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这人似乎是挺怀旧的。

离开香港已经好几天了,我并没有缓过劲来。我无法忘却在香港的每个日夜,和那张小桌前的每一次奋斗。记得我去年刚到香港的时候,充满着对上海的留恋,可如今,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放下这个比上海还要喧闹的城市了。

我开着车在路上,忽然就发现香港的好处来。在这里,每一个十字路口,我都必须踩下刹车,深怕撞上了不看红绿灯的各色人等。但在那个异化的城市,人们是如此得遵守规矩。规则,规则这样东西已经深入人心,我虽然只待了一年,同样打上了小小的烙印:以至于老横向我借车时,被我以没有驾驶执照为理由一口回绝。

我不知道我这算不算崇洋媚外。崇就崇了吧,崇人家的好地方,没什么不对的。我也没有到“凡属于香港的,就一定好于上海”的地步。香港这座城市,文明完全建立在“特区”二字上。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很轻松地到达香港的。相对而言,盲流被完全阻隔了。几个偷渡客,也只好藏身于狮子山中,对整个社会,影响微弱得可以忽略不计。我记得北京有个人大代表提议在北京搞类似的制度,严格限制非北京人入京。估计是受了这个的启发。极端是极端了点,但有逻辑可言,虽然毫无道理可言。

我总是感觉,中国人不一定天生不尊重人,不把人权当回事。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们中国人的确不把规则当回事。或者说,我们更崇尚某种潜规则。举个例子。我看到一条消息,说是霍金在北京参观天坛的时候,有一条路,导游告诉他在古代连皇帝都不给走,是专门留给神走的。老霍逆反心理发作,说我就要走走。结果本着对科学家的敬重和中国人所谓“主随客便”的精神,就让老霍走了。这实在是无视规则,无视规则的结果就是:没得让老外把我们自己给轻视了!因为,我们自己都轻视自己。

在香港,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同样发生在老霍的身上。这位科学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是见不得闪光灯的。在香港,主办方说一遍就够了,所有的记者不会乱按快门。在北京,现场乱到主办方气得骂娘。

我怀疑轻视规则是刘邦造就的。我们这个民族的名字来源于他创立的帝国。而他创立帝国之初,只有三条规则:约法三章。也许,就是从那天起,我们并不把规则看成必需的?

香港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忙碌着。下雨天,同样有的士不够的情况,但你绝对不会因为身单力薄而抢不到出租车。因为那里不需要你抢,那里的人,虽然不是因为同情你,但由于规则,彼此,懂得先来后到。

很多人,出了国以后,就变得不再想回来。以前我非常不能理解,今天,我虽然没有出国,但总算出了回境,我已经能彻底理解。我更能明白,为什么在香港待了很多年的大舅,在上海开车象乌龟爬似的。是的,这里,的确不再是他能适应的地方了。

我很怀念香港,更确切地说,我怀念崇尚规则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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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评论

  1. 蓝色阿威 发表于 2006-07-12,12:00 上午

    老魏,昨晚回家听你的建议,过马路时没有低头闯红灯,,,也许,爱惜自己才会爱惜别人;也许,有时自己在国内太遵守"规则"会给别人感觉是“呆头呆脑的傻蛋”,无奈的笑笑,,,,

  2. 横戈 发表于 2006-07-17,12:00 上午

    K,写这个也要拉我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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