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神圣

早两个星期,一位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问我怎么看中国的视频网站。我当时的回答是:我挺看好网络视频这个种类的,但我不太看好中国包括优酷、土豆在内的民营视频网站。原因在于,中国打算搞一个国家网络电视台。记者问我,这有什么关系呢?我说,在中国做事,没license是万万不行的。国家网络电视台注定是license俱全的庞然大物,一般视频网站,怎么和它玩?

记者不是很信,后来也没有就这个话题多说下去。不过,我们回顾一下历史,就大抵可以知道一些未来。

在新浪、搜狐、网易这几大门户诞生并且开始露出风头之时,国家并没有太注意这档子事。从它们风风火火地跑去大洋彼岸上市就可以发现这一点。当时,这几个门户和国营的媒体门户或地方门户在对抗的时候,国家也没有出台更多的制度来帮助后者。直到互联网越来越火之后,才有了人民网、新华网这些官方级别上的门户。

今天视频类网站是这样的么?呵呵,在商业模式都没有成形之前,国家,已经下手了。不是建立一个网络电视台那么简单,而是有法律做背后的支持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部门规章,也是中国广义法律的构成)。《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这一招,直击今天视频网站的流量高企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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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视频网站无甚太多的所谓研究,所以这篇文章并不是想对这个通知对视频行业的影响做一番评头论足。我想说的是另一个话题,关于制度(上升到一定的国家层面上,就是法律)。

制度是用来干什么的?教科书早有答案了:调解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再说直白点,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博弈需要一个游戏规则。但制度本身,是不容博弈的。如果一个制度出台,最终演变成了本该被规范的人和它之间的博弈,这个制度,永远无法得到“神圣”二字。而制度的一切合法性,就在于“神圣”。

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对法律的最大嘲弄,也是法律本身最大的悲哀。

制度想要得到神圣,最起码来说,需要严密,和可执行。

据说国际上的条约都是以法文写就的,原因在于法文是很严密的一种语言。我不太确定这个事,但我能确定的是,国际条约是不用中文写的。不是说中国人影响力不够,而是中文实在算不上什么严密的语言:一个好字,就可以有太多的解释,而且互相矛盾。你好意思这么做么?无论如何,不是善意的表达。

我只是举个例子来说构成制度本身的文字需要严密性,并不是说,中国的制度,都得用法文写。有时候,我们的制度写得含糊其辞让我这种并非法律界的人士都觉得荒唐:机动车到了十字路口要减速慢行。什么叫减速?减速多少是减速?

我们的先人们不是这样的。看看这个细节:

汉景帝就打板子这个事,对刑具“箠”(一种竹板子)的规格作了限制性规定:长五尺,手握的地方厚一寸,打人的地方厚半寸,竹节要削平;打人的部位一律在臀部,打同一个罪犯的过程中不许换施刑人。

这叫什么?严密!

就仅仅看看这个通知的第三款吧: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要完善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聘请高素质业务人员审核把关,对网络音乐视频MV、综艺、影视短剧、动漫类别的节目以及“自拍”、“热舞”、“美女”、“搞笑”、“原创”、“拍客”题材要重点把关,确保所播节目内容不违反本通知第一、二条规定。同时,对网民的投诉和有关事宜要及时处置。

这就是我们的条例!(加粗是我所加,请读者自行琢磨)

严密不仅仅需要文字严密,还需要执行上的严密,换句话说,不能有人(这里指的是所有人)和制度博弈的空间。

当立法者说,我有个license要颁发,如果你拿不到我发的license,就是你违背了我的法。这种做法,必定留下被管理者和制度博弈的空间。立法立到如斯程度,不出现一些猫腻,老天都不会答应的。

一旦出现博弈的可能,律条的神圣,提都不要提了。

大家,都洗洗睡吧。

——————— 关于keso一则评论的分割线 ———————————

keso在他的google reader share里说:

我对老魏整篇文章的观点没什么要说的,但对他所谓门户网站的崛起有不同看法,或许他有些史实上的错误。其实,早在新浪成为门户之前,人民日报网站、新华社网站就已经存在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人民日报网站大约是在1996年创建的。在新浪们为2兆带宽每月几十万的租金发愁的时候,这些官方新闻网站不但得到了国家资金上的支持,还享受免费的带宽资源。我的意思是,你过分地去强调license是没意义的,现在的大型视频网站也都有license。决定因素是体制。

要说明几点的是:

1、我的记忆的确有误,事实上,媒体门户和地方门户开办得都比搜狐和网易的早。97年人民网和新华网就开通了。是年,有50-60家报刊上网。不过,严格意义上,新浪网的前身96年就出现了。正式作为网站,新浪和搜狐应该起始于98年。

2、但是,标志着中国政府重视互联网效应的,应该是2000年千龙和东方的开通,这是政府自高而下正式介入互联网,而早期人民网和新华网只是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自行的试水(中国人试水这两个字有太多的含义,意味着主事者既拿不准高层的态度,又不想错过互联网这个新生事物)。千龙和东方,至今是地方门户和地方媒体门户的标准模式。

3、99年,有两个今天看上去仍然回味无穷的会议,中国ICP联合发展高层会议和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前者是民营门户的盛会,后者则是官方媒体们之间受“盗版”之苦而形成的公约。一年后,政府正式介入。

4、99年中华网上市拉开了中国网站奔赴NASDAQ的大幕。新浪、网易和搜狐都是2000年上市的,同年7月,也就是搜狐上市当月,中宣部西山会议明确新闻网站不得融资不得上市。换句话说,有license就别想上市,想上市的,不给你license。(这个license指的就是新闻门户的命门:采访报道权)。

5、2000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网络新闻管理局成立,下半年开始出台各种条例,至今仍有极大影响的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最后一个条例决定了民营门户们是没有采访权的。一直到今天,民营门户理论上也没有采访权,但实际操作中,在娱乐和体育两个板块,他们可以获得采访证(比如搜狐的奥运网络报道一号证)。

6、2001年,人民网和新浪网开始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前者做了中美撞机事件,后者主力在9.11事件。同年,新浪和搜狐就世界杯报道的名分展开口水大战。可以说,2001年,是中国互联网诸网站们真正接仗的起始年。
 
7、我想说的是,license是极其有意义的。作为门户网站的核心:新闻,新浪不做内容也是受license之苦。在流量大战中,新浪没观点击败了搜狐有观点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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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评论

  1. 金色葡萄 发表于 2009-04-5,12:39 上午

    神圣的制度应该能够同时限制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金色葡萄的最新一篇日志是:近期光学学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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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5th, 2009 2:40 下午:

    是啊。董仲舒曾经做过努力,但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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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张之力 发表于 2009-04-5,4:04 下午

    传统收费看信息的模式失败之后,真正给中国互联网带来”核动力”是免费阅读/互动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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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1:02 下午:

    说的不错,核动力,虽然有便利,但极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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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阿企 发表于 2009-04-6,12:40 下午

    对你的最后一句话很有感慨:难道我们就只能洗洗睡了?
    现在我们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体制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可是真的要像连岳说的那样,要等一百年一千年?
    我们现在不是缺乏改变体制的认知,而是没有改变体制的渠道。一个宪法形同虚设的国家,我们有什么信心来指望它会真的重视“神圣”?

    阿企的最新一篇日志是:小说连载:田文亮的奇异生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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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1:08 下午:

    开心地活着,清醒地活着,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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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xiaoqiang 发表于 2009-04-6,12:49 下午

    谁能在体制下做得做好,谁还是赢家。这跟自由体操的四条边一个意思。在框内,仍然能超过很多僵化而缓慢的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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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1:09 下午:

    积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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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youKnowMe 发表于 2009-04-6,2:28 下午

    “机动车到了十字路口要减速慢行。什么叫减速?减速多少是减速?”——这很有意思也问得好,但也不消说,意思是我提醒你一下,速是肯定要减的,总之你先做好减速的准备,至于减多少才算减速,那还要我们来定性

    youKnowMe的最新一篇日志是:aprces: @fisio wow!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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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2:32 下午:

    嘿嘿,这不就有博弈空间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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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一个搞IT的人 发表于 2009-04-6,3:10 下午

    一群搞IT的人,似懂非懂的研究中国的体制,,呼呼

    一个搞IT的人的最新一篇日志是:与风有关的英语词汇[英语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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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3:24 下午:

    不敢说研究二字,那是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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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FlyChina 发表于 2009-04-6,4:08 下午

    制度想要得到神圣,最起码来说,需要公正,和基于人。

    FlyChina的最新一篇日志是:找工作感悟:公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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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9:34 下午:

    制度的神圣和你说的倒是关联不大。比如斯巴达有个制度,要虐待新生小儿以确保未来的青年人能够成为强壮的士兵。这个制度一点不人性,但你不能说它不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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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lyChina reply on 四月 9th, 2009 3:01 上午:

    您说的这个case,其制度很公正(每个小孩都去),很基于人(整个制度的确能挑选出让大家心服口服并且关键时刻能上的去的领袖。)

    FlyChina的最新一篇日志是:找工作感悟:公益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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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9th, 2009 4:02 下午:

    呵呵,各自对“基于人”理解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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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haagwlke 发表于 2009-04-6,5:49 下午

    跟文章具体内容无关的评论:

    海淀法院刚宣判一对夫妇因私自开走被城管扣押的自家汽车,被判盗窃罪。

    07年3月,同样是海淀法院,同样的事情,只是夫妇换成了另外一个人,然后他被判非法处置被扣押的财产罪。

    同样的事情,同样的法律,同一家法院,为什么会出两个不同的罪名?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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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6th, 2009 9:36 下午:

    具体case不清楚的说,不敢妄下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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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ld 发表于 2009-04-7,1:48 上午

    这篇文字资料详细,有意思。
    注意含混的词语里有权力寻租的空间,交足了租,什么都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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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7th, 2009 6:12 下午:

    确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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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pengan 发表于 2009-04-7,6:49 下午

    正是由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某种程度上隐性的制衡了没有明确法律限制的政府权利,才维持了中国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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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9th, 2009 4:03 下午:

    唉,怎么说呢,腐败是效率的提升剂,这话有时候也没错。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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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ngan reply on 四月 9th, 2009 9:54 下午:

    呵呵,不只是官员,老百姓也实实在在从这种对策中得到一些好处,比如说私装卫星电视很多地方就不怎么管的,老百姓并非完全看不到境外频道,只是没法合法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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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四月 10th, 2009 1:37 下午:

    这只能说明,这个制度很不对头,是它的悲哀。因为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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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ZZB 发表于 2009-04-16,8:30 上午

    怎么说呢,这规定看起来也确实挺傻B,根本操作不了。可是仔细一想,结合自己的一些经历,我又喜欢上了这样的规定。

    如果政府对这些事情还没有很好的把握,就贸然出台很细的规定而且操作性极强,那网站们不都立刻倒趴了?还是要出台相对原则性的东西,大家心里有个底,政府相关单位跟网站方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博弈”使得制度更加完善,也得出一个比较ok的解决方案。

    我大学时,学校是不允许学生在校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主要是为了预防传销以及影响学业等不良因素,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一句简单的话“禁止学生在校内从事商业活动”确实挺傻B,把无数有着经商才能以及那些需要靠倒卖文具等小生意来赚生活费的同学们的心给伤得够呛。

    可是,正式因为这句话说的不够清晰,才使得双方进退都有了空间,学生做的小生意不违法并且对学生真的有帮助,学校也会同意,但如果学生真的从事传销或者不良活动,那么学校也可以拿这句话来进行打击。

    例如我大学期间是有卖电脑的,但问题我是在校外拿货,收款也是在电脑城收款,所以我是在校外搞的商业,只不过义务帮人家送到学校而已,只不过在学校派派传单说可以免费帮忙【修】电脑。

    总的观点来说,关键在于大家对政府方是否有足够的信任。大家心里是觉得这条规定是拿来刻意打压民营网站的,还是为了社会与企业的共赢。大家对规定出台的初衷持什么观点,决定了接下来所作的思考方向,至于对规定的执行,也无需说太多了。

    最后,我想起爸爸妈妈小时候对我说“不要学坏”,可我不知道什么是学坏,但我心中就有了这么一个准则,在我以后真的做了坏事的时候,父母就会严格惩罚。在我被惩罚的时候,我心中是埋怨父母没告诉我什么是学坏呢,还是责怪自己没有学好?

    ZZB的最新一篇日志是:有啊、淘宝、拍拍的搜索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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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个 reply on 五月 6th, 2009 10:39 下午:

    你们学校还挺美国的啊,我们学校就挺中国。
    学校不让我们在寝室开小卖部,但是一眨眼的功夫,学校自己在一楼最好的寝室开起小卖部了。承包给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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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五月 8th, 2009 1:26 上午:

    承包嘛,重点是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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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个 reply on 五月 6th, 2009 10:51 下午:

    在中国就是要小坏,适时的根据周围和上面的意思进行调整。。不坏可不要责怪自己哟,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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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武挥 reply on 五月 8th, 2009 1:26 上午: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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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瞎说,广电为何要“对付”视听网站 « 导弹狼 发表于 2010-01-8,11:00 上午

    [...]   早上的时候拜读了魏武辉老师的“制度的神圣”,这里就突然想到了另外一点:广电对视听网站的态度是否是在为自己在三网融合时的地位争取一份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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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规定与博弈 | 你好ZZB 发表于 2010-01-23,8:40 下午

    [...] 阅读本文之前,请阅读魏武挥博客上的《制度的神圣》,本文是对该篇文章所做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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