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8 1,085 个看客
加法,还是减法?
有一种说法: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学会做减法,而不是一味做加法(这话在网上流传甚广,出处我就懒得找了)。
大抵的意思就是:在产品和功能开发上,不要面面俱到。要学会有些东西砍掉而不做。
这话没什么大错。但显得有点简单。不分场合不考究具体情况下的一路减法,也不见得是对的。
产品products和功能Features,是两回事。洪波最近一篇日志,就这个问题谈得很清楚了。主要是如下一段话:
微软是做操作系统起家的,30多年来,它不断地为操作系统增加特性,而不是去开发一大堆彼此不相干的产品。所以,互联网的访问成为操作系统的一个特性,浏览器成为操作系统的一个特性,媒体播放也成为操作系统的一个特性。微软所遭受的垄断非议,主要就来自这里:features,not products。微软一直梦想把搜索也变成操作系统的一个特性,而不是一个有独立价值的产品。
通用在韦尔奇上台前,有着大大小小不同的很多事业部或者子公司,运营着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产品。韦氏上台后,大肆做减法,把不能位居行业前三的子公司、事业部纷纷出售或者关闭。经过这段减法之后,通用这头大象重新焕发了活力。这是一个做减法的经典版本。
所以,第一个结论就是:在产品设计上,要学会做减法。有些产品,本来就不该做,砍掉拉倒。
但放在某个产品的功能上,未必。我甚至认为,要多多做加法。
在《IT大败局》这本不怎么样的书里,作者倒是提到过去曾经的一个案例,某公司(名字俺忘记了)有一款软件,十分之受人欢迎。该公司后来推出一款简易版,也就是取消了部分功能的该软件,来面向低端用户,不料折戟沉沙,饮恨而归。
可见,用户对于产品的功能,要求甚高。用户希望一个产品能够提供多种功能,而他的出发心理状态则是:我有,未必我要。
这很重要。
我经常用的是windows自带的记事本,包括写blog。但我装了office,而且还是2003版。如果不是因为2007版的模块式界面不太适应的话,我就换2007版了。我在安装office的时候,我会去掉outlook这个产品,因为我不需要。但我在选word、excel、powerpoint的时候,一定是全选。因为我需要满足“我有”。
这就是第二个结论:对一个单个产品而言,要尽量去做加法。这个加法未必一定是自己动用人来开发,也可以考虑合作。比如在vox.com中,要在blog里植入一本书,它就是和amzon进行API式的合作,倒不是自己建一套书籍数据库。
不过,事情不是到此为止。还需要再往下走一步:功能开发做了加法之后,这道算术题还没做完。接下来,该用户做了。
我向来提倡这四个字:用户自决。
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功能之后,由用户来决定,哪些功能我需要用,哪些功能我不想用。这一点,space很聪明。在它的后台中,几乎每个项你都可以砍掉(当然,最难看的顶端的banner貌似砍不掉)。
所以结论就是:
产品开发可以做减法
功能开发要做加法
功能使用要让用户做加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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