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0
打着新媒体旗号的广告
早在今年夏天,上海两大报业集团之一J集团,就试图在内部成立一个新媒体事业部。这个事业部是做什么的呢?面子上叫做大力发展新媒体事业,其实说穿了就是利用所谓的新媒体大力发展广告事业罢了。
江南春和他的分众,为广告事业注入了一剂极强的强心针。这个样板最重大的意义就是:广告应该无所不在。以我们家所在的小区为例,小区大门口就是两块硕大的广告牌位于路边。走到电梯前,旁边就是一个分众的液晶显示屏。钻到电梯里,又是左右前三个“框架”的框架广告。阅读这个框架广告的小字,原来,“框架公司”还是分众的全子公司!
分众,的确从“无聊里挖出金子来”的商业模式开始走向“全方位向人进行最大限度地包围”这个商业模式了。office电梯前的广告,还可以说是帮助大家打发一点等候电梯的无聊时间;而我们家,通共7层,每层不过2户人家,真不晓得我坐家里这部电梯,会有什么无聊时间需要分众来帮我打发!
分众,成为新媒体的标杆公司。我不太愿意承认这也算什么新媒体。这无非就是一种新的广告。说句实话,我觉得和在电梯杆子上贴两张老军医的广告很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无非,前者是合法的广告;后者,是非法的张贴物罢了。
上海这两日又搞了个新媒体:巨大的船广告。在黄浦江上,弄条船,然后再在这条船的船身上弄块巨大的电子显示屏。随着船在黄浦江里缓缓开过,这个电子显示屏上的广告让观赏黄浦江夜景的民众“不得不”看到极亮的广告。这个广告的亮度达到什么程度呢?达到连主事者Seven Media都觉着有点太亮了,“效果不好”。
然而,就有人不留情面地指出:这是光污染!
我已经不再简单地认为这条船算什么光污染了。广告业的极致,本身就已经成为了最大的视觉污染之一。流氓软件吃饱饭要控制客户机器干嘛,还不是广告招惹的。我手机哪天不收一条广告,简直要口念南无阿弥陀佛。我每天从电梯里走进走出,抬头就是框架广告三幅一定要让我欣赏的“艺术作品”。我有时候甚至在想,居住小区算是挺私隐的地方了,小区大门口两块广告牌我还管不到,但电梯间可是由于我按照建筑面积购买房子分摊后理论上是部分属于我的面积!怎么就没任何人来问问我这个业主的意见:这算侵犯私隐吗?这可以叫视觉强奸吗?
广告业已经发展到该限制限制的地步了。从东方的中庸之道,到西方“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误”,人类自己是知道凡事均不可极致的。当年广告为了信息传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不假,但又有谁给了它这样大的权利来“向我天下围攻”?
这是一个应象对待香烟和化妆品一样课以重税的行业。有人说:中国的传媒业是最后一个暴利行业。传媒业传媒业,说穿了还不是“广告业”。中国人口全球第一,是绝佳的广告市场。这样一个暴利且“有害人类文明健康”的行业,不课它重税课谁的?
课来的税干吗?办办公共报纸、电台或者电视台,是个方向。我把它叫成“公共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