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稀缺(三)


不得不承认的是,方兴东在blog历史上是有他的地位的。老方和老王一起,发明了“博客”这个单词。虽然褒贬不一,但“博客”的使用远远比“blog”来得广,无论blog原教旨主义者们如何得不愿意。

方兴东的博客中国,在商业化后,就必须去找赚钱的方法了。虽然所谓三大盈利模式,但其根本,还是在走第一代互联网站的道路:制造一个稀缺的页面。

博客中国面对的是一个挟千万之巨受众的新浪,侧边还有那些不仅挟着受众,还绑着一堆广告商筹码的搜索引擎。老方看到了blog的价值,但他的确没有发现如何使得blog体现出商业价值来。虽然有了1000万美金,但面对门户这样强大的对手,在敌人最强大的地方打了一场硬仗,实在可以说是不堪一击。

为什么?

就是因为博客中国的模式和第一代互联网站们没有任何区别。王建硕这样说的:

把blog这个长尾里的信息,一定要挑出全国人民都要看的“短头”来,不见得是一个讨好的事情。

建硕同学是反对把互联网仅仅看成一个媒体的,我在功能型网站和它的四个关键字也表达了近乎相同的观点。但是,话也要说回来,互联网天然就具有“媒体”的属性。完全把它当成一个可以售卖的工具,恐怕也是不太现实的。虽然,国外存在着sixapart这样的网站。

blog和bbs或者其它互联网的形式,最根本的区别在于:blog是blogger,也就是“人”。

人是个什么东西?

马克思定义过,说得很到位: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广告商的目的其实也很简单:将产品信息传送到人(或者说,潜在客户)。内容,无非是一个介质而已。通过内容这个工具,将这些人聚集起来。反过来说,内容,未必是必须的。

人,可以通过共同感兴趣的内容(比如某个网页)聚集起来。但人还有其它工具可以使得他们聚集起来。

请仔细参考马克思的话。虽然,在大学里,马经邓论毛概是那么得让人昏昏欲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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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评论

  1. 沈蚊 发表于 2007-02-6,12:00 上午

    高档~沙发~
    我觉得互联网本源就是媒体——但构成媒体的有很多成分,但所属成分必然有其媒体性。
    比如说收音机,收音机也可以有闹钟的功能,从媒体角度说,“这是一个有闹钟功能的收音机”,而非“一个可以庭广播的闹钟”。

  2. 月生 发表于 2007-02-6,12:00 上午

    哎。就当昨天黄花,浮生若梦……以前的沙发都让随风去罢……<br />俺还是信了这个邪…你的沙发真不好抢,随时都会出现…没个定数。
    俺就是去弄了个图片啊…沙发缘,天注定!

  3. 月生 发表于 2007-02-6,12:00 上午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以前考试好象经常会弄这句话出来。<br />还记得以前俺不管啥事情到俺这里,都用这句话来感慨。后来看了星爷的电影,改成了“人,到底是妈生出来的。”
    呃,我说这个干嘛…(其实我是留不了这种日志的言…)

  4. 魔派 发表于 2007-02-6,12:00 上午

    似乎你后篇BLOG未设可予评论,所以写在这里。关于《关于单篇日志的加密方法》。如果是我来转贴,当然没有关系,但出于您的身份,如果您是赞同此功能的,应该把它加入到正常后台编辑中去,而不是来推荐,如果反对的,则根本不必提。仅此,此评论请您看完可删去。

  5. slim 发表于 2007-02-6,12:00 上午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br />我言以蔽之了吗……貌似……

  6. 月生 发表于 2007-02-7,12:00 上午

    反正加密对我来说是没什么用的。。。。。

  7. 与风相伴 发表于 2007-02-7,12:00 上午

    网站应该算是一种媒体吧,从媒体定义来看,他既是信息载体,又是信息本身,是一种交互型的富媒体。您的制造稀缺给我启发良多,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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