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乡土中国

总体来说,我对民国时代那一代知识分子是相当景仰的,他们对“古今中外”四个字的学养,是我辈的楷模。在这批所谓的旧知识分子中,我尤其对费孝通先生抱有深深的敬意。

费先生的文字通俗易懂到了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去阅读,这一点很多学术专著做不到:你非得找个安静的时刻去钻研。但费先生的书本身并不浅薄,在那些近似大白话的文字中,蕴含着极深刻的道理,足够读者去反复咀嚼。《中国绅士》已经让我领教了费先生的这个本事,《乡土中国》则又是典型一例。

我没有这个打算把费先生所说的话,在这里简明扼要地再说一遍,我哪里有这个本事。我只是打算在这里写一些我“触类旁通”式的感悟。

费先生说,全世界都是人治的,治理社会国家当然是“人”来治理。所谓“法治”,也只是人用法来治理家国天下。法并非治理的主体,而是治理的工具。在中国,主体依然是“人”,工具则变成了“礼”,所以,中国传统社会,是“礼治”。

这方面的证据极多,我不再展开。我从“礼治”两个字中,读到了公司治理。

公司是个组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比如说,公司规定,迟到者扣钱,这就是“法”,不问是什么人,只要迟到,统统扣钱,这就是“法治”。建立各种各样的规定制度,让这个组织有效率地向目标挺进,这个话,从理论上讲,一点都没错。很好,很强大。

但不得不套用时下的时髦语,谁要是真这么认为,就是“很傻,很天真”。

我总觉得,所谓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水土不服,就是他们没有意识到,除了法治,这个已经存在了五千年的社会,礼治也相当重要。只将法治不讲礼治的,先不说道德对错水平高下,但的确是不符国情,注定是逆流而上,逆势而为,不失败才是咄咄怪事。

曾仕强先生说,中国人做事,合情合理再合法。情理二字,便是“礼”。给面子,叫合情;给脸,叫合理。遵守规则,才是合法。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事情,现实中,多了去了。

是故,迟到者是否需要扣钱,这件事本身绝对不是一条制度能够说明对错的问题。在有的公司里,这条规则对;有的公司里,这条规则错。何故?企业文化不同尔。

大体上,一个组织,职员应该被分为两部分,一批人,法治即可(凡事小到细节都要说清楚);另外一批人,要礼治(凡事讲个原则即可)。以国士待之,他当以国士报之。不过,前提是:他/她确然是国士。

管理管理,绝对不是一碗水端平。

那么,有人要问,凭什么有的人可以迟到不扣钱?这是不明白两个道理。其一、在组织中,人真得是分个三六九等的;其二、如果你想迟到不扣钱,就得有上等的本事。

严格以“法”办事,或者完全依“礼”治公司,那真是不明白,其实,中国五千年文明,就是这两个字: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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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社会与文化, 经营管理, 读书 | 引用地址 | 订阅评论 | 发表评论

958 个看客

8个评论

  1. blue 发表于 2008-02-17,12:00 上午

    写得太好了,这正做到了通俗易懂又不失浅薄。<br />让我想到了Google本土化总不成气候的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除了规则还有潜规则,除了法制还有人治。

    写得太好了,这正做到了通俗易懂又不失浅薄。<br />让我想到了Google本土化总不成气候的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除了规则还有潜规则,除了法制还有人治。
    <ins datetime="2008-02-19T13:07:55+00:00">魏武挥回:我不太同意的是:google是不错的,我们的环境不好。我更愿意认同的是,环境的确有可改进之处,但google犯的错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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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lex 发表于 2008-02-17,12:00 上午

    如果不看最后一段<br />在 很傻很天真 的人看来<br />这篇写得真是 很黄很暴力 尤其是对那些刚开始实习的同学们<br />不错 很好很强大<br />ok,全了。
    “中庸”是褒还是贬呢?<br />中庸是个套,带着安全,不带牛X。<br />但是严重的后果摆在后面。<br />大家都不想带套,那我泱泱大国就需要吃药。

    如果不看最后一段<br />在 很傻很天真 的人看来<br />这篇写得真是 很黄很暴力 尤其是对那些刚开始实习的同学们<br />不错 很好很强大<br />ok,全了。
    “中庸”是褒还是贬呢?<br />中庸是个套,带着安全,不带牛X。<br />但是严重的后果摆在后面。<br />大家都不想带套,那我泱泱大国就需要吃药。
    <ins datetime="2008-02-19T13:07:54+00:00">魏武挥回:说实话,我没有完全看懂你的这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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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ing 发表于 2008-02-19,12:00 上午

    中国人的管理方式曾经让我备受折磨,现在总算是近似于融合进去了,唉,无奈呀,谁让自己没有上等的本事呢。<br /> 适应现实,是唯一的出路。但是,我一直在想,理想,价值观,做人的原则,这些到底要不要呢?

    中国人的管理方式曾经让我备受折磨,现在总算是近似于融合进去了,唉,无奈呀,谁让自己没有上等的本事呢。<br /> 适应现实,是唯一的出路。但是,我一直在想,理想,价值观,做人的原则,这些到底要不要呢?
    <ins datetime="2008-02-19T13:07:47+00:00">魏武挥回:适应现实不见得就一定等于违背做人原则。原则这个东西,离开现实就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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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阿企 发表于 2008-02-19,12:00 上午

    感觉最后一句中庸是在扯,那是圣人的境界,中国人传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一般人哪儿能做得到。中庸的内涵我想需要厘清。
    法治和人治这两个概念在法理学上概念已经很清楚了,前者是以法为尊,后者以人为王,费老要说法治也是人治,那已经脱离了管理层面,扩展到了社会文化意义上,这个大家都明白,地球上什么事情都是人折腾出来的,但是这个法治理念可不是能轻易培养并付诸实践的。

    感觉最后一句中庸是在扯,那是圣人的境界,中国人传统知识分子的理想,一般人哪儿能做得到。中庸的内涵我想需要厘清。
    法治和人治这两个概念在法理学上概念已经很清楚了,前者是以法为尊,后者以人为王,费老要说法治也是人治,那已经脱离了管理层面,扩展到了社会文化意义上,这个大家都明白,地球上什么事情都是人折腾出来的,但是这个法治理念可不是能轻易培养并付诸实践的。
    <ins datetime="2008-02-19T13:07:49+00:00">魏武挥回:按照我粗浅的理解,中庸就是”精神美德处在两个极端中的合适位置“(不是我说的),这个合适很重要,不是中间。还有一个理解是”真理向前一步就是谬误“(还是不是我说的),天下没有绝对的事情。纯粹靠法来治理国家,不是什么好国家。纯粹靠道德,那也是靠不住的。
    归根到底,法是用来平衡利益冲突的,礼是用来使得利益一致的。利益不可能完全平衡好如果它们根本是对立的话,也没有完全一致的利益是故要平衡。这就是我本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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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Alex 发表于 2008-02-19,12:00 上午

    可能是我对先生文章有误解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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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阿企 发表于 2008-02-20,12:00 上午

    不错,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认为“中庸之道,其至矣乎”,可见这种道德境界是需要长期修炼获得的最高境界,这里孔子指的是道德修养层面,今人把它延伸到思维理念层面认为是保守、低调、妥协、忍受等的代名词,实则大谬不然。孔子到了七十岁才“随心所欲不逾矩”,可能就是他所宣扬的中庸境界。
    我认为,中庸就是“过犹不及”的最佳平衡点,做事情可以用最合适的方法取得最好的效果,是一种实践理性。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当然不会完全依靠法律体制,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依靠法制,宗教、道德等依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法治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理念精神,它有理性、公正的理想(应然),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的文明中所缺乏的,现在我们强调制度建设归根结底不还是缺乏这种精神吗?魏老师用两个字(儒家关于道德修养层面的最高理想)来概括五千年中国文明,未免有些书生意气的轻率。

    不错,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认为“中庸之道,其至矣乎”,可见这种道德境界是需要长期修炼获得的最高境界,这里孔子指的是道德修养层面,今人把它延伸到思维理念层面认为是保守、低调、妥协、忍受等的代名词,实则大谬不然。孔子到了七十岁才“随心所欲不逾矩”,可能就是他所宣扬的中庸境界。
    我认为,中庸就是“过犹不及”的最佳平衡点,做事情可以用最合适的方法取得最好的效果,是一种实践理性。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当然不会完全依靠法律体制,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依靠法制,宗教、道德等依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法治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理念精神,它有理性、公正的理想(应然),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的文明中所缺乏的,现在我们强调制度建设归根结底不还是缺乏这种精神吗?魏老师用两个字(儒家关于道德修养层面的最高理想)来概括五千年中国文明,未免有些书生意气的轻率。
    <ins datetime="2008-02-23T07:47:44+00:00">魏武挥回:我似乎是绝对了些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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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Young 发表于 2008-02-20,12:00 上午

    我們的公司遲到要扣10塊﹒

    我們的公司遲到要扣10塊﹒
    <ins datetime="2008-02-23T08:06:31+00:00">魏武挥回: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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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金色葡萄 发表于 2008-02-20,12:00 上午

    这是一则公益spam:<br />正月十五是合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天,这一天人们会把所有留存的烟花爆竹全部放掉。<br />请务必注意安全,最好使用护目镜防护!!<br />往年在正月十五这一天受伤的人比年三十还多。<br />打扰了,请在正月十六删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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