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陶渊明

先说个故事,绝对是真实的故事,不是编出来的。

上海闵行区马桥镇旗忠村素有“华东第一村”美誉,邓江朱胡都曾视察过。在这个村子里,有一个别墅区,其中,有一位住户是上海某高校的校长大人(哪个学校,俺就不说了)。这个故事是校长夫人说的。

在这个别墅区里,很多住户事实上并不去住,反倒是保姆常年住在里面。既然有人住,就得出去买东西,而别墅区附近一般买东西的商业设施很少。于是,保姆们被主人们要求去考驾照,成天开着车进进出出,俨然成了一栋栋别墅事实上的主人。

这个倒没什么。稀奇的事情是这样的:

小区里从外面的河中引入了活水,但为了防备河水中的脏东西跟着被引进来,于是,引水的闸口上放置了过滤网。水很清,仅有的一些常驻户们颇感无聊和可惜(顺便说一句,很多实际住的人都是有钱老总的父母们),便和物业商量,我们可不可以养点鸭子?物业答曰:如果没有其他住户反对,但养不妨。于是,这个小区里,就多出来不少鸭子和白鹅。

每栋别墅门口都有一块颇大的草地。有位住户的老妈,觉得十分之可惜。于是便种上了不少植物。观者以为是什么名贵植物,一开始不敢多言。到后来实在忍不住,问曰:葱乎?答曰:然。那一片,乃青菜尔!

于是,在这个别墅区中,充分完成了昔年陶渊明的理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不过,想过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生活吗?可有个前提:你得够有钱。

果然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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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网络随笔录 | 评论(6) | 201 个看客

墨攻

惭愧的是,我还是去买了盗版片来看这部口碑甚好的片子。实在是没有时间上电影院。于是我看了一部不那么连贯的电影,我总觉得中间不少片段被剪去,不晓得正版电影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看完这部片子,第一个感觉就是:王志文胖了。这是我最直观的感受。另外一个直观感受是,做男人真不错。想当年刘德华和关之琳一对金童玉女,到了今天,美人迟暮,英雄却不气短。

我以前说过,国人电影的致命要害是缺乏一个好的剧本。墨攻却有。脱胎于一部知名漫画的这部商业片,整个故事颇有一些可看之处。虽然赵人凭着孔明灯攻陷了梁城,让人有点匪夷所思,但由于整部片子的架构完整,是故这种小瑕疵貌似是可以忍受的。

重点在于墨家思想。

墨家在诸子百家中领有一地,但墨家的传承却嘎然而止。刘德华一出场,颇有点《星球大战》里绝地武士的味道,但墨家人,据我所知,还真是那么打扮的。因而,也许星球大战从中国文化中吸取到了它想要的元素,而非我们在抄袭他们。

墨家的兼爱思想,被那个黑奴一语道破:你得找个值得爱的人。不然,在我看来,革离颇有一些雇佣军的意思。当然,并非受金银财宝的雇佣,而是受他理想的雇佣。因为,在他看来,当赵需要他帮助守城的时候,他也会义不容辞。

革离承认,他并非墨家派来。事实上,墨家并不愿意帮助梁。我总觉得革离貌似一个修习墨家精神到走火入魔的这么一个门徒。梁王的暴虐应该声名远播,为什么革离还要去帮助这样一个君王呢?(不是国家,是君王)

战国的混乱,人命不如狗。我总在想,如果梁放弃抵抗,那么,那些小老百姓的妻儿想必不会那么迅速地被吊在杆子上了。但我也知道,这是彻头彻脑的投降主义和卖国主义。然而,这里最最重要的关键在于:以君王为符号,保卫一个国家,在那个年代,事实上就是保卫那个君王,虽然,他是那么的昏庸和残暴。

于是,看上去将来会成为明君的崔始源死在自己人的弓箭下,范冰冰死在了刘德华为救梁王所放的洪水中,一派愚忠的钱小豪做了梁王打手后又以身殉国,有点精灵射手味道的吴奇隆断手救国后还是自裁,安圣基微笑着慨然赴死(这个角色要死是我最奇怪的事情),刘德华领着一群战争孤儿去找寻他的理想(空想),还有五千名赵军士兵长眠于梁城下。只有那残暴的王志文,马屁精似的午马,成了这场战争的最后胜利者。虽然,影片最后的字幕说梁王也被车裂,不过,那是后话了。

从墨家的身上,我似乎找到了一些法兰克福派的影子。哦,应该说,从法兰克福派的身上,找到了些许墨家的影子。它们同样在不懈地追求一种梦想。道路虽不同,但结局看来都是一样的:墨家思想已经淡出,而法兰克福,今日也已没落。

难道这个人类社会,真得不允许理想的存在吗?

PS:影片中一句由群众演员说出来的台词让我印象深刻。这位梁国的老百姓在修瓮城的时候嘀咕到:税赋交给谁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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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网络随笔录 | 评论(16) | 263 个看客

长尾现象之与Blogger共谋

终于要到正题了。我打了好长时间的埋伏,啰啰唆唆地写了几篇长尾现象,到这一篇,该做一个了断了。但是,基于本人的一些身份原因,有些东西我不会说得很直白,文意可能有点晦涩,请看官们原谅。

渠道霸权中,我貌似对渠道这个玩意儿狠狠批判了一番,但事实上,我并不否认渠道的作用。正相反的是,渠道非常有用。对于一个商业公司而言,建立渠道是必需的事情。但正如我这篇日志最后的问题:我们需要怎样的一个渠道平台?而不是:我们需要怎样的一个渠道?

先假设这样一个情况:市政府从今日起决定,辟某广场为广告广场,所有老军医广告都可以在这个广场上post。我们可以问这样一句话:这个广场有无价值?我看是没有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里是广告聚集地,现代社会的人对广告越来越反感,专门来个广告广场,恐怕不行。

所以我一直很怀疑某些报纸的专门的广告版面,贴了很多小广告。我当然知道报纸是赚钱的,但我怀疑的是,这些广告有用吗?

于是,建立一个广告平台是没有意义的。这样一种渠道平台,没有作用。所以,个人一向不看好分类广告在中国市场的前景。(顺便可以看一下关于分类广告网站强势者的一个八卦

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口碑传播是投入产出比最高的。所以直销(非法的叫传销)非常有力。对于安利这样一个公司而言,公开的广告,只是表明这个公司的知名度。但安利从来不指望一个用户看了广告后立刻去购买它的产品。它所指望的是,当它的直销人员在向客户推荐一个产品的时候,客户会说:哦,安利啊,我知道。

于是,就有人打起了Blogger的主意。让Blogger来帮助进行销售推广。但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一个Blogger的影响力其实不大,而且又不是类似安利那种签约的专职的或者兼职的直销人员有一定的义务去推广。而且,特别要警惕的是,这个市场很有可能要做烂。

我前面插播了几篇bus群博录,金色葡萄就开玩笑地留言说:哈哈,枪稿的一种。被我识破了。我虽然知道他在开玩笑,但我不无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个Blogger在频繁推荐什么东西的时候,他的浏览者,极其容易会联想到这样一个事实:他拿了多大好处?

长尾的过度伸展,特别是有意图地去伸展,这根长尾反而会断掉。长尾的向前拓展,需要一种自然性,而非刻意为之。

是故,一个渠道,伸展到Blogger即可。至于Blogger再向外伸展,完全不必在意,也不用推波助澜。这句话就可以这样演变:向Blogger要钱,这是BSP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至于和Blogger共谋向浏览者要钱,听上去很美的长尾故事。

这句话还可以再演变,但,谢谢金色葡萄的提醒,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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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魏氏乱弹 | 评论(4) | 234 个看客

Blogbus群博录之viennavirus

频道的架设,让我能更多地了解到Bus的诸多Blog,这是一个很大的好处。今天要谈及的一个Blog,就是我从频道的人文栏目中看到的。

这位Blogger的名字是viennavirus,他(或者他们,为简便计,以下统统称为他,但我可以99%肯定这是位男士。)开设的Blog叫“他们”,估计是个挺早的用户,因为能注到“they”这样的二级域名,下手太晚是不行的。

关于最近有“学者”要将中国的符号“龙”改掉的事情,我是通过报刊文摘知道的。当时看了以后,便觉着匪夷所思,哭笑不得。但如何驳斥之,却一直没有想出来。viennavirus通过“关于龙的友邦惊诧”这篇日志,痛加贬斥,写得行云流水,荡气回肠,立时便让我对这位Blogger肃然起敬。

Blog简介中说:本人有且只有此一个blog,如有雷同,必属假冒。这种广告语自然会让我这个Bus的员工十分欢喜。但更重要的是这句话:以300公里的时速,穿越冷酷仙境,来到世界尽头。顿时让我浮想联翩,一只手迅速向我的烟摸去。于是,我便开始抽着烟喝着咖啡,在这个Blog上四处踩着。

我喜欢这种风格的Blog,看这个Blog让我有抽烟喝咖啡的欲望。这个来自“维也纳的病毒”显然是一个喜欢没事瞎琢磨的Blogger,也许对艺术还很有兴趣,不过肯定是个电影迷。98年还在上高中的viennavirus,今年应该不会超过30岁。这篇二十世纪电话非常能反映出Blogger的特质:喜欢琢磨。

与我相类哉!

最后,我还可以判定的是:这位小伙子还是一个Blog原教旨主义者,因为他讨厌“博客”这个名字。而Blog原教旨主义者,大抵都有点愤青的特质(比如我也算一个,虽然已不青了):不要脸是种什么艺术?

这年头打着艺术的名号可以做任何法律不管的事,可以超越所有的道德界限,我要说的就这么简单。鬼才知道这家伙心里想的是啥,就算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没啥,我度你之腹也就发现了个啤酒肚罢了,没看到什么骇人听闻慑人心魄的艺术。

妙极,当浮一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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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网络随笔录 | 评论(5) | 247 个看客

Blogbus群博录之魔派

魔派,也是BlogBus的老用户了,当然,也是一个VIP。不过,据他自己所说,他要做VIP的理由,是因为在不爽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地冲bus发一下火。毕竟,是付费用户嘛。也因为此,据说曾经把bus的车掌老横给生生地气了一回。

不过,有白纸黑字为证,魔派的这篇“关于对首席营运官说明的简单回应”,充满着刚烈之气。也正是因为这篇论坛里的帖子,让我结识了这个一开始老眼昏花以为是“鹰派”的魔派。

从魔派的wealink中,我发现这位高傲的VIP用户原来是个公务员。说实话,当时一切释然。中国的公务员都有着那么股刚烈之气,我由于五年外贸经验和海关关员打交道不少而着实是领教过的。

从魔派的blog中可以看到,这位仁兄的兴趣很广,在侧边栏,长长一串rss订阅按钮(以及其它一些东西),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出他对web2.0世界的关注。至少,这是一位充满好奇心的用户。

魔派对Blogbus的感情似乎超过了我这么个职业经理人(自诩)对Bus的感情。我出于责任意识,更新了我的模板。他出于感情的因素,也换用了四周年模板。结果虽然相同,但动机有天壤之别。魔派说:也许这也算是Web2.0运营的写照,用户有时比受聘管理者更像主人。说得很对,让我颇有一些自觉惭愧。

我个人真正对魔派充满好感是来源于这样一篇文章:大巴给大巴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感觉到,魔派所谓“用户有时比受聘管理者更像主人”事实上的确如此。我对于BlogBus的思考毫不意外,因为这是我的义务。用户如魔派这样的思考,倒是让我吃了一惊。

我不太记得我在什么公开场合大肆宣扬过blogbus企图成为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网站,倒是对一些应聘者顺便提过。但bus的一些行为,让魔派感觉到了这么一个企图,可见魔派很有心。bus四周年邀请的一长串名单,首席运营官如我,都很惭愧地没有一一点击过,真有点佩服魔派的执著精神去一一拜访。

我在魔派的该篇日志下,评论了两个字:知音。我当时刹那间的确有这么一个感觉。文中的这么一句话:其实现在的频道还远不是哈贝马斯(Habermas)所谓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的东西,只是带着这一工具的“再封建化”(refeudalization)特征而已,让我对这位公务员刮目相看。要知道,今天大学里的新闻传播学本科生,都颇有一些人不知道哈贝马斯是个什么东西,更何况“再封建化”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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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网络随笔录 | 评论(9) | 280 个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