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的案子已是名动江湖,新浪、网易、搜狐和腾讯都开通了专题页面。感谢詹膑老师,为我们提供了这些链接。想了解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尽可以去这个链接看看。
我从来没有直接阅读过第一财经日报,一般都是通过网络上完成阅读。有一段时间,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很注意一些券业的新闻。这家报纸比较喜欢爆料,做一些刺激眼球的消息。比如早在2004年11月,就写过“传亏损5亿元 深圳市委组织部进驻调查国信证券”。一个月后,海通证券又为这家报社的一篇报道发布了一个严正声明。国信证券和海通证券两家证券公司当然至今也没有倒掉,也许可能会有亏损,也许也有可能没那么大。但不管如何,在04年,券商日子不好过是事实,所以这两起报道都没有带来任何严重后果。
06年,今天它这篇报道,可真捅了马蜂窝。但我们的确有必要来审视一下,这个马蜂窝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认为3000万是个焦点问题。如果这篇报道的确不实,索赔3000万没什么不合情理。但是,四个专题一一点去,只有网易没有把“3000万”作为耸动的标题(截止到我发这篇日志的时刻,事后改了我概不负责。当然,有某种没有证据的迹象表明,网易这次是坐在富士康一边的)。为什么3000万会成为焦点?实在是这个金额太大了,容易吸引眼球。更何况是要求两个自然人赔付。
于是,舆论立刻一边倒去。一个跨国公司向两个自然人要3000万,会容易导致大众由于同情弱者而引发的巨大反弹。痛骂者有之,募捐者有之,声明可以免费打官司的也有之。但我还是要问一句?你怎么知道3000万是一个不合理的数字?报道是否失实,不是舆论判定的,而是应该由法庭。司法的标准绝对不是什么“民愤极大”、“舆情滔滔”。司法自然有司法自己的标准:法律,以及事实。
这个马蜂窝的真正焦点,我以为不是3000万这个数字,而是“直接向两个自然人”提起诉讼。在这个案子中,报社被忽略在一边。这是一个真正该值得关注的焦点问题。网易的专题,焦点被转移到富士康是不是血汗工厂上,我以为也是一个谬误。
三个门户,屁股似乎坐在记者这一边,着重于“索赔3000万”;网易独树一帜,屁股似乎坐在富士康一边,着重于“不是血汗工厂”。但这么重大的一个事实,被中国最大的四个门户一起忽略:富士康直接起诉两位自然人。
这个问题带来的想像在于:Blog怎么办?
Blog的诞生,使得每个人都有这个可能对未知的大众说上几句(加密Blog例外)。有很多人认为,Blog是我的,我爱怎么说怎么说。这个论调只能是当Blog被加密时才成立。然而,另外一方面,又有很多人持这样的论调:Blog是自媒体,也就是一种媒体。既然是媒体,说话自然是要负些责任的。
事实上,一篇报道击垮一个企业的事件不是没有。一篇“八瓶三株口服液喝死一条老汉”,虽然事后证明纯属冤枉,但已经挡不住企业倒下的进程。正如电影蜘蛛侠的台词所说:越强大的力量、肩负越重的责任。
这起官司给我最大的警觉就是:今后书写Blog,一定要慎之又慎。尽可能地去考证出处。不然3000万对于我来说,同样是一笔不堪承受之重的索赔。
顺便说一句:有人在网上募捐3000万,给这两位记者。我不知道是什么动机。难道他认为这起官司必输无疑?看上去不像,他挺支持这两位记者的。如果输了被判赔付3000万,他为什么又要募捐呢?要给没有道理的人募捐支持,这算哪门子道理?
UPDATE:富士康忽然低头了,无聊棉写了一篇很不无聊的日志,推荐阅读:富士康低头了 媒体、博客们胜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