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31
VC,拔苗助长式的罪魁祸首
先看一则消息
博客网总裁辞职:承认头脑过热,付出极为高昂的学费
原文消息在此处:
博客网总裁沈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而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则在发给公司全体员工的邮件中,首先反思了过去几年的经验教训:”博客网从2002年8月开通以来,一直发展非常顺利。但是,也是这种顺利使我自己本人头脑过热,一度造成公司膨胀过快,付出极为高昂的学费。“算是在承认了付出高昂学费的同时,隐讳地表示出博客网遇到了困难。
中国的先贤曾经说过,欲速则不达。人类文明的发展,是不能离开自然规律的。超越这个规律强求,大如大跃进运动,小到中科少年大学生,很多都是失败的。互联网的热潮中,VC(风险投资)其实就是在扮演着类似的催化剂的角色。在某些模式中,正好也符合客观规律,获得了成功,比如新浪网,比如google。而在某些商业模式中,这类催化剂反而成了催命符。
为什么同样的风险资本,会导致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这里面有具体经营管理人员的原因,但我认为,这还只是表象。更多的是,对网络公司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本质认识不清的缘故。
我们先要来看VC的本质。VC遵循的是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分散投资理念。我过去曾经服务过的一个商业网站,其投资者在国内所有的投资项目全部失败,但单单就是一个QQ的投资项目,赚了个钵满盆满,收益远远大于其在其它六个项目的损失总和。正是基于这样的投资理念,VC必然要求投资对象做得越大越好(所谓做强,倒是做大的手段,而非目的)。因为只有大,它才有可能有数十倍的回报,从而弥补它其它方面的损失。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所谓市梦率,所谓想像空间,统统是VC这个分散投资理念下的产物。而接受VC的投资,就等于接受“做大”的理念。
第一代互联网,发端于信息的贫乏。因此,追求的是信息的大量产出。而这一追求,恰恰又符合传统媒体以广告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商业模式。也就是说,传统媒体的以读者为其主要产品的广告商业模式,在第一代互联网中,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广告的商业模式,必然要求其“做大”。做得不够大,就不能实现最终的赢利。无论是投资方VC,还是被投资方的创业团队,还是客观存在的那个投资项目,三者是全然合拍的。因此,在第一代互联网中,必然出现新浪、搜狐、网易等成功的案例。换句话说,没有新浪,也有旧浪。必有成功者,无非就不知花落何家而已。
网络产业复兴后,领军人物是google或者百度之类的搜索引擎。这个网络服务发端于信息的过度爆炸,用户需要在信息海洋中进行搜索才能获得其想要的信息。这门生意依然是门大众生意,依然有可能聚集大量的用户来使用自己的服务。商业模式虽然表面上有所变化,但实质还是不脱广告的本色。既然依然是广告模式,做大的理念,同第一代互联网一样,如出一辙,做大便是,做大也有可能,做大=赢利。
blog或者rss等web2.0概念下的所谓第二代互联网,是否能够同样遵循类似的模式呢?这就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我们先假设,有这么一个咖啡生产商,它的咖啡是免费是提供的,不需要阁下花钱就可以从超市里白拿。但是,它的外包装上印满了广告。也就是说,免费+广告的商业模式。我们可以大致空想一下,这种商业模式的成立性有多大?
反正,到目前为止,这个世界似乎没有这样的咖啡。如果有人觉得我这个是不错的点子,尽可以去试上一试。成功了,阁下自便。失败了,也别来找我。
Blog这个玩意,就非常象咖啡。你说它不流行吧,还是颇有一群人是它的消费者或者叫使用者。你说它很流行吧,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写blog的,网络上看信息的人可以达到90%以上,网络上写blog的人却不可能达到那个数字。
由此而做一个天马行空臆想式的推断,blog的写作者不会有很高比例,blog的阅读者呢?会不会今后的网络人口,大家都去看blog,而不是新浪?似乎,不太可能。
因此,在网络世界中,blog,注定是个小众的玩意。可能写读双方加起来达到数千万,但比较起数亿的网络人口来,比例始终不会很高。
那么,这门小众生意,该如何做呢?依然靠大量的广告?bokee今天的窘境,也许是整个管理团队的问题,但又何尝不可能是所谓博客门户战略的彻底破产呢?
web2.0讲究的是用户个性化服务,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既然是个性化,就一定不会是普遍化。不是普遍化,又怎样能够做到免费+广告的商业模式呢?虽然我不能证明这个疑问的存在,那这个疑问,恐怕也很难证明它的不存在。
VC对于前两个网络服务或者产品而言,是有利的。但其要求项目“做大”的理念,对于web2.0是南辕北辙的。web2.0旗下的东西,做强就是目的,而非手段。而仅仅做强,和VC的投资理念是有冲突的。我隐隐感觉到,对于web2.0而言,VC,并非是好事。
那么,web2.0,如何赢利呢?想想咖啡。天底下要喝咖啡就得付钱,多么浅显的道理。web2.0的东西,为什么就不可以直接收费?
是,我非常同意,只要收费,恐怕就做不大了,什么动辄百万以上的用户,那是不太可能了。但上万用户呢?如果一个用户年费是100的话,一年也有上百万的收入。对于一个小型的仅维护一万用户的BSP而言,会亏本吗?
小生意有小生意的做法,过份地一味求大,恐怕,只能适得其反啊!
有时候,我倒是有点想测试一下,就做一个纯收费的BSP,权当个人兴趣爱好,玩玩而已。纯收费的BSP,因为用户不多,至少,速度是可以保证的,^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