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经纪业务百论之三十八:一个对经纪业务的利好


今天(2005年7月14日),我们的编辑在网站中上传了一篇题为“证交所搭起开放式基金买卖平台”的新闻,我事后特地跑去给这个标题套了红。因为,我感觉上,这条政策或许对市场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对于经纪业务而言,特别是经纪人,无疑是一个不小的利好。

根据两地证交所发布的相关规则,今后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进行场内交易了,而且投资者只需以自己的普通股票账户或者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就可以买卖(专业上叫申认购、赎回,^_^),这对于证券经纪业务,是有着很重要的意义的。

在过去的岁月,我们的经纪人在营销时,以说动客户进证券公司开户买卖股票为主。有些证券公司和部分开放式基金签订了代销协议,经纪人可以说动客户买卖基金,但还要另行开设开放式基金账户。客户无论是申购还是赎回,从交易环节上来说,相对于股票操作,都是相当不便的。而且,只有较大的证券公司才有可能获得较多的基金代销,一些中等券商,手上可以售卖的开放式基金几乎不超过10个。

而根据现在的政策,大部分券商都可以参与到基金买卖的游戏中来了,投资者买卖基金也更容易更方便。从专业角度讲,券商在基金的咨询服务上应该强于银行,由于交易环节的简单化(简单到客户躲在家里拿着电脑/电话就可以象操作股票一样操作基金),券商在基金售卖上是应该有先发优势的。

我们都知道,股票交易的佣金是有上限的,不能超过0.3%。但是,开放式基金的申认购费率却很高,至少1%,有的甚至达到1.5%,这对于经纪业务创收是很有些好处的。由于基金净值计算的滞后性,开放式基金也可以玩投机的,^_^

当然,政策归政策,还有一些具体的细节没搞明白。基金本质上是靠管理费作为主要收入的,在过去的代销中,一般基金都会将申认购费用全部转回给券商,作为销售奖励。但是,在这种场内交易的方式下,这部分申认购费是否会转回给券商,转多少比例给券商,似乎还是未知数。也许,券商还是需要和基金个别谈判,逐一敲定费率返还的比率。另外,还有些似乎桌下但实际已经成为惯例的基金分仓协议,也需要逐个交涉。

但总体而言,这个政策为经纪人手上除了通道售卖以外,又多了一项理财产品的售卖,也给营销时给多了一个客户的选择。与通道售卖不同的是,基金售卖是“销售”产生收入的。销售产生收入的最大好处是利于经纪人的存活。经纪人可以通过基金来养活自己,通过股票交易佣金提成当成奖金来提高自己收入。

在经过基金售卖洗礼后的经纪人,我个人认为,一旦一级半市场成熟并且规范化,经纪人向客户推销股票也将成为不远的现实。中国证券经纪业务的未来,呵呵,在极度黑暗之下,任何动静,都是亮光出现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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