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
版权保护的背后
这次在香港,有幸在一所大学里给一些大学生开讲题为“中国的互联网业”的三小时课程。让我在三小时里讲这么一个大题目,本来就比较困难。更何况是面对这些香港的学生。我事先完全没有预料到,今天的香港大学生连什么是ICP都不晓得。
香港的门户的确不是很发达。虽然我相当不熟悉这个地区的网络业,印象中除了雅虎香港,就没什么值得夸耀的香港本地门户。和这些学传播的大学生接触后,越发坚定了我这个看法:香港的网络产业,实在不是很繁荣。
我比较好奇这个问题。在资讯如此发达的地方,为什么互联网好似沙漠一般。难道是因为资讯够发达了,所以不再需要门户?这个推论有一定道理,但总感觉不是全部。
我得出的结论是:版权保护非常发达和到位,扼杀了门户存在的机会。
香港是一个严苛的法治社会,吐个痰都是1500块。我认识几个香港同学,用bt下载都是偷偷摸摸的。而还没用过bt但听说过bt的,则第一句话都是:我不会被抓起来吧?这种情况,在大陆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遍访香港的传统媒体网站,比如亚洲周刊,比如苹果日报的,这些网站统统都是传媒的附属物,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也许可以通过网站来更多地卖几份报纸。想在苹果日报上看到亚洲周刊的文章,是几乎不可能的。
我一点没有赞美香港这样管制的意思,相反,我恰恰以为,这种版权保护是过分了的,它扼杀了很多创新的机会。也许,香港很多地方比大陆发达,但在互联网上(不仅仅是门户),香港没有任何值得夸耀的闪亮点。
大陆的网站,抄来抄去是很常见的事情。一方面,信息提供都是同质的,可能造成了很多所谓“重复建设、浪费资源”,而另外一方面,这些同质的网站,为了生存,它们保持着最高的敏感度。压力使然,使得它们根本也不太可能放弃任何一种对于创新的应用。道理很简单:它们不是垄断者。
从Blog的跟进路线就可以看到,新浪作为一个主要提供信息的ICP,跟进得很快。搜狐当然慢了一些。网易由于是搞游戏的,再加上起初它就有一个部落,所以跟进得最慢。而相对于这些商业ICP来说,传统媒体的网站跟进速度是最慢的,因为它们是某种程度上的信息垄断者。
本人在对“广告”这样事物的大肆抨击后,“版权”则成为本人的第二个目标。在Lessig的影响下,我痛恨版权的财产权部分。虽然我大力支持版权的人身权,但以保护自己利益之名而行阻碍思想传播之实的财产权,我嗤之以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