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6
制造稀缺(三)
不得不承认的是,方兴东在blog历史上是有他的地位的。老方和老王一起,发明了“博客”这个单词。虽然褒贬不一,但“博客”的使用远远比“blog”来得广,无论blog原教旨主义者们如何得不愿意。
方兴东的博客中国,在商业化后,就必须去找赚钱的方法了。虽然所谓三大盈利模式,但其根本,还是在走第一代互联网站的道路:制造一个稀缺的页面。
博客中国面对的是一个挟千万之巨受众的新浪,侧边还有那些不仅挟着受众,还绑着一堆广告商筹码的搜索引擎。老方看到了blog的价值,但他的确没有发现如何使得blog体现出商业价值来。虽然有了1000万美金,但面对门户这样强大的对手,在敌人最强大的地方打了一场硬仗,实在可以说是不堪一击。
为什么?
就是因为博客中国的模式和第一代互联网站们没有任何区别。王建硕是这样说的:
把blog这个长尾里的信息,一定要挑出全国人民都要看的“短头”来,不见得是一个讨好的事情。
建硕同学是反对把互联网仅仅看成一个媒体的,我在功能型网站和它的四个关键字也表达了近乎相同的观点。但是,话也要说回来,互联网天然就具有“媒体”的属性。完全把它当成一个可以售卖的工具,恐怕也是不太现实的。虽然,国外存在着sixapart这样的网站。
blog和bbs或者其它互联网的形式,最根本的区别在于:blog是blogger,也就是“人”。
人是个什么东西?
马克思定义过,说得很到位: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广告商的目的其实也很简单:将产品信息传送到人(或者说,潜在客户)。内容,无非是一个介质而已。通过内容这个工具,将这些人聚集起来。反过来说,内容,未必是必须的。
人,可以通过共同感兴趣的内容(比如某个网页)聚集起来。但人还有其它工具可以使得他们聚集起来。
请仔细参考马克思的话。虽然,在大学里,马经邓论毛概是那么得让人昏昏欲睡。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