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12时 十一月 07日 2009年 类别: 传媒与传播, 媒体供稿, 新营销漫谈

这篇文章成文时间是很早的,应该在今年5月的样子,早于我那篇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最近刊发于新一期的《销售与市场》,这里就做个收录。这篇文章的读者对象不是新媒体圈里的同学(文中一些注释可以很明显的反映出这一点)。如果你混互联网江湖很久了,就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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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美国的互联网比中国的互联网发达。从网络人口讲,虽然中国已经快接近3亿(根据CNNIC2009年1月做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下同),号称全球拥有最多网络人口的国度,但相较于如此庞大的现实人口,中国的互联网渗透率虽然已达22.6%,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仍远远低于大洋彼岸那个国度的72.5%。

更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的互联网社会呈现出极强的娱乐化态势。这句话有两层意思,其一、本身大量的高密度使用的应用属于娱乐性质,比如网络音乐、网络视频;其二、即使是看上去不那么娱乐化的事件,在中国的互联网上,会以相当娱乐的形式去传播。这种带有恶搞性质的文化特征,被我称为“中国互联网社会的亚文化”。出现这种态势,一来和互联网所处在的现实环境有关,二来也和中国人本身人的特质有关。

另外一个可看到的方面是,中国网络上的电子商务应用并不发达。虽然这几年网络购物发展很快,进行网络购物的人2009年一年就增长了60%,但总体上仅占网络人口的25%,而美国则高达71%。

更加有趣的是,在中国的网民中,他们之间的沟通更喜欢使用即时通讯,而非电子邮件。中国的即时通讯工具(比如QQ)的应用率是全球第一位的,超过75%,但中国的电子邮件使用率却不那么高,只有56%。这似乎很能说明一个问题:中国人更喜欢随意的聊天,而不是正儿八经地在那里写什么邮件。虽然在中国,有大量拷贝美国FaceBook的网站(所谓sns)的存在,其中不乏一些高访问量的网站,例如海内、校内,但只要仔细一想,中国最大的sns社区,其实是QQ,这个号称有数亿用户的战线从门户到通讯工具到社区无所不包的巨头公司。

事实上,QQ(也就是腾讯公司)是相当娱乐化的,从它那个企鹅logo就可以看出,更多的是可爱而不是严肃。QQ游戏也好QQ秀也好,都是腾讯公司有力的利润大头,统统都是走娱乐化的路线。无怪乎一本正经的MSN即使背靠微软这样的寡头,都无法和QQ对抗。更不用谈界面如此素面朝天的Gtalk(另一个互联网寡头google出品的聊天工具)只能在一个小圈子里被使用了。

娱乐化、低端使用化、非严肃性,等等等等,都是中国互联网的典型特征。而不抓住这个特征,就开始利用网络做营销,并照搬一些美国的方式,显然会败多胜少。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技术的依赖(或者说迷信),是导致很多失败案例的关键。

中国,理论上是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但事实上各地文化差异很大。虽然中国人有着“从众”或者“集体主义”的共性,但各地都有自己一些强烈的文化特征。许多人误以为利用一种什么样的杀手级技术,就可以一招鲜拿下整个中国市场,这是非常大的误解。虽然网络无国界,但生意,却是要建立在关系之上的。这句话的意思并非是指中国人重“关系”,而是营销本身就是客户关系的拓展、建立和维护。

网络营销,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讨论路径。其一是网络公司(互联网企业)的营销拓展,其二是任何一个公司利用网络做营销拓展。这两者略有不同。

我们首先要明白的是,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严格意义上都不是什么高科技密集型的企业,恰恰比较吊诡的是,它们都是劳动力密集型的企业。无论是新浪、百度、阿里巴巴(含淘宝)还是腾讯、巨人或盛大,都有着庞大的地面部队,业内俗称“地推”(地面推广)。靠设立在某个大城市的总部就可以撬动整个大陆地区的互联网企业,是没有先例的。谷歌和百度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上角逐的结果(两者市场份额之比根据易观的报告大致是3:7),就证明了这一点。

地推部队和谁打交道呢?答案是:网吧。

沿海发达城市的人是很难想像网吧有多火爆的。上网还跑出去?公司里有免费上网啊,家里都装了或是adsl或是有线通的宽带,干嘛去听上去就有点乌烟瘴气的网吧?

但数字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在中国,第一个上网地点是家庭,占据了78.4%,第二个便是网吧,有42.4%之多。在公司里上网却是排在第三的,只有20.7%,是网吧的一半。

另外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数据,是中国农民上网数字的增长。这个增长是惊人的,到2008年年底,农村网络人口已达8500万,相较于07年年底5000余万的数字,增幅超过60%。

曾经有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网址站hao123.com,以数千万的价格卖给了百度。这个网址站仅仅提供类似这样的服务:你可以上这个网站点击“新浪”两个字去www.sina.com.cn。事实上,在中国,不知道新浪就是sina.com.cn的大有人在。而hao123之所以如此热门(,根据alexa的统计,是排在全球top100的网站),据说就是因为有太多的网吧管理员厌倦了反复回答网民提出的我要看新闻该去什么网站的问题,把网吧里所有电脑的首页设置成了hao123.com。

换句话说,在中国,网吧就是一个想靠互联网做生意的重要渠道!

以网络游戏公司为例,地推部队的重要任务是两个,一是在网吧中张贴大量的宣传海报,二是尽可能地让网吧中所有的电脑里预装公司出品的网络游戏。要知道,下载并安装一个网络游戏,对于很多人而言,是一个很有技术门槛的工作。网吧的大部分使用者,玩网络游戏可能非常熟练,但装一个网络游戏,实在有点难度。

对于另外一家中国非常有名的搜索引擎公司而言,它的地推部队则要尽可能地让网吧管理员将所有电脑的浏览器首页设置成该公司的网页。这个关系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什么即时通讯工具是无法建成的,需要面谈、吃饭、K歌、甚至包括支付一些可以承受的费用,总之就是要面对面地商务拓展。就这个层面上而言,互联网企业的商务拓展,和其它任何一种行业的商务拓展,殊无二致。

互联网本质上是西方(或者说美国)的发明(如果可以称为一种发明的话),但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在海平面上的冰山部分,和美国的网络公司,非常相似:云集着一堆的高智商高学历的精英人才,但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在海平面下的庞大的冰山部分,则充满着中国本土企业的特征:利用庞大的低成本的人力,无孔不入地进行渗透。

对于第二类,想利用“鼠标”拓展业务的“水泥”公司,则有更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首当其冲的,就是域名问题。域名本质上是西化的:不是字母就是数字。对于美国人而言,loreal就是欧莱雅是非常清晰的,但对于中国人可并非如此。是的,大部分一级城市的女性当然知道loreal是什么,但二级城市呢?乡镇呢?欧莱雅本身并不是很多人想像的专门出品给城市白领女性所使用的高档化妆品品牌(欧莱雅旗下十七个子品牌,几乎覆盖了所有层面的女性)。当你输入www.oulaiya.com,返回的结果是一个死链接(欧莱雅中国官网是www.lorealchina.com)。而中国人虽然喜欢有点洋味儿的品牌名字,但要到字母层面,恐怕会拼音的比会英文的,多得多。

第二个问题同样是文化问题。东方人不能简单地用“幽默”来形容,更精确的词语是:狡黠,所以在东方国度里才会出现恶搞这样的词语(该词来自于日文kuso)。中国人是一个喜欢发散思维的民族(相较很多语种而言,中文本身就是一个不那么严谨的语言系统),虽然带有集体主义的强烈印记,但在大范围不出格的情况下,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种文化其实和数千年的历史非常有关系:有秦以来,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家正统权力,从来没有渗透到县以下的层面。乡,其实是自治的。

所以,同样是娱乐化的东西,越是流行的,就越可以发现其中闪动着东方式的智慧。中国人是非常善于解构一样事物的。一层又一层的解构,会把原来精心建构的概念、形象、符号、理念弄得支离破碎,甚至是离题万里。而这种态势,对于营销这个本质上属于传播的东西,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举个例子来说,很多跨国公司非常看重自己的品牌LOGO,看重到用色、线条粗细、位置摆放的些许改动都必须呈报总部批准的程度。在很多公司眼里看来,LOGO是绝对不能允许受众去“恶搞”的。这一个认识不能说不对,但如果上升到和公司有关的一切都不能恶搞的高度上,那么,品牌的传播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

有些公司则不然。它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让大家来开动脑筋,出现创意。正如我前文所说的,中国人在一个框架既定的情况下,是很喜欢凑凑热闹的。最近的一个广告案例是英特尔公司和它的“破囧”。利用这个互联网上这个久已流传的字,再加上网络红人张小盒(虚拟人物)和小胖(实际人物)之间的故事,英特尔公司以奖品为诱饵,号召网民一起来上传自己的“囧”故事或者破囧经历。

对于一贯高高在上以冷冰冰的高科技形象示人的英特尔来说,这实属一项大胆的尝试。这种尝试未必是要直接拉动它的销量(事实上,电脑CPU也很少直接面对大众消费者),但这无疑是想塑造它更亲民的形象。随着英特尔对低价上网本的支持,这种亲民形象是非常必要的。电脑这个东西,今天应该不再是“神秘”、“复杂”、“高深”的代名词。

最后一个任何从事网络营销工作的人都必须认识到的是,中国互联网虽然也有大众传播的成分,但绝对不能忽视庞大的人际传播。这是中国互联网和美国互联网非常大的区别。在这个即时通许工具的应用率高达75%的国度(美国4成都不到),人们非常喜欢口耳相传。事实上,流言也好,谣传也好,在中国互联网上,会被飞快地传播出去。一夜成名的例子屡见不鲜,但同样的,成名后的保鲜期不过几个月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因为又有新的事物可以传了。

在我看来,人际传播对于品牌的影响力更多的是负面力度会更大一些。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口耳相传中,更多可以被发现的,是流言蜚语。站在组织层面上,这已经超出了传统营销的范畴,而是涉及到产品或服务本身的优良。一次使用不快的经历,一个服务不当的案例,会在各种意想不到的角落里生根发芽,然后迅速波及开来。

在数年前“高露洁致癌”这一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流言对品牌的杀伤力度有多大。事发数月后,我在香港询问过很多人,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港人知道这件事,但在中国大陆地区,传得沸沸扬扬,高露洁牙膏的销量一路暴跌。而起因不过是,一家媒体误译了一个很小影响力的外媒的报道。

虽然高露洁第一时间辟了谣,虽然高露洁在新浪这个中国最大门户之一的网站上设立了专题,虽然高露洁后来把原作者都找了来声称自己也在用高露洁,而媒体纯属误传,但它始终不愿意做一件事:道歉。在西方人看来,道歉就意味着事实上我做错了,但在中国人看来,这不过是一种诚意的表示。加之事发当年,颇有几家海外巨头惹怒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怀,于是,跨国公司一贯居高临下死活不退让的姿态在国人心中被牢牢树立起来。在中国人看来,不懂得变通的组织是刚愎自用的,是以大欺小的。虽然按照经典的危机管理策略,高露洁并没有做错什么(道歉有时候会扯上法律纠纷,所以老外轻易是不道歉的),但在文化层面上,它进入中国多年,还是不了解中国人。

营销这档子事,很少有教科书或者工具书说这是事关文化的事,更多意义上,它们在教你怎么确定战略,怎么设计战术,怎么和目标受众群体接触,怎么去调动受众积极性来呼应你的营销活动。但如果你承认,营销本身就是人际关系的确立的话,那么,文化两个字,始终是不能绕过去的门槛。而中美网络营销所出现的差异的源头,归根到底,就是文化的差异。

以下无正文。友情提示:本日志仅代表我个人在当时当地的主观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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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评论者 | 5,418 个看客

7 Tweets

  1. blazingcd 发表于 2009-11-7,2:21 下午

    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 It Talks–魏武挥的博客 http://bit.ly/2gX9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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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inkc 发表于 2009-11-7,4:36 下午

    分享自GReader: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http://j.mp/2aQ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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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悠悠南风 发表于 2009-11-7,10:30 下午

    好消息是每个中国人都不太喜欢中国的“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改变更多的其实是我们,而不是跨国公司的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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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7:47 上午:

    不尽然,一起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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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g Xiaowan reply on 十一月 24th, 2009 7:37 下午:

    当今的中国文化是欧美化的中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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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25th, 2009 12:49 上午:

    我不觉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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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hareman_cn 发表于 2009-11-8,5:34 上午

    GReader share 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这篇文章成文时间是很早的,应该在今年5月的样子,早于我那篇新媒体和新媒体营销的小结。最近刊发于新一期的《销售与市场》,这里就做个收录。这篇文章的读.. http://bit.ly/3XFV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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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qs8668 发表于 2009-11-8,8:23 上午

    【GR分享】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http://j.mp/1afE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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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99sousuo 发表于 2009-11-8,10:13 上午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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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exla 发表于 2009-11-8,11:38 上午

    这篇文章说的 很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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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Apiko 发表于 2009-11-8,2:46 下午

    “中国互联网虽然也有大众传播的成分,但绝对不能忽视庞大的人际传播。这是中国互联网和美国互联网非常大的区别。”

    学习了。解决了很久以前学生我几个很表面化的直观感觉和疑问:
    1最好的产品永远不是成功的企业,尤其在中国。
    2成功的企业不一定需要最好的产品,尤其在中国。
    3渠道为王虽然叫的好听,但其实质包含复杂和悲哀的现实,其中似乎就有反公平自由竞争的因素。
    4销售环节的受众往往是群没有辨识力的乌合之众,虽然这样说有把多元群体变为有共同消费习惯的巨大怪物的嫌疑。
    5作为消费者和反汇编三脚猫爱好者,我极度厌恶以下“渠道为王”的公司:瑞星、腾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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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7:49 上午:

    按教课书的说法是,公平自由竞争是初级资本主义的东西,垄断资本主义垄断什么呢?说到底,就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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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iko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11:12 上午:

    是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列宁搞的东西。
    西方经济学和具有中国特色的西方经济学,一直强调自由竞争、和反对垄断是市场的基本价值观——我那时在学到这里时,疑问多的满脑子都是,但是那会好像临近研招,没老师有时间。
    我个人认为中国挨踢业存在相当的渠道垄断,有一部分是劣质产品或者存在大量“捆绑”行为,这里面媒体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比如微软、瑞星等是多少媒体的金主。但我这个想法不太合乎学到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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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iko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11:17 上午:

    每次我看到电视滚动条上的“瑞星提醒您,最近…”和”国家计算机XX中心(我一直怀疑天津的这个中心实际是管GFW的)提醒您”那里,都有愚蠢的不能再愚蠢的中文病毒命名,什么U盘杀手,网游大盗,根本看不出来是worm还是木马,前天央视提示的LSK WORM,实际上去年都很流行了。
    所以以前经常开玩笑,瑞星等的提示是在告诉你去年有啥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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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2:08 下午:

    这种公关(广告)手法还是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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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2:09 下午:

    推荐阅读本人的后媒体时代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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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Juin 发表于 2009-11-8,8:28 下午

    需要说下..地推中预装游戏的关键在于为了防止盗号等情况的出现,网吧的电脑都安装了还原精灵之类的软件,每次重起都会还原系统,所以如果玩家自己下载游戏,下次再来,或者因为电脑故障的关机,都要重新下载.现在游戏动辄上G。。所以需要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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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7:50 上午:

    玩家如果自己会安装,在没有网游预装的机器下会自己去找来——显然是不太方便,作为服务的提供,网吧就预装了。但同时,这个预装,是额外创收的买卖。这道理就象本来厕所是用来大小便的,现在也可以额外收取广告费(位置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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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iko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11:14 上午:

    预装游戏如何防止盗号?国产网游还是先看好自己的服务器安全和内部员工的咸猪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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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iko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11:32 上午:

    有些连锁网吧把游戏安装文件存在本地服务器上,安装时也不慢(最多两三分钟),而且补丁等也都有,省去下补丁的时间,有的鸟游戏那个补丁大的….
    很多公司喜欢把安全问题推给用户,从而搞“二次贩卖”,比如所谓的密保卡、邮箱绑定、或是有的验证码,而软件系统本身的安全还在初期状态,去看雪邪八0X557之类看看,多少主流软件系统有未公布还长期不改的0day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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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2:08 下午:

    呵呵,阁下对网吧和网游倒很是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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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张楠 发表于 2009-11-8,9:17 下午

    好文啊,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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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日月山人 发表于 2009-11-9,10:48 上午

    说些自己的看法,文章中还少了一点关于中国人的分析,比如说健忘。 高露洁干的“蠢”事,固然挺傻,但是危机还是依旧过去了,哪怕我们有名的毒奶粉事件也一带而过了。这究其原因是什么,中国人一直缺乏诉讼安全感的可靠地方,只能说生死有命,各安天命!! 只要你的毒企业,能躲过一时,就可以风平浪静。 曾经看过魏哥推荐的网络三十六计,厚黑的说一句,在中国就是看谁玩在最后,用的手段如果是老外的,那就直接OUT了,这类厉害的人物太多,不用列举了。
    第二,关于网吧部分,有所不仔细,或者说市场考据不严谨。网吧靠的不是网络管理员,初级的时候,靠的是叫做斯普林这样一个网吧操作系统(还有另一个,忘了),;来垄断网站的首页,习惯等等。2就是Ghost系统(起初并不成熟), 很难想象曾经辉煌无比的斯普林竟然没有一个企业所想到去收购,占据,否则别说腾讯!!! 就算是GTalk也是革新翻身成第一聊天霸主。

    可是历史总是这样的,过去了,环境就变了,网吧的环境大为变化,网络习惯也形成了。腾讯,百度这两个极度娱乐的公司势必就会影响中国的互联网未来。
    (我是个极度的G粉,但是我认为就GOOGLE想打败百度,想都别想!不娱乐,不做恶,那哪里成,)

    这里在评论一下,GOOGLE,google从上层建筑来看,不作恶的口号很好,但是来到中国,我认为开始作恶了!
    作恶的本生在于GOOGLE委托的销售系统, GOOGLE的中小型企业补贴电话–那是欺骗你的,不联系你算好,联系了,就欺骗着你交付。(这个总部知道不知道,我不清楚)
    毒关键词,就更多了,跟百度那是有的一比了,很简单,在中国是没有职业道德这一说法,“无论你朱元璋的理想是怎么的好,制度是怎么的严格,人皮剥的还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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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7:55 上午:

    google现在也是渠道代理的,好像上海就是火速(具体名字忘记了),说一下这个“第二”

    网吧是用一套系统来管理控制所有电脑的,这点我知道,我倒是不知道斯普林这个名字,但我以为,这些系统都是要或者可以人工定义一些参数的,比如首页。而至于ghost,只是对定义好的电脑系统环境做个快速复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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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日月山人 发表于 2009-11-9,10:50 上午

    所以,无论你是不是中国人,在中国做生意,就要按照中国人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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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7:56 上午:

    到哪里都是如此,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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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导弹狼 发表于 2009-11-9,5:32 下午

    在中国,第一个上网地点是家庭,占据了78.4%,第二个便是网吧,有42.4%之多。在公司里上网却是排在第三的,只有20.7%,是网吧的一半。

    这个已经超过1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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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T reply on 十一月 9th, 2009 8:52 下午:

    你不会在公司上了网,回家就不上网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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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10th, 2009 7:56 上午: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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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BruceGAO 发表于 2009-11-10,5:41 上午

    中美网络营销的差异 http://bit.ly/2Ko9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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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有奶才是敌 发表于 2009-11-23,11:53 上午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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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匿名 发表于 2009-11-29,1:04 上午

    1、中美网络营销所出现的差异的源头,归根到底,就是文化的差异
    2、中国网民和电子商务增长速度快
    3、中国互联网娱乐化包括产品和使用
    4、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5、网络营销=线上+线下,传统营销=线下
    6、商务2.0必须借助网络整合信息流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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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十一月 29th, 2009 12:07 下午:

    总结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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