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8
我是独立评论员
这篇文章,将是我个人关于“公民记者”话题这段时期里的最后一篇思考文字。基本上,这篇东西算是对于周曙光同学“我不是你们心目中的公民记者”的回应,也是对我前三篇关于“公民记者”的评论的回应(一、二、三)。毕竟,周曙光同学在我对他的评论里回复说:
你如果能把公民新闻的提供者起另一个不让你迷惑的名字,那你就起一个能去掉”公民记者”后面两个字的名词吧. 或者你来告诉我,你心目中的公民记者是什么样的。
我得说些什么。
周曙光同学在他的文章里说,公民记者是公民。这个说法的确有点让人费解。如果是一个没有被剥夺公民权利的正常人(非罪犯),那他/她自然就是公民。硬加一个记者,又何必呢?
有朋友评论我的文章说:你是在钻名词的牛角尖。我认为,有些名词的牛角尖不用太计较,有些名词的牛角尖还真得钻上一钻。
一个公民,享有天赋的表达自由权利,这是任何一个无论是实质还是表面要追求宪政的社会的共识。公民不需要再加任何前缀或者后缀,就可以进行他们的表达。 Blog的诞生,使得他们的表达可以传到更远的地方(比如阿拉斯加),也可以传播给更多的人听到(不再只是身边的好友)。这是一项技术给人们带来的关于表达自由的便利。
但表达和报道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当我看到一个年轻人在咒骂一个老年人的时候,我可以立刻到我的blog上去说,唉,人心不古啊,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不尊老爱幼。但如果是记者,就必须去核实一下:为什么年轻人要咒骂老年人?也许,这个老年人刚刚偷了年轻人的钱包,有错在先造成的。
在正统的新闻报道学习中,五W一H是非常重要的新闻元素。一篇合格的新闻报道,必须具备这些元素。记者不是看到什么就写什么,他/她必须去过问一下是什么造成的。所谓深挖事实根源,我个人以为,大致就是这样了。如果仅仅是看到什么就写什么,那叫报料,不能叫报道。这是有相当大的本质区别的。报料者可以忽视真相,报道者不可以(虽然很多时候不容易做到)。毕竟,我们都知道,眼见未必是实。
所以,blogger是报料者,不是公民记者。这是很常见的blog现象。大多数blog都能完成这个职责。
但有些blog并不满足于此,看到什么说什么显得没有思想性,于是他们开始思索,发表对于这些已经暴露出来的事实的见解。比如说,最近闹得很凶的腾讯和珊瑚虫的案子,我就看到过很多blogger在那里起劲的讨论。我不觉得他们是记者,更多的,象是评论员:对事情的评头论足,从自我主观立场出发,发表自己的见解。
这是blog最重要的使命。
当代伟大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哈贝马斯提出过“公共领域”的理论,很多学者都认为是空想。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blog能够去完成哈贝马斯的“空想”,所以当我过去的导师问我你最近在忙什么的时候,我半开玩笑半当真地回答:我在实践哈贝马斯。
哈贝马斯思索欧洲资本主义革命的原因,他发现“沙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当时有不少贵族或者新兴贵族在家里开party,邀请知识分子思想者一起来聚会,并在聚会上进行讨论。他们的思考在讨论中撞击出火花,之后被散播出去。这是导致思想领域启蒙和革命的重要原因。当然,他认为,在当代,公共领域已经被商业和政治染指,他呼吁要净化公共领域,这是后话。
对于blog扎堆的地方,就有一个名词:Blogosphere。这个词不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是blog+sphere,而是Blog+logos+sphere,请注意,blog和sphere之间多了一个o。logos是什么东西?逻各斯,中译为“智慧”。
Blog进行事实的再评论,就是智慧的撞击,就是主观看法的撞击。Blog最适合承担这样的职责,而不是去报道什么事实真相。
所以,我说,我是独立评论员,或者再大一点:公民评论员。这就是我对于Blog的类名词定义。至于说我心目中的公民记者是什么样的,对不起,我从来不认为这四个字可以存在。或者,能存在于某些极少的人(包括这些人的极少的一个时间段),但不存在于一个固定的群体中。keso说的,也只是keso的主观看法。
至于有些blog,自费跑到祖国大好河山去漫游,然后写当地的风土人情,这有点当年的徐霞客的风范了。不过,我想,从来没有定义过徐霞客是记者罢!
事实上,对于老虎庙先生的这番游历,BlogBus是大力支持的。如何支持法,可以自行询问老虎庙,他说,比我说来得强。反正绝对不是仅仅大力支持四个字。
最后再顺便说一下一点小小的私心。中国网站报新闻是要牌照的,以前三大门户有,现在百度也加了进来。绝大多数网站没有新闻牌照,自然也包括blog。 blogger做公民记者,那叫公然违法,在这种事情上,和政府对着干,毫无意义。倒是搞搞评论,评论不需要额外牌照,一张ICP备案即可。是不是轻松得多呢?
















