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今天是卖香烟的,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卖法。
其一,我4元一包进价,5元一包卖出,赚的是1元差价。上家之所以给我4元,就是给了我20%的折扣(discount)。
其二,我5元一包进价,还是5元一包卖出,但是我要求上家每卖出一包,就要给我1元的佣金(commission)。同样是1元的毛利,这是和第一种完全不一样的商业模式。
如果我够牛的话,就可以要求上家每放出一包在我的柜台上(而不是卖出),就必须给我1元的佣金。
这么牛?是的,以沃尔马为代表的大型超市,就是那么牛。
它制造了大量来店瞎逛的用户(受众),然后以此为筹码,要求上家支付佣金。这个受众越大,它就越可以要求上家支付更多的佣金。这是什么商业模式?
广告模式。
所以,全球最大的广告平台,不能只看到新闻集团,还要看到沃尔马。当然,还有国美之类的所谓电器超市。
所以,我大学一个同学进入宜家后告诉我,在宜家服务时间越长,就越难跳槽到其它超市里去。为什么?因为宜家是第一种商业模式,其它超市是第二种商业模式。根子不一样,自然难以适应。
沃尔马凭什么要求上家给付佣金?因为稀缺。大量来店瞎逛的用户,本身就是稀缺资源。沃尔马还可以从这个稀缺中划分出更稀缺的东西:货架。
据说有人做过研究,货架第几层是吸引目光的。结论是什么我忘记了。但不管怎么说,最下一层总没有和人视线平行的那一层来得“稀缺”。于是,进店费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顺便说一句,市场上有人高呼进店费是不合理费用,要求去除。那是在梦呓,因为他根本就没看到,沃尔马与其说是一个零售商,不如说是一个广告商。取消进店费,不就是取消了广告收入?不是痴人说梦是什么。
我们再来看看分众这个小小的例子。(近来有人说我言必称电梯间液晶屏,那就必称一下罢)
电梯间,本来不是什么稀缺资源,卖不出什么价格。变成广告投放场所后,一下子金贵起来。不过,如果假设这个市场有1万个分众公司,每个公司把持100个楼宇电梯间放置液晶屏,那么,这个电梯间依然不是什么稀缺资源。因为作为投放广告的人,可以和1万个公司进行价格谈判,比对,最后挑选几家去做。
但是,现在这100万个楼宇电梯间被1个分众公司所掌控,于是,电梯间中的注意力,一下子变得稀缺起来。投放广告的人,本来可能并不需要在100万个楼宇中同时投放广告(或许,他本来的需求不过是投放1000个),但被迫的,他必须做大它的投放规模。
套用这句话:这个世界,本来没有稀缺,掌控的人少了,便成了稀缺。
于是,新媒体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新的媒体,就必须制造稀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