪里去。

Denny这个坚持公民可以持枪的共和党人,这次为他的论点找到了依据:他开枪射伤了企图报复杀死Alan的家伙。惊魂未定的Alan得到了巨大的补偿:Tara告诉他:她爱他。那一句台词,字幕组译得相当浪漫,相当得让人击节叫好:

You smell good——你如花香

《Boston Legal》S01E09.A Greater Good

Brad Brad Chase,这位前海军陆战队的谈判专家,我以为编剧在剧集中一开始是拿来反衬Alan的狂傲不羁的。这位帅哥,首先是个肌肉男,十分健壮(对比一下Alan发福的肚子);其次也很求上进,努力成为一个有固定大客户的合伙人(对比一下Alan甘于只做律师),再次他也很有正义感,而且经常“临危不惧”。我至今记得几次他很努力地要表现自己的正义,但却以搞笑收场。大概编剧觉得把这位很MAN的帅哥折磨得太狠了,故而他的未来还是不错的。但不管如何,事实上在现实社会这样一位很招女生喜欢的帅哥,在剧集中,经常会面临一些囧境。

本集开头的Brad“智勇双全”,制服了一个歹徒。不过,勇则勇矣,智倒未必。他所有的推测逻辑听上去都是对的,于是他顺理成章地采取了一个勇敢的行动,但搞笑的是,结局证明,他的推测却是错的:大有瞎猫逮着个死耗子的感觉。

相比之下,Alan的正义感就显得惊心动魄得多。他巧合如簧地试图让他的证人出来揭发黑幕,碰壁后又打算在庭上用他的雄辩迫使证人做出不利于他自己客户的证词。Paul这位生意人阻止了他,并以解雇为威胁,要求Alan做个聋子的耳朵。Alan依然置若罔闻,并不惜得罪看上去打算和Paul同流合污一心想借助这个案子买下钓鱼旅馆的挚友Denny。他说了一句相当狠的话:

I’ll leave you with this one last thought, then. Denny Crane.
那我就会彻底鄙视你和你的那句Denny Crane。

Alan耍了个小花招,企图让Denny不能进入法庭。他打算“舍身取义”了。不过,姜是老的辣,精于世故的Denny没有让这份悲壮成为现实。说到底,对于事务所而言,Denny威风犹在,Paul和一众合伙人也轻易不能耐他何。不过,到底是Denny一开始就打算用他自己不败的威名来替Alan完成这份义举呢,还是Denny后来被Alan所感动,很难判断——我个人倾向是后者。但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是他们的友谊更加牢固;二是Denny能帮助Alan一次,未必就能有第二次,毕竟Denny自己也常常自顾不暇。合伙人们对Denny越来越不满,事实上,Denny为事务所的现金雨贡献也越来越少了。

Alan,迫切需要一位新的盟友了。

《Boston Legal》S01E08.Loose Lips

Sharpton Alan再一次请来了牧师Sharpton,在一件几乎要输定的案子中,咸鱼翻身。我去网上查了查,原来这家伙在现实生活中,果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民权领袖。不过,我个人一直有的疑问是,难道美国法庭可以允许一个人随随便便跑进庭上,高谈阔论一番么?

Sharpton的出场,再一次说明了,其实很多案子就是靠情绪之类的东西获胜的。Alan找来了一帮媒体记者,然后让Sharpton慷慨激昂地喊了四声“全能的主啊”,案子轻松搞定。注意,这个媒体记者很重要,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媒体审判”嘛。

Lori的案子(准确地说,也不是一个案子)就不能找媒体了,甚至必须是偷偷摸摸的。这位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的美女律师,她的心理医生已经明白,其实她已经看上了Alan,只是Lori死活不愿意承认。她深受Paul循规蹈矩凡事都要讲理性的影响,但事实上,她的内心,已经越来越倾向于Alan。

Lori面对的这件事,是我第一次看《波士顿法律》时,最受震撼的事。这是一出悲剧,但最要命的是,这个悲剧中的任何一个角色,都不是坏人。这再一次证明了,当程序出现问题的时候,动机良好却引发邪恶的结局,并非不可能。某种意义上讲,动机越好,结局越可怕——这种事,我们还见得少么?

《Boston Legal》S01E07.Questionable Characters

Clark Brown 《波士顿法律》剧集里不仅有各种古里古怪的律师,也有一些很有趣的法官,有霸道的,有妩媚的,有正直的,也有很搞笑的。Clark Brown就是两个最搞笑的法官之一,这个法官搞笑就搞笑在,他经常被律师利用,但他还完全不自知,自以为自己英明得很。(扮演者去年已经去世,让我们默哀一下,感谢他献上的精彩演出)

Alan的确是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家伙,为了他的当事人利益,他可以公然对抗大管家Paul,威胁Paul要把他拖进厕所。他也可以跑到类似纪律委员会的地方去控告法官Brown不公平。最后他用的方法是请出了Brown的老妈,让Brown收回了原先的判决(Alan的逻辑是:法官您是很讨厌你妈那种不讲理智的人,你完全厌倦了你妈妈这种表现。故而,当着你妈的面,展示出你明智的一面吧)。整个过程,我觉得Alan就像中国神话中那只有名的猴子一样“无法无天”。

Alan同样用很危险的方法帮助了Lori和Tara:利用一个地下医生,将抢劫嫌疑犯胸中的子弹取出,保住了该嫌犯的性命。

Lori这次摊上的案子,与第四修正案有关。当事人涉嫌抢劫某便利店,店主的反抗使得他中了一枪。检察官唯一的希望就是取出这个子弹进行比对确认嫌犯有罪。这种情况在我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事。但Lori却以取出子弹的手术非常有危险,当事人可以拒绝这种风险来保护当事人免受牢狱之灾,因为第四修正案是这么说的:

任何人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查封,没有合理事实依据,不得签发搜查令和逮捕令。

于是,在检察官无法提出任何其它依据来指认这个嫌疑犯的确需要搜查(取出子弹也是一种人身搜查)的情况下,嫌疑犯被允许这个子弹保留在他的胸腔里。不过,Alan倒是评价说:为了逃避牢狱之灾将自己的生命置之不顾,真是讽刺——这家伙不仅无法无天,而且还犀利得很呐。

可想而见的是,嫌犯很快就走到了死亡的边缘,Alan给了Tara一个地下医生的方式来拯救他。这个帮助遭到了Lori的激烈反应。她跑去指责Alan这么做是陷Tara以及她自己于巨大的麻烦中。但在我看来,Lori这纯属吃醋的反应。

理由一:律师基于利益冲突,可以隐瞒ta所知道的委托人的罪行。律师没有义务去举报委托人的犯罪事实,故而她也好,Tara也好,没有任何危险;

理由二:在本集一开始,Lori就敏感地意识到,迟到的Tara夜不归宿(没换衣服)。

理由三:当Tara向Lori展示那颗被取出来的子弹并问Lori你不想知道是怎么来的时,Lori回答说“我能想象的到”,脸上那种失落的表情,完全可以看出,她已经明白,Tara和Alan走到了一起。

Lori气势汹汹地说出了“你已经迷失”的话,与其说是在指责Alan,不如说是在安慰自己:这么个迷失的人,被人抢了算球。当Alan问Denny“我迷失了吗?”,我一开始还真以为Alan不知道答案,但当他请出那位独脚女性时,我就明白,Alan压根就不在乎这个问题。

又有谁,比Alan更清楚自己呢?

《Boston Legal》S01E06.Truth Be Told

Tara Wilson Lori遇到了一个伦理两难。她真得对打刑事案件上瘾了,不过,这个伦理问题是她在打一个刑事案件附带碰上的,对方的检察官找上了她帮忙。

按照一个律师应该做的,她必须将她所知道的关于当事人的一切,告诉她的当事人。但现在她知道的是,她的那位检察官当事人,一心所盼望能获得的自己孩子的脐带血以拯救自己的生命,完全是一个可怕的幻想:这个孩子压根就不是他的。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检察官如果无法获得这个脐带血,他的生命就只有6个月。而现在这个孩子和他没有任何血缘上的关系,使得这个脐带血对他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对于一个生命只剩下6个月的人而言,告诉他这种双重打击的事实,符合伦理么?

Paul(这老头我认为就是相当于执行总裁的角色)认为必须告知,因为这体现着律师忠于当事人的精神。但Lori不这么想。她认为撒一个谎显得更忠于当事人。她纠结了一会儿,但很快做出了决定。不过,对于忠于当事人这种事,Alan显然不会象她那么纠结。

这次Alan接手的案子很好地反映出这个家伙狂傲不羁的本色。先是答应代理市长竞争者的案子,在Paul明确告诉他现任市长对事务所的支持是很重要的之后。Alan对Paul的警告完全嗤之以鼻甚至强烈逆反。市长?呵呵,Alan甚至可以在最高法院上狠狠地嘲弄9位大法官,市长算个什么东西。

看上去Paul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现任市长下台了,竞争者上位。Alan那种自作主张的行为似乎为事务所的一次政治投机取到了筹码。不过,Paul绝对不会知道,Alan在那场官司失败后,又接了一单业务,而这单业务,其实已经狠狠地得罪了新市长。

在前一个官司,他为竞选人而战,完全不在乎当时的市长可能会胜出留任。而在后一单业务中,他为竞选人的妻子而战,也完全不在乎竞选人已经成功获得市长宝座。在Alan看来,律师伦理其实是一个相当简单的问题:追随自己的内心即可。

当Alan为市长夫人披上大衣,从热闹喧嚣的庆功场合中离去时,那种骑士精神彰显无疑。在那个缓慢的镜头中,我也爱上了Alan,更何况早就对他芳心暗许的Tara。

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亦或调皮的,Alan,已经彻底征服了Tara,某种意义上讲,也彻底征服了我。

最后,说一下Alan接手的那个案子,请允许我再用点篇幅,因为这个案子值得思考的地方太多了。

在面对对方对己方所进行的谣言指控,Alan在庭上理直气壮地说“现任市长是个恋童癖”。这句话的言下之意就是既然你可以在选战中造谣我是金融罪犯,我也就可以污蔑你是恋童癖。这个小花招得到了当事人老婆(也是他的大学女同学,当年的性幻想对象)的赞许,但在我看来,这个赞许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存在。最重要的区别在于,要辨清自己不是恋童癖是容易的,但要辨清自己不是金融罪犯是不易的——因为这项指控并非完全没影子的事。

你可以控告别人诽谤自己,那是另外一起官司了。这种有那么点影子的事,打起官司来费时费力。连Alan的当事人都非常明白,等到赢了诽谤官司,竞选就已经输掉了,所以他才会急切地找寻律师来帮助他获得法院对这则造谣竞选广告的禁令。但很遗憾,他碰到了第一修正案。

第一修正案说到底是一个针对政府的绝对律令:国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如果对方诽谤自己,你可以打诽谤官司,要ta赔礼赔钱。但不得不让ta诽谤。这种绝对律令有点象这么一种说法: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有杀掉某人的权利(所以你不得剥夺ta持有枪械或者其它什么武器的权利),但ta必须为杀人付出代价(或者找出足够的理由来不负代价)。所以,言论上允许不允许诽谤是一回事,诽谤之后受到不受到制裁则是另外一回事。

今天中国互联网上的口水仗大有这样的味道。打官司这种事是不急的,我们先得让对方在公众面前名誉扫地。虽然中国没有第一修正案这种东西,不过对于这种商业口水仗,政府基本是袖手旁观。其实中外都一样,有时候法律根本没什么实际作用的。赢了官司,输了口水仗,说到底还是输了。

故而,我才会看到有人在呼吁要求政府介入。我能理解这种想法,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依然站在第一修正案这边。虽然它有时候显得有点助恶,但如果没有它,就会更恶。换句话说,它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一如高考,一如民主。

《Boston Legal》S01E05.An Eye For an Eye

Paul Lewiston 自从上集为一个杀人犯辩护后,Lori办刑事案似乎办上了瘾——我认为她是想“在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这个认为不是没有理由的。Lori是这个很奇怪的事务所里相对而言“正常”的律师(另外一个就是老头Paul,扮演者Auberjonois在Star Trek深九里让我印象极深),而正常的人都应该有这种心理(这句话的意思,往下看你就明白了)。Paul劝告了她,但是她不听,结果没想到遇上了一个有一只假眼珠的证人。

陪审团的力量再次发挥作用,Lori利用人们普遍拥有的同情心,以及和弱者同仇敌忾的心态,将她的当事人描绘成一个深受欺凌的木纳小子——这一点极其重要。它的重要性不在于它是最后的辩论依据,而是在陪审员心理中投下了一个“后面这么做亦无不可”的暗示。这个案子真正的角力点在于她必须证明她的当事人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而只是一种“在哪里跌倒从哪里爬起来”的自强心态,直面自己曾经受过的那种屈辱。这个案子Lori成功地将陪审团的注意力从控方的“报复”逻辑上引开,形成了自己逻辑上的三个环节:曾被欺负—>现在要自强->自强的关键不是锻炼而是直面当年的恶势力。你可以说她是在诡辩,但看上去,陪审团接受了这个逻辑——虽然嫌疑人被无罪开释后,Lori自己都意识到,她的当事人,的确是在报复。

Alan也办成了一桩案子。虽然这个案子没什么太多好讨论的地方,但Alan那种慷慨激昂的结案陈词,很是吸引了美女律师Tara,以致于最后他获得了一个来自Tara的奖赏(具体为何,请自行看电视剧),Alan的感情生活将再一次起步。说实话,Alan不是什么帅哥,如果不在法庭上,他甚至可以说没什么出彩的地方,倒是一双眼袋极重的鱼眼和微微发福的肚子,显得十分突出。但只要他一上庭,立刻便神采飞扬。在往后的各集中,不少美女律师(或当事人),被他庭上的表现深深倾倒。Alan的艳遇,可以这么说,和他那冗长但不失精彩的结案陈词,极其有关。

Denny的病越来越重了,他终于意识到,他可能患的不是疯牛病,而是老年痴呆。他成功地让法官大发雷霆裁定本次庭审为无效审判,从而为己方赢得了更多的时间,但其实他压根不想这么做:他只是把想好的辩护词给忘记了。虽然Alan以他能在庭上灵机一动转向争取无效审判来尽力宽慰他,但很明显,Denny迷茫的眼神,透出那一股末路英雄的味道。而从这一集开始,Denny力图自救那条隐隐约约的主线一直就没断过,直到最后一集。

Crane Pool & Schmidt事务所显现出了危机。三位Name Partner,一个生了老年痴呆,一个精神不正常在第一集就被送入医院。最后一个Schmidt,在哪里呢?

《Boston Legal》S01E04.Change of Course

在这一集中,Alan的魔性显露了出来。我前篇日志讲,Alan是一个同情弱小的人,但凡事皆有例外,在不得不的时候,他会变得非常之“魔鬼”。所幸的是,这种魔性,在后面的剧集中,并不多见。

为了打赢一个官司,Alan唆使他的女友Sally去接近证人,而这个从来不受女性青睐的商场保安忽然看到一个美女来主动接近他,便喜不自胜,滔滔不绝,说了很多自己的糗事。Alan获得这些信息后,威胁证人将在庭审上不遗余力地攻击他。在这份威胁下,证人最终放弃了作证,而那位被控告涉嫌偷一条围巾的500强CEO由此脱罪。

这是美国庭审时律师惯用的一个技巧,就是打击证人。我记得我小时候读过一篇文章,说美国打一个官司通常由两个律师组成,一位收集资料,一位负责庭审辩论,显然后者需要前者的资料提供。有一次,一位辩论律师准备发言时,一翻收集资料的那位给过来的资料,却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没什么有利的资料,不遗余力打击证人即可。辩论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让对方的证人人品不可信,由此影响法官或陪审团:这个人人品不可信,那么所有的证言皆不可信了。

Alan的魔性的根源,来自于他忠于他的职守——只不过他这种忠于,有时候过于不折手段,也常常越过律师可以做的事的边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这构成了律师作为专业人士的必备条件:无论你自己怎么看待这件事,你必须将你的工作凌驾于你的私人情感之上。在这一集的另外一个案子中,Alan的暧昧对象,Lori的案子也是这么回事。Lori明知她的当事人的确犯下了杀人罪,但依然I will play my part in a system that I have an enormous allegiance to。但Lori和Alan最大的不同在于,她不会不折手段。比如说,她拒绝了她的当事人上庭作证,因为很明显,嫌疑犯在证人席上会用谎言给自己辩解。明知作证者会说谎还要让他作证,这一点,Lori是不能接受的。

这也许,是Lori最终输掉了这个官司的缘故吧。

Alan实在是一个不会谈恋爱的人,当他被强迫接下这个案子时,他居然对自己的女友使诈,这让Sally完全不能接受。在前集中,Lori曾让Tara去勾引一个老头以帮助Denny,Alan完全可以再一次去唆使Tara。但他不,他直接让自己的女友去干这等肮脏的事,付出的代价必然是:赢了案子,输了夫人。

本集片头Lori对Sally的警告在片尾成为了现实,谁都不愿意被人利用,利用者越是和自己亲近,这种愤怒,就越高涨。这便是人性,Alan居然不晓得这个。

《Boston Legal》S01E03.Catch and Release

陪审团,嗯,这一集有三个案子,我只讲那个最小的案子,也是Sally辩护的那个关于偷钱包的案子。

这个案子有趣就有趣在Sally成功地让陪审团相信,嫌疑犯不是在“偷”钱包,而是认为那个钱包就是他自己的所以误拿。于是嫌疑犯被宣告无罪,当庭开释。这在我们的司法环境里是不可想像的。人证物证俱在,这个小偷还是给他溜了。(这个故事其实有很大的漏洞,因为按照惯例,陪审团制度用于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而我则以为,这种偷钱包的事,怎么看也不像是个严重刑事案件。)

关键的奥秘就是陪审团。在英美法系(普通法)中,陪审团的力量是很强大的。陪审团主要的功用是两个:其一认定事实,其二有罪无罪。所以在这个美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当陪审团宣告有罪时,才由法官进行量刑。

我有一次看郎咸平在清华演讲的视频,他提到了“陪审团”制度,并认为是伟大的发明。按照他的说法,陪审团制度让以公序良俗和最广大的社会大众的公平认知作为判案的基础成为可能。也就是说,十二个来自底层社会的一般劳动人民所认定的公义,才是真正的社会公义,而不是什么精英分子。不过,郎咸平一如既往地“歪曲”了一些事实(或者说颠倒因果),因为陪审团制度的开创,并非是给普通人做的。法国是这个制度的起始国,十二名陪审员由所谓有名望的人担任。100年后,英国跟进,由十二名骑士担任。陪审团的根源在于贵族抵抗王权,在美国则是当地人为了对抗英王任命的官员,说到底是根源在于分权,而不是什么普通人的公平认知——这一点,纯属陪审团制的结果,并非原因。

不过,今天英美法系里的陪审团的确不是所有成年人都可以做的,故而例如警察、军人、教授、市(省)长、法学系的学生可能会不符合(所以我一直蛮奇怪为什么后面那个怪手可以做一次陪审员,也许有什么例外?)按照郎咸平开玩笑的说法是,你看不看报纸?看的?对不起,你没资格做陪审员。哈。

或许这种说法在百多年前还是成立的,但今天的社会越来越复杂,我相信,很多事情,并非没受过教育或者只受过一点点教育的人能评判的。事实上,今天普通法系国家关于陪审团的存废问题,一直是争论激烈的话题——不过美国似乎不是,美国人普遍上对于陪审团的信任超过了对律师法官这类专业人士的信任,英国则批评甚多——这里面的核心要害就在于,一般普通人眼皮子底下的道德诉求,能不能成为对于社会长期有利的评判标准。另外一个核心要害是,12个陪审员,能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公义?因为在多元文化的今天,12个人,样本显然太小了。

就说这次腾讯和360之争吧,交给12人来说谁对?呵呵,你能想像么?

再引申说点所谓的“媒体审判”的话题,颇有一些国内人认为今天媒体舆论造势就是一种“媒体审判”,结果导致法官由于舆论的压力对案件审理有误——比如早些时候的刘涌案。但其实媒体审判这个名词,是针对陪审团制的,因为陪审员会看媒体,而重大案件有罪无罪还得听陪审团的,故而媒体造势会有效果。但在大陆法系国家,这种效果小得多。故而在英国,案件未被审判前,是严格限制报道的,而在美国,则由于第一修正案出版自由的规定,才不加以限制,才会有“媒体审判”的可能——这个美剧稍后的一集中所提到的“American Homer”就是典型一例。

这一集里还出现了Denny的所谓儿子Donny,我第一次看这个美剧的时候,以为这将是一个重要角色,或许他会延续Denny的伟大。但到了看第三遍的时候,我就明白,Donny注定是一个客串。因为,一个神话是压根不需要延续的。

《Boston Legal》S01E02.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

如果第一集只是一道开胃菜的话,这一集则相当重要,重要在于它基本奠定了未来《波士顿法律》两大男主角格局上的定位:本性善良的Alan和日薄西山的Denny。

Alan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而且往下看,你就会知道他在和女性的关系十分之不擅长——这话的意思并不是说他不擅长泡妞,而是他不擅长谈恋爱。第一季中三位女律师都和他有关系,Sally是现任的女朋友,Tara是他未来的女朋友,而那位我认为长得最漂亮的Lori,呵呵,按照Tara在后面某一集的台词中说:Sally曾经和Alan睡觉,Tara自己现在和Alan睡觉,而Lori则想和Alan睡觉。但Alan就是谈不来恋爱,以至于后来Tara这位我认为迷人程度仅次于Shirly的女律师,还是离开了他。

但Alan是个好人:这个好体现在他很同情弱者。换句话说,只要是弱者,他就会去帮助,有时候甚至会把自己给装进去(第五季里就有一集他被人设计)。在他追逐声色犬马的背后,他其实和Denny在这一点上非常不同。在本集中,他可以竭尽全力地帮助企图杀死他的前女友离开精神病院——这种大爱,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做得了。而正如某本书上提到的,其实有大爱的人,通常根本不会“爱”——指的是小爱,男女之间的爱。

Denny这一集中为自己辩护,辩护辞以及辩论状态相当精彩,可以说在未来漫长上百集中,这份精彩再也不会有了。他后来依然会出庭,但无论是作证,还是答辩,都没有了这次辩论的那种王霸之气——即便是后来他穿着军装辩论持枪合理,都没有这种王霸之气。这份精彩,我理解导演为这位“不败的律师”提供一份佐证,换句话说,让各位见识一下Denny最后的风采。

虽然这场官司Denny成功地拯救了自己,但Paul后来和他说的话,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所有观众:Denny从此,将只是一个神话:

You remember Muhammad Ali’s last fight?
We had ringside seats.
He lost so pathetically to Larry holmes.
We were so crushed.
The tragedy that night, Denny,wasn’t that he couldn’t still box.
He could.
The tragedy was… that he still thought he was Ali.

Denny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共和党人,具有一种但凡政府的就是合理的那种所谓爱国情怀。导演在暗示Denny沦为一个神话的背后,是不是也在暗示这样一点:美国的悲剧在于,它以为自己还是美国?

(注:本季首播时间是2004年)

《Boston Legal》S01E01.Head Cases

我得承认,我超迷这部美剧,所以我前前后后看了五遍——五遍,每一集。从今天开始,我会对每一集都写点心得,希望一贯看我blog预设本blog为一个专谈新媒体的读者不要见怪。

首先得说,这部美剧几乎是完全虚构的,这话的意思不是说故事都是虚构的(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而是它其实脱离美国人的具体生活很远(相对来说,绝望主妇就很贴近真实世界)。我是不相信有那么多美国人会那么关心所谓的第一修正案之类的“浮云”般的话题的。我之所以钟爱这部美剧,也就是因为我很喜欢看这些浮云般的话题的讨论,并产生浮云般的思考。

《波士顿法律》的开场第一集,就很有些意思。其实这一集内含着一个相当矛盾的东西,那就是开场Denny那么现实地让人把犯了病的Edwin的公司停车卡给注销了,而且还在办公会议上命令人把一些不利自己的文档付之一炬。一个极其现实又极其肮脏的美国律师业呈现在我们面前。

然而,就是这么现实的美国,却在随后的一起种族歧视案件中,Alan找来的一个黑人牧师,在法庭上大讲了一番事实上相当空洞毫无内容但听起来那么具有煽动性的话语后,便生生地赢得了这场官司。在这个案子中,我看不到任何理性任何逻辑任何事实,看到的只是那个模仿金博士的牧师的“祷告”,美国法律界一方面就是一门生意,另外一方面却在那里大唱高调,有意思得很。

这部剧集的头号男主角Alan的出场也是那么得不凡。上手就给骄傲的Brad一个下马威,在随后一件小孩抚养权争斗案,淋漓尽致地现出了这位爱玩小花招的律师的本色:唆使妓女勾引对方,并拍照以作勒索。在Alan身上,一种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彰显出来——这被视为一种生活得真实——只要达到目的,以及不被抓住,管它呐。而Alan这一风格,和可以火烧文件的Denny是那么得合拍,于是,才有了他们几乎贯穿每一集的阳台对话(说实话,有时候我有些厌倦这个对话)。在第一集中,他们如是说:

Only thing to be scared of, son, is tomorrow. I don’t live for tomorrow. Never saw the farther. Here’s to no tomorrows.

好一个敬没有明天。好一种只顾眼前的生活态度!—— 这是一个我个人表达赞叹的叹号。

然而,你发现了吗?这一集中,那位放声高歌的黑人女孩,唱的,不就是《tomorrow》么?

波士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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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五季一百零一集的《Boston Legal》终于落下了帷幕。我算不上一个美剧迷(虽然我有成千张的包括星际迷航、白宫群英、NCIS、CSI等等在内的美剧盘片),因为我很少去追美剧。但《Boston Legal》是一部例外。我大约在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里就看完了前面四季的碟片,然后就开始在浩瀚的互联网海洋里追它的第五季。

相对于古板的大陆法系,我对美式,也就是英美法系是有好感的。事实上,英美法系总让我有“并非法治,而是人治”的感觉。有罪没罪,是陪审团那帮人说了算的,而至于有罪之后判罚多少,才是法官依据条文来“法治”的。这是一个蛮有趣的观点折射: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在陪审团体制下,并不需要“从重从快从严”,公道,自在人心。

这部片子里有大量的民事诉讼,以及,附带的巨额赔偿。甚至还有人试图去起诉“上帝”。Denny和Alan的一段对话是蛮有趣的。Alan说“我们是美国人”,Denny立即接口说“所以我们起诉它”。似乎美国人动辄就喜欢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什么事情都可以让你有打官司的可能,比如五十岁以上的人觉得电视台很少播放适合自己看的片子,所以,要打官司!

最近我们这里发生的一起涉嫌敲诈的官司,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某女大学生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出现质量问题,提出了高额索赔要求。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以涉嫌敲诈的罪名弄了进去。虽然事后被释放了出来,但无论如何,我买了一台质量不佳的笔记本电脑,起诉厂家即使要求上亿赔偿,也谈不上什么“敲诈勒索”。在《Boston Legal》中,我学会了一个名词,这叫“惩罚性赔偿”,看你这个厂家以后还敢粗制滥造!

我必须点出这个电脑公司的名字,所谓“华硕品质 坚如磐石”,不知道是它的质量坚如磐石,还是它死不认错的心态坚如磐石?

不过,最有争议的就是这部美剧的最后两集了,套用时下的话,叫做“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以致于好几个字幕组宣布不进行翻译。是不是真伤害了,我怎么晓得,我只是中国人,又不是“中国人民”。不过,我在这里敢壮胆说一句,反正没伤害到我。本来,这部片子的主创人员,就从来不曾想过这点:这部片子要给中国人看吗?

有时候,民族感情,国家感情是蛮复杂的。最近上演的《叶问》,很多人认为看得很爽。但我想好奇地问一句,当一个日本人在看到叶问以飞快的手法连续击败十名日本武士,看到叶问用最强悍的拳法击毙他们的将军的时候,他会说:咳,侵略分子,好战狂徒,活该?

本来,《叶问》就不是拍给小日本看的,《Boston Legal》,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