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娱乐的互联网

18时 五月 07日 2008年 类别: TMT乱弹

包括洪波在内的很多互联网观察者都一致同意如下观点:

1、中国的互联网生态和美国的很不一样;

2、中国的互联网生态有着强烈的“娱乐”特征;

3、但凡娱乐性很重的东西,在中国互联网上极容易蔓延开来;

4、本论点是上述三点的推论,未必是大家的公论:娱乐性强的东西在中国互联网生态中比较容易获得机会,比如,网游

我同意第一个论点。但我不太同意后面两点,或者,准确地说,后面两点只是表象,核心并非如此。

核心是:

中国的互联网,是感性的互联网。

娱乐性,就是感性的一部分。大多数娱乐和理性没有关系,所以你无法从纯理性的角度去推断超女的火爆,无法理解芙蓉姐姐的一夜成名,然而,你必须注意到,光有娱乐性是无法解释为什么至今你的MSN上还有那么多小红心的。

其实,中国人是一种喜欢群居的人种(相对于人类这种群居动物而言,中国人更喜欢扎堆。而且,事实上,中国人也非常适合扎堆。因为他们有着更多一致的价值观)。人多好办事,人多力量大,这和数千年的农耕社会有关系。

群居的人,换成另外一种概念,可以称呼为“群体”。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概念。

无论是勒庞的《乌合之众》,还是霍弗的《狂热分子》,对于群体是如何感性的,都有着充分的诠释。

感性的互联网让我们可以注意到:

你的应用(服务、功能、目的)需要很容易地让用户卷入,且,不需要他们深入就能将它向外传播。

以下无正文。友情提示:本日志仅代表我个人在当时当地的主观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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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评论者 | 2,774 个看客

  1. Mike 发表于 2008-05-8,1:39 上午

    反正, anyway, 中国的网民, 挺激动的.
    博主 对 Mike 的回复: 2008-05-08 22:53:34
    貌似的确如此,容易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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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吴奇正 发表于 2008-05-8,8:50 上午

    呵呵,魏O此言似乎略有偏颇

    首先,感性先理性后,这似乎已经超出了中国互联网的范畴。基本上这更像一个心理学或人类学的概念。

    换句话说,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华人玩还是老外玩,只要走的是大众路线,他就必定是非理性的。

    然后,就是一个理性比例,理性分配的问题。在多数情况中,理性和感性并非一个非此即彼的境界。而是一个混搭的动态系统。

    例如,“红心中国”事件,其实很多“坚持立场,绝不挂星”的人,比挂心的更不理性,即使他们可以非常理性的讲出自己的立场和理由。当面临一个类似的群体事件的时候,群众的偏移必定是非理性的。“他们不喜欢想,却急于行动” 。

    而面对一个互联网服务,用户“认知-试探性使用-个人解读-形成基本判断-后续操作习惯”,这个整过程,理性或感性,和个人的知识技能、对互联网的认识、思维定势、思考习惯、真实需求都有关。

    而这些因素在一个地域内的集合,就形成了这个地域的特殊情况。

    而在中国,即使我们再不服气不死心不愿意,但他的整体习惯似乎都在在往一个因素上偏移-“娱乐”。即使是红心事件,也不可避免的含有一些娱乐的成分在里面。我的个人臆测,“这么多红心真壮观真热闹”,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这和互联网内部的生态有关,也和整体中国国民特质、社会特性、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等更大一级的生态圈有关。这也是keso等各路神仙的观点起源。

    这里面每个点都够专开篇文章千字讨论了。要出门开工了,话唠暂停。

    常年拜读您的blog,受益颇多。今日胡言乱语,望莫见怪
    博主 对 吴奇正 的回复: 2008-05-08 22:52:10
    我所持的理性是社会学的范畴,秉承的是韦伯的“理性化”概念:一种试图去理解从手段到目的的过程。某种角度讲,这里的理性,和系统、制度、科层、法律等等东西有关。在韦伯的用法里,理性化的目的是可以被系统化地理解的,设置可以凭借计算而得知结果。

    娱乐这样东西,我始终不认为是理性的,但娱乐产业,则是高度理性化的。小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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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个个 发表于 2008-05-8,9:00 上午

    奇怪的理论堆砌
    博主 对 个个 的回复: 2008-05-08 22:43:18
    很奇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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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 发表于 2008-05-8,9:11 上午

    潜水日久,忍不住说两句。

    娱乐者能从中看到娱乐,商人能从中看到商机,学生从中也许能更好的抄作业,玩ONS者会觉得这是个很好的交流平台,如我辈者该觉得其中处处是工具,处处有信息,无数的有趣的事情等待着发掘。

    This a world,not this or that.
    博主 对 D。 的回复: 2008-05-08 22:42:39
    于是,邪恶,也是一种信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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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疯狂船长 发表于 2008-05-8,9:56 上午

    我这种无知年轻 是前两天才知道 有《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其实中国互联网是中国特有文化,文明历史的一种体现,是有上千年,丑陋儒家封建闭塞思维的体现。怎么“丑陋”,国内互联网就怎么来。
    像百度,由于是copy google所以看着还有点意思。最近看书发现:中国人缺少真正的启蒙思维,启蒙教育。
    博主 对 疯狂船长 的回复: 2008-05-08 22:40:46
    貌似不至于那么糟糕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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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炎藤 发表于 2008-05-9,5:41 下午

    美国人都用网络来创造生意,提高工作效率吗?
    不见得吧~

    纵观,网络上,娱乐还是首要的

    特别是年轻人,他们大把的青春和时间
    少年轻狂嘛,不玩,枉为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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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olar charger 发表于 2008-05-10,10:03 上午

    凡事有个过程,娱乐性是最容易吸引人的,等他们玩熟了,培养了互联网用户,在通过互联网做生意就有群众基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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