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五季一百零一集的《Boston Legal》终于落下了帷幕。我算不上一个美剧迷(虽然我有成千张的包括星际迷航、白宫群英、NCIS、CSI等等在内的美剧盘片),因为我很少去追美剧。但《Boston Legal》是一部例外。我大约在一个星期不到的时间里就看完了前面四季的碟片,然后就开始在浩瀚的互联网海洋里追它的第五季。
相对于古板的大陆法系,我对美式,也就是英美法系是有好感的。事实上,英美法系总让我有“并非法治,而是人治”的感觉。有罪没罪,是陪审团那帮人说了算的,而至于有罪之后判罚多少,才是法官依据条文来“法治”的。这是一个蛮有趣的观点折射: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在陪审团体制下,并不需要“从重从快从严”,公道,自在人心。
这部片子里有大量的民事诉讼,以及,附带的巨额赔偿。甚至还有人试图去起诉“上帝”。Denny和Alan的一段对话是蛮有趣的。Alan说“我们是美国人”,Denny立即接口说“所以我们起诉它”。似乎美国人动辄就喜欢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什么事情都可以让你有打官司的可能,比如五十岁以上的人觉得电视台很少播放适合自己看的片子,所以,要打官司!
最近我们这里发生的一起涉嫌敲诈的官司,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某女大学生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出现质量问题,提出了高额索赔要求。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以涉嫌敲诈的罪名弄了进去。虽然事后被释放了出来,但无论如何,我买了一台质量不佳的笔记本电脑,起诉厂家即使要求上亿赔偿,也谈不上什么“敲诈勒索”。在《Boston Legal》中,我学会了一个名词,这叫“惩罚性赔偿”,看你这个厂家以后还敢粗制滥造!
我必须点出这个电脑公司的名字,所谓“华硕品质 坚如磐石”,不知道是它的质量坚如磐石,还是它死不认错的心态坚如磐石?
不过,最有争议的就是这部美剧的最后两集了,套用时下的话,叫做“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以致于好几个字幕组宣布不进行翻译。是不是真伤害了,我怎么晓得,我只是中国人,又不是“中国人民”。不过,我在这里敢壮胆说一句,反正没伤害到我。本来,这部片子的主创人员,就从来不曾想过这点:这部片子要给中国人看吗?
有时候,民族感情,国家感情是蛮复杂的。最近上演的《叶问》,很多人认为看得很爽。但我想好奇地问一句,当一个日本人在看到叶问以飞快的手法连续击败十名日本武士,看到叶问用最强悍的拳法击毙他们的将军的时候,他会说:咳,侵略分子,好战狂徒,活该?
本来,《叶问》就不是拍给小日本看的,《Boston Legal》,也不是。






魏武挥 reply on 十二月 21st, 2008 12:13 上午:
消费者起诉商家,我总感觉一开始就占理三分。是的,的确有刁民存在,但中国商业企业,其实对社会的责任是很轻的(但对官家的责任很重),毫无信义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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